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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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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兰安然睡去后,何岸打开橱柜,取出了一只积灰的棉布包。
  拨开层层棉布,里头躺着一支纤细的玻璃管。
  木塞子,两三毫升液体,血一样的深红色,放在鼻前,能闻到清甜的花香。玻璃管上贴着一枚标签,用浅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信息素萃取稀释液,Omega 90795型,患者:何岸。
  这是他仅存的一点原生信息素了,刚做完手术那会儿曾用来安抚过铃兰,还剩了几毫升,本想留作纪念的,如今留或不留,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至少,郑飞鸾应该更需要它。
  何岸撑伞出门,冒雨去药店买了一支生肌膏,然后改道邮局,将玻璃管与生肌膏打了个包裹,附上一张小卡片,只有短短两字:
  珍重。
  他不知道郑飞鸾的私宅地址,便在收件人那栏填了久盛双子塔的地址。
  非亲非故的,更不是什么商业VIP,也许包裹半途就会被人截下,丢进垃圾桶,根本送不到郑飞鸾手中,然而无论怎样,这已经是他能帮上郑飞鸾的最后一个忙了。
  阵雨过后,伏暑依旧。
  闷热的白昼挣脱了时间管束,拉得一日更比一日长。
  何岸不问世事,一心一意打理着青果客栈,他努力管住心思,不让自己去想以后的事。他这一辈子,拖着一具残缺羸弱的身体,大约是很难找到什么圆满的归宿了。假使将来,戴逍和程修的关系真的有了变化,青果客栈这一处小港湾,他还适合久居下去吗?
  不适合,又能去哪儿?
  他没有答案。
  程修察觉到了何岸的低落,又看不透他,每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出些什么来,也只能得到一个温柔的笑容,还有一句淡淡的“没事”。
  他拜托戴逍去问,自然也问不出结果。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末。这一天,青果客栈来了一位新客人。
  这原本没什么稀奇的。
  客栈是供人歇脚的地方,注定了要迎来送往,每天的住客都与昨日不同,即便何岸这般长情的人,也不得不成日面对形形色色的陌生人。
  这位新客人却有一点特别。
  他来的时候是清早,何岸与往常一样抱着铃兰,站在弯弯的石拱桥上看鸭子。身后的沿河小街上,行李箱万向轮滚过了青石板,由远及近,发出咯啦硌啦的声响。
  何岸准备好礼节性的笑容,扭头看去,却愣在了原地。
  来者是一位温润而年长的先生,约莫四五十岁,身段修长,戴一副金丝框眼镜,眼角有细微的鱼尾纹。他站在曦光之中,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也掩不去典雅的书卷气。
  视线相接时,他自然地朝何岸笑了笑,目光那样煦暖,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爱和疼惜。
  也不知为什么,何岸被他看着,脸颊竟微微发了热,局促道:“您、您好。”
  “你好。”
  他上前两步,微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燕宁,很高兴认识你。”


第六十章 
  燕宁是一位特别有意思的客人。
  在何岸的印象中,光顾青果客栈的大部分客人都像极了一只只忙碌的陀螺,携着车载斗量的行程而来,从进门第一秒起就开始兜转。上午抵达的,往往不到中午就没了影,得等夜晚泡够酒吧,乘兴而归,才有机会再见。
  讲究些的,还会在出发前换好落昙镇的民族服饰,搭配一顶宽边遮阳帽、一副墨镜、一只帆布包,再从柜台的宣传小架子上抽走一沓打折券。
  时间久了,何岸也适应了类似的“旅游规则”——虽然总觉得哪儿不对味。
  燕宁却不是这样的。
  何岸为他办理入住的时候,习惯性指了指面前那一排花花绿绿的旅游宣传册:“您一个人来这儿,有计划好要玩什么吗?”
  燕宁微笑:“暂时还没有。”
  “那……我给您推荐几个景点吧?”何岸轻快地一眨眼,仿佛要透露什么有趣的小秘密,“落昙镇有一些好去处,知道的人不多,原生态,还不收钱。”
  “好啊。”
  何岸便往前探了探身子,陆续从宣传架的角落里找出几本小册子来,边找边说:“我们这儿临海,东岸有一片珊瑚礁,样子很漂亮。这些年其他海域的珊瑚都白化了,只有落昙镇的还活着,所以更珍贵了。
  “然后,落昙山上有一座小瀑布,就在慧觉寺北面的林子里,附近有野鹿出没,不怕生,喜欢小动物的话可以去看一看。
  “镇子南边还有一家花圃,开了好些年了,叫小啾,周三会开花艺课程,只收材料费,我自己也经常去的。”
  他说话的时候,燕宁一直非常温柔地看着他,时不时点一下头。
  何岸整理好宣传册,将房间钥匙摆在上面,双手递给了燕宁:“207号房,庭院楼梯上去,右转第二间。要是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来找我。”
  “谢谢。”
  燕宁接过钥匙,却没有马上拖行李箱离开,而是低下头,对着自己裤脚的位置,和蔼可亲地说:“小朋友,你是想跟我一起走吗?”
