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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俗套的娱乐圈小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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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什么的依旧是不存在的。
  从正门进的话天王殿是在门口,但是由于两人是从偏门进的,所以去天王殿需要绕过一个水潭,天王殿里供奉着弥勒佛,四大天王和韦陀天,大殿的背后是一个塔型的香炉,香炉有三个脚,上面雕刻着林方不认识的神兽,香炉后面是大雄宝殿,殿里有僧人在念经,从天王殿和大雄宝殿中间那条路穿过是僧人门住的禅房,禅房中间开着一扇门,从门里穿过是佛堂,食堂等等,周围种着各种果树,从食堂穿过是香客们住的楼,寺后门是竹林,竹林里有僧人在打坐,砍竹等等。
  林方一下子就看完了寺庙的周边环境,感觉自己没事可干了,就回到大雄宝殿门口坐在阶梯上等着赵之,不时有僧人路过,看见林方皱一下眉,然后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然后继续路过。
  林方等到肚子饿赵之才从旁边的禅房出来,出来的时候面色很难看,但是看到林方还是缓和了脸色。
  “走吧。”赵之拉起林方走出寺门,寺门口的两位僧人双手合十念了一声“阿弥陀佛”,赵之也回了一声“阿弥陀佛”。
  作者有话要说:
  狻猊(Suān ní),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龙生九子之一形如狮,喜烟好坐,所以形象一般出现在香炉上,随之吞烟吐雾。
  古书记载是与狮子同类能食虎豹的猛兽,亦是威武百兽率从之意。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除了害怕自己不小心脚滑摔下去以外,下山可比上山容易多了。
  两人走到山脚,果然司机还在山脚等着他们。
  这次司机把两人送到了疑似市中心的地方,一个巨大的石头雕塑伫立在那,在林方的眼中看来,它就是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也许是有什么含义吧,但是林方不知道,石头周围一圈是草地,草地的外围一圈是水泥路,然后八条路从圆形的水泥路伸展出去,就像是螃蟹的八只脚,商店都建在八条路周围,这些商店的眼神非常梦幻,以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颜色从内向外延伸,而且不知道是用什么盖的房子,有一种糖果的质感,林方忍不住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某个玛丽苏文。
  “跟我来。”林方两人在石头旁下的车,赵之对呆呆地盯着彩虹色的房子看的林方说。
  林方跟着赵之进了其中一条路的赤屋,没错,这家店的屋檐上挂着的牌子就写着两个字“赤屋”,真是简单啊,但是并没有在名字上显示是卖什么的,一点都不友好。
  说真的,市中心不是应该是相关部门办公的地方吗,为什么会是商业街呢,林方有点疑惑,也许今天回家后自己可以查一查这个事,反正没事干。
  “欢迎光临。”
  刚走进赤屋,就有两个穿着很夸张的小裙子的妹子来迎接林方和赵之,林方发现自己竟然见过两人的衣服,是叫做洛丽塔的洋装,妹子竟然有勇气穿着这么夸张的裙子出门,真是文化大融合啊,林方感慨,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有人喜欢这种衣服,但是穿出来的还是少数,也许是因为林方在小乡镇吧,不过林方感觉大城市应该也不会有太多。
  “去换。”直到手里被赵之塞了一套衣服,然后整个人被赵之塞进试衣间,林方才想起一个问题,赵之不会是让自己穿那么夸张的衣服吧。
  虽然穿越前几个世界的时候在古代穿过古装,也许是因为系统错误的问题,那不是真正的汉服,而是类似影视电影里的衣服,在西方玄幻世界也穿过类似洛丽塔的衣服,但是林方真的不习惯在现代穿这种不符合时代的衣服,林方心中对穿这些衣服上街的人还是有一种看戏的心理的,虽然林方没显示出来,但是如果是在原来的世界看见路人穿着洛丽塔衣服或者穿着汉服,林方觉得自己可能是会去盗拍的。
  算了,为了满足金主,自己只能穿了,林方叹了一口气,开始换衣服,赵之给自己的是一件琵琶袖的白色衬衫,衬衫领子上绣着两个小蝙蝠,领子中间需要扣个浮夸的带着蓝色宝石的在林方看来是围嘴的东西,扣子周围是一圈花边,林方看来就是娘里娘气,然后是一条深灰色的格子吊带灯笼裤,长度只到膝盖,还在腰部做了一个收腰的设计,外面是一件黑色的短款斗篷,两排扣,斗篷前方的长度是刚好漏出衬衫的收袖地带,背后则是刚好垂到屁股,让林方不能忍的则是下面还是吊带袜,长度只到膝盖下方,但是有一圈皮带一样的东西需要在膝盖上扣住。
