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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幸福(挥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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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我很想去啊,不过今天公司的事情很多,而且下午还有欧洲的客户要来,是对方的CEO,出于礼貌应该是我陪同他的。不过我会努力争取一下,尽量把工作交待下去。”乔少竟然没空,很是细心在电话里给宝贝解释原由。
  “啊?你公司有事情啊,那不要勉强了,也怪我,没有提前通知你,我也是早上才知道今天他们要搞活动的。”
  “对不起,宝贝,现在真的没法给你确切的答复,我怕晚上会失约噢。”他的声音里充满的浓浓的道歉意味,其实唐璇倒不是十分介意。
  到了下班时间,乔少爷终于请秘书给唐璇打了电话,说十分抱歉,少总还在开会,无法陪唐小姐参加聚会了。
  夜夜笙歌做为娱乐场所,真的很特别。
  唐璇看着眼前如水面一般闪着银光的圆形舞台,想着刚才让人看了心忍不住的剧烈跳动的节目,杂技——飞天。她是第一次看的,不知其它人有没有看过,不过看大家的反映应该是都没有看过,因为周围不断的惊叹和抽气声让她明白,大家都被精彩但更恐怖和刺激的表演给震憾到了。
  没有任何安全保护,那一对男女,凭着一根粉色的丝带,就那样在空做翻转,彼此手心交握,手脚相连,不断的做出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姿势在空中优雅的飞舞着,就像敦煌壁画里的——飞天。
  “好美。”
  “这就是中国人的爱情。”那么活泼开朗的高萱雨竟然泪如雨下,“生死相随,不离不弃。”
  唐璇没听懂,但她仍在细细品味着刚才那两个人不曾分开,亦无法分离的表演,是的,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如果放手的话,那么至少有一个人,必定受伤。
  她跟霁涵呢?不会的,他们还没有死生相许过,也没有爱到这种至死不渝的程度。她甚至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
  台上是一位中国很有名的歌手,他唱的歌唐璇根本听不懂,但听起来声音好听,演绎的也颇具深情,从头到尾她只听懂了几句“没有你世界寸步难行”“ 没有你的世界 爱都无法给予”,看来是一首忧伤的情歌。
  接下的表演更加的热闹疯狂,爱被喊得震耳欲聋。唐璇无奈的喝着可乐,突然,一杯加了冰块的可乐推到了她的面前。
  抬头一看,送可乐的是一身休闲打扮,帅气逼人的佟冰。
  “你那杯冰都化了,不好喝,喝这杯吧。”
  “谢谢。”
  “大家都喝鸡尾酒,你不试试?”
  “酒精对眼睛不好,我很少喝。”其实她酒量很好,也许是遗传自父亲吧,说是千杯不醉也不算夸张。
  “你总是这么清楚知道自已要什么就好了。”
  佟冰的话明显意有所指,唐璇抬头看他,在五光十色的灯光照射下,他的眼神忽明忽暗,看的不十分清楚。
  “我一直知道自已要的是什么。
  “你会嫁给他吗?”
  “不会。”唐璇顿了顿,才又说道,“至少三十岁前不会。”
  这下轮到佟冰惊讶了,“为什么?”
