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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穷追不舍-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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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是语文早读,班里正读的激昂澎湃时,突然一个人像是骄傲自满的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扬的开门进班,连“报告”都不喊一声。

    班里的读书声小了许多,不过马上就又高了起来。

    季沫看了一眼就继续写着文章,他不仅擅长英语,文学还是通晓一些的,区区高中生的文章还难不倒他。

    那男生穿着熨烫的连丝皱褶都没有的白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帆布鞋。皮肤透着病态的白,脸上表情比林惊宇还要欠揍,两只嘴角紧抿着下撇,高傲的扫了班里人一眼,在低头写东西的季沫身上停留了一秒,又扫向语文老师。

    “老师,暑假我飞去美国了,所以回来迟了几天,班主任知道我跟他请了假。”

    语文老师不和他计较,摆摆手让他回位。

    男生迈着纤长的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了。

    “切~这个孙子去就去吧!还说出来。”林惊宇嘴里叼了一根笔,不屑的瞟了那男生一眼。

    季沫默不作声的飞快写着,早上和晚上是他灵感极盛的时间段,趁这个机会写了一篇《雨后随想》,《和时光牵手》也马上就要收尾。

    美国,又不是没去过。季沫前世在方湛的游戏公司专门为游戏设计人物形象,方湛也没少带他出国,季沫英语好,在美国谈合同时为兄弟的公司争取了不少利益。

    那个男生明显听到林惊宇的话了,不过他没有立刻找林惊宇的麻烦,在b市两家虽然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利益交集,不过林惊宇的父亲好歹是个市长,而孙行傲家里世代从商,可以追溯到民国时期。到了他父亲这一代,生意发展到商业街,b市有三百多家超市,一百七十多家大型商场都是他家名下的。全国各地都零零散散的有着连锁。

    不算还多大的世家,不过在b市也是一方不可动摇的霸主。

    不过这次从美国回来孙行傲的父亲再三叮嘱自己要和班里新来的那个男生好好相处,就算不能交好也绝对不能交恶。

    孙行傲肆无忌惮的打量季沫,这个新面孔有着流向剪的碎发,低低的越过眉毛的碎发搭在额前,眉眼清秀中带着一丝傲气,紧抿的粉唇不自觉的下弯,给人一种冷漠又疏离的感觉。

    林惊宇不乐意了,孙行傲隔着一个走廊一直在斜前当扭头打量季沫,那眼神仿佛是盯上了猎物一般。虽说现在自己和季沫还不算多要好,可是孙行傲今天是第一次见季沫就这样看他。那以后不还蹬鼻子上脸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男的啊!”林惊宇呲牙威胁道。

    孙行傲人如其名,我行我素,傲气侧漏。平时他和林惊宇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什么过深的交集,两人看对方都不顺眼。林惊宇嫌孙行傲太会装了,搞什么绅士风度,绅士能当饭吃吗!孙行傲看林惊宇更不顺眼,这小子在班里混的风生水起,仗着自己帅气的人皮和市长儿子的身份毫无顾忌的招惹女生。

    孙行傲轻哼了一声,没有理会林惊宇。

    林惊宇重哼两声。跟孙行傲比起来,这个季沫比他好多了!当然这是开学以后的季沫,不知道为什么?开学前的季沫和现在比起来性格完全不同。要说相同的地方,那只能说他前后性格都是又傲又冷。

    “怎么了?”听到林惊宇的重哼,季沫停笔问道。

    “没事儿,你写你的吧。”林惊宇带着余怒:“那个孙子就是讨厌,以后你千万别和他玩!”

    季沫抬头看向孙行傲,发现他正盯着自己,那严肃的眼神就好像在盯着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人一样。

    季沫汗颜。难道这个身体以前认识他?不会吧?!

    在林惊宇虎视眈眈之下孙行傲连和季沫搭话的机会没有,反正还有一年时间,可以慢慢认识,不急。

    “少爷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别急别急,这个地方的高中生可比不上大城市的,他们晚上将近十点才放学呢。”

    “真是的,少爷怎么想着跑到这里来受罪……”

    两个声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年轻的那个人不时看看时间抱怨这里惨无人道的高中,回去之后一定要举报它云云。

    季沫刚到家,发现客厅坐了两个黑衣人,两人见到他回来了,赶紧起身朝季沫45o鞠躬。

    “少爷!”

    “少爷!”

