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小生-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谭思麟跟着他们进了卧房,帮忙把余毅抬到床上放好,在拉被子的空档瞥见他肚腹处一抹血红。
  “开了药吗?”他问,在得到阿威肯定的回答之后说道:“去煎,再让厨房煮些粥来。”
  房里的炭炉上放着冲茶用的水壶,里面还有些水。谭思麟生了火,把水烧开,兑了房前井里打起来的刺骨冰水,拿了毛巾浸在里边。
  看来今天有一场恶战,余毅不仅半件衣衫都染红了,脸上手上都沾满了灰尘沙土。谭思麟小心翼翼地帮他把上衣和裤子褪下,脱不下来的就剪,好半天才开始帮他擦拭身子。
  伤口已经得到很好的处理,只是那纱布的边缘处还泛着血红,看得他一阵心惊肉跳。余毅是土匪,十余年来过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就算他现在已经躺在床上了,可谭思麟还是莫名其妙的心慌。
  屋里暖起来了,可余毅的身子有点发热,炙热的鼻息喷在谭思麟摸着他脸的手上。谭思麟替他拉高了被子,等他慢慢醒来。
  阿威不多时便端了粥和药过来,余毅在半梦半醒间被扶起来喂了粥喝了药,半夜还有些发热。谭思麟让阿威回去休息,自己守在床边一夜未眠。
  雪已好多天不落了,天气也要渐渐回暖了,只是害怕倒春寒,比真正的冬天还要令人难以忍受。
  谭思麟是被脸颊上若有若无的骚痒感弄醒的,他不满地咕哝一声,睁开了眼睛。余毅正躺在床上歪着头,拿手在作弄他的脸。
  “冷吗?”他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不冷。”谭思麟把披在身上歪歪扭扭的外衣拿掉,看来是有人在他趴在床边睡着的时候费力地帮他盖的。
  余毅发白的嘴唇已经起了一层皮,谭思麟把炭炉里一直烧着的水兑了,送到他嘴边。幸好壶里的水够多,他也不是睡了很久,才没有烧得干透。
  “还睡吗?”
  “不睡了,你帮我把阿威叫来,让他把东西拿过来。”
  谭思麟哆嗦着出了房门去叫人,顺便去厨房煮粥。他慢吞吞地煮了一大锅粥,自己喝了两大碗,端着一碗回去的时候,他们俩已经谈完了事情,阿威也走了。
  他打水帮难得一见虚弱的匪头洗了脸,又喂他吃了粥,坐在床边耷拉着肩膀昏昏欲睡。谭思麟其实不太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又耐不住好奇心,欲言又止的样子连余毅都觉得好笑。
  “你不问?”
  “你想说吗?”
  余毅笑笑,伸手拿出了他放在木盒里的东西,是一座精致的白玉观音。
  “前朝的,林金山以为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我也是想要这些的,以为拿钱就可以收买我,没想到吃了哑巴亏。”余毅笑了起来,不小心牵扯到伤口,龇牙咧嘴的样子把谭思麟也逗笑了。
  “你假装受伤就是为了这东西?”
  “聪明。”余毅打了个响指,说道:“这是以前我阿玛……我爹最喜欢的一座观音像。”
  谭思麟望着他,他心里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一座观音像也值得余毅费心尽力去演一出戏,还把自己弄到这个地步,只能躺在床上哼哼,那他就是太看得起这匪头了。
  他的眼神让余毅感到心慌,谭先生果真是玲珑剔透。他把木盒放到腿上,小心地打开观音像下方的夹层,露出了那个方方正正,威武霸气的东西。
  “玉……!”谭思麟惊叫出声,这大大地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一个平民,本来也不该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样子,可是他却一眼就认出了。
  “姓袁的想要他,而林金山又是他的人,我当然不能给他们了,如今这世道,这东西也没用了,就当自己留个念想。”余毅把玩着那东西,心里不知在盘算着什么。
  谭思麟不知道,一个小小的重庆,原来还会有这种事。这个社会太大了,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感到自己与余毅相比,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外面悄悄地飘了稀疏的雪花,大概这场雪过后,就会是春天了吧。
  “同窗故友会群英,江东豪杰逞威风。俺今督师破阿瞒,哪怕他百万雄兵!据长江与敌争锋,显男儿立奇功……”
  “借东风?”