  “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你不会想听的。”
  “我想听。”
  “我不想说。”
  沉默了一会儿,看到舞台上那个身材火辣的女人用啤酒淋了身体与长发,已经开始疯狂的甩头了。
  “唐璇,给我一个机会吧,我只要一个机会。”
  “佟冰,你没有机会,别再浪费时间了。”
  唐璇起身离开,去找高萱雨。
  已经十点了,唐璇有些想离开这喧嚣又空虚的地方。
  “别走,重头戏就快开始了。”高萱雨笑眯眯的拉住了唐璇。
  这时场内奇奇怪怪的灯光都暗了下来,只有像水面一样的圆形舞台在变幻着灯光,蓝色,像海水一样的蓝色。整个夜夜笙歌的气场与氛围一下子全改变了,由电子与摩登变得高雅而神秘。舞台中间的部分缓缓的降了下去,四周所有的灯光也都渐渐变成了蓝色,天空,海洋,这画面,好熟悉啊……
  只一会儿的时间,美妙的钢琴声响起,那降下去的舞台也慢慢的升了起来,对看到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还有一个瘦削笔直的身影坐在那里,熟练的弹奏着钢琴。
  那圆形是旋转的,唐璇一时间没有看到弹琴人的脸,但她只看了一眼他的轮椅便已经知道,那是谁了。正是她亲爱的霁涵。
  刚刚修剪过的头发被打理得时尚而讲究,显得他清俊的就像一个大男孩儿。微垂着眼眸在他高挺的鼻梁上打下了一对像蝴蝶一样的剪影,他穿着淡灰色带着珍珠光泽的衬衫与西装裤,深灰色细条的羊绒背心,细长白净的手指在钢琴上优雅的舞动着,人们甚至可以看到,他衬衣的袖扣就是一对灰色的珍珠,高贵得让人只能仰视他所带来的眩烂夺目。
  “天啊,乔少简直太浪漫了,这是什么曲子呀,真好听。”
  “是玉蝴蝶。”唐璇曾经拍着他家中的钢琴说想听玉蝴蝶,霁涵还不好意思的对她说,他学钢琴是这几年的事儿,只为锻炼手指功能,还不会弹玉蝴蝶呢。今晚,他是要给她一个惊喜吗?如果是,那么他做到了,她确实觉得惊喜了,因为她没有想过他会出现在这里,更以这样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
  一曲终了,霁涵拿过钢琴上的麦克风,用他低柔清悦的嗓声开始说话。
  “一百天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已也会有今天这样,幸福而甜蜜的感受。是我的宝贝,像天使一样来到我身边,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教会了我爱,让我的心每天为了爱她而跳动,更拥有了可以爱她的能力。
  今天是我与璇相识、相知、相爱一百天的日子,感谢各位来到这里,为我们作/爱的见证。”
  霁涵说到这里,已慢慢移动轮椅,把自已从那个圆形升降台的范围移了下来。很快钢琴降下去,平整的台面再次升了上来。同时满场的人们都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花香味道,一万朵淡粉玫瑰每一朵都被镂空的金箔包裹着,被工人们快速的送到舞台中央,拼成了一个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出去,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的心的形状。
  淡粉配金箔,纯情粉玫瑰的花语就是求爱,再搭配象征不朽的黄金,温柔,执着,唯美,高雅,用这样的方式来追求被黄金包裹着的永恒的爱情,谁不想拥有?动人的创意,完美的喻意,惊人的行动力,古人千金搏美人一笑;今朝乔少万朵金玫瑰向美人求爱,让人一生都不会忘让,这样一个奇妙的夜晚,终会印刻在现场每一个人的心底。
  霁涵就坐在心形的右侧,手里捧着一朵金箔包裹的粉玫瑰,继续他的深情表白。
  “璇,我的身体注定了有很多事情我不能为你做到,不能拉着你的手漫步,不能陪你攀登一座座山峰,不能随心所欲的陪你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不能在我娶你那天抱着你入洞房,甚至不能就在此时此地向你单膝下跪求婚……”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而唐璇已经站了起来,聚光灯打在了她的身上,她表情认真的看着霁涵的眼睛,那双深海般寂静深沉的眸子里,似乎有一种很柔软缠绵的东西,在吸引着她陷进去,陷进去,慢慢无法自拔。
  原来今天是他们相识一百天的日子,她根本没有在意过,而他,着实给了她一个惊喜和注定难以忘怀的记忆。
  “我可以给你的只是一颗心,一颗会一辈子爱你、疼你、宠你的完整的心。”
  “宝贝,现在在场的都是你的好朋友,好同事,我愿意当着全世界人的面向你保证,因为我的身体无法改变,所以如果哪天你倦了、累了,就和我说,我一定会放你走,绝对不会怪你。”他的声音像像温泉水一样,一滴滴流进所有人的心里。
  全场沸腾了,女人的抽气声,惊叹声,甚至还有哭泣声,男人的赞赏之声,口哨声也此起彼伏。


☆、31第 31 章

  修长纤细的身影一步步走向舞台;走向那在淡金色笼罩着的玫瑰花的心海之中,走向她自已都还不知道的,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身边……她慢慢的来到了他的面前,俯身跪在了他的轮椅边上,两个人就这样深情对视着。
  海洋一般的舞台;蔚蓝色的天空;纯白的光束打在他们身上;显得圣洁又美丽。
  “乔少今天动这么大的手笔;把这些人都请来;原来是参加他的订婚仪式。”司赫阳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上一对出色的璧人;站在夜夜笙歌的一个角落里,对着身边高大的李千易语调不明的说着话。
  “他疯了。”李千易就是夜夜笙歌的老板,他并不赞同乔少这样宠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
  “人活一世;总要为爱疯狂一次。”司赫阳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聚光灯的中心,连语气里都是掩饰不住的羡慕的味道了。
  “噢。”李千易看着司赫阳有些激动的样子,若有所思的说道,“如果有人也为你这样疯狂一次,你会不会答应呢?”
