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恰好-霜霖-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够了!”一直躲在沙发角扶额的郗苓再也没法视若无睹,忍无可忍地吼道,他头疼地快要炸开,搞不懂究竟从哪招来了这两个未成年智障在家耍性子,搞得好像谁很乐意欣赏似地,他强忍下心中的不爽,尽量不让自己跟这两个傻|逼同流合污,耐下心来说:“要打架麻烦出去打,房子外面观众多。”
Vincent:“……”
常钦:“……”
见两个人终于停止争吵,郗苓站起身,走到常钦旁边问道:“你订好酒店了么,我看时间也不早了,如果这时候没订酒店的话,恐怕很难有空房间……”
常钦却避而不答,突然抬起手,固执地抓住对方手腕,双眼涨红地快滴出血来,视线赤|裸又灼热,再次一字一句地问了遍:“你跟我走么?”
郗苓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扭动手腕,挣脱他的束缚,脸上甚至闪过一丝厌恶。
常钦的表情一秒僵住,他明白,对方这是在下达逐客令,常钦本就伤痕累累的心瞬间裂成无数碎片,他放开郗苓的手,攥紧双拳,骨节透过肌肤泛出骇人的白色,一张脸紧紧绷住,面色冷若冰霜,双眼牢牢地锁着郗苓,在这凛冽的目光压迫下,后者瓷白的脸微微泛红,不得不转头避开他的视线。
常钦看了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最后心灰意冷地收回目光,紧咬后槽牙吐出几个字:“不劳郗律师费心了,再见。”说完抓起行李箱的拉杆,头也不回地走向大门,经过Vincent身边时,他眯起眼,恶狠狠地扫了对方一眼,嘴唇翕动了几下,最后却一个字也没说,径直关门离去。
直到楼道里噔噔噔的下楼声消失得无影无踪,郗苓才退回沙发边,挫败般地跌坐进去。
局外人Vincent看在眼里,不解地问:“你这又是何必呢?”
郗苓充耳不闻,只是抓过方才看到一半的书,继续埋头认真读起来。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Vincent无视对方的冷漠,两三步跑到窗前向下望,看到常钦从楼道内走出,一路大步流星地走进来往的行人中,好在此时雨已经停了,只是街道上仍旧积满了雨水,常钦却全然不顾,几次踩进水坑中,污浊的泥水溅湿了两条裤腿,只见楼下的人走出几步后,突然顿住,不甘心地重又抬起头,朝三楼某个窗户深深地望过来,Vincent急忙躲进窗帘后,手指向窗外,冲郗苓一挑下巴,轻咳一声提醒对方:“诶,他在楼下看你。”
郗苓浓密的睫毛轻微一颤,跟着又若无其事地翻过一页纸。
Vincent无奈地摇摇头,重又把脑袋探出去,自言自语道:“他走了,这回可是真走了。”
郗苓合上手里的书,看向Vincent逆光中的背影,轻声说道:“Vincent,麻烦你……”
Vincent立即转过身,双手张开举在胸前,示意对方不必再说下去:“我知道,我明白,你就放心吧。”说完,又走回玄关换好鞋子,打开门冲到楼下。
听到大门再次关上,郗苓捏了捏眉心,疲惫地仰倒在沙发上。
常钦一路莽莽撞撞地跑来,什么事前功课都没有做,包括订酒店,其实他压根没把这一条列入行程表内,本想着再不济,郗苓怎么都不可能眼睁睁看自己露宿街头却视而不见,他早就打好如意算盘,之所以故意没提早订酒店,就是认定对方铁定会心软,等郗苓无奈之下收留了自己,他就霸王硬上弓,必要时,再来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恶俗手段,怎么都能把这个倔强到底的家伙乖乖哄回中国,可他万万没想到,当自己和Vincent并肩站在一起时,郗苓竟然真的会选择后者,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一想到方才郗苓要求自己离开,那不容置喙的口气和冷若冰霜的面容,他的心脏就被揪得生疼。
再也不要想了,就当那一切全是过往云烟吧,常钦抹了把脸,拖着箱子在青石路上飞奔。
在Vincent所住房子的不远处就有家五星级酒店,常钦路过酒店气势恢宏的大门,犹豫许久,还是沿街拦下一辆出租车,嘱咐司机远离此地,开往别处另找了家酒店。
待Vincent再次回到家中,郗苓一改往日淡如水的神情,刚听见钥匙插|进钥匙孔中转动的声音,他就跑到玄关从里面打开门,见着门外的Vincent,急不可耐地问道:“怎么样?”
