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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史纲-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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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命令:已婚者不能担任教士;已担任教职的,禁止与其妻子性交。
独身主张的出现,已经暗含了女人是祸的逻辑结论。早期教父在狂热的禁欲修行中,还只是对自身难以遏制的性欲感到苦恼,例如奥利金由于无法控制随时都可能出现的性勃起,竟然愤而切掉了自己的生殖器。另一些教父则采取直接面对挑战的方式来修行:跟美女裸体同居,竭力压制情欲使自己做到不勃起。从这种修行法中,已可看出女人在教父心中是被作为“恶”来考验和磨砺意志的。
在禁欲主义推行的最初几个世纪,也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许多教士在修行的过程中苦不堪言,不得不用极其痛苦的方式来折磨自己,以使难以发泄的性欲得到缓解。自虐的最好场所,便是遍布在欧洲各地的修道院。在那里,教士和修女们或者接受鞭笞,或者被捆绑吊打,或者绝食幽闭,总之能使肉体越痛苦越好——实际上很少有别的痛苦能比性欲造成的痛苦更加难熬,也可以认为,教士、修女们的自虐是一种变态的性发泄。当变态郁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类就会以庄严的形式开始自戕了。
585年,各地的高级神职人员集中在法国马孔召开宗教会议,会议要解决的问题是:女人有没有灵魂?这早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依据《圣经》,夏娃只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既然是肋骨就不该有灵魂。如果女人没有灵魂,那么女人就不是人。当时,已经有教会认为,只有男人是上帝按自己形象创造的,女人却不是。圣奥古斯丁也曾提出过这个严重的质疑。——感谢马孔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会议仅以一票的多数承认女人也有灵魂!这意味着女人终于被正式承认是人。
但一票毕竟是太脆弱了。这一票丝毫未能阻止对女人的歧视与迫害。自11世纪开始,从拜占庭传入欧洲的圣母崇拜,不仅没有给女人带来什么好处,圣母的形象反倒成了现世女人的克星——神学家们论证说,圣母是处女受孕,受孕的通道是耳朵而非生殖器,所以从未有过性交经历,更谈不上存在性欲了。支持这一说法的根据是非常强劲的——
这等人(指耶稣)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第一章》)
一个从不产生情欲,从未性交过的圣洁处女,根本就不是代表女人利益的形象。而现世的女人与之相较,反倒显得越发地卑污不洁。神学家们甚至讨论过:性交时,丈夫是否有必要把时间拖到妻子也流出“精液”为止(当时人们认为,女性出现阴道分泌物跟男性射精是一回事)?结果大部分参与讨论的神学家都对女人出现性高潮持谴责态度。后世所谓的“传教士式的性交”,即男在上女在下的性交体位,也是在那时被教会确立的——著名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ThomasAquinas;1224~1274)留下的经典看法是:男在上表示高贵,因为女人只不过是男人在生育上的伙伴而已,女在下表明她们卑下。另一些神学家则补充说,其他体位的性交很可能诱发淫荡,唯有男上位性交受孕的胎儿才是无罪的。
为了防止女人通奸,罗马时代发明的贞节带,在中世纪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良并普遍地流行起来。贞节带的样子有点像老式的月经带,或者非常暴露的比基尼泳裤,它由一条腰带和一条从胯间穿过的带子在腹、股部与腰带相连,连接处加锁以使其不能随意解脱。胯间的带子宽十厘米左右,在贴近阴户及肛门的地方开有小孔以利排泄。也有些在胯带正中安装竖立的小棍,让小棍插进阴道中,这样锁牢贞节带之后,就既不能脱下,也不能挪动了。贞节带通常为皮制或铁制,据说以佛罗伦萨产的最可靠也最好用,因而有“佛罗伦萨腰带”的谐称。当丈夫们需要外出时,就给待在家里的妻子套上贞节带,加锁锁牢,以防止她与别人通奸。德国皇帝参加十字军远征前,就没有忘记给留在宫中的皇后锁上那玩意儿。16世纪初当法国一位男爵出征在外时,他那戴着贞节带的夫人,却正在家里配合着从意大利请来的锁匠,寻求打开贞节带的办法。结果他们获得了成功,法王法兰西斯一世终于如愿爬上了男爵夫人的床……
