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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你的呼唤-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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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沈平格声音很温柔,“没人会想哭。”
  “这个也不用解释,我现在充其量最多是你朋友,其他什么也不是,你自己自在最重要,不需要被那么多想法捆绑住,”沈平格轻声催促他,“下车吧,记得吃药。”
  连燕觉得自己有别的想说的,但他什么也想不出来了,最后沈平格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了手机号码,并说:“有事儿可以再找我。”
  那张纸条连燕塞进了兜里,塞得很深,下车的时候带出了一枚硬币,摔在了车垫上,悄无声息地。车门关上,那枚硬币折射出细小的光。
  ·
  连燕仍旧腿脚发软,但他又觉得自己重新被赋予了意义,尽管这个意义是他主观给予的,客观上可能并不存在。
  他已经不想哭了,但仍旧走得很慢,身后车子离开的声音一直到他走到巷子口才响起,连燕终于肯接近孟汉文。孟汉文有尿毒症,但表面看只是瘦弱些,与正常人无异,孟汉文听着了脚步声,回头看他,露出笑,一嘴巴的黄牙:“你妈妈找你的。”
  连燕脸色烧红,嘴唇又苍白,冷漠地看他。
  “藏不住咯,”孟汉文阴恻恻笑起来,“不回去看看啊?”
  连燕心里一咯噔,脚步慢慢停下来,又加速走回去,推开门的时候,屋里的腐朽潮湿味儿几乎要把他淹没,他跑到了自己房间,那里乱糟糟的,床垫被掀起来,徐梅站在床边,在翻一张报纸。
  连燕不敢置信,倏地顿住脚,又猛地扑过去,从徐梅手里抢过那份报纸,朝身后藏,一双泛红的眼睛瞪着她。
  她为什么会翻他床垫?
  床垫底下堆着一层层报纸,有的飘到了地面,被踩出了脚印,上面写的字也被踩得模糊不清,但都写着“租房信息”四个字。
  连燕没法思考,头晕得厉害,听着徐梅说。
  “我本来想着给你收拾下房间,毕竟你那么辛苦,我做妈妈的,总归要给你个好环境,”徐梅眼睛含泪,看着连燕,“你……你就这样对妈妈吗?你找那么多租房信息干什么?还都是外地的,北京的、上海的、广州的!”
  连燕咬紧嘴唇,脸逐渐苍白。
  他想要逃离徐梅,至少筹划了四个月,可他没有钱,他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也被徐梅扣下了,他要找身份证,还要想以后的生计。连燕把这个当成他生活里为数不多的盼头,并且每天都在坚持着,这是他全部的目的所在了。
  他只想还清亏欠徐梅的一千多元而已,一千多元,放银行里五六年的利息,连燕想,这八个月已经够了。他至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如果没有意外,他月底要走的。
  “妈妈知道你记恨妈妈当年把你扔了,妈妈那是迫不得已,你跟着妈妈去南边,你也过不上好日子,你看,你在沈家养得多好……你怎么能这样啊,”徐梅眼中的眼泪掉下来,“你要是走了,你和当年做错事的妈妈有什么区别,你也一样没良心!你在犯错!”
  连燕胸膛剧烈起伏,心跳加速,手攥得特别紧,嗓子不争气,却仔细尝到了铁锈味儿。他连句争辩都说不出来,脑子昏沉,但浑身血液好像都沸腾,涌起深重而又难以忍受的无力感。
  “妈妈知道自己做错事儿了,但也一直想着对你好,这房子妈妈也没收过你租金,让你住这儿,让你写东西,你的早饭是我买的,午饭是我买的,晚饭也是,”徐梅抽噎起来,声音尖利地哭,“你要是走了,那你让我和你叔叔怎么办啊!我们要等死吗,你叔叔有病,我没有工作,要照顾他,我们饿死,那样你就是谋杀!你知不知道啊!”
  她捡起了地上的报纸,撕裂的声音在杂乱的房间里炸开,说:“我叫你走!我叫你走!”连燕再也忍不了了,抬手愤怒地推开徐梅。徐梅没料到他会反抗,脚步一个踉跄,踩到了报纸,整个人摔了下去,头一下子磕到了桌子边。
  闷闷一声,连燕呼吸一停,几乎要觉得徐梅死掉了,恐惧和细弱的快意一起堆上来。但徐梅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磕到了圆润桌边,她惊惧地瞪大眼,抬起手至朝他声嘶力竭地指控:“你要杀人啊!你要杀了妈妈!”