    呃……他们是在叫我?季沫以为这个身体身份没有那么简单,最多是个小世家的儿子。所以他呆呆地“嗯”了一声。

    这时,从屋里飞来一只色彩斑斓的金刚鹦鹉,落到沙发上朝季沫开口就是一句:“死相~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给本大爷来点玉米!”

    “谋谋,不得对少爷无礼!”像是管家的那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开口训斥。

    “老张开车去东北~撞了!”鹦鹉干嚎着飞起来,还说上方言:“恁说恁多愁人,多大点儿事儿就让本大爷也跟过来,哎呦——我这老翅膀老腿儿颠簸一路子都快散架了!”

    季沫的冷汗“唰唰”地从头上滑下,这个鹦鹉也太奇葩了吧?

    管家掂这它一条腿把它扔进厕所,关上门。被关以后谋谋吊起嗓子控诉老张侵犯鸟权,非法囚禁!最后还“嘤嘤嘤嘤”地哭泣起来。

    客厅的三人满头黑线,明智的选择不理那只鸟。

    “少爷,我这次来是想问问你,你见过许家的人吗?”被鹦鹉叫做“老张”的老者满脸担忧。

    许家的人?季沫紧张的摇头,没有正面回答他,生怕他们看出这个身体已经不是原来的主人了。

    “少爷,你没事吧!那些许家的人太可恶了!竟然给你下药!”年轻的黑衣人一张口就泄底了,季沫原以为他是个一本正经的保镖,现在看来……和脑残鹦鹉呆多了也会传染脑残吧……

    “什么药?”季沫皱眉。

    年轻人脱口而出:“安眠药!他们还下在你最爱吃的抹茶蛋糕里!”

    抹茶蛋糕略微的苦涩,正好掩盖了安眠药的味道。

    看来这个身体是吃下过多的安眠药而死的,真是……死的冤枉啊!

    “是许家的人下的?”季沫试探的问。

    “放心,老爷已经抓住他,把他杀了。”老张说出让小少爷“安心”的答案。

    季沫的心猛一震,一股寒流从脚底往上蔓延,直达头顶。随随便便就把人给杀了?!季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就算是b市市长也不可能这么轻松的说出“把他杀了”这四个字!现在不是草菅人命的封建社会,这可是有者条条律律法规的z国!

    定下心来,季沫开口问道:“还有其他的事吗?”

    老管家诧异了,如果按照少爷以前的性格,肯定气的跳脚还嚷嚷着把那人的祖宗十八代骂过来遍,难道是因为一人在外,性格也收敛了?少爷真是长大了,在外面肯定受了很多苦吧?长大了也好,真希望少爷能和老爷和好……老管家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

    “小少爷,这是老爷让我们给你的卡,别说是我们说是他给你的,其实老爷他还是爱着你的,要不你就闹脾气了,跟我们一起回家吧?”老管家塞给季沫一张卡。

    季沫本来不想要,但是看到那个老张眼里已经盈出了泪花,迟疑了一下还是接住你。谁会嫌自己的钱多呢?正好趁这个机会买台电脑,以后就不用手写了。

    “密码是多少?”这个是必须问的,如果你干拿着一张卡没有密码,那和没有卡又有什么区别?

    “还是老样子,六个零。”

    季沫把卡收起来:“现在我还不想回去。”废话,现在回去无疑是去找死!

    两个人泪眼花花的和季沫告别,不听挽留地坚持要今晚回去。

    季沫也就随他们去了,反正家里只有一张床,要睡只能睡沙发上。等他们走后,季沫才想起来——厕所里还关着那个奇葩的鹦鹉呢!

    连忙把门打开,季沫哭笑不得的看到它躺在马桶盖上:“奄奄一息”地交代遗言:“我挂了,有事烧纸。明年清明记得给我烧点玉米……”

    “你不起来就算了啊!死了正好,明天我就不给你买玉米了。”季沫虚掩着门,抬脚就走。

    谋谋扑棱着飞到季沫肩上,哇哇叫着:“主人肯定有了新欢!忘了我这个旧爱!嘤嘤嘤嘤……”

    季沫故意露出厌恶的表情,拍飞肩膀上的谋谋:“是啊!我有新欢了,你这个旧爱就睡在阳台上去吧!”

