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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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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格外的冷,他们中间隔了缝隙,凉风会趁机钻入,连燕难过起来,又觉得冷,浑身都冷得打哆嗦,明明开地暖了的!窸窸窣窣的动静响起来,沈平格又转过身,揽过连燕的腰,连燕因而跌入温暖的怀抱里,感受到沈平格轻拍了拍他的背。
“明天葬礼上人会很多,商业性质很明显,真正想要追悼的人不多,他们嘴上说’节哀’,却只是拿着酒找下一个商业伙伴而已,”沈平格说得很慢,声音有些哑,“他们心都是铜臭味。听话,你不要去,别让他们看见你,他们只会觉得你是来抢遗产的。而且我还得应付掉眼泪,你要是看着我哭,多丢人,给我留点面子吧,好不好啊?”
连燕难以想象沈平格处理后事这几天应对的都是什么,他只是觉得沈平格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定要用香烟袅袅的烟作为成长的旗杆吗?连燕也知道沈平格一定比他要难过千百倍,但沈平格没有表现出来,他怨恨起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正因为他无能与脆弱,才导致沈平格必须以一种更强势的姿态去保护他,无法理所当然去展露软弱——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他攥着手,应了声,往他怀里钻了钻。
十八岁沈平格的最后一天是搂着他度过的,十九岁的礼物仍挂在连燕的脖颈上,凉凉地垂在胸前。连燕一夜未睡,在凌晨感受着沈平格离开他,动静很小,谨慎地不吵醒他,眼前的黑夜慢慢褪色。十九的那一天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明亮白昼终破开黑夜而来。
连燕没有待在家里晒太阳。
原谅他吧。原谅一下他的自私,纵然葬礼是铜臭烂铁填充,可骨灰盒里装着的也是他的亲人,是沈逸明,他想见沈逸明。葬礼在一座荒山的半山腰举行,连燕坐着蓝皮出租车到了,车子只是停在山脚,剩下的路都是他自己走的。
很快他看到了沈平格,连燕很少见到沈平格穿着正装,他穿着黑色的西服,踩着锃亮的皮鞋,打着藏青色的领带,枝叶间的光斑星星点点落在他身上,连燕躲在一边,仔细地窥看他,确定沈平格很适合穿正装。
但也看到了沈逸明,黑白色的像,遗像里还在笑,周围堆着鲜花,可连燕记得沈逸明不喜欢花香,或许他更宁愿遗像旁摆一堆菠菜!——野草也比鲜花好!
没人发现他,他只是躲在荒山的石头后面,偶尔才探头,像阴沟里的小老鼠。石头体积不算大,他要藏匿好,就要蜷缩起自己,或者跪着,最后磕了一膝盖的泥巴,脏脏的,连燕想,那洗衣服的保姆要生气的。
今天阳光好,泥巴也是热乎乎的,像是滚烫眼泪把土地浸透了。
到最后是宣读遗嘱,连燕听着那些话,心里再次打乱起来。
“这份遗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上,我估计是快了,如果是我七老八十才用上,那我希望在场的都别哭,我那是寿终正寝,得高兴才是。要是我还年轻的时候用上了,那我倒是挺想知道我怎么死的,这么突然——不过那也别哭啊,身强力壮去天堂,干活也比别人强,指不定能在天堂开家分公司,是不是?”
连燕眼前一下模糊起来,低下头攥紧了泥巴,石头磕破了手指,血液流出来,混进泥土里。
“我这一辈子没做多少好事,天天忙来忙去,至少没愧对一起合作的各位。唯一愧对的是我儿子,我对得起所有人,也对不起他,平格,如果你在看这个的话,爸爸就希望你过得好就行,有没有钱不重要,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看你成家立业,立业我给你立完了,你要是不想要,就交给别人打理,自己拿钱就好,要是想要,那就加油啊。成家的话,你得快着点,知道吗?回头带儿媳妇来见我。”
连燕感受不到手的疼痛,只是看着流出的血。
“至于我剩下的钱,那些股份,那些资产,我想了很久,理应还得给连燕一份,连燕也是我儿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我跟他同亲父子差不多。”
连燕忽的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茫然无措地看过去。
他看到了沈平格的侧脸,沈平格低着头,这天天气很好,光线很好,以至于眼泪也没藏匿之处,这似乎是第一次连燕真正看到沈平格掉眼泪,泛红的眼尾,眼泪顺着下巴滴下来,可即便哭也克制,嘴唇抿得很紧。
“我余下来的钱,也算多,除去分给合伙人与股东的,60%分给沈平格,40%给连燕。”
窃窃私语声大起来,依稀说着“谁是连燕”,但剩下的话连燕全都没听到,他处于一种震惊之中,连哭泣都忘记了。
怎么会呢……沈逸明明明那么讨厌他,在知道他和沈平格在一起之后,百般阻挠他们在一起,即便遗嘱是在发现之前立的,可之后也可以改掉的啊。
为什么要给他这么多?