Vincent弹去满身的风尘仆仆,耸耸肩道:“他没有住那儿,而是去了南华克,你那间房算是白定了。”
郗苓背靠在鞋柜上,深吸口气,又自顾低笑几声,接着他收回笑容,看向Vincent认真地问:“那你……”
“放一百二十个心吧。”Vincent拍胸脯保证道,“我一直跟到他住进酒店才离开的。”
郗苓这才松了口气,慢慢踱回沙发里。
Vincent不解地跟上前,皱眉道:“我真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把人赶走的是你,现在变成跟踪狂要知道对方住哪儿的也是你。”
郗苓瞟了他一眼,冷哼一声:“怎么,你还想多留他一会儿?非要痛痛快快地打一场才肯放他走?Vincent你还是个三岁孩子么?动不动就拿拳头解决问题。”
“我这不是配合你的要求嘛!”Vincent一头黑线道,“既然你要我假扮你的男朋友,难道我就眼睁睁地看他调戏你,却无动于衷?”
郗苓无言以对,再次疲惫地捏着眉心。
“喂!”Vincent两三步走过去,紧挨对方坐下,一本正经地看向郗苓,“看在我这么尽心帮你的份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跟那个常钦究竟发生了什么,非要闹成这样不欢而散。”
“没什么。”郗苓随意地拿起遥控器换台,在电视机嘈杂的背景音乐中,气定神闲地回答,“这个坑,我一个人掉进去就够了,不能把他也拉进去。”
“你是说同性恋?”Vincent无语凝噎地笑了两声,“你是不是想太多了,现在同性恋满大街跑,也没见谁拿硫酸泼他们啊。”
“你不明白。”郗苓认真地看向对方,严肃地解释道,“当年,我爸爸就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而被活活气死的,虽然我曾经拉常钦假扮我的男朋友,提前给他打了预防针,他面对常钦时,也是一百个满意,但事后又反复纠结,越想越烦躁,才会导致心脏越来越差,最后在股东大会上猝死。常钦的爸妈都还很年轻,观念也十分传统,他们两个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这么自私,因为自己的一时之需,将他们俩也拖进这万劫不复的深渊,常钦这个人就是这样,感情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只要我能够咬牙不放,他很快就会死心离我而去,然后再喜欢上一个适合他的姑娘,结婚、生子,过正常人该过的生活,至于我,”郗苓轻笑一声,继续说,“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隐藏自己的感情,我宁愿将它深埋在最黑暗的角落里,也不希望暴晒于阳光下,白受这尘世的玷污。”
Vincent轻叹一口气,在对方倔强的眼神中哑口无言,半晌,他才缓缓开口道:“郗苓,这可真不像你,原本那个想要什么,就义无反顾去争取的人去哪儿了?”
郗苓自嘲地笑笑,低头感叹:“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有什么资格去义无反顾,我连我自己的工作都保不住……”
Vincent听闻,心尖像被一把利刀剜过,他靠近郗苓,伸手紧紧搂住对方瘦弱的肩膀,于心不忍地拍了拍:“别难过了,至少你还有我呢。”
郗苓噗嗤一笑,重又抬起头来:“快别肉麻了好么,我真的承受不住。”
Vincent抽了抽嘴角,不爽地瞪了他一眼:“这牙尖嘴利的毛病真是永远都改不掉,一点面子都不留,行了,你也甭垂头丧气了,我已经查到方近闻的出境记录了。”
“怎么样?”郗苓急忙询问。
“有我这个叶·福尔摩斯·文笙在,还有什么能逃过我的法眼。”Vincent得意地扬起眉毛,“上个月,这家伙确实来过英国。”
郗苓深吸一口气,沉吟道:“看来,这事儿确实跟他脱不了干系,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起在老师门下求学时,我自问跟他关系不错,也从未得罪过他,可他为什么要如此处心积虑地陷害我?”
