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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神的小灯泡-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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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年,温柔的摸了摸小少年的头:“去吧、他们啊,就是太懂事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秦子寒就带着两个本来安静的“成熟的”小男孩儿疯跑了一个上午和一个下午,之后的三四年,他们都是经常在秦子寒不上学的时候玩,后来方辰和周敬读二年级,喜欢钻研难题的他们开始准备小学生奥赛和高等竞赛,秦老爷子退下秦家家主之位之后,力排众议,将秦家的继承人改成秦子寒,刚刚初中的少年,吊儿郎当的不再淘气,穿上精致的西装,开始忙碌赚钱“养家糊口”。好歹身后有老爷子和方爹还方爹的智能团帮忙下,痞里痞气的秦子寒依旧痞子气十足,却“奸商”极了。方辰和周敬则在学业上一去不复返了了!
三个小孩儿在那一年,开始了不同的道路。却依旧保持着每个月套时间一起玩,三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没人是秦家家主,也没人是物理天才,也没人是数学界神童,他们就是当年一起疯跑、闹着去拆花房的三个孩子。直到方妈妈去世,不靠谱的方爹顾及不到方辰,自己根本转不过来弯,总觉得的妻子还在,一心寻找那个已经不在了的妻子。资助了很多学生,完成了很多人的梦想,回过头却发现儿子已经自己长大了。陪在儿子身边的,唯一庆幸的是——那两个一直陪在自己儿子身边的是自己带进儿子生活的两个孩子,他们依旧是当年的小小少年和两个小男孩儿!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将这段走在番外的,但却很想现在写出来,也许,这就是我一直喜欢的友情。
无论经历的什么,我们依旧是当初的模样吧!
☆、卷三·第十四章
原本,按照时间轴来说的话,他们联系的时候出发去吃饭还是正好的,结果,由于简初睡了,于是乎,呵呵……是的,他们推到了八点呀!虽然群里扯淡聊天来着,对于方辰来说,那还是从小的秦哥。认真的“抱”好了媳妇之后,哄着小灯泡洗了个澡,清爽干净的哄睡了,准备一会儿七点多再叫起来就好了。他家小孩儿可不是外边的男生,动不动就要化上一个小时才能出门……所以,七点半叫醒,他可以帮着小灯泡“精神精神”,想想还是很开森的呀!
方大少爷开始琢磨找场子的事儿了,这不是他们的家乡,纵使他家的确是准备把家里的生意转移到目前的这个城市,清大所在的城市,第一,很大;第二,高新科技大本营;第三,方辰定这了,好吧,第三才是关键,他爹现在已经开始不问事了。公司的大部分运作都是职业经理人团队负责的,他爹只看报表,还是季度的那种!现在?他回国之后,报表就到了方辰的邮箱,方辰虽然头疼,但是,亲爹啊!忍了……
职业经理人团队的老大,也就是现在的CEO建议:“少爷啊,你年轻啊,别看季度报表了,看月的吧,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一周给你汇报一次的啊。你这小岁数啊,没事的,忙一忙有价值的啊!”
方辰……嗯,他拒绝了!!!!但还是让步了,月度汇报和每个月会开一次视频会议,而且视频会议要看他的时间来定。这已经是方辰最大的“让步了”!
方氏CEO差点摔桌!气的差点辞职不干了,但还是没办法,他们是打工的,团队上上下下不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尤其是方氏集团给了他们很大的信任和自主权。很多公司都是不信任职业经理人的,总觉得这样的公司就不是自己的了。他们这个团队之前在国外,回到国内基本上就是各种碰壁,直到遇见方辰他爹,也是巧合,那时候方辰的妈妈生病,方爹没精力顾公司,于是就同意了这个团队,没想到,哟呵,真不错!方母去世之后,方爹只能保证一定程度上的上班……团队总觉得这是条“贼船”,谁让他们当年上船的时候忒自觉了呢?行吧……钱多,人?人不务正业!!!
现在的方爹保持着美丽的心情,在国内找了一个清静的小岛,养花、养狗、养猫、养生……搞得小岛上的原住民都知道:岛上有一个外地来的大款,开的都是豪车,家里好多只狗和猫,就是一点不好,说的养生的大款,脾气不好啊……方爹养花的时候很高兴,;养狗的时候很开心;养猫的时候很幸福;养生的时候,哎,狗又去拆花园了……猫又去挠门了……清静个屁!!!
心情倒是很好的!连跟着方爹的老管家都说:老爷笑的都比以前大声了!
