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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马特校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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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精英班里还有那位……
一美一丑,也是把这组反义词发挥到了极致了。
越言知道了分班情况,就前往了班级。高乐因为四分之差,与精英班擦肩而过,只能含恨看着越言离开。
从此,他将告别自带高光的生涯……
哪怕在越言的高光里,他只能当校草的影子,那也比离开了越言,什么也不是要好呀!
越言不太认识路,到班级的时候,班上的学生已经来得七七八八了。互相认识的坐在同桌都聊得火热,还有几个女生特意把邻桌的座位留出来,等着天降幸运,校草坐隔壁。
越言却是眼前一亮,大步走到了靠窗那一组的最后一桌,坐在了李亦森的旁边。
可以的,主角专座,适合他!
不过李亦森怎么会坐这里呢?
越言心里有点疑惑,就随口问了一句:“大学霸怎么坐在学渣专属座位上呀?”
李亦森偏头看他,语气平淡道:“我坐前面,怕他们不自在。”
越言想到高乐提起李亦森时那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是真的不明白这些杀马特怎么对这个大帅比如此区别对待,就连一个后脑勺都看不得!
这可能就是文化差异吧。
越言深沉的想,想完这出又有点高兴。
他是一点儿也不嫌弃李亦森,对于他来说,这个同桌倍儿养眼!
就这样,越言和李亦森当上了同桌,让精英班的其他同学大跌眼镜。
语文老师进门的时候,也吃了一惊,不知道杀马特潮流之光怎么和土味学霸搅合到了一起。勉勉强强上完了一节课,一回办公室就发表了一番感慨:“我今天算是看到一出现实版的《巴黎圣母院》了!”
同事们纷纷好奇,是哪位大作家又“创作”了一个卡西莫多。一八卦才知道,原来是校草和学霸混到了一起,全校最帅和全校最丑,可不是《巴黎圣母院》么?他们对李亦森深感同情:可怜的李亦森,就这么成为了越言的对照组!
对照组的两人倒是完全没有互相衬托对方的自觉。下课铃一响,越言就从口袋里掏出了手帕,笑嘻嘻道:“李亦森,昨天谢谢你了。我洗干净了,还给你。”
李亦森接过手帕,妥善放好,这才回了一句“不客气”。
越言也不在乎李亦森的冷淡,他把李亦森上下一打量,发现这位“大丑逼”确实不负盛名,穿得比较简单普通不花哨,难怪杀马特们都觉得他土。
不巧,现在校草也想变“土味”呢!
越言兴致勃勃道:“李亦森,你平时在哪里买的衣服?我觉得你身上的衣服还挺好看的,把店子推荐给我吧,我周末也去买两身。”
李亦森有些意外,随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眸变得有些深沉。
他说了一个店铺的名字,越言又追问道:“你说的地方在哪里呢?”
李亦森详细给他说了说怎么走,奈何越言对什么离殇路,离歌街完全没概念,李亦森说着说着,就发现他的同桌微微张开了嘴巴,好像在听,又好像陷入了茫然。
李亦森不说了。
卑微越言只能开口求助:“我好像不是很清楚你说的店铺在哪里,周末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呢?”
李亦森沉默了好久,才答道:“看情况吧。”
前排的女生一直竖着耳朵听越言和李亦森说话,她感觉自己吃到了一个惊世大瓜!
校草是审美水平下降了呢,还是审美水平下降了呢,又或者是审美水平下降了呢?
他竟然夸学霸那一身穿搭好看!
现在哪个男孩子不走酷炫狂霸拽的路线,三岁小孩都不会那么穿了好不好!
作为校草迷妹,她替众姐妹先行绝望!
手动再见。
第4章 迷妹恶龙咆哮
一上午的时间,越言总觉得有人在暗中观察他。当他用审视的目光扫视周围,却又发现大家都在认认真真的听课,一双双卡姿兰大眼睛里流露着对知识的渴望。
到了下午,迷弟迷妹终于按捺不住了。他们像围城的丧尸,把越言里三层外三层拦在其中。一张张妆容“精致”的脸蛋凑到越言的面前,带给他无尽的心灵震撼。
这种感觉就像一大群花彩雀莺在他的面前叽叽喳喳。
颜色是很像,萌是没有的。
这些人的热情,他真的承受不来!