  “铃兰?!”
  何岸匆匆绕出柜台,发现小丫头正揪着燕宁的裤管,一步一摇地在那儿兜圈子,还抬起头,傻乎乎地冲燕宁乐。
  “对、对不起!”他飞快地把铃兰抱起来,解释道,“她从前不这样的,怕生得很,今天……今天大概是看您面善了,所以……”
  燕宁喜欢这个答案,忙道:“不用说对不起。被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亲近,我很高兴。”
  铃兰咬着小手指,羞涩地扭了扭。
  何岸本以为这只是一段偶然的小插曲,谁知道,铃兰居然对燕宁“贼心不死”。
  吃过午饭,他独自在小客厅核对开支账目,还整理了一遍这周的客房采购清单。铃兰自娱自乐,搂着六百六肉嘟嘟的小肥腰,在地毯上拱来拱去闹着玩。
  算完账一抬头,客厅空空如也,只剩下六百六在呼呼大睡。
  这孩子,又一声不响溜去庭院玩了。
  何岸放下纸笔,起身去外头找铃兰,谁想刚踏出门就看到了一幅无比温馨的画面:
  九重葛花架下支了一把老藤椅,燕宁坐在上头,捧着书,手边一杯清茶。但他的视线并不在书上,而是满载爱意,望向了对面的绣球花丛——铃兰蹲在那儿,左揪揪,右揪揪,揪下来一簇白绣球,然后举着它,摇摇摆摆向燕宁走去。
  “花花,喏。”
  铃兰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胳膊,要把花送给燕宁。
  燕宁接过花,笑得分外开怀。
  铃兰觉得收了她的花,从此就是她的人了,于是得寸进尺,撒娇要燕宁抱抱。燕宁自然是再愿意不过了,正好见何岸出来,便问:“我可以抱她吗?”
  “可、可以……”
  何岸诧异极了,差点说不出话来。
  铃兰出世前受了太多惊吓,天生敏感,辨别得出最细微的恶意,对陌生人几乎持有本能的不信任感。除了相熟的三位爸爸,她从来不会主动亲近谁。郑飞鸾宠了她大半年,连一个亲昵的拥抱都没换来。
  然而今天……
  先揪着人家的裤腿绕弯弯,再送人家一枝亲手摘的花求抱抱,敢情是真粘上了。
  征得了孩子生父的许可,燕宁合上书,将白绣球摆在封面上,稳妥地搁置在旁,然后双手轻轻一托,把铃兰抱上了藤椅。
  何岸便搬来另一把藤椅,一块儿坐在了花荫下。
  小庭清净,幽雀咕啾,时时有落花。
  六百六睡醒了,跃出客厅,在走廊抻长了腰肢拉筋,又骨碌一滚,本想蹭蹭柱子,却不慎滚下了台阶,惹得铃兰咯咯直笑。
  燕宁已经换上了一件休闲衬衣,开着领扣,悠然自得的模样。何岸坐得近,隐约闻到了一点信息素,似是某种沉雅的淡香,教人心安,又不太常见——
  他想到了。
  是一册罕见的古籍善本,熏过了檀木,被人遗忘在屋角多年,一朝翻开,才有的纸墨香。
  “您不出门走走吗?”何岸好奇地问。
  燕宁往后一仰,惬意地靠在了藤椅背上:“比起逛景点,我更喜欢你们的小院子。出来旅游其实也不一定非得东奔西走的,找个舒服的地方待着就挺好,不是吗?”
  “您这算是——宅系旅游?”
  燕宁笑了出来:“对。”
  他伸出手,饶有兴趣地晃了晃一旁的秋千摇篮。摇篮里堆着奶黄色的睡枕和毛毯,还有一只绒球似的胖鸡崽。
  他觉得有趣,便问:“这些小玩意儿都是你弄的吗?”