遗嘱还剩许多没读完,连燕一直跪在这儿,直到葬礼结束,他看到稀稀落落的人从侧道离开,没人发现他这只小老鼠,连燕拼命站起来,跪得太久了,膝盖好疼,他四处看,发现沈平格还没走,背对他站在遗像前,伸手碰冰凉的玻璃。
哥哥在哭吗?
连燕低头看看自己两手的泥和血,觉得自己似乎不适合给沈平格擦眼泪,他会弄脏干净的眼泪。于是他又蹲下/身子,等一切平息下来,天色暗下来,才顺着山道慢慢走,脚步沉重,又消失在山风里。
山下是灯火辉煌,连燕没坐出租车,他顺着路慢慢走,知道过路的人在打量他,但他却只是朝前走,耳朵失聪,眼睛失明,忽然听觉恢复,刺耳的刹车声要扎破耳膜,连燕看向旁边刹住的车子,车灯明亮晃着他的眼睛,才反应过来这是个繁华的十字路口,一身冷汗倏地将他浸透。
“没长眼啊!找死也别晦气我!”车主开了车窗,气急败坏地怒骂,“上一边去!不长眼就别出门!”
连燕呆呆站在那儿,又听着了脚步声,急促的脚步声,手腕传来力度,一把把他扯回来,连燕踉跄跌进怀抱里,听到了沈平格的声音,在和那人道歉,又把他揽回街道边,连燕看到了沈平格的眼睛,他在喘气,眼睛泛红。
“你到底要干什么!”沈平格看着他的眼睛,吼道。
连燕说不出话来,怔怔看着他。
“我爸因为车祸死了,连燕,你要让我看着你也因为车祸死掉是吗?!”
沈平格很少对他吼,很少对他发脾气,毫无掩饰地展露怒气,连燕被吓到了,睁大眼睛看着他,如同被定住一般站在原地,看着沈平格胸膛剧烈起伏。想,他不是回去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是回家了,发现他不在别墅,也不在学校,才回来找他的吗?
“我不是不让你来吗?你什么时候能听话一点,每次我让你不要那么做,不要那么做!你永远都不会听我的,一定要违背我的意思,你认为这样我会觉得高兴吗?连燕,我很累了,你让我休息一下,好不好啊?”
连燕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该哭,沈平格不愿意看到他的眼泪,可他控制不住害怕,他刚刚差点死掉了!沈平格还在吼他……连燕比划了对不起,可比划到一半又去擦眼泪,眼泪像是擦不完一样,一手的泥巴和血也藏不住。
沈平格不再吼他了,只是沉重的喘息着,像是累极了般,拉过他的手。
“跟我走。”
朦胧中,连燕看到了一旁的路人身影,他们围观吵闹,还在笑,这人间都欢喜雀跃,只有他们肮脏衰败,连燕还看到了女人的身影,熟悉又似幻觉的身影。沈平格带他走了,攥着他烂泥般的手,甘愿也弄脏自己、弄疼自己。
在这一刻,他们相同,都是灿烂庸俗戏中悲情角色。
作者有话说:
我看上章好多评论在猜沈平格会不会责怪连燕。肯定不会的啊,手机是他自己忘带的,意外发生谁也不会料到,连燕不算做错什么。
第114章
连燕两双手上都是伤口,深的浅的,但总归都是红色的。
沈平格还穿着那身黑色西服,分腿坐着,扣紧的手抵着额头,沉默在一边等着他的伤口处理完,那身衣服大抵是临时定制的,有些不合身,露出一节苍白的脚踝来。
连燕很怕疼,特别是用酒精消毒和涂抹碘伏的时候,可他无法再心安理得地去撒娇,只是攥紧手来忍耐疼痛。
“回去之后不要碰水,定时更换药,大概一个星期就会好,”医生指了指,“去那边付钱就行。”
如果没有他,或许沈平格已经在家里睡觉了,他白天那么累,一定睡得很快,但美梦计划被连燕打碎了。付完钱,连燕跟在他身后,他们走在回别墅的路上,一路上沈平格都没有回头看看他,没有像以前那样温柔和他解释,温柔安慰他,连燕觉得自己像脖子拴住了的狗,被踉跄地被拽着走,几乎要跟不上他,可当他们拉开距离,沈平格会慢下来,似乎在等着他。
从这儿到别墅,一共是四十三分钟。
