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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爱情里无人生还-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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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什么都往面里扔,各种黑暗料理。什么葱配黄瓜片啊,什么韭菜鸡蛋配火腿肠啊,吃的海明一看见面就害怕。”说着,两个人都笑起来。
笑够了,林瑞慢慢的用勺子拨着一块三文鱼,轻轻的说,“刚开始那会儿,挺难的吧?”
厉天淡淡的笑着,用左手托起下巴支在餐桌上,看向林瑞的方向,却又像是透过他回忆着,“那时候啊,还行,嗯,就是找客户不容易。两个刚出校门的愣头青,在这行没有根基,也没有背景,大公司大项目根本轮不到我们,只能从特别小的项目做起,沾边儿的不沾边儿的什么主题的都做,我老说我们哥儿俩像‘捡破烂儿的’。
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小公司数据库升级的项目,为了让对方项目经理考虑一下我们的方案,我跟海明请对方喝酒。对方7个人,开了11瓶白酒。出门儿的时候我们哥俩都傻了,刷了卡连字都签不了。等坐进出租车里了,海明特别可怜的跟我说,‘天儿啊,回去给我煮碗面,一肚子酒,啥都没吃’。就那样,都没忘加了一句,‘别做葱配黄瓜的行不,忒他妈难吃了’。”说完,厉天哈哈哈的笑了起来,“把他都吃出心理阴影了。”
林瑞维持着脸上淡淡的笑容没有变,心里却泡在醋里揉搓,又酸又痛。
每每想起海明缺席的那十年,他总是把自己定义在一个被抛弃者的角度,自艾自怜,他觉得自己带着满身鲜血孤独上路,一个人学着坚强。可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也缺席了海明的十年。这两个年青人,拼着一腔热血,白手起家,这里面有多少艰难,多少汗水,又有多少委屈。八个字,十年,说到底,不是一个过错,只是一场错过。
他静静的看着厉天,眼前这个人,跟他想象的,太不一样了。
厉天却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走神,“吃饱啦?”
林瑞回过神,点点头。厉天迅速把盘子里的炒饭吃干净,起身,“你坐沙发上休息一下,我收碗。”
厨房里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收盘子的声音。厉天手重,时不时的有盘子互相撞击的声音,但看得出动作很熟练。林瑞想着,还行,没打碎一个碗。他看着厉天的背影,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时候,嘴角微微的翘起。
厉天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盘子苹果,削了皮,去了核,切了片,可是每一片大小薄厚都不一样。他对于自己的拙劣刀工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直接拈起一小片送到林瑞嘴边,林瑞并没有看他,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直接一偏头用嘴把苹果片接了过来,嚼了几口,心想,嗯,挺甜。
厉天把盘子放在茶几上,一手拿起一片苹果吃了一口,另一只手臂很自然的搭在林瑞背后的沙发背上,手松松揽着林瑞的肩。“其实,不是一定要约好一个特殊的时间才能约会的,也不是每一次约会都要大费周章、拼命制造浪漫的,也可以是用来休息和放松的,可以就吃吃简单的家常菜,累了就看看电视,无聊了玩儿会儿游戏,真的忙的话也可以各自工作,有我陪着你。是不是很简单?”
林瑞回头看着厉天的侧脸,“诶,你是不是做所有的事都是事先plan好的?铺垫好一切,只等一个时机一击即中?”
