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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长莺飞_林子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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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自从他与楚澜在云南开窍,没羞没臊地尝试过滚床单的滋味,两人便如同打开了某个隐藏开关,乐于更加亲近地接触彼此了。起先野火燎原来势汹汹,结束时却食髓知味,意犹未尽,等到毛头小子积攒经验成了熟练工,亲亲摸摸又搞搞,每天都能是“如此良夜”。
    正是血气方刚的小年轻,好不容易又能睡到一个被窝,楚澜用脚趾头想都知道纪宵想干什么。他立场十分不坚定,通常纪宵亲两下,就没节操地妥协,于此道上并没有“禁欲”的自我节制,归根到底,还是躺在一起的时间太少。
    夜幕降临,楚澜洗了澡,让纪宵替他吹了头发,坐在床上,架好小书桌开始看文献——他的offer虽然收到,毕业论文还得交,早写早轻松。
    楚澜的脚缩在被窝里,身上披着纪宵的羽绒服,辛巴便乖巧地踮着猫步过来,自觉缩进了出来怀里,如在香港时的每一夜,替他充当暖手宝。
    上海比香港冷得多了,12月的南方还阳光充足,穿着短袖,长江沿岸的城市,光是风衣已经不足以抵御西北风。楚澜听着空调微微的轰鸣声,左手撸猫,右手滚动鼠标,一目十行地阅读着。
    纪宵洗完出来,楚澜只看了一眼,便挪不开视线——
    这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连藏都懒得藏,大冷天地穿着单薄的睡衣跳上床,毫不在意地展示好身材,笑得一脸谄媚:“阿澜……”
    连尾音都是波浪形的,楚澜不动声色地掐了他下巴一把:“又饱暖思□□了?”
    纪宵点头,连忙钻进被窝,抱着枕头,用脚趾碰了碰楚澜的小腿,靠在他肩上低声说:“有道是,什么都不如老婆孩子热炕头,咱们暂时没法有孩子,和你一起睡呢,就是大冬天最舒服的事了……”
    “你不是想和我一起睡,”楚澜也跟着他不正经起来,调笑道,“你是想睡我。”
    他说这话时,纪宵的手已然顺着楚澜身上的羽绒服摸进去,在腰际游走。腰窝是他最敏感的地方,纪宵了如指掌,感觉楚澜有点发软,得寸进尺地帮他合上电脑,细碎地吻侧脸,另只手正要去脱楚澜的衣服。
    正是“洞房花烛夜”,灯光暧昧得刚好,两人稍微互相爱抚便起了兴。小书桌被推到一边,纪宵抱过楚澜坐在自己身上,已经发硬的下身抵住他,两人缓慢接吻。
    楚澜的上衣脱了一半,欲拒还迎分外诱人。他这些日子学习辛苦,瘦了不少,下巴越发尖了,此时下垂眼角一片绯红,眼中泪光盈盈,看着就是动了情的样子。纪宵在楚澜后背轻轻地掐,嘴上没门起来:“阿澜,你知不知道我最喜欢你这样了……”
    “而且只有我能看”,甜言蜜语没说完,一声尖利的猫叫突然响起。
    床尾蹿起一团灰白色,迅雷不及掩耳地冲向纪宵,举起了爪子——
    纪宵挨了辛巴一爪,所幸楚澜临行前才给猫大人剪了指甲,没伤到,可吓得也没了兴致,坐在床边郁闷地叼着棒棒糖作抽烟状。
    楚澜拉好衣服,又打开了文献,看得出也有些不爽。
    “好了,”纪宵息事宁人,“它可能以为我在欺负你,这是护主来着,没事儿。”
    “……烦死了。”楚澜低声抱怨了一句。
    灯光还是暖黄,空调逐渐升温,只是谁都没了□□的心情。辛巴心满意足地趴在楚澜腿上,冲纪宵耀武扬威地舔爪子。
    纪宵恼怒,果然还是情敌!
    两人一猫斗智斗勇的生活就此展开,辛巴进可攻、退可守,必要的时候还会丧权辱国地卖萌求生存,搞得不管纪宵还是楚澜都始终对它下不去狠手。
    就这么打闹着,圣诞悄然而至。
    这对于两人——尤其是纪宵——来说,是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在高一的圣诞他初次遇见了楚澜,随后以“挚友”的身份陪伴,而感情也在润物无声地滋长;刚在一起的那年圣诞,楚澜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他给楚澜买了一朵玫瑰花。
    见到外滩汹涌人潮时,纪宵正盘算着要不要买个爱心氢气球,让楚澜拴在小指上,把那些被少年少女们向往过的浪漫都重演,楚澜拍了拍他的手背:“我想到那次咱们在维港了。”
    被红白两色的圣诞标识装点得节日气息浓厚的街道,摩肩接踵,而江对面是标志性的夜景,令人想起了许多有关上海的代名词。
    在这座城市待了快四年,纪宵第一次有了关于上海的切身体验。
    他像他们初吻的那个夜晚一样,从身后抱住楚澜,问他:“维港怎么了?”
