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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血色玫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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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血色玫瑰
作者:0586
文案:
因父母去世,生活在法国的青年罗曼来到了英国探望舅舅斯梅德利伯爵一家,之后在英国居住下来。在英国,他认识了埃里克先生,慢慢地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正当他纠结自己的感情时,战争爆发了……
1、看唐顿庄园有感而发的产物,中短篇,时间段设定在一战前后,历史废,bug有。
2、到最后才发现都没有写到主角姓什么……无视吧。
3、文题如此,其实就是傻白甜。
4、懒癌加拖延症晚期,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写完的,对,没错,全文存稿一次性发(撩完就跑,手动滑稽)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 异国奇缘 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罗曼,埃里克 ┃ 配角:爱丽丝,斯梅德利伯爵及夫人等 ┃ 其它:庄园,一战
☆、第一章
我从巴黎到英国的时候是1913年的春天。我遵照母亲的遗愿去看我的舅舅。
父母在前一年冬季末去土耳其度假,却不幸遭遇了意外去世了,而我只是一个医学院刚毕业的年轻人,对这猝不及防的打击感到无措。幸亏父母生前的律师狄奥先生对我多有照应,帮着办理了后事。父母的遗产自然全部归到我名下,交了遗产税后,那一大笔钱也是吓了我一跳。我父亲在一家报社当主编,母亲为报社撰写文章,我们家是中产阶级,虽说生活过的不错,但似乎不该有这么多钱。狄奥先生说这是母亲的嫁妆,以及她的哥哥每个月给她汇的钱。我这才知道母亲原姓斯梅德利。我单知道母亲是英国人,嫁给父亲后一直住在法国,却不知道她竟是英国贵族小姐。要知道在二十年内,母亲从来不曾提过她的家族。
母亲不提过去的原因我多少也能猜到一些——她嫁给只是平民的父亲是门不当户不对,何况父亲甚至不是英国人,她家里人会反对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我猜想母亲和家里闹翻了,否则不会绝口不提。
一周后,我整理母亲留下的书籍时,在一本书里看见了一封信,信封上什么都没写,我好奇拆开,竟是母亲的遗嘱。上面写了所有财产留给我,并希望我去英国找我的舅舅,也就是她的哥哥,请求他为我安排一份体面的工作。
我挺犹豫,事实上我不愁工作的事,我有医师执照,况且他们留下的钱完全够我用的了,即使不工作也足够生活。但我不忍心辜负母亲的遗愿,况且我对素未谋面的舅舅一家有强烈的好奇,就试探着写了封信,尽量用平淡的语气阐述了父母去世的事。很快他们回了信,舅舅表示了深切的悲痛,并邀请我去庄园拜访。我不清楚那是真诚的邀请还是仅仅客套,于是斟酌着发了电报说会去拜访,那边表示了热切的欢迎,还为我邮了旅费——尽管我并不需要。我简单收拾了行李就出发了。
在父母去世的三个月后,我踏上了英国的土地。已经是春末了。尽管夏天快到了,气温却还是不够高,阳光也并不灿烂。我对植物不太熟,也不知道火车站外种的是什么树,只觉得花开的挺漂亮。我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舅舅派来接我的车,一路上,我不得不说我心里有些紧张,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但就是连路上的如茵绿草和葱茏树木都忽略了。
舅舅是伯爵,管理这个郡的事务。不少土地都是他名下的。他们一家住在庄园里。庄园占地面积很大,中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城堡——很难想象,他们一家人住在这么一座在我看来可以当作一所学校或别的什么、似乎能住下几百个人的房子里。好吧,法国的贵族也是住在城堡里的,事实上几乎所有贵族都住在这样的城堡里。不过那离我太遥远了,我一直都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进入甚至居住在这样的城堡里。我盘算着,该如何称呼我那素未谋面的舅舅,是叫他“爱德华舅舅”,还是“斯梅德利伯爵”?
