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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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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看之下,她也觉得度他山不怎么样。但是她一早起来,脑袋里全是她昨晚看过的篇章。度他山写得平平无奇,但后劲着实有点大。他的题材根本不是她喜欢的,他的人物也全是卖煎饼的,扫地的,最有传奇风范的就是一个偷车贼,但偏偏白殇殇都忘不掉。她能区分开他的每一个丽丽。
  白殇殇不是徐静之,她是职业作家,不寻常处必有妖。她当天跟徐静之一起到了连城,找了台电脑,打开度他山的博客,仔仔细细看了一天,越看越触目惊心。
  她想,庄墨眼睛确实狠毒。
  和徐静之不同,她是职业作者,虽然以趣悦市场作为自己的写作信条,但那不意味着她没有审美。稍作分析,她就能够看出度他山平平无奇的文本下可怕的实力。
  她想到一句苏轼的话,特别适合度他山:“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他几乎没有任何短板。
  在叙事技巧这一项上,他随心所欲、炉火纯青,他所尝试的表述已经远超一般通俗小说,而是站在纯文学最前端,在探索新的表达边界;
  他博闻广识,科幻、奇幻、悬疑、探险、恐怖甚至于爱情小说都有过尝试,不是只会写乡土文学;
  行文看似普通,看不出特意修饰的痕迹,但文从字顺,很有后劲;
  如果说以上的几点,白殇殇觉得自己努力一下也许能够上,那接下来的几点,她就觉得,纯粹是老天爷赏饭吃。
  度他山心理描写极强。人物塑造极强。感情剖白极犀利。
  男作者一般人物塑造都很弱、很土,也不会写心理戏,这一方面是女作者更占优势。白殇殇自己就很善于写感情戏,恋爱中的男女会有很多心理活动值得深挖。
  度他山就不一样了,他什么人的心理活动都挖,普遍人形总是能引起读者共情,所以他每一篇文都好看。这也是导致他的所有“丽丽”都不会互相混淆的原因。
  而且,他真的写每一篇故事,都在表达他自己的想法,白殇殇服气了。他昨天晚上跟她说那番话不是杠,至少他自己就是这么做的。
  白殇殇回去的时候喋喋不休地跟徐静之讲度他山的小说。
  “你之前不是说他平平无奇的吗?”
  “是平平无奇啊,扫地僧也平平无奇。度他山凭借他目前的实力去写一篇类型化的商业小说,没有任何问题。这种人不火,天理难容。”
  “你也别只顾着看文,老头子给我们派活了。今天晚上我们去参加慈善晚宴;明天一早去参加Z大的捐赠仪式;下午飞凤河村做公益大使;后天回来还要和欧·米斯特先生吃个晚饭……数不清了,你准备一下。”
  白殇殇知道自己理应高兴的,她这下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一脚踏入上流社会。
  可是,度他山这么有实力,尚且全职码字,自己离他差远了,却要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另一重身份上。那她要猴年马月才能赶得上他?


第28章 
  庄墨这段时间焦头烂额,网络上关于白殇殇的新闻层出不穷,每一条都能波及到新绘网,好处和坏处都十分明显。好处是他不花一毛钱打了不少广告,坏处是网站的评分因为她一个人掉了3颗星,不少读者因为她的缘故删除了APP。
  工作不顺意,感情也不顺心。自从任明卿觉察到他的情愫之后,就跟他疏远了。
  原本庄墨体恤他的身体,每天早起陪他一起去散步遛狗,那个晚上过后,他就拒绝了,说这样的健身方式不适合他,顾自把后院枯黄的草坪给犁了一遍,开始种田,什么萝卜土豆西红柿,大蒜玉米小青菜,每天早晚都呆在后院,沉默寡言地伺候田地。
  平常也不跟他去公司,宁可一个人闷在书房里写作。
  庄墨知道这是拒绝的意思。他还没表白,就被甩了,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他发现,虽然不与自己交流,任明卿的QQ却一天到晚挂在网上。那个号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四海的作家号,庄墨没有使用权,这是他唯一探查不到地方。
  有时候经过任明卿的书房,即使隔着一道门,也能听到叮咚的消息提示音,以及快到无法分辨的打字声。他在跟谁聊天?他会不会为了摆脱自己,一头扎进了草率的恋爱当中?