  “嗯,你这东风借的极好。”

  ☆、着裙扮作佳人

  余毅这伤养了大半个月,谭思麟忙前忙后地照顾,连梨园都有好几天没去登台唱戏了。少了他,戏楼就少了些客人,当他回去收拾几件衣服的时候,班主还特地到他房里来,不许他在狂风寨多作停留。
  他知道林金山在余毅受伤的这段时间来得频繁,他也知道班主觉得匪不及官,奉承林老头比余毅更好。
  余毅受伤的消息不知道怎的就给传出去了,这些天有好多人都在找狂风寨的麻烦,谭思麟偶尔听到阿威在跟他抱怨。也许他比起余毅来还是太过单纯,不懂这其中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谭思麟在狂风寨留住的第三天,阿威终于吩咐人帮他收拾了一间客房,他也就在那里住了许久。本以为土匪窝尽是茅屋陋室,没想到余毅上山的这十五年来倒是费了不少心思,起了好大的房屋不说,还带着院子。
  他的客房紧挨着余毅的房间,平时余毅在隔壁大吼一声,他听得一清二楚。
  那匪头伤势也重,被人捅了一刀不说,还中了弹。弹孔和刀伤离得极近,那块肚皮能好起来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谭思麟为了照顾他,半夜都不敢睡熟,唯恐他发起热来或是伤口痛起来没人知道。
  不过到底是闲不住的人,伤口一开始愈合,余毅就忍不住要下床走走。还趁他们不注意到院子里去摘花拔草,让众人一通责备。等回来又说伤口痛,谭思麟掀开衣角一看,果然渗出了一点血,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让这盏不省油的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待到伤口结痂,谭思麟和狂风寨上上下下也是花了不少心思。而谭思麟更是专门去梨园带了戏服过来,他想听什么就唱什么,惹得余毅开心了好一阵。
  不过余毅也是无聊到幼稚,在谭思麟唱完小生之后要他再唱刀马旦。谭思麟本来就不擅长,勉勉强强给他表演了一段,马上就接到了余毅扔过来的一锭银元宝。
  “爷赏你的,不客气。笑一个,再赏。”
  谭思麟扔了那雉尾头冠,把那银子抛回他怀中,气得夺门而出。
  两三日之后,余毅也就不再折腾,反而是待在床上唉声叹气,仿佛要他养伤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一样。
  到了二月初一的时候,余毅与林金山约定的日子已到,他要跟着去给一位将军拜寿。谭思麟和阿威不肯让他去,他却缠着他们整日,说来说去,就是要他们同意。
  “你不能一个人去,你得带着阿威。”
  “哪有给人拜寿带着小弟去的,这样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去砸场子的吧。”余毅坐在床边,脱了上衣在暖暖的炭火旁处理伤口。
  “你别作弄它。”谭思麟按住他的手,说道:“那我跟你去。”
  “一样的。”余毅无奈地看着他,连他的手都懒得拿走,“说你是我弟弟他们都不信。”
  谭思麟咬了咬下唇,低着头努力地想办法。余毅吊儿郎当地伸出食指抬起他的下巴,说道:“放心,我自己进去,阿威和弟兄们在门口等。”
  “不行,他们要是想弄死你,在你进去的时候开一枪就行了,你还像只崴脚的羊一样跑不了。”
  “我为什么是只羊?”余毅望向他的眼睛,“他们为什么想弄死我?”
  谭思麟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掐了掐他的脸,“官与匪自古就是水火不容,就算他们不弄死你,你一个人也是太危险了。不行,我还是跟去吧,阿威——!阿威——!”