厉天缓缓的笑了,回过头跟林瑞对视,“不是,只对值得的人和事。”
第33章 大清亡了
那天晚上气氛很好,安静,平和,让人感到踏实,而又不失浪漫。
但仍然什么都没发生。
厉天没有提,林瑞当然也不可能会提。于是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看了两期综艺节目,唯一的进展就是林瑞可以放松的窝在他怀里吃零食,而厉天帮他松了松肩膀。
林瑞出门的时候,厉天没有留他,也没有提出一起同居之类的,两个人都觉得,还太早。
开车回家的路上,林瑞笑出了声,没想到两个加起来六十多岁的人竟然开始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他心里想,“真是既酸腐又矫情,不过我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他想着,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应该会很幸福,如果他真能喜欢上对方的话。
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两个人总是周末小聚一下,然后平常各忙各的。厉天果然没有骗人,林瑞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应,因为两个人相处的真的很简单,简单到透着寡淡:
要是周六上午有时间,俩人就出去跑跑步,打打球,游个泳什么的。要是周六白天忙,那林瑞就带着笔电到厉天家,俩人在办公桌上面对面干活,偶尔互相给个建议,讨论一下。晚上吃吃饭,聊聊天,窝在沙发上看看电影,综艺节目。有兴致了,厉天就教林瑞打游戏。
厉天用着极大的耐心一点一点的融入林瑞的生活,倒不是他有多爱林瑞所以苦心克制,没到那个份儿上。想要温暖一个冻僵了的人,不能把他泡在热水里或者用火直接烤,只能用温水先慢慢的暖着。一份成年人的感情,不仅仅需要荷尔蒙,更需要用心经营。
厉天能感受到林瑞的变化,对于他的拥抱和亲密,林瑞从一开始的浑身僵硬,手足无措,到后来自然而然的接受,再到很自然的回应。一切水到渠成。
当一个周六晚上,两个人倒沙发上的时候,厉天明显地感觉到林瑞条件反射的僵硬,迟疑,继而放松的过程。但是他却陷入了天人交战中。倒不是别扭,也不是处于生理的考量,理由很简单,却无法宣之于口。
林瑞还没有爱上他,这是明摆着的事实。他之所以能够如此有耐心,能够容忍林瑞的慢慢的忘记心里头的“别人”,就是因为两个人还没有走到那一步。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一旦拥有了一个人的身体,就会不自觉地想要占有这个人的全部,这跟爱无关,是一种本能。更何况他喜欢林瑞。一旦真的拥有,他自问不会再有这么好的控制力,站在远处安静的等着林瑞慢慢的作出选择,他可能会变得激进,有占有欲。
时机并不成熟,可是生活就是喜欢说“surprise!”
厉天感到自己已经到了容忍的极限,对面的林瑞却在这个时候慢慢闭上了眼睛。不能忍,厉天用了一秒钟决定随心而动。
……………………》
过程并不容易,但总算美好。第二天起床,两个人都神清气爽。林瑞本来觉得有点尴尬,却在厉天非常“不要脸”的起床吻之后彻底放松下来。他站在浴室里,让热水淋在身上,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原来容许另一个人的靠近和陪伴其实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洗完澡收拾完毕,两个人决定去吃早茶。厉天很早以前就想着带林瑞去吃扬州早茶了。LA是很多中国人聚居的城市,真要比起来,粤式早茶未必输给北京的馆子,可要论扬州的早茶,全LA跟扬州沾边儿的馆子全加起来也不够看。
厉天对自己的品味自信满满,林瑞又是个好奇宝宝,一顿早茶点得丰盛,吃的尽兴。吃的差不多了,两个人正喝着茶聊天,突然林瑞余光看到迎面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抬头一看,居然是教研室的王主任,一行三个人,看上去应该是一家三口。对方也看到了他们,先是一愣,接着跟旁边的女人小声的说了句话,然后笑容满面的走过来打招呼。
“呦!林老师!跟朋友来吃早茶啊。”
林瑞也站起身,跟对方握手,“王主任,真巧。是啊,朋友说这家很不错,过来试试。”
厉天起身,“王主任好,我是厉天。”
王主任笑眯眯的跟他握手,“王东文。幸会幸会。话说这儿东西确实不错。我老婆是扬州人,嘴啊,刁滴很,她说地道,那就是真的好了。”说完,哈哈的笑了起来。
林瑞也开心的回道,“是嘛?那我们以后可得常来。”
正聊着,他身后的小男孩儿“咚咚咚”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脆生生的嚷道,“爸爸,爸爸,轮到我们的位子了!我要吃汤包!”王主任一脸无奈的把他从腿上“摘”下来,“宸宸,跟叔叔们打招呼,这是你林叔叔,这位是厉叔叔”。
小男孩儿忽闪着大眼睛,立定站好,“林叔叔好,厉叔叔好,我叫王又宸。”然后眼睛一转,伸出手,“幸会,幸会。”
林瑞被这个鬼马精灵萌得不要不要的,连忙伸手回握,“你好。”
厉天故作严肃的说,“王又宸同学,久仰久仰。”
小男孩儿定定看着厉天的脸,突然转头对林瑞说,“林叔叔,别总让厉叔叔开车了,看他晒得好黑。”
林瑞喷笑,厉天也是一脸忍俊不禁。
王主任一脸无可奈何,“唉,这孩子,真不好意思,他太皮了。”
厉天立马摆手,“没有没有,这孩子太有意思了。”
等王主任拉着小王同学入座吃饭了,厉天和林瑞也重新坐下。厉天还是忍不住,一直笑,“这小子,太有意思了。”
林瑞一开始也忍不住笑,可是笑了一会儿,突然停下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厉天看他表情不对,轻声问,“怎么了?不是真的再想不让我开车了吧?”