徒步走了四十三分钟,膝盖疼,脚踝也疼,伤口发热,到了别墅,沈平格终于肯看看他,把他打横抱起来,失重感一下子传来——这让连燕突然想起来他之前偷吃东西被抓包的时候,脚麻了,沈平格也是这么把他抱起来的。
那时候沈逸明还活着。
他们的人生经历划分为“沈逸明死亡之前”和“沈逸明死亡之后”两个阶段,现在他们的相爱没有来自家庭的阻碍,却也没有变得高尚无畏起来,连燕确信他们之间竖起了透明无形的屏障,却不知道这道屏障什么时候可以破除。
沈平格帮他脱衣服,让他抬起手,避免温水溅到伤口,耐心地帮他洗澡,擦干净,继而穿好衣服。忙活完这一切,已经是零点了。给他穿睡衣的时候,沈平格终于开口了,说:“我下个星期一回学校。”
连燕抬头看他。
“我在这儿耽搁太长时间,学校的课程已经落下很多了,不能再耽误课程了。公司的事情,之前是我爸打理的,我也不懂怎么打理,暂时先交给代理人团队,剩下的事情我再慢慢学,”沈平格垂下眼睫,帮他系上扣子,“回头我可能申请提前一年毕业,过一年再回来……一些长假期还是会回来的,之前是我爸给你打生活费,以后就我来给,生活费半年结一次,如果不够,就再问我要。”
连燕咬咬嘴唇,低下眼,半晌后,轻轻点头。
今天是星期三,离星期一,也不过四天。连燕真实地感受到无能的残忍,沈平格替他撑起来了沈逸明离开后的一切,他什么都做不了,每天都在哭!连乖巧都做不到,他的独占欲在叫嚣肆虐,说要把他们都毁掉。
连燕很久没睡一个好觉了,他很困,早上却醒得很早,沈平格没有搂着他,在凌晨时分,连燕背对着他,看着太阳诞生,光芒挣扎枷锁,又折磨一般听着沈平格离开的脚步声,掌心都是掐出的红印,到最后连疼痛也无感了。
在七点钟,连燕起床收拾书包,去上学,听课,尽管一直在走神。他在纸上写荒诞的话语,被发现便罚站,站在原位置,或者站在教室外面,这都没有关系。
庞年察觉他的不对劲,快放学的时候,捣了捣他,“你没事儿吧。”
连燕看他一眼,摇头,又低下头。
他现在不想跟任何人交流,他一边觉得自己是压抑的,一边又觉得自己是可以被拯救的,只要沈平格吻吻他,原谅他,那一切都来得及。
上完晚自习放学,天黑透彻,风吹得人冰冷,连燕却去买了份关东煮,加了很多东西,一个小碗几乎盛不下,又加了很多辣,蹲在拿着竹签吃。蒸腾的白汽让眼眶都发热,连燕咬着蟹棒,烫得舌尖疼。
沈逸明死了,不会回家了,沈平格忙着后事,回家也晚,他在外面想做什么都行,回家多晚都不会有人发现。连燕甚至想去买盒香烟,用打火机点燃,他想尝尝香烟的味道,上一次从沈平格口唇间抢来那一点烟雾的味道早就忘记了。
吃到一半,舌头烫得没知觉了,身前有影子晃来晃去,连燕抬起眼来看,又没什么兴趣得低下头,继续吃剩下的部分,忽然身前的影子定住了,挡住了路灯的光线,连燕看不清关东煮里具体还留着什么了,有些烦躁地再次抬起头。
他就这么对上了女人的眼睛。
熟悉而陌生的眼睛。
·
附近有家甜品店,装潢一般,金黄色的灯光也尽是廉价的感觉,但是胜在近以及安静,玻璃门将冰凉世界隔离开。他们坐在靠门的位置,点了杯普通珍珠奶茶,连燕坐在那儿,几乎要认不出徐梅了。
徐梅。
这个名字对他而言有些陌生了。几乎是一看到她,那些丑陋恶劣的记忆就又如海潮般涌回来,不由分说地把他裹挟进浪里,要他闻腐朽的海藻味道。连燕近乎冷漠地看着徐梅,仔细打量。
徐梅老了。非常明显得老了,当年抛弃连燕的时候,她约莫是三十五岁,现在五年过去了,徐梅四十岁,却显得比五十的还要老,黑发中掺杂着许多银白的发丝,脸上皱纹也多了很多,穿着廉价的衣服,神情忐忑。
她像是天降一般,突然站在他面前,就如那天突然将他扔掉一样。状似意外,或许谋划已久。
“妈妈没想到你还愿意和……和妈妈坐一起聊聊天,”徐梅不自觉地搓着手,不敢对上连燕的眼睛,声音要听不见了,“我前些天刚从深圳坐火车过来,租了个二手房,就是想找到你,没想到真找到你了……”
