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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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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柜占据着一面墙壁,说是书柜,其实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储物柜——它由一块厚实的木板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下面空间很大,放着数床棉絮,上面一共有四层,最底下一层放的是王隽的教学用书和键盘、鼠标等工具,第二层放着游戏资料册、各种卡牌、户外工具书、旅游图鉴、体育杂志。
  “这些都是李兆丰的东西?”明恕问。
  王隽看了一眼,声音又哽咽了,“是。四层里我只占一层,其余三层都归他。”
  明恕取出一本旅游图鉴,随手翻了几页。
  这不是书店畅销的那种旅游类书籍,介绍的也不是大热景点,而是十分小众的、没有被开发的自然风光或者偏僻村寨。
  书号倒是有,不是旅游爱好者自己印刷的,但面向的显然是个小群体。
  “李兆丰喜欢去偏门的地方旅行?”明恕问。
  王隽点头,“兆丰喜欢自己找路线,总是能发现有意思的景点。我当初被他吸引,和他谈婚论嫁,就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活力。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好像自己都变得年轻了。”
  明恕一边翻看李兆丰的书,一边听王隽讲述。
  “刚结婚时,兆丰带我去过很多小地方,西南、西北、东北,都不是有名的旅游胜地,没有游客,除了当地人,就只有我们俩。我当时很庆幸,嫁了一个这么有意思的人。”
  “可是后来,我们有了孩子,我父亲又瘫痪在床,家里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我们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多。”
  王隽肩膀颤抖,“宝宝出生后,他再也没有带我一起去旅行过,也不再顾家,将我们看做负担,有空就玩游戏,一个人到处跑,还私下存了一笔钱。要说恨,我……我确实恨他。”
  肖满越听越觉得唏嘘。王隽比李兆丰年纪大,恋爱和刚结婚时,王隽觉得和李兆丰一起生活,自己也变年轻了,但多年——其实也没有太多年——的婚姻生活之后,事实大约反了过来,王隽不再觉得自己因为李兆丰而变得年轻,反倒是李兆丰觉得和王隽待在一起,自己在日渐衰老。
  婚姻是个不断互相消耗的过程。肖满来出个警,就又一次认为,还是孤独终生好。
  可他看了明恕一眼,发现明恕对王隽的话毫无反应。
  说起来,他和明恕年龄差不多。早在两年前,他就被家里催婚了,这眼看着春节将近,今年春节如果没有案子的话,就得回家过年,回家过年意味着被全家逼婚。
  而明恕看样子也是条单身狗,并且短时间内似乎没有撒狗粮的可能。
  身为同龄人,明恕肯定也被家里催过。
  肖满决定抽个时间,和明恕交流一下单身狗“逃婚”的经验。
  暂时没有从旅游图鉴上看出任何不妥,明恕将书放了回去,手指碰到了旁边的卡牌。
  狼人杀。
  卡牌由一个还算精美的盒子装着,一看就是典藏品。书架上还有另一盒狼人杀,有用过的痕迹。
  一个喜欢玩桌游的人,家里有狼人杀的卡牌并不奇怪,毕竟这也是曾经流行的游戏。
  除了狼人杀,李兆丰还有另外几种卡牌。
  “李兆丰玩得最好的桌游是什么?”明恕问。
  “这个……”王隽瞥着书架,“狼人杀吧。”
  书架的第三层空着,没有放任何东西。
  显然,这个书柜设计得过大,而夫妻俩并没有太多东西将它填满。
  明恕退后几步,忽然看见书架的最上面一层放着一个白色的骷髅头。
  书柜的顶部与天花板齐平,每一层都比较深。骷髅头放在最深处,刚打开书柜时,明恕没有注意到,此时注意到了,也需要搭一张凳子才能拿到。
  书房里只有一张电脑椅,明恕将电脑椅推过来,正要踩上去,手臂忽然被王隽拉住。
  “你要去拿上面的东西?”王隽眼中的悲伤淡去了些,一些与畏惧、惊慌有关的东西浮了起来。
  明恕收回手臂,“是有什么忌讳吗?”