  “当然。”司赫阳把目光转向他的方向,认真的回答着,李千易嘴角的弧度也不断在扩大。
  “这是求婚仪式吗?
  “天,乔少要向她求婚了。”
  “好浪漫噢,可惜,他要是能走就好了……”
  “唐医生会不会答应?”
  “换你,你会不会答应?”
  “当然答应了……这么帅,这么有钱……”
  人群里,说什么的都有。
  “原来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天,我都不知道呢。”唐璇俯在他耳边,轻咬他的耳垂。
  她只有在心情好的时候才这样子对他,“所以,有没有惊喜?”霁涵被她咬得心花怒放,有些飘飘然了。
  “有。”她已把耳垂含在嘴里。
  “璇,你……”
  轮椅没有扶手,唐璇撑着轮椅的坐垫起身,帮他把手刹拉下,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中,快速却很自然的吻住了乔少爷。其实,她是想要他把后面的话停住,她知道那是什么,那是她回答不了的深情。她现在无法给他令所有人满意的回答,所以,还是不要说出口的好。
  轻轻甜甜的吻,她一下一下啄着他微凉的唇,看着他似无限夜空般沉静美丽的眼睛慢慢的眯了起来,渐渐的没有焦距,渐渐的他眼里只有她……她粉红的小舌慢慢的舔着他的唇,像一条小鱼一样滑进了他的嘴里,与他的小鱼纠缠在一起,辗转反复,无限缠绵。人似乎可以通过这种唇齿相接的爱抚,令彼此身体相接,精神相通,灵魂相守……
  霁涵被她吻得目眩神迷,几乎忘记了自已身处何地,他本能的伸出手,一搂她的俏臀,将佳人抱在怀里。两人就在这闭上眼睛,动情的吻着,吻得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忘记了自我……
  英俊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幸福的徜徉在粉玫瑰花海中,只是王子抱着公主的时候,必需是坐在轮椅上的,尽管那轮椅出奇的精致和高级,但那就是一台轮椅,舞台下的人们看着他们温馨相拥的画面的同时,心里也不免会有点唏嘘感慨。
  不知吻了多久,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五分钟。唐璇慢慢从霁涵肩窝里抬起头,贴在他耳边柔声说道:“你好傻。”
  只是这一句话,霁涵明白了她所有的心思,她这样主动深情的吻上自已,不是因为被这样浪漫惊喜的求婚仪式感动到,而且她在为自已的面子考虑,不让他当面说出求婚的话,因为她的回答只能是拒绝。
  他瘦削修长的手指停留在背心口袋外,再也没有力气去拿里面那只精致的小盒了。
  是他太心急了?
  亦或是他太自不量力了,得到爱情,便想着要天长地久,可是,所有的爱情都能天长地久吗?
  那“曾经拥有”这词是谁发明的?
