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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崛起吧,弱受-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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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叔拉住了他:“少爷,老爷子正等着你呢!”
  姚烈向着那边望了一眼,那个身影已经走出很远了,最终他收回了脚步,却挣开了明一一挽在他胳膊上的手:“走吧。”
  陆敏之边走边从口袋中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上几个数字,拨出去。
  等那边接了电话,陆敏之才冷冷道:“老爷子,我是陆敏之,你说过,如果我离开姚烈,你会给我一些补偿。”
  “阿烈已经结婚了。”
  陆敏之轻笑:“这我当然知道。”
  电话那边,老爷子摩挲着手杖上面打磨的光滑的龙头,沉默一会儿,问道:“好吧,你想要什么?”
  “……钱。”
  陆敏之挂了电话,看着手掌中用了四年的银色手机,因为定期包养,这只手机现在看起来还像新的一样。
  陆敏之轻轻抚摸着上面一个又酷又可爱的小陶人手链,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是很快就被一抹决然取代。
  陆敏之将手机连同挂链顺手塞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嘴角扯起一抹讽刺的笑:“拜拜了您呐!”
  作者有话要说:_(:з」∠)_再也不虐之之了,真哒!!!      






☆、第六十九章


  陆敏之陪着陆琰小公主睡了午觉,然后吃了下午茶,把小公主交给保姆照看,这才开车从普罗旺斯他们居住的小别墅到了城中的一家老酒馆。(。。 )
  对了,陆琰就是肖遥的女儿,因为她从小就认了陆敏之为父亲,所以干脆跟着陆敏之姓陆。
  四年前,陆敏之带着肖遥和小公主跟着宋成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一年才来了肖遥心心念念的普罗旺斯,这一待就待了三年。
  陆敏之将在这里买房子剩下的钱大部分都投到了宋成的公司,每年都能得到不菲的分红。
  生活稳定下来之后,陆敏之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找了一份工作,做回了上辈子的本职,他还是挺开心的。
  因为表现的不错,不到半年就从小职员升职到了技术部小主管,管理着十来个人,工资也长了一倍。
  以前只要对着计算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升职了接触的人接触的就多了,最起码每星期的例会能见到公司的oss一面。
  陆敏之的顶头上司也从一个中年胖男人变成了法国青年小帅哥。
  公司里亚洲人很少,比陆敏之长得帅的就更少了,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有一种十分吸引人的神秘美感,所以小帅哥就这么被陆敏之吸引了。
  法国人都比较浪漫,小帅哥也不例外,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小帅哥每天给陆敏之送玫瑰花,送巧克力,当着公司部门所有人的面毫无顾忌的向陆敏之求爱。
  在别人眼中这些都挺浪漫的,但是陆敏之完全没有这种文艺细胞,他对玫瑰花无感,对巧克力无爱,当着许多人的面求爱的的行为在他眼中也相当傻逼。
  那小伙子长得倒是挺好的,陆敏之就是受不了他总爱玩儿浪漫的性格,看起来虚浮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外国佬真的不是他的菜。
  陆敏之拒绝多次,小伙子依旧我行我素,完全把陆敏之的拒绝当成了害羞,因为他听说中国人都比较保守,喜欢欲拒还迎!
