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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凡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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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的“咔吱”一声……
路边有老师傅推着自行车吆喝着磨剪刀补破锅,这种古老的行当在新区早已绝迹,唯独在这片时光被按下暂停键的旧城区中堪堪存留下来。
他们骑着单车从这边街头进去,不一会又能从另一条街钻出来,不用刻意去认路,兜兜转转就在这方寸天地间。
于锦乐抹了一把汗,经过运动的脸色上染上了健康的红晕,他偏着头看向吴泽飞,“听说十中新建体育馆,什么时候能投入使用啊?”
吴泽飞所在的十中就是于锦乐初中所在的学校,是另一所跟鮀中齐名的市重点中学,但是近几年来升学率并不起眼,被好几家其他后来者居上的区重点给赶超,位置变得有点尴尬。
——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于锦乐对它的亲近感。
“好像差不多了吧,建完了就要开游泳课了,你们鮀中不是一早就开了?”吴泽飞不甚在意地说。
“高二会开吧,不过课程进度太紧了,其实也学不到什么。”于锦乐笑笑,“开不开游泳课没两样,也就是泡泡水的事,最多就是给大家一个课间吃吃喝喝的借口。”
体育课基本都是安排在后面几节课的内容,最近在学校聊天室混了几天,他也从不少师兄师姐那边知道上游泳课之前老师会要求他们不能空腹下水。
“其实开这种课没什么意思。”庄尔东应和说,“我们现在都忙死了,课程忙班务忙还得给学校宣传栏那边打下手,就不能少折磨我们一点儿。”
他所在的十七中今年第一年开高中部,如果于锦乐不是择校去了鮀中,高中三年就会在这所学校里度过。
高一报名日那天,于锦乐的择校情况还没落实下来,就也跟着庄尔东去了报到,当时教学楼大门口张榜贴着学生名单,他俩从顺位找起,于锦乐在全级第七,庄尔东位列十一。但世事无常,临到开学前一天,择校名额突然就下来了,两人就此分道扬镳,于锦乐去了鮀中,庄尔东留在了十七中。
成绩好坏这些都是相对而言的,哪怕于锦乐入学分数和基础比庄尔东好,去了鮀中却只能垫底过得窝窝囊囊;庄尔东就不一样,他在十七中是属于底子好的那一票,特别受老师青睐,混得可谓风生水起。
正是最在意别人看法的年纪,这种师长的特别看中让庄尔东一提起学校都显得格外意气风发。
说不羡慕是假,于锦乐感觉自己在鮀中就从未被师长正眼瞧过,这会儿听到庄尔东不经意的抱怨,忍不住偷偷臆想了一番如果自己不择校留在十七中的光景。
“早餐吃什么?肠粉行吗?”
吴泽飞率先在前头拐个弯,其他二人跟上,进了一条不甚宽敞的小街,两边建筑群看着都是上了一定年限的老房子。
“街尾就是陆福小学,小学没转校前我就在那边混着呢,有家肠粉还不错。”
四通八达的老街区,盛载着他们满满的童年回忆,他们就像散落在棋盘格子上的小兵小卒,哨声一响就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他们有着相近的出身与经历,又同样在这个地域有限的小城中培养出了近似的眼界与见识,成长道路漫漫,或许在以后会各自走上不同的分岔道路,但这个刚刚起航的年纪,不可否认就是同一起跑线上的人生旅者。跟他们在一起,于锦乐从来不会有跟张弘宽之流的那种局促与抗拒。
当然人生处处充满变动。
郑曼曼也曾经跟于锦乐缘分微妙,但才出国几年,见识和眼界很明显就跟他区分了开来,就算她初衷不改,小心翼翼地收起了那种居高临下,但毕竟已不可能再与他这个平凡世界重合,从此泾渭分明。
还有方锡元,他们在初中时代也是一嗑叨起来就刹不住的那种,甚至高一开学不久也还会时不时下课在走廊叨嗑叨嗑,而如今呢?各自有了互不相交的小圈子,渐行渐远……
