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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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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平格在车站里等他,连燕怔怔看着他,很想哭,他换了身衣服,很薄的一件黑色长袖,上面印着LOGO,北京的风很大,吹得脸都发疼,沈平格似乎并没有对他的到来表现出热烈的情绪,只是拉着他的手,尽管别人会投过来目光。
  他的行李少得可怜,只是一个书包,里面装着一条内裤,一些钱,一盒套子,还有润/滑/液,还有手机的充电器。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连燕跟着他,他们去吃了饭,就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可连燕什么都吃不下,只是看着沈平格的脸,他觉得自己在做梦,可不敢逾矩去摸一摸沈平格的脸颊,沈平格只是静静地看着他,说:“不想吃饭?”
  连燕“嗯”了声。
  “那好,”沈平格站起身来,影子半笼住他,声音不大,足够让他听得到,“我们去开/房。”
  酒店是沈平格订的,比他们以前住的那个要好很多,灯光也很亮,金黄色的灯光,门口铺着软软的地毯,窗户外是北京的夜色,昏黄色与黑色胶合在一起,连燕的手心出了汗,他想看着沈平格,可沈平格把灯关掉了,把他抵在冰凉的墙面上,扣住他的后脑勺,离他近了些。
  连燕理所当然搂住他的腰,心里奇妙的满足了,扬起头,和沈平格接吻。
  温度是真实的,和在手机里不一样,连燕心跳剧烈起来,带着很强烈的疼,书包挤着背脊,润滑液的瓶子又硌着他,他闷哼一声。
  手又摸到他的屁股那儿,伸进裤子里,隔着内裤薄薄的布料揉捏他柔软的臀肉,下身互相磨蹭着,吐息在黑暗里带了潮湿的附赠品,他很快勃起了。
  “来这儿干什么?”沈平格在黑暗里低声开口,声音有些哑,又掀起他的上衣,抚摸脖颈,每一寸皮肤都摩挲得发烫、发热,“就为了和我做爱?”
  肌肤是热的,可手指低温,连燕小声抽泣起来,他以往只在做爱的时候哭,可现在沈平格只是抚摸他,他就开始哭了。沈平格揉他的乳尖,都要捏肿了吧,那么用力,可他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快感,喘息剧烈,好像犯了哮喘,又软软靠在沈平格怀里,乖巧又听话。
  他摇摇头。
  “不是说不要再喜欢我了吗?既然要和我分手,又说要来找我,”沈平格让他叼着衣角,牙齿要咬得很紧,才能不掉下来,眼泪水汪汪的、委屈地看着他,“连燕,你怎么这么善变。”
  他说不出话,摇头都吃力,甚至没法儿控制自己生理的本能,流出的口水弄湿了咬住的衣角,弄湿了,咬不住,可他不能再让沈平格生气。
  他们摔在白色的床上,陷在被子里,铺好的床铺起了褶皱,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倒在云里——这让连燕想起他之前做的那个梦,他们在云端,泡在白色的水蒸气里,可沈平格丢下他,一个人掉到人间去了,成了泡沫一样的雨。
  连燕害怕沈平格再丢了,声音含糊又央求地搂紧他,他们脱掉了裤子,裤子没有全脱下,只是坠在脚踝那儿,扣子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阴茎并在一起撸动——至少他们在温度上都是炙热的。他听见沈平格漫不经心地开口:“我以为我够没心没肺了,说到底,你比我狠。”
  连燕无力地摇头,沈平格支起身子,去拿他的书包,似乎料到他的书包里会有关于性爱的东西,润滑液倒在手心里,稀薄一点月光照得润滑液透明起来,连肮脏都明洁起来。
  他把润滑液挤在会阴处,湿淋淋,又黏糊,穴口冷得收缩,指腹揉着穴口,沈平格在他耳边说,循循善诱般,“别这么紧张,放松点。”
  手指挤进去的时候,连燕没出息地射了,抽抽搭搭地哭,精液弄脏了沈平格的衣服,浑身都敏感得战栗,手指偏偏又要挤压敏感的软肉,浑身无力,衣角也咬不住了,掉下来垂到肚皮上,随着腹部的起伏而起伏,成了一片软软的红。
  “你就是这么喜欢别人和谈恋爱的吗?”沈平格盯着他的眼睛,尽管他的眼神迷离,聚不了焦,“连燕,你到底是想要一个人依靠着,还是非我不可呢。”
  “其实挺累的,对不对?”