    “去年圣诞,我在做课题就没回家。听韩霭说维港圣诞有音乐会,便跟他们几个一起乘车去了,那天人真的很多,后来我们就走散,我也不知道他们去到哪里。于是我自己闲逛,最后挤到了舞台边。”楚澜拿出手机,语音备忘录里面有一条很长的消息,“当时有个小姐姐在唱歌,我觉得很好听,就录下来了——你听。”
    耳机一人一只,前奏响起的那一刻,纪宵心念微动,竟不自觉地酸了眼眶。
    他想起了在五中的日子,那时他们是好友。午休时间楚澜睡不着,跑去洗衣服,纪宵便跟着他去,楚澜不会做家务,肥皂泡搓得到处都是,他接手了那盆校服,两件衬衫彼此交缠在一起。
    楚澜戴着一只耳机,站在他旁边哼歌,哼到一半时,纪宵默契地接上。
    那是《晴天》,楚澜最喜欢的歌之一。
    里面在唱,“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对那时怀着满腔的暗恋无处诉说的纪宵,不吝于情感的最佳表达。
    “圣诞快乐。”楚澜说,嘴唇开合间一点点白雾呼在纪宵的侧脸,温暖湿润,更加是万分亲密,“我会爱你很久。”
    至于后来纪宵趁机把辛巴缩在房间外,终于将楚澜就地□□后,如何因为虐待小猫挨了一顿训,那又是一件啼笑皆非的事了。
    他的毕业论文总算通过了开题报告,纪宵得以被教授放行,回到了锦城。
    这个寒假他见了楚澜的父亲,是个严肃的人,本质却有些天然呆。在听说纪宵是学金融的之后,楚先生热情地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忙解决工作的事,又夸他做饭好吃,去哪儿都带着两个人,和樊繁父母的聚会上更是笑呵呵地说“我有两个儿子”。
    樊繁吓了一跳,戳楚澜问:“你爸知道了?”
    楚澜冷静道:“我爸听说了阿宵凄惨的家事,父母离婚、不受继父待见、家中不愿他继续念书,顿时同情心泛滥,争着要资助他读研,还要替他安排工作……这他妈要是被他知道我们俩的不正当关系,可能会把我打出家门。”
    樊繁额边三条黑线:“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坦白啊?”
    楚澜:“管他的呢,有我妈在,他不敢把我怎么样。等纪宵找到工作,羽翼丰满,我就不怕他了——他年纪大了,新观点接受不来,愿意自己怎么想就怎么想。”
    樊繁叹了口气,望向酒席中与自己老爸谈笑风生的楚先生,莫名有点无语。
    至始至终,楚澜没见过纪宵的家长。他说没必要,去了也是给纪宵亲妈添堵,好比他们总算强迫自己遗忘儿子是个同性恋,快要成功时,蓦然将男朋友带了回去,不仅打脸,还有点不识趣,实在不是好事。
    既如此,寒假与年节,纪宵便留在了楚家。
    大四开学晚,楚先生带着夫人大年初三刚过,便出去弥补他们的什么“银婚纪念日”,跑去日本度蜜月了。楚澜与纪宵终日厮混,在家看“辛巴大战布丁”解闷,不时将姜星河与樊繁几个好友拉出来调戏一番。
    姜星河最近同时被两个人追,好不郁闷,纪宵玩笑道:“从前都是你被甩,现在轮到你甩人了,不要大意,上吧哥们儿!”
    他郁闷地嗑瓜子:“我才不招惹直男呢,又不是你,我是个有节操的小基佬……何况考研成绩快出了,终日寝食不安、彻夜难眠,我还去谈恋爱,谈个屁。”
    楚澜:“你真的不考虑那个大你两岁的啊?我看他人挺好的。”
    姜星河:“不考虑。”
    楚澜:“……那你昨天还去吃人家请的烤串。”
    姜星河:“管得着吗你?”
    眼看这两个总是一言不合就互怼,翟辛恩连忙息事宁人道:“对了,我听说五中的那棵紫藤好像要被移植了,打算重新种别的,要不改天咱们回去看看?”