车子停在了城堡门口,伯爵、伯爵夫人,他们的儿子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兄表妹,还有一众仆人已经在门口等我了。这阵仗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欢迎你来到庄园,我的孩子。”伯爵同我握手。
“啊,谢谢,很高兴见到您,斯梅德利先生。”我连忙应了,想到英国人都是矜持的,便没有行贴面礼;唐纳表兄也同我打招呼,我和他也握了握手,随后又同笑得端庄得体的夫人和小姐握手,她们没给我行吻手礼的机会。我的行李早被仆人拿去放置在客房了。
伯爵引我去书房交谈。他们的书房很大,看到高到天花板的书架上那满满的藏书,我不禁屏住了呼吸。我们五人在沙发上坐下——沙发和那些藏书一样都不年轻了,但保养得很好,整体的设计和书房的格调很搭,看得出当初的设计师很有品味。男仆给我们倒了茶后,伯爵就让他离开了。我看向面前的茶杯,有着漂亮图案的白瓷杯,盛了澄澈的红茶,热气漫起,茶香晕开——我母亲也爱喝红茶。
“我可以称呼你罗曼吗?”伯爵夫人先开口了。她是一位非常优雅的女性,头发一丝不苟地盘着,脸上皮肤保养得很好,只有抬头时脖子上的细纹会暴露她的年纪;从初见面起,她的脸上就带着弧度恰好的微笑,她的坐姿也非常优雅美丽。她身上的气质与我母亲很像,又不完全相同,但这足以让我对她产生好感了。
“啊,可以的,夫人。”我说。
“不用这么客气。”夫人笑着摇头,“叫我舅妈就行,我们本来就是亲戚。你的表哥唐纳,还有表妹爱丽丝,直接叫他们名字就行了。”
我看向唐纳和爱丽丝,他们都点头表示同意。唐纳比我大了七八岁,有着匀称的身材和英俊的脸庞;爱丽丝则比我小两岁,继承了她母亲漂亮的容貌,虽然她从见面至此几乎没说话,也学着她母亲端庄地坐着,但从她灵动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其实是一个活泼的姑娘。
在我打量那一家人的同时,自然他们也在打量着我。
“你和她真是太像了。”伯爵说,看着他悲伤的神色,我知道是自己让他想起多年不见的妹妹了。
我和母亲长得确实很像。我继承了她柔和的面部线条和相对纤细的骨骼;深棕色卷发和湖蓝色眼眸也是遗传自她,而眼睛和鼻子形状几乎和她一模一样。我只有额头、下巴和嘴唇像父亲,这也使我不那么像女人。
“你们之前过得好吗?”伯爵问我。
“还不错吧,”我想了想回答,“没什么不好的。”
“你母亲之前有提起过我们吗?”伯爵很迫切地问,看得出他很关心我母亲,但现在只能从别人口中了解她。
“实话说,我母亲之前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娘家,我是继承遗产时才知道你们的。我找到了母亲生前写的遗嘱……大概那也不算是遗嘱,只是给我的信——她希望我能来拜访你们。”我知道自己的话会令伯爵先生伤心,但还是小心地说了出来。
“她不说也是正常。”伯爵苦笑。不等我发问,他开口说那些父母不曾提起的事。
我这才知道当初的事。母亲在伦敦偶遇了父亲,两人一见钟情,可惜身份地位的不匹配令恋情十分艰难。伯爵和夫人十分反对,我的外婆更是万般不乐意。于是母亲和父亲私奔了,他们去了法国就再也没回来过。我感到十分惊奇,记忆里的母亲是娴静优雅的,完全不像是会和人私奔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站在何种立场来评判这件事。母亲的做法固然不对,她勇于追求爱情,但太偏激了。站在伯爵的角度看,母亲的做法是家族的丑闻。这也是他们之后一直不愿意和母亲联系的原因。出于对母亲的关心,他们即使不愿拉下脸面去联系母亲,却每月为她汇钱。而站在母亲的角度看,她的亲人不肯接受她和她的丈夫,实在是冷酷无情,所以她连伯爵汇给她的钱都不肯用。母亲一直没有和我提起过她的过去,多半是出于对家里人的埋怨,不过我觉得她可能自己也认为私奔不光彩,不是一个小姐应该做的,所以耻于提及。