  在林方手忙脚乱换衣服的时候,门外递进来一双黑色的皮鞋和一顶平顶的圆帽。
  换完衣服林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觉原主的长相真的非常时候这套衣服,而且这套衣服也异常的合适,简直就像是为原主量身定做的一样,但是自己是这个长相就有点尴尬了,对着镜子深吸了一口气,林方才终于走出了试衣间。
  赵之坐在试衣间前的沙发上,给林方递过来一个手杖,林方伸手接过,手杖接地的时候手刚好是在腰下方一点,手杖上部分是圆形,银色的材料,刻着蝙蝠的花纹,下部分则是木质的黑色,林方看见圆形的部分旁边有个不明显的突起,就伸手按了一下,一把细剑从手杖里脱出。
  赵之拿起掉在地上的手杖尾套在细剑外,拉着林方的手出了赤屋,林方甚至没有发现赵之什么时候付的钱。
  “我真的要穿的那么浮夸出门吗?”来不及计较赵之拉着自己的手这件事,穿着这么浮夸走在大街上这件事更让林方在意、
  “这个衣服不是很正常吗?”赵之疑惑的反问林方,林方只能在心里反驳一点都不正常,因为林方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看见过很多人穿这些衣服了,不说别的,就是自己比赛的那天,也有将近一半的人穿的是奇奇怪怪的衣服,有汉服,有洛丽塔,有制服,等等,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也许这些衣服是真的正常,但是林方接受不了。
  “接下来去哪?”林方扯了扯身上的斗篷,感觉浑身长刺一样的奇怪。
  “去给你买比赛用的衣服。”
  常服已经那么浮夸了,比赛难道要更浮夸吗,林方有点崩溃。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让林方没想到是,比赛的服装也是在这条街上买的,是橙屋。
  让林方更没想到的是,比赛的服装比常服简单多了,就是一件绀色的宽大卫衣和一条黑色的阔腿裤。
  拎着衣服从橙屋出来的林方想,为什么有钱人要自己拿衣服,不是让店家送到家里就好了吗,为什么有钱人会买这个衣服,不是一般都定制吗,可能赵之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深到为自己花大价钱去定制衣服吧,但是赵之给原主的□□又怎么解释呢,林方感觉赵之身上都是秘密,也许秘密跟原主有关。
  但是这个不是林方现在应该担心的,坐在不知道往哪开的车里,林方对着外面的景色发呆,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想好比赛要表演什么,为什么就已经买好衣服了。
  “能不能去一趟超市,我想买本笔记本。”林方突然想试试自己写歌,虽然在以前林方并没有接触过这一方面,但是自己好歹已经度过了九个世界,这些生活阅历应该还是有的吧。
  “林叔,去家家超市。”赵之对正在开车的司机说,林方这才知道这个看起来憨厚的司机姓林,跟自己同姓。
  林叔把车子停在了一家大型超市门口,林方下了车,把手杖留在了车上,赵之打开车门就想下车和林方一起进去。
  “我自己去买就好了,您在这等我一下吧,不麻烦您了。”林方有点怂,按赵之的名气,如果他跟自己一起进超市,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林方已经忘了自己坐的这辆车是限量款了。
  “你带钱了?”赵之疑惑地看着林方,林方这才想起这一路自己都是花赵之的钱,大概自己欠赵之的已经还不清了吧,那就等原主回来还好了,林方想得很开,丝毫没意识到这对以后回来的郑连白来说意味着什么。
  赵之看着林方尴尬的神色,从身边拿出一张卡递给林方,“没密码。”
  林方接过卡就塞进灯笼裤的口袋里,打算买完东西再把卡还给赵之,原主卖身的那张卡被自己留在了别墅卧室里,自己钱还是有的。
  刚走进超市林方就发现自己可能托大了,这个超市太大,林方甚至感觉自己走深一点就会迷路,超市里来购物的人很多,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林方才发现赵之没有骗自己,自己身上的衣服在这个世界真的算正常。
  林方看了看周围的人群,走到了收银台前,“请问,卖笔记本的架子是哪一个?不是笔记本电脑,就是普通的手写笔记本。”
  收银的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听见林方的这句话抬头看了林方一眼,然后呆住了,只是看着林方,林方有些疑惑,虽然自己穿的奇怪,但是这个世界的人不是都这么穿吗,难道是自己参加选秀火了,这是自己的粉丝?