连燕低下头,无动于衷。
“你现在多大了?”徐梅没得到回答,尴尬地笑笑,自言自语,“当年你是十二?还是十四?现在长得这么高了——”
连燕为数不多的耐心几乎要消耗干净了,抬眼皱眉看着徐梅。
”你长这么快啊,现在得有一米七多了吧,妈妈一直担心你,怕我走之后你吃不饱……得亏沈逸明收留了你……“
连燕倏地站起来,那点伤疤要被人反复揭起来,反复浇上白水,他不想再挨痛了,也不想和徐梅叙旧,不想听她说自己被扔掉的事情,一看到徐梅,他难免想起沈逸明,那种无助与压抑的感觉再次吞吃他。
连燕握住了门把手,可门还没拉开,徐梅也站了起来,拉住他的衣服,急急道:“你听妈妈说!先别走,算妈妈求你了。”
连燕看向她的眼睛,眼眶发红。
“我知道,妈妈当年丢下你,那是妈妈不对,妈妈的错!”
连燕松开了门,同她比划,他知道徐梅看得懂。
…那是犯罪。
“是……是是,我在犯罪,我有错,如果你觉得妈妈有罪,那过段日子,我去自首,我进牢子,但是——你现在先坐下来,听妈妈说说话,好不好?”徐梅哀求道。
过了半晌,连燕终于肯坐下来,甩开徐梅的手,去喝珍珠奶茶,咬着珍珠——这儿的珍珠也煮得很差,珍珠芯还是硬的,像在咬煮熟的石头。
“我在报纸上看着了——我、我一直都有看经济报纸,沈逸明经常上那个报纸,妈妈一直在关心你,知道你进了沈家,也怕你在里面受欺负,”徐梅说得结结巴巴,似乎怕他又走了,但却说得毫无逻辑,“妈妈这几年和你叔叔都在深圳,我们过得并不好,哦哦,我们三年前结的婚……”
连燕对那个男人还有一点印象,不多,只记得徐梅推他的时候,那个男人在笑。他不喜欢徐梅称那个男人为“你叔叔”,但只是攥了攥手,忍住了。
“然后两年前,你叔叔他……他得了尿毒症,我们家一下子倾家荡产了,拿来做透析,拿来买药治病,”徐梅两眼泪汪汪地看着连燕,“妈妈一直想回来找你的,当年扔掉你,我真的很后悔,我觉得我不是人。前几天看报纸,说沈逸明死了,妈妈觉得,你可能需要妈妈……”
“还有就是,”徐梅抹了抹眼泪,“我看见报纸上说,你分了40%的遗产——”
连燕忍无可忍,再次站起身来,推开门直接走了出去,徐梅从后面追上来,拉住他的手腕,“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们也不会来求你的,但我们真的没钱了,我刚丢了工作,你叔叔没有钱做透析,只有你能帮我们了!只有你了!小燕哪……”
连燕甩不开她,挣扎起来,眼眶发红。
他甚至真的有那么一刻,想徐梅来找他,是真的后悔了!钱、钱、钱!全都是钱!
当初他被扔掉,他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家里的时候,她去哪儿了!现在问他要钱,如果不是因为钱,她这辈子都不会找他!
早去哪儿了啊……他需要她的时候,她把他丢下了。那就不要回来了啊!
“现在沈逸明死了,你也没地方去了。况且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也该原谅妈妈了!”徐梅哽咽说,“而且!而且我当时还留给了你两千多块钱!”
连燕所有的动作都停下来,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两、两千块钱放银行里,这五年也得有好多利息了,是不是,啊?”徐梅攥紧他的袖子,口不择言,她咽了口唾沫,继续说,“你就当、就当还妈妈钱了……”
“妈妈也不是那种……那种唯利是图的人。沈逸明没了,你如果没有地方可以去,你可以来和我们一起!妈妈不会再扔下你了,妈妈照顾你,”徐梅央求道,“我知道你也没有人可以依靠了,以后无论怎么样,妈妈都和你在一起。你相信妈妈,好不?”
