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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爱-禅和芦-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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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的人都是一脸羡慕的看着生理化课上时我们尽情的听着音乐抱着武侠小说看的尽兴,我不想与他们一起,只是坐在教室的最角落,靠着透明的窗户。
画远处的操场,露着尖顶上红色闪闪明亮的探射灯光的第一人民医院,远方尚未落下去的夕阳,塑料跑道上,也向来不缺体育生在训练,尽情挥洒着青春张扬的汗水。
我向来不喜欢多动,唯一会点跆拳道也还是初中时母亲不放心书墨晚上赶夜路回家,而作为哥哥,我有义务尽我所能的保护她。
高二时,我分到了文科班,并且如愿以偿的学了美术,更是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在别人埋头苦练时悠闲地借口去美术班而逃掉无用的自习课。
我不喜欢在一群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的书呆子里面变得和他们一样,在我看来,明川的教育即便是每年考上多少多少名牌也改变了它腐朽的事实,它将人所有的时间压榨的除了学习别的什么都没有时间做,它生生将一个活泼的人变成学习工具。
我曾眼睁睁的见过一个我现在几乎记不清名字的学生,从一百度的近视在短短一年增加到七百多度,那厚实的眼镜遮住了他眼中全部的神采,我想到了四个字,行尸走肉,学习的行尸走肉。
我虽然逃课,但也不喜欢去网吧或者别的什么乌烟瘴气的场所,只是想要换个地方,换个不太压抑的地方,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画上一副画。
明川没有什么太出名的地方,只有一片幽深的巷子,是曾经很老很老还尚未拆迁,青石板铺成的道路,不仅凹凸不平还因为少有人的缘故长满了青苔。
大多数人都已经搬到了新开发的地方,据说这里在不久的将来也要规划着要开发的,是要建广场,或者是开发成住宅小区,我并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并不真正属于这里。
我喜欢的,只是这里过于安静的气氛,以及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了的趴在好大一整面墙上的白蔷薇,雅白色的碎花点缀在巨大的绿色丛之间将那近五米的墙面遮盖的严严实实,清香扑鼻,这也是我今日想要作画的主题。
☆、陈年旧事〈二〉
世间所有的深情便先是来一场美好的初遇,而我们所无法预料到的便是何时何地会在哪里相遇,又是怎么能够,万千人海中,只一眼,哦,就是你了,这不过是书墨爱看的言情小说中所具备的情节。
事实上,那个人出现的确实如同小说中的王子般,闪耀夺目,遗世而独立,我本端坐在那边开满蔷薇花的墙边作画,画笔摩擦着白纸,整个天地之间,似乎只有这一丁点声音。
再一抬头,就见墙边站着一个白色的人影,单单是轻仰着头的背影,生生让我瞧出了与这里的许多人的不同。
那人看花,我在画花,并没有什么影响,更何况,多了这么一个背影,那面开满寂寞花藤的墙此时倒也显得有些不同了。
我换了支削的尖些的笔,趁机抬了下眼,那人还站在那里,也不知是不是在想些什么,就这么站在那里,又像是我画中遗落凡间的天使,他不是寂寞,只是忘记了回来的路。
我乐的有人陪我,也乐的那人充当我的画模,只是偷看了人家一下午,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待到日暮夕下,坐了一下午,腰酸肩膀的厉害,才觉得极为不舒服。
