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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是只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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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早早吃过饭,带着爷爷做的滑板,和奶奶塞给他的饭团,招呼上小狗毛毛,在邻居小伙伴的呼唤下一溜烟的跑出来了。
他们五六个小孩先是去了常去的一处平坦地方溜了会儿冰,其中一个小孩子突然提议:“你们敢不敢去旁边的森林里探险?”
雪乡旁边有一片广袤的森林,天气晴朗的时候,爷爷会带着陈昊洛进去打猎,告诉他,森林里很危险,有老虎和豹子,看见小孩一个人跑进来,会“嗷呜”一口把小孩吞到肚子里。
陈昊洛很害怕,便摇了摇头:“我不去,爷爷说很危险。”
他自小就是乖孩子,任性和撒野都有边界。
那个小孩子很鄙视他:“城里来的洋小孩,就是娇气!”
为了表明不娇气,其他小孩纷纷响应那个小孩,表示要扔下陈昊洛进森林里去探险,陈昊洛为了显得合群,一咬牙,便也跟着去了。
刚开始他们走的并不远,只是在林子周围打转,后来那个小孩一直说他娇气,说他胆小鬼,其他小孩见风使舵,也跟着说他,陈昊洛刚开始还反驳着,后来就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小孩便说:“你要是敢往里再走,我就承认你不是胆小鬼。”
现在想想,其实非常可笑,胆小不胆小,岂能是因为这种事情就能证明的?但是那时候他太小了,为了所谓的“面子”,便硬着头皮带着毛毛往林子深处走了。
等到他走到一定深处,才发现身后起哄的小孩都不见了,这才慌张起来,抱着毛毛,站在林子里不知所措。
他太小了,林子太大,天色渐渐暗下来,让他浮想联翩,什么妖魔鬼怪都出现在脑海里,他站在一块石头跟前,又饿又困,哭也不敢大声哭,怕招来虎豹和豺狼,吃了他这个孤身小孩。
抱着毛毛抽抽噎噎的往回走,他迷了路,到处乱转,越转越乱,到了后来,天色完全暗下来,他凭借着雪地的反光和月色,勉强走着,然后遇到了一只小鹿。
小鹿静静的卧在前方的路上,脑袋上长着一对树杈形的鹿角,鹿角下面藏了两扇大耳朵,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和毛毛,毛毛在他怀里“呜咽”了一声,是个炸了毛的姿态。
他紧紧的抱着毛毛,就要转身,然而转身之余鬼使神差般的侧头看了一眼小鹿,发现小鹿的眼睛里蓄着盈盈泪水。
陈昊洛停住要走的腿,小心翼翼的走到小鹿身边,这才发现原来小鹿是被猎人的铁板夹住了腿,他认识这东西,叫“兽夹”,常常是用来夹一些倒霉的野鸡兔子之类的,也看过爷爷摆弄过这些。
放下怀里的毛毛,蹲在小鹿腿边,他一边掰开兽夹,一边对小鹿恳求:“我不认识路了,我救了你,你能不能送我回去?”
小鹿低低的叫了两声,似乎是应了下来。
陈昊洛把夹子取下后,看小鹿并没有害他的心思,便和小鹿一起在原地躺了会儿,后来小鹿耳朵一动,便起身走了两步,再回头看一眼陈昊洛。
陈昊洛不明所以,但是毛毛也叫了两声,他便抱着毛毛跟着小鹿走,小鹿走走停停,他也跟着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小鹿突然站在原地不肯走了,低头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脖子,连蹦带跳的往林子深处跑去了。
这个时候,前方传来错杂的光亮和鼎沸的人声,陈昊洛揉了揉眼睛,看到前方爷爷蹒跚着步伐,焦急的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他眼眶一热,便哇哇大哭朝爷爷的方向奔去。
后来村子里的家长带着自家小孩来给他赔罪,邻里关系的又不好多说什么,此事便不了了之了,事后,杜艳梅为此狠狠地朝陈家雄发了一顿火,明里暗里指责爷爷奶奶的看管不力。
杜艳梅和奶奶之前婆媳关系并不是很好,所以陈家雄和陈昊洛耷拉着脑袋,父子俩一声不吭,任由杜艳梅发泄。
再后来,杜艳梅就不肯让陈昊洛单独来雪乡了,而陈家雄和杜艳梅时常忙于生意,极少有时间回老家,陈昊洛七岁的时候,爷爷因为胃癌去世了,而奶奶在爷爷去世之后没多久,也走了。
自此,他再也没有在老家长住过,每年只有上坟的时候才回去一趟,而近些年,回去的愈发少了,都说小孩子的记忆做不得真,他有时候恍恍惚惚,也感觉幼时的记忆仿佛一场梦,因为其中夹杂了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僵硬关系,很少特意去回忆这些事情,更别提那只颇通人性的小鹿了。
第9章 逛超市看电影
相比于丰驰那种单纯的快乐,陈昊洛就显得心事重重多了,他看了看碗里的白米饭,又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丰驰,低声笑了笑。
“我感觉像是在做梦,”直到现在,他依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几天前我生活还一切正常,一和韩阳分手,就感觉生活仿佛扭曲了一样,我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做什么都是晕晕乎乎的,悬在半空中那种状态。”
丰驰看着他:“你会不会是失恋后遗症呀?”