“我真是后悔没有早点请她回来。其实我们互相都早已经原谅了对方,只是谁都拉不下脸先妥协,所以这么多年都这么别扭。我原以为等她年纪大了,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只可惜……如果我当初去参加了她的婚礼该多好……”
“请不要太伤心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伯爵,看得出他是真的很关心我母亲,而从我母亲的信上看,她请求我去拜访伯爵、让伯爵照拂我,也是出于对伯爵的信任。其实只要有任意一方早一点妥协,也就不会留下这种遗憾,可惜的是他们都太倔强。在得知父母去世的消息后,我想伯爵的伤心一点都不比我的少。
伯爵夫人轻轻拍拍伯爵的肩膀。伯爵低头平复呼吸,过了一会儿,似乎心情恢复了平静,给夫人一个安抚性的笑。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很奇怪,我原先以为我们会话不投机半句多,但事实却是我们聊得很开心。也许是伯爵一家都是随和的人且很会聊天,也可能是伯爵夫人说的那样,是亲情的力量。我们二十年前没见过彼此,却能像老朋友那样一聊就是一下午。
管家敲门进来通知我们可以吃晚饭了。
“去换晚礼服吧。”伯爵说着几人纷纷起身。
“等等…”我一愣,“晚礼服?”好吧,作为中产阶级家的孩子,我们并不在晚餐时特意换一套晚礼服,我也不觉得我们不换有什么不对——只能说贵族的生活终究是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
“哦,你是没有带吗?”伯爵夫人冲我善意地笑笑,“你可以先穿你唐纳表哥的那套新的——刚做好的,他还没穿过,可能你穿会有些大……燕尾服也先穿他的吧,明天就去给你订制新的。”
“不,不用这么麻烦吧……”我有些脸红,“我只是在这里呆几天。”
“哦亲爱的,你不打算长期住这里吗?”夫人惊讶地问我。
听到她这么问,我立马开始反省,会不会是我的信或电报给了他们我将长久定居的错误信号?但我想了想,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暗示。
“我遵照母亲的遗愿来到这里,看到你们都生活安稳我就放心了,相信母亲也满意了……我打算过几天回巴黎去。”我这么回答。
“住下吧,留在庄园里和我们一起生活不好吗?”夫人柔声劝我。
“你有医师执照,可以去镇上的诊所工作,不会很辛苦的;而且你回去巴黎,也没有亲人了。”伯爵看似冷静分析,实际上也是劝我留下。
我挺犹豫,我并不担心工作的事,在哪里医生都是吃香的;不得不说,我被伯爵的话诱惑到了,巴黎于我而言,是一座失去了父母的令我伤心的城市,祖父母和几个姑姑都不在哪儿,我只有几个并没有深交的朋友。在这儿,新环境能让我转换心情,说是逃避也好,至少能让我不再对父母的死亡郁郁寡欢,但同时这意味着我将和舅舅一家一起生活。老实说,我不认为自己能习惯这样的贵族生活……
“孩子,我知道你可能不太愿意和我们一起住,”伯爵夫人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说,“我们在庄园附近靠近镇子的地方有一座小公馆,你可以住在那儿,不管是去镇上还是来这儿都很方便,而且可以和我们一起用晚餐。别急着拒绝——你可以试着住下看看,如果实在不喜欢,再回巴黎也不迟。”
话已至此,我没有理由再推拒什么了,也只好答应住在公馆——等几天后那边打扫好并选好新的专门的管家,这几天我将住在庄园里的客房。
☆、第二章
于是我们各自去换装。令我受宠若惊的是管家查尔斯先生亲自来为我更衣。我非常不习惯别人帮我穿衣服,毕竟我以前不需要。查尔斯先生长了一张看上去很严肃的脸,但对待我却很友善。
“看到你我就想起了小姐。”他说,“请不要拒绝我帮您,罗曼先生,这是您应该接受的。”
我别别扭扭地让他帮我整理领结,这种事我自己来就好,或者随便派个仆人来也行……我想这么说,但说不出口,我无法拒绝这位管家的友善。