忽然,旁边的椅子嘎吱动了一声,李亦森站了起来。他个子高,又坐在靠窗的位置,乍然这么一站,挡住了大片的阳光,像巨大的阴影向众人投射过来。
迷弟迷妹惶恐不安。
他们是不是打扰学霸学习了???
只听李亦森叫道:“越言。”
“嗯?”
越言坐在椅子上,抬头去看他,视角微斜,他稍稍偏了偏头,神情里有几分茫然。
隔得近的迷妹开始捂心口了。就是这个眼神鲨她!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绝世美校草,平时那么酷炫狂霸拽,居然还有呆萌的一面!
不过——
学霸这是干什么?打算找越言的麻烦?
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口:“不怪越言,是我们吵到了你,你不要怪在越言的身上!”大家七嘴八舌说了起来,神色里还有些对李亦森的畏惧。
要知道这位B高传奇人物,不仅是学霸,还是校霸。曾经有人嘲讽他,刁难他,被他揍得鼻青脸肿,最后跑到老师那里告状,还因为先撩者贱,只能听着老师保护友方学霸,把他骂得像个缩脖子的鹌鹑。
从那以后,就没人敢招惹他了。
毕竟他们不想尝试“青黄不接妆”——那是被揍的人给自己挽尊的说法。别说,后来还真有人去试了,只不过被自己丑哭了。
李亦森不去看迷弟迷妹们明明已经炸毛了还要伸脚试探的模样,他对越言说道:“我们换个座位吧。”
“哦,好。”
答应李亦森的时候,越言没想太多,换完了座位以后才发现,这样一来他就远离了走道,背靠两面大墙,不在迷弟迷妹的近距离言语攻击范围了。
李亦森坐到了越言的座位上,把书打开,仿若无人的看了起来。
迷弟迷妹们左看看右看看,到底不敢趴在李亦森的桌子上隔空表白,只能互相招呼着散了散了。
看着迷弟迷妹们走开,越言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李亦森用余光看他,见他这幅模样,不禁露出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忽然,一只水笔戳在了他的手臂上。
李亦森偏过头去,只见越言嘴唇动了动,无声的说了一句:“谢谢你。”
他在顾忌着李亦森,知道人家是为他解围,但不好直说,怕给可怜兮兮总是被嫌弃的大学霸带来更多的恶意。
李亦森却不在乎这些,他领受了越言的谢意,冷淡而中肯道:“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以前的越言就像一只花孔雀,走到哪里都要展开他华美的屏;他的迷弟迷妹会这么疯狂,也是得到他的默许,甚至支持的。
那当然不一样!
人家“越言”是杀马特潮流之星,他呢?就是个平平无奇的社|会|主|义|青|年,这怎么能一样呢!
越言讪笑了一声,为免多说多错,他还是不说话了。
一下午的课上完,越言脑子昏昏沉沉的,正收拾着书桌,只听一声大喊:“越言!”
原来是高乐来找他了。
高乐站在教室门口,冲他挥挥手:“走啊,一起去吃晚饭。”
越言起身,要从李亦森的桌子经过。看着学霸冷冷淡淡的模样,一句邀请脱口而出:“李亦森,一起去吃饭吧!”在他看来,李亦森这个人还挺不错的,他想和他交个朋友。而且他相信有李亦森在场,他的身边会少很多的骚乱。
李亦森瞥了瞥教室门口兴高采烈的高乐,点头答应了下来。
越言走出教室,高乐立马围着他诉苦:“唉,越言你是不知道我们班有多恐怖,开学第一天老师就拖堂,今天中午我被拖了二十分钟,愣是没赶上和你一起吃饭。”
越言说:“也许老师也希望你们上进一点,快点进精英班吧。”
这个倒是戳到高乐心坎里了,他握拳道:“那是肯定的,我下个学期一定能够考进精英班!”
背后凉凉的,高乐一回头,发现校园风云人物李亦森竟然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不禁汗毛倒竖。他捅捅身边的越言,鬼鬼祟祟道:“哎,越言,你得罪他了?不然他跟着我们干什么?”
