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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鉴宝灵眸-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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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安列的很详细,药品炊具一样不少,只是这酒也太多了,竟然要成箱搬。
不过,霍严没有打电话询问,既然郭安列在了表格里,就说明有一定的用途。
这么大的动作,不可能不惊动唐风那个狗鼻子。
何况,霍严去的那家商场。还有凌天奇的股份。只要他用会员卡结账。就会有短信传到凌天奇的手机里。
“天奇。”唐风棒着凌天奇的手机跑过来。
“怎么,有人来电话了?”凌天奇作势要接过手机。
唐风用力的摇着脑袋,“不是,是霍严,他买这些东西做什么?”
说着,把短信上发来的内容读了一遍,“茅台、毛毯、充气枕头、腊肉……”
凌天奇微微一笑,“应该是去旅游吧,听说函煜实践课结束了。”
唐风一把抱住凌天奇的胳膊,眼巴巴的望着他,“旅游,我也想去。”
凌天奇怔了一下,“这样不好吧。”总给那两个当电灯泡,绝对会被报复的。
“哼,有什么不好的,别忘了他俩还欠我们呢,尤其是函煜,跟霍严分手那段时间,竟然连我们都不联系了。”唐风无比怨念的说道,要不是他们自己发现,还以为哪里惹到了那位。
凌天奇想想也是,那两人闹腾就算了,害得他们都跟着担心。
“那要不是告诉楚向阳他们?”凌天奇摸了摸下巴,总不能就他们两个被惦记吧。
唐风眼珠一转,“先打听他们的行程,然后再通知楚向阳。”
凌天奇放下手头的工作,马上执行爱人的命令。
当得知霍严和季函煜第二天清晨出发后,两人立即联系楚向阳等人。
结果,这些人没一个跟着去的。
楚向阳和张冰不知道在闹什么,一听是集体活动,两人都拒绝参与,至于钱大伟,忙着谈恋爱呢!
这样一来,能去的只有唐风和凌天奇。
不过他们也算不上电灯泡,据可靠消息,这次去西藏的人中,还有郭安那位大叔。
知道目的地是西藏,当晚两人就开始准备行李。
一直折腾到半夜,商场都关门了,才把吉普车的后备箱装满。
唐风拍了拍手,开车和凌天奇回去,在睡觉前不忘定上闹钟,以免错过堵人的时间。
此时,季函煜跟霍严还不知道唐风二人的打算。
好不容易搞定论文,季函煜眼皮都耸拉下来了。
“洗洗睡吧,明天还要早起。”霍严站在小骗子的身后,帮他按摩肩背。
季函煜靠在椅背上,懒洋洋的抬起头,看向身后的霍土豪,“我怎么总感觉被人惦记上了呢?”
霍严的动作一顿,唐风哪张嬉皮笑脸的模样出现在眼前,“要不我们明天早点出发?”
季函煜点点头,“行,我们现在就睡。”
可惜,季函煜的生物钟太准,等他起床的时候,已经早晨六点。
洗漱过后,又用了早餐,出门的时候正好七点。
此时,别墅的大门口已经停着一辆车。
看着那辆熟悉的大吉普,霍严就有一种炸飞它的冲动。
随着两人出门,从吉普车里下来一位雌雄难辩的娃娃脸。
“嗨!”唐风精神抖擞的打着招呼。
季函煜下意识的往车里一看,或许是昨晚有了准备,今早也就不那么吃惊了,“就你们两个?”