  何岸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大部分是,不过摇篮是铃兰的Alpha爸爸做的。”
  “Alpha爸爸?”
  “嗯。”何岸伸手一指镇子北边,“他要赚奶粉钱,接了很多活。今天去影视城当兼职摄影师了,人不在,要傍晚才会回来吃饭。”
  原来……指的不是郑飞鸾。
  燕宁低头笑了笑,内心多了一丝遗憾。
  他喜欢这个年轻的Omega。柔软弯曲的头发,阳光下色泽有点淡,体貌清瘦,性格内敛,一如相片里与世无争的印象。当然,也和他想象的一样聪慧而不张扬。
  这么好的孩子,不该过着清苦的生活。
  难为他了。
  何岸察觉到燕宁的目光一直徘徊在自己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摸了摸脸颊。燕宁注视着他,微笑道:“你很可爱。”
  “谢、谢谢。”
  第一次被长辈直率地夸奖,何岸耳根子都红了。
  人与人若是投缘,只闲聊几句,也能迅速熟稔起来。
  日头西移,黄昏渐近,何岸收到了戴逍发来的讯息,说是顺利收工,准备回家吃饭了。燕宁听闻以后,主动起身道:“你陪着铃兰吧,我来下厨。”
  于是这天晚上,戴逍和程修也相继沦陷了。
  戴逍在影视城忙活了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傍晚进门,先闻到一股诱人的荷叶焖肉香,再看到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当即眼冒绿光,捧起碗就是狼吞虎咽一顿猛吃。清光盘子以后,他放下碗筷,说什么也要给燕宁的房费打五折。
  燕宁摆了摆手,笑着说:“年轻人做生意不容易,心意我领了,吃得开心就好。”
  又悉心问了他们的忌口与喜好,计划着明天再添两道新菜。
  虽说冠了“宅系旅游”的名头,但燕宁其实一点也不宅。
  他很喜欢去小镇上走走,尤其是清晨,逛一圈新鲜的农贸市场。菜叶水淋淋的,刚摘下不久,还闻得到未散的山野气息;塑料盆里七八尾活鱼,大小不一,每一尾都是山涧刚钓上来的;蘑菇带着湿泥,鸡蛋沾着枯草,连黄瓜蒂上也开着小黄花。
  何岸只要有空,比如红莓西点屋生意不忙,程修能帮着管一管客栈的时候,他就带上铃兰,陪燕宁一块儿逛街。
  来了四五天了,燕宁还没出过落昙镇。
  何岸问他为什么不去周边走走,他笑笑说,因为落昙镇已经足够有趣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一缸染料一篮花,一座石磨一把锹,看进眼里了都是景。
  见何岸不明白,燕宁就挑了几样东西讲给他听,譬如石桥东碑文的来历、古籍上质朴的茜草媒染法、立冬水磨年糕的传统……一样样讲得妙趣横生,倒比何岸这个住在落昙镇的人还懂得多。
  再一问,原来是贿赂了一壶好茶一盘花生,找镇上的老人们唠嗑唠出来的。
  何岸顿时乐了:“您这是自己给自己当导游,去哪儿都不怕乏着。”
  镇南有池,盛夏结乌菱。
  燕宁从年迈的豆腐西施那儿听来了消息,趁时节未过,带着何岸走了一趟。木盆作船,涟漪穿开菱花,湿漉漉地采满一兜,回家剥去硬壳,便得了一盘水嫩的藕色小元宝,喜脆的生吃,喜糯的就做一盘香葱炒菱角。
  原汁原味,犹有荷香。
  铃兰刚学会与大人同桌吃饭,牙齿没长齐,挑嘴得很。落到燕宁手里,却是喂一口吃一口,乖得不可思议。
  吃完饭,燕宁抱着铃兰去小院里玩。
  他一出门,两双筷子就不约而同地伸向菜盘,同时夹住了最后一粒菱角。在盘底的浆汁被划出了十几道白线之后,程修于混乱中一筷子插穿菱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进嘴里,获得了最终胜利。
  戴逍:“……”
  何岸低笑一声,默默收拾起了碗筷,打算等会儿向燕宁讨一份菜谱去。
  接连几日相处下来,燕宁给了何岸近乎完美的印象。
  他没有芒刺,却也不是Omega身上常见的那种柔弱感,或者说卑微感——相反,燕宁是一个极有气场的Omega,就算Alpha在他面前也会克制三分,又不给人以无形的压迫。若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最恰当的,或许是看透了世事的圆融通达。
  只是这样的燕叔叔,似乎也有自己的烦恼。
  平日里,偶尔会有问候的电话打进来。何岸留意到,即便燕宁这般温润的人,在看到屏幕上的名字时也会凝住面色,礼貌地接起,态度却不冷不热,简短地回答几句就挂。
  电话那边……会是谁呢?