越言被高乐这番话提醒了,他回头去拉李亦森的手臂,道:“你怎么走到后面去了?我还没有给你们介绍呢,这是我的朋友高乐。”
说着,看向高乐:“高乐,认识一下,这是李亦森。”
高乐嘴角抽了抽,他怎么不认识李亦森?
只是怎么他俩才分开了半天,越言就和李亦森搅和到一起去了。
那么土味一男的,配和他们的潮流小王子站在一起?
然而配不配不是他说得算,越言看上去挺乐意的。李亦森也没有在他的面前摆谱,那被他抓着的手臂就没有要甩开的迹象。
不过想想也是,谁能拒绝这么帅气又潮酷的校草呢?
三人一行走进食堂,成了食堂里的一道靓丽风景。
如果说昨天看到越言和李亦森走在一起,给人的感觉是做梦一样。那么现在梦醒了,太真实了,大丑逼李亦森都打进越言的小团体了!
难道……他们帅气的校草肩负着大任,决心要改造那个大丑逼?
想到这里,迷弟迷妹们竟然还有些感动呢!
结果出乎众人的意外,越言不仅没有把李亦森改造成一个精致的美男子,反而审美直线下降,变得和李亦森一样糙了。
他那一头像烟花一样绽放的头发,现在都不好好打理了,晚上睡耙了一块,现在还有小半个脑袋是扁的;让他的双眼照亮白昼的罗汉果眼妆也没了;嘴唇的颜色也不再是嗜血的鲜红,变成了不起眼的淡粉色,再也笑不出之前的孤狂了。
这真是让迷妹落泪的转变!
高乐不知道多少次摇着他的肩膀跟他说:“你可是B高的校草,你清醒一点!”哪有校草这么不注意形象的,现在的越言要是说他是《X形计》里的农村小孩,都没有人不相信!
像他们这样有钱有闲的高中生,谁不给自己捯饬头发化化妆,怎么只有他越来越艰苦朴素回到了解|放前?!
这怎么想都是李亦森的锅!
迷妹暴怒的结果就是某一个下雨的大课间,把李亦森堵在了厕所门口。
那一天,雨下得很大,比依萍向她爸要钱那天还要大。
迷妹们拉帮结派,气势汹汹地拦住李亦森,恶狠狠道:“李亦森!”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李亦森刚在洗手台上洗过手,他甩掉手上的水珠,缓缓抬起头。
“嗝,”领头的迷妹突然一哽:“你……就劝劝我们越言吧!我们想看到他恢复美貌的样子呜呜呜呜。”
不好意思,凶不起来。
因为李亦森的眼神,实在冷得吓人。
害怕,呜呜呜呜。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
这段时间一直在写隔壁《战神》,感觉我已经失去沙雕的灵魂了┭┮﹏┭┮
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隔壁的《战神不想谈恋爱》,受是爱打架的钢铁直男,攻是外冷内热的醋精。
第5章 那个学霸
李亦森沉默了片刻,才问:“怎么劝?”
迷妹卡壳。
他不是和越言走得近么,这种事还要问她???
没有得到答案,李亦森的神色没有一点变化,依旧疏淡得过分:“他既然自己决定要改变,是别人劝得动的?”
是啊,她们的越言那么酷!
酷酷的人是从来不听人劝的。
迷妹支吾半天,还是坚持道:“……可是他明明以前的样子更好,为什么要改变呢?”
李亦森反问她:“你不是他,怎么知道他觉得以前更好?”
可是……
很丑啊!
真的很想说出这一句话,但是会显得自己很颜狗,而且很没有眼光,喜欢上了一个不化妆就很丑的男生。
迷妹的表情给了李亦森答案。他像是在面对一台精密的仪器,审慎的观察,然后道:“说到底,你想要他变回原来的样子,只是为了满足你的喜好。可他凭什么要这么做呢?”说着,他眼皮一掀,看向迷妹身后的那群女生:“你们也是这么想的?”
女生们好像被捉住了痛脚,眼神躲闪了起来。还有人在人群里扯动朋友的衣角,用眼神示意她们是否需要赶紧离开。
这是一场注定无功而返的行动,还很丢脸,她们是不愿意再继续了!
