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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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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吞了口唾沫,显然也害怕了,却不愿在女人跟前露怯,逞强道:“别怕,没事。这里又没多高,咱们还有车厢给护着。就算真掉下去了,也摔不出毛病。”
  说完,男人就伸出手,打算将女人拉入自己怀中。
  女人却脚下一滑,往右前方栽去。
  脚踏飞车本就不稳,压根经不起折腾,女人这一栽,直接让车体失去平衡,车轮在钢架上“咯噔”一响,竟是直接脱了轨。
  男人与女人面面相觑,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就感到天地倒转。
  脚踏飞车载着他二人从三层楼高处笔直坠下!
  “啊——”
  惊恐至极的叫声隐没在沼气一般的黑暗中。脚踏飞车撕开空气,轰然撞入下方的乱石地,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继而翻转,像坠崖的车辆一般倒戳在地上。
  五分钟后,一只血淋淋的手才从车体里探出。女人的白裙已经被染成血红,贴着水钻的指甲从肉中翻飞。
  她满脸污血,一边爬一边低声哭泣,被血浸透的长发丝丝缕缕覆盖在浓妆艳抹的脸上。
  这副画面极为渗人,如同女鬼从电视机里爬出。
  她的身后,男人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她跪在地上,机械地转身,看清车厢里的情形时,瞳孔狠狠一缩。
  男人的上腹部,居然被一条细长的铁刺贯穿!
  她想要喊叫,却吓得发不出声。男人畏惧地看着她,虚弱地说:“小珊,救我……救我……”
  她眼中空茫,木然地摇头,额头上的血随着动作往下淌,“不,不……”
  男人喘着大气,表情变得凶悍而扭曲,“你愣着干什么?快叫救护车,叫医生,快啊!”
  女人忽然从乱石地上站了起来,血色的长裙在夜风中飘荡。
  “我不能救你。”她低喃着向后退,神情近似梦游,退出三步,却猛地惊醒一般,捡起男人掉落在地上的手机。
  “你……”男人瞳光已经涣散,伤处涌出越来越多的鲜血。
  “不能让别人知道,不能让别人知道……”女人疯狂地摇头,“对不起……”
  “你站住!”男人费力地挣扎,而女人已经逃命似的消失在黑暗里。
  翌日清晨,赶早前来占领地盘的小学生见到恐怖片里才有的血腥一幕——男人侧卧在乱石堆里,肚子上插着一根生锈的铁刺,灰白色的石块已经被染成黑红色。他眼球突出,凝固的眼神中全是痛苦,右手向前伸着,像是要抓住一线生机。
  初阳的金辉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呼吸早已停止了。
  接警之后,西城分局刑侦支队迅速封锁了现场。
  法医从尸斑与尸僵程度初步判断,男子的死亡时间在昨日夜里11点30分到今天凌晨0点之间,铁刺贯穿男子的肝脏,或是致死的主要原因。
  科普游乐园外停着数辆警车,看热闹的人们被挡在警戒带之外。此时正是暑假,游乐园里的设备虽然早已停转,却仍是附近小孩的“圣地”。他们一个个抻长脖子,巴巴朝里面探望。一些想象力丰富的孩子甚至已经编出一篇“午夜惊魂”,摩拳擦掌打算夜里邀几名伙伴,去出现尸体的地方探险。
  重案组的车没与西城分局的车停在一起,明恕从副驾下来时,正好听见一个小男孩兴致勃勃地对同伴说:“你们知道里面那人是怎么死的吗?我哥跟我说,他死于女巫的毒针!毒针有这——么——长,嗖一下从他头顶穿到了脚底!”
  明恕:“……”
  小男孩唾沫横飞,“月圆之夜,女巫就会出现,用毒针惩罚犯过错的人!你们想看女巫吗?在我这儿报名!我哥带我,我带你们!”
  孩子们跃跃欲试,脸上尽是既期待又害怕的表情。
  明恕“喂”了一声,小男孩转过身来,眨巴着眼打量他,“叔叔,你也要跟我们一起去看女巫?”
  一个胖小孩儿说:“不行吧,叔叔是成年人,和我们不是一国的,万一告状怎么办?”
  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却说:“叔叔好看,我们让叔叔参加吧!”
  明恕蹲下来,“你们想去探险?”