林瑞却没有接他的笑话,认真的问,“你,你喜欢孩子么?”
这话问得没头没尾,不清不楚,可是厉天前后一想,就明白了,脸上的笑意淡了下来,“林瑞,我以前没跟你说,是怕你接受不了。但是我们现在这个关系,我觉得,我有责任告诉你。”
看着他一脸凝重,林瑞心里“咯噔”一下,声音不自觉地带了干涩,“告诉我什么?”
厉天伸出手,握住林瑞的手,感觉着他微微的颤抖和手心的粘湿,一脸悲痛,“我必须告诉你,大清亡了!我们家没有皇位要后代继承了!”
所谓一秒地狱,一秒天堂。
林瑞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气的一下子甩开了他的手,压低了声音却咬牙切齿的说,“滚!”
厉天也不恼,坐在那儿笑成了个震动的手机,一双眼睛盯着林瑞,亮亮的。
林瑞突然发现,厉天在他心里的地位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期。刚刚那一刹那,他的整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心跳的飞快,特别害怕那两片嘴唇一碰,就会说出什么让他疯狂的话。而厉天之后貌似吊儿郎当却清晰明了的表态,又让他一瞬间觉得整个人一下子放松,瞬间回血。
他看着坐在对面笑得别有深意的厉天,心慌的很,又气不过,抬手示意服务员过来,“请拿一下菜单,我们再加点一些菜。”
厉天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你没吃饱啊?”
林瑞一脸淡然,“吃饱了,但是你没吃饱。”
厉天更茫然了,“我吃饱了啊,我都吃撑了。”
林瑞看着他,认真的说,“不,你没吃饱,你还想吃蟹粉小笼。”
厉天,“。。。”好像玩儿脱了,男朋友要撑死我,怎么办,在线等。。。
当天晚上,林瑞没有再留宿,他毕竟还要换衣服准备周一上班。厉天提议林瑞可以放一些衣服在他家,这样偶尔留宿也比较方便。他懂得循序渐进的道理,现在提直接同居可能会把林瑞吓到。林瑞略一思索,答应了,“下次过来的时候,我带两套衣服什么的。”
……………………………》
周一早上,林瑞来到办公室,煮了杯咖啡,然后边喝边浇花,一回身,看到桌面上装糖果的盘子,他突然想到一件事,他已经很久没吃过糖了。
第34章 我的太阳
厉天他们公司接到一个新项目,对方公司地点在广州。海明已经在负责的一个项目正在收尾,实在走不开,于是只能由厉天领团队过去。
对方属于项目上马前临时换咨询团队的情况,所以schedule特别紧,厉天只来得及头天晚上给林瑞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腻歪了几句,第二天一大早就奔向了广州。
等到了广州,厉天他们立刻开始着手了解情况,签订合同,接着紧急开会,制定计划和方案,确定时间表。等一切步入正轨,厉天把接下来的事情交给项目经理,飞回北京,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厉天下了飞机就给林瑞打了电话,因为不是周末,林瑞略微查了一下schedule,还是答应去厉天家里见面,毕竟两人这么久没见了,多多少少还是蛮想念的。
林瑞拿着一个小小的塑料袋,站在厉天家门口摁响了门铃,门开了,厉天招牌式的大白牙出现在林瑞眼前,唯一的区别是眼睛里面的红血丝和微微的黑眼圈昭示着他的疲惫。林瑞第一个反应是,“他瘦了。”
厉天搂着林瑞的肩膀把他让进客厅,关好门,回身给了他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他闭着眼睛,低下头,紧紧的靠在林瑞的耳边,感受着他柔软的发梢和此刻微微发烫的耳廓。
这个拥抱没有任何□□的意味,稳稳的,结实而温暖,林瑞慢慢伸出手臂,环住了对方。过了一会,他就感受到了厉天胸腔的震动和闷闷的笑声。
厉天松开林瑞,拉过他的手,接过他手里的塑料袋,好奇的问,“什么啊?”