  “阿姨?”
  妇女擦了擦有些微红的眼角,指了指自己的右手边,“从这边过去,到底就是卖笔记本的架子。”
  “谢谢。”林方往妇女指的地方走去。
  随便选了本笔记本拿了支笔林方就出来付钱了,虽然有很多个收银台,但是离林方最近的还是那个妇女的,林方走过去的时候还能在嘈杂中听见妇女在给谁打电话,隐约传来“儿”“见”什么的,但是妇女看见林方过了又马上挂了电话。
  等到了赵之的别墅后,上午的行程就这么结束了,林方决定从下午开始就在房间里写歌,于是林方下车就往书房走,连午饭都不想吃了,毕竟在山上感觉肚子饿,现在也许已经饿过头了。
  书房的桌子上很干净,什么都没有,林方把笔记本摊开放在桌子上然后开始发呆,果然想总比做容易,林方发现一想到要写歌自己脑子就一片空白。
  在林方发呆的时候,敲门声响起,林方感觉松了一口气,不是自己不想写,是自己有其他事阻碍了自己写歌,林方强行甩锅。
  打开门,门口是穿着燕尾服的欧管家,欧管家手里还端着一盘蛋炒饭,“连白先生,先吃点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写歌啊。”
  “谢谢欧管家。”林方接过蛋炒饭,欧管家鞠了一躬退下了,林方回到椅子上,把蛋炒饭放在笔记本旁边,打算边写边吃,蛋炒饭里有香肠,玉米,青豆等等,林方发现自己都快把蛋炒饭的米一粒一粒数出来了,但是笔记本还是没有动过,不能这么堕落了,林方把笔记本放一边,安心的吃起饭来。
  吃完了饭,林方下楼把盘子放进水池,然后又回到了书房的椅子上,对着笔记本开始发呆。
  “咚咚咚。”敲门声第二次响起,林方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打开门,依旧是欧管家,“连白先生,吃晚饭了。”
  “晚饭?”林方有点惊讶,转头看了看落地窗外面,果然,天色依旧变得昏暗,但是由于别墅的灯光是到了晚间自动亮起的,所以自己并没有感觉出来已经到了晚上,林方看了看依旧空白的笔记本,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有点奔溃,果然自己不适合这个行业,难道真的要靠抄袭吗。
  跟着欧管家走下楼,赵之已经坐在饭桌前,林方这才想起来,书房好像是赵之的地盘,自己今天霸占了一个下午,那赵之下午在哪,不会是在大厅待了一个下午吧,应该不可能。
  饭桌上有一盆酸菜鱼,旁边是一盘凉拌黄瓜,一盘干锅包菜,没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吃晚饭了,林方还是想感慨,你们有钱人的晚饭真省啊。
  吃完晚饭回到房间,林方才感觉自己身上黏黏的,而且充满了汗臭味,突然想到自己爬了两小时的山,出了一身汗,竟然还没洗过澡,而且出汗也就算了,还在出了汗以后换了两套衣服,然后穿着这么厚的衣服过了一天,这样想想,林方自己都感觉有点恶心了。
  林方拿了一条新的内裤就走进了厕所,打算好好洗个澡,这种浮夸的衣服穿上难,脱掉也难,林方脱完斗篷和吊带裤,刚解开衬衫的扣子就听见了开门声。
  赵之进门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林方穿着吊带袜,黑色的紧身内裤,衬衫敞开着,漏出白皙的皮肤,可能是因为连白不怎么出门的原因,可能是灯光问题,这个身体的皮肤都白到发亮了,樱花色的两点在胸口格外显眼,斗篷和吊带裤被随意的扔在地上,依然是白到发亮的脚踩在黑色的斗篷上。
  看见赵之呆呆地盯着自己看,林方马上拉拢了衬衫,“您能不能先出去。”虽然知道对方是原主的金主,但是林方还没经历过这么尴尬的场景。