就在迷妹们以为李亦森会站在制高点上谴责她们的时候,李亦森的眼神却渐渐有了温度,他说:“你们是他的支持者,尚且不能理解他的改变,那些本来就不喜欢他的人,一定会趁这个时候攻击他。他的改变需要你们的支持,不要让他知道你们的疑惑,继续支持他,好不好?”
这让人怎么说得出不好嘛……
难怪越言会和李亦森做朋友,这家伙好贴心啊!
迷妹们好像找到了人生的灯塔,有了新的前进方向,纷纷点头答应了下来,怀揣着满腔热血离开了男厕所门口。
一直踌躇着要不要去上厕所的男生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呆在厕所里不知道该不该出来的男生们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然后仔细一看——
什么嘛?!
那群女生居然在围堵李亦森?
李亦森是捡了什么汤姆苏剧本了么?不然怎么会突然得到校草的青眼,接着又斩获了这么多迷妹。
酸了酸了。
今天的B高男孩都是柠檬精,只是45度角仰望天空已经无法表达他们的明媚忧伤了,或许要倒立一下,不让眼泪流下来。
李亦森走过拐角,只见越言站在那里,不知道听了多少。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不动声色的看着越言。
越言也在看着他,眼神诚挚:“李亦森,谢谢你。”他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不知道自己的去处。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人人都在提醒他,要活得像“越言”一样,只有李亦森接纳了他。
心灵的触动,就在这不经意间。
李亦森点了点头,接受了越言的谢意。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第一次向越言发出邀请:“走吧,一起回教室。”
这句话提醒了越言,只见他脸色一变,道:“你先回,我去上个厕所!”
李亦森微微抬起的手臂放了回去,他看着越言的背影,眼里渐渐放出一种奇异的色彩。
雨还在下,噼噼啪啪,盖过他鼓噪的心跳。
……
大雨过后连着两天放晴,九月的太阳在天空中烧得通红,把空气变成了一个无形的熔炉,看不见的火星飞溅着,烫得B高学子热汗淋漓。
周五的晚上没有晚自习。从食堂里吃过晚饭出来,三人准备回宿舍去。李亦森和他们住同层,就在他们宿舍的隔壁的隔壁。
高乐一开始还很嫌弃李亦森,觉得以李亦森的颜值,不配加入他们“校草团”——他自封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想通了,对李亦森还是不热络,但也不嫌弃了。
越言还挺好奇的,就问他。只听他言之凿凿:“他愿意当我的对照组,我有什么不乐意的?和他一起走出去,我这八分帅气就噌噌长到九分了!”他习惯了在恰到好处的地方拍越言的马屁,又补充一句道:“当然了,还是比不过越哥你的十分帅气!”
越言把他上下一打量,真不知道谁是谁的对照组,可能因为没什么可比性吧。
高乐还不忘夹带一点私货:“讲真的,越哥,你要是再化点妆,重现你B高潮流之星的风采,你这帅气值还得再加一分!”
越言把话听进了心里,他心想,重现“越言”的风采他恐怕做不到。他摆了摆手,状似随意道:“晚了,你已经给我十分了,我骄傲了。”
高乐:???
嘿,这越哥贫起来了,还真没他什么事了!
从食堂回宿舍要经过运动场,只见运动场上基本没什么人,偌大一个篮球场空荡荡的,也没人打篮球。
越言心想,这可真难得!他隐隐记得篮球场的地盘很难抢,这时候看到球场上空无一人,不由得起了兴趣:“走,我们打球去!”
“打球?”高乐十分抗拒,毫不犹豫道:“我不打球,流汗会弄花我的妆!”他很得意于今天的妆容,左眼下的星星神秘,衬得他涂了黑色眼影的眼睛格外深邃。
这么酷炫的妆,怎么能被汗水冲掉呢?
越言无语。这才知道,在这个世界没人打球不是例外,而是常态,因为这些杀马特少年怕剧烈的运动弄花他们的妆。
李亦森看了越言一眼,拉着他大步走向篮球场:“我陪你,one on one。”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高乐傻眼了。
他这是……因为不肯打篮球,所以惨遭抛弃了?