“这还用问么。”Vincent不屑地皱了下眉头,似乎连提到这个名字都让他恶心不堪,“你霸占了选修课的位置,等于将学校里一大半学历史的学生收入囊下,方近闻那人生来好面子,你俩年龄又相当,自然会被学生们拿来比较,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你在学校的名气铁定比他大,再加上他是专业课老师,你却只上选修课,身份如此悬殊,评价却成反比,这更让他无颜以对,也就越发记恨你,他能做出这样的事儿,我一丁点都不奇怪。你总说我容易相信别人,但至少我相信了还知道回头怀疑人家,不像你,慢热到吐血,等真正熟识了却一条路走到黑,不撞南墙坚决不回头。”
郗苓无辜地转转眼珠,拍开对方搭在他肩头的手,辩解道:“我可没有,我基本不会相信别人,所以我的朋友不多,算起来,好像也就你一个了。”
“哦?”Vincent扬长声调,意味十足地看着他,“那刚才那个常钦,又算什么?”
郗苓白了他一眼,没再接话,径直起身走向厨房。
常钦在伦敦的南华克区找了一家酒店住下,酒店紧挨于泰晤士河畔,站在高层的落地窗前,泰晤士河周边的风光一览无余,夜幕在他跟郗苓暗自赌气时就已悄然降临,亮着一圈金光的伦敦眼仍在孜孜不倦地缓缓转动,大本钟的钟面光彩照人,分秒不停地行驶着他的使命,一艘艘亮起灯的轮船从高耸的伦敦塔桥下穿过,河面水波潋滟,将倒映其中的光线氤氲成朦胧的幻影。
常钦折腾了一天,累得快虚脱,无心再欣赏风景,他在酒店餐厅预定了一份汉堡薯条,接着又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待晚餐送达后,他草草地享用完,栽倒在松软的大床里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直过了中午,常钦才从睡梦中醒来,他躺在床上伸了个大懒腰,直觉浑身酸胀地不行,一个人在空旷的大床上翻滚良久,最后下定决心,起身穿衣服。
外面天气阴沉,好像随时又要飘起雨来,他的心情仍旧低落,实在不愿意出门,可一想到自己花了高额机票千里迢迢赶来,明天就得动身离开,生平第一次来伦敦,只是跑人家家里耍回小性子就匆匆离去,除了泰晤士河周边,其他地方长啥样儿他一概不知,这也太说不过去,于是他只好把自己装扮一新,在网上搜索附近的景点,出门搭车过去。
身为建筑师,来到这座古迹遍布的城市,常钦无论走到哪儿,都会习惯多看几眼这里错综复杂的建筑结构,巴洛克建筑风格追求自由,靠富丽的装饰象征财富,建筑的外立面上雕刻各种繁琐的花纹,运用夸张的色彩穿插曲面和椭圆形空间,以此营造神秘的气氛;哥特式建筑以尖形拱门著称,塔尖高耸入云,窗户上绘满了色彩斑斓的玻璃画。伦敦的著名景点很多:有收藏了世界各地文物和珍品的大英博物馆、有王室成员用以参加婚礼的西敏寺、还有巴洛克风格建筑代表圣保罗大教堂……待常钦走马观花般逛完这各色古迹后,太阳早就落到了地球的那一头。
常钦拖着几近散架的身体回到酒店,一整天的四处闲逛下来,紧绷许久的心终于放松许多,长这么大,这是他第一次孤身远行,期间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波折,回想起来也是苦不堪言,他想起郗苓每次都只会一个人旅行,不禁佩服对方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还有单独一人的长途跋涉中,所不可避免的孤单寂寞。
常钦没力气再出门觅食,于是又打电话从酒店餐厅叫了外卖,没过多久,服务生推着一辆银质的手推车敲开他的房门,除了他点的牛排红酒外,还有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盒,一起并排放在常钦面前。
常钦疑惑地皱起眉头,用生涩的英文问道:“你是不是搞错了,我只点了牛排和红酒。”
“没错。”服务生用地道的英式口语回答他,“这是一位先生特意嘱咐要送往您的房间的,刚好您叫了外卖,我就顺便一道送来了,请慢用。”说完,他礼貌地鞠了个躬,转身退出房间。
常钦好奇地拆开礼盒,只见里面放着一个封好的蛋糕,还有一把小型的折叠伞。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两样东西从礼盒内取出,再慢慢拆开蛋糕的包装,只见这个蛋糕非常小巧精致,表面撒了一层巧克力粉,再用白色奶油表了一层花样繁琐的雕花,周边一圈用白色奶油封口,下方的白瓷碟上用巧克力酱写了一圈:“Happy Birthday Chang Qin!”
