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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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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梦不再是他的伴侣,她只是一个熟悉的女人,向兴学能够以纯粹的男人的视角——而不是丈夫的视角来审视这个女人,现在的沈云梦是在向兴学看来是美的,美过大部分他能遇见的女人。

“他……他可能要和我求婚了,兴学,你还爱我吗?”

向兴学万万没想到她在为这样的问题紧张,他喝了一口咖啡,然后问:“和他在一块儿,不开心吗?”

“不是不开心,只是我觉得我习惯了爱你。”

沈云梦很漂亮,沈云梦说爱他。

漂亮的沈云梦依然爱向兴学,虽然只是一种习惯,却足够让向兴学的自尊心得到充分的满足。

“那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他能给我很多浪漫,我好像很爱他,可我又放不下你。”

向兴学没回话。

离婚明明让两个人都活得更加自在,“放不下”却成了新的枷锁。

沈云梦放不下,向兴学放得下。

“梦梦,”向兴学又喊沈云梦“梦梦”,他好像被向俨带坏了,哄人的话张口就来,“习惯和爱不一样。你现在这样,比和我在一起要自在得多吧,没有人拦着你涂指甲油,还可以喷喜欢的香水……”

“我们现在都很好,你没有负担,我也没有负担,我们可以好好地在一起,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沈云梦打断了向兴学的话。

“我之所以能活得轻松,不是我一个人想想就能实现的,我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反抗,给我勇气的人是小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担心一个简简单单的决定会带来很大的变数,你害怕不安稳,我也害怕你觉得不安稳。说实话,有一些你认为的负担,都是家庭带来的,我们分开,身上不需要负担对家庭的责任,我才可以做想做的事,你也更加自由。婚姻关系是对双方的约束,我们一旦陷入其中,就有不得不负的责任……”

“可是你还爱我,对吗。你把房子给我,一直还着贷款……”

为房子还贷款并不意味向兴学依然爱着沈云梦。

向兴学几乎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

他皱着眉头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是向俨说把房子给沈云梦。向俨说这样算“善始善终”。

“把房子留给你——当时做决定的时候我有一点冲动,小俨说给你比较好,我就决定给了。”

“怎么又提到他,”沈云梦秀气的眉头拧了起来,“他只是个孩子,他懂什么。”

“他不小了,今年二十五了。”

向兴学为自己的话觉得好笑,他也的确没绷住笑。

他与沈云梦的问题和向俨没关系,他却忍不住想为向俨反驳。

向兴学不喜欢沈云梦说“他只是个孩子”,她这样说的意思是向俨不够成熟,这和向兴学认为的“他只是个孩子”不同,向兴学说向俨是孩子,是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宠。

他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小孩被前妻以向俨最不喜欢的方式“诋毁”,这让向兴学觉得不太舒服。

沈云梦深吸了一口气,随后缓缓地问:“我们是不是没有可能了。”

向兴学不想伤她的自尊,纵使这个女人以许多种方式伤过向兴学的自尊,“你和他在一起挺好的,比和我在一起要好,他有才华,有钱,比我年轻,他还很浪漫。他要跟你求婚,你应该高兴才是。求婚在我看来是一种很重大的决定,他愿意与你共度余生,这是很了不起的承诺。”

“你爱上别人了。”沈云梦笑了,手指完全停了下来。

向兴学能感觉出来沈云梦语气里的笃定,她坚信向兴学爱上了别人。

“我身边就没出现过别的女人。梦梦,我爱过你,我发现我们不合适,而你在被比我更合适的男人爱着,这是很好的事。我真诚地希望你能幸福。你不应该被我们的过去牵绊,习惯和舍不得都不能等同于爱情,我希望你能重新嫁给爱情,就像当时你答应我求婚时那样。”

求婚的时候谁都觉得永远会是永远。

向兴学曾经深信他与沈云梦能白头到老。

可是云碎梦醒。

向兴学掉回了现实中,一度一无所有,他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才发现曾经做过的梦也不一定就是理想。

他是真的不觉得和沈云梦在一块儿的生活会比现在——与向俨在一起要好。

他可能也始终介怀沈云梦与别人的男人共赴云雨。

沈云梦曾经有千百种好,向兴学对她有万千的喜欢,这些都抵不过现实与背叛。

缘分尽了就是尽了。

向兴学不想补。

  第二十七章 作业 
  
沈云梦和向兴学说了一声对不起之后就袅袅婷婷地走了,鞋跟哒哒地敲打在大理石瓷砖上。向兴学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对不起”什么。

春意浓时,向兴学布置了第一次作业——一篇两千字的小文章,内容不限,格式不限,不能抄袭,要用心地写。他带的专业是电气工程和建筑,学生大多是男孩儿,学惯了数学和物理,不喜欢这种文科通识课,向兴学极力放低了要求,在课堂上说:“你们写科幻小说也行,写回忆录也行,哪怕写游戏测评我都会仔仔细细地看,但别抄袭,也别拿专业课论文忽悠我,我看不懂就去找你们专业课老师——”