  王隽摇摇头,“也不是,但不吉利,我平时都不愿意看到它们,才把它们放得那么深。”
  明恕还是站了上去,有一瞬间,他甚至以为在最顶一层的某个死角,藏着一套“鬼牌”。
  但下一瞬,他就明白这不可能。
  冬邺市拥有“鬼牌”的人已经全部查了出来,李兆丰不在其中。
  踩在电脑椅上,视野更加开阔,明恕看到放在最上一层的不仅有骷髅头,还有一个深褐色的凸眼面具、一个露出獠牙的狼头。
  它们正对着他,构成一幅极具视觉冲击的画面。
  “是李兆丰带回来的?”明恕问。
  “是。”王隽说:“他有时一个人出去,就会带回这些东西,说是纪念品。我觉得吓人,和他吵过,问他谁会买骷髅头这种纪念品……但他根本不听,我行我素。”
  靠得近时,明恕闻到了一股异味,非常轻微,但并非不可捕捉。
  明恕戴着手套,最先拿出的是狼头。
  这并不是真的狼头,只是用塑料、人造皮革、人造毛制作的道具头套,戴在成年男性头上正适合。狼的两个眼睛血红,眼皮上有一带狰狞的刀疤,獠牙森白,看上去像被什么激怒了的样子。
  单是这么看着,狼头倒是不吓人,但若是戴在头上,猛地出现在一个胆小的人面前,还是能够将对方吓得够呛。
  肖满走了进来,“明队,给我看看。”
  明恕将狼头递给他,又拿起凸眼面具。
  面具是金属质地,拿在手中很沉,表面有一层污迹,缝隙里有灰尘,应该是很久都没有被清理过了。
  这种凸眼面具并不少见,源自西部一个原始族群对于眼睛、光明的崇拜。但市面上不少相似纪念品都是用塑料制成,用金属制作的不多,而且这个面具看起来不像是批量生产的。
  明恕将凸眼面具也递给肖满,最后拿起那个骷髅头。
  他本来认为,骷髅头和狼头、凸眼面具一样的,都是道具——有些人就是喜欢收集这些诡异的东西。但在拿起的一刻,他突然发现,这不是道具,是真正的头骨。
  李兆丰是从哪里得到这种东西?
  “肖满。”明恕从电脑椅上下来,“你看看这个。”
  作为痕检师,肖满自然比明恕更加专业,认真一看,道:“这是人的头骨。”


第143章 狂狼(27)
  自从明恕将骷髅头交给肖满,让肖满看,王隽面上的愁容和慌张就更加明显。
  此时,听到肖满说“这是人的头骨”,她一下子捂住嘴,声音颤抖:“你们说什么?”
  肖满瞥了她一眼,点了下自己的太阳穴,硬邦邦地说:“头骨,人的头骨。”
  王隽惊叫一声。
  明恕蹙眉问:“你知不知道,这个头骨是李兆丰什么时候拿回来的?从哪里拿回来?”
  普通人得知自己家里有人的头骨,恐怕都会吓得惊慌失措。王隽一时没站稳,后背撞在门上,“真,真的是人的,骨,骨头?”
  明恕道:“千真万确。”
  王隽惊恐难遏:“兆丰他杀人了?”
  肖满摇头:“这倒不一定。拥有头骨不代表杀过人,这个头骨完整,没有击打造成的伤痕,头骨的主人是怎么死的暂时都无法判断,更不能断言是李兆丰杀了人。”
  听完肖满的解释,王隽镇定了些,但声音仍旧在发抖,“兆丰骗了我,他说这是他花五十多块钱买回来的模型!”
  明恕问:“什么时候?”
  “去年!”王隽说:“去年2月,他一个人去了一趟西南。”
  “那这些呢?”明恕指着狼头和凸眼面具,“这两样是他什么时候带回来的?”
  “我不知道!”王隽用力甩头,“但肯定比骷颅头早。我注意到它们时,它们就在那里了。我问兆丰,兆丰也不说,只说那些都是他的纪念品,叫我别乱碰。我……就算他不说,那种东西我也不会去碰啊。”
  ·
  人头骨、狼头、凸眼面具都被送到了重案组,等待鉴定。
  最引人关注的是头骨,所有人都想知道,这是谁的头骨?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兆丰的家中?其背后是不是藏着一桩命案?而这桩命案会不会与李兆丰、黄妍的死有关?
  法医鉴定中心的一个房间里亮着灯,温度控制器发出极其微弱的声响。
  “我初步判断,这是一名男性的头骨。”邢牧戴着口罩,一边说一边将头骨展示给明恕看:“男性的颅骨相较女性更大,并且更厚重粗壮,眉弓也更加发达。眼眶的上缘圆而钝,前额更加倾斜,颧骨较高较壮,枕外隆发达——这些特征这个头骨都符合。”
  明恕问:“年龄呢?”