陈昊洛没有说话,他靠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然后起身进了卧室,丰驰对着他背影喊:“你不吃了?我做的挺好吃的啊!别浪费。”
然后他看见陈昊洛很快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沓现金,放在他面前:“这是退给你的四千。”
丰驰美滋滋的收了起来:“你不赶我走了啊?”
陈昊洛对着他若有所思的看了会儿,说:“你真的是只小鹿?”
丰驰点点头:“当然,我骗你干嘛?”
“那你?”陈昊洛有些困惑:“你跑到这里干什么?”随即浮上一个念头:“你该不是专门打听我在这里,来找我的吧?”
丰驰点点头,继而又摇了摇头:“我修炼成人之后,总得吃饭穿衣啊,但是我只有身份证,没有学历,像样的工作找不到,其他不看学历的工作又太累了,后来我发现有钱人做事情之前总喜欢算一算,我就从事这行了。然后上网聊天的时候和水仙哥认识了,他托我给他喜欢的明星做做法,事后给了我一万,我去了他家,在他家发现了你和他的合照,然后才认出你来。”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
“我认识你身上的气味,”丰驰一本正经的说:“面容倒是模模糊糊,不太确定,因为你是小不点的时候,脸是肉肉的,现在瘦了好多。是你在高铁站口接我的时候,我才确定就是你。”
丰驰说的头头是道,陈昊洛简直挑不出理,但是他就是想不通,明面上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真实的,但是这种真实让他有种不切实际的感觉。
谁能相信他和一只鹿共处一个屋檐下?谁能相信他看到过黑白无常?谁能相信他的前男友被鬼附身了?
想到此处,他稍微向前探了上半身:“韩阳,他那事情,麻烦吗?”
丰驰本来在低头吃饭,听了这话,抬起眼皮瞟了他一眼,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不好说。”
具体怎么不好说,陈昊洛再问,他反而闭口不言了。
一顿饭拖拖拉拉吃了近一个钟头,饭后,陈昊洛主动去洗碗,收拾好厨房后,他拿了一罐啤酒出来,丰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了,便吵着也要。
陈昊洛便把自己手中的啤酒扔给他:“梅花鹿能喝酒?”
丰驰熟练的拉开拉环:“能!我虽然是梅花鹿,但是现在也是个人。”
陈昊洛看他喝酒的样子倒是很熟练,发挥想象力,想了下一只鹿张大嘴巴喝酒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下。
丰驰奇怪的看他一眼:“你笑什么?”
陈昊洛说:“我记得你不是挺可爱的吗?”他抬手,把食指和大拇指相连,比了一个“OK”的动作,放在眼睛处:“眼睛圆圆的,怎么成了人,眼睛变得这样了?”
丰驰咂摸着酒的味道:“我哪知道呀,反正修炼着修炼着就长成这个模样了,我觉得挺好看的呀。”
“是好看,”陈昊洛笑着点点头:“你在家看电视,我出去买点东西回来。”
“那我不看了,跟你一起出去,”丰驰立马关了电视:“我来清北市还没有好好逛过,你要是有空,带我在边上转转吧。”
陈昊洛犹豫了下,便答应了。
他们两个先是去了附近超市逛了一圈,买了点生活用品,给家里又添置了些吃食,陈昊洛本来心情平静,等到两个人转到调料区的时候,他不自觉的叹了口气,看着身边兴致勃勃的丰驰,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
因为这种画面,他曾经想过,画面里是他和韩阳。
丰驰挑挑拣拣选了很多,一边选一边念念有词,陈昊洛凑近了,听了一会儿,哭笑不得,因为超市大减价,丰驰在算钱。
他说:“过会我付钱。”
丰驰头也不抬的研究手里的宣传单,对照着架子上的货品:“本来就是你掏。”
陈昊洛挑起眉毛:“那你还算?”