“嘿嘿,人多怪闹腾的,什么时候出发?”唐风腆着厚脸皮说道。
霍严没好气的瞪了这货一眼,看向车里幸灾乐祸的凌天奇,考虑着要不要给唐风介绍两个小鲜肉。
“我去取车。”霍严揉了揉小骗子脑袋上立起来的呆毛。
“嗯。”季函煜摸了摸发顶,今早起来,就有一缕头发梳不下去,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的睡姿不对。
等霍严把车开出来后,季函煜坐在副驾驶,两辆车前后开往四合院的方向。
跟郭爷爷打了一声招呼,接上郭字,直奔西藏而去。
自从车子驶入高速,唐风的电话就没有离手,询问着季函煜去西藏的目的。
好在季函煜跟唐风都不开车,否则按照手机都能打热的程度,非得来个连环车祸不可。
季函煜把右手的手机换到左手,“我们能不能等下车再说,手机都要没电了。”
“没事,我带车载充电器了。”唐风兴奋的声音传来。
他还没去过西藏,国外年年去,偏偏国内没走全。
霍严一把抢过小骗子的手机,直接挂断,然后果断的关机。
季函煜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已经关机的手机正放在他的两腿中间。
郭安坐在后座假寐,掏了掏耳朵,车里终于安静了。
对于那位曾经帮过他的唐医生,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也就凌天奇能受得了。
为了这一路过的舒坦一些,酒店饭店都是提前订好的。
眼看中午,两辆车下了高速,进入省道,在附近的饭店门前停车。
这家饭店规模还行,因为临近天津,因此海鲜类的食物比较多。
用过午饭,大家又休息了半个小时,然后继续启程上路。
他们只有六天的时间,而来回的路就要四天,季函煜想着,若是没能找到合适的藏獒,他再跟辛教授请几天假期,反正不耽误考试就行。
“少爷,请假的话会不会耽误你的学业?”
郭安很小的时候就去当兵了,因此没有上过大学,在他看来,上大学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没事儿,大学的课程本就不多,考古系更为轻松。”季函煜无所谓的说道,他想了想把关掉的手机重新开机,若是时间充裕,他们就不用开夜车了。
拨通了辛教授的电话号码,季函煜试着请几天假。
辛教授问了一下论文的事儿,季函煜已经写完,随时可以提交。
聊了大概五分钟左右,季函煜咧嘴笑了起来。
“怎么,请完假了?”霍严一边开车,一边询问道,因为开着车窗,因此噪音有些大,他都没听见什么。
“嗯,辛教授让我找时间把论文给他传过去,在考试前回学校就行,不过有前提条件,这次的成绩必须是班内前三。”季函煜无比自信的说道。
霍严对于小骗子的学业并不担心,前世就是鉴定专家的小骗子,对于考古和历史了解的非常多。
至于郭安,和郭闵德一样,对这位年纪不大的少爷,打心眼里信任。
没有了时间的束缚,一行人考虑着晚上要不要休息。
郭字给出意见,马上进入太原境内,今晚就不要休息了,等第二天一早就能抵达兰州,到时候再休息不迟。
晚饭是在加油站的休息区解决的,唐风代替了凌天奇的位子开夜车,郭安同样代替了霍严的位子,至于季函煜,好好活着就行。
这也是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就季函煜的开车水平,六十迈以内还行,开到八十就胆突的人,还是别上高速的好。
第二天一早,两辆车抵达了兰州境内,再继续走就到西宁,然后进入藏区。
西藏很大,草原自治州很多,而他们需要的藏獒,并非拉萨市才有。
真正的好藏獒,都在那些牧民的手里。
当然,能不能找到这些牧民,就要看他们的运气了。
好在现在已经入夏,牧民们也开始活动,找到他们的机率要大很多。
在兰州休息了一个上午,补充精力体力后,一行五人再次启程。
接下来的路程并不赶,他们要去草原试运气。
“进入西藏境内,我们必须小心行事,不管遇到什么事儿,都不能轻易下车。”郭安嘱咐季函煜道,之前在兰州的时候他已经说过一次,唐风和凌天奇还好,他们都知道所谓的凶险,就怕少爷心软被骗。
霍严倒是不担心,比起郭安,他更了解小骗子,没有一定段数可骗不了他!
第一百三十一章 夜宿草原
进入藏区后,道路变得十分难走。
要不是两辆车都是越野吉普,此时怕是已经抛锚了。
“霍老板,冲过去!”