快速的收拾完带来的画具,一样样放好,用完后的空颜料盒子也装在一起,手上沾的满是五颜六色的颜料不说还刺鼻的厉害,我迫不及待想找个地方洗洗手,只是,那个少年。
用肩膀蹭了蹭鼻尖,犹豫退缩也没多少意思,我几步跑上前:“你好,请问你还要呆在这里一段时间吗?”那人终于回过头,有些疑惑的看我一眼,先是一愣,像是思考我的随意搭讪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和善的笑意,反正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恶意:“我想去找个地方洗一下手,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这样拜托一个陌生人帮忙看东西,想必当时他也会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吧。
我只是不想现在把东西放回家让我母亲知道我逃课,也不想赶回去上晚自习听那死板的生物课,好吧,我是对这个独自呆了一下午的少年有一些些的兴趣罢了。
那人眉眼深邃又漂亮,五官也很是既有立体感又很好看,我虽然形容不来,却比我见过的所有的男孩子甚至女孩子都要好看,甚至无形之中,就有一种吸引力。
那人先是一愣,有些牛头不对马嘴的问:“为什么你说的话我能听得懂?”我不会是遇到一个神经病吧,同处一个地方,我说的是汉语,他当然能听得懂。
我道:“等我回来再帮你解答,如何?”扬了扬手上几乎要干在皮肤上的颜料。
那人看了看我收拾好的一大包,点了点头,接过去道:“我等下回去还有事呢,你快一点。”
我点点头,慢慢吞吞的去了离我所处地最远的一户人家借点水去。
待我回来时,夕阳已经完全的隐没在屋舍之间,再也看不见丝毫,连天空都有了些蒙蒙的黑色。
他看了我几眼,也不指责,将东西递给我,转身就要离开。
我三两步追上去:“天这么晚了,该吃晚饭了,我知道这附近一家很不错的店,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带你一起去,就当是道歉好了。”即便我是故意的那又怎么样,就不信他站了一下午会不累不饿。
他只犹豫了几秒钟,然后中气十足的应下了,理所当然的样子真像是勉强答应了我的说法。
明川虽然是一个小城市,却一点都不落后,尤其是这里的人大多数都喜欢吃喝,网罗着各方的小吃,不过我也不是很喜欢不干不净的吃食,也没有带他过去。
他倒是对这里挺好奇的,如我所猜测的那般,似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虽不是事事好奇,眼中却也明亮几分,被夜间的昏黄路灯一照,更是处处透着光彩,璀璨夺人。
只是他不愿再搭理我了,我也不是那没事乱找事的人,就这样一前一后领着他到了那家店面,离得不远也不近,从商城的南门往里面走,在一条不太宽敞的巷子里。
也不是有多出名,只是我爱喝粥,她家的粥煮的又香又很甜罢了,店面也干干净净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些好感。
店是半自助式的,去买餐劵,用餐劵点餐,多余的再退回去就是了,他大爷似得等着我将饭端过去,倒真有点让我赔罪的意味来了,不过看他好奇的东张西望,我倒是隐约猜出了一些。
大概是没有服务员招待,这位大少爷不会点单罢了,以我平时吃的再增加一份,满满的一餐盘炒菜,加上几个馒头和两碗热气腾腾的南瓜玉米粥。
荤素搭配,菜籽油炒的西芹色泽看起来格外的不错,翠绿翠绿的很是引人食欲,我也有些饿了,递给他一双筷子正打算要开吃。
那位大少爷就有些呆愣的接过筷子看着面前的东西发呆,学我的样子拿捏着筷子夹菜,那么别扭的姿势也不知能不能夹的住,不出我所料,那块西芹在筷子间挣扎的摆动了两下子,终于是支撑不住又掉进盘子里去,我看着他的表演,又试了两次还是没能夹起来。
“你不会使筷子?”这绝对没有嘲笑的意思,我只是有些奇怪罢了,这么大的人连筷子都不会使用,平日里吃饭还等着人喂?