常钦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猛然想到几个月前,刚得知郗苓被导师诬告那天,为了逗对方开心,他曾在甜品店里买了一大块提拉米苏带回家,当时郗苓开玩笑问是不是自己生日,他一头黑线地回答,谁会买提拉米苏当生日蛋糕,跟着又死皮赖脸地求对方给他一个Birthday Surprise。
结果,他面前真就摆了一个完整的提拉米苏蛋糕。
也获得了此生最大的Surprise。
这突然而至的礼物,让常钦的内心五味杂陈,能送他这种诡异蛋糕的,只有一个人,他把礼盒翻过来,一张厚重的纸条从底部掉落在桌面上,他拿起纸条,发现原来是三张意可贴,靠尾部的黏胶彼此粘在一起,上面用钢笔写了几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郗苓的字体,常钦举到眼前,只见第一张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他撕掉第一张,第二张的字迹跃然纸上:记得带伞。
再撕掉第二张,最后一张是:忘了我。
第45章 四十五
入夜的伦敦城非常迷人,城市灯光映照在幽暗的夜空中,与深黑的云雾交替,层峦叠嶂出梦幻的紫、神秘的蓝、热情的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入夜后,又稀稀落落地下起不小的雨,郗苓手捧一杯红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整个人半仰在卧室的飘窗上,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Vincent人缘好,应酬多,晚上几乎很少着家,起初,他见郗苓整天窝在家里,闷得都快长草了,硬要对方跟他一起出去放松,郗苓却死活不同意,久而久之,他也就放弃强求,于心不忍地留对方整夜独守空门,郗苓倒毫不介意,等Vincent将大门一关,他反倒松一口气,落得个清静自在。
雨越下越大,在透明的窗户上汇成一道道水柱,又顺着窗明几净的玻璃缓缓流下,就像情人眼中的泪,汩汩流淌,每一滴都在诉说心中的哀怨。每当大雨纷纷,郗苓总不可避免会想到过去,想起已经去世的父亲,回想自己曾经做的那些种种幼稚可笑的事情,心就会揪得生疼。
可惜,这世上从没有后悔药。
“你想变成一个不正常的男人,非得要喜欢男人,这我都勉强接受。”当年,父亲用颤颤巍巍的食指直指他的鼻尖,气得满脸通红。
“可是你非但不满足,还偏偏说要放弃法律,去学那什么不靠谱的考古,我看你,我看你就是想活活气死我!”父亲说完,一口气没提上来,手捂住胸口,猛烈地咳嗽起来。
郗苓连忙走上前,用手抚顺他的背脊,却被后者一把甩开,郗父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刻满沧桑的脸憋得越发通红,瞪圆的双眼中布满深红的血丝,他长长地缓了口气,盱衡厉色地怒道:“你给我滚,咳咳,你滚……你去当你的同性恋,去学那什么莫名其妙的考古,咳咳咳……你走吧,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这是父亲生前,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郗苓心一沉,再也没看父亲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草草收拾好行李,赶到机场临时买了张飞回英国的机票,回到学校没多久,又跟几个同学结伴探险,一消失就是几个星期,等他重新打开手机查看信息时,接到的却是父亲暴毙的消息……
父亲是因为一次投资失败,而赔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就在他临死的前一刻,所有股东把他围在中间,一个个怒发冲冠、颐指气使,要他给全公司一个交代,郗父的心脏一直不好,一时承受不住这种激烈的场面,两眼一黑,当场晕倒在会议桌上,等送往医院时,早过了抢救时间……
远在伦敦的郗苓收到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中国,父亲却早已下葬,那天,他一个人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足足跪了一夜,那个夜晚也跟此时一样,漫天飘满大颗大颗的雨滴,郗苓没有撑伞,身子很快就被雨水浇得透凉,但他全然不顾,蚀骨般的哀痛早让他忘记了寒冷,他就跪在那儿,不停地磕头忏悔:“爸爸,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沉迷于考古,我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学法律,我也不会再喜欢男人,我……”他本想说我会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简简单单的几句承诺,却哽在他的喉间卡得生疼,最后他使劲儿咬了咬下唇,改口道,“我发誓,我绝不会变成让您讨厌的同性恋,也绝不会跟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只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完这一生……”
直到郗茯赶来墓地,才将这几近晕厥的弟弟拉回家,郗苓躺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三天。