  不要责怪他了,连燕哭得眼睛疼,嗓子也疼,好像刚痊愈的脚踝也疼起来,他很想和沈平格说我爱你,说是非你不可,可他好像真的不懂怎么爱他,他是疼,可他非得要沈平格和他一起疼。他有罪的。
  沈平格捞起连燕的腰,他浑身汗湿,眼睛也是湿的,在晦暗的光底下泛着莹润的光,连燕大口呼吸着,坐在沈平格的怀里,很快又被推离,趴在床上,放浪地撅着屁股被插入,湿热的软肉紧紧吸着阴茎,沈平格似乎对他缺失了一部分耐心,或者说是生气,他感觉到了疼痛,可被填满的快乐又把疼痛取代了。
  连燕只能“嗯啊”地呻吟,夹杂着可怜的哭腔。
  沈平格是心疼他的,连燕确定这件事情,不然不会捂着他的头,防止他磕到床头,可阴茎却一次比一次更深入,连燕分不清床单上的湿润是口水还是泪水,他胡乱去摸自己的阴茎,脚趾蜷缩起来,又被沈平格抓住了手,钳制在身后。
  黑暗能放大任何感受,听觉也是,噗嗤的水声,“啪啪”的肉体拍打声,沈平格没有说话,又将连燕翻过身来,亲着他的嘴唇,舌尖纠缠在一起,耳朵里尽是液体黏腻的声音,捏着他柔软的后颈,将他转过身来,揽着他细软的腰,连燕只能张着腿,沉浮于欲望里,睫毛轻颤,凸起的蝴蝶骨紧紧贴着沈平格的胸膛。
  “如果我说我不爱你了,”沈平格拿了避孕套,拆开了,套在阴茎上,又重新慢慢操进去,“你会死掉吗?”
  那点惶恐的情绪要淹没他了,可连燕看不到沈平格的眼睛,因而无法确定沈平格这个时候是否依然爱他,他眼睛是看得见的,至少满窗的灯火是看得见的,可他觉得自己是瞎子,好像那些光都成了流淌滚动的火焰,烧得他浑身灼热,又带来濒死的冷。
  他抓紧了沈平格的手,弄出红色的月牙痕迹,却又昏沉里到了高潮,阴茎酸胀,精液弄得床单脏的不得了。
  连燕含着眼泪点头,确信自己会死掉。这种含义深重的词在他那里轻飘飘的,带着莽撞的理想主义,既野蛮又原始,又带着偏执的虔诚。
  “相信吗?”沈平格贴近他的脸颊,他发热的耳朵尖儿,“我也这样爱你。”
  他们做爱的时间大概很久,那么长时间没见,这点时间也不算什么,避孕套用掉了好几个,扎紧了扔在垃圾桶里,最后湿淋淋的站在浴室里,热气蒸腾,连燕累地抬不起胳膊,迷迷糊糊地撒娇,轻蹭他的下巴。
  沈平格给他洗澡,弄掉一身的黏腻汗湿,说:“你要是一直这么乖就好了。”
  连燕从困意中挣扎出来,在他手心里写。
  …那我乖乖的,你不要丢下我。
  “你不能总是依赖着我。”沈平格低声说。
  可除了他,连燕还有谁呢?
  问题没有答案,连燕实在太困了,搂着他的手都软而无力,在他怀里睡着了,进入反复的梦境里,那个他做过很多次的梦——昏暗的云堆里,潮湿又失重地坠落。
  作者有话说:
  想写点真实的恋爱过程,主角不是完美的,因而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攻受都有问题,这大概算分手炮了?分手前车没了。


第110章 
  连燕清晰感受到自己心里有个……怪兽?黑漆漆的,但张开的嘴是血红色的,明明狰狞又可怕,却微弱又怯怯地说爱呀情呀,但现在怪兽平息下来了,俯首趴在沈平格面前了。
  他们这样算是和好了吧,说不准。即便沈平格依然温柔地亲吻他,给他买早餐,但他还是觉得他们之前有条横不过的深渊,至少他现在没有能力跳过那个深渊,也承受不了粉身碎骨的后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条黑色横亘在他们面前。
  他是睡着了,可梦里也不安,沈平格随便翻身,他就醒了,又赤脚下床,固执地要钻进沈平格怀里。
  第二天沈平格白天有课,连燕知道自己呆在这儿或许只有这么一天,也没有继续任性的理由了,润滑液带的是小瓶,昨天晚上都挤没了,套子还剩着,但带回去干嘛呢?没有必要。
  所以他只带了干瘪的书包,过夜的衣服,睡觉时脸颊压出的红痕,两手空空。
  但沈平格没让他走,看他板板正正地收拾,声音懒懒地说:“要去哪儿啊。”
  连燕茫然地看看他,听他说:“走吧,带你去上课。”
  意外之喜吧——带着他去了他们学校,总归教室座位不是固定的,他们坐在最后一排听公开课,连燕听不懂,只是和沈平格牵着手,在桌子底下。好像回到了他们还在高中的时候。
  偷偷摸摸,甜蜜浪漫。
  他还遇到了荀珠,荀珠眼尖儿地瞅着了他,认出来,说:“哟,你怎么来了?”