    谋谋立刻朝季沫身上扑去,却被透明玻璃门给挡住了,于是在阳台上大哭大闹,折腾的就像是妻子被丈夫打了一样凄惨。

    季沫把门口鞋架下的备用钥匙拿回家,为什么每个人都知道他爱把钥匙放在这里?!太不安全了!刚走进客厅就听到谋谋在阳台上“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地,猛的拉开门,浑身散发出寒气。

    “你丫给我滚回来!”

    谋谋嘤咛一声:“就知道沫沫你还爱着我的,来!妞给爷啵一个~”

    拍开要啄上来的谋谋,季沫黑着脸威胁道:“再发神经就把你拔毛炖吃了!”

    于是谋谋终于安静下来,一到卧室就“嗖”地钻到枕头边上躺下来挺尸。

    季沫走进来戳戳它外露的肚皮,随它躺在床上。这个叫谋谋的鹦鹉挺聪明的。虽然有点口花花,这不会是以前这个少爷养的吧?

    林惊宇临风凌乱了许久,忍住没把嘴里的那口纯牛奶喷出来。刚才他听到了神马?季沫无情无义地把“谋谋”抛弃了?他难道已经有女朋友了?两个人还在阳台上打啵?

    说不出有什么感觉,林惊宇对季沫无缘无故的失望极了。

    重重的把玻璃杯放在桌子上,他关上阳台门回屋睡觉。

正文   第六章 三十年河西

    自从走了谋谋,季沫早上不是被一阵女高音闹铃吵醒的,也不是被林惊宇粗鲁的敲门声吵醒的,因为……

    “懒虫,起床!懒虫,起床!咕咕!嘎嘎!”天刚蒙蒙亮,才五点多谋谋就起来折腾了。

    季沫眼也不睁的一脚踹向声源,喃喃道:“你以为你是闹钟啊……”说罢又睡了过去。

    谋谋瞪着绿豆小眼看季沫一会,赶脚今天早上再闹季沫会吃不到日思夜想的玉米粒的,于是自己起来顺着虚掩的窗户飞到小区公园溜自己去。

    还认识了不少早上来打太极拳的老爷爷,谋谋飞到一八哥面前:“可怜滴娃呦!作孽啊!”

    八哥鸟都不鸟它,还翻了个标准的白眼,转身吃着笼子里的鸟食。

    谋谋跳到笼子的另一边,提起嗓子:“敢问姑娘芳名?家住几小区?仙乡何处?”

    八哥啄了两口米,幽幽地讲:“泥煤啊!老子是雄的!”

    当头一棒朝谋谋砸下,原来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捧着碎的七零八落的心肝肺谋谋自己灰溜溜的回家。

    旁边的八哥主人老大爷听的一惊一乍。现在的鸟都成精了!

    好歹到家后主人已经醒了,谋谋飞前飞后看着比平时可爱许多的主人迷糊着刷牙洗脸去上学……当然没忘记让他给自己带玉米粒!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林惊宇追上季沫问:“那谁,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季沫奇怪的看他一眼,顺路买了两个煮熟的玉米棒子捎给谋谋。很自然的回答:“没有。”

    林惊宇摸摸下巴,这个季沫远看和班里的每个人玩的都差不多,仔细一想,真正能走到季沫心里的,那个人还真没出现。

    “那昨天晚上你家闹腾的就像是家暴现场?整栋楼都听见了!”

    这个形容有些夸张了,想到谋谋忽闪着它那绿豆小眼“嘤嘤嘤嘤”地假哭,季沫脸上柔和许多,嘴角不知不觉浮出一丝微笑:“那是我的鹦鹉,谋谋。”

    林惊宇嚷嚷着要去季沫家看鹦鹉,两人在小区外随便吃了点拉面就上楼去看那个能折腾的小奇葩。

    谋谋无聊地躺在沙发上挺尸,这个地方连个电视都没有,它追的电视剧明天就要结局了,真是让鸟郁闷啊……

    季沫进门,把林惊宇让进来。

    “我死了,有事烧纸,明年清明多烧点玉米……”谋谋直挺挺的躺在沙发上,还煞有其事地把眼也给闭上了。

    “那你死吧!哎,季沫,这两个玉米我们一人一个。”林惊宇闷笑着把手里替季沫提的袋子放在桌子上打开,一股玉米特有的甜糯香味飘了出来。

    季沫好笑的应了一声:“好啊!”

    谋谋不干了,装死也不装了,扑棱着翅膀也不人生地里飞到了林惊宇的肩膀上卖萌说:“hello!初次见面!初次见面!”