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
见识层面不一样的人,总归会离散。
面对这种变动,于锦乐从初时的恹恹,到如今的莫可奈何。
他不知道以后自己的人生还会遇到多少个“郑曼曼”和“方锡元”,现在他跟吴泽飞庄尔东这般称兄道弟,就是不知道是否有一天也会各走各的去。
人生这么长,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第51章 与众不同
三块钱一盘的肠粉满满当当地堆了一盘,薄得透明的粉皮下蒸蛋里裹上了肉、虾、小蚝,又夹上些豆芽菜,光是馅儿鲜甜丰富得让人幸福感爆棚,洒上油爆过的菜脯粒,最后淋上调了味儿的酱油就装了碟。
喷香的肠粉入口,末了再漱上一口粗糙的浓茶解腻。
那滋味能让几个正在长身体的小伙子食指大动地干掉几盘。
老城区的东西不止带着回忆,连的消费都比新区那边便宜,他们还不懂“情怀”一词,却早早地就依据了喜好而意会到了当中的意义。
吃完肠粉继续出发,时间已经接近早上八点,吴泽飞家的小诊所就在附近,不用刻意拐就来到门前,还没到开门时间,清洁阿姨正从里面拎着垃圾出来。
“珍姨。”面对面碰上,自然是停下来打声招呼。
“都来了?”珍姨拎着垃圾往外走,对几个大小伙子随手一挥,“正好,去给我堵着门,我刚把钥匙放包里没在身上,省得风大把门给吹关上了。”
三人便搬出一条长凳放在门口排排坐成一串。
小诊所没有加卷闸门,还保留着以前的老式装修样式,晚上关门的时候用几条木板契着窗轨给拼装起来就能上锁了,珍姨回头过来开店的时候也是开锁后逐块板卸下来放着。于锦乐家的店没搬过去新区的时候,也是这种装修,但那时候他小,记忆朦胧,所以这会儿看着特别有意思。
珍姨收拾得差不多了,就端着个不锈钢小碗出来,敲着碗边“铛铛铛”。碗里头装着隔夜的稀饭和鱼头,这种熟悉的配方让于锦乐眼前一亮。
很快从隔壁巷口蹿出来一道矫健的身影,绕着珍姨脚下打起了圈。
是一只约莫七八个月大的橘猫,跟一只迷你型的小猎豹似的,动作迅速轻快,落地不带一丁儿声响。小碗刚放到地上,它自动自觉地凑上去埋头就吃。
于锦乐跑了过去,“什么时候养的猫?上次来还不见呢。”
吴泽飞在后面看着,“上次我爷爷家的猫下了一窝崽嘛,其他都送人了,剩下最虚弱的就是这只,仔细给它养好了后就拎过来这边了。”
那猫仿佛听得懂人话,抬头冲他们“喵”了一声。
“我家楼下那个停车场有好几只流浪猫,一开始只有我拿东西过去,现在连其他邻居都会时不时给它们投喂了。”这橘猫不怕生,于锦乐就干脆蹲在那儿看它进食了,“我家养不了,就也只能喂喂野猫了。”
之前小白要跟他回家,他对边想说他找不到带它回家的借口,就是纯粹的没想养猫,其实是有渊源的。
养猫猫狗狗要费心费力,小学时候他也从吴爷爷家抓了一只小猫崽子回家,结果还没进门就让于妈妈勒令往外丢了,那小奶猫才巴掌大小,那一丢肯定也别想活命了,自那时起,他就再也不敢往家里带小猫小狗。
这事实在过去太久了,人类对于小猫小狗之类的小生命总有一种生杀予夺的食物链顶端的掌控,他曾经因为自己的一时好奇和喜爱把那只小奶猫带回家,却又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最终放弃对它的豢养,不可否认,这码事确实在他心里留下了一笔不轻不重的阴影,导致他现在面对这种脆弱的小生命总有一种不自觉的退缩。
就好像他的肩膀还不足以强壮到对一条小生命担负得起责任。
一串清脆的单车铃响起,是有年纪相当的女孩儿骑着自行车路过,阳光下微扬的裙角泛起了好看的弧度,庄尔东在后头吹了一哨子,引来那女孩回头嗔怒的一瞥。
吴泽飞哈哈大笑,指着庄尔东说,“被嫌弃了吧!叫你耍流氓。”
庄尔东不甚在意,“我们学校的女生简直一言难尽,完全一点也提不起劲儿撩啊,好不容易放我出来了,吹下口哨还不行么?”
然后回头问于锦乐,“乐乐,你们学校的女生全市闻名啊,公认的才貌双全,你就没捞着一个?”
于锦乐一顿,不知道该摆出什么反应,最终只能硬邦邦地回他一句:“全市闻名关我什么事?”