就在霍严看到前面围过来一群人的时候,后面的郭安突然开口。
霍严一脚油门,趁着两边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提速冲了过去。
紧跟在霍严后面的凌天奇,反应也很快,正当他准备提速冲过去的时候,两个鸡蛋砸在了挡风玻璃上。“别开雨刷器!”坐在副驾驶的唐风吓了一跳。
“知道。”凌天奇稳抓方向盘,就在两侧的人群准备围堵他们的时候,直接冲了过去。
其中一边的反光镜被撞偏,后面传来石头砸在车身上的声音。
两辆车速度不减,哪怕里面的人被颠得都要吐出来,依旧快速的行驶着。
一旦被这些人围堵,就意味着可能发生危险。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这种劫车抢钱的,没想到被他们遇到。
一口气冲出去三公里,确定四周再无人烟,两辆车才停下来。
霍严第一时间下车,却没有熄火。
季函煜被留在车上,郭安则跟霍严一同下车。
“锁上车门。”霍严回头对留在车里的小骗子道。
季函煜马上用遥控器把车锁好,出门在外,果真要注意安全。
凌天奇也把车停了下来,前挡风上的蛋液已经风干,好在还能透视,若是用雨刷一刮,保准狗屁都看不见。
拿了两瓶清水,用毛巾把上面的蛋液蛋壳擦去,凌天奇甩了甩手,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当时不觉得什么,现在想想,若是再晚一点儿,或许就被那些人堵住了。
郭安将被撞偏的反光镜掰正,“我们这是幸运的,有些人到了西藏,车子的机器盖上都是凹陷下去的脚印。”
并非夸大其词,这些人可能不会劫车,但想要过道必须留下一些东西,或钱或食物。
即便是给了东西,若是不和他们的心意,他们就会用石头子、钉子鞋砸车。
车里都是男人还好,若是有女人和小孩,绝对会被吓哭。
这也是为何,自驾去西藏的人越来越少。
把前挡风玻璃上的蛋液清理干净后,两辆车再次出发。
有了这次的教训,若是再遇到有人堵车,只要不撞死人,他们就会冲过去。
渡过了这片区域后,前方的自然风景顿时迷煞人眼。
马上进入大草原,附近已是了无人烟,没有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堪称最美的风景。
把车停在湖边,五人下车暂作休息。
湖边还有一些动物的粪便,想来是一些过来喝水的藏羚羊等动物留下的。
提到藏羚羊,季函煜真的很想一赌风采。
除了那些被誉为裹尸布的羊毛围巾,他都没有接触过这类动物。
或许是热爱自然的关系,他对那些动物的毛皮制品很排斥。
就像东北人喜欢穿的貂皮大衣,看上去保暖又美丽,但是大家忽略了它的原料。
想想那些被活生生剥了皮的狐狸,再去摸貂皮大衣的感觉,或许就没有那么好了。
即便是再有钱,季函煜也不会去穿那种东西,羽绒服的保暖效果同样很好,为何要去残杀狐狸?
有一句广告说的很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能做到的又有几人,若是真的不买不卖,相信我们的后代会看到更多的小动物,学会自爱和珍爱他人。
“想什么呢?”见小骗子蹲着发呆,霍严冲他扬了一捧水。
季函煜顿时立起眼睛,开始反击。
天气很热,又是中午,即便弄得一身是水,很快也会晒干。
“接下来的路,我们就要自食其力了,不可能再有旅店或者饭店。”郭安洗了一把脸,看向前方高耸的山脉,广阔的草原。
“嘿嘿,我们早有准备。”唐风从车里拿出两袋扒鸡,还有香辣金针蘑和干脆面。
季函煜一把抢过来一袋金针蘑,这是他最爱吃的东西。
大家席地而坐,铺了一个垫子在中间,开始野餐。
吃饱喝足,季函煜躺在石头上,打了一个哈欠,昏昏欲睡。
这里的环境很好,他提议道:“不如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吧?”
霍严揉了揉小骗子的脑袋,看向郭安,对于野外生存,小骗子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休息两个小时,等进入草原我们再扎营,虽然草原里可以有狼,不过比起这个地方还是安全很多。”郭安分析道,这里位于湖边,很多动物都会来此喝水,遇到藏羚羊还好,若是遇到狮子,他们就等死吧。
狮子乃是群居的捕猎者,一旦被这种动物盯上,即便跑的掉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听完郭安的话,季函煜现在都不想待了。
不过郭安告诉他,白天还好,大部分的凶兽都是夜晚出来觅食的。
有了郭叔的保证,季函煜在地上铺了一层防潮垫,大家并排躺在一起,休息休息。
霍严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吹风,伸到衣兜里的手又缩了回来。
已经进入西藏,高原反应也随之而来,走两步路都会感觉比往常吃力,抽烟相当于找死。
霍严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闻声看去,唐风蜷缩在地,咳得死去活来。
“操,你还是医生呢,不知道在高原不能吸烟嘛!”唐风的反应,吓坏了凌天奇。
一眼没有照顾到,唐风就开始闹幺蛾子。
“咳咳,咳咳,不行了,氧气枕!”唐风指着车子的后备箱,好在他有准备,不过没想到最终用到了自己的身上。
凌天奇马上把氧气枕拿出来给他,缓了五分钟,唐风青紫色的脸才恢复红润。
“高原不能吸烟。”郭安沉着声音道,这种常识难道唐风不知道吗?