“有钱也不能随便造作。”
陈昊洛不再说话,因为他想起来韩阳了,韩阳也给他说过类似的话。
“花那个钱干嘛?”
随即他摇摇头,觉得有些可笑,怎么他碰上的人,一个两个的都那么会省钱?
买完东西后,本来是打算回家的,结果在超市门口,丰驰非要闹着吃哈尔滨烤冷面,陈昊洛没有吃过这些小摊上的东西,他皱着眉头提醒丰驰:“可能不卫生。”
丰驰说:“怕啥?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我以前还老在地上吃草呢!生肉我也吃过。”
陈昊洛无话,提着袋子,看着他买了一碗,站在超市门口一旁吃的津津有味。
身边有两个穿着校服的高中女生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话。
“你看到电影开头那个乐视频广告了吗?‘乐视频,记录世界,记录你’,那个男主角还蛮清秀的。”
“你不知道吗?那个男主角就是土味发家的,好像签了个什么工作室,最近新冒头出来,听说工作室挺捧他,还去拍电视剧了。”
“好笑死了,真是世日风下,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明星了。”
“可不就是嘛,以为长得漂亮就能闯娱乐圈。。。不过刚刚那个电影还不错,我好喜欢那个反派女主角啊,鼻梁好高啊!”
。。。。。。
女生越走越远,后面的话渐渐听不到了,陈昊洛看到丰驰的眼睛随着女生走动而移动,心里突然生出不好的预感。
果然,女生一走远,丰驰就对他说:“洛洛,我们也去看电影吧。”
陈昊洛咬牙切齿:“不许这样叫我!”
丰驰能屈能伸:“洛哥,我们去看电影吧。”
反正也无事,回去待着也是胡思乱想,陈昊洛便同意了。
陈昊洛把超市买的东西放到后备箱里,便和丰驰一起去了附近商场,电影买的是最近的一场,七点十分开始。
他抬手看手腕上的表,离开场还有一个小时,丰驰提议:“我们逛一逛商场吧。”
陈昊洛拒绝:“我不想逛,你自己去逛吧。”
丰驰磨他:“你给我做个参考啊,我想买衣服了。”
陈昊洛无奈,硬着头皮起身陪着他逛男装店。
两个人在男装店转来转去,陈昊洛摸出了丰驰的审美。
丰驰比较偏向于休闲风格,用他的话来讲:“我没事就要跑跑跳跳,穿的太正式不方便。”
最后他选了一件休闲衬衫,一件短袖,还有一件破洞裤子。
陈昊洛摸着破洞裤子,问他:“你好像很喜欢这种破破烂烂的款式。”
“我想让我的腿透透气。”
“那你直接买条短裤穿得了。”
“不行,多不划算,”丰驰严肃的说:“少了那么长一截面料,还贵那么多,长裤不想穿了,还能裁短。”
陈昊洛惊呆了,他没有见过这么会精打细算的人,韩阳都没有他会算计,他甚至想要问问丰驰,这么多年是怎么活着的?但是觉得不礼貌,便忍住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要说些其他什么话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只能在电影开场之前,亲自买了许多吃食。
电影开场之前照例有一分钟广告,丰驰看完广告,认真点评:“这个广告男主角长得也就那样,你喜欢这样的吗?”
陈昊洛带着3D眼镜:“不喜欢。”
“为啥?因为对方不好看?”
陈昊洛犹豫了下,说:“不是。”他的择偶审美偏好斯文男生类型,韩阳就是这种类型,虽然穷,虽然没钱,但是韩阳总是干干净净的,常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很正派,很有学问,很亲切。
他喜欢韩阳这个样子的,因为踏实,他喜欢踏实的人,踏实意味着稳定,意味着平静。他已经做好了将来和父母摊牌的一天,做好了被父母不理解不接受的结果,倘若在那个时候,有个踏实的知心爱人陪在他身边,那么他便不会像是无根浮萍一般,随波流荡,感觉自己无依无靠了。
丰驰在一旁不依不饶:“那是什么原因?你喜欢什么类型的?”