  最活跃的小男孩说:“你愿意给我们当保镖,并且不告密的话,我就让你参加!”
  “保镖?”明恕露出苦恼的表情,“但是你们人太多了,我保护不过来。”
  小男孩睁大双眼,疑惑道:“可是你很高啊。”
  “我听说女巫最喜欢吃小孩,每天晚上都会吃至少七个小孩,以此来维持容貌。”明恕一本正经地点了点数,“你们正好七个,我顶多能保护一个。”
  闻言,孩子们都变了脸色。
  小女孩最先出声:“真的?”
  明恕:“当然是真的。”
  小男孩连忙道:“不可能!你们不要听他瞎说!女巫不吃小孩!”
  明恕摇头,“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小宝贝儿,如果我保护了你,就不能保护你的同伴。”
  小孩们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全都打了退堂鼓。
  明恕一笑,这才拉起警戒带,往陈尸地走去。
  这案子本不至于惊动重案组,西城分局当能解决,但明恕回到冬邺市不久,需要尽快进入“重案组组长”这一角色,便带着人赶到了现场。
  痕迹勘察工作正在进行,提取到的血迹、足迹需要带回分局做下一步检验。明恕蹲在尸体边,抬眼看了看空中的钢架。
  “人就是从那上面坠下来的。”西城支队的副队长张海宇擦掉满脸的汗,“脚踏飞车里遍布血迹,死者坠地后,从车厢里向外爬行五米,到了现在的位置。”
  明恕戴上乳胶手套,一边思索一边自语,“深更半夜,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一些拾荒者喜欢在这里过夜。”张海宇道:“但看这人的穿着打扮,倒也不像是拾荒者。”
  明恕点头,“这附近没有安装监控吧?”
  张海宇微蹙起眉,“这儿早没人管了,园区内没有摄像头,外面的街道上才有。”
  明恕手指按在死者的脖颈与锁骨,后又转移到嘴唇,“还有一个人与他一同坠下来,大概率是女人。”
  正在这时,痕检师喊道,在车厢与乱石上提取到两种新鲜足迹,一种确定属于死者,一种来自一名身高在1米55到1米6,体重不超过95斤的女性。
  张海宇看向明恕,竖起拇指,“明队,厉害啊。”
  明恕走去车厢,视线在血迹污痕中一扫,最终落在靠左的座位上。
  座位已经被撞歪,铁板与木板挤压变形。他躬身向下,从座位缝隙中捻起一根长长的头发,对着阳光眯眼观察。
  头发染过色,是近来流行的金红,发根带有毛囊,能够检验出DNA。
  “别人是为爱走钢丝,这位是为爱爬轨道。”明恕将头发封入物证袋,交给痕检师,眼中冷淡,“安全的酒店看不上,非要跑到这种地方来折腾生命。”
  张海宇亦是经验丰富的刑警,如此情形一看,就明白夜里发生了什么事。
  但他不太理解的是,既然两人是野外偷欢的情侣,在脚踏飞车坠落之后,车里那位女人为什么会丢下男人离开?
  如果及时送医,男人不会丧命。
  “他们俩是秘密幽会,说不定各有家人,这段感情见不得光。”明恕说:“现场不缺证据,这案子不难破,先确认死者的身份吧。他身上有证件吗?”