打开一看,却是几件简单的衣物:一套睡衣,两件T恤,一条运动裤。厉天想起他上次答应会带些衣服过来,无奈的笑了,“这还真够简单的”,心里自我安慰道,“不管怎么说,是一个好的开始,说明林瑞开始接受这种一起生活的状态了。”
看了一下时间,刚刚过6点,厉天于是跟林瑞商量一起去超市,买一点排骨,蔬菜,回来做饭吃,顺便再囤一点零食。林瑞本来提议叫个外卖或者去外面吃算了,自己做太累,但看到厉天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由得失笑,也就同意了。
林瑞已经不需要靠糖果来做心理治疗了,但他却无奈的发现,自己似乎已经养成了吃零食的习惯。厉天嘲笑了他几次,到底没能忍心让他干忍着,所以总是在家里囤一些小零嘴,果冻啊,酸奶啊,牛肉干啊,并且十分阿Q的说服自己,“反正又不是喜欢吃薯片,冰淇凌之类的,不伤身体。”
俩人于是开车去附近的家乐福,推着车慢慢悠悠的逛着,看着什么好吃的就商量着扔进车里,倒是跟周围刚下班急匆匆买东西的顾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两个人经过生鲜区,正商量着是买牛小排回去红烧还是尾骨回去炖个汤,忽然有人拍了林瑞的肩膀一下。林瑞诧异的一回头,居然是秦越。
自上次一别,几个月没见了,林瑞一脸惊喜,“你也来买菜啊?”又四处张望着,“靳宇呢?不是去买零食了吧?”
秦越苦笑着说,“没,他去写生了。新拜了导师,前两天跟导师去肇庆了,大概下周才回来。”
这么一说,林瑞这才发现,秦越整个人显得非常疲惫,人也瘦了很多,“靳宇不在,你是不是都没有好好吃饭啊?看你累成什么样了?”说着微微皱起了眉头。
秦越看着他关心的表情,感到非常窝心,“嗨,没事儿。这几天忙个项目,加了几天班。这不,一结束就出来买菜了,做点好吃的补一补。”
看着秦越还能轻松的开玩笑,林瑞也放下心来,“你啊,就等着靳宇回来心疼的骂你吧。”
两个人你来我往,态度熟稔而亲密,厉天站在旁边,心情有点复杂。
对于海明,林瑞是一往情深,求而不得,所以念念不忘。而对于秦越。。。秦越出现在林瑞最孤独最需要温暖的时候,他的强大,温暖,支持和保护,是林瑞最无助的时候的唯一的救赎。这样的秦越,让他既感激,也嫉妒。
痛苦会让人刻骨铭心,而温暖而让人依恋。
人类情感中最强烈的两种都被这两个人占据了,已经失去先机的他,只能依靠另外一种:成熟的包容和陪伴。
就像现在,林瑞和秦越之间那么亲近,而他也只能完美的微笑着,安静的等待着,因为他必须时刻维持自己自信、强大、理解、宽容的人设。
秦越像是才发现厉天似的,转过头似笑非笑的说,“厉总也在?”
林瑞还没开口,厉天却已经笑着接过话,“是啊,我也是出差刚回来,所以出来买点菜,准备回家做饭,真巧啊。”
说着回头看向林瑞,“诶?要不,我们叫秦总一起去家里吃吧?”
林瑞对于两人之间的微妙完全没有感觉到,一听这话也看向秦越,“一起吧?你自己也不好做。”
厉天的话很温和,就像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仿佛之前两人之间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可是秦越的心却像被重重的敲了一下,“我们”,“家里”,对方毫不在意的温和,笃定的姿态,自然流露出的亲密,都在嘲笑着他刚才自不量力的挑衅。
他和林瑞之间的感情深厚又怎么样,这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
秦越慢慢的展开一个笑,“不了,晚上还要跟小宇打个电话,要不然他会生气的。下次吧,等小宇回来了一起去。”
既然秦越已经这样说了,林瑞也没有再让,“那行吧,等小宇回来一定约饭!哦对了,哦对了,你帮我跟他说,我可等着看他的新作呢!”