但并不享有特权的普通妇女,就远没有那么幸运了。随着性禁欲主义的普及,教会对性生活的制约越来越严密。首先,教徒们必须遵循宗教节日期间不得性交的教规。而节日之多、节期之长,最甚时达到每年中有273天;再加上其他禁忌日,比如女人月经期、怀孕期、产后期、哺乳期等等,这就意味着平均全年只有30~40天是可以性交的日子。在这几十天中,教会极不放心地为性行为套上了另外的笼头:禁止体外射精;禁止性交中断;禁止手淫;禁止丈夫用生殖器摩擦妻子阴道以外的身体部位;禁止男上位以外的任何体位性交;禁止口交;禁止肛交;当然更不准有同性恋或兽奸行为。违者,判苦修直至死刑。
女人处在如此严厉的性禁忌中,必然跟男人一样会出现难以遏制的性欲反弹。有的女人产生性幻想,有的被迫自慰。也有人在阴道内涂抹毛地黄、颠茄一类植物液,受这些植物液所含的阿托品刺激,人会产生类似性交的飞腾快感,并伴有一定程度的迷幻。女巫于是就产生了。教会认为那些处在迷幻中且有性表达的女人,是魔鬼附身,或者干脆就是魔鬼!
这一系列对女性极为不利的观念,最终导致了对女人大规模的残酷迫害。托马斯?阿奎那就坚决主张处死女巫。1335年,图卢兹在审判女巫时采用严刑逼供的手段,迫使女巫们承认了她们与魔鬼撒旦缔约,出卖自己灵魂的“事实”。在审判员彼得?居伊的一再追问下,她们还供出了跟冥王性交、食用幼童的肉等等“罪行”。最后女巫们被活活烧死。
第五章09
从14世纪到15世纪,整个欧洲总共烧死了大约五万名被指控为女巫的女子。而迫害尚远未结束。1484年,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发表咨文,任命多明我会教士雅各布?斯普伦格和亨利?克雷默调查女巫问题。自此,确立了对女巫的审判制度。两年后,那两位受命调查的教士写出了一本“调查报告”——《反女巫之槌》。他们在报告中说,女巫确实跟魔鬼缔结过密约;她们实际上是魔鬼的后裔,能化身为女人,也能化身为男人,分别与男子或女子性交。报告中详细介绍了与撒旦缔约的女人们有哪些特征、技能和勾引男人的手段,并描述她们跟魔鬼的淫乱,如何吃人心肝,如何为怀孕的女人做流产,如何狂舞疯魔……报告还附有大量“例证”。 不言而喻,教皇的咨文及调查报告,掀起了对女人更为残酷的迫害活动。由于推行告密制度,告密者可获奖赏,同时教廷当局承诺为其保密,这就将女人置于完全不受人身保护的危险境地。一个简单的告密,就可以把一个清白无辜的女子送上死路!比如,一个美貌而又高傲的女子,很可能因为得罪了垂涎于她的男人,而被告密为女巫,从而遭受极刑。也可能什么人也没有得罪,仅仅是有人妒忌,就可能祸从天降。有个名叫特鲁阿?埃舍尔的男人曾向当局说,他可以举报三十万名女巫和男性巫师。后来,果然有三千名无辜者因他的举报惨遭不幸。一时之间,弄得全城惊慌失措,人人自危。1576年此人终于被捕。
在男人们早已扭曲的性心理支配下,审判女巫成了节日一般的娱乐活动,因为审判中可以欣赏到女巫们的裸体,以及十分猥亵的刑罚和询问。宗教法庭开庭审判时,女巫被带到法庭中央,剥去所有衣裤,剃掉她的腋毛和阴毛,有时要向她灌圣水并在身上贴封条,然后将其绑在拷问台上。这时,执法者将用针当众刺其全身,以确定魔鬼所在的位置。如果有痛苦反应,则认为找到了魔鬼,若无痛苦反应,可证明此人不是女巫。但经过这样审判的女人,没有一个能证明自己不是女巫!至于法庭的询问过程,完全就是法官意淫的过程,被审女子要“如实”回答她跟“魔鬼性交”的所有细节,而庭审记录中居然会出现“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描述!审判结束后,女巫将被押至广场,在那里被烧死或被煮死。围观群众会怀着极大兴趣欣赏她们的扭曲痉挛……
在德国,人们则想出了另一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将受指控的女子拉到桥上,脱光她的衣服,然后把她的双手跟双脚捆在一起。示众过后放入水中,如果她漂浮起来,证明她勾结着魔鬼,反之是无罪的。看起来这稍微要“公道”一些。
现代的人们如果旅行在风景如画的欧洲城市中,会相信仅仅在三百多年前,这些地方还发生着残暴无耻的屠杀活动吗?1560年到1680年间,仅英国埃塞克斯郡一地,就处死了二百六十八名女巫;而同期瑞士一个州竟处死了三千三百七十一名女巫!德国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也是差不多每个月都在处死女巫:威森斯泰格1562年一年中烧死六十三个女巫;奥培努九个月内处死了五十个女巫,而它全城总共才六千余人!