    见识到谋谋还会装死的那股子鬼机灵,林惊宇才不相信它会像复读机一样只会重复着那几句话,摸摸谋谋的头,林惊宇试着和它沟通:“你叫什么?”

    谋谋展开翅膀在客厅飞一圈落在林惊宇的 头上:“帅哥!我叫帅哥!人见人爱的帅哥!”

    得,还不忘自拍马屁。现在林惊宇更相信这个鸟不是普通的聪明了。真不知道季沫是怎么养出来的。

    窝在林惊宇软软的头发上的谋谋心里凶残地想:头发好软好舒服主人你快点把他拐回家暖床还能当本大爷的鸟窝哇哇哇哇!

    季沫把玉米一粒一粒剥好放碗里,端到客厅里,看到谋谋拽地跟大爷似的窝在林惊宇的头上,噗嗤一笑:“快点下来!玉米还吃不吃了?不吃我吃了哈!”

    谋谋大叫着从新窝上飞下来:“主银好讨厌!连鸟食都不放过!昨天晚上你把银家睡了还不负责嘤嘤嘤嘤!”

    不就是睡在一个床上吗?怎么从谋谋嘴里吐出来就变味了?季沫嘴角抽搐,满头黑线,重生以来第一次爆了粗口:“滚犊子,你就在这儿瞎扯吧!”

    谋谋扑到玉米粒碗里还不忘贫嘴:“主银你太坏了!谋谋是鸟,不能滚犊子,最多滚滚蛋!”

    林惊宇:“卧槽!这鸟真的不一般的聪明!”

    谋谋:“那是,本大爷乃天庭神鸟,因为季沫这个蠢主人害的我被贬下凡!”

    “你就听它在那瞎扯吧!什么天庭神鸟?我看你是天蓬元帅的近亲还差不多!”季沫递给林惊宇一瓶汽水,对正吃着玉米吃的不亦乐乎的谋谋摇摇头,无语地说:“我去上学了!”

    谋谋挥一挥“手”:“古德拜!”

    林惊宇发现有了谋谋季沫的话就多了起来,脸上的表情也丰富许多,至少不是整天面无表情干什么都漫不经心。

    或许谋谋对他有着特殊的意义?林惊宇一路乐不可支地说也要找到一只这么聪明的鹦鹉来养。

    季沫路过门口的门卫室特意问了一下又没有自己的信件,门口的老大爷记得这个礼貌的少年,立刻就把放在一边的信递给了他,还笑容可掬地让他慢点走。

    季沫到班里后根本就睡不进去,又闷又热,索性把信拆开来看了,信里客气的说着“一世寂寞”的稿子被选中了,还附带了一张印好的报纸,季沫投过去的单项选择和完型填空同时刊登在那上面。

    信里还客气的邀请一世寂寞多多投稿,反正是对这个半路杀出的新人非常感兴趣。

    另一封果不其然的是那两篇作文被选上了,季沫不感兴趣的扫了两眼,把汇款单抽出来就把两封信给撕碎扔掉。

    季沫打算编一本高三复习英语书。

    手写太麻烦,满肚子知识翻出来肯定还要修改,所以他想用电脑打出来再投稿。

    原本季沫打算一点一点的攒钱买一台电脑,现在电脑还不算太贵,四五千就能拿下一台配置很好的电脑。不过现在有了那个老管家送来的卡,这种一点一点攒钱的方式可以暂时抛弃了。

    在这个世界他孤立无援,即使这个身体有父亲和亲戚什么的,可是不是自己的终归不是自己家的,万一有个什么意外他还不至于流浪,豪门斗争,指不定谁是胜者。

    孙行傲转身看到季沫眉头紧锁着在写着什么?他的旁边林惊宇睡的正香,不知道梦到什么?连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心里对这个季家二少前所未有的感兴趣,如果说父亲让自己接近这个私生活糜烂的季沫发现他拒谁都是千里之外的事实让他感到惊讶,那么看到他认真的去做一件事的专注模样就更吸引人了。

    况且这个季沫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怎么说呢?就像是冰河解冻?春风拂面?还是顾笑生百媚?估计季沫回眸一笑连春风都能为之倾倒了吧?