  何岸琢磨了一会儿,慢慢想到,如果是在半年以前,他接到了郑飞鸾的问候电话,一定就是同样疏离的反应。
  可是,怎么会呢?
  像燕宁这般完美的人,难道不该连婚姻都是完美的吗?


第六十一章 
  燕宁来的第九天,落昙镇的昙花开了。
  素雪白瓣,隐在寂静的黑暗之中,悄然、肆意地舒展开来,如同少女纤长的十指捧出了一簇鹅黄的香蕊。
  燕宁只订了十天房,明天便是归程的日子。昙花挑在最后一夜绽放,时机妙不可言,算得上圆满。
  却并不是无憾。
  燕宁这一趟来落昙镇,除了太过思念铃兰之外,确实也带了一点私心。
  他想找合适的时机与何岸谈谈,恳请他回到郑飞鸾身边,如果这样太强人所难,那么,再给予一线挽回的希望也是好的——燕宁孤独了大半辈子,真正在乎的只有飞奕飞鸾这两个孩子。到底是亲生骨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郑飞鸾一天天衰弱下去,直至被信息素掐断喉咙。
  可是来了以后,跟何岸相处得越久,他越开不了口。
  何岸这样恬淡的性格,天然就融于山清水秀的小城镇。留在这儿,他和铃兰能一直过着简单安逸的生活,而渊江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即便有郑飞鸾无微不至的宠爱,渊江也未必是一个能给何岸快乐的地方。况且,天底下Alpha那么多,谁能保证郑飞鸾才是何岸最好的归宿?
  打搅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燕宁于心不忍。
  对他来说,以游客的身份小住几天,抱一抱无法相认的孙女,知道他们一切平安,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燕宁一个人收拾完行李,换好了睡衣却无心睡眠,于是沏了壶紫笋茶,坐在阳台上消磨时光。就在这时,房门被“笃笃”敲响了。
  开门一看,是何岸。
  铃兰偎靠在爸爸胸口,搂着胖鸡崽,又甜又糯地叫了声爷爷。
  燕宁在她酒窝上轻轻一戳:“铃兰好。”
  又问何岸:“这么晚了还不睡?”
  何岸有些不好意思:“您明天就要走了,我……我想再陪陪您。”
  听到这句话,燕宁心里的小缺憾就像被什么补上了。他温和地笑起来,说:“来得正好,我刚沏了茶,还热着,进屋坐吧。”
  露天阳台上一张小案,两杯清茶,头顶无遮无盖,看得到深远的夜空。满天星斗布洒其上,颗颗璀璨明亮。
  燕宁靠在躺椅上看了一会儿,叹道:“还是小镇上舒坦。城里到处都蒙着灰,已经很久看不到这么漂亮的星星了。”
  “那……您多留几天,不就可以多看几天了?”
  何岸捧着茶,慧黠地接了话茬。说完又觉得冒犯,仿佛强迫人家留下来似的,连忙打补丁:“还是不要了,您出来这么久,家人一定都很想念您,都等着您回去呢。”
  “不不不,没有的事。我家那俩小兔崽子,忙起来人影都见不着,天南海北到处飞,一个月能进一回家门就算给面子了。”
  燕宁一脸嫌弃。
  何岸讶然:“这么忙吗?”
  燕宁点了点头:“两个男孩,还都是Alpha,天生不知道‘安分’怎么写,从会爬那天起心就是野的,绳子都栓不住。”
  何岸不禁笑出了声:“那您家里岂不是闹腾几十年了?”
  “对,闹腾几十年了,个个都不是让人省心的料,还皮得各有千秋。”燕宁低头呷了口茶,回忆着说道,“小的那个受宠些,天赋高,好胜心也强,像只莽撞的小狮子,看谁都凶凶的。大的那个不甘心,憋着一口气,也想弄出点名堂来证明自己。兄弟俩之间永远绷着一根弦,不算紧,但也松不到哪里去,明争暗斗从来没消停过。”
  说到这里,燕宁想起了一件特别有趣的事。
  “我的小儿子,六岁那年学击剑,就因为我夸了句‘跟哥哥当年做得一样好’,气坏了,两天两夜没理我,一个人卯足劲练了半个多月,练完了拉我去看,闷声不响的,也不提要我夸他,非得我主动说一句‘还是弟弟更厉害’才算完。”
  “Alpha的自尊心都这、这么恐怖的吗?”