李亦森倒是对运动场挺熟悉的,他从运动器材室里取出一个篮球,往越言的手里抛去。越言一手接住,只觉得一种熟悉的热血燃遍他的全身。
篮球场上的李亦森毫无疑问是帅的,他的步伐矫健,动作利落,防守时像锐利的鹰隼,进攻时像敏捷的豹子,举手投足间都是阳刚之气。
越言是离李亦森最近的人,同在篮球场上,他的感受更深。每一次李亦森接近他时,那低沉的喘息,就像一声声战鼓,敲打在他的心间;而他温热的鼻息又在借机瓦解他的斗志,将他浑身烧得滚烫,心跳也不断加速。
这一次,轮到李亦森进攻,越言防守。
棕色的球在李亦森的手里格外听话,每一次弹跳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尽管越言严防死守,与他肢|体纠|缠了好一阵,还是被他突破了防守。
越言还要补救,只见李亦森一个健步上篮,手里的篮球轻轻一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精准的落进篮筐。
“嘭”一声,球应声落地,慢慢滚远。
李亦森回过头来,眉宇间终于不复平日的冷淡,多了一份少年锐气:“3:2,是我赢了。”
越言突然心中一跳,他的目光闪了闪,随声附和道:“对,是你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短篇,所以进展比较快w
第6章 复古的校草
一场篮球赛吸引了无数观众,精致的B高男孩看得心里痒痒,只觉得打篮球和杀马特的适配度一定超高的,毕竟都是那么潮酷。
一股运动风潮就这样悄然掀起。那些常在教室里面,用一支笔和一段火星文书写自己的青春疼痛的高中生们,纷纷走进了篮球场,三三两两的打起球来了。投了几次篮不知道,倒是个个变成了花猫脸。
有人感慨,即使越言的审美水平下降了,要带动B高的风潮还是没有难度啊!
带动风潮的越言却毫不知情,他和李亦森约好了第二天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就回到了宿舍。
高乐已经先回宿舍了,还在可怜巴巴地控诉他,怪他不该抛下他,害他坐在那里还被蚊子咬,只能先回宿舍。等他后来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高光时刻,更是哭花了他左眼下面神秘的小星星。
第二天一早,越言早早起来,换了一身衣服出门。
刚一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人,个子比他高一些,正是李亦森。
越言有些不好意思:“哈哈,久等了。”明明是他拜托李亦森带他去买衣服,结果还让人等,这也太过分了。
李亦森还是一幅冷冷淡淡的模样:“你没有迟到。走吧。”
越言跟上他的脚步,心里还在想着,既然他没有迟到,李亦森为什么要早到呢?
两人搭乘公交去了市中心,越言终于见到了李亦森口中的离殇路。只见路牌上黑底红字“⿺┭離殤簬_/~↘”,越言看了半天才看明白。
这可真不怪他,这大街上的路牌这么潮,放他一个人出来,他肯定找不着北。
离歌街是离殇路的中心商业街,一眼望去,只看见一片花花绿绿,人们穿着得像鲜艳的食品包装袋,在各个商铺间穿梭。
越言突然有些怀疑。
他在这里,真的能买到风格正常的衣服?
正想着,只听见一个声音劣质的喇叭滋啦滋啦的喊着大降价,两个购物狂拎包撞人,直往店里冲,险些把越言撞倒在地。
李亦森拉了他一把。他看起来很冷淡,手却火热,抓在越言的手腕上,就没有再放开:“牵着走吧,不容易走散。”
越言点了点头,跟着他一路往里走。
穿过喧嚣的人群,一直走到街道的尽头,在一排写着非主流文字的门牌的最末尾,藏着一家小小的店铺,店铺的招牌意外的简洁,只有干干净净的两个简体字“穿衣”。
穿衣吃饭,本来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李亦森先一步走进店里,只见店老板正踩着缝纫机,抬头向他看来,熟络道:“亦森,来买衣服?”老板是位中年女性,一张鹅蛋脸意外的素净,穿了一身蓝色的布衣,很有古典的味道。
看到李亦森身后的越言,老板好奇道:“这位是?”
李亦森说:“我同学。”他的介绍到此打住,只道:“今天是他要买衣服。”
老板走到了越言面前,热情的带他看衣服,嘴里说着:“真想不到你们年轻人里,还有人喜欢这样的复古风。我以为亦森已经是个例外了,还好,他在学校也是有同好的。”
复古风?
越言看着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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