  “听课,”沈平格撑着下巴,眼睛看着PPT,“老师看你了。”
  连燕手心里都发热,沈平格同他手扣得很紧,好像很怕他丢了,课程与他无关,困意也没赖侵扰他,连燕犹豫了下,在沈平格课本上,用自动铅笔写。
  …哥哥,疼。
  “哪里疼?”沈平格低声道。
  连燕写:就是那里那里。
  沈平格看了会儿,才反应过来,说:“疼得厉害?”
  连燕不说话,只是笑。沈平格最了解他,说:“没那么疼,是不是?”
  不否认。但他能说“疼”的机会也不多,他乐于在沈平格面前说这种话,要沈平格心疼他,沈平格却一眼看出他的心思,在他耳边说:“昨晚是你一直缠着我,我说不做了,你还要亲我。”
  好吧,疼也是他要的,诉苦也是他说的,可沈平格也无法抽离出去,这个事实既定。
  上完课,他又跟着沈平格到处走,没人的时候会拉着手,有人的时候就松开,巨大的倒计时挂在眼前,连燕格外珍惜在这儿的每分每秒,他和沈平格一起走了好久,一直走到中午,在食堂坐下的时候,脚踝才开始犯疼,但也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点了份牛排饭,还给他买了杯巧克力,沈平格只是吃了个卷饼,没什么胃口。
  “等会儿我去开个钟点房,陪你在那儿睡个午觉,”沈平格吃得很慢,他好像做什么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然后就回去吧,别耽误你上课了。”
  看来沈平格不仅能控制他的情绪,还能控制他饭菜的味道,连燕食如嚼蜡,摇摇头,放下勺子,比划说:我订好票了,下午一点就走。
  沈平格愣了下,似乎有些意外:“那我送你去车站。”
  连燕又摇头,低下眼,沉默地把酱汁和米饭搅和在一起,送进嘴巴里,一刻也没停,也不知道在逃避什么,忽然手背一重,沈平格轻压住了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问他:“连燕,你说我们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他难得露出些纠结的模样,松开了他的手,垂下眼睫,自言自语般:“肯定不止是你的原因,我也有错,可我错在哪儿呢?”
  “你知道吗?我现在觉得你是一块快要碎掉的玻璃,但我不知道怎么把裂痕修补掉,让你继续完整,生命周期长一些,”沈平格的声音在食堂的嘈杂里并不清晰,连燕要很努力才能听清他在说什么,“我是不是之前就和你说过你是玻璃?你看,你把自己交给我,我也没有把完整留给你。”
  连燕眨眨眼,勺子陷入黏糊的白米饭里。
  “我有点强迫症,凡事都得追求个完美,但很多时候我都做不到完美,但在和你这件事情上,我想试试着完美,或许我们可以,”沈平格笑起来,轻声说,“给我点时间,让我找找我们之间的问题,我去改掉我的错误,你也改掉你的错误,我们一起慢慢修补,好不好?”