男人们不该这样做。但男人们确实这样做了!
在中国,男人们自称是女人的“天”,天永远都在上面。直至笔者在写着这本小书的时候,还听到一位因丈夫瘫痪而独力支撑着家庭的苦命女子这样诉说:“丈夫是我的天,天只要不塌下,我就能一天天挺下去。”情甚感人,“天”的说法却把人引向了黑暗的中世纪。
在西方,男人们自称是上帝的独生子。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塑造了男人,女人只不过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她们有没有灵魂历来存在争议。直至眼下,西方的女权运动仍呈方兴未艾之势,这说明,西方女人仍没有完全从圣奥古斯丁的思想阴影中走出来。希拉里受到美国人的喜爱,是因为她在贤妻良母的岗位上恪尽职守;莱温斯基也受到喜爱,是因为男人潜意识中有狎妓的冲动。
中世纪真的已经结束了吗?
荷兰学者高罗佩认为,中国文人狎妓是为了逃避性交的责任。其说在他的《中国古代房内考》中——
那些能够结交艺妓的人至少属于中上阶层,因此在家中也有妻妾多人。既然如前所述,他们有义务给妻妾以性满足,那就很难期望一个正常的男人竟是因性欲的驱动而与外面的女人发生性交。当然,人们会有调换口味的愿望,但这只能算是偶然的胡来,并不足以说明他们与职业艺妓整天厮混的动机。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了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的社会习俗之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换句话说,原因其实在于他们渴望与女人建立一种无拘无束、朋友般的关系,而并不一定非得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可以与艺妓日益亲昵,但不一定非导致性交不可。
不能不认为,高罗佩的这一看法是有些见地的。以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有限了解,能提出如此睿智的看法实属不易。
高罗佩在这里所说的艺妓,毫无疑问是指那种趣味甚高的青楼女子,有点像希腊妓女中的“希泰尔”。中国娼妓的等级,习惯上以她们所居的楼、堂、馆、所来划分:最低级别的娼妓只能活动于“寨”、“寮”、“窑”中了;而青楼,有红颜居于上,可想而知伊人的财产地位和生活环境。这种自幼养尊处优、接受过琴棋书画全面训练的高雅美女,当然不可能为那些急着寻找泄欲对象的贫穷性饥渴者提供服务。这些具有高文化素养的女子,实际上是以弹筝酒歌、低唱浅酌为一种活法;她们的诗词酬答、采兰赠芍之类,是这种活法的日常内容,没有什么强烈的功利目的。因而,她们处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在状态中。她们与公卿名士们的交往,是一种自由状态下的平等交往,其中没有义务和责任,没有礼数规矩,没有舆论监督。这在礼教禁锢之下的人际关系中,真是人性得以舒张的一方乐土。
明永乐中,内阁宰辅杨士奇、杨荣、杨溥,皆当朝重臣,官拜太子少师、少傅,位居大僚,时号“三杨”。处在这高处不胜寒的位置之上,三位阁老刻意向公众输出的形象有多严谨整肃,就可想而知了。但据《尧山堂外纪》载:三杨时不时也凑在一起会饮,饮则召妓侑酒。遇名妓齐雅秀被三杨召,有人担心气氛难以调控,怕三位大人物板起面孔不苟言笑。齐雅秀赴会时故意晚个时辰才到,三位大人问其为何姗姗来迟?齐回答说因为看书来迟。再问看什么书?答曰看《烈女传》!三杨听后捧腹不止,笑骂齐:“母狗无礼!”齐雅秀应声回答:“我是母狗,各位是公侯(猴)。”妙言不胫而走,传于京师。像这等大雅似俗的谐谑,恐怕很难出现在三阁老的公务和家庭生活中。这样一份轻松,实非青楼不可得。