    孙行傲唯一一次见到季沫笑就是看到他对班里那个好心建议他去外面小饭馆吃东西的胖子回头一笑。

    “谢谢。”他只说了这两个字,脸上抑制不住的真心笑意使他只有在笑的最开心时才浮出的酒窝旋了出来。

    美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感到一股火辣辣的视线一直在看着自己,季沫想也不用想就知道那是孙行傲。这个在林惊宇口中“无恶不作调戏女生夜不归宿花心萝卜伪君子”的孙行傲并没有像林惊宇说的那样不堪,相反季沫看到了林惊宇一边追着校花还一边和他前面的那个女生疯疯打打。

    如果说调戏女生……咳咳,林惊宇的那个损友赵天乐当之无愧!

    对于赵天乐的季沫没有多少印象,在班里如果没有人主动和自己搭话,季沫是不会主动和别人搭话的,而赵天乐和林惊宇孙行傲走到哪里都非常引人注目,这三个人有着相同的背景,到哪里都不会低人一等。

    林惊宇和赵天乐玩的好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有些交情,林逢晔是b市市长,赵天乐的父亲赵勇锋是b市警察局局长,两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交情,林赵两家大人经常有事不在家,小孩又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的,玩的好那是必然的。

    赵天乐长的不帅,个子还没有季沫高呢?凭借者三寸不烂之舌不论是口头还是手头调戏女生都是顺顺溜溜地。

    不过这个赵天乐似乎对自己有什么看法……季沫一边想着事一边写着准备投给每周英语的稿件。

    现在要出书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出的,还要先慢慢积攒人脉……

    突然桌子被轻轻叩了两声,季沫抬头看到孙行傲抿着嘴示意自己出去,季沫想了想,觉得这个孙行傲不会给自己构成什么危险,于是放下手中的笔跟他出去了。

    孙行傲低头敲桌子的那一刹那看到季沫手下压着学校订的英语报纸,报纸倒没什么?不过为什么是第二期的就令人深思了。一般来说英语报纸印好后是周一,发到学校时就已经周五了,老师分成每班一份正好赶上周末的周练。现在是周日,上午刚写完第一期的报纸……

    孙行傲一路走到教学楼后面的小树林,这里凉风阵阵,比教室凉快多了,是个适合谈话的好地方。

    “你找我有什么事?”季沫客气地问。

    孙行傲突然转身,目光炯炯地盯着季沫的桃花眼看,像是背书一样讲:“季沫,季江琛二儿子,因为不肯去军校赌气离家出走。”

    季沫:“呃……”原来是这个原因才出走的吗?

    孙行傲伸出手:“第一次正式介绍,孙行傲,孙济天独子。”

    季沫大大方方的和他握一握手,语气带着无奈:“我的事你都知道,所以我就不用做自我介绍了吧?”

    孙行傲哈哈大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调查你的,你这一来b市,不知道有多少势力都盯上你了,还是我父亲告诉我关于你的消息呢。”

    “不过……”孙行傲盯着季沫的眼,沉吟:“有一个消息我觉得它不太准确……”

    季沫面不改色,内心却紧张万分,难道自己不是原版季沫的事被发现了?不可能啊?想到这里,季沫故作镇定地问:“什么消息?”

    孙行傲:“资料上说你私生活糜烂,经常出入夜店。在我看来你不但正常的很,和男生女生都保持着正常的距离……”

    孙行傲眉梢微微上挑,脸上布满了玩味的笑意。

    季沫差点被口水呛到,这个身体才十七岁吧!经常出入夜店?!他老爹以前都不管管的吗?!

    事实上季江琛不但管了,而且管的非常严格。以前的季沫虽然经常“出入”可是“出入”之间的时间连一小时都不到,估计季沫进去喝了杯酒,蹦哒了会儿,刚勾搭上一个漂亮美眉或者漂亮美男就被老爹一个电话叫回去了。所以季沫故意买了一个破挪鸡鸭没事摔几下也不怕摔坏。

    “咳咳……是人都会变的。”只能这样回答了!季沫现在突然很后悔为什么大中午的要和孙行傲出来谈天说地!这简直是个坑啊!

    “会变?”孙行傲反问一句,抬起手按住季沫的肩,温热的气息扫过季沫吹弹可破的脸,比热风还要更胜一筹。“真的会变吗?”

    季沫严肃的绷着脸,上来就给孙行傲了一拳:“是人都会变的,孙、行、傲!”

    擦啊!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调戏了!活了三十多年加上重生过来被调戏这事儿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呢!季沫看似随手甩过去的一拳,打到孙行傲身上又是另一回事。孙行傲被他一拳击退两、三步,捂着嘴角带着笑意盯着脸已经通红的季沫看。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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