  “有。”张海宇拿起一个物证袋,里面装着灰色男士钱夹,“张思浩,24岁。不过身份还有待进一步核实。比较奇怪的是,到处都找不到他的手机。”
  明恕挑眉,半晌,双眼眯成一条狭长的线,“是他的情人,拿走了他的手机。”
  当警察来到喜悦酒店时,许琳珊正在收拾被客人打碎的烟灰缸。
  她今年27岁,出生在邻市辖内一个落后的乡村,尚未成年就来到冬邺市打工,当过清洁工,卖过假酒,在发廊里坐过台。三年前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老实的出租车司机,生活才安定下来,生了孩子,在这家酒店里当客房保洁员。
  她没念过多少书,常识与知识皆无,有几分姿色,爱慕虚荣,嫌弃丈夫又老又丑,床上那点儿功夫更是没眼看。
  半年前,她认识了同在喜悦酒店工作的张思浩,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张思浩和她一样出生农村,十来岁时就离乡背井,开过车,做过鸭,生得帅气阳光,身材不知道比她家里那口子好多少倍。但张思浩穷,和她一样攒不住钱。
  她瞧不起丈夫,倒也不见得多瞧得起张思浩。坐台的那几年,她睡过的有钱男人多了去了。但相对的,他们也看不起她。
  否则她也不会嫁给一个秃顶啤酒肚的出租车司机。
  张思浩追她的时候,她犹豫过。但犹豫来犹豫去,觉得不如先睡几回,反正吃亏的不是自己,将来遇到条件更好的男人,再把张思浩一脚踹掉就行。她对自己的认知向来清晰——不是什么贤妻良母,贪恋小帅哥的身体,又舍不得自家老公给予的稳定生活,可以偷情,却不能被发现。
  张思浩爱玩,两个月前第一次将她带去科普游乐场“夜战”。她大呼过瘾,提议在每一处游乐设施上“打卡”。
  昨天,是他们第十一次“打卡”。
  她的丈夫与人合开一辆出租车,常常开夜班,这给了她偷情的机会,与张思浩几乎夜夜笙歌。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昨晚会发生那样的事。
  这简直太倒霉了。
  事发至今,她始终陷在恐慌与迷茫之中。张思浩腹部那止不住的鲜血与脸上狰狞痛楚的神情烙印在她的视网膜上,令她不停打着寒颤。
  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见死不救——她一遍一遍对自己说——我真的不能叫救护车,救护车一来,我们的事肯定会被发现,那我就完了!我还有孩子,有家庭,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和别的男人偷情!
  警察亮出证件的一瞬,她惊慌得如同木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找到。
  西城分局刑侦支队,审讯室。
  许琳珊面对自己掉落在现场的头发,以及足迹、血液鉴定报告,仍不肯承认自己昨夜与死者张思浩在一起。
  “你们搞错了。我和他只是同事,平时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我是有家庭的人,我的小孩才一岁,我怎么可能大半夜和一个男人待在一块儿?”
  “游乐场东门外的公共摄像头已经捕捉到了你们——昨晚9点03分,你和张思浩进入游乐场,举止亲密;11点12分,你独自离开,神情慌张。”明恕悠悠地看着她,将正播放着监控视频的笔记本电脑转了个向,“加上我刚才出具的证据,许女士,你的口供没有你想象的重要。”
  许琳珊没有任何反侦察意识,不知道摄像头的存在,也不知道足迹与血液能够锁定一个人的身份,以为只要带走了张思浩的手机,令张思浩无法呼救,并在被人目击之前离开现场,就万无一失。
  她烦躁地抠着手指,一心只想掩盖自己偷情的事。
  明恕又道:“你的行为,促成了张思浩的死亡。”
  许琳珊倏地睁大双眼,“那是意外!我不知道铁刺会插入他的身体!”
  “所以你承认当时与张思浩同在飞车车厢内?”张海宇道。
  许琳珊一个颤栗,“我……”
  “你想看看张思浩的尸检报告吗?”明恕将一份文件夹推到许琳珊面前,十指交叠,“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断了两根,内脏出血,但坠地时并没有立即死亡。如果送医及时,他能够捡回一条命。”
  许琳珊眼神游移,牙齿咬得“咯咯”响。
  “而你身上,除了头部,没有别的伤处。”明恕往后一靠,“看上去,当事故发生时,张思浩保护过你?”
  许琳珊眼中突然有了泪,只见她轻轻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会死……”
  “是吗?你真的不知道他会死?他向你求救过吧?请求你帮他拨打120。但你不仅没有为他叫来救护车,还故意拿走了他的手机。”明恕眼神更冷,“许女士,再隐瞒下去,对你没有好处。”
  许琳珊虽然常年与不同的男人保持不清不楚的关系,早年在发廊坐台时,甚至被扫过几次黄,但从未进过审讯室,更未与重案刑警打过交道,此时被明恕几句话一逼,就立马乱了阵脚,抖抖索索将与张思浩偷情的事供了出来。
  末了,她双眼红肿地望着明恕,“我……我会被判刑吗?可是真的不是我杀了他,我没有杀人,那只是意外……”
  案情已经彻底清晰,明恕冷眼一扫,起身离开审讯室,关上门时却看到一位秃了大半个脑袋的中年男人正满面忧愁地等在走廊上。
  中年男人正是许琳珊的丈夫,长相平凡,甚至有些丑陋,用一个流行词形容的话,就是“油腻”。
  明恕打量了他片刻,轻轻叹了口气。
  男人一看就是个本本分分过日子的老实人,勤恳工作,用不多的工资给予妻儿尽可能好的生活。
  人们总是嘲笑“油腻”,殊不知“油腻”其实也是一种幸福状态。
  许琳珊不安与此,背地里与外表光鲜的小年轻偷情,轻而易举将男人堪堪维持的幸福敲得粉碎。
  这个女人,是典型的既蠢又毒,鄙陋无知。
  审讯室里传来许琳珊的哭声,男人的五官皱得更加难看,局促地问一名警察,“小珊怎么了?你们不要打她啊……”
  明恕一撇唇角,正打算离开,忽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师傅!”方远航跑了过来,神情兴奋,“又要出警了!乱石下面居然还埋有一具尸体!”