哎,方辰琢磨了琢磨,他爹现在也不给人开火锅店了啊!这让他不好找场子啊!然后,灵机一动!话说,那个火锅店的经理说过,他的那家火锅店的特色锅底就是从这一家火锅店整来的啊!给那个经理打了个电话,经理很高兴的告诉他,叫俗·涮羊肉。是的,就一个字——俗!!老板真是人才啊。据说老板觉得涮羊肉是个挺俗的事儿,但是,俗气的事儿也要整特色,所以锅底和调料都十分优秀,并且是个历史悠久的店,人很多。他通过这位经理联系到了当初他们关系不错的老板的秘书……
人情啊,就是个圈!
秘书先生十分不错,表示没问题,安排好,但是他们的包厢都是屏风似的。方辰一琢磨,正常啊,这“俗气”的涮羊肉去包间干啥?味儿好就行啊!订好了一间六人桌,要求有个屏风就行。谁知道他们到时候要不要脸?先不说他们三家的媳妇啊,他们三在一起长大的,外边都人模人样的,凑一起简直就都是混世大魔王!而且,吃饭的时候好歹也得摸摸小手、亲两口吧!而且,呵呵,就周敬家的立夏,比他们彪悍!哈哈!
心情不错的方辰看了看时间,快七点了,就进了卧室。床上的立冬正睡得十分香甜,半张脸掩在松软的枕头里,空调被已经滑落到地上一大半,KINGSIZE的床,立冬特别顺的睡在正中间,可以说非常的“占地方”,却保持着依偎的姿势,如果方辰现在上床睡觉,立冬绝对能第一时间感知到温度,然后滚到他怀里。方辰想到之前他有一次被经理人要求必须参加一个决策会议,他只好让立冬先睡,等他回来时候,立冬就是这个姿势,他刚刚躺上去,立冬根本就没醒过来,却能马上就做出反应,窝进他的怀抱,像是一只寻求安全感的猫儿。
他的立冬啊,真是让他不疼都不行!
低声笑了一下,躺了下来,却支着胳膊,看着立冬,像是自发的反应,立冬就滚到了他的胸前,找寻温暖。两只小爪子乖巧的拽着他胸前的衣服,方辰没忍住,整个人将立冬搂住,轻轻的吻了他的额头,不带任何欲望,却满含深情……
方辰的手机震动起来的时候,大概是七点二十,方辰看了一眼,是周敬的电话,笑了笑,他的这个发小啊,总是这个习惯。从小就是,有事儿的时候,总会提前提示他一下,比闹钟管用多了。
小时候很多人都说周敬是他爸给他找的“佣人”,可方辰清楚的知道,周敬的父母对周敬的爱是真诚的,但却比不上对于历史的热爱,没住进方家的时候,他都是东家住几天、西家待几天的。直到后来,方妈妈才是那个弥补了周敬对于母爱的向往,他的妈妈啊,是世界上最温柔最善良的那个人,清风明月的一个女人,哎,就是为了出书嫁给他爹这件事吧……不过,他还是很清楚,他妈妈身边可不止他爹一个“有钱人”要给他妈妈出翻译书的钱,但他妈妈说过,只有他爹的眼睛最干净,也最热情,炙热单纯的爱情打动了这位优雅的女士,于是,才有了小方辰。方爹的保护,让方妈妈这一生都如同少女一般善良温柔,当周敬到达方家的时候,她对周敬完全就是第二个儿子,让小小的周敬第一次知道“母亲”的意义!只不过,周敬的感恩之心,没有来得及给他的妈妈,就都给了他。他们将是这一生最优秀的“战友”,彼此交托后背的那种!
“敬儿啊,你和立夏开车吗?”
“就是想问你来着,咱们六个人,一台车不够,开两台吧。咱们四个一辆。我只是认识简,不熟悉,更何况小夏根本就不认识简。你说呢?”
“行啊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爸跟这不有个商务车吗?开那台?”
“别了,有那么一点尴尬。”
“也对,立夏不认识简。”
“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小冬应该也不熟悉吧。”
“哈哈,小灯泡之前去德国特意跟人家秀恩爱去了!哈哈,结果,现在成嫂子了,我的小灯泡啊!”
“快别秀了啊。我的车要是没送去修车,我俩讲真不乐意蹭你车!”
“切,一会儿五十的时候一起出门!”