    纪宵连忙望向楚澜,他一笑:“何必改天,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呗?”
    正是刚开学的日子,几人回校时又是黄昏。当五中古朴的校门出现在视野里,身边偶然走过一两个穿着熟悉的麻袋款校服的小男生小女生时,纪宵捏了捏楚澜的手。
    转眼间过去六年了,重游故地,还好身边都是故人。
    爱情固然值得铭心刻骨一辈子,可人生中拥有这么几个能推心置腹、遇到困难必定义不容辞的好友,更加珍贵。
    进学校没什么难度,五中现在依旧除了高三没有晚自习,走读的同学已经回去了不少,剩下一些住宿生,大都趁着难得的休息时间回到宿舍。翟辛恩卖了个萌,保安大叔一见几人中大部分看着还像学生,便放行了。
    五中仍然是记忆中的样子,高三楼与世隔绝地伫立在篮球场旁,是全校唯一安装有空调的教室所在,令学子们又嫉妒又感慨。银杏树早在他们念书时便是参天模样了,走了这么几年也没变化。
    石碑尚在,一丛小竹林勾勒出古拙之意,看着让人有点向往最初的五中到底会是怎样。穿过层层叠叠的小花园,知名校友题字的图书馆、被爬山虎覆盖了一整面墙的宿舍楼、桂花与石子路……
    “还是原来的样子啊。”翟辛恩感叹道,“真的一回来就觉得,自己还是十七岁。”
    周扬指着篮球场说:“以前我们在那比赛,辛恩给我递过矿泉水。”
    翟辛恩:“……那是我给纪宵拿的,他没要。”
    姜星河哈哈大笑,樊繁却指着另一边的楼房说:“诶,我以前来你们学校的时候怎么感觉那栋楼不是这样?”
    几个人簇拥着她说“哪里哪里”,蹦跳着走远。姜星河非要拉大家去看他以前的教室,嬉闹着的童心未泯的青年人跑掉,只剩纪宵和楚澜了。
    他们所在的位置十分巧妙,抬眼便可见当年的紫藤花架。长得更加声势浩大了,覆盖住整个石头架子,还垂坠下不少来,难怪校方要将它移植开。
    立春,可紫藤的花期未到,花架上一片萧瑟,偶尔有两三朵刚发出的新芽。
    纪宵静静地凝视许久,忽然对楚澜说:“你以前爬上去过。”
    楚澜点头,纪宵又说:“现在还敢去爬吗?”
    从前是他怂恿纪宵,现在居然反过来了。楚澜奇怪地一蹙眉尖,刚用沉默表示了赞同,纪宵扔下一句“你等我一下”后,转身就跑。
    楚澜愣怔在原地,不多时,见纪宵扛着个梯子来,哭笑不得地说:“你这是又用什么理由说服了保安大叔啊?”
    “我说我对象的东西丢到上面去了。”纪宵把梯子架好,拍了拍,“上次是说的羽毛球,怕他看出不对来……估计两次来爬这个的,古往今来也只有咱们俩。”
    楚澜嘟囔“这可说不好”,掩饰不住兴奋,三下五除二地上去,坐好后觉得花枝的确繁盛,这才发现时间带给紫藤的变化来。容不得他感叹春秋,纪宵也坐在了他旁边,身后的教学楼被粉刷一新,不是以前斑驳的灰白色,可两人的姿势却那么相似。
    五中校园绿树环绕,在南风乍起的早春更显出蓬勃生机。
    “真好。”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为了楚澜口中这句短短的包罗万象的感叹。
    纪宵拿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低头端详着,突然说:“阿澜,你知道吗?上次我和你坐在这儿,其实我有一句话特别特别想说,差一点就说出口了。”
    楚澜的手指勾着纪宵的小拇指,不明就里道:“你是想说风有点大吗?“纪宵哑然失笑,在他额头弹了个脑瓜崩儿,正当开口时,又渐渐地端正了眉眼:“我……我那时想说,‘你笑起来真好看,我喜欢你’。可没说,你那时有宋诗咏呢。”
    他的尾音被一道风卷过,话音刚落时,纪宵眨了眨眼,扭头凝视楚澜。他不再是十六七岁的青涩模样了,他变得更好看,也更加吸引人,可眼底的那份纯良却一直没变,笑起来时,唇角一个小小的、与梨涡又有不同的凹陷显山露水,恐怕楚澜自己都不知道。
    “谢谢你没有放弃。”楚澜说完后,觉得这句话颇为肉麻,自己抚平一身鸡皮疙瘩,故作轻松道,“你那会儿告白,我可能觉得你是插足人家感情,是个神经病。”
    纪宵欲言又止:“……就算是吧,你那时真的太好看了。”
    楚澜:“你的意思是我现在长残咯?”
