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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养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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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牧平日里最烦看书,一个故事开头,就被他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读得磕磕绊绊,读到这儿,停了下来,发出叽叽咕咕古怪的笑。
见方措疑惑的目光望过来,立时板起一张威严的脸,“此处省略五百字。”
方措眨眨眼,小声地问:“为什么?”
方牧横他一眼,“让你插嘴了吗?还能不能好好听了?”
小崽子立刻闭紧了嘴巴。方牧又干巴巴地读了一小会儿,终于不耐烦,将破杂志往小崽子脸上一扔,“行了,你自己看吧。”说着说着,又露出了跟刚才如出一辙的古怪的笑,很神棍地说:“等你参悟了这个故事,你就算真正修炼成了。”
说完,眼睛一闭,开始补觉。
方措默默地将杂志扒拉下来,可怜小小的人才上了几个月的学,字都认不全,他不敢打扰方牧,睁着眼睛,一个一个地辨认杂志上认识的字。过了一会儿,他将杂志该在胸口,身子微微往里缩了缩,将头小心地靠在方牧身上,闭上了眼睛。
☆、第十章
方措的病彻底痊愈之时,方牧总算找着一栋满意的住所——在老街,后面临河,前面临街,打开门正对着一家花圈铺,花圈铺子旁边是一家小饭馆,招牌酱大骨,香飘十里。
房子是二层木结构,独栋,有一个很大的院子,种了月季、仙人掌、宝石花、栀子之类的好养活的品种,也没人打理,兀自烂漫地长着。有一口水井,水井边长了羊齿之类的喜阴植物。一句话概括,这就是一幢极其原始的房子,交通倒是便利,出门走个十分钟就是公交站,整条老街就剩下几个七老八十只会喘气儿的生物,方牧表示很满意,这货天生对古道热肠的良民有交际障碍。
方牧他们的东西不多,搬家那天老五从别人那儿借了一辆小卡车,一趟就把东西给搬利索了。这胖头鱼如今大小也是个老板,进了门就挺着很有老板派头的肚子,里里外外溜达一圈儿,回头嘻嘻笑道,“哎哟喂,真丧心病狂,你说你一个无业游民住这么豪华的河景别墅,不觉得奢侈吗?”
方牧将装着锅碗瓢盆的箱子搬进屋,顺便拐了那胖子一脚,“你一个社会败类,怀揣着两颗肾,那你不觉得奢侈?”
“我操!”老五嘴皮子刻薄不过方牧,回头对方措语重心长道,“千万别学你叔,娶不到媳妇儿的,血淋淋的前车之鉴。”
方牧简洁明快地给他指明了出路,“滚。”
两个男人并一个小崽子,没两个小时,就粗粗地将房子收拾出个样子来。蹲在屋檐下,瞧着冬日薄阳下的院子,院墙脚的狗尾巴草,金灿灿的微微摇动,方措那只狗极其二逼地撅着屁股刨坑,方牧忽然感到一种生命的涌动,鲜活的,一种崭新的生活正在他面前徐徐展开,他的心好像被微微掐了一下。
老五递给他一根烟,问:“如今你这也算是拖家带口的了,你别跟我含糊其辞,你以后到底怎么打算的?”