第4章 猎魔(04)
  强光灯照射下,一具被埋藏在乱石地中的男性尸体被挖了出来。尸体外罩一个结实的透明密封袋,在高温低湿环境下,尸僵已经彻底缓解,腹部呈初步腐败状。
  密封袋尚未解开,空气中已隐隐可闻尸臭。刑警们早已习惯这种气味,却仍是本能地皱起眉。夏季处理命案,最恼人的便是避无可避的尸臭。尸臭附着性非常强,法医们通常在进行过尸检后用香菜、折耳根等物反复擦手,以此消除尸臭,但即便气味已经被盖过,心理上仍会觉得那股难以形容的怪味经久不散。
  眼前这具尸体的情况还不算糟糕,若是发现得再迟十天半月,尸体在高温高湿中形成了巨人观,甚至出现“尸爆”,那才是分分钟能熏得人眼前一黑。
  科普游乐场外有一条道路正在封闭施工,只能单行,法医与部分外勤被堵在路上。明恕先行赶到,戴上双层乳胶手套和三层口罩,蹲在地上查看尸体。
  他并非专业法医,但多年与各形各状的尸体打交道,早已掌握基础鉴定方式。
  方远航拿着一个黑皮本子站在一旁,被熏得时不时紧闭双眼。
  “死亡时间在三天前,也就是7月2号。去调一下周围的监控——不仅要调公共监控,还要查周边商铺的私人摄像头。”明恕右手手指在尸体上按压,视线忽然转去一旁的尸坑。
  尸坑非常浅,覆盖在密封袋上的仅有一层不到十厘米的砂土,砂土上堆着大片乱石。这种极易暴露的尸坑与凶手的抛尸行为形成怪异的矛盾感——此处没有监控,至少未来三年不会被开发,毫无疑问是藏尸的绝佳之地,可尸坑又太浅,且并非是整个游乐场最隐蔽的地方,即便没有出现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只要下一场大雨,或者等待尸臭彻底散发,尸体必然被发现。
  尸体身上及周围找不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通讯设备,显然是被凶手处理了。
  模糊死者身份、抛尸,这两种行为在逻辑上都显示凶手想要掩饰罪行。
  但这个浅到半个月内铁定被发现的尸坑却又显示凶手希望暴露罪行。
  人的行为受逻辑驱使,而凶手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
  明恕收回目光,重新注视尸体。
  人死之后,相貌会出现极大改变,很多时候连亲人都会觉得“认不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初步判断死者的年纪。
  被害人年龄在六十岁左右,体型略显肥胖,身高目测1米7到1米73,衣着普通,劣质深灰色西裤与条纹状T恤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廉价款。
  男人全身没有锐器伤,手臂、背部却有较新鲜的於伤,口鼻、胸膛有大片血迹,颈部重伤,且扭曲程度十分奇怪。
  明恕扶住他的头部,往前轻轻一托。
  “致命伤在颈部?”方远航问。
  “颈椎断了。”明恕站了起来。恰在这时,重案组的法医邢牧终于赶到。
  一个案子牵连出另一个案子,且是性质恶劣的城市抛尸案,案情一通报到刑侦局,萧遇安就果断决定由重案组接手。
  这倒是遂了明恕的意。
  “抱歉,来迟了。”邢牧比明恕年长两岁,1米8的身高,文质彬彬,是市局里的法医骨干,技术没得说,人缘也好,但世上难有完人,邢帅哥的毛病就是怕领导,并且怕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程度。
  当年明恕还没有升为重案组组长时,邢牧时常以“你大哥”“你爸爸”“你大爷”自居,动不动就逗他几句,得了什么好也都记着分他一半;挑食嫌食堂的饭菜不好吃,便常勾着他的肩,请他一道上馆子。
  重案组谁都看得出来,邢牧疼明恕疼得跟亲弟弟似的。