  “从牙齿和颅骨缝来看,这名男性死亡时在28岁到30岁之间。”邢牧将头骨放在鉴定台上,“头骨形态完整,能够做颅面复原,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个头骨与命案可能没有太大关系。”
  “嗯?”明恕想了想,“因为它过于‘干净’?”
  “这是一个被处理过的头骨,它不是在野外环境中自然腐烂。”邢牧说:“但处理的方法简单粗暴,是有人用坚硬度不够的刀片、圆弧状刮片,一点一点将皮肉、脑组织刮下来。另外还有一点。”
  说着,邢牧指了指头骨的额部,“这里有一些不明显,也不规则的凹孔,像是被猛禽啃食过。”
  明恕一下子反应过来,“秃鹰?天葬?”
  “对,天葬唯一会保留下来的就是头骨。但在不同的地方,天葬有不同的细节。”邢牧道:“有的地方,天葬师不会专门处理头骨,让它们自然腐烂。但另一些地方,天葬师会像这样清理头骨,将它们交给死者家属,或者统一存放。在西部的高原上,头骨塔、头骨墙随处可见,有的甚至没有人看管。一些所谓的‘文青’走到这种地方,时常钻进头骨塔里拍照、合影。只要胆子够大,对鬼神缺少敬畏之心,拿一个头骨回来不算什么难事。”
  明恕支住下巴,“李兆丰确实有可能做这种事。”
  “以防万一,我还是会给头骨做颅面复原。”邢牧不禁感叹,“我们最近侦查的案子怎么都与民俗、迷信有关?这个李兆丰还是有些不正常的,正常人谁会把头骨往自己家里带?”
  “或许这也是他和黄妍的一个共同点。”明恕自言自语道。
  邢牧抬头:“嗯?”
  “正常人也不会供养‘鬼牌’吧。”明恕说:“我现在更加倾向于相信,他们曾经有过某种交集。”
  另一边,凸眼面具和狼头的来路也在调查中。
  “面具是纯手工打造,做工不够细致,可以算粗制滥造,我在市面上找不到任何和它做工相似的面具。”肖满说:“所以我只能拿去给冬邺大学专门研究民俗的老师看。这位老师研究的就是西南地区的民俗。他说,在西南邬厘州那一带,有不少民间艺人会做这种面具,做好后拿去公路上和水果、干粮一起卖给路过的‘驴友’。”
  明恕再次将面具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能卖多少价钱?”
  “便宜的100块,上不封顶。”肖满叹气,“你别看它做工不怎么样,博物馆里的凸眼面具纪念品都卖不到它这么高的价格。买的人图的就是所谓的‘灵性’、‘神性’——因为它们不是机器压出来的,是当地居民一锤一锤敲出来的。”
  明恕说:“李兆丰有这种手工面具,说明去过邬厘州,不过也有可能是从别人手中得到。”
  “我听邢老师说,头骨大概率来自天葬者。”肖满说:“天葬盛行于西南高原,最盛就在邬厘州。这么看来,李兆丰亲自去过邬厘州的可能性很大啊。”
  明恕点了点头。
  这一点从李兆丰的火车票购买记录就能看出。和王隽结婚之后,李兆丰几乎每年都会乘火车抵达西部的金城火车站,从那里中转去更加偏远的地方。但西部辽阔,很多地方不通火车,只能租车、坐大巴,这给调查带来了很多困难。
  头骨和手工凸眼面具显示,邬厘州应该是李兆丰的目的地之一。
  那狼头呢?
  明恕转过身,“狼头的来源查清楚了吗?”
  “这……”肖满尴尬道:“我也希望它具有特殊的指向性,但和面具、头骨相比,它是最普通的一个,只是狼人道具而已。前几年狼人杀火的时候,网上有很多店家都在卖这种头套。我对比了一些能够找到的商品,暂时还无法确定它的出处。”
  “李兆丰的网购记录里,没有这个狼头。”明恕突然想到向韬说过,在“风波”密室俱乐部一个被废弃的场景中,看到过狼头道具,“我去一趟南城区。”
  恰是周末,“风波”密室俱乐部人满为患。
  前员工供养“鬼牌”一事已经在俱乐部里传开,市场部副经理许呈见到警察立即摆出配合的态度,表示“风波”对蔡心悦私底下的为人完全不知情。
  “我今天来不是因为蔡心悦。”明恕将狼头从口袋里拿出来,“你对这种狼头有印象吗?”