这个晚上,方牧第一次思考起关于“前途”的问题,小崽子窝在他旁边。新搬的房子有富余的房间,但方牧还没来得急给他弄张床。方牧知道他在装睡,但没去揭穿他。翻翻自己从小到大掌握的技能,郁卒得发现居然差不多全跟“暴力”有关,这个发现,令人有点儿心碎。
觉得前途一片晦暗不明的方牧第二日起来有点心事重重的样子,他也没做啥,就跟粽子一人一狗蹲在大门口,抽烟,看对门的老头扎花圈,把小崽子吓得疑神疑鬼,隔个十分钟就装作不经意地过来瞧瞧他叔。
下午,嘱咐小崽子看家后,方牧独自出了门,先上了趟银行。从银行出来后就直接上了老五的公司。说是公司,其实也就刚刚脱离“皮包公司”的阶段,在一栋旧写字楼里租了一个办公室,全公司上下连老板加员工就俩人。
走上一段阴暗潮湿的楼梯,方牧在气吞山河的“寰宇有限公司”的牌子前站了好一会儿,神色几经变化才镇定自若地推开门。三十几平米的房间被挤得满满当当,当中一套皮沙发,老五正和一个姑娘埋头吃泡面,看见他,刺溜一下将面啜进嘴里,瞪着眼睛十分吃惊,特夸张地说:“唉哟,老七,难得看您老尊驾驾临啊,蓬荜生辉,真是蓬荜生辉!“
方牧嫌弃地看了眼他两片泛着油光的肥嘴唇,“吃你的吧,这都堵不住你的嘴。”说着环视了一圈,最后靠在老五的办公桌上,随手把玩着那总经理的牌子,说,“吃完我找你说点事儿。”
老五一听,立刻整肃了脸上的表情,面也不吃了,抽了张纸巾擦擦嘴,站起来走到方牧身边,“你说,什么事儿?还是咱们出去说。”
那姑娘也在方牧进门之后停止了吃面,这会儿倒了两杯水过来。老五赶紧接过水,略殷勤地说:“哎小陈,甭管我们,你去吃饭吧。”
多年的兄弟了,一瞧老五那大尾巴狼的样子,方牧就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趁机往姑娘那儿瞧了一眼。姑娘中等个儿,长得挺朴实,朝老五腼腆地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又坐回沙发,安静地吃起面来。
大尾巴狼还沉浸在姑娘那临去的温柔眼波中,回头看见方牧面目含笑的模样,顿时老脸一红,掩饰性地扯起方牧的胳膊往外走,“来来,咱出去说,正好楼下有家茶餐厅,这几天泡面吃得我都快得血栓了。”
茶餐厅里生意很好,座上的基本都是老五那一栋写字楼里的员工,如出一辙地一手拿着筷子,一手还握着手机抓紧时间看新闻看股市看女友短信。方牧和老五好不容易等到一张桌子,点了餐。方牧吃过了,只点了一根烟慢慢地抽着,看着眼前鼓着嘴巴啃豉汁凤爪的老五,开口,“你那公司最近怎么样?”
老五没多想,照实说:“还行吧,饿不死。其实现在市场很好,基本做什么都能赚,关键还是资金,要不是怕我妈一个激动血压飙升害我做不孝子,我还真想把我爸妈那房子抵押出去贷款,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再过个几年,等市场成熟了,利润就薄了。现在,按咱们中学政治课老头的说法,那就是,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这老五,念书念得一塌糊涂,这会儿倒说得头头是道。
方牧磕了磕烟灰,淡淡地说:“还缺多少,三十万够吗?”
老五的筷子吧嗒一下掉了,抬起头惊魂不定地方牧——他只知道方牧这几年在部队,至于到底在干什么却是一无所知,他哪儿来这么多钱,当兵还能发财?老五喉咙里像爬满了蚂蚁,恨不得摇着方牧的肩膀问个清楚。但他一看方牧的神色,就知道他什么也问不出来。
对面的牲口慢吞吞地拿起筷子,像压根没看见老五的神色,夹了一颗花生米,漫不经心地说:“不是你问我今后的打算吗?我仔细考虑过了,作为一家之主,整日游手好闲坐吃山空的,嗯,怪不好的。”
说着,他还认真地点点头,然后抬起眼睛,妖孽一笑,“放心,钱的来路绝对正。”
第一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到此结束,第二卷开始,小崽子就是少年阶段了,可喜可贺。
第二卷
☆、第一章
方措沿着学校跑道一圈接着一圈地跑着,离放学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校园里渐渐沉寂下来,夕阳一大半隐没在远处的建筑物后,晚霞将西天染成瑰丽的画布。教学楼里只有三三两两的教室还亮着灯。
远处有人喊方措的名字。方措停下脚步,撩起T恤下摆擦了了擦汗水,眯着眼睛循声望去——是他的班主任李老师,骑在自行车上面,大概准备下班回家,经过操场,看见他,想起什么,又停了下来。
方措拎起放在跑道边上的书包,挎在肩上,小跑着到李老师面前,“李老师——”
十五岁的少年,瘦且高,白杨一样挺拔,晒成小麦色的肌肤,散发着太阳一样的热量,还略显青涩的脸上挂着汗水,却没有这个年纪少年的浮躁。李老师三十几岁,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看着自己的得意门生,一惯严肃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笑,“方措,前几天老师跟你说的关于高中志愿的事有没有跟家里人商量过了?”