“OK”
一个没注意,立冬就已经醒了。正好听见方辰说“秀恩爱事件”,羞的他整个人钻进被窝里了,唉呀妈呀,好尴尬啊!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尴尬的事儿吗?当年的“情敌”啊,结果,吃了两年“人家朝夕相对的干醋”,结果你告诉我你去散个心啊,就成我嫂子了???你让我怎么办啊?!??
“呜呜呜,辰哥哥,我不去吃羊肉了!不去不去!!!”
瞅着跟大床上打滚撒娇的立冬,方辰成功的找到了高中时候的感觉了——脑阔痛啊!在看着跟他眨巴大眼睛的小灯泡,可耻的是他萌了,而且,无耻的事情是他现在也不想去了,他只想“吞灯泡”!但还是只能克制的把他的小灯泡从被子里刨出来,抱在怀里哄:
“不见立夏了?也不见周敬啦?嗯?秦哥见不到你会难过的。乖乖的,有什么尴尬的,简之前的时候还总给你讲作业呢!你个忘恩负义的小坏蛋!”
“方方,辰辰,哥哥……我,不好意思嘛!”。。
“哎呀,我的小祖宗啊,你可别,你忘了当初咋跟简秀恩爱啦?哈哈哈……”
“方辰,你这个‘死直男’!”
“我,直男?我看你是真的不想去了!”危险的眯了眯眼,看着立冬,立冬瞬间老实!“那你抱我去洗漱吧……我要穿好看的衣服!!!”
“对对对,我的小灯泡艳压全场!”
说这话,就抱起来带进了浴室,看着迷迷糊糊的立冬,着实是没忍住,给立冬擦脸的时候亲吻了他的额头。立冬表示:本人诱//惑型,来吧!于是乎,黏黏糊糊的踮起脚尖去亲吻方辰的眼睛,方辰本来就因为情//潮而微微眯起来的眼睛,瞬间闭了起来,带着立冬的亲吻,吻上了立冬的唇。
一吻之后,立冬坐在洗手池的边边上,勾着方辰的脖子,眼睛波光潋滟,瞳孔里全都是方辰。红艳的脸颊,含水的眸子,湿润的双唇……方辰觉得,嗯,精神了!把他抱下来,牵着手,转身出了浴室……
立冬,随即瞪了一眼方辰的后脑勺,哼,不解风情!哎呀,还得去见简!!呜呜……
方辰和立冬收拾好出门的时候,正好是七点五十,呵呵,不巧的是,一打开门,就看见立夏正抱着周敬的腰,周敬靠着墙壁,立夏依偎着他,环抱着腰……我勒个去,方辰和立冬对视一眼,惊悚的转开了头!但还是在彼此眼中看出来对方的潜台词……
立冬:这小鸟依人的货是我姐姐?!?
方辰:你姐姐,两年没见……变化挺大啊……
周敬略显无奈的咳嗽了一下,“好了,小夏,辰儿和小冬出门了,咱们得下楼了。”走进方辰:“辰儿,刚才秦哥跟我说他们也已经往咱们楼下来了,对了,你订的哪儿?”
“哦,是之前咱们四个吃过的火锅店的原产地,叫俗·涮羊肉,秦哥说想吃。”
“哈哈,好吧,走吧。”
那边的立夏则是牵着他弟弟说悄悄话……方辰一言难尽的瞅了瞅立夏,结果,化着精致的妆容的立夏开口就回到了当初的那个立夏:“老流氓,我劝你别这么看老娘!你叼走了我这可爱的弟弟啊,你给我等着啊!”顺便美目一瞪,方辰后背一凉……
周敬赶紧把立夏拉住,他媳妇吧,咋说呢?是个姑娘,可惜,不娇不软!哦,那什么的时候超可爱!别人不需要知道!还是先拉住,别再挠了辰儿!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隔日更新,我觉得写小甜饼的我超级兴奋,哈哈!
我可能能继续写下去!
嘿嘿,接下来他们互相叙叙旧
我就要好好的走个剧情啦!
☆、卷三·第十五章
“媳妇儿啊,咱起床,洗漱一下去吃饭了,我们辰儿请客,吃涮羊肉,之前你不是也说国外的饭吃腻歪了嘛?起来啦!”秦子寒在正在执行‘唤醒简初’任务,并且十分失败!因为十分钟过去了,他从七点零点“自然醒”,花了十分钟洗脸、刷牙、刮胡子、抹大宝、穿好衣服……就开始叫简初起床,结果,嗯,他一看手机,得,七点三十五了……
“媳妇儿啊……”秦子寒怕时间不赶趟,而且,简初明显是醒了,但是就是不出声。反正就是很累!简初现在的状态的确是已经醒了,他嘴硬说是什么咱俩现在还不算正式在一起,还是那句老话“哪有什么酒后乱性啊,不喜欢的人宁愿自己LU都不ZUO!”他的心理上现在还是十分信赖痞子秦小哥哥的。这不,他这么多年都不会撒娇的人,就想跟他们家的痞子撒个娇,只不过他的“撒娇”就是嘴角带着笑然后沉默的不睁眼,就一个意思——我不要起床!!!