他起身走到自己的单车边,没事找事做地翻着花样折腾自己那辆单车,好好的一辆单车这边拉拉手刹那边敲敲车锁,好像生怕它不坏似的。
庄尔东却极没眼色把他的反应看成了不好意思犯羞,指着他哄笑,“还问我关你什么事?我看你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吧?快说说,你是不是有行情?”
吴泽飞凑了过来,“什么行情?乐乐有行情啊?”
于锦乐突然就烦躁了。
身边这俩哥儿们一听到女孩子的反应都这样,让他心神不宁。
又有几个穿着短裤背着羽毛球拍的女生走过,一路说说笑笑神采飞扬带出了这个年龄层独有的青春气息,吴泽飞和庄尔东注意力直接就被带跑了,两人眼神自然而然地追逐上她们的身影。
唯余于锦乐不尴不尬地戳在原地。
其他男生看到这种场面会有什么反应他想象力匮乏一旦也勾勒不出来,但好在身边就有两个“正常”的。
他极力地强迫自己模仿庄尔东和吴泽飞那种下意识的目光追随,以此来彰显自己与他们并无不同,哪怕这完全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小街对面又走来一群穿着球服的大男孩,一路过来笑闹成一片,当中不知是谁说了句什么,领头人抢过足下传来的足球,脚尖轻轻一勾便抱进怀里,隔壁有人伸手来抢,他便嘻哈着往臂弯里一挽躲开了,随后几步向前,把球立在食指上转出了花样,却不料技术没过关,转不到几圈就往下掉,耍帅不成变成一阵手忙脚乱,引来其他伙伴毫不掩饰的哄笑。
大抵是喜欢踢球打球的大男孩都有那股子丝毫不逊色于初升阳光的热力四射,于锦乐从他们身上依稀看到了边想的影子,然后,注意力立刻就跑偏了。
庄尔东、吴泽飞、耍着足球的大男孩们看着那群女孩儿;而于锦乐,视线却胶着在那群热情迸射的男生们身上。
如此对比之下,他凄凉地再次肯定了一个事实:自己对女孩子这种生物,是真的不存在任何一丁点儿的兴趣。
这个认知其实并不意外,早在十五岁那年某一天早上从粘腻感中醒来,他就已然所觉察,只因前一晚出现在他梦里的不是肤白眼大的女孩儿,而是力道与线条十足的男性躯体。
这个认知不是意外,却是打击,犹如一柄千吨大锤,狠狠地敲碎了他对自己的所有预设与想法。
他该就是个普通人,遵循一切的“中庸”原则:在同龄人中成绩不上不下,日后会有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组建一个平平常常的家庭,然后平平凡凡地终老……
但命运在跟他说“不”。
眼下吴泽飞庄尔东的反应,就是现实在对他甩大耳刮子。
他醍醐灌顶,从镜花水月中再一次看清了自己扭曲丑陋的真身;他又惊又怕,纵然之前懵懂模糊,但猜疑是一回事,有了鲜明对比后更加明确了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环顾四周,身边的那么多同学、朋友,哪个跟他一样?
吴泽飞庄尔东会下意识盯着女孩儿瞅,边想王志超都有过女朋友,连张弘宽和李钦都经常泡在鮀中的网络聊天室里跟小姑娘撩着玩儿……
他呢?别说去交女朋友还是盯着女孩儿看,就算被逮着上网去聊天室,他也宁可跟边想两个人一起锁在临时小房间里傻瓜似的斗嘴扯淡,甚至在边想恶作剧的戏弄下还会无法自抑地心跳脸红与暗自窃喜……
对!还有边想!
按认识时间的长短,他压根儿比不得吴泽飞和庄尔东;论家庭交集的深浅,他俩完全不是同个世界!
虽然总是对边想的主动亲近面露嫌弃,但自己内心分明是默许的,甚至暗喜的。
会因他的倾诉而沉默,会因他的体贴而感激,会因他有意无意的触碰而又慌又喜。
可这是不对的。
家里从小对他们三兄妹的教育就是从众和合群,不能出格不能独树一帜,连于锦安小时候稍微有点儿左撇子倾向的苗头都第一时间被掐灭。
于妈妈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大家都是用右手,他就不能用左手,不然大家围一桌吃饭的时候连夹菜都能打一块儿去!”
后来于锦乐懂得了左撇子这种并非病态,跟于妈妈争论过,她还是坚定不移地认定哪怕不是病,总归是出格就不行。
现如今于锦乐自己的问题可比于锦安当年的左利手问题要严重得多,左撇子吃饭跟普通人夹菜算什么?打一块儿那换张方桌就行了,可他呢?能换个什么?