那人像是会错了意,恶狠狠的瞪我一眼,用力将筷子摔在桌上,好在周围也没有多安静,那瘦弱的一次性筷子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那凶狠的目光在我看来,也是欲盖弥彰可爱的紧。
我忍下笑意,起身从消毒柜里去找了个长柄铁勺子来,递给他,人还满脸不情愿的接过去,勺子倒是比筷子好使一点,偏淡口味的菜也没有再引起他的不满,就连那便甜的粥也被他津津有味的喝的一点不剩。
盘子倒是不用收回去,我用剩下的餐劵换了一瓶酸牛奶给他,过后又有点尴尬,往常和书墨一起来,她倒是很喜欢喝这个,剩下的餐劵都会换成酸奶,多余的就带回家,这下意识的习惯也真是可怕。
好在这大少爷理所当然的收取惯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异议,出了门就摸不清东西南北。
以十点下晚自习的时间来看,这个时间点还早的很,我既不想先回家,也不想回学校去。
“你应该还在上学吧,怎么,不用去补课吗?”难得他还知道晚上有补课的说法。
“你呢?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个小城市里?不是本地人吧?”在一起呆了这么长时间,我们竟然彼此不知道姓名不知道各自的底细的在一起闲聊。
“我还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似乎是弯了下唇角,我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能听出来,大概心情不错。
“偷跑出来玩的?”我总是下意识先给他安一个任性妄为的富家少爷的头衔。
似乎对我这样的说法很不满意,他哼了一声竟然也没有反驳。
我一下子就心情很不错:“不如我带你逛逛这里,我虽然呆的不久,对这里也算是很熟悉的。”
他停下了脚步,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是出了点声音的:“你这人脾气真怪。”我心想你才是脾气怪呢,任性又胡来,不过我就是对付这样的人有的是招数。
“那好吧,你什么时候下课?我去你学校找你,在此之前呢,你要把姓名学校地址哪个班级通通告诉我。”他扬起下巴,尖俏,连婴儿肥都隐去了许多。
“沈书钰,一中高二A班。”我与他对视一眼,笑道:“你还没有说你呢。”
他撇了撇嘴:“傅见琛。”
后来想了想,我真是笨的可以,我只当他是哪家离家出走的任性少爷,却从来都没有深究过,究竟是谁家的。
☆、陈年旧事〈三〉
那副画最终挂在我卧室的门里,正对着我的床,即便我不需要时常刻意看着,偶尔扫上一眼,也是能尽显眼底。
傅见琛应该也看过了吧,不枉费我仔细在边缘画上一层厚厚的浅色颜料,只要是按照我合上的痕迹再打开一次,总会有些痕迹的,哪怕他掩饰的很好。
他没有让我等上太久,几乎是第二天的下午,就出现在一中的一栋教学楼前,门口虽然有门卫在查,凭借他的小聪明应该也是很轻易的就能进来。
许是知道自己在这个小地方似乎有些鹤立鸡群,穿的也是简简单单的白衬衫休闲裤,就连鞋子也是许多同学都会穿的球鞋,戴着顶白帽子,单单是往那里一站,就显得与周围人不一样。
我不止一次有这种感觉,我纵然心胸开阔些,却也不得不承认,人与人就是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和出生有极大的关系。
比如傅见琛能听得懂我说话,却听不懂明川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说的是地地道道的B市话。
我的母亲从小教我们的话,她怕我们的口音会被这里的人传染,所以即便是在外面,也不许我们说明川的方言。
甚至每年寒暑假也都会带我们去B市,小住些时日,在我觉得,B市话就是我的语言,而我和傅见琛所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即便是放学了,也还是有不少同学自觉的留下来再加一节自习课,像我这样的一到点就离开的人在一中真不是很多,所以在看到傅见琛似笑非笑看我的眼神时,莫名有点心虚的一笑。
明川其实并不很大,闹区加在一起也不过两三处,倒是分布在各个角落,因此一次性也没法全部看完,更何况是熟悉这个地方,坐车远不如步行来的有意思些,索性一路走走停停说说话,一条人民路也很快走到了下一个转弯口。
傅见琛似乎对那一片尚未拆迁的古巷挺有兴趣的,或者说,是对那面被蔷薇灌木丛覆盖的墙面。
越是常见的花卉越是生命力顽强,它们比不上那些名贵的需要精心侍弄的花种,一点阳光,一场雨,一个支架,花开时节便能爬满整个可供它生长的地方,胜在繁密,清香扑鼻。