当然了,秦子寒又不傻,看着他媳妇的眼珠在紧闭的眼皮子底下只转悠,而且嘴唇上要笑不笑的样子啊,真是可爱啊!只不过呢,骨子里的痞子气出来了,抬起半袖的下摆,露出码得整整齐齐六块腹肌,咋说呢?他的腹肌就出不来哪俩块啊!他也想有八块腹肌的说!于是乎,他觉得可能是单身耽误了他的腹肌,现在……嘿嘿,估计快要有八块腹肌了!瞬间,一个“饿虎扑食”就扑到了简初身上,他保持着力度,用双臂支持住自己的身体,在简初身上造成了大片阴影,但却没有压上去,只不过嘴上动作可不是这么“温柔”,直接发狠似的吻了上去!
简初直接被吻懵了,这是什么操作???
这个吻并没有时间太久,大概也就五六七□□十分钟的样子。痞子才放开气喘吁吁的简初,看着简初已经睁开的双眼,眼尾都是艳色,他的视线一下子就危险起来了。这让简初直接后脖颈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可是十分清楚这位的脾性啊!赶紧开口:“不许闹了,不是要去吃饭的吗?快起开,我去洗漱了!”双手却没什么力气的推着还搂着他的痞子同学。
“哎,真不想去吃饭了啊,想吃你啊!”翻身躺在了离简初有一点距离的床上,裤子有一个可疑的弧度,叫嚣着它的存在感。简初淡淡的看了一眼,嗯,痞子需要冷静!但是,特么的自己身上的浴袍呢???只能捞住了痞子刚才脱下来的半袖,套了上去,呵呵,这人长得比自己高啊!!真生气啊!他记得没高出几厘米的啊???他也就没穿其他的衣服,就这么扔下这个“裤子弧度”明显又涨了的人去了洗手间……
秦子寒觉得:夫纲不振啊!!!
简初自然不是什么慢慢悠悠的人,也就十几分钟,他就从洗手间出来了,顺便看了一眼,明显,痞子还是很居家的,皮箱的衣服都已经被他整理好了。于是乎,秦子寒就目睹着自己媳妇十分“不客气”的脱下他穿过的自己的短袖,顺手扔到了还在床边坐着的秦子寒脑袋上,拿出了秦痞子睡觉之前整理好的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十分斯文的穿好了……
秦子寒:不,媳妇,你可能不想穿!不,媳妇,我想帮你完成另外一个过程!!!
简初看了看还光膀子的货,再次心里感慨:怎么就挑了这么个玩意!一脸的废料!!!别问他为什么知道,看痞子那张脸和眼睛里的光他就知道,现在的痞子满脑子都是废料,都控制不住的显示在了脸上,好吗?
“痞子,走了,你换一件上衣!”就抬腿,“悠闲的”走了出去,是的,简初并不能完成“快步潇洒”的步伐。所幸他日常就不是那种昂“潇洒”的人,现在这个步伐,倒是不会让人误会,也不对啊,现在不在德国,谁认识他?方?周?立小冬小朋友?哎,他们又不傻,就他和痞子的体型差异……这个型号,看不出来吗????
“等等我,等等我,媳妇啊,”顺手抄起来衣柜里的另外一件松松垮垮的休闲衬衫半袖,秒穿上,然后给周敬拨了个电话:“敬儿啊,你哥哥我带着你嫂子现在下楼了啊,我俩把车开到你们楼下啊!几号楼来着?”
“行行行,你给我发定位啊!”
“一会儿见啊!”