“我知道。”唐风缓和过来后,把氧气枕封好,“我就是想试一试,没想到这么难受。”
不作不死。
对于唐风这种人,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季函煜翻了一个身,继续睡。
霍严离开湖边,来到小骗子的身边,拥他入眠。
唐风一时半会儿睡不着,坐在这里给大家放风。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五人再次启程,进入草原范围。
车子行驶在绿色的草原上,开车的人随时注意导航。
别看这里连个路障都没有,却极易迷路,一不小心就会永远困在这里。
绿色的大草原让人放松警惕的同时,也伴随着来自各方面的危险。
夕阳西下,在天黑之前他们必须扎营。
去附近拾捡干柴,燃起火堆后,把车停在附近,今晚大家不准备支帐篷,比起睡在帐篷里,车内更加的安全。
“晚上郭叔睡在后排,我和小煜把座椅放倒,躺在前面。”霍严从后备箱里拿出三条毛毯。
“不用,我下去守夜,即便是睡在车里也不安全,若是遇到狼群袭击,一但我们没有及时发现,轮胎一坏就危险了。”郭安摇摇头,晚上必须有人守夜。
凌天奇拿着食物走过来,“不能让你一个人守夜,我们轮番守。”
霍严认同,“安排四个人,小煜身体不好,让他休息。”
对于这一点,即便是唐风也没有意见,除了郭安以外,在场的人都知道季函煜才手术不久。
为了照顾唐风,由他第一个守夜,之后的时间就可以放松休息了。
再就是霍严跟郭安,最后是凌天奇。
五人围在火堆前取暖,野外的草原凉飕飕的。
把车里的食物放在火上加热,因为带了炊具,不愁没有热饭热汤。
吃完晚餐,季函煜便回车里休息,知道自己的身体不好,就不给大家添麻烦了,把副驾驶的座椅放倒,盖上毛毯,很快进入睡眠。
没一会儿,霍严跟郭字也回来了。
临上车前,郭安嘱咐唐风,让他靠近车门守夜,这样发现危险后,可以第一时间上车。
这一次唐风很听话,披着外套,直接坐到轮胎前,只要站起来就能开门上车。
月圆星稀,唐风不时往火堆里添加一些干柴,很好动物都怕火,必须保证火堆不灭。
两个小时很快过去,期间并没有发现任何危险,接下来轮到霍严守夜。
前一个小时还好,眼看临近半夜,霍严突然听到了一声狼叫!
第一百三十二章 狼群
狼叫声虽然很小,不过在这寂静的夜晚十分明显。
第一时间踹响凌天奇的车门,管他这脚会不会留下一个深坑,然后快速返回自己的车里。
“怎么了!”凌天奇吓得一激灵,好在反应够快,启动车子并打开车窗询问。
“有狼叫,都起来!”霍严喊了一嗓子。
季函煜脑袋一震,快速清醒过来,转头看向窗外。
郭安已经把座椅底下的猎枪拿出来,对后面的车喊道:“你们有枪吗?”
“有!”既然来西藏,他们自然做了成全的准备。
霍严接过郭安递来的猎枪,看向身边的小骗子,“车窗关好。”
季函煜吓得手抖,狼这种动物,他只在动物园里看见过,这种草原儿狼绝对是第一次目睹。
“嗷!”