  可上一任组长梁棹升职后,明恕接替了梁棹的位置,成为重案组成立之后最年轻的组长。邢牧态度登时就变了,逗是不敢逗了,饭也不请了,交流变得越发客套,老是将“领导好,领导辛苦了”挂在嘴边。
  明恕知道他就是怕领导的性子,天生和上司打不到一块儿去,学术专研得好,为人单纯,甚至有几分幼稚,以前面对梁棹也是这副德行,所以也不至于与他计较。不过“抱歉”之类的话听久了,不免觉得烦。
  “你来看看。”明恕将未用过的手套和口罩抛过去,“死者应该是死于颈部遭受的重创。徒手、器物都可能造成这种损伤。但这两种手段指向的嫌疑人却完全不一样。”
  邢牧点头,查看尸体后立即给出精准答复,“死者颈椎遭受钝器打击,且不止一次,具体击打情况需要进行解剖才能辨明。”
  “做一个药理毒理检测。”明恕踱出几步,转身,“看看死者有没有被下过毒。”
  刑侦局,凌晨。
  首轮解剖已经完成,而药理毒理检测及DNA比对尚在进行。邢牧拿着尸检报告匆匆赶到,眼中虽然疲惫,却透着一缕光。
  明恕叫上易飞、肖满、周愿等主要成员,在五楼的小会议室开案情梳理会。
  “死者患有脂肪肝和心血管上的疾病,致死原因是颈椎折断。他的颈部一共被击打十二次,伤痕分布凌乱,且力道不均匀。”邢牧用红外笔在细节照片上画圈,“从生活反应上看,凶手在被害人死去之后,还击打过至少一次。”
  明恕坐在离投影布最远的位置,“能判断凶器是什么吗?”
  “能。”邢牧背部一躬,快速作画,“凶器有棱,是个三角柱体,单面1。3厘米,硬度较高,应该是钢材。”
  易飞伸出拇指与食指,在眼前略一比,“单面1。3厘米,那整体大概就是这么粗。”
  “比我想象中的细啊。”肖满是痕检科负责人,年纪不大,但已经协助明恕和易飞侦破过多起疑案,“通常用钝器杀人的情况,凶器不会这么细。越细打击难度就越高,如果不能一下子制服对方,很可能招来反击。凶手为什么不找一根更粗更容易操作的钢材?”
  “一时找不到?”方远航道。
  “不像激情作案。”明恕若有所思,“凶手应当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
  易飞回头,隐有不解,“那为什么……”
  “也许对凶手来说,这样的凶器才是最称手的。”明恕看向邢牧,没有往下解释,“邢哥,你继续说。”
  被上司叫了一句“哥”,邢牧愣了一下,面部温度直线飙升,所幸小会议室关着大半灯,而他正好站在黑暗里,只有投影仪的冷光打在他脸上,没人能看出他的脸色正由白转红。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7月2日晚上10点到12点之间。”邢牧说:“药理毒理检验现在虽然还没有出结果,但我在他的胃内容物里发现了酒精与安眠药成分。”
  方远航站了起来,身子前倾,“这就是说……”
  “凶手向被害人下过药,在被害人已经昏迷或者失去反抗力的情况下,才动手杀人。”明恕揉着眉心,片刻后道:“凶手也许是个女人。”
  此推论一出,众人立马激烈讨论起来。
  在刚着手分析案情时,指出凶手的性别并非合宜之举,这极有可能误导后续侦查。
  易飞不赞同地看向明恕,“明队,这结论下得太早了。下药的不一定都是女性。”
  “这只是我在已知线索下第一个涌出来的想法。”明恕语气平淡,好像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太重要的事。
  因为开着投影仪,前方靠近幕布的地方全关着灯,仅有明恕坐的地方开着一盏灯。窗外是漆黑的夜色,窗内亦是大面积灰暗,他的周遭却发着光,好似一个奇特的光源。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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