  听到林方这句话,赵之退了出去,顺便给林方关上了门。
  林方坐在马桶上,感觉自己有些呼吸不顺,虽然自己不是小姑娘,而是个汉子,但是作为一个GAY,还是个纯零,被其他男的看到身体也是非常紧张的,即使这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一样,林方发现自己大意了,这半个月来赵之都没越界,导致自己放松了警惕,连洗澡都懒得锁门了,但是这毕竟是赵之的别墅,谁知道赵之什么时候会回来,看来以后洗澡还是要锁卧室门,没错,是锁卧室门,不是厕所门,因为这厕所跟原来的一样,是磨砂的,锁了也是欲拒还迎。
  林方想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拉着衬衫把头探出了厕所门,赵之不在卧室,林方这才松开拉着衬衫的手,感觉自己刚才的动作简直是娘里娘气,走过去锁好卧室门,林方才回到厕所继续脱衣服。
  洗完澡出来,林方只穿着一条内裤,本来是没关系的,但是想到赵之刚才的眼神,林方又从衣柜里摸出一套睡衣穿在身上,这半个月来,林方都是穿着睡衣睡觉的,只是因为今天太累,而且赵之没对自己做过什么,才放心的只穿内裤,但是赵之刚才好像要把自己吃了一样,林方还是有点怂。
  穿完睡衣林方才把卧室锁打开,躺在床上林方努力让自己思想放空,不知道赵之今晚会不会碰自己,看赵之的眼神很玄,也许本来赵之是没打算碰自己的,刚才自己好像不小心刺激了赵之,但是一直锁着门也不是一个办法,毕竟赵之严格来说还是自己的金主,要睡自己也是天经地义。
  想着想着林方就睡着了,今天爬山真的太累了,腿一伸直就有一股酸胀感,躺在床上林方的腿还不自觉的抽搐,迷糊中似乎有人在帮自己按摩腿部,但是林方累的睁不开眼。
  林方直到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身边没人,林方穿着睡衣走下楼,腿依旧很酸,但是感觉比昨天好多了,昨天上楼的时候林方可是差点摔下楼梯,欧管家正在摆放午饭,“连白先生中午好,请稍微等一等,马上就可以吃午饭了。”
  “赵之呢。”林方一直是喊赵之名字的,管家和仆人们也没有让林方改过称呼。
  “赵之少爷去公司了。”看来赵之又回到朝九晚五的生活了,自己也该努力写歌了,林方这么想着,突然又想到自己那本空白的笔记本,感觉前途一片茫然,自己真的写得出歌吗,自己真的能成巨星吗,赵之真的能不碰自己吗,最后一个问题好像有哪里不对,林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最后一个问题,林方甚至不敢细想自己是希望赵之碰自己还是不希望。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吃完午饭回到书房,林方继续咬着笔头对着笔记本喃喃自语,“江湖,江湖,为什么我只能想起武林外传啊,不行,认真想想,不能那么俗。”
  林方正在努力想歌词的时候,欧管家来了书房一次,给林方送来了一杯牛奶,说是让林方补脑,林方喝了一口,竟然还是咸的牛奶,林方还从来不知道咸的牛奶还能喝,但是却感觉莫名的好喝。
  等林方终于写完了歌词,已经到了晚饭时间,虽然面对赵之有点尴尬,但是晚饭还是要在饭桌上吃的。
  “赵老板,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会写谱子的人来帮我写一下谱子,我哼给他听。”虽然平常都是喊名字,但发生了昨晚的事以后林方不敢再对着赵之直呼其名了。
  “还是跟原来一样喊我名字吧,放心我不会碰你的。”赵之好像看出了林方心里的想法,“一个会写谱子的人就够了吗?”