  陆敏之不胜其扰,最后只好辞职不干了。
  后来肖遥也出去工作了,陆敏之不放心把才不到两岁的陆琰交给外国保姆,索性也不出去工作了,就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奶爸。
  陆敏之在看孩子的间隙也会做一些兼职软件开发的工作,也能卖些钱,不过这点钱他并不看在眼里,也就是个人兴趣。
  肖遥最近爱上了红酒牛肉,陆敏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她做一次,家里的红酒没有了,陆敏之这才出来买。
  陆敏之刚来普罗旺斯的时候着实被这里大大小小的酒馆坑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价格物美价廉的小酒馆。
  陆敏之熟稔的和中年店老板打了招呼,闲扯了几句,买了红酒,顺便从他们家买了一些葡萄酒和松露巧克力,陆琰小朋友爱吃松露巧克力,不过陆敏之不敢给她多吃,怕吃坏牙齿。
  夏季的普罗旺斯十分炎热,现在离夏天好有些日子,天已经开始热起来了,傍晚的时候总算清凉许多。
  普罗旺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缺少游客,陆敏之总是在这里看到许多外国人,虽然对他来说,除了黄种人,白人和黑人大部分都长得都差不多,但是他还是能听出他们的语言的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也能看到一些说着中国话的老乡,陆敏之每次听到乡音都感觉十分亲切,在这里除了肖遥,没人会跟他说中文,就连陆琰,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和他说话时总是中文中夹杂着英语或法语,甚至有时候还会混杂着当地的俚语。
  陆敏之坐在外面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呆,等着老板给他装好酒拿出来。
  陆敏之总是爱发呆,他以前没有这个习惯,自送换肾之后他就添了这么个毛病。
  以前听说器官移植的病人痊愈后有些人会染上器官提供者的一些习惯,据说一个美国心脏移植成功的女人痊愈后,突然间就爱喝啤酒了,她以前完全对啤酒没感,而将心脏捐献给她的那个人是个啤酒迷。
  陆敏之想,说不定他身体里这颗肾的原主人就是个爱发呆的家伙。
  陆敏之眼神没有焦距的看着一个穿着白体恤、牛仔裤、带着鸭舌帽、背着照相机的东方女孩越来越近。
  那女孩子十分大方的坐在了陆敏之对面,眼神中闪着兴奋地光芒:“请问你是陆敏之吧?”
  “嗯?”陆敏之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问,“什么?”
  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陆敏之看到她突然想起和逍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肖遥当时也是这种惊喜的表情。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年了呢!
  “你一定是陆敏之,Rising成员之一的陆敏之。我刚刚还以为认错人了,幸好我多看了几眼,要不然就错过了!”女孩趴在就关窗户上用英语喊道,“老板,能借我一支笔吗?”
  酒馆老板迷茫的看着她,耸耸肩摇头表示自己听不懂。
  陆敏之好心的帮他们翻译,老板十分友好的将他记账用的签字笔从窗口递出来。
  小姑娘千恩万谢的向老板道谢,然后期待的看着陆敏之:“男神,能给我签个名吗?当年我和我姐姐都非常喜欢你!”
  陆敏之一愣,被认出来已经很意外了,没想到还有人向他要签名。
  陆敏之失笑:“我已经不是明星了,再说,我是个同性恋,你难道不应该唾弃我吗?”
  小姑娘露出一口亮晶晶的小白牙,笑的特别甜:“我不歧视同性恋,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国内已经有明星公开出柜了!”
  陆敏之听了心中实在不是滋味,这才几年,国民思想已经开放到了这种程度,要是早几年,他何至于灰溜溜的逃出国?
  陆敏之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虚空划了一下,笑道:“你想签在哪里?”
  女孩被他这个慵懒帅气的笑容迷翻了,差点激动的尖叫出来,扯下系在腰间的米白色外套,铺展开:“签这里签这里!”
  陆敏之在她外套上龙飞凤舞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笑着说:“好几年没写过了,有点手生,凑活看吧!”
  女孩爱不释手的抱起外套:“没有没有,还是一如既往的气势恢宏,反正我也看不懂写的啥?”
  陆敏之也笑了,确实,明星的签字都是设计过的,虽然看上去好看,但是能一眼认出来写的啥的还真是不多。
  女孩眼中闪着兴奋和小心翼翼,晃了晃手中的照相机:“男神,跟我合影一张吧!”
  陆敏之一如既往的好说话:“行啊,跟美女合影,我的荣幸。”
  和可爱的小姑娘分开后,陆敏之开车回家。
  一推开门,一团粉红的小肉丸子像个小炮弹似的冲过来,陆敏之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接住她。
  小肉丸子仰起脑袋可怜巴巴的看着陆敏之:“爸爸,吉米的尾巴又掉了!”
  陆敏之抱起她,用法语对她身后的保姆说:“雅克林太太,请将这些东西拿去厨房。”
  陆敏之板着脸对小女孩说:“琰琰,你又不听话,不是说不能拽着吉米的尾巴到处跑吗?”
  吉米是一只布偶老鼠,尾巴长长的,陆琰最爱拽它的尾巴,可怜的小老鼠尾巴已经掉过好几次了。
  小女孩似乎一点都不怕陆敏之,伸出胖胖的肉爪子没大没小的扯着陆敏之的脸:“之之爸爸,扮黑脸是女强人的事情,你的本分就是好好照顾我,然后哄我开心!”