林瑞的眼睛笑得弯弯的,整个人都散发着快乐的气息。几个月而已,他已经完全不同了。原来伤害真的是可以疗愈的,只要跟一个对的人在一起。秦越这样想着,心情复杂的看向厉天。厉天正注视着林瑞,在林瑞笑得扬起嘴角的时候,脸上不自觉地也带了笑,目光专注而温柔。
秦越敛下目光,“好,说定了。”转身走向收银台。
林瑞看着秦越的背影,心想着,“老秦跟靳宇感情真好,心心念念的要跟对方打电话。”不由得也为那两个人开心起来。
厉天一看就知道林瑞的情商根本不在线上,他自然不会点破,“走吧,去看看零食。”
听到“零食”,林瑞一秒回神,眼睛立马亮了,面上却还是淡淡的,“行啊,去看看呗。”
秦越特别喜欢他这个“我其实真的特别淡定,谁也看不出来我开心”的劲儿,一手搂过他的肩膀,一手推车,走向零食区,嘴角却抑制不住的上扬。
在二人看不见的地方,秦越一个人慢慢的走过收银台,经过的时候,放下了手里购物筐,一眼也没看筐里刚刚选好的食材,面无表情的走向停车场,开了车,回公司加班。
接下来的一周,秦越每天早上最早到公司,凌晨才回家,回家也只是洗个澡睡个觉,厨房没有再动过。秘书每天给他订外卖,公司里谣言纷纷,都传秦总接了个超级重要的大case,这么呕心沥血的,估计马上要升秦董了。于是大家纷纷努力工作,狂刷好感度。嗯,算是意外收获吧。
在这样持续了一周之后,鞠躬尽瘁的秦总扑倒在“升向秦董”的路上,高烧39度7,晕倒在办公室,送去医院的时候几乎要转成肺炎了。秘书吓得不行,立马给靳宇打电话,结果第二天靳宇就冲了回来。
真的是“冲”了回来。。。
他没订到当天的机票,就算是高铁也要多等一天,一听秘书说“晕倒”、“肺炎”,急的要死,一分钟也等不了。他把火车当作地铁来坐了,宁可转车次。在中转站等车的时候,什么也吃不下去,舌头上起了个大血泡。这么折腾着终于回到北京,马不停蹄坐着出租车到了医院。
秦越正在经历内心的挣扎:医院的早餐太难吃,但是他又饿的胃疼。正在纠结的时候,就看见门一下子打开了,吓了他一跳。靳宇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扑到床边,“老秦!”刚讲两个字,眼圈就红了,然后就哽住,再也说不出话了。
靳宇前前后后加起来做了15个小时的火车,头发有点乱,下颌上微微的泛着青,眼睛里全是血丝,嘴唇干得起了皮。他穿着运动服,身上还带着油彩的痕迹,一看就是没来得及换衣服。坐了很久的火车,一身泡面火腿肠的味道,中间还夹杂着廉价的烟味。整个人简直难以言喻。
看着这样的靳宇,秦越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却笑了起来,然后在靳宇惊讶的眼神里,展开双臂,一下子将这个散发着各种难以言喻的味道的大宝贝紧紧的抱在怀里。
秦越闭着眼睛,感受着怀里靳宇的温度。两个人第一次见面,那个画展上毫不掩饰紧盯着他看,简直要“视奸”他的大胆男孩儿让他觉得有趣。接下来,两人聊到画作的时候,靳宇的眼睛亮的像星星一样,那么朝气蓬勃,让他不自觉的想要亲近。靳宇说“爷喜欢你”的时候,那么自信,笃定,张扬,让他觉得,自己被这个小太阳照耀着,温暖着,治愈着。靳宇漂亮,活泼,坚强,上进,秦越觉得,靳宇代表着他生命中未曾有机会走过的另一种可能性,是他生命中的一抹亮色。
可是他真正爱上靳宇,只用了这一秒钟。
无疑,林瑞是让人心疼的。因为从一开始见到他,林瑞就是内向的,敏感的,孤独的,受伤的。他有着所有的理由自暴自弃,却保持着一颗干净无比的心,用尽所有的力气去追求生命中的美好。在秦越的眼里,这样的人是他想要去保护的。
于是在“让人心疼”这一点上,靳宇输在了起跑线上。
不是因为他命好,没有经历苦难,而是因为所有的苦难在靳宇的眼里都不值一提。在靳宇看来,这些苦难只是考验,他不会自怨自艾,也没时间郁郁寡欢,因为他够年轻,够勇敢,他对未来充满自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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