少年沉默了片刻,抬起头认真地说:“老师,我还是决定报五中。”
李老师诧异地睁大眼睛,“为什么?”意识到自己有点儿失态,她顿了顿,皱起眉头,“以你的成绩,完全有能力上最好的高中。方措,你不要一时意气,这是关乎你以后一辈子的事,还是另有什么原因呢?”
方措配合着李老师的脚步,慢慢地走在斜晖里,声音有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粗哑,“我觉得五中挺好的。”
李老师摇摇头,大概认为少年毕竟年纪小,想不了那么长远,还不清楚一所好的学校对于他将来考大学的重要性,“这样吧,明天叫你家长来学校一趟。”
方措一愣,“老师,我家里没人。”
李老师也是一愣,蓦然记起方措的家庭情况似乎有些特殊,不由神色变得复杂,“你叔叔呢?”
“他出差了。”
不及李老师酝酿接下来的话,两人已经并排走到校门口,方措快走几步,朝李老师挥挥手,“李老师再见,我回家了。”
“哎——”李老师徒劳地看着少年敏捷地跳上最后一班公车,看着公车摇摇晃晃地开远了,笼罩在心头的愁云并未因此散去。她干教师行业将近十年了,碰上方措这样的学生,几乎是每个老师梦寐以求的——聪明、懂事、沉稳,从不让人操心,初中三年,他在年级第一的宝座上从未被人拉下,又为学校捧回市里各项竞赛的奖杯,同事每每提起,都是一副又羡又嫉的嘴脸。这样的孩子,无论放到哪个家庭,都是父母的骄傲,夸耀的资本,可李老师总忍不住要叹息一声——她带方措三年,就没见过他家里人,连基本的家长会也不见参加,问方措,永远只有一个理由,“他叔叔忙。”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她看得出,方措自尊心强,她也不愿去揭伤疤,但这回,为了这孩子的前途,看来她不得不抽空上方措家看看,跟他叔叔好好谈谈。
方措在菜市场下了公车,这个点的菜市场已经临近闭市,市场门口门可罗雀。方措熟门熟路地走到肉摊前,肉摊后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赤膊健硕的身上挂着一件油腻腻的塑料围裙,正麻利地收拾着卖剩的猪肉,看见少年,露出爽朗的笑,“小方放学啦。”一边说一边从案板下面拿出老早装好的排骨,递给他,“喏,给你留的上好的肋条,还想着给你送过去呢,没想到你自己来了。”
方措接过来,道了谢,又告别,“那阿苗哥我先回去了。”
“哎。”阿苗应道,又忙忙地叮嘱,“下回有什么要的,直接跟哥吱一声,哥给你送过去,反正也不远,省得你上学的人还再跑一趟。”
方措笑笑,没答话,走出菜市场,慢慢地往家走。
华灯初上,街边的人家已经飘出饭香,电视机的声音传到街上,似乎正在播娱乐新闻,刚好播到一则慈善晚宴的明星采访。方措不由自主地停了脚步,就站在人家家门口看起来——屏幕中是一个穿着一袭香槟色晚礼服的女人,不年轻了,但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有着年轻女人所没有的沉淀和韵味,措辞得体对采访的媒体说道,“……目前的重心还是家庭,丈夫和孩子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东西,家庭之余,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就像今天的这个保障儿童权益的慈善活动,我就觉得非常有意义……”
方措像是有些痴了,直勾勾地盯着电视屏幕,镜头很快又转向了其他明星,方措如梦初醒,低头快步离开。
院门一向是不锁的,方措推门进去,院子里黑漆漆一片,花花草草影影绰绰。进了门,开了灯,方措将书包放下,径直进了厨房。先将排骨洗净,剁成段,香葱洗净切段,老姜切丝,然后将排骨、葱姜倒在一个不锈钢盆里,倒上黄酒、生抽,白胡椒粉,拌匀了放到一边。等腌小排的时间,他取了米淘净,放到电饭锅里,插上电。又放了一碗番茄豆芽汤。
糖醋排骨出锅的时候,在外野了一天的粽子回来了,摇着尾巴亲热地在方措脚边打转。这狗东西小时候长得还跟可爱搭得上边,越长越残,按方牧的说法就是简直丑得要哭了,丑还没有自知之明,成日里勾搭方圆十里的母狗,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方措丢了一块排骨给它,将剩下的排骨盛起来,端到饭桌上,看了看时间,七点四十,方牧应该快到家了。方牧出差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前天好不容易打了个电话回来,说是今天到家。
方措从书包里拿出作业,伏在桌上一边写一边等方牧回来一起吃饭,这么一等就等过了九点,方牧还没回来。粽子在桌子底下饿得嗷嗷直叫,被心烦意乱的方措踢了一脚,这狗东西这几年脾气见长,居然一扭头就跑去外面撒气去了。
方措没忍住,终于给方牧打了个电话,方牧手机关机了。方措又给老五打电话,电话响了几声,被接了起来,老五的声音一惯的嘹亮而富有表现力,“哦小措啊,这么晚了什么事儿啊?”