陈昊洛感觉和丰驰在一起,像是在带孩子,总有无数个问题在等着他,好在灯一熄灭,电影开始了,丰驰便闭了嘴,陈昊洛也随之松了一口气。
丰驰说是要看电影,实际上电影演到一半时他就睡过去了,陈昊洛白天睡的多,晚上不怎么瞌睡,眼睛盯着幕布看,心思早就飘到一边去了。
有一瞬间他想揪住旁边看电影的人,问人家一句:“你信吗?我身边坐的这位,其实不是人,是一只鹿,我昨晚还看见了黑白无常了,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轮回和地狱啊。”
电影一结束,丰驰就自动醒了,醒了就开始不安分起来,不等陈昊洛说话,他自顾自的捏起一颗爆米花,惆怅的说:“这个吃腻了,我想吃烧烤,咱们去吃烧烤吧。”
第10章 买公鸡
丰驰身为一只梅花鹿,完全没有任何觉悟,吃起烤串来虎咽狼餐,陈昊洛提醒他:“这是烤鸡翅,你也能吃下去吗?”
难道吃的时候不觉得像是在吃同类吗?
丰驰满嘴冒油:“能啊,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肉也好菜也好,就是要被吃掉的,我不吃总有人来吃,如果我没有努力修炼成人,也会避免不了被人射杀被人吃的命运。”
陈昊洛想起他小时候看见丰驰的时候,他正被一只兽夹夹住腿,如果当时没有遇上自己,那么丰驰会怎么样?
这世上没有如果,丰驰就是遇上了自己。
他自己想了会儿,觉得这事越想越挺有禅意的味道,便打住念头:“你还挺豁达。”
“我好不容易修炼成人了,自然要快快乐乐随心所欲的活着。”
“可是我们人却不能随心所欲的活着,”陈昊洛没有动面前的食物,他全部都推到丰驰面前:“我们活在世上,有很多规矩束缚着我们,有形的,无形的,快乐其实很少。”
“一样,我们这种成精的也是如此,有天地气运压制着我们,对了,就说那黑白无常吧,你觉得他们是干什么的?”
陈昊洛有些疑惑:“不就是勾魂吗?难道还有别的工作?”
“他们的主职的确是勾魂,但是如果我们这种成精小怪要在人间作妖,也是能轻易把我们收拾了,毕竟他们后面可是有阎王撑腰,十殿阎王随便一个就能够我们受的了。”
陈昊洛了然:“怪不得那天晚上感觉你很怕他们。”
“所以说啊,你也别一天不开心了,有规矩束缚着还好,没有了指不定多乱。”
陈昊洛一愣:“我没有不开心啊。”
“得了吧,”丰驰鼓着腮帮子,一边大口嚼,一边开口:“就咱俩才相处这两天时间,我就没有见过你心情好的时候,一看见韩阳就苦着一张脸。”
“我苦着脸吗?”陈昊洛不自觉的抹了下自己的脸,随即下意识苦笑一声:“我刚失恋,你能指望我有多高兴?”
丰驰放下手中的烤茄子:“那你要喝酒吗?我可以陪你喝酒。”
陈昊洛摇摇头:“我没有买醉的爱好。”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他对丰驰示意了下:“我有这个爱好。”
丰驰嗅了嗅他呼出的烟味,很快的皱了下眉头,没有说什么,陈昊洛发现了,抽了几口就把烟熄灭了。
丰驰问他:“怎么不抽了?”
陈昊洛说:“没劲,你吃好没?吃好了就回吧。”
回到家后,丰驰说什么也要给陈昊洛下一碗面,用来感谢陈昊洛请他吃烧烤,他做的面很有食欲,陈昊洛欣然接收。
躺到床上的时候,他摸着肚子,心想:“丰驰其实也不错,虽然话有点多,但是做饭手艺还行,看起来也爱干净,留他住下也是可以的。”
第二天十点多,陈昊洛醒来,发现丰驰不在屋子里,他看到冰箱里有丰驰留下的饭菜,便放到微波炉里加热,顺手给对方发了一条微信:“去哪了?”
发完后觉得有些不妥,自己又不是他爹妈,管得有点宽了吧?