  那晚唐璇和霁涵再没有多说什么,他们笑脸如花的跟大家喝酒,看表演,唱歌……
  大家都说他们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两个人回到华胥国际公寓,打开灯唐璇发现家里大厅的沙发背景墙,电视墙,还有主卧的床头,甚至书房那低矮的书架上方的空间,原来都是霁涵的摄影作品的地方,一夕之间全换成了她的巨副海报。当然,也全都是霁涵给她拍的。有两人在海边看日出日落的,有在海洋馆与海豚接吻的,还有后来霁涵又陪她去骑马拍的,还有……任谁也看得出,这里的女主人是她。
  他们开始疯狂的做/爱,霁涵不顾自已的身体受不受得了,只是一便又一便的要着唐璇,现在的他,只要面对她,很容易便会情动加冲/动,爱人曼妙的身体,早已深植他的骨血。
  只是他没有再问她一个字,两人再也没有说过关于嫁与不嫁,愿意或是不愿意的话题。
  透过厚重窗帘的缝隙,唐璇看到天光开始微亮,她像小猫一样窝在霁涵的怀里,无法入眠。
  两个小时前他的腿才剧烈的痉挛过,她为他按摩热敷了好久,才勉强止住几乎蔓延全身的痉挛。
  唐璇拢着身上的睡袍慢慢从超大的蚕丝被里起身,她把双手又都伸到被子里,把霁涵原本左侧卧,一直抱着她睡的姿势慢慢做着调整。
  直到放平他的右腿,第一次她在不打扰他睡眠的情况下,帮他翻了身。以前每次半夜她帮他翻身,无论手法多么轻巧,他总会醒过来,惹得她总是叹息说自已不够专业;他便会抱着她安慰道,“不是你不专业,是我本就睡的浅,之前爱叔帮我翻身,我也一样会醒。”从那之后她才明白,为什么每次看到他,总觉得他眼圈青青的,一副休息不好的样子,果然是睡眠质量太差。
  而今天,是因为他太累太倦了吧,所以才不肯醒来。
  相处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海洋气候的D市因为地处东北,也终于进入了冬季。
  过去每到冬季,霁涵几乎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因为他背部的伤会因为一场又一场的大雪而疼痛异常,残疾萎缩的下半身虽然没有知觉,却因为一日严重过一日的痉挛而越加的沉重,所以冬天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漫长日子。
  这些唐璇做为医生无疑是全部了解的,所以她也在两人相处时尽自已的能力去理解他,关爱他,照顾他。不肯再让他出门亲自接送自已,每天督促他早睡晚起,养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然而霁涵的身体即使这样不方便,唐璇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他浓浓的爱意,每天早晨他都抱着她好久好久,直到再晚一分钟她就会迟到的时候,才恋恋不舍的放开手。然后又慢慢撑起身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跑进浴室飞快的洗漱,再跑进衣帽间穿衣拿鞋,穿戴整齐之后才认认真真的跪在窗前,双手合十向主祷告,临走时还不忘给他一个Goodbye kiss,早餐通常都是爱婶打包好,唐璇在爱叔送她上班的时候坐在车里解决的。
  甜蜜的爱情时光总是过得飞快,很快进入十二月,这天早上唐璇刚去上班,霁涵一个人坐在餐厅吃早餐,就听有人按门铃。
  很快,爱婶抱了一个好大的航空快递箱子来到大厅与餐厅的交界处。
  “霁涵,是璇小姐的快递。”
  霁涵听了有一点点意外,因为唐璇是一个从不在网上买东西的人,她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只用来做两个件事,一是陪他,二是看书。她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内衣,都是霁涵亲自选的,所以,这快递会是什么?
  “是哪里寄来的?寄件人是谁?”他不动声色,好像随便的问了一声爱婶。
  “噢,我看看。”爱婶细看了看,然后一字一字的读给他听,“英文我不认识,中文写的是丹麦寄来的,寄件人是唐欣澜。”
  听到唐欣澜的名字,霁涵举着牛奶杯的手顿住了。这名字——是唐璇的母亲。
  他只听唐璇说过她妈妈是眼科医生,她爸爸是做生意的,而且他们都移民到国外生活了。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霁涵从没有看到唐璇接到过家人的电话,而她也从没有主动提起过父母。6岁就已经一个人在美国生活了,这个家亲情淡漠看来是必然的。
  几次提到家人的言谈中,感觉得到唐璇跟父母的关系并不亲近,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由于是会让她不开心的事情,所以霁涵再没有多问,总觉得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了解。今天,她妈妈竟然寄东西来给她,霁涵心里真的很好奇。
  “宝贝,你妈妈给你从丹麦寄了快件过来,很大一箱东西呢。”
  “是吗?我们这里要开晨会了,亲爱的,你打开看看吧,如果是好吃的,你就先替我尝尝。”唐璇的身边能听到好几个人说话的音声,看来是要开每天早上的会议了。“如果是炸弹,你就快丢出去,记得噢,Bye bye。”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结束了,谢谢朋友们
  明天仍是如过去一样,每天早八点见


☆、32第 32 章

  “炸弹?”乔少摇摇头;亏她想得出,以为是恐怖分子袭击白宫呢。
  爱婶帮他把这个有一半长几那么大的纸箱子放到了茶上,拿来剪刀递给他便去了厨房。
  打开纸箱,乔霁涵看到了一张雪白的信笺,两个上面用英文写着“世家皮草”的小皮箱;还有一个大大的安娜?苏的礼盒。拿开礼盒;下面是一台IBM T系列的笔记本电脑的包装箱;还有一个欧米茄手表的盒子。
  两条漂亮的眉毛不知不觉中慢慢收紧;霁涵的手指轻轻翻开了那张信笺;(根本连信封都没有;就是一个留言条的性质)那上面唐欣澜龙飞凤舞的英文跃入了他的眼睛。
  “宝贝,D市是东北城市,很冷的噢;我跟你爹地特别去丹麦为你选了两件皮草。别跟我提你的动物保护主义了,在东北、俄罗斯、北欧这些地方,女人冬天都是要穿皮草的,因为真的很冷啊。
  安娜?苏你不是一直喜欢吗?看到新款上市我想你那里应该买不到的,就为你选了几样,喜欢的话告诉妈咪,我会再帮你买。
  对了,宝贝,电脑和手表是圣诞礼物噢,过节的时候我和你爸爸也不知道会在哪里,就先送你礼物了。
  爱你的妈咪”
  一个想念也没有,一个问候也没有,这就是一个母亲写给女儿的信?