  “可能还需要一个伴奏的乐队?不过乐队可以晚一点,先找会写谱子的吧。”
  “行,先吃饭吧,吃完慢慢聊。”说着赵之就夹起一瓣白菜叶放进林方的碗里,赵之从没那么亲密地对待过林方,林方又开始紧张了,虽然自己是纯零,但好歹也是一个糙汉子,这么做恶不恶心啊。
  虽然心里想了很多,但是林方还是把菜叶子吃了进去,虽然原来的世界林方并不喜欢吃这些草,林方是纯肉食动物,但是可能是因为厨师问题,林方觉得这个世界的草还是很好吃的。
  两人吃完饭一前一后的走上楼进了书房,每爬一次楼梯就要脚酸一次的林方羡慕的看着丝毫没显示出痛苦的赵之,没想到这么忙的有钱人也有时间健身啊。
  等林方进了书房以后赵之关上了门,然后坐到了书桌前的椅子上开始翻看林方写的歌词,看完后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林方,似乎有点无法相信这个歌词是林方写出来的,“你哼哼看。”
  林方就给赵之哼了一遍,赵之边听边点头,“行吧,明天下午就会有谱曲人来,你等着吧。”
  林方觉得自己今天的脑力消耗太大了,需要补充营养,就又吩咐欧管家拿一杯牛奶等一下送到卧室来,自己进了卧室的厕所洗澡,由于赵之说了不会碰自己,处于信任,林方并没有锁卧室门。
  洗完澡出浴室,牛奶已经被放在了床头柜上,喝完牛奶林方就安心的睡了,并不在意赵之刚才去哪了,也并不在意赵之什么时候躺在了自己身边。
  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比赛这天林方醒的特别早,其实不是因为林方想要那么早起,而是有一个月没联系的凤笛给林方打了电话。
  “林方!我终于把重要的部分都拍完了!听说你今天要比赛!我特地请假出来的,快夸我好,我等一下比赛场馆门口等你!先挂了,待会儿见!”凤笛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的激动,不知道在剧组经历了什么,可能是实在憋得慌吧,听凤笛的话可能在剧组闷了一个多月,但是吴宁为什么可以随意出来呢,影帝和新人的区别吧。
  穿好一个月前赵之给自己买的衣服,林方走下了楼,吃完早饭,林司机已经等在了门口,这次林叔开的车不是荧光绿的那一辆,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车,在林方眼中是普通的,不知道在旁人眼中是不是也是限量款,毕竟林方不懂这个世界的车型。
  也许是因为林方昨晚转了锦鲤的原因,今天的路格外的顺畅,丝毫没有堵车,所以林方比预想的更早到音乐馆,由于来的早,音乐馆门口还没有多少人。
  凤笛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袍子,加上火红色的半长发,随风飞舞像极了燃烧的火焰,林方离的遥远就看见了,等林方下了车凤笛才跑过来,朦胧中林方甚至感觉自己看见了一只凤凰,揉了揉眼睛,依旧是那个俊美的凤笛,林方才发现即使一个多月没见,自己依旧深深地记住了凤笛的长相,这在原来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因为原世界林方连同个班级三年的同学的脸都记不住,果然是因为凤笛长得太耀眼的缘故吗。
  “怎么了,看呆了?我帅吗!”凤笛凑到林方面前挤眉弄眼,林方这才看清凤笛袍子上金色的暗纹,一看就知道这件衣服非常值钱。
  “帅,非常帅,你这一个月发生了什么,气质都变了。”林方没说谎,如果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凤笛还只是个长得好看的人的话,现在的凤笛已经变成非常好看的仙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了,都是盯着凤笛看呢。
  “在剧组特训,累死我了,不过累死也值得,我们先进去,边走边说。”凤笛挽着林方的手臂往馆里走,林方看着被挽住的手,难道凤笛也是GAY?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GAY蜜吗。
  跟初赛一样,上午只是走个过场就能去吃午饭了,林方和凤笛又是在茶楼吃的午饭,这次凤笛可比上次大气多了,一下子点了两份玉井饭,一份运司糕,一份枣泥山药糕,和一碗天香汤。
  说实话,林方只听过枣泥山药糕,还是在红楼梦里听来的,其他的一样都没听过,等到上完才发现玉井饭就是莲子莲藕煲饭,但是现在不是秋天吗,哪来的莲子,现代科技果然不是自己能懂的,天香汤喝起来是甜甜的桂花味,为什么午饭要吃那么甜的东西,看凤笛吃的津津有味,林方没有问出口,林方慢慢喝着天香汤,听着凤笛给自己描述在剧组的生活。
  “剧组的人都挺好的,很照顾我,我都快以为自己是小朋友了,导演还夸我有灵性,简直是凤祖再世,我怎么可能是我爸那个老头子嘛,我爸看我的扮相以后也特别激动,说是回忆起了以前,balabala……”这时林方才感觉凤笛没变,依旧是这么话唠,依旧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
  “我先去方便一下,你慢慢吃。”林方嘱咐了凤笛一声,走出了隔间,然后走到收银的地方用原主的卡付了钱,才去厕所洗了手回到隔间,虽然凤笛现在看来不缺钱,但是两人上次吃糕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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