“也不知道这里还能保存多久,这些古巷,这些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其实以前我从未走过,所以才觉得它是极具诱惑的存在,有些东西毁坏了就再也无法存在了。”傅见琛其实并非表面那般不学无术,只是他所学的,和我们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罢了,甚至是许多人一辈子都不用学习的。
“我倒是知道几个不错的古街小巷,现在还没有开发出来,去的话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景致倒是不错,大概要一个礼拜的时间。”我状似不经意的随口一提,他先是一愣,随即摇头。
他这是拒绝了,我说不出心理什么滋味,只是下意识一笑,也不再说话。
傅见琛突然狡黠一笑:“你站在那个位置看一下。”我有些奇怪,那个位置曾经站过的人被我整整观察了一下午又作进画里。
我站了一下,除了能看到面前一面完整的青墙爬上的绿色藤蔓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或许是光线不太好吧。”傅见琛耸耸肩也没有刻意的再多说什么,反而这种轻描淡语的态度,总让我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记下了那个位置,却没有再多站一会。
古巷的光线一般是从正午到晚上,旁的时候是看不到太阳的,许是被旁边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遮盖的严实。
傅见琛要比我小上一两岁的样子,性格又有些刁钻,对着他比对着书墨都要麻烦,却不知是不是从小对着任性的书墨习惯了,他说什么我都会下意识的迁就一下子。
刚开始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那日周末,是一周唯一不上课的完整的下午,我们在明川最东郊新建造起的公园里踏青,这个时间,正是百花齐放的季节,处处可见开的满地的野花。
听听虫鸣鸟叫,就连空气都觉得比在学校时要清爽几分,傅见琛见人家卖冰糖葫芦的就指着要吃,离我们所处地要绕大半个湖,虽然也没有多远,只是到底不是娇滴滴的女孩子。
后来我们并排坐在假坡上的凉亭,他美滋滋的咬着没有去核的山楂眉头不自觉的酸的一皱又毫无犹豫的往嘴里塞一边模糊不清的道:“我就是随口一说。”他这随口一说让我整整绕了一圈七八百米的湖。
我也并未恼羞成怒什么的,云淡风轻的看了他一眼,倒是他难得的不好意思起来,眼珠子一转,举着那还剩下好几颗裹着红彤彤的糖稀的山楂:“给你吃这个。”吃了一半的他倒是好意思再送出去,一副莫大恩惠的样子。
我一直不是很喜欢偏咸偏辣偏酸的东西,一直觉得那些东西不仅会刺激我的味觉连带着胃都要不舒服一阵,在一起吃了这么多次饭,想必他也能察觉的出些什么。
也不知是不是青少年发育特有的到了我这仅有的一点叛逆心理,我就凑上嘴就着他举到我面前的串子,咬下完整的一颗,外面的糖稀很甜,我喜欢,透过糖稀依稀浸透的酸酸的山楂,嗯,也不是很酸。
他先是睁大了一双眼睛,瞳孔的颜色比起一般人要浅上很多,配上那深邃的五官,却又格外的漂亮,我光顾着观察他脸上的表情,因此对那慢慢靠上来的唇失去了反应。
那是一种试探般的靠近,先是轻轻的触碰过来,见我没有反应没有推开也没有迎合,便大胆了一些,舌头尚且带着糖稀的甜与山楂的酸,描绘着我的唇,那些发明山楂裹糖稀的人真是聪明,他能将两种极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而丝毫不显突兀,还,这么的惹人沉溺。
哪怕我知道,甜的最后,是吐不出也咽不下的酸,也还是甘愿的尝试了一口。
唇上沾着的糖稀被他尽数舔了去,砸吧了一下舌头:“甜的。”我还在犹豫,他的舌头便灵活的如同一条小蛇,细细的舔过我的口腔,我越是沉默,他便越是大胆,横扫了一遍,又有些嫌弃的道:“酸的。”我心想你整条舌头都是酸的我还没嫌弃你呢。
这种旁若无人与同性接吻我还是第一次尝试,人都说所有的第一次都是特别的,或许真是这样的道理,若不然,我怎么能一记他这么多年,深刻到即便是他先离开我,我也还是没能忘记的了他呢。
我从来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有问过他什么时候会离开,在我心中,他就像是突然误闯入我的世界我的生活中的天使,蛮横的占据了我的所有,或许等他呆够了,自然就会离去,就像突然出现那般,毫无征兆。即便如此,哪怕我知道总有一天他要离开,我也只能说,一切都是我愿意的。
☆、陈年旧事〈四〉
许是逃课逃的太勤了,终于是引起了班主任的不满意,她带了两个班,A班和D班,听名字应该是能分出哪个才是她的心头肉,其实并不然,她喜欢呆在D班远远超过我们班,人大概都有一个逆反的心理,A班比D班好,所以理所当然的要样样比D班强,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处理,因为你是所谓的尖子班。