  何岸目瞪口呆,心想,这奶凶奶凶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幼年版的郑飞鸾啊。
  “那……孩子不在家,您的Alpha肯定在家吧?”何岸又说,“他一天打三四个电话,连您吃什么、穿什么都关心,就差没跟着一起来了。我猜,他天天在家数日子等您回去呢。”
  燕宁立刻摆了摆手:“好好喝茶,不提他。”
  “唔……”
  果然在闹别扭。
  何岸笑盈盈地凑上前:“你们吵架了呀?”
  燕宁:“……算是吧。”
  何岸乐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们这样年轻不懂事的小朋友才会吵架呢。”
  燕宁哂笑道:“有些人啊,哪怕四五十了也照样不懂事。”
  何岸听他这么说,顿时更好奇了。
  他总觉得燕宁是那种不染尘埃、不动喜怒的人,他想象不出什么样的Alpha能博得燕宁的青睐,更想象不出什么样的Alpha能把燕宁给惹急了。
  燕宁见他一脸等着听八卦的模样,就知道他误会了:“你是不是以为,我前些天和他吵了架,心情不好,所以千里迢迢跑这儿来图个清静?”
  “不……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燕宁淡淡地笑起来,“我和他之间的裂痕已经存在几十年了。”
  “几十年?”
  何岸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怎、怎么会呢,您明明是这么好的人……”
  “我年轻时也很困惑,觉得自己哪儿都不差,也有很多人喜欢,为什么单单就和自己的Alpha处不好?后来岁数大了,我才弄明白一件事:有些矛盾发生或者不发生,和我是不是一个足够好的人,其实没有关系。”
  燕宁低头喝了口茶,望向绵延在月光下的青山白峦,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说话。
  何岸知道自己的“好奇”惹了事,害燕宁回忆起了不太美好的过往,心里内疚极了。他安静地陪在一旁,茶杯空了,就帮忙添至半满,铃兰醒了,就温声细语地哄一哄。
  沉默过后,燕宁忽然问:“想听故事吗?几十年前的故事。”
  “唔……”何岸点头,“如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别紧张,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要是还放不下,那日子得多苦啊。”燕宁朝他笑了笑,站起身来,温声道,“你等我一会儿。”
  他留下这句话,转身踏进了卧室。回来时,手中多了一张相片。
  那是一张泛黄的旧相片,黑白色调,边框是一圈曾经时髦过的波浪花纹,颇具年代感。相片虽然旧了,可表面依然光洁无垢,看得出主人保管之用心。
  相片的主角是两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岁,正值青春耀眼的好年华。
  他们在一座临湖而建的斗拱小亭里,其中一个手捧诗集坐在栏杆上,面朝湖泊,双足悬空,闭着眼,向初升的旭日扬起了下巴,脸上笑容明朗,带着一点恋爱的羞怯——
  何岸认出来了,那是年轻时的燕宁。
  少了岁月添在眼尾的皱纹,少了漫漫几十年的风霜与心事,二十岁的燕宁,整个人说不出地轻快自在,像一片踏风而行的云,随时要飞进日光里。
  他眉目英气的Alpha站在后面,双手插兜,俯下身,稍稍偏着头,像是要亲吻他的脸颊。
  大概是不习惯在人前秀恩爱,又拗不过恋人讨吻的缘故,Alpha显出了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唇角却是忍不住上扬的。
  明明那么喜欢。
  只这一刹那的定格,何岸就读出了他们之间令人倾羡的爱意——这样般配的一对璧人,怎么会闹了几十年不愉快呢?
  何岸想不明白。
  “他叫弘明,恢弘的弘,光明的明,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
  燕宁端详着旧相片上的Alpha,回忆着说道:“那时候我才十八岁,读文史,他高我两届,读商科。有天晚上,学校诗社借了一间教室办交流会,我提前去了,趁教室里没别人,把我准备分享的诗抄在了黑板上。刚抄完最后一句,弘明进来了,你猜怎么着?”
  何岸托腮想了想,脑子里不知怎么冒出来一段电影般的情节:“他正巧读过那首诗,也很喜欢,就……就对你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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