  陆敏之:MD
  这个家里,肖遥上班,陆敏之在家看孩子,有一次陆敏之戏称肖遥赚钱养家的女强人,自己倒像是个吃软饭的,结果被这小丫头听到记住了。
  肖遥对陆琰管束很严,小丫头最怕她妈妈生气,因为会受罚,有时候还会挨揍!倒是陆敏之总是宠着她,就算做错事也会先跟她讲道理,不会动手,她一点都不怕他。
  身后的门再次被打开,肖遥进门看着站在门口的父女俩:“怎么不进去?”
  “爸爸出门刚回来。”小胖妞扭啊扭,从陆敏之身上滑下来,跑到逍遥身边:“妈妈,我帮你拿包。”
  肖遥摸了摸她的发顶,低头亲了她一下:“乖!”
  小丫头一脸认真地看着两人:“爸爸妈妈,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陆琰从小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两只扣在塑料外壳中的两只戒指,黏在一张小小的卡片上。
  塑料外壳黏的很结实,小家伙抠了半天没抠出来,似模似样的叹口气:“爸爸,你帮我。”
  陆敏之打开,一大一小两只不锈钢的圆环戒指,做工很粗糙,卡片上用十分魔幻的法语单词写着“魔幻婚戒”,一看就是哄小孩子玩儿的。
  小家伙拿过戒指先给陆敏之带上一只大的,再给肖遥带上另一只,认真的说:“这个是我最喜欢的卡卡脆里面的奖品,雅克林太太说,婚戒就是要一只戴在妈妈手上,另一只戴在爸爸手上,然后爸爸妈妈就能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啦!”然后拍拍自己的小胸脯,“当然还有他们的小公主!”
  陆敏之和肖遥对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还真没办法和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解释,他的爸爸妈妈其实不是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_(:з」∠)_喵的,码字龟速,……
  小胖妞在向大家招手:球留言,求收藏!      






☆、第七十章


  傅博懒散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办公桌前看都不看他一眼认真办公的好友,撇撇嘴不满的说:“好歹我百忙之中来看望你,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
  姚烈头也不抬:“要喝什么叫助理给你弄,要是没事找事,出门右转,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带上。”
  傅博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拿出手机点了几下,找出一张图片,伸到姚烈眼前晃了一晃,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哦~那这个我就……”
  只见姚烈慕的瞠大眼睛,猛地站起身,把身后的座椅差点带翻,一把夺过手机,手激动的有些轻颤。
  “这照片哪里来的?”
  那是两个人的合影,男人高挑英俊,带着温和有礼的笑容,女孩灵动可爱,笑容甜美可人,夕阳洒下余晖,给整幅画面蒙上了一层朦胧温暖的薄纱。
  傅博这时候还在拿乔,仰头看着天花板,吹着口哨就是不搭理他,姚烈眼睛都急红了,拽着他的前襟,将他拉近,狠狠的瞪着傅博,恨不得立刻扒开他的脑袋亲自找出照片的来历,吼道:“快说,这照片是哪里来的?”
  傅博像是被掐了脖子的鸡,被勒得直翻白眼:“妈的,你……你先放手!”
  姚烈慢慢松开手,呼吸有些紊乱,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说吧。”
  傅博得了机会立刻退后两步,离姚烈两步远,弯腰咳嗽起来,心里有些后悔,妈的,这个死小子真是魔怔了,一听到跟陆敏之有关的消息整个人都疯魔了,哪还有平时的死气沉沉?
  真不知道一个男人有什么好的,姚烈竟然被他迷得三癫五倒的,都这么多年了还念念不忘。
  傅博有些可怜起明一一来了,多漂亮善解人意的一姑娘啊,姚烈一恢复记忆就和她离婚了,而且还是为了个男人,想来她心里定然不好受的。
  不过,那也就一点怜悯罢了,再多就就没有了,毕竟他的朋友是姚烈,无论他觉得姚烈怎么不靠谱,也比那个女人要亲近的多。
  姚烈不停地催促道:“你快说啊!”
  傅博在姚烈的瞪视下,慢条斯理的整了整衣服,然后走过去:“电脑给我。”
  姚烈让出地方,傅博坐过去,先登录了自己的微博,姚烈皱眉道:“你等微博干嘛?先干正事行不行。”
  傅博白了他一眼:“你有点耐性好不好?”