  “你是什么人啊,连自己妈妈都打!”徐梅爬起来,又坐在地上哭,“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啊……”
  连燕忽然不想再抵抗了,他浑身发抖,听着女人哭,耳朵吵到快要失聪,连燕想要找纸,却四处找不到,兜里的纸条拿出来,连燕拿了笔,在上面写字,盖过了数字。字体难看,哆哆嗦嗦,丑陋肮脏,他扔到徐梅眼前。
  纸上写着:我不走了。
  劣质钢笔的墨水渗透出来,那些数字模糊不清了。
  作者有话说:
  首先说个抱歉吧,好几天没更新,我最近真的特别忙,如果能写我肯定会写,但我有推翻稿子的习惯(在这篇文上,所以推来推去,可能最后写完一章要一些时间。星期六要准备四六级,而且快期末周了,所以各科作业也都很紧,也要提前开始复习。 T T 真的很抱歉,忙也不能算我不更新的借口,毕竟也不是就我忙,还是抱歉吧。 还有一个小高潮的虐,之后基本就没虐了。其实他们的重逢不需要隔很长时间,他们只是压力太大,无论怎么样,都是最爱彼此的。
  【呃,写在前面吧,本文最后一章虐,之后就都没虐了,坚持下去就好_(:з」∠)_】


第119章 
  暴雨淋湿窗外的梧桐树,这预兆着蝴蝶的迷路。
  连燕吃了发烧药,又吃了消炎药,一大把扔进嘴里,或许这把药能把他弄死,但他没死。窗户没关,吹进来的雨水地上的狼藉和碎报纸浇湿,没有死亡的蝴蝶奄奄一息地趴在窗台,倒是有只蛾子,丑陋又可怖地替他死去了。
  这场高烧好得很慢,连燕一直在自己屋里坐着,坐在床角,或者躲在充满樟脑丸味道的衣柜里——晚上打雷的时候他这么做,用衣服把自己埋起来,可他没哭,他像是丧失了大哭的能力,只能哆嗦发抖。
  星期五的时候,徐白然给他发了消息,说:平格让我问问你,星期六要见面吗?
  徐白然说:他没有你号码,但你也没有给他打电话,只能这样来找你。
  连燕高烧还没好,他觉得自己终于接近了解脱,他回复说:我不去了。
  剩下的消息他都不再看,只是无止境地睡,窗外还在下暴雨,这场暴雨要持续三天,电视上的女人说,请各位市民避免外出。
  如果不是生病,连燕很想跳出窗户,他们在五楼,跳下去或许没命,他不介意踩着塑料水管慢慢下去——如果水管情愿承受他的重量。他想下去找片蝴蝶翅膀,最好是被雨打湿的。
  他忽然很想吃糖霜山楂,于是连燕从床上爬起来去翻他藏在衣服兜里的钱,他特地藏在了冬衣的兜里,里面摸进去并不热,冰凉,一直摸完两个兜,也没找到钱。连燕去找徐梅,把那件衣服提给她看,徐梅不自然地扫了眼,说:“我给你洗了。”
  连燕浑身颤抖,衣服扔到地上,比划:里面有钱。
  “谁知道你里面放钱啊,钱不存银行,不放钱包,你放衣兜里……”徐梅嘀嘀咕咕地说着,转身去晾衣服,她居然在大雨天晾衣服,连燕想笑,她仰头说,“可能被洗衣机滚烂了吧。”
  那份糖霜山楂不能在暴雨天被他带回家了,连燕出奇地不再愤怒,他浑浑噩噩回了卧室,拿起手机,翻微博,翻歌单,可好像哪首歌都不像他了,最后连燕分享了《三千年前》,又发了一段很长的、冗杂的话语,他只想说给自己听。
  “会有人单纯依靠回忆活着吗?我有时候觉得我并不是真实的,我像是还活在过去,我明明坐在衣柜里,但我觉得我在课桌前,书本上都是叉号。我做梦都在想着我跳进热带的雨林里,可我看到网上说赤道也不一定是高温的代名词,那哪里能没有燃料就烧起来火焰?回忆是必需品吗?那如果我老了,我忘记事情了,那我又该怎么办,我这样算死掉了吗?道理好像是这样。”
  连燕不想再写下去了,他最后的力气都用来按发送键,手机扔到了枕头上,那本来是睡觉的地方。
  暴雨还在下。
  星期六的时候,连燕翻出了家里的美术刀。刀后面有些生锈了,但前头是尖锐的,能划开纸张,连燕用美术刀切割纸张,企图模仿那天沈平格给他的纸条,可惜他不知道沈平格用什么笔写的,不然他会模仿的更像。他在这方面有独特天赋。
  号码他是记得的,但他并不知道如何打给沈平格。
  小纸块在桌子上散开,像很大的雪片,天黑下来,外面雨声似乎小了些,但仍在下,雨的腥气潮湿在墙壁攀附,车子驶过积水,“哗啦”一声,车灯短暂地划过墙壁,又黯淡掉了。