醒来后,他的脑袋沉得像被嵌进一块铁钳,那晚发过的誓言就跟烙印一样,深深地刻进他脑中,可是,等他再次回到英国,还是没能压制住内心的渴求,攻读法律的同时继续研究历史,他知道,他已经失掉了一半的诺言,另一半,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坚守到底。
郗苓从小跟着姐姐长大,郗茯个性爽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鲜有露出女人的娇柔,在郗苓有限的意识里,以为这世上的女孩子都是姐姐这样的,直到开始上小学,在学校里认识了形形□□的女生,他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跟姐姐一样大大咧咧,相反,像姐姐这般性格的女子实属异类,可当他终于认清这个事实后,他却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接近,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有暗恋的女孩儿,而他因为相貌出众,总是被人喜欢,追求她的姑娘环肥燕瘦、千姿百态,他却对哪个都提不起兴趣。
他以为自己天生缺乏爱人的本能,对女生没兴趣,对周边的男生也无好感,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正午,那个洒满金光的身影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中……
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大概就如那句非常梦幻的台词所说:那天阳光正好,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这是初见时,常钦留给他第一印象,谁知当时只是那么漫不经心地一扫而过,却万万没想到,会在抽身离去后,从此念念不忘。
活了二十年,那是郗苓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怦然心动。
可惜,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邂逅。
当时常钦坐在花园边的一张长椅上,眉头紧锁、双唇微抿,脸上挂着极不耐烦的焦躁,那个时候,他刚刚摆脱完一件烦人的心事……
郗苓抽了抽鼻子,生生把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这场初见过于动人心魄,以至当他再遇常钦时,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人跟温润如玉挂钩。他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只要坚守底线,谁都能够轻松幸福,常钦也不必重蹈他的覆辙,在性取向上跟父母决裂,这样的撕心裂肺,他自己尝过、受过,就足够了,真的没必要,再把一个还来得及挽救的大好青年也拉下水。
常钦轻轻地放下手中的纸条,若无其事地将牛排切成一块一块,切好后,他用叉子叉起一小块,放进嘴里慢慢咀嚼,视线却停留在那块精致的提拉米苏蛋糕上,目不转睛地看着,看了许久许久……之后,他拿起勺子,仔仔细细地品尝这块蛋糕,间或举起酒杯,仪态优雅地抿一口红酒,不大的蛋糕很快就吃完了,他这才扭头看向窗外,发现原来不知何时,竟然又下起雨来了。
伦敦总依恋雨点,这句歌词一点儿不假。常钦无奈地笑笑,他来了两天,老天却吝啬地连一秒钟的好脸色都未赐给他。
待吃饱喝足后,他掏出手机,发出一条短信。
Vincent疯到半夜才回来,经过郗苓的卧室时,意外地发现房间里竟然亮着灯,他推门进去,看到坐在飘窗上的人,一只手举着红酒杯,另一只搭在弯曲的膝盖上,面色微醺,眼神迷离,双唇泛出淡淡的粉色,看起来喝了不少。
他叹了口气,直接走上前,拿过对方手中的杯子,忧心地说道:“你总这样借酒浇愁,很容易落下抑郁症。”
郗苓抬起头,轻快地笑笑:“我哪有这么脆弱。”说着又调开视线,重新看向雨雾蒙蒙的窗外,低声沉吟,“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爸爸。”
Vincent沉默了一会儿,走向飘窗的另一头,一只脚跪在软垫上,跟着整个人坐下去,就着这个放荡不羁的姿势,他清了清喉咙,看向郗苓线条明朗的侧脸,缓缓说:“有一件事儿,我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郗苓重又转回头,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Vincent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在心中反复措辞,最后开口说:“读高中的时候,我曾经暗恋过我的老师。”
郗苓扬起眉,满脸的不可思议。
Vincent笑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接着说:“她是附近学校的研究生,平日里勤工俭学,来我们学校当美术课的助教师,她画画超级棒,不用半小时,一幅近景素描就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她是我从小到大,除了我妈妈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