四周是黑夜浓浓,风再次吹起来了,忽的有白色点点降落下来,在十一月中后旬,他们这儿下雪了,所有人都被围困在雪里,而雪什么时候停,尚是个未知数。
作者有话说:
明天休息一天…T T 下章分手,我想想怎么分比较自然一点。
第115章
外面在下雪,铺天盖地的雪,满地银白的光是冻掉的月亮碎屑,连燕趴在窗边,盯着那一堆堆月亮,裹着雪粒的凉风吹到他脸上,从十一点吹到了凌晨三点。
他看了四个小时的雪。
他知道自己在发呆,却也觉得自己在思考。连燕想了很多,比如今天早上冷掉的早饭,关门的花店和里面蔫巴的玫瑰,比如沈逸明的玻璃相框,他交代的遗嘱,说要“成家立业”,又比如沈平格掉下来的眼泪。他望得很远,甚至看到了沈平格朝他大吼的那个十字路口,车子停在他们旁边,人群都在笑。
在某个时候人的第六感很准。连燕一直这么觉得,尤其关于倒计时的第六感。他预测到自己会离开沈家,数字在他眼前倒数,这几天却走得特别快,在雪花落下来的时候,成了零。
他要离开了。
风吹得太久,脸都冻得发麻,发痛,像刀子割破了他。连燕浑身都快没知觉了,拿出行李箱的时候,膝盖磕到了床角,但没有感觉。
行李箱是很久之前买的了,沈逸明说要带他们出去玩,给买了行李箱。当初没用上,现在却能派上用处。但这个别墅里,似乎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他的——他穿的衣服,他踩的鞋袜,他用的行李箱,甚至于他呼吸的空气,他脑中的情感,他的痛苦,他的哀怜,他的爱情,也都是这个地方给予他的。
他本就是寄居者,还非要收拾出行李来,未免贪婪,但连燕想做回小偷,他不是高尚的人,偷鸡摸狗或许与他最般配。
连燕拿了卫生间里半剩的沐浴露,拿了沈平格的剃须刀,用过的牙刷,又拿了衣柜里黑色的围巾,拿了他卧室里垃圾桶里的皱巴打草纸,上面是沈平格写的小组作业流程。还有客厅茶几上的苹果,水果刀。
他要拿垃圾,也要拿宝贝。
而他的卧室,值钱的只有抽屉里的那一张银行卡,沈逸明留给他的遗产。连燕垂眼看了好久,把银行卡塞进了诗集里面,而诗集留给沈平格。
离开沈家这件事情他不打算告诉沈平格,至少现在不打算告诉,他做不到和沈平格当面告别。连燕开始想象沈平格没有他的样子,沈平格本身就是光彩的,明亮的,枝叶不遮蔽他,海藻不缠着他的脚踝,他一定能有很好很好的未来。
连燕又笑起来。
凌晨六点,连燕收拾好了行李箱,头疼得厉害,晕乎乎的,他以为是地板在摇晃,发现是他脑子作祟,摸了摸额头也只觉得滚烫,连燕对温度提不起兴趣,他只是一遍遍地看这个别墅,这儿曾被他视为水晶,水晶融化掉,凝固住,他是困在里面的蝉虫,要留下蝉蜕,要疼得浑身流血,才能离开这里。
这样的决定是正确的吗?不知道。
三年前,他喜欢上沈平格,热烈又放逐般爱他,先动情的是他,要结束的还是他。天真又单纯的年纪他全都无条件赠送给沈平格,却也真切感受到自己的无力,他没法儿再继续拖拽着沈平格,也不愿意看到沈平格累,连燕觉得自己没法儿做到像之前那样毫无负担地喜欢沈平格。
或许他本身就不适合谈恋爱,他过分的独占欲,他肆虐的不安感,都会摧毁沈平格对他的爱意,他是玻璃!没错,但他不想让沈平格再保护他了。
他想碎掉。
他碎掉没关系,至少他把完整的沈平格还回去了。
行李箱实在太沉,提下旋转楼梯的时候,连燕偏偏又提不起力气,行李箱从楼梯上滚了下去,磕磕绊绊,掉到了下面,所幸没裂开。连燕长呼一口气,蹲下/身子拿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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