  不,这不是信,确实只是一张信笺。可它突然之间,把霁涵与唐璇的距离变得好远。
  唐璇读书非常用功,而且常常会对他说起在美国勤工俭学的经历,衣服大多是看不出品牌的衬衫和牛仔裤,而且一点也不娇气,所以霁涵一直以为她的家境应该算是中等,应该比一般公务员家庭好些,必竟她的父母已经定居国外,还在做着生意。
  此时乔少最郁闷的便是,从没问过唐璇她的父亲做的是什么生意?使得她的妈妈一出手就给女儿买一长一短两件加起来差不多有五十万人民币的顶级皮草,至几千块的化妆品,两万多的电脑,还有七八万人民币的手表也只是圣诞礼物而已。
  看着那只价值差不多六十万左右的快递箱子,霁涵迷茫了。
  晚上唐璇没有加班,霁涵便把她搂在自已怀里,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长发,细心问着她最近的工作情况。
  “宝贝,你妈妈送你的衣服,试试吧。”一回家他就说了她的礼物,可直到吃完了饭两人坐在沙发里闲聊,唐璇也没有看那箱子一眼。
  “你不是都帮我看过了嘛,不用试,一定合身,妈咪跟我身材差不多。”
  “试试嘛,让我看看变成千金小姐的宝贝是什么样子。”其实他是想再帮唐璇选几件皮草。
  唐璇随手拢着长发,走到那箱子边,拿出两件衣服后,又把电脑也抱了出来,对着霁涵说,“电脑你给我的那台就很好,这个我用不上,你用吧。”一边说着,一边又把手表也拿出来戴,自言自语道:“二百米防水,还不错,知道我喜欢运动型的。”
  然后才把那件短的白色皮草披到了身上,蹦蹦跳跳的来到了霁涵面前,撒娇似的说道,“看到了吧,我还是我,变不成千金小姐的,明天我就穿着它去上班。”
  那是一件通体雪白,貂质极轻软,全部是横排工艺制作的休闲风格的短款皮草。又大又厚的帽子,宽大的灯笼袖子刚到盖到唐璇的手背,使她的纤纤玉指刚好都能露出来,长度却只到腰际,小巧浑圆的臀部整个留在大衣外面,让人没办法不浮想联翩。
  手臂轻轻一动,在灯光的照射下皮草散发着自然柔和的光泽,而手表上面的钻石却发出了夺目的光彩。
  这件皮草穿在唐璇身上,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太过贵气和夸张,相反它简洁优雅的设计很有减龄的效果,让唐璇看起来既青春又活泼,从骨子里散发出低调而浓郁的贵族气质。“宝贝,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妈妈的品位这么好。”
  “是比我好一些,我对这些向来不怎么在意。”唐璇点点头,表示肯定。
  “宝贝,伯父伯母这么宠你,你却离他们这么远,长此以往不是办法呀。”
  “16年了,早就习惯了。”长此以往?唐璇想了半天,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脱掉大衣坐在他身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你想问我什么?说说吧。”别闷在心里,憋坏了可不好。
  “宝贝,在美国做麻醉医生,年薪大概十几万美元吧?而在中国,你现在的工资才一千五人民币?”霁涵知道唐璇的聪明,果然一点就透。“因为他们让你做医生,你才来的D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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