以风雅著于史者,莫过于唐之青楼。这个功劳首先要归于开元年间的国家元首唐明皇。《唐史?礼乐志》称“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由于明皇对声色歌舞的特殊喜爱,宫中除盛设乐妓(当时宫内女子总数已达四万之众)外,还在东西两京设宫外左、右教坊,以作为后备役宫妓。以此看来,唐时官吏盛行妓乐,凡宴饮必召妓侑酒,“视声妓丝竹为固有之事”也就毫不足怪了。
这个现象中引人注目的是文化因素。唐时官吏,多为文人学士。自隋代开科取士以来,皇家通过科举这一公平竞争的途径,把社会精英通通吸纳到了官吏队伍中。科举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重视,明经科取儒学学者,进士科取文学和时务对策人才。从这两科出身的宰相在唐朝达一百四十二人,以致社会认为“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出身,终不以为美”。(见《通典?选举三》)官吏的高文化素质,在狎妓中必然表达为高雅的审美趣味。先有“市场需求”,后才会有“适销对路的商品”。《开元遗事》中说:“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游谒其中,时人称为风流薮泽。”新科举子所以必到平康坊狎乐,是因为“大中皇帝常游北里,朝士宴聚,亦多在此”。孙《北里志?序》中说——
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谐,如不惜所费,舟车水陆备矣。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排次,良不可及。
高素质的丽人群和社会名流,共同组成了当时的风雅社交圈。这个社交圈的香艳辉煌,是盛唐时代一笔浓墨重彩的风景。卢照邻在《长安古意》中有这样的描绘——
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
王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龙衔宝盖承朝日,风吐流苏带晚霞。
百丈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
游蜂戏蝶千门侧,碧树银台万种色。
复道交窗作合欢,双阙连甍垂凤翼。
梁家画阁中天起,汉帝金茎云外直。
楼前相望不相知,陌上相逢讵相识。
……
鸦黄粉白车中出,含娇含态情非一。
娇童宝马铁连线,娼妇盘龙金屈膝。
御史府中乌夜啼,廷尉门前雀欲栖。
隐隐朱城临玉道,遥遥翠设金堤。
……
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
娼家日暮紫罗裙,清歌一转口氛氲。
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
帝王将相、卿士公侯,皆好歌舞声妓,整个上流社会人人都有狎娼冶游的爱好,必然蔚为风气,诞育出发达的青楼文化。“兴来携妓恣经过,其若杨花似雪何”,“红妆欲醉宜斜日,百尺清潭写翠娥”,“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渡西江水”,李白诗中的极美意境,往往由丽妓兴发。而妓中则有诗才直逼李杜者,如西蜀名妓薛涛。薛原为官宦人家女儿,父殁后居成都百花潭,与白居易、元稹、牛僧孺、刘禹锡辈交往,颇负才名。其诗作中有如: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
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
第五章10