  连燕忽然很想哭,他使劲点头,不想吃饭了,他们离开了食堂,在后面的小树林里抱了很久,他觉得沈平格好像又高了些,他把头枕在沈平格的肩窝里,觉得舒服又安全。他喜欢那种拥抱的感觉,很用力,好像要被嵌进骨肉里,谁也离不开谁。
  树叶还在朝下掉,风吹的,自然落下的,可连燕听不见呼呼的风声和叶子降解的声音,他在脑中模拟出枪响,假装子弹贯穿胸膛——所以他们至死也是拥抱着的。
  这也足够。
  ·
  车站是沈平格送他去的,尽管他上车是孤身一人,车窗里也只有一个影子,但书包不是干瘪的了,沈平格给他买了好多糖和巧克力,怕他饿了犯低血糖,还跟他说:“下次来不要再带避/孕/套/了。”
  他有些无奈:“做哥哥的,每次还得让你买避/孕/套,多没面子。”
  尽管那条深渊还在他们面前,但连燕选择了忽视,只要此刻热烈的喜欢,他答应了沈平格,把剩下的套子扔进了车站的垃圾桶里,并且开始期盼着下次做/爱。
  这次去北京,说来不过一天,尽管他们把二十四个小时都拆解开来,利用每秒接吻,但时间仍是很短。在车上,连燕才敢看上次沈平格给他发的那条很长的消息。
  沈平格一直都似乎是冷静的模样,那条信息却慌张,问他为什么,问他怎么了,又理性的分析他爱他的理由,但在那条很长的信息后面,却还是说,如果你觉得不想继续,也要来见他,当面和他说答案。
  所以沈平格答应他来,只是当他来给出答案的吗?可他又闭口不提,他们都假装无事发生。
  这些字看起来都疼,连燕却又反复看了好多遍,一直到手机还剩一半的电,才放下了手机。
  回到了老地方,天气是阴天。沈逸明没有发现他的离开——他也没理由发现。整日地待在公司里,忙得像……连燕想到那个幼稚的比喻,像陀螺,哪儿还有空理会他是不是私会去了。
  转来转去,没个休息日,连燕常常担心他的身体状况,他好像白头发比以前多了,在银白色的灯光底下特别明显。他们之间仍进行着马拉松般持久的僵持,即便心软,却也没法儿给沈逸明一个松懈下来的理由。
  周三的时候,沈逸明回来了趟,问他:“脚好了没?”
  好得差不多了。那次去完北京,连燕用冰袋敷了敷,也算是勉强消肿了,现在基本看不出来有伤口了。他不知道对沈平格隐瞒这件事是否算正常,但伤口既然痊愈,这一切也就不再重要了。
  转眼十一月到了,听闻北京十一月多大风,干燥又疼,他们这儿倒是风没那么大,可降温很快,连燕理直气壮穿沈平格的衣服,可他骨架又小,穿起来难免滑稽,围上黑色的围巾,缠一圈圈,有点像米其林轮胎。
  这又有什么呢,是沈平格的,这一点就比其他都要重要了。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虐点了…预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这章字数不多…


第111章 
  快到沈平格生日了,连燕不知道该准备什么,上次准备了小房子,那这次呢?情书干巴巴又不值钱,况且写过好多了!钱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没告诉他该给爱人什么是最佳选择。
  离十一月十号近了,连燕路过奢侈品店的时候,忽的看到了里面的戒指。由戒指联想到婚礼,再联想到白色的西装,他壮着胆子进去看了。可能是穿着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来显小,没有人来问他要买什么款式,把他理所当然晾在一边,连燕趴在玻璃台那儿看,这让他乐得自在。
  铂金指环看起来很漂亮,带钻石的他买不起,过于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会喜欢。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戴上指环肯定漂亮——指环也并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系个黑绳,挂在脖颈那儿也会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连燕花了他这辈子花过最多的钱,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铂金指环。尽管这个钱花得冲动而草率,而且他只是凭着记忆选了指环的尺寸,想着,如果大了就让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总归得戴着!