我们坐在了餐桌边上,这时候我的外祖母也过来了,与我们一起用餐。餐桌是整块大理石做成的椭圆形餐桌,只坐了六个人显得有些空旷。我悄悄打量周围,房间角落的柱子顶部有精美的雕花,这和我们坐的椅子的椅背上的雕花是相似的;桌子上方是漂亮的水晶吊灯,奢华炫目;桌子中央摆了雕刻精细的银烛台和新鲜的花束,每个人的面前都摆了白瓷餐盘和整套的银刀叉。我尽量不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来显得自己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在心里我是被这极尽奢华的用餐环境震惊到了。
“哦,小罗曼,这么多年了,我终于见到你了……”外祖母拉着我的手说,她年纪很大了,满头白发,但梳得整整齐齐,妆容服饰也完全挑不出任何差错。她身上有种平和睿智的感觉,让人由衷信任并想要接近。
“外祖母……”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叫她,她连连应了。老太太精神不佳,我母亲的去世对她来说也是个巨大的打击。不过面对我,她还是尽量打起了精神。
用餐时我也是各种不适应。男仆端着盘子走到每一个人身边,大家从盘子里取用一些食物到自己碟子里,吃完后再上下一道菜……这种由男仆服侍用餐的方式真是让我浑身不舒服,在家里哪有这么麻烦!但显然我没法提出什么意见,也只能学着他们去做。晚餐自然没有法国的精致,但熏肉和甜点都有独特的味道。平心而论,伯爵家厨娘的手艺真的不错,我以前还以为英国的食物味道都会很糟糕呢。
用餐完毕后,我们去换了晚礼服,到伯爵家的大会客厅聊天。外祖母不住地盯着我看,虽然她这么直直看着我让我有些不自在,但我知道她在借由我来怀念我的母亲,她的小女儿。她关心地问我在巴黎的生活学习,问我有没有女朋友,知道我将留在这里之后,高兴地说我会喜欢这儿的。我们一直聊到天晚,外祖母不得不离开时才结束。
我回到客房换上睡衣,有些遗憾今天几乎没有同表兄妹有所交流。我很满意自己住的这个房间,装饰得并不繁复,简洁大方且舒适。床非常柔软,被子看得出是新换的。虽然我挺喜欢这个房间,但还是不能久住,对伯爵一家来说,我算不得主人也算不得客人,住在公馆倒反而合适,这么一想,我又开始感激起伯爵夫人的细心了。
次日早晨,在餐桌上没见到伯爵夫人——我才知道像夫人这样的贵族家女主人是可以在床上吃早餐的。早餐后,伯爵出去办事,让表兄妹带我在庄园逛逛,也算给我们认识、熟悉彼此的机会。
唐纳表哥已经开始试着接手庄园的部分事务了,他是爵位和庄园的继承人,要早点学会处理这些事。现在,他已经熟悉了农场的办事流程,以后会逐渐开始尝试投资。我们没聊多久,就有男仆来催我们了——说好了今天得让我去伦敦量尺码订制礼服。表妹爱丽丝和我同去,她有新衣服要取,同时也带我熟悉伦敦。
在送我们去火车站的汽车上,她就迫不及待地开口问我问题了:“赛琳姑姑是个怎么样的人啊?我是说,她的性格如何?我看过她的照片,真的是个大美人!”
“我们这两天一直在说有关她的话题,你想知道的还不够?”我故意这么说。我庆幸自己已经从父母的死亡里走出来了,三个月的时间足以让我的悲伤消散一些,而在这里,我重新体验到了亲情,再提起父母我也不再那么悲痛了。所以现在,我能够平静地、带点骄傲和甜蜜地怀念我的母亲。
“她真的那么温柔吗?”爱丽丝不死心地问。
“那是自然!老实说,我真的想不到她年轻时竟会做出那么大胆疯狂的事……”
“那你们平时都是怎么相处的?”她抛出了下一个问题。
“与正常的母子关系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她身上有高贵的气质,却没有奇怪的癖好和吹毛求疵的态度。”我不知道爱丽丝想听到什么样的回答,我清楚,要讨女孩子的欢心,只要说她想听的话就行了,这是我在巴黎和女孩子调情所得出的经验;但爱丽丝是我的表妹,我不需要讨她欢心,而我在与女孩子讨论日常事情的经验可不多。但显然,她对我的回答算不上满意,我看到她扬了扬眉毛,撇撇嘴,大概是觉得我说得太宽泛,而在贵族家庭长大的她不能体会;而“奇怪的癖好和吹毛求疵的态度”被我用来指代一些贵族的品质,大概让她不快,虽然我觉得她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
她没有再提刚才那个问题,又提出了新的问题:“在你心里,她最美好的品质是什么?”