  阿威应声而来,探着头问道:“什么事?”
  “你去城里帮我买一套女装过来,还有发钗胭脂,看见什么合适的就买什么。”
  阿威点点头去了,谭思麟转过头,就看到余毅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
  “干嘛?”
  “你不会是想要……”
  谭思麟皱着眉头朝他手臂打了一巴掌,说道:“小弟不行,弟弟不行,情人总行了吧。”
  “真的吗?”余毅低头继续捣鼓伤口,他在给自己换药。“你为什么觉得他们会弄死我?”
  “你为了跟林老头抢夺那个东西,连命都可以不要了,你觉得他们会在乎在宴会上死个人吗?”谭思麟再次按住他的手,“他们是官,看不起你这个匪,如果你死了,重庆没什么改变,顶多就是他们办事更顺利,收钱更容易。”
  “没那么容易死,而且寿宴上弄死我,好像很不吉利。”
  “我还,等着你给我赎身呢。”
  余毅抬头看他,又伸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这头发已经好几个月没剪了,谭思麟长得很快,已经到肩头了,密密麻麻地落下来。他拿了很带子绕起来绑住,把余毅推回床上躺好,“别再弄伤口了,手贱。”
  “放心,爷记着呢。”
  “嗯。”
  轻披衣袍,点绛朱唇,挽发钗起,装饰金银。谭思麟用他在梨园的那套工具为自己描了眉,化了眼,在用繁杂艳丽地发饰将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装饰得更加得体。
  现在也只是早春,寒气还是源源不断地侵入。谭思麟上身穿了改良的旗袍式短衫,下身着一条甚宽的所以,青黄相接,也是勉强地端庄。
  他用胭脂涂了嘴唇,还用布条给自己做了个假胸。他个子不高,大概是从小就吃不饱,不够长身体,这么一通打扮下来,也是有模有样的。
  天气渐暖,但一入夜风还是有些急。余毅拿了自己的披风替他围上,自己则倚在后座上养精蓄锐。他的伤还没好透,他这个人是闲不住,连大夫都说他伤口没烂是命大,搞得阿威都差点拿绳子把他绑在床上。
  余毅今天难得穿上一身西装,而这种别扭的服装一向是他所摈弃的,嫌不自在,如今却为了那位大将军而甘心委屈自己。
  谭思麟还不知道那位将军是怎样的大人物,看这匪头的架势,应该是那种处在顶尖上用来仰望的。
  他年轻,嗓子也细柔,扮起女人来还是勉强可以的,不过那匪头闭着眼睛也不忘提醒道:“你待会就别说话了。”
  “为什么?”
  “林金山也会去,不怕他认出你,就怕他给你使绊子,这人心思可黑着呢。他虽说愿意帮我讲两句好话,但会不会话里藏刀带刺的,我也说不定。”
  “你干脆说我是哑巴好了!”
  “哎,不错的主意。”
  谭思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那上挑的眉眼又似乎带着一丝魅惑,看得余毅的心莫名其妙地漏跳了半拍。
  将军府里张灯结彩,人来人往。谭思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威武雄壮得好比说书人口中的那些宫殿。而这里只是那位将军临时落脚的地方,还比不上他在南京的雕楼画栋。
  他们在门口停下,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汽车了,余毅下车和阿威吩咐了几句,把谭思麟覆在身上的披风褪下,提着贺礼跨进了门。
  谭思麟挽着他坚实有力的手臂巧移莲步,看着他在人前摆出一副谦虚的模样。他知道余毅的伤口在痛,那割肉的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何况他这才过了半个月。
  余毅把那藏在盒子里的白玉观音像拿出来作寿礼,在看到那位年轻有为的将军眉头一瞬间松动之后,他这才明白了这座观音像的真正用处。余毅这招借花献佛,实在是用得巧妙。
  余毅是重庆的地头蛇,名下产业也不少,怎么说也能与将军说得上话聊的了天的。他拉着谭思麟走到那位将军年前,说道:“吴将军,祝您如那永寿南山、不老松木,身体康健。”
  “……”谭思麟在内心默默地感叹了一声,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挑衅,还是余毅粗俗无礼。这位吴将军才三十五岁,这么说好像不是很合适。
  可是那吴将军好像不甚在意,与他攀谈了一下,还问起他身边这位美娇娘。
  “这是内人,从小患有口疾,不能给将军贺寿,真是失礼。”
  说罢,谭思麟便配合着行了个礼。那吴将军也是大忙人,被人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间,余毅也就不讨无趣,拉着佳人就到旁边去了。
  整个宴会是中西结合的,显得略微有点不伦不类。谭思麟靠在余毅身边,低声问道:“怎么三十五岁还摆寿宴?”