  傅博登录微博,用鼠标点了几下,终于找到了一条微博:“啧啧,这年头同性恋都这么受欢迎。”
  【你们猜我在普罗旺斯遇到了谁?我的男神——陆敏之,你们还记得他吗?天呐,他还是那么帅气迷人,而且人也和以前一样温和平易近人,不但答应给我签了名,还跟我合照,幸福死了,幸福死了#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我一定要嫁给他#。】
  下面附上的照片俨然就是傅博给姚烈看到的那张。
  女孩的堂姐是个着名插画家,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顺手转发了,堂姐的粉丝十几万,接着转发,这个插画家恰好有那么几个同样很出名的画手朋友,同样转发,然后再被粉丝转发,不知不觉就这么扩散出去了!
  这条微博评论过万,转发量已经达到了几十万,被人遗忘多年的陆敏之再次被人们提起。
  陆敏之在娱乐圈里混了五年都没上过微博热议,没想到时隔四年,他都不混娱乐圈了反而上去了!
  不过姚烈在意的显然不是这个,他脸上扯开一个僵硬的笑容:“原来他在普罗旺斯。”
  姚烈从来没想过失去记忆这么狗血的事情会发生在他身上,失忆?或者说催眠!
  是的,催眠!
  秃鹰佣兵团里有一名十分厉害的女催眠师,姚烈曾经不止一次和她并肩作战过,他们的任务也因为这名催眠师的存在,难度降低了很多。
  他亲眼看到过某个小国的重要领导人在高低警惕的情况下依然被轻而易举的催眠,问什么说什么。
  可是,他没想到有一天,那个人的催眠术会用在自己的同伴,用在他身上。
  催眠术对于越是心志坚定的人起到的效果越小,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姚烈最虚弱的时候动手。
  姚烈去南美帮助师父训练新团员,危险性并不高,但是没想到师父会再次邀请他执行新任务。
  他曾经犹豫过,任务中受伤是家常便饭,他不想因为这个让爷爷和陆敏之担心。
  可是师父亲自邀请,让他狠不下心拒绝。
  姚烈从小被扔到佣兵团里训练,师父虽然严厉但是却教会了他很多东西,每次他受伤都是师父亲自给他上药,给他无声的安慰,对一个从小缺乏父爱的孩子来说,那个人就像是父亲一样。
  还有一点大概就是身体里的冒险因子作祟了,姚烈从十八岁成年之后离开了佣兵团,回家后,每天都生活的安逸舒适的环境里,这种突如其来的冒险机会很容易就挑起了他的兴趣。
  他们这次的任务是辅助一个南美的小国的部队完成对一个大毒枭的围剿,这种任务在佣兵团里危险评定等级中只能算是中等,算不上多危险,姚烈没犹豫多久就同意了。
  任务完成得很顺利,却没想到在回程的路上,整个队伍遭到了仇家的截杀。
  雇佣兵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行当,只要出的起钱,什么任务都接,其中自然不乏杀人买命的勾当,佣兵团也因为这样结下了不少仇。
  任务完成后,大家的装备都消耗的差不多,在面对这中同等级的佣兵团的的截杀中,应付得极为吃力,只能狼狈逃窜。
  混乱的枪战中,姚烈身上擦伤无数,最严重的一处便是头上的撞伤,回到大本营时,他的整张脸都已经被血染红了,意识也越来越薄弱。
  再醒来时,姚烈就忘记了许多事情,并且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明一一是师父的女儿,算是姚烈的小师妹,不过,她并不是一个雇佣兵。
  师父的妻子在一次仇杀中受到牵连死亡,师父不忍心女儿也同样下场,从小便把她送到了纽约,由她的姨妈抚养,远离危险。
  师父每年都会去看望她,大部分时间会带着姚烈,姚烈平时训练很枯燥,难得有这么好的放风的机会,自然不会错过。
  明一一乖巧听话,性格温善,再加上是师父的女儿,姚烈一直把她当成小妹妹宠着。
  姚烈醒来后,脑海中就增加了和明一一相恋的记忆,那些记忆就像是生硬的图片,像在他脑海中放映着的幻灯片,更像是看到了别人的事情,他完全不能感同身受,他的感觉还停留在十年前,自己把它当成小妹妹的时候。
  但是那确确实实是存在他记忆当中的,他反驳不了。
  爷爷年纪大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他想看到姚烈成绩立业,娶妻生子,既然和明一一有情,那么结婚便水到渠成。
  姚烈没有反对,对他来说,和哪个女人结婚对他没有差别,再说,他对明一一的感官还是不错的。
  可是柯凉的一句话在他心里埋下了怀疑的种子。
  姚烈结婚,他的那些朋友自然是邀请的,柯凉也来了。
  其实,大部分人听到姚烈要结婚的事情都非常吃惊,只不过,在人家的婚礼上,问些不该问的总怕范了别人的忌讳。
  连柯凉也只是说了句:“没想到你这么突然就结婚,以前都没听你提起过,你不是一直把明一一当妹妹吗?”