“媳妇儿,咱俩一起!”说着就几步到了大门口,搂住了换好鞋子的简初的腰。简初想说不习惯,但是吧,痞子同学穿好鞋子之后就揽住了他的肩膀,他也不习惯,但是却不会让很多人误会的动作,他决定,忍了……而且,他还是有一点喜欢痞子这种带着“占有性质”的动作。
所以啊,你看,他和立冬其实十分相似,他们看起来风光霁月,甚至有很多人羡慕他们。说他们是“神童”,是“天才”,又或者是“禁欲人设”,又或者是之类的其他词汇……可实际上呢?他们内心敏感极了,甚至于他们有那么一点点不为人知的自卑。古代常有人说“女人骨子里是菟丝花,攀附在男人身上,那是她们生存之道。”简初却往往觉得,他和立冬这种人,表面的“清冷、风华”其实都是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菟丝花”。
是了,他笑了一下,忽然间就知道了为什么那个时候立冬跟他“秀恩爱的时候”,他会觉得“这小孩儿可爱”,而不是“情敌的可恶”。他们本质上是相似的,不是吗?所以,到最后他们谁都没讨厌谁!只不过,立冬比他幸运,因为他在自己17岁的时候就找到了那个让自己“攀附”的那个人!
吸引他们的,只能是真正强大的男人!莫非他们是传说中的“深柜”?也不对,他们不是“深柜”,因为他们就是GAY,毋庸置疑。什么叫对女孩子不感兴趣?什么叫对爱情没有期待?为什么没有喜欢上其他男人?多简单,因为那个菟丝花选中的男人并没有出现,其他男人都没有菟丝花自己强大,凭什么让他们倾心?还是很幸运的,不是吗?
简初现在想做一件十分大胆的事情,是他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的事情!他的脑子全部都是浆糊,只有一个声音在叫嚣:“去吧,去吧,去做!不要想了,这里没人认识我!有人认识你又怎么样?这个男人是我的!这个男人也只能是我的!”
当车子停在了方辰他们楼下的时候,方辰他们还没有下来,简初一下子解开了自己安全带,一只手拽住了秦子寒的衬衫领,另一只手按开了秦子寒的安全带,猛地发力,拉近秦子寒的同时,自己靠了上去,他眼尾发红,带着不符合他性格的狠戾说:“秦子寒,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会带着你下地狱!”两片薄唇就在秦子寒怔愣的注视下吻了上去。
秦子寒楞了一下,发现他媳妇这个吻吧,毫无章法,然后,哎呀,媳妇啊,这是咬我呢?你瞅瞅啊,这都十多天了,干了多少回坏事儿了啊?咋就不会接吻呢?可是,简初青涩却带着浓郁感情的吻,强势的讨好了秦子寒那颗“老痞子”的流氓心啊!好吧,好吧,嘴角上扬,和简初拉开一点距离,两个人的呼吸交汇,整个空间都是甜腻的气息。“媳妇儿,我记住了。但是,接吻啊,还得老公教你啊!”
遂,吻了上去!
这个吻,和秦子寒这个人极像,又或者说这是简初想要的吻——强势、霸道、狠戾的吻。每一下的唇//舌//交//缠都像是宣誓主权;每一寸的呼吸都写上了占有欲;可那每一秒的气息却温柔的像是情人之间呢喃……
然后,车玻璃被敲响了……
然后……立冬这个“小表脸”的来敲玻璃了!两个人这才气息不稳的分开,秦子寒按下车玻璃,脸上的冰碴子都要戳瞎立冬,但语气还是十分正经,不过嘛,就是有点低哑:“你们下来了,去哪吃饭?”
“嘿嘿,秦哥,我们早下来,都在车上等了会儿了,要不是我们实在是太饿了,也不能打断你们,哈哈哈哈哈哈……”
简初已经在立冬敲玻璃的一瞬间就转头看向另一边了,只不过那个耳朵整个都红了。简初十分的不好意思,这要是不打扰,他觉得他可能就要缠上去了……太丢人了!这个立冬,好吧,凑不要脸的时机还是挺对啊!要不然他可能就要不管不顾的给他们上演点少儿不宜的啥啥啥了!!
行吧,不跟他计较敲玻璃和嘲笑他的事儿了!
方辰赶紧给秦子寒解围:“小灯泡,乖宝,快回来,上车啦,看他俩亲啥,来抱抱!”
后排座的立夏正趴在窗户上笑话秦子寒,一听这句话:“方辰啊,你个老流氓,就打着幌子,满脑子的废料!”
“不是我说啊,立夏,你一个姑娘怎么跟我思想这么同步?”顺手给秦子寒发了个语音:“秦哥,你跟着我的车,你让简导航一下,防止咱俩车偏了,叫俗·涮羊肉。”随即就抱了一下刚上车的小灯泡,再给他系好安全带,发动了车子,车子就朝着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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