丰驰没有回复,因为他此刻正在菜市场里挑选公鸡。
离小区三站公交车的地方有个早市,丰驰昨晚对着周边环境研究了一番,认为这个早市还算可以,便一大早起床独自搭公交车来到这里。
早市名叫友谊菜场,大致是个“王”字规模,主路比较宽阔,两边则分散出很多支路,摊位紧挨着,菜也码的整整齐齐,看着很赏心悦目。
丰驰进了菜市场,直接沿着主路走到最后,然后向左拐进去,这是一片家禽的摊位,道路干净程度自然比不上前面蔬菜瓜果的道路,他踏着鸡毛和鱼鳞一路走过去,两边不时有光着膀子穿着围裙的大叔招呼他。
“小伙子,来条鱼吗?今儿清晨刚从水库里捞出来的。”
丰驰没有理会,径直走到最后一个角落。
这个角落处不甚起眼,摊主是位中年妇女,头发上顶着五颜六色的卷发卡,上身套了一件花花短袖,下身则穿了一件七分黑色阔腿裤,脚上趿拉着一双拖鞋,形象堪比周星驰一部叫《功夫》电影里的包租婆。
但是该妇女虽然衣着不怎么体面,可是一张脸却白皙光滑,皮肤紧致,一大早的,她就握着一瓶青岛啤酒,坐在摊位后面的摇椅上,微微眯着眼睛,似乎很享受。
丰驰站在摊位前,喊了一声:“贝姐,我来了。”
被叫做“贝姐”的妇女懒懒的抬起眼皮,不耐烦说:“来了就来了,吼叫什么?”
贝姐和丰驰一样,也是动物修炼成精的,她本来是在泰国旅居,本体是一只鳄鱼,后来变成人后,就受不了那边炎热的气候,生怕把自己的皮肤晒黑,所以就通过黑白无常,搞到一张身份证之类的证件,回国定居了。
大约是出过国的,所以贝姐对他们这种一直生活在国内的妖精向来没什么好脸色。
丰驰特不理解她这种优越感,又不是去了欧美,连亚洲都没有出过,有什么好高贵的?不过腹诽归腹诽,他见了人家,依旧亲亲热热的喊一声“贝姐”。
贝姐是真有本事的,仗着有出国的经验,她大胆的做起跨国水果生意,什么缅甸的香蕉啊,越南的椰子啊,菲律宾的菠萝啊等等。
除了这些,贝姐还有一绝,就是她手里的公鸡,是真的好!
但凡他们这种成了精的动物,变成人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到一个谋生的手段,他们做动物的时候,吃草或者撕咬其他更弱小的动物,但是成了人后,总不能还过着吃草的生活吧?不然成人有什么意思?
所以大家各显神通,有的像贝姐这样,身家本来就阔绰或者有门路的,自己就能做个小本生意,有的厨艺高超,成人后借点同类的钱,去学校门口摆个摊子,用不了多久也能安身。
丰驰当初成人后,也想过去做饭,可惜他生不逢时,成人的时候正碰上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都忙着打仗或者躲仗,好不容易借钱弄来一个小摊子,结果日本人一个空中弹掉下来,直接把他摊子炸成了灰。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幸亏他在那个时候成了人,不然依照“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的条例,那他算是彻底没戏了。
后来生活窘困,他不得不变回原形,在深山老林里以吃草喝溪水度过一段苦日子。
好在日子没过多久,地府有人找到他,专门组织他们这种没有什么谋生能力的妖怪学看风水,驱除鬼魂等技能,他才得以找到自己谋生的路。
地府不是白白培养他们,组织他们学习的时候不用掏学费和生活费,等到学有所长时,便派遣他们分散在各个地方,以此来协助地府大人们来此地办事。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先学习技能,等到能独立生存时,再拒绝这种派遣,只要交够三倍的违约金,地府是不会奈他们如何,只不过这个动物因此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倘若发生些什么事情,地府立刻首先拿这个动物开刀。
丰驰前思后想了一番,认为自己这种没什么后台和背景的妖怪,若是能有了地府的编制,也算有个后路,便欣然同意。
于是他和十几个妖怪一起被派遣到了北方,北方地域辽阔,他们十几个在编人员常年东奔西跑,一刻也不敢松懈,算是称得上战战兢兢、劳心劳力了。
后来人间迅速发展,地府也积极响应人间政策,设立劳务局、监管局等等一系列有关部门,他们也因此有了假期和些许福利。
因为地府的编制如此好得来,所以对于无编制人员,他们反而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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