这种细思极恐的认知犹如惊涛骇浪,风卷残云地把他死死钉在了绝望的境地里。饶是他再天真不懂世事,也晓得跟成绩比起来,这才是隔阂着他与周围人群的最大问题!
他面如死灰,感觉内心空荡荒芜了一片,就好像自己是整个彩色世界中的一抹灰色孤魂,擦肩而过的人们在日光下光鲜亮丽地活着,唯独他灰败黯然形影相吊,偏生还得笨拙地模仿着他人的言行举止,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彩衣来以示自己的“从众”。
回去的路上混混沌沌,面对吴泽飞对他脸色发白发出关心的疑问,他也只能敷衍地笑笑。
这个时候,连朋友的特别关心都成为了一种负担,他巴不得龟缩在一角,让全世界的人都觉察不到他的存在,这样也就不存在什么与众不同格格不入了。
按照以往惯例,他们一般还会续个小摊去其中一人家里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喝喝茶瘫着来消磨掉整个上午的时间,但今天于锦乐实在不在状态,没等商量好去谁家,就先辞一步回了家。
早上外出得早,消磨半天这会儿到家也就九点多的时间,于爸开完店就出去送货了,于妈妈推着黑狗仔出来,准备上市场买菜。
“你别上楼了,反正回家也是玩游戏看电视的,在这看会儿店,等一下那俩小的过来,让他们好好待着别乱跑。”
黑狗仔从屁股后的排气筒喷出一股子热浪,于妈妈扬长而去。
隔壁店铺正在搞装修,钻子没有间歇地一声紧接一声,砂轮切割机声切割钢材发出的尖锐噪音入了耳跟让人用刀片刮着耳膜似的震得耳朵疼,于锦乐站在店门口站了一会,以无敌状态生生承受着这股噪声的洗礼,最后在临界崩溃的点上终于回头是岸,进店去了。
打开大门做生意的店门隔绝魔音效果有限,也就降低部分音贝带来的魔法攻击而已,配上大马路边汽车往来的喧嚣——这就是他的生活了,充满了鼓噪与忙乱。
这家店承载了他们整个家的全部,他的父母就跟千千万万的普通小百姓一样,每天来去匆匆忙碌于生计,家里三个孩子,现在重点在俩小的身上,只要他这个身为大哥的不然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他父母的注意力从来不会聚集在他身上。
以前他觉得自己是家里多余的那个,而今却万分庆幸成长在一个这样的家庭里。
他心中有事,就算强行压制下来也做不到全然的神色自若,少不得要在言行举止上表现出端倪,这样冗忙的家庭环境,能让他有更足够的时间和心理准备在被人发现异常前掩饰好自己。
然而这样一种庆幸又带着些许的微妙闪烁,一方面为此松一口气,一方面却又抑制不住地想要抱怨家里人对自己的不上心。
自小在家当惯了大哥,一直被教育着要懂事要听话,可这会儿他忍不住想,这事他恐怕是懂事不了了,亏得如今还处于谈恋爱拍拖都归属早恋的年纪,只要掩饰得好,短期内不会露出什么马脚。
是的,以他有限的阅历与经验,唯一想得到的解决方式就是掩饰,和拖。
才十七岁,什么不可能发生?说不定哪一天他就“正常”了呢?
第52章 钱晓珊
于锦乐在店里不到半小时,就看到店门口有个小身影迅速闪过。
夏季蝉鸣和隔壁装修噪音吵得他脑瓜子疼,他盯着门口看了一会儿,琢磨着莫不是自己幻觉了?
暑假放假,俩小的就跟脱了缰的野狗,绳子松了就别想能绑回来,别说绑了,连拉都拉不住,虽然于妈妈一再交代过不要让他们乱跑,但腿长在他们身上,一个都能闹上房,两个加起来能拆屋,只要一天没把他俩栓在裤头上,这日子就一天没法安宁。
他用店里的座机分机拨通了家里头电话,半天没人接——得!果然又脱缰了!
他撸起袖子往店门口走,也就走了两步,就见刚才的小身影又飞速跑过,他眯起眼,这回可总算看清了!