“智慧。”我回答。
“啊,她为报纸撰写文章,想必是个有想法的人。”爱丽丝说,她似乎重新开心起来,语调中都带有一些兴奋。
“她的一些看法和想法很独到,看事情总是一针见血,她的一些评论令我和父亲拍手叫好。”我说的时候隐隐有些骄傲,那是我的母亲!只可惜……
“你真的有医师执照了吗?你还这么年轻!”爱丽丝很敏锐地察觉到我心情的低落,体贴地换了话题。
“啊,是真的。我刚出生那几年我母亲还没有开始写文章,而是全天陪着我,所以我启蒙教育接受地早,上学时也连连跳级。”我解释道。相比其他医生,我确实太年轻了些,也的确没什么经验,但执照确实是有的。
“真是厉害!”爱丽丝赞叹道。
“谢谢你的夸奖。你们每天做些什么?”我问她,她又不用出去工作,每天在庄园里都做些什么实在令我好奇。难不成贵族家的小姐只需要在家里看看书学些钢琴交谊舞,然后把自己嫁出去,重复奢侈又无聊的日子?
“我有偷偷写一些东西,小说,可是不敢发表——我爸爸会责备我的。我特别羡慕姑姑,她能把自己的作品发表在报纸上让很多人看到。”她眨眨眼,压低了点声音说,尽管我们现在在火车上,周围并没有认识我们的人。
“真的吗?那我有荣幸能成为你的读者吗?”
她的脸一红,笑着说:“我还没让别人看过呢,你会是第一个读者。希望你不要说我幼稚才好……但我很期待你的评价。”
“那我还真是感到荣幸。其实你可以为自己起个笔名,这样舅舅就不会知道是你写的小说。”
“好主意!你会帮我吗?我是说,联系出版社,讨论稿费之类的……”
“当然,如果你信任我,我会帮你办好这一切的。”我安慰她,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爱丽丝也许是第一次瞒着她父母做事,兴奋又惶恐不安,我可以理解她的心情,也乐意给她帮助,毕竟她是我的表妹,而我们都觉得和对方一见如故——如果我们小时候就认识,那铁定是会一起做坏事且互相包庇的。
到达伦敦是已经是中午了,爱丽丝带我去一家她熟悉的餐厅吃饭。侍者认识爱丽丝,所以即使我们没有预约,也丝毫不怠慢,殷勤地领我们去座位。在等待菜上来的过程中,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无聊地打量周围。餐厅的布置很是奢华,有种金碧辉煌的感觉,估计总是接待上层社会的人或是家底殷实的人家。在就餐的无不是衣冠楚楚,他们即使交谈也是很小声的,没有盖过悠扬的音乐。
我的目光被我斜前方那桌独自用餐的先生吸引了。他应该也是位贵族,这从他挺直的脊背和端庄的坐姿可以看出。他的用餐姿势很是优雅,修长的手指松松持刀,刀子切下一小块肉——没有发出刀子摩擦盘子的刺耳声音,再用叉子不疾不徐地送入形状姣好颜色漂亮的嘴中。在他不紧不慢咀嚼时,我才发现他实在是个漂亮的人。梳得整整齐齐的铂金色头发在柔和的灯光下折射出漂亮的光;光洁饱满的额头;英挺的眉毛;眼睛微微敛着,纤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片阴影,这让我无法看清他的眼睛;但我想,光是为了配上他那笔挺的鼻子,那就一定是一双美丽的眼睛。
“罗曼,我说什么你听到了吗?你在看什么呢?”爱丽丝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竟看着那个男人看入了神。
爱丽丝好奇地转头去看那位客人,看了一眼就站了起来,惊喜道:“埃里克先生!”
爱丽丝向那位埃里克先生走去,我一愣,也跟着站起来。
那位先生听到爱丽丝的声音,停止了进食,放下刀叉加快了咀嚼的速度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后也站了起来,微笑地向爱丽丝打招呼:“真巧,爱丽丝小姐。”我注意到他确实有一双漂亮的眼睛,颜色是浅浅的天蓝色,一眼望去就被吸了进去。
“这位是……男朋友?”他问爱丽丝。
“是表哥啦!”她向他简单介绍了我,又把他介绍说我。他也是一位伯爵,当然,和斯梅德利伯爵不在一个郡。他此次来伦敦处理一些事物,遇上我们也是巧合。
“你们家族的基因真的很不错,你也是位美人。”他同我握手时说。
“谢谢……”我不知道被一个美人夸赞自己漂亮该怎么回应……事实上,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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