    纪宵的一句“不”刚要出口,忽然见了从远处巡逻而来的保安大叔,他与对方遥遥四目相对,猛地一拍楚澜:“快走!保安来了!”
    两人迅速爬下花架,撒腿就跑,纪宵拉着楚澜的手,灵活地穿过小花园错综复杂的道路。保安大叔一路追赶,气喘吁吁地喊:“站住——哪个班的——小兔崽子!”
    校园中十年如一日的洋溢着活力,而紫藤花架悄然伫立,仿佛无声地微笑,注视一对情人手牵着手狂奔。
    他们笑得放肆极了,不一会儿就躲进了教学楼里,留下保安茫然地举目四望。
    这里还将发生许多许多的故事,有人爱而不得,有人终成眷属。而每一句简单的“喜欢”都将青春定格在了人间好时节——
    四月天,草长莺飞。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之所以理想化,是因为它唯一特殊的地方,在于整个故事的真实性大约七成。楚澜与纪宵,是我认识的两个朋友,他们的人生经历大部分如文中所写,个别细节是我添油加醋,大大地缩短了时间线,其实这俩当时纠结了很久才啪啪啪(这不是重点。
    之前对纪宵(的原型)说:“我给你写个故事吧。”
    他欲拒还迎,说了半天,最后留下一句:“你得给我看啊。”
    现在我终于可以拿给他看啦。
    谢谢大家一路陪伴,么么哒。
    会写一篇题材特殊的番外,届时大家可能会更理解写这篇文的初衷吧w狗粮不能我自己吃(X
    
    第45章 番外
    
    我跟纪宵说:“我给你和他写个故事吧。”
    那会儿正是大学的某个暑假,纪宵听了这话,以为我又在开玩笑了。自认识以来,我曾经说过无数次要将他们虐狗的每个瞬间记下来然后整理成文,但始终未能落实到行动,于是他理所当然地觉得我又在“一期一会”。
    但他认真地想了想,说:“我媳妇儿肯定不会喜欢你这样,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咯。”
    我说:“随便你,写了也不是要给你看。”
    然后纪宵跳脚:“那怎么行,必须给我看。这都是值得记住的。”
    等我终于在某个初冬的晚上,百无聊赖,打开文档后,又发现他们之间的事,我知道的还是太少。那段时间每天戳纪宵聊天,又被他以“你快去学习”的借口打发掉,直到最后成品,因为以前没想过真会写,许多细节经不起推敲。
    比如他们两个的大学生活,鉴于大家相隔千里,只能凭借他们自己的说辞了。
    楚澜那段时间很好奇我为什么一直问CUHK的事,比如怎么招生、学校书院制是怎么样的、上课在哪、有没有通宵教室……问得他烦了,就说,“你去百度吧。”
    当中出现过一段很有趣的对话,我问楚澜:“你是哪个书院来着?”
    楚澜说:“我是斯莱特林的。”
    纪宵立刻拆台:“什么斯莱特林,他是格兰……不是,他是XX的,小坏蛋把我绕晕了。”
    我和楚澜是青梅竹马,可惜并没有滋生出什么大人臆想的美好情愫。小时候互看不顺眼,时常有掐架告状之事,长大后懂事了,各自收敛小九九,相安无事地当了三年初中同窗。
    我那时性格孤僻,楚澜怕我受欺负——虽然他后来说都是他妈千叮万嘱的——每天一起骑车回家,慢慢地竟比小时候要亲近些。无奈那会儿的旖旎暧昧被掐灭在摇篮,楚澜和隔壁学校一个校花早恋,我安稳地继续学习。
    上的不同的高中,他认识了纪宵。听我的好闺蜜小棉袄翟辛恩小姐姐说,楚澜在学校,其实是人际关系很一般的,他在学生会混了一年就撤退,醉心他那些高深晦涩的专业书籍里。
    辛恩说,那会儿他们分文理,原来理科班转文的并不多,因此纪宵甫一到他们班,就吸引了绝大部分女生的注意,理由倒不是帅,而是纪宵高。十六岁便凭借180的身高在一群没发育好的男生中鹤立鸡群。
    纪宵最初也是阴沉的,不太爱说话,唯有对上楚澜有点笑脸,同学喊他帮忙的时候,倒是二话不说。辛恩说对他最初的印象只觉得是个实干派,成绩也不错。
    他们两个住进一个宿舍后,感情就莫名地好了,只是我在认识纪宵之后才晓得的事。
    之后便如同文中所写,纪宵对楚澜是一见钟情(脸),然后步步为营。既是小说,自然有艺术加工,譬如他其实没那么大度,成天见楚澜和女友卿卿我我也不见怪,心里早就吃味吃了千百遍,差点成了个怨夫。