于锦遥颠颠地披着一个硕大的黑色垃圾袋呼哧而过,也不知道哪里捡来的,那垃圾袋被风吹得呼啦呼啦直响,上下翻飞不止,伴着马路边的飞沙走尘好不拉风。
小姑娘大概也知道跑过店门口被人发现了马上会被逮回去,几乎是在一店门范围就开始加速,试图在被人发现之前离开“高危区”。
于锦乐看得眼角青筋突突直蹦,跳动频率跟隔壁刺耳的切割机声拧成了一线。他反应迅速毫不迟疑,手捏着电话就从店里冲出来,“于锦遥——”
小姑娘这时已经跑过自家店门口,听到自个儿名字时条件反射地身形一顿,随即又意识到那是她家大哥愤怒的咆哮,头顶上的小雷达“叮”一声亮起警报,识别到危机逼近,果断装聋没听到,足下一转就想溜。
于锦乐被她气笑了。
“再往前跑你以后就别给我回来——了——”
气震山河的一吼从气势上就盖过了隔壁人家的装修噪音,只不过血肉之躯到底有所局限,这一声从中间就破了音,扯出了高八度的尖锐走调,偏生后头还有字没说完,又生生让他拐了回来,这种破音让他喉咙深处顿升出一股火辣辣的撕裂感,像是被人用砂纸磨砺过去一般,又辣又疼。
他扶着店门口摆着的理疗椅咳个不停,一股铁锈味儿从喉间蔓延开来,席卷了他整个口腔,一边还不忘伸手朝于锦遥警告性地用力点了点。
脾气再软,也能被这俩熊孩子给激出点毁天灭地的血性来。
于锦遥见她大哥咳得都快站不直,扶着理疗椅就要瘫上去了,她总算知道自己行踪暴露再无避开的可能,当下蔫巴巴地回头走回来,低眉顺眼地看着于锦乐。
“大哥……”
她这一靠近,于锦乐可算看清楚了她:
好家伙!这小要饭婆子是哪儿冒出来的?衣服裤子沾满了泥沙也就算了,她要哪□□服整洁上一整天他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被换了个芯;现在为了她的发型能牢固持久一点,于妈妈都给她扎了麻花辫后圈成俩包子固定好,结果这种加强版包子头耐得住她普通时期的造作,却抵不住暑假期间加强版的犯熊,这会儿连麻花辫整个儿都劈叉了,全方位无死角地支棱出根缕分明的乱七八糟的碎发,乱出了新高度。
好吧这些还不算最糟的,毕竟鸟窝头是自家妹纸常年发型这事全地球人都知道——最绝的是这货不知道打哪儿捡来的黑色大背心袋,就是用来当垃圾袋那种,她把俩提手盘着自个儿脖子打了个死结,整个背心袋被她披在了背上,就跟电视剧古装片的大侠披风似的,跑的时候那背心袋就在后面呜啦呜啦地飘啊飘的,好不“气派”。
于锦乐巴拉了一下,所幸袋子还是新的没有装过乱七八糟的脏东西,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这小孩儿的缺心眼还没到极致。
他颤着手指着她那张“披风”,声音喑哑地问,“你这是干什么?”
于锦遥嘴巴咧出了一个得意洋洋的角度,“我是黑蜘蛛精,我要吃掉钟楠他们!”
蜘蛛精?
于锦乐当下就只觉得脑子缺氧阵阵眩晕。
他家附近这个年纪的小孩儿基本都是小二缺,能玩到一块儿去真不是没道理。这群小孩儿暑假闲着没事在家守着电视机看多了万年重播大剧《西游记》,这会儿居然还能自导自演地走了剧情,还这么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真是心大漏风不用兜!
才这么想着,门柱后就“唰唰唰”冒出了三个脑袋瓜,全都扒在柱子后巴巴地看着他们兄妹俩。
于锦乐回头一看他们的造型差点就绷不住了——正好把红白黄三色背心袋都给穿齐了,把红黄拎出来,再加个绿的就能往街头一摆当红绿灯去了!
“你们这是干什么?五彩蜘蛛精出洞吗?!”但是红色那一只兜半边是怎么回事?还懂得凹造型真是好棒棒!哦对,这“红蜘蛛”还是只男蜘蛛——
就见那只“红袍”男蜘蛛奶声奶气地出列,回答道,“我是唐僧。”
于锦乐这才想起这个小男孩名字好像就叫钟楠,刚才于锦遥怎么说来着?要“吃掉钟楠”?
所以这红色从腋下兜过去穿半边是袈裟?
这种专属于小孩儿的匪夷所思的思维和玩法让于锦乐一言难尽,他直觉这会儿得坚持绷住脸皮子不能笑,如果笑场了那他刚才尬着电钻声吼出来的那股大哥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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