  连燕垂下眼,拿着美术刀,慢慢划手腕外侧,身体不是他的,他开始续上自己在微博说的话。他是活在过去的人,现实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他不觉得疼痛,这是真的,他看到血液流出来一点,这让他想到了《红》。
  沈平格唱歌很好听,如果他唱的话,和雨天很搭。
  告别仪式是必要的,连燕拿起手机,他的指腹是干净的,血液顺着手腕继续朝下淌,滴到了地面上,很小的声音,他打开微博,精心挑选了歌单,张国荣的歌放过了,他选了王菲的歌,一首很好听的歌,连燕倾向于听那些带独白的歌,这让他常产生自己在说话的错觉。
  @你看到我丢失的玻璃吗:如果你能唱歌给我听就好了,我很讨厌《红》。葬礼上能放这首歌吗?'音乐:王菲《雨天没有你》'
  手机还没放下,评论提示音响起来了。
  @fjkybcdkk:什么葬礼?
  连燕觉得心情很轻松,给他回复:我打算去死了,不是坏事,放心。
  那人好像慌了一样,连给他发了两条私信。
  @fjkybcdkk:什么去死?
  @fjkybcdkk:为什么要去死?
  连燕回复他,闻到了一股子血味儿:因为今天下雨了,我没有出门。
  @fjkybcdkk:你不能去死。
  连燕对此觉得纳罕,他关了台灯,回复:不行的啊。
  屏幕那边的人着急了,回复:怎么样你才能不去死。
  连燕看着那行字,也找不到理由。那人似乎怕连燕等不及,消息发得很快,突然又说:等明天再死吧。等明天,行不行,天亮再说。
  @fjkybcdkk:明天雨就停了,说不定有彩虹,你不想在彩虹天气里再死掉吗?
  连燕认真考虑了他的想法,可又觉得苦恼,毕竟他很想去割自己,或许挨不到明天了。
  @fjkybcdkk:等明天吧,雨天停了再说。
  他又说:明天一定是个很好的天气,天晴的时候光线很好,你肯定知道。
  又说:我们那儿有邪乎的说法,说在彩虹天气去世的人,都会实现生前的愿望,在下辈子。
  连燕从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唯心主义者,这个提议对于他来说过于诱惑了,毕竟他的愿望很多,毕竟糖霜山楂,比如拍很多照片,比如拿钱,再比如……沈平格能爱他。
  没人会拒绝这些愿望的实现,连燕说:真的吗?
  得到了确切的回答,那人像在求他:所以一定不能在雨天死,不然下辈子什么都得不到的。
  连燕不想什么都得不到,于是说:那就明天好了。
  血液慢慢凝固了,连燕等着明天的到来,并在脑中重新度过他的十八年,准确来说是五年,从进入沈家开始,从沈平格从课堂里和他说话,说“你是连燕吗”开始,连燕想,他居然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有那么多!那么多人!他偏偏记得了自己的名字。
  沈平格一直都对他很好,拒绝也是体面的,而且最后吻他了,说陪他度过一切。沈平格一定猜不到美工刀生锈了,就像他猜不到彩虹代表愿望的实现。
  如果说讲遗憾,他没什么遗憾了,就是很想和沈平格做/爱,其他人都不行,他甚至想让自己变成个女人,如果能生下他们的孩子……叫什么名字比较好?连燕不知道。
  沈燕?
  好难听。
  还是沈平格最好听。
  夜晚该是很漫长的,但实际过得很快,凌晨的时候雨停了,真的是晴天,甚至微弱的彩虹,在晨曦里浮现。连燕想到了油车尾后漏的汽油,太阳光折射到上面的时候也会有彩虹,那是地面上的彩虹,天上的彩虹显得脆弱。
  连燕重新去拿美工刀,这回割的是手腕内侧,他并不是图死,他只是想割,其他什么都没想,血液的流出会让他觉得——他正在离开,他不需要担心那么多了。手机在单曲循环歌曲,连燕觉得很抱歉,那样的话,人们在谈论的时候,估计要把《红》当成鬼歌了。
  眼前渐渐模糊,黑点聚拢,连燕看到血液打湿了他的手臂,这是通往死亡必然要交的通行证吧。
  连燕没力气了,美工刀跌到地面上,最后还要割破他赤裸的脚趾,是个坏心眼的美工刀。他靠着床头,依稀听到了很重的推门声,接着是脚步声,似乎从很远地方遥遥赶来的声音,又一下下撞他锁掉的门。
  失去意识的时候,连燕看到门开了,他觉得彩虹的预兆是真的,因为他似乎——真的看到了沈平格,他跑向自己。穿着白色的短袖,额头还有汗水,或者雨水?