反观不好的班,反正没指望你和太好的班相比,比不过,理所当然,比的上,就开始数落所谓的尖子班,区区一个普通班都考不过,还能不能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奋斗了,你的理想都被狗吃了吗?狗真的看不起理想这东西。
反正我是很不喜欢那个明显更年期提前许多的老女人,尤其是不喜欢她给我母亲打电话那恶劣的语气,我的学习怎么样,平心而论,和她根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的未来如何,根本不用她费心。
那些所谓的高级教师,总是喜欢先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来指手画脚别人的人生,自以为是的给你指一条明路让你不再误入歧途,怎样才算是最完美的一生呢。
我母亲亲自来了一趟学校,当然她和班主任谈话的时候我并不在场,想来也是狠狠的告我一状,即便是小事也要夸大的说,什么前途,什么未来。
我趴在办公室门口的防护栏上等着母亲,顺便反思一下自己最近的行为。
正发着呆,远远就看见傅见琛往这边走来,哪怕隔着很远的距离,哪怕他身边过着形形□□的同学,只一眼,我就能认出来,那就是他。
他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看起来稚嫩又有点故作的老成,走到教学楼下时才扬起高贵的头,看了我一眼,有些幸灾乐祸的弯起了唇角,估计是认为我在被罚站吧。
若只是这样,倒还好,可以很干脆的逃掉,我母亲不比常人,她会在外人面前维护我,放任我,却不会放纵我,就拿今天这事来说,无论班主任如何的告状,她第一反应并不是担心会给班主任添了什么麻烦,而是这些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我只能在门口静静的等着她出来,不过她必然不会像有些家长不分青红皂白的揪着自己的孩子就动粗,她永远不会干这么粗俗的事情。
这一次,傅见琛倒没有先走,我站在二楼低头看他,他站在楼下仰头看我,夕阳给他镀上一层金黄的纹珞,此时此刻,若是此时能有人将此记下,那必定是我今生所能看到的,最美的画卷。
我母亲很久才出来,就连最后一节多加的自习课结束,陆陆续续有人出去又有人进来,直到热闹了一阵的校园重新归于寂静,她才满脸倦色的从办公室里出来。
临下楼前,我往楼下瞟了一眼,空旷如也,即便如此,我也还是心情很不错,那个人又陪了我几个小时,不知为何,每次想到他,都会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会忍不住雀跃欢喜。
“我在办公室听你班主任数落你烦的要死,你似乎心情很不错?”母亲果然并没有动怒,只是那探究的似乎洞察一切的眼神依然让我觉得心虚不已。
“没有,我也一直在门口反思。”这种时候显然不适合和她继续这个话题,不知是不是龙凤胎也心有灵犀的缘故,我的心情最先察觉的永远都会是沈书墨。
那天没有上晚自习,也没有再出去找傅见琛,和母亲一起回家,她回书房看书作画,我去厨房做饭。
这是我和书墨定下的规矩,但凡我会的,她都要会,而她会的,大多数也都是我教会她的,她太要强,我其实挺担心她的性格的,我觉得女孩子应该会适当的示个弱,会撒个娇,什么都要自己来做的话,太累了。
做饭这种事,我上手还是挺习惯的,反正家里只有三个人,不想让母亲这般快的老去,也心疼书墨比我小,这么一算下来,也只有我了,好在我也已经习惯做这些了。
西芹炒肉,木耳鸡蛋,干煸四季豆,加一个西红柿紫菜汤,米饭也差不多到了时间。
我看了眼客厅墙壁上挂着的钟,还差二十来分钟就是十点了,纵然知道有一起的同学,眼下没什么事,还是去接一下她吧。
和母亲打了声招呼,我回来的时候,天还是朦朦的黑,这会已经是黑个彻底了,心里头总是有一丝不太好的预感,隐隐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般,我虽不想主动去触碰,但总是一个梗,梗在那里,不起波澜,却也觉得有些不大舒服。
那时我偏偏选择了忽略,我只是不忍心,将这么个难题,抛给他罢了。
太中门口正对着的是一条主街道,两侧还有两条黑巷子,平日里总是有人贪图近道而从巷子里绕着回去,虽然是便利不少,但这些小巷子也一直是一些流氓痞子的聚集地,好在我家走主道反而是更快些,我是警告过书墨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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