讲台下发出一阵笑。

向兴学给了一个月的完成期限,在作业布置下去之后就陆陆续续地收到学生发来的邮件,作业质量普遍不高。向兴学一开始还能抽一个完整的下午坐在办公室里看作业,改过几篇文不通理不顺的作业之后就觉得头昏脑胀,他不再试图润色这些文章,一眼看过去打个分就算阅过。

向俨看过几篇文章,看着看着就笑了,然后表示向兴学做大学老师也不容易。

向兴学炖着汤等向俨下班,在厨房里随手点开了一封新的邮件。邮件主题是作业,附件里有一个文档。

文档的标题是——欲念之火。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曾经只是一个起点。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从过往到当下。我爱着一个人,他高挑而英俊,完美如神。

……

他是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生命之光。他是我的全部罪恶与灵魂。

……”

文章从开头就渲染了一种热烈又压抑的情感,让向兴学看得头皮发麻。

蒸汽冲入抽油烟机,浓白的骨汤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向兴学把燃气灶调成小火,打开笔记本电脑重新下载了文档。

这份作业记录了一场浩浩荡荡的暗恋——文章里的“我”对主席台上讲话的学长一见钟情,“我”一直旁观学长的生活,看他打球、和同伴聊天,看他在校运会上摘金夺银,看他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在毕业典礼上讲话。“我”对学长的点滴小事穷追不舍,却从未真正地参与过他的生活。“我”胆小怯懦,一直追逐他,也一直不敢靠近他。

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作者是女孩儿,但整个故事都充斥着奇异的割裂感和浓重的禁忌感,“我”总是不能冲破无形的束缚,束缚不来自于“我”本身,而是某种陈旧的规则。

“我”的不敢说和不能说让向兴学心里烦闷,他在客厅了走了一圈,忽然想起《洛丽塔》的台词——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思维打开之后,向兴学立即明白了所有不和谐的来源,故事的叙述者根本不是女性。“我”的性格里有雄性的强悍,“我”爱慕学长,可“我”也知道“我”的爱不能被人认可,所以“我”不说。

向兴学解开了一道谜题,有一些得意,他坐回沙发,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被爱的人温柔闪耀。

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文章有三千多字,浮夸里藏着真诚,张扬中露着怯懦,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且慕君子,向之心切,望之俨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且和上文格格不入。

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删到“俨”字时,他停下了手。

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

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

文章的作者说,“我”考上学长的大学——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

他还说——“我”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他垂眸,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

……

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眉头已经拧了许久,肌肉牵引着神经,让他感觉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不适。

向兴学把删掉的字都补了回去,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

桐大的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怎么正巧让他遇上一个桐城本市的、又暗恋自己侄子的学生呢?

向兴学甚至怀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或者说作者就是一个过于胆小的女孩。

向兴学给文章打了八十五分,十五分全扣在结尾上。

他有一瞬间认为自己过于严苛,但想到一般学生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又觉得自己还算公平。

“好香啊。”向俨一换上拖鞋就寻着味儿往厨房走,“向兴学,这汤好了没?”

“好了,等我炒个菜就吃晚饭。”向兴学合上电脑进到厨房里,向俨正举手为自己卷袖子,他身上是一件白的衬衫,衬衫看着严肃,领口的扣子却开得随意。

向兴学把向俨从厨房里赶出去,叮嘱他换一件衣服,又为他盛了一小碗汤。

向俨会是那个“完美如神”的学长吗?可能是。向俨从小优秀到大,成为谁的光,谁的欢喜,向兴学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可向兴学又不希望向俨被人这样爱着。要说为什么,向兴学只觉得这种过于浓厚而且见不得光的眷慕没有必要。

向兴学把汤端到饭桌上,朝房间里喊:“我给你盛了一碗汤放桌上了。”

向俨没回话,但向兴学在厨房听到他拉开了客厅的椅子。

绿叶菜下油锅,发出滋啦一声。

向兴学觉得自己像热油一样,烦躁得很。

“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在主席台上做过国旗下讲话?”向兴学一直对自己说不能问,端起饭碗看到桌对面的向俨却又没忍住。

“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能记得,你问这个干嘛?”

“想一想。”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做过吧,好像还挺经常的。”

“毕业的时候,你是不是毕业生代表?”

“运动会你是不是跑完三千米又去跑了一百米决赛?”