才情如此雅致,而人品有黄钟大吕的豪气,其所作绝句,竟予人以雄浑之感:“水国蒹葭夜有霜,月寒山色共苍苍。谁言千里自今夕,离梦杳如关塞长。”像这样的妓女,仅以其文学艺术上的造诣而言,即便现当代的职业女作家,也势难望其项背。无怪乎当时顶尖级的文人才子们都争相与之结交。这种文人与丽妓间的相互感染、砥砺,造就了无数风情雅士、名媛丽姝。牛僧孺出镇扬州时,用杜牧为书记。这杜牧风流成性,业余时间都泡妞去了。牛作为长官怕他出事,每每派专人暗里盯着这位属下。杜毫不知情,放肆地在外花天酒地。后来杜迁官侍御史,牛出于爱护临别时叮嘱他不要太率性,注意保重身体。杜竟然文过饰非,自称向来很检点。牛也不戳穿他,只是把当年在扬州时便衣保护他的记录送给了他,使他大惭不已,且十分感激这位长者。自嘲之中,杜牧写下了“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事载于邺《扬州梦记》—— 会丞相牛僧孺出镇扬州,辟(杜牧)节度掌书记。牧供职之外,惟以宴游为事。扬州,胜地也,每重城向夕,娼楼之上常有绛纱灯万数,辉煌罗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牧常出没驰逐其间无虚夕。复有卒三十人,易服随后潜护之,僧孺之密教也。而牧自谓得计,人不知之。所至成欢,无不如意。如是且数年。及征侍御史,僧孺于中堂饯,因戒之曰:“侍御史气概远驭,固当自极夷涂,然常虑风情不节,或至尊体乖和。”牧因谬曰:“某幸常自检守,不至贻尊忧耳。”僧孺笑而不答,即命侍儿取一小书簏,对牧发之,乃街卒之密报也,凡数千百,悉曰:“某夕杜书记过某家,无恙”、“某夕宴某家,亦如之”。牧对之大惭,因泣拜致谢,而终身感焉。
其实,杜牧完全没有必要向牛老爷子撒谎,老人家是颇能理解风雅的。其他如白居易、刘禹锡之辈,则根本就不讳言狎妓之事。据《容斋随笔》载,河南尹李待诏邀集白居易、刘禹锡、郭居中等十五人参加禊礼——消除不祥的祭祀活动,竟然“会宴于舟,自晨及暮,前水嬉而后妓乐,左笔砚而右壶觞,望之若仙,观者如堵”。宋人对白居易之辈的狎乐也艳羡不已,《中吴纪闻》中说:“乐天为郡时,尝携容满、张态等十妓,夜游西湖武丘寺,尝赋纪游诗。为见当时郡政多暇,而吏议甚宽。”夜游西湖,一次就拥妓十名!后世谓唐人尚文好狎,白居易真可说是一个极好的活注解。后在长安与元稹相交,亦多率性自任,“征伶皆绝艺,选妓悉名姬”,每每“夜舞吴娘袖,春歌蛮子词”。元稹要去越州作短时逗留,白竟慷慨大度地将自己所恋歌妓商玲珑“借”给他亲狎一月!
文人丽妓的结缘,极大地推动了青楼文化的发展,使其汇流于中国文学艺术中,成为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自唐开始,名士名妓间敷演的情爱故事代代迭出,不绝于史。如唐之关盼盼与徐州节度使张建封、白居易;霍小玉与陇西进士李益;西蜀薛涛与元稹、白居易;女冠鱼玄机与李郢、李忆、温庭筠;北宋李师师与词人周邦彦;台州严蕊与秦风、唐仲友;钱塘名妓王朝云与诗词大家苏东坡;元朝扬州名妓郦云红与赵孟;明朝京妓苏三与王景隆;汴梁名妓杜十娘与李甲;金陵名妓李香君与商丘侯方域;董小宛与冒辟疆……真是数不胜数。而所举这些青楼女子,无一不是色艺双绝、善诗词歌赋、通音律琴棋。很难设想,如果没有她们,中国还会不会有李商隐、杜牧、韦应物、白乐天、元稹、温庭筠、柳永、周邦彦、苏东坡、秦少游、贺铸、毛滂是之类极负“青楼薄幸名”的文学大家!
从整部中国文学史看,唐代诗盛,妓女善歌诗,除薛涛名震诗坛外,还有李季兰、关盼盼、鱼玄机辈,皆诗中灵杰。宋代词兴,青楼则善歌词,丽妓多精曲拍,善解词意,能琅琅上口,悱恻动人。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严蕊。严蕊本台州营妓,文思敏捷,挥毫赋词倚马可待。台州守备唐仲友爱纳之。遇道学家朱熹以“肃清官箴”为名,将严蕊投入官牢,严刑拷掠,要她指供唐仲友,严至死不屈,坚不吐实,没有出卖任何人。除严外,宋时能作词、唱词的佳丽还有赵才卿、郑云娘、聂胜琼、马琼琼之流。至元代曲大兴、戏剧渐盛,妓中则多善唱演艺者,如顺时秀、天然秀、朱帘秀等等,都是吟风弄月、搬演闺怨曲唱的“第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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