  许呈一惊,“这……”
  明恕敏锐地捕捉到他的情绪,“你知道它的来路?”
  “你等等。”许呈连忙起身打了个电话。
  明恕听见,他是叫同事拿什么东西过来。
  “这可能是我们的道具。”许呈紧张道:“也有可能是我们卖出的周边。”
  明恕知道,自己这一趟来对了。
  五分钟后,一人推开门,将一个满是灰尘的狼头送了进来。
  两个狼头被放在一起,它们大小不同,造型也有细微差异,但整体风格毫无疑问是一致的。
  许呈说:“我们俱乐部现在主推密室,但以前其实做的是桌游。狼人杀最火爆的几年,我们设计了狼人主题的密室。定制工具时,我考虑到如果不批量生产的话,单个投下去的价格就比较高,所以后来随道具一起推出了周边。这样的狼头有一个系列,一共七款,还有狼牙、狼爪、狼牙棒。后来狼人杀过气了,这些周边我们就没有再卖过。”
  明恕问:“那这些周边,除了店里,你们还在哪里售卖过?”
  许呈摇头,“只在店里卖。我跟你说实话吧,这些周边的做工不是很好,如果脱离这个氛围,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买。”
  明恕陷入沉默。
  只在店里卖,基本说明李兆丰是在“风波”得到狼头,那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与黄妍、凶手是在“风波”产生交集。
  他们一同玩过狼人杀?
  “你刚才提到氛围。”明恕问:“能不能详细说一下,是什么氛围?”
  许呈想了会儿,脸上露出满足和怀念的神情,“那会儿来我们这里玩的分为两类人,一是朋友聚会,一桌全是认识的人,一是狼人杀爱好者,他们彼此不认识,在我们这里集中,不是为了交友,只是享受游戏。购买周边的大多是他们,有的客人玩得特别投机,还会组织线下的真人狼人杀。”
  明恕目光一紧,仿佛抓到了重要线索,“谁组织真人狼人杀?”
  “这我就不清楚了。”许呈说:“我们本来尝试过举办真人狼人杀,但在项目预算上被否了,因为真正会参加的是极少数,不成规模,我们赚不到钱。所以客人们都是自行组织,和我们没有关系。”
  明恕又问:“浪人头套最后一次售卖是什么时候?”
  “两,两年前。”许呈说完又补充道:“那时狼人杀就已经过时了。”
  “那在你们店里,狼人杀最火爆的时候是哪一年?”明恕说:“客人自行组织真人狼人杀是哪一年?”
  许呈说:“是三年前。”
  ·
  东城区,天荣医美。
  “玲珑玲珑,咱们楼上开了一家健身馆,我刚才去打听了一下,他们对同一栋楼里的商户有优惠诶!”柳莹兴致勃勃地将宣传单在朱玲珑面前扬了扬,“双人结伴,还有折上加折。我最近长胖了,想去锻炼一下,要不咱们一起吧!”
  朱玲珑接过宣传单看了看,笑道:“饶了我吧,我坚持不下来的。”
  “咱俩互相监督啊!”已经下班,柳莹脱掉套裙,想着反正更衣室里没有男人,便大大咧咧地将打底衫掀起来,手指捏住腹部的小肚腩说:“看,这还没到春节呢,我就开始‘长膘’了,春节一过完,我岂不是得长成小肥猪啦!玲珑,你就和我一起去吧!”
  朱玲珑眼中闪过一丝不悦——柳莹的声音在她听来太腻太甜,男人也许喜欢,她可受不了。
  不过这丝不悦很快被掩藏起来。朱玲珑将一件白色毛绒外套披在身上,一边裹围巾一边说:“我真的不去了,吃苦和坚持这两项美好的素质我都没有。比起在健身房挥洒汗水,我还是更喜欢回去对着‘小太阳’,吃我的自热火锅。”
  柳莹轻易被带偏,“你还吃自热火锅?不怕长胖又冒痘吗?”
  朱玲珑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怕是怕,不过女人不该对自己好一点吗?”