    后来的事迹,便是我们厮混熟了,楚澜毕业前与初恋分手,纪宵乘虚而入,不多时两个人纠结了大半年,楚澜终于决定接受他。
    当中拉扯的时间两人想了什么,我没问,也觉得没必要。毕竟世界上所有的暗恋与自我折磨都是,“喜欢不喜欢”这个问题。
    想明白了当然在一起,他们之间最大的阻碍不过是性别。
    我认识的楚澜,远不如写出来那么软萌。
    他是个对自己要求很严的人,在同龄男生中,大概只有他会每天制定严格的日程表,然后按部就班分毫不差地按照上面的安排做事。他学过钢琴,也练过软笔书法,写字很好看,现在改写硬笔,每逢过年负责写红包。
    所以想明白了一件事就一定会去做的,楚澜的人生里没有“犹豫”也没有“后悔”。
    而比起楚澜,我相信每个春心萌动的少女会比较喜欢楚澜和姜星河这种款……提名后者的原因稍后再讲。纪宵着实是无意中讨人喜欢的那种,高中不少女同学曾经表白,被他哭笑不得地拒了。
    宵哥这种天生弯,拿女生实在没辙。他和楚澜一样绅士,出门会帮女生开车门、拉凳子,手掌盖住车门框防止碰到头,说话轻声细语的,虽然不是成天阳光灿烂的样子,但脾气很好,认识这些年,我好像没见他生过气。
    两个懂礼貌的人谈恋爱,一开始是相敬如宾的。楚澜给我看过他们最开始确认关系后的聊天记录,客套得简直不像情侣。
    “我早上吃过云吞面了,你吃了吗?”“食堂的小笼包,下次你有机会来我请你吃。”
    满屏幕都是这样干巴巴的对话,没有卖萌颜文字,没有表情包,甚至那会儿他对纪宵的备注都是一丝不苟的全名。
    值得一提的是,纪宵本名三个字,常人会觉得既然是恋人,那亲亲热热地喊名字就很正常。楚澜不,他直到交往的第三年,都还连名带姓地喊:XXX。
    他们仿佛直接跳过了热恋,径直进入老夫老夫的状态。可能在两个人心里,恋爱都不是第一要务,纪宵忙着过六级和保研,楚澜做课题考雅思准备出国。前不久,楚澜才对我说,其实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是把对方看得很重,也知道会异地甚至异国很长时间。
    我问他:“那你不怕又被戴绿帽?”
    他瞪了我一眼,又“呸”了一句,才说:“他敢!”
    好的我知道了,他是真的喜欢纪宵。
    楚澜当然喜欢纪宵,不然他不会一到假期便香港上海两边跑。纪宵跟他家人矛盾最重的时候,他继父放话说不给纪宵生活费。
    那时他在上海开销都很高,纪宵又在保研的紧要关头,分不出身去打工,一度十分窘迫。楚澜怨他不先跟自己说,然后从生活费里自己扣了一大部分打给纪宵。当时我听说这件事,作为一个无法视金钱为粪土的俗人来说,被深深震撼了。
    我和辛恩算过一笔账,当时楚澜每个月生活费是八千,他拿出了一半借给纪宵,又自己存下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我发自内心地对楚澜说:“你对他真好啊。”
    楚澜认真地说:“我对他不算好,他对我才是特别好,真的特别好。现在借钱给他,我以后还能让他还吗?我现在能给,肯定要给。不仅是因为我喜欢他,而且这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我给他花钱都是应该的,互相扶持。”
    我感动得涕泗横流……然后果断告密……把这茬立刻通知了纪宵。
    然后纪宵说:“我一定会好好念书好好工作,以后和他认真生活,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赚钱养家都归我,他爱干啥干啥。”
    对纪宵而言,他觉得遇到楚澜是他最幸运的事。
    他对楚澜说过的最让人心动的一句告白,是去年生日时,在一大段朴实无华的铺垫后,蓦然映入眼帘:“你的名字真好听。”
    真希望他们能够长长久久,毕竟认识的小基佬不多也不少,可这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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