  在姚烈的记忆力,自己和明一一相恋至少两年,这么长时间,为什么大家都好像没听说过一样?
  但是紧随而来的婚礼没有给他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时间,他也不能因为这么点疑问就弃婚礼不顾的,毕竟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不能给姚家丢脸。
  当他为明一一戴上戒指时,心里莫名的觉得有些空空的。
  当司仪高声唱道“请新郎亲吻新娘”时,姚烈看着明一一涂成大红色的饱满嘴唇,没来由的有些腻烦,所以,他只是在她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当婚礼结束时,姚烈再问柯凉,柯凉也没有多说甚么,只说觉得这么早结婚有些意外,再问其他人也是同样的说辞。
  只有珂珂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控诉和不满,但是也没有说什么。
  但是姚烈却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不过,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往陆敏之身上想,因为在他心里,爱上一个人已经很不可思议了,更何况那还是一个男人!
  他从来没把陆敏之的说辞当真,连爷爷也只是说,不必要的麻烦,该断就断,他就以为,陆敏之就是那些不必要的麻烦。
  直到四个月后,和陆敏之最后一次见面,那天,那双痛苦绝望又决然的眼睛,像是一把钥匙,开启了他那些被封印的记忆。
  自那天以后,姚烈脑海中总是不经意的闪过那双眼睛,晚上做梦的时候会出现一些零碎的画面,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梦境,等到他全部想起来,已经又过去了好几天。
  当他再去找陆敏之的时候,早已人去楼空。
  当他知道是明一一算计了他的时候,他差点把那个女人掐死,但是他却没想到会牵扯出更加残忍的真相。
  他的爷爷亲口承认,这一切都是他的算计,他的安排,他不过是利用了明一一对姚烈爱而不得的心。
  姚烈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个从小把他养大的老人,他最尊敬亲近的爷爷才是迫害他心爱之人的最苦祸首。
  姚烈的心中充满了痛苦和悔恨,痛恨自己的自以为是,痛恨自己的得意忘形。他早就该想到向他爷爷那样一个强势的人,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孙子这么轻易的就跟个男人在一起?
  当他把那一年里陆敏之的所有状况都搞清楚的时候,恨不得自己一头撞死。
  在陆敏之被病魔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不但没有陪在他身边共度难关,反而对他冷言冷语,说了许多无情的话,还和别的女人结婚。
  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往陆敏之心口插刀子,每次想到陆敏之那种痛苦的眼神和面对死亡时无助的绝望,姚烈都心如刀绞,恨不得一刀一刀剐了自己给他出气。
  他发了疯的满世界找陆敏之,每天被懊悔和痛苦淹没,夜不能寐被噩梦折磨,每天沉浸在和陆敏之过去的幸福时光里,每一天都心如刀割。
  恐惧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他的神经,分别的时间越长他的恐惧越深,他害怕陆敏之对他的感情就这样磨灭在时间里,更害怕他已经爱上了别人,再也不需要自己。
  他更怕,再相见,面对陆敏之时,爱意不再,只剩怨恨!
  作者有话要说:_(:з」∠)_流水账的一章……
  感觉玄幻了,脑洞大开,没点真事儿。。。。。。






☆、第七十一章

  下午,陆敏之照例去幼儿园接陆琰放学。(。。)
  陆琰看到陆敏之的时候黑葡萄似的眼睛顿时一亮,然后跟小伙伴们说了再见,颠颠儿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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