  柳莹噘了下嘴,“这倒是。那我不勉强你啦,我今天也回去买一箱自热火锅。”
  朱玲珑脸上的笑越发虚假,但柳莹硬是没有看出来。
  天荣医美在东城区的中心地段,天黑后华灯闪烁,如有光河在流淌。
  朱玲珑在如织的人流中向地铁站走去,表情越来越冷。
  一起办卡健身?
  开什么玩笑!
  学生时代,因为长了一张漂亮精致的脸蛋,朱玲珑一向是周围异性的焦点。在任何一张合影中,她都是最好看的那一个,“班花”这个名头从小学一直跟随她到大学。
  和她相比,室友们都是丑八怪。而她也靠着这张脸和这出众的身材,得到了现在这份轻松的工作,明明是系里成绩垫底的一人,却拿着同学里中上等的工资,令昔日同窗艳羡。
  可她也有烦恼——
  过去她是自己圈子里最美的女人,而在天荣医美,她的美变得不那么引人注意了。在这个以“变美”为终极目的的圈子里,没有丑女,个个都天生丽质。谁是美中之美,往往取决于谁更有钱。
  朱玲珑看似毫不介意,内心却越发焦虑。
  她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倒是不穷,念高中时就开始使用很多人工作了才用得起的护肤品化妆品,现在更是将工资的大头花在保养上。
  可这根本不够!
  美容哪里有上限?
  此时已经过了晚高峰,地铁上的人不多,朱玲珑没有坐,即便很是疲惫,还是站在厢门边。
  有人朝她投来异样的目光,她懒得搭理。
  刚才她对柳莹说,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
  实际上,她对自己非常严苛——就连乘地铁,也要练习站姿,不愿意轻松地坐下。
  至于回家吃自热火锅,更是不可能的事。
  她根本没有买过自热火锅,晚上一般什么都不吃,实在太饿,才会吃一点低糖分的水果。
  她当然会锻炼,但和那些一跑步就发朋友圈的人不同,她从来不让别人知道,更不可能和同事一起办卡。
  地铁穿越小半个东城区,在东城区的边缘地带停下。
  朱玲珑向地铁站200米外的“居山群墅”走去。
  那里是她的家。
  这个小区名字里虽然有一个“墅”字,却并非别墅,只是中档次商品楼,其卖点在于它背靠绿凰山,小区里有一条步道直通山上。
  房子是大学毕业时父母给买的,朱玲珑最满意的就是每天晚上能够去山里跑步。
  绿凰山是座面向所有市民的森林公园,但因为在城市边缘,爬山的人并不多。“居山群墅”和真正的山路之间有一道门禁,从门禁进山,实际上就已经离开小区物管的监控范围了。
  山里晚上没有灯,但在城市的光照下,并非完全黑暗。朱玲珑刚住进来时不敢夜跑,但跑过几次之后发现,夜里山上根本没有人。
  她本就不是胆小的人,连荒村都敢去,绿凰山更是小意思。
  回到家,朱玲珑歇了口气,换上冬季夜跑的行头,戴上耳机,像往常一样在门禁处打卡进山。
  每天夜跑时,是她一天中最为放松的时刻,没有人窥视她为了变美而做出的努力,不用虚伪地笑着去应付愚蠢的同事和顾客,天地仿佛都与她融为一体,清醒的空气铺洒在她脸上,有时她甚至会幻想,有清冷的月华掉落在了自己身上,她得到上天眷顾,是这方世界里的仙子。
  可是今天跑了半个来小时,她忽然有种很不自在的感觉,仿佛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她,紧紧追随着她的脚步。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她已经在这半片山中跑了接近两年,即便是夏季也没有遇到过任何人,何况是寒冷的冬夜。
  一定是去“第九战场”的后遗症。
  那个密室的血腥程度令她十分不适。
  可不安在心中扩大,像一团浓重的黑雾,笼罩住了本该有的好心情。
  朱玲珑的脚步越来越慢,逐渐停下。
  她将耳机摘了下来,认真听着周围的响动。
  没有响动,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
  她镇定了一些,缓慢地转身。
  后面是熟悉的小路,浓密的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没有人。
  朱玲珑咽了口唾沫,有些犹豫。
  这里已经是绿凰山的深处,但没有到她平时折返的地方,现在回去的话,夜跑任务就只完成了二分之一。
  而她私下底向来是极其自律的人。
  咬了咬牙,她重新跑起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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