“篮球赛的时候,你们班没有拿第一,然后差点跟对手打起来……

“高三寒假补课你带着全班同学去操场上打雪仗,闹了一个午休,被点名批评。”

向兴学一开始用的还是问句,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就逐渐改成了陈述句。

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向俨的十七八岁,从那个“我”的视角,向兴学却看到了他错过的时光。

  第二十八章 庄生 
  
“怎么,你是和我高中班主任见过了?”向俨喝了最后一口汤,似笑非笑地听向兴学说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

向兴学摇摇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和向俨说他收到这样一份作业。

他把碗筷收拾好,走到厨房里,洗碗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几年前的向俨——文章里描写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他或许比其他更普通的人要优秀一点儿,但他所做的、所经历的真的只是十几岁的人应当经历的。但向兴学又知道,向俨的成长经历并不普通,他中考的时候遭遇母亲去世,和父亲的关系降到冰点。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本来就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里最艰难的时候,向俨却孤单地像个石猴,失去了母亲,也没有父亲陪伴。

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别人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向兴学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不该被爱吗?

“小俨,今晚看个电影吧。”向兴学走到沙发前,往向俨怀里塞了个抱枕。

“看什么?”向俨把抱枕抵在胸前,盘着腿缩在角落里。

“洛丽塔。”

向兴学拉上了客厅的窗帘,把投影仪连在自己的电脑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白墙投影着电影的画面。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黑暗里看《洛丽塔》,向兴学高中的时候就带上小学的向俨看过一次。

向俨好像不记得这段回忆了,他一直盯着墙面。

汽车歪歪斜斜地行驶在乡间的小道上,男主角一手捏着发卡,一手摆弄手枪。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向兴学按了暂停。

向俨凝视着静止的白墙,轻轻地眨眼。

他停了许久,才侧过脸看向兴学:“怎么了?”

向兴学知道向俨在看自己,然而他一直盯着屏幕,张了张口,说不出话。

他不想告诉向俨,却又觉得有必要让向俨知道。

“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向兴学边说边转过了头,对上向俨的视线,向俨眼睛里有光,是屏幕的光,也像宇宙里寂寞燃烧的星球,“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向兴学顿了顿,声音沉沉地唤向俨的名字。

向俨瞳孔微微放大,容纳了更多的光。

有一瞬间,向兴学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台词,是学生写在作业里的话,还是他心灵深处的渴望——他看到向俨的眼眸,只觉得所有的言语全然发自内心,与电影无关,与爱慕向俨的人无关,只与他自己有关。

向俨愣住了,吃惊地盯着向兴学,让他心跳骤然加快。

向兴学手忙脚乱地把电脑放在茶几上,匆匆地跑到门厅开灯,险些被电线绊了一跤。

客厅里一下子明亮起来,向俨不适应明暗的变化,拿手挡了一下眼睛。

“我……我有个学生喜欢你。”

向俨把手放下的时候眼神里就染上笑意,“又不是你喜欢我,你紧张什么?”

他似乎是被向兴学逗乐了,一下子笑出了声。

向兴学尴尬极了,提高了声音说“不是。”他打开了文档,把电脑推到向俨眼前,自暴自弃地说:“你自己看。”

“嗯。”

向俨一开始看的时候还在笑,看着看着就皱紧了眉头,随着鼠标滚轮的移动,他像是回忆起了自己的过去,眉头放松了,嘴角又勾起了笑。

向兴学注意到他用中指把滚轮往上滑,然后更仔细地读了第二遍。

“这文章写得不错啊。”向俨终于看完了,“你搞出这么多花样就是为了让我看一个……情书啊?”

他一点儿也不惊异于文章里深沉的爱,只是夸文章写得不错。

这有些出乎向兴学的意料,却让他倏忽放下心来。

“写的是你吧?”向兴学接过电脑,看到一些句子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他应该是个男孩。”

“他叫什么?”向俨凑了过来,和向兴学一起看。

“你要干什么?”

向俨仰倒在沙发上,有些莫名其妙地说:“还能干什么?去看看他是谁。”

“不行。”

向俨挑了一下眉毛,“我以为你是这个意思。”

“不是。”

向俨又笑了,“他喜欢我,又是你的学生,看起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见见他,然后试一试……”

向兴学不知道向俨这番话里有几分真假,他下意识地觉得向俨对这个男孩没有兴趣,可他又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有一个人爱你。但你不能去找他。”

“为什么?”

向兴学心里乱成了一团,他有些后悔让向俨知道,却又解释不了向俨不能去找这个男孩的原因,他只是不想让向俨去找。

“因为……他是我的学生。”

“算了,你不说我也能找到他,反正你一周就五节课。”向俨站了起来,“分打高点,这宝贝儿喜欢我,我不能让他平时分低了。”

向兴学感到纠结,他在心里把八十五分改成了八十六分,给了向俨一分的面子。

男孩儿没写班级,只在邮件里留了姓名。

他叫庄生——很好听的名字。

向兴学后来一整周上课前都胆战心惊,他很怕向俨出现在教室里。

可是向俨周一没来。

周二也没来。

他再没提过要来找庄生的事,轮休的日子也只是呆在家里。

庄生的文章像晚冬的荒唐,被向俨丢弃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

向兴学上课前会扫一眼点名册,一直没看到“庄生”两个字。他带五百个学生,其中没有人姓庄。

那篇作业和“庄生”这两个字,都像大梦一场。

向兴学把点名册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庄生只是一个化名;他又反反复复地比对了作业的风格,认定他的学生里不会有文章的作者。

那庄生到底是谁呢?