  “像他们这种大人物,寿宴都不是用来庆祝生日的,是用来拉帮结派的。”余毅帮他理了理那有点歪斜的领口,忍不住说道:“你这样真好看。”
  谭思麟朝他翻了个白眼,正欲说话便听到后边传来他最不想听到的声音,“余老弟,原来你在这里。”
  余毅揽着他转过来,面对着也是一身西装的林金山。谭思麟在心里默默说道:他穿着就犹如那小丑一般的不伦不类,而余毅穿着就好看得多了。
  “林大哥。”这匪头握了握林金山的手,向他介绍道:“这是内人。”
  谭思麟不情不愿地朝他微笑,并施了个礼。林金山瞬间就青了面孔,他最捧谭思麟,脸上一眉一眼都刻在心里一般,如今只是打扮成女人,怎么会不认得?想不到余毅不仅跟他抢,现在连内人都叫上了!
  两人看着他有话噎在喉头说不出口的样子直发笑,谭思麟不敢太过明显,而余毅倒是一口牙齿都露出来了。
  林金山咬紧压根问道:“听说伤得挺重,怎么样?”
  “还好,只是没能守好大哥的东西,真是对不住了,东西都在吧?”
  “没丢。”
  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不住捧腹狂笑,东西是丢了,但是丢了什么他也不敢说,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独自去承受那位的滔天怒气。
  左有洋洋得意的余毅,右有视他为粗俗的谭思麟,林金山脸皮也没有厚到再呆下去。余毅估摸人没有人注意,便拉着谭思麟走了。
  “不吃饭了?”
  “吃什么吃,心意都带到了,今天晚上爷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谭思麟被他拉着上了车,拖过那甩在后座的披风裹住自己,就这么一时半会,都差点冻出鼻涕来。
  “你不是想让林金山给你说好话么?”
  “他现在比我还惨,还指望他干什么。”余毅搂着他的肩膀,说道:“爷一切都有计划呢,别担心。”
  他们随便找了间酒楼停下,余毅让阿威停了车也上来吃,便搂着谭思麟进去了。掌柜的明显认识他,一跨进门槛就迎了上来。
  “找个雅间,我夫人不喜欢吵闹。”
  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惹得他不住求饶。
  “你看吧,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
  “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也看到了,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
  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把衬衫扯上来,果不其然,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
  “流点血而已,男子汉大丈夫……”
  “管你!”谭思麟没等他说完,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
  “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
  阿威坐在旁边,看看余毅给他夹菜,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
  “吃慢点,阿威,你很饿吗?”