“孙叔,方牧前几天说今天到家呢,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他去你那儿了吗?”这几年,方牧和老五一块儿做生意,这回因公出差,回来先去找老五也不是没可能。
电话那头很快有回音了,“哦,这事儿啊,你叔刚给我打了电话,说货出了点问题,今天到不了了,让我跟你说一声,你看,这一忙就给忘了。你也别急,不早了,早点睡,明天还上学呢。”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这……这也说不好,生意上的事儿,没个准话,或者三五天吧?”说到后来老五自己也有点心虚。
方措没吭声,长时间的沉默让电话那头的老五有点惴惴,试探地开口,“小措?”
方措天生性格使然,再加上后天坏境影响,使得他即便内心狂风暴雨面上也不会大吵大闹,他只会憋在心里自个儿琢磨。老五的话本能地让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儿。方牧是什么人?他在家里独裁惯了,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动向需要向方措报告,他没这个习惯,又怎么会让老五告诉他会晚点儿回来。退一步说,就算他这么做了,他为什么不直接打电话给方措?
心中有种种怀疑,方措面上却不显露,好像被老五的话说服了,“嗯,我知道了,那我挂了,再见,孙叔。”方措挂了电话,坐在饭桌旁,将心里那点怀疑翻来覆去地琢磨了遍,霍的站起来,将门一锁,一头闯进黑夜中。
☆、第二章
连续开了四小时的车,即便年轻人精力旺盛,陈国锋也不由地感到双目干涩而疲倦,余光瞄了副驾驶座上的人一眼——男人穿着一件简单的灰色T恤,下身一条迷彩裤,裤脚都扎进了系带短靴里,显得极其干练,双手抱胸,靠在车座上,一顶鸭舌帽盖在脸上,露出略带胡茬的下巴。从上车起,他就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变过,仿佛已经睡死过去。
陈国锋二十三,专科勉强毕业后就在他姐陈丽的牵桥搭线下过来帮老五,小伙子年轻气盛,总想干一番大事业,再加上下半年他姐就要跟老五结婚,他如今的身份,也算得上皇亲国戚了——他自己姐夫的公司,不就跟自己家的一样么?
这次的单子干好了,公司大半年吃喝不愁,陈国锋自己也是满怀雄心壮志,当然,也抱着点自己的小私心,这么一个单子跑下来,自己怎么着也能捡漏吧。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如今这社会,合理适度的“贪”已经是一种默认的潜规则。
谁成想临行了,又多出这么一个人。心里再不乐意,面上也不能表露,而且不知怎么的,陈国锋总有点怵这个人。这人也没摆老板派头,也没指手画脚地插手陈国锋的事儿,冷冷淡淡半天蹦不出一个屁,可陈国锋还是怵,见鬼的!