一声狼嚎,传入众人耳中。
季函煜抓住霍严的衣摆,十多双绿油油的眼睛围着他们,说不害怕那是装逼。
感觉到小骗子的害怕,霍严将枪管架在升降玻璃上,握着他的手,安抚道:“别怕,有我在。”
季函煜的心慢慢的回落,抓着霍严的手微微松开,“注意那些狼。”他不想因为自己的问题,影响霍严的判断。
要不是时间不对,霍严早就亲上这个可爱的小东西,明明怕的要死,还在故作镇定。
可惜,现在的他只能关注那些伺机而动的狼群。
“一共十三只。”郭安把手机打开,拨通了凌天奇的手机号,直接免提。
“我和唐风的角度,能干掉四只。”凌天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郭安看了霍严一眼,“左边的三只没问题吧?”
“没问题。”霍严虚眯着一只眼睛,对准了其中的一头狼。
“射杀后,你们开车围着火堆绕圈,我下去对付其他几只。”郭安端起猎枪,浑身的肌肉变得紧绷起来。
“右边还有六只。”季函煜不得不提醒道,只有郭叔一个人下去,不会喂狼吧?
郭安深吸一口气,真正要对付的,绝对不会超过三只。
做好开枪的准备,郭安把手机放到座椅上,“五秒钟后,同时开枪。”
狼群已经变得暴躁起来,他们再不出手,就会转为被动。
人类身为食物链的顶端,不是因为强壮,而是因为脑子灵活。
随着五秒钟一到,枪声接踵而来。
季函煜捂住耳朵,枪声,是他前世死亡前听到的最后声音。
“嗷!嗷!”
或愤怒,或悲鸣的狼叫声传来。
郭安直打中那只躲在后面的头狼,除了头狼身边的五只草原狼,其他的狼已经被霍严等人解决,就算枪法差一些的唐风,也打中了狼腿,绝不可能再有反击之力。
在大草原上,受伤就相当于死亡,重伤的狼发出绝望的悲鸣。
季函煜却没有胡乱释放同情心,郭叔已经下车,霍严和凌天奇正驱车围着火堆绕圈。
剩下的五只狼分布很散,其中三只围着郭安攻击,另外的两只狼则在追车。
“它们要咬轮胎!”从后视镜里,看到扑过来的草原狼,季函煜立即发现它的意图。
霍严一打方向盘,用车尾狠狠的扫向狼头。
“嗷。”草原狼敏捷的跳开,从侧面发动攻击。
面临着同样危险的还有凌天奇这辆车,比起霍严的车技,凌天奇的技术要差一些。
“砰!”
“嗷!”
一声爆炸伴随着一声狼叫传来,凌天奇那辆车的后胎被草原狼咬破,同时,因为轮胎爆炸,那只可怜的草原狼也被炸飞。
车子顿时失去了方向,凌天奇一脚刹车,就见轮胎在草地上画了半圈。
“啪啪啪!”
凌天奇这辆车才停下来,之前追逐霍严那辆车的草原狼立即转移目标,直接扑到了前挡风玻璃上。
“靠!”唐风吓得险些从副驾驶翻到后排,这种近距离的欣赏,可不是什么人都有承受能力的。
玻璃已经被狼爪子撕出划痕,凌天奇拿起手枪,对准狼头。
发现凌天奇停车后,霍严立即调头,就见那只草原狼已经扑到了凌天奇的车头上,而凌天奇此时正举着手枪。
“操!”霍严咒骂一声,划痕还好,若是玻璃上出现弹孔,就只能弃车了。
霍严把座椅往后一挪,抬手将小骗子拉到自己的腿上,“扶好方向盘。”
说完,也不管小骗子能不能胜任,把枪口对准了草原狼的耳朵。
就在凌天奇准备勾动扳机的瞬间,先一声枪响传来,接着在玻璃上绽放出一个大血花。
霍严这一枪打得极准,直接从狼头的左耳贯穿到右耳,一击毙命。
凌天奇往后一靠,不过没有放松警惕,转头去看郭安。
已经有两只狼被郭安射杀,最后那只狼已经力不从心,节节败退,直至郭安从后腰内取出一把匕首,直接刺入狼眼。
比起一身是血的郭安,其他人要好得太多。
郭安马上把染血的衣服脱掉,直接丢在火堆里燃烧。
“这里的血腥味太重,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郭安看着地上这些草原狼的尸体,很快就会吸引其他的猛兽。
凌天奇拎开机器盖上的狼尸,用水把挡风玻璃上的狼血冲掉,这一天,挡风玻璃遭受了两次无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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