  “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知心的朋友有几人?慢说是姻缘前生定,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
  “思麟!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夫人。”
  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白瓷铿锵碎在地上,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

  ☆、(无责任)番外一

  我叫阿威,是重庆(以前)的土霸王——余毅的小弟。严格来说,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
  很多人都问我,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
  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都会问我:“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有规格的土匪组织,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
  “阿威,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谭先生的师父,君安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多大都有。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
  “阿威,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真是不像话。”谭先生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一般来说,大哥要我干什么,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
  看来,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
  嗯,我也有小弟,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心思活络,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有时候会不听话。
  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自从举寨迁移之后,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充满磨难的岁月,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继续当起了土匪。
  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那并不简单,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
  可是某一天,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君师父的爱人、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随之而来的,还有谭先生的咆哮。
  我一直惊叹于谭先生的嗓门与爆发力,那大概是因为他以前唱戏的缘故。
  我们飞快地跑到大哥的房间门口,就看到了指着大哥鼻子痛骂的谭先生,和散落一地的花瓶碎片。
  “怎么了徒弟?”君师父问道。
  “没事。”谭先生气呼呼的,看不出来这次的争吵是谁有错在先。
  一般来说,不管是大哥错还是谭先生错,那惧内的大哥都会先认错。可是这一次他居然也板起了脸不说话,争吵的原因更加扑朔迷离了,我个人觉得,这次有可能是谭先生的不对。
  我不是针对谁,但是谭先生的脾气在我们搬到云南之后真的见长。大哥非常顺着他,天气太热为他打扇子,湿气太重为他捶腿子……捶腿。
  我和君师父的爱人,也就是吴将军(他现在已经不是将军了,但是我还是喜欢这么称呼他)把大哥拉出来,让君师父到房里去安慰谭先生。
  我看着怒气冲冲的大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不知道,昨天我去学堂,好多女人都围着他,摸他,我都气炸了。我都说了,云南人听什么劳什子京剧,全是为了接近他的借口!”
  到了云南之后,君师父和吴将军在山下办了一个学堂,城里许多孩子都到他们那里读书认字。谭先生闲着没事干也去帮忙,可是没过多久他就成了好多女孩子追捧的对象,都说他是她们的心上人。
  “现在的女孩子是有多豪放!随随便便一个男人就是心上人了!还给他送什么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每天拿回来的是什么,分明就是定情信物!”
  我感觉大哥是真的要气炸了,我不太敢说话。
  但吴将军还是说道:“你以为现在还是前清吗?个个都像你一样老古董!”
  这是不对的,我的大哥不是老古董,他当土匪这么多年,也是挺豪放的,他曾经醉酒之后一个人【哔——哔——】但我也不敢反驳吴将军。
  “那唱戏呢?这边的人听什么京剧啊?她们听得懂吗!”
  “她们看得懂就好。”
  “就是不行!我的老婆我自己看!凭什么让她们占便宜!”
  大哥越说越气,简直要把吴将军掀翻在地,我赶紧拉开了他们两个,阻止失事态进一步恶化。
  我知道这种事情叫做什么,大哥的所做作为,简单来说就是吃醋、嫉妒、占有欲太强。
  其实刚开始得知谭先生变成大嫂的时候,我是很无法接受的。毕竟在我以往的人生里,大嫂是漂亮大方的女人。好吧就算谭先生也美也大方,但我还是很别扭。
  大哥大嫂的冷战持续了三天,君师父和吴将军似乎不是很在意,而我和我的小弟只能挤在他们中间尴尬。
  第四天的早晨,大哥要我跟他一起下山,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在跟踪谭先生。
  学堂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我和大哥蹲在窗下的墙角偷看。
  “阿威你看!提问就提问,为什么要对他笑?”
  “大哥,人家是真心实意的。”
  “摸手!!!她居然摸我老婆的手!!”
  “大哥,那是不小心碰到的。”
  “我要去阻止那些女人,她们看起来像是要吃了思麟。”
  我拉住差点跳窗而入的大哥,说道:“那是正常的,围住老师问问题都是这样的。”
  “你看!!!居然上手了!!”
  “大哥,那是……”
  “闭嘴!!!你再说我就要告诉你小弟说你偷看女人。”
  我闭上了嘴,我感觉大哥已经听不下任何劝诫了。
  后来我们被谭先生发现了,他板着一张脸把躲在墙下的我们揪出来,大骂了一顿,还赶我们走。
  回去的路上大哥一点也不开心,我还是没说话,因为我知道,他们会解决的。
  果然,那天晚上饭桌上没看到他们两个,而在座的四个人也刻意忽略了谭先生那充满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