“下高速了,下车方便一下。”陈国锋将车停在路边,对副驾驶座上的人说。
没得到任何回应,陈国锋面上讪讪,心里却撇撇嘴,下了车,走到边上,拉下裤链,掏出自己的小兄弟。荒郊野外的,只有两束车灯苍白地照着水泥路,寒凉的夜风刮过旷野,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陈国锋忽然一个哆嗦,心里忍不住有点毛毛的。
黑暗中,车上的男人无声无息地睁开了眼睛,慢慢地扒拉下盖在脸上的棒球帽,露出一张棱角锋利的脸,漆黑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方,似乎是睡懵了,还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
这个人正是方牧,方牧这人没什么经济头脑,这几年公司的事基本都是老五在管,要不是这回的货比较重要,老五又一时走不开,方牧也不会跑这一趟。
良久,他也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前脚初初踏上地面的瞬间,左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来一道黑影,方牧迅速地往后一仰,躲开攻击,同时,极佳的夜视能力已经看清袭击他的是一只握着手枪的粗壮的手,显然是想趁方牧不妨,一个枪托将他砸晕。
方牧趁势双手绞住来不及撤退的那只手臂,去夺握在手里的手枪。
袭击者没料到会失手,大感意外下反应也不可谓不快,一个转身正式与方牧正面交战。
方牧对上一张阴沉的国字脸,一双眼睛如同穷途末日般疯狂与狠戾,同时一股饱含着烟味、血腥味、汗味混合的味道冲进他的鼻腔。方牧心里骂了一声操,对方显然受过严苛的训练,极其擅长肉搏,转瞬间,两人已经从车门口战到地面,身上各挨了好几拳,枪在打斗间被打飞了,又被方牧踢到了车子底下。
男人面目狰狞,已经决定无论如何要干掉眼前的人。一路逃亡,已经让他的神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一开始并不想杀人,只想将劫车,在这里杀了人无疑会留下太多的线索,让人知悉他的动向,至于到了目的地,他自然会送两个“旅伴”好好上路。
从走上这条道,手上沾上第一条人命开始,杀人已经是一件不能引起他任何情绪波动的事。当然,他知道出来混的,总要还的,他想过自己的结局,但绝不是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被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路人。
“啪”“啪”“啪”——寂静的公路上忽然响起三声枪响,四野里忽然有一群鸟雀被惊得四处乱飞,火舌瞬间撕开夜幕。方牧没料到他还有一把枪,虽然迅疾地滚地躲开,却还是被一枚子弹擦过左臂外侧,带下一块皮肉。
方牧躲在卡车车尾,右手悄悄地摸上右腿,拔出他习惯性藏在里面的军刺。
有枪在手,男人似乎开始有恃无恐,一边小心地移动,一边恶毒地咒骂,“小杂种,给我出来。看老子不把你的脑花打出来!”
方牧如同一只无声无息的豹子,绕过车子,潜伏到男人的身后,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数数,当数到三的时候,他的身体一瞬间暴起,手中的军刺有下至上直刺他的后背,这种刺法可以避开肋骨,直刺肺部,一击致命,伤者甚至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是特种兵解决哨兵的法子。
可是军刺没有刺入男人的后背。这个如同鹰隼般凶残而狡诈的男人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千钧一发之际忽然转身,抬手就是两枪。方牧避无可避,一颗子弹差点打穿他的肩头,一颗子弹,擦着他的脸颊过去了。而军刺,扎在了男人的手臂上,枪掉在地上。
方牧将男人抵在车身上,军刺将他的手臂扎了个对穿,拔出的时候,带起一蓬血,喷得方牧满脸都是。男人如同一头发狂的野兽,提起醋钵般的拳头砸在方牧的脸上,方牧的身体被打飞出去。男人趁机捡起地上的枪,对准方牧,扣下扳机。
就在枪响的一瞬间,方牧一个打滚,避开的同时,手中的军刺准确无误地扎进了男人的左胸,二十三厘米的军刺整根没入,男人目眦欲裂,瞪着方牧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方牧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心里面很鄙视自己,看来这几年的安逸生活,确实让他的骨头都锈住了,看看死不瞑目的男人,方牧面无表情地龇了龇牙齿。
“他……他怎么了?”一个哆哆嗦嗦的声音传来。
方牧一转头,就看见鼻青脸肿鼻子下还拖着两管鼻血的陈国锋。这小子也是运气,解手完,正提裤子,察觉到不对劲,刚一回头就被一枪托砸得满脸开花,倒在草丛里,那草丛还是他刚施过肥的,热乎乎的一股腥臊味。男人没想杀他,只把他打晕了,想确定车里面的情况之后,再把人拖上车当人质的,一路上也好有个掩护。谁晓得命运不济,遇上方牧这么个硬点子,就顾不上他了。
陈国锋没晕多久,刚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就被一阵枪声又给吓趴下了。别看平时吹牛吹得天都要破了,也爱在女人面前显摆自己的“英勇事迹”,可真遇上这种事儿,他第一反应是捂住耳朵趴在草丛里瑟瑟发抖,只盼歹徒没发现自己。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趴了好一会儿,渐渐听不到动静了,他才敢悄悄地抬起头。
方牧脸上的血开始凝结了,绷得他的脸很不舒服,他一边用手抠挖着,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陈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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