  沈平格是他的梦想、理想国和乌托邦,连燕一直这么认为。
  而今天,他的梦想实现了。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觉得写的我都快要病了…没虐了,他妈也不会吸血了,之后就是甜了,放心。 哥哥总会把他救出来,把理想国给他,他们是彼此的国王。


第120章 
  连燕没做过什么莽撞的事情。
  不过在血液朝外流的时候,他想到了一件,不过这也与沈平格有关。是沈平格的十八岁生日,那天是美丽的,因为雪花在朝下落,他在沈平格学校门口等他,背着很大的书包。
  九点半的时候,沈平格出了校门,一眼看到了连燕,他和同行的人说了再见,朝连燕走过来,说:“不是让你在宾馆好好等着吗?”
  连燕浑身都落满了雪,脸颊都冻得发红,但眼睛亮晶晶的,还在不好意思地笑,沈平格那天叫了他“小精灵”,说他站在那儿,漂亮得像冬天圣诞里在松柏树周围飞的精灵。
  本意很单纯,连燕只是想灌醉他,然后把自己送给他。尽管他已经全都属于沈平格了。他们在酒店下面的餐厅里吃饭,连燕身上的雪早就消融了,头发湿漉漉的,沈平格坚持要给他吹干净头发,才肯同他吃饭。
  想法太透明了,沈平格眼神投给他时,连燕确定沈平格看穿了他,但沈平格还是喝下了很多酒,脸颊发热,晕晕乎乎的,他甚至难得抱怨:“真的喝不下了。”
  之后他们来到了雪地里,沈平格闹酒劲,要连燕陪他在鹅毛大雪里过生日,摇摇晃晃地,他们都滚到雪地上。
  外面天寒地冷,雪花又重新沾到身上,沈平格搂住了他,脸埋在他的颈窝里,闷闷地笑,“都怪你让我喝酒,走不动路了。”他们抱得很紧。
  连燕对这一刻记得很清楚,他们眼睫、眉毛、头发上都是银白的雪,沈平格还和他唱歌,唱:“我情愿裸着我一双手,让它在长夜里渐渐冷透……”
  他们在雪地里拥抱,羽绒服发出窸窣的声音,路灯远离他们,车子驶过雪地的时候悄无声息,车尾气灰暗地消失,高中生下了晚自习,在街对面打雪仗,吵闹声听不仔细。有些冷,但连燕觉得自己脸颊发烫,安静地听他唱歌,心里都是难以言明的甜蜜。
  “全世界我只想你来爱我,除了你之外的人都听说,我的感觉,从来不会骗我,可是这一次它陪我犯错……”
  连燕愣住,后来才知道这首歌就叫《全世界只想你来爱我》,张国荣的,他下意识地抓紧了沈平格的手,居然没出息地哭了,在雪声里哽咽。
  眼泪掉到他的脖颈上,热热的,沈平格好像有些茫然地看向他。
  “是真的,”他醉乎乎的,有些笨拙地在解释,“没有骗你,我很爱你。”
  回忆就到这里。
  之后的一切像是一锅乱炖,冬天里的一锅乱炖,人群声吵闹熙攘,他甚至听到了沈平格的声音,在说“先救他啊”。声音是哽咽沙哑的吗?沈平格很少哭,他只在沈逸明的葬礼上看到他哭,连燕疑心彩虹给出的幻象过于真实的,可他的愿望里并没有看到沈平格哭这一项。
  如果谈遗憾,连燕觉得他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写一封遗书。他有大把的时间去交代遗嘱,尽管在文学总是给他使绊子,但死亡可以让他们很好的和解。但遗书写给谁看呢?所以连燕没有写。
  下午四点五十三的时候,连燕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了窗外,在下雨。怎么又下雨了?他有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穿梭到了过去,像狗血小说那样。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处于死亡还是活着,他尝试动了动手指,牵动了手腕的伤口,带来刺痛——这是活着的标志,活着就会疼。连燕并不怕疼痛,只是将心里那份遗憾由遗书变成了生活。
  手指抬起来的时候,碰到了头发丝,连燕这才看到床畔趴着的人,他睁大了眼睛,好像不会呼吸了一样,徒劳地屏气,缓慢伸过手指,力度很轻地碰了碰脸颊,是有温度的。
  是真的沈平格。
  他还来不及抽回手,沈平格倏地惊醒了,椅子带出了刺耳的声音。连燕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和没刮的胡须,想,沈平格也会这么邋遢吗?