向兴学不怎么想知道他是谁,可是不知道庄生是谁他觉得不甘心,他还是想知道庄生长什么样子,向兴学在想象里描摹出一个纤弱白净的少年,平凡,眼神里却有火焰。

  第二十九章 庄秋白 
  
“他叫庄生。”

向俨买了一对藤椅,放在阳台上,天气转暖,他们有时会在阳台上聊天。

向俨趴在栏杆上,手上的酒杯悬在夜空里,红酒被城市的光映得剔透。

向兴学说得没头没脑,但向俨也听明白了,向兴学看到他笑了一下,接着抿了一口酒。

“他不是我的学生。我想了一下,他是你的学弟,能看到你在主席台上演讲,所以只比你小一两岁,我带的都是大一的学生——但庄生,他现在应该在读研究生,或者读大四,他肯定知道我是你叔叔才给我发的作业。

“他可能也不叫庄生,这个名字太迷幻了。”

向俨坐到藤椅上,一边喝酒,一边静静地听他说。

“很重要吗?”向俨开口了。

“什么?”

“他是谁很重要吗?”

“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

“一开始不是你不让我去找他的吗?”

是了。

向兴学答不上来,沉默了许久。

“我承认他那篇文章很动人,可我不想知道他是谁,一开始是有一点想,可是那一点想法不足以让我去找他。你知道我想找一个人我会怎么做吗?我可能会对比华安毕业生和桐大学生的档案,这个范围不大,三四十个人,我愿意的话我会一个一个地接触,我肯定能知道他是谁。这样很麻烦,也有简单的方法,直接查他的IP。但我不想这样,他爱我的话,他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我身边来,他不应该躲在一个化名的后面,不应该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他不敢。这样的喜欢算是喜欢吗?他什么都不做,我只能尊重他的懦弱。”

向兴学笑了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爱说出来。”

向俨撩起眼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向兴学,又垂眸看酒杯里的酒。

随意得如同飘絮一般的目光,挠得向兴学心痒。

“你也是胆小的人吗?”向俨问。

向兴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胆小的人,可他最近总处在一种混沌当中。

有许多为什么他都答不上来,他甚至不敢想问题的答案。

“我是。”他说。

向俨用酒杯去碰向兴学手里的茶杯,玻璃与陶瓷撞在一块儿,发出清脆的一声,“我也是。”

他饮尽了杯中的酒,托着酒杯就要回客厅里,向兴学把他叫住了:“庄生……那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才看出来写的是你,如果我没看出来,你就不会知道……这样做很冒险,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说,他愿意勇敢一点,你会接受他吗?会和他在一起吗?”

“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

向兴学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去窥探庄生的生活,庄生和他其实没有什么关系,知道了庄生是谁对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可向俨的话又给了向兴学新的思路。

想找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

向兴学是老师,他有进入学生档案库的权限。

“我就查一次,查不出来就算了。”他对着办公室的计算机默念,“就一次。”

向兴学查了所有“庄”姓的在校学生,他不想让自己寻根究底的意图暴露得太明显,只能顺着很不可靠的线索调查——庄生是梦到蝴蝶的庄生,他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可能只是在求一个寓意,他不一定姓庄。

但是向兴学真的查到了一个庄姓的华安中学毕业生,比向俨小一岁,在读研二。

他叫庄秋白,档案上的照片是本科入学时统一照的,那时候他还很青涩,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衬得脸很白。

向兴学的直觉告诉他庄秋白就是庄生。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他又去校园论坛上搜了庄秋白这个名字。

庄秋白读的是金融,本科的时候做过蒹葭文学社的社长,论坛上有几张照片,他的样貌很招女孩儿喜欢,有热情的女孩儿开帖抱怨庄秋白不食人间烟火,他身边从来没有女伴。

向兴学理智上觉得庄秋白是能配得上向俨的,长得不错,能力也强,只喜欢向俨一个。但他又很恶俗地认定庄秋白是一个输家,因为向俨说“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向俨从一开始就没想给他机会。

向兴学酸得很。

他又在论坛上搜自己的名字,学生开帖说“新来的向老师长得很帅”,楼里有人说“他就是之前举报赵长云的人”,楼中楼里的学生对此表示“好感度爆炸”,紧接着有人回复说“这个老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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