  那个指环怎么就可以那么贵,小小的,揣在兜里怕掉了,拿在手心里又怕从指缝里掉出去,在送给沈平格之前,连燕只得先把这个指环拴了小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是他给十九岁的沈平格的。
  日历也查看过了,十一月十号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没有课,他可以上午坐火车去,下午如果太阳很好,他们或许在树影里接吻,他将戒指给沈平格,尽管这看起来滑稽得像求婚——两个男人在夏日尾巴里的婚礼。然后晚上去开房,每次找他都是开房这档子事,他像个不折不扣的色胚子。
  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买完指环是九点半,天黑得厉害,别墅里也黑漆漆的,没点烟火气儿,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来,连燕兴奋劲儿仍没过去,把绳儿从怀里掏出来,指环还带着体温的热度,他靠在沙发垫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发出笑声,摸摸脸都烫了。
  突然听着了音乐声,在空静的别墅里格外明显,连燕茫然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最近刚换的手机铃声,是那次沈平格给他唱过的《红》。
  还没唱到那句“最绝色伤口”,连燕便接了起来,着急忙慌地,连来电人是谁都没看清,接了之后听着了喘气声,接着沈逸明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
  “喂,小燕啊……”
  连燕愣了下,沈逸明声音含含糊糊,跟含了糖块一样。
  他无法说话,只是“嗯”了声。
  “等会儿、呃,等会儿我回家,你给我煮个醒酒汤,再去药店……嗝……给我买个药什么的,”沈逸明明显喝醉了,说话尾音都快听不清了,“我等、等会儿就回去了,今晚回去……不呆在公司了,太累人了,整死了,那么多酒。”
  连燕又“嗯”了两声。
  他有些担心沈逸明,“啊啊”了声,沈逸明好像懂他意思,说:“哎呀,叫助理来开了,他喝得比我少……没事儿,十分钟就到了,你去买药,去去去——”
  手机大概是忘记挂了,还能听到那边的声音,连燕犹豫了下,挂掉了,把指环放回怀里,冷冰冰的,冷得一激灵,穿上了外套,外套里还有今天买指环剩的钱,肯定够了,连燕关上客厅的灯,于是别墅又浸泡在黑暗里,走出去买药了。
  ·
  又到冬天了,冬天的晚上实在冷,即便裹了黑色围巾,脸也冻得发红。沈逸明也没告诉他没什么药,大抵是胃又犯老毛病了,连燕连燕提前写好了纸条,一路上又查醒酒汤怎么做,太难了,而且那些材料也不知道哪里买,在这方面,连燕有心无力。
  买好了药,连燕在别墅门口的小院那儿站了很久,想着沈逸明回来了或许能帮忙搭个手,他实在太冷了,蹦蹦也没用,徒劳等了十来分钟,还是去客厅等着了,眼睛瞄着外面。
  药盒碰撞在一起,塑料袋发出窸窸窣窣的动静,连燕在客厅坐了很久,好几次抬头看钟表,但沈逸明还是回来,困意逐渐浸没了他,他原本只是想眯一会儿,却一下睡着了。
  是自己醒过来的,突然惊醒,连燕蓦地看向钟表,已经是半夜一点了,他又忙拿起手机,连个电话也没有,他发了几条短信给沈逸明,没有回声。
  可能又回公司了,但连燕仍是放心不下。之前沈平格打架进公安局,沈逸明的助理小李来接他们,曾经把电话号码偷偷留给他,说如果沈平格有什么事儿再告诉他。连燕犹豫了下,给小李发了条短信。
  …您好,我想问一下,沈叔叔现在还在公司吗?
  …他要我等着他,麻烦您给我说一下他现在在哪儿,谢谢您。
  连燕实在缺乏社交经验,这些话也是打了好多遍,才忐忑发了过去。睡觉的时候,手里的药盒子掉下去了,散了一地,连燕弯腰拾那些药,又给装进塑料袋里,还没直起身子来,突兀听着了手机铃声。
  还是张国荣的《红》,但这个点的手机铃声出现得太不合情理了,连燕心跳咯噔一下,无由来地不安起来,接起了电话。
  ·
  凌晨两点。
  连燕不知道自己跑出的别墅,他甚至都忘记戴上围巾,这个点的出租车太难打了,连燕站在路边,急得心跳剧烈,在他打算自己跑去的时候,出租车经过,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儿?”
  连燕张口“啊啊”两声,在出租车司机诧异的眼神里拿出手机,浑浑噩噩打了两个字。
  …医院。
  一路上过得非常漫长,连燕觉得这还不如他跑着去,他从来没这么着急过,一抹脸,居然还哭了,热乎乎又黏腻腻的眼泪毫无用处,出租车司机在后视镜里看他可怜,安慰他:“是家里出急事了吗?放心啦,肯定能平安。”
  十分钟后到了医院,连燕狼狈跑下车,差点车钱也忘付,晚上买指环的时候还剩一点零钱,连燕不知道自己给了多少,只是一股脑地扔了进去,叮叮当当的。
  他不喜欢医院,白花花的,没有任何生气,等他跑进去,气喘吁吁,才想起来他不知道在哪个具体的地方,手冻得没知觉,或者是他心理作用,打了电话,急得只能发出无用的叫声,小李和他说了地方,他又跑了楼梯。
  等他跑上三楼,肚子那儿有些疼,遥遥看着了红色的牌子在亮着,小李坐在门口的椅子上,见他来,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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