  沈平格似乎有些手足无措,半晌才俯**子,很小心地碰他的脸颊,替他拨开了头发,抿抿嘴唇,但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是揽着他坐起来,避免碰到手腕。连燕忽然被抱住了,抱得特别紧,他听着了沈平格的心跳声,生动鲜活地在他身边。
  连燕有些茫然,他听到沈平格声音沙哑:“我特别怕你死掉了。”
  连燕顿了顿,轻轻摇头。
  “还活着就好,”沈平格放开了他,去给他倒水,连燕看着那个玻璃杯,温和的水雾凝结在杯壁,透明又干净。连燕靠在他怀里,乖乖喝掉了那些水。
  “我过几天回学校,订的是下午的航班,因为下午的阳光很好,睡一觉,黄昏的时候就落地了,你应该记得北京的霞光吧?很好看,”沈平格坐在床边,捏着他的手,他轻声说,“你想和我一起去北京吗?”
  连燕看着自己左手腕缠的厚厚绷带,很想拆开看看里面是否痊愈了,或许会留下伤疤。他犹豫地看着沈平格,睫毛投下小片的阴影,还在细微的颤抖。
  “他们不会再来找你,这个你不需要担心,”沈平格说,“以后我保护你,好不好?”
  连燕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很想抱他,但又缺乏足够的力气去抱他。像是心理的某种防御机制,他似乎很难感受到大悲大喜,也不想哭。但他不抗拒和沈平格一起走,于是连燕笑了笑,点头。
  手腕的伤口并不严重,只是流了很多的血。连燕不知道割腕很难死掉,如果提前知道,他或许会换种方式。
  沈平格晚上也在病床那儿陪着他,但似乎不具有正当的理由同他睡在一起。晚上暴雨还在下,甚至打了雷,白色的床帘映出晦暗的雷电,很沉闷的雷鸣声,连燕本能地害怕,浑身发抖,沈平格才终于肯搂着他睡觉,拍着他的背。
  连燕蜷缩在他的怀里,伸手搂住他的脖颈,怕得小声哭。
  该怎么安慰?放在以前,可以亲吻,抚摸,亲吻是上帝能给人类最好的亲密方式。但此刻,除了拥抱之外,其他都显得过分,沈平格显得慌乱,只是说“不哭了”。
  后来雷声小了,连燕这才得以入睡,沈平格也并没有离开,仍旧抚着他的头发。
  换药是医生给换的,往往在连燕睡觉的时候,即便是醒着,沈平格也会捂着他的眼睛,不让他看。连燕觉得奇妙,沈平格似乎真正把他当成了一块单薄的玻璃,怕他跌落也怕他碎掉,谨慎又小心地护着他。
  可是那是他自己割出的伤口,他亲眼看着血液流出来,又怎么会怕呢?
  徐梅和孟汉文如沈平格所言,没有再来找他了,连燕不知道沈平格同他们说了什么,是给了钱,还是用了言语威胁?沈平格对此只字未提,连燕也就不问。
  这次的雨停了之后没有彩虹,连燕只知道雨后有彩虹,却也不知道彩虹的出现还需要特定的条件,他们坐上了下午的航班,连燕坐在靠窗的位置,手腕厚重的白色绷带还没有拆掉,肤色苍白,但眼睫和瞳仁却是黑色的,像个精致的小瓷人。
  他看着外面的景色,确定沈平格没有骗他,他们能在黄昏到达。
  作者有话说:
  今天考完了…好像这章没写好T T 没太找到感觉,所以字数不是很多,明天还有_(:з」∠)_ 接下来就是没羞没臊的同居日子了(。 谢谢大家看


第121章 
  他们到达的时候是阴天,并没有漂亮的霞光,黑夜来得很早。连燕开始觉得无措,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应该呆在哪里,如果要分类,他是寄生类的动物,他需要有确切的住所。
  学校的宿舍不会多一个床位,街边的酒店又太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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