  庄墨停下了清洗葡萄的动作。草率和恋爱,这两个词都让他深恶痛绝。他看着水池中自己神情凛冽的倒影,打定主意要彻底排除这个危机。
  任明卿即使不是他的恋人,也还是他的作者,他不能就这么轻易坠入了爱河,这会影响到他的创作。庄墨自认为已经很克制了,他既没有言明,也没有试图改变任明卿的性向,他尊重任明卿的选择。他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希望任明卿可以理解他的心情,不要在拒绝他以后,很快就找上了其他什么姑娘,仅仅因为她们是姑娘。
  庄墨端着果盘上楼,抬手叩响门扉之时,他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
  任明卿结束日常工作以后,会回自己的卧室休息,他的卧室是个套间,自带独立卫浴。
  这个意想不到的偶然让庄墨打消了要跟他好好谈谈的想法。现在,他们的关系很脆弱,他们俩的心情也都不怎么平静,他不能一上去就以一种怨妇的心态强迫他守贞。
  不过,也许他可以以别的方式获得那位姑娘的情报,如果她存在的话。
  庄墨握住了门把手,微微往里推开。水洒的声音更清晰了,庄墨有了遐思。不过他很清楚自己是为什么而来的,放轻脚步走到书桌前,手指在键盘上一按,黑屏亮起了,需要输入密码。庄墨熟练地输入ZR********,密码是他们姓氏的大写+电话号码。他在设置秘密的时候竟然从来没有想过这是一个小家庭的配置,还单纯地以为他们是合作伙伴,精神伴侣,绝好的兄弟……看来他对于自己的性向也有严重的认知不足。
  庄墨刚打开电脑,里间传来滑门声,任明卿腰间系着毛巾走出来了。庄墨还来不及看清层出不穷的QQ通知究竟是谁,就赶紧放下葡萄,以行云流水之势钻进了床底下。
  头顶上传来吱嘎的声响,是任明卿坐下,开始吹头发。庄墨盯着他纤细的脚踝,心中发起了哲学三问: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虽说他的确是为了偷看任明卿的聊天对象而潜入卧室的,这也的确不是那么绅士的做派,可是他也用不着心虚到钻进床底下来吧?!他当时手上还端着一碗葡萄,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他是来送葡萄的。
  庄墨对自己很失望,不过他很快原谅了自己。男人不应该为已经过去的事捶胸蹈足、后悔不迭,解决眼前的问题才更重要。不论他为什么钻进床底下,这件事已经发生了,无从更改;他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态也不可考了,反正无论他秉持着什么样的初衷,现在退出去也只会被当做变态。
  他要找个机会,趁任明卿不注意偷偷溜出去。比如他上厕所的时候,或者睡着了以后也可以,这取决于具体的时机……
  任明卿吹完了头发,站了起来,发现了桌子上的葡萄,回头看门。门虚掩着,留着一条窄窄的缝,可他记得刚才门是关着的。他的眼神又落在葡萄上,猜出这是某人偷偷放在他书桌上的,心里有一瞬间的欢欣雀跃。可是想到某人都不肯露面,他又沮丧地发了一会儿愣,然后赌气似得走到门前,把门锁上了。
  庄墨:“……”
  这个锁门对他的影响是巨大的。他再要想无声无息地溜出去就更困难了,而且他还意志消沉,斗志低迷。有什么比你喜欢的人在发现你来过以后毫不留情地把门锁上更伤人呢?庄墨甚至怨恨地想:既然在他心目中,我是头危险的野兽,那我大可以把他就地处决。
  任明卿晃回到了床边,解开了浴巾,往小腿上抹润肤乳。而庄墨被“就地处决”这种想法蛊惑了,慢慢朝前探出了手。他引用了一百条名人名言,证明一个人之所以做坏事是因为别人说他会做坏事,所以这一切都是任明卿的错,他只是如他所愿。
  就在黄色暖光照亮庄墨指尖的一刹那,任明卿往前小跳了一步,蹦蹦跳跳地试图套上睡裤。庄墨心拎到了嗓子眼:这个小子!他就不怕摔着?!直到任明卿开始一瘸一拐地找拖鞋,庄墨才放下心来,把阴影中的拖鞋推出去,推到他脚边。
  说来也奇怪,任明卿穷山恶水里养大,却那么清秀干净。他连脚趾也生得好看,洁白又圆润,看着想咬一口。
  任明卿随意套上了拖鞋,在床边重新坐下,翻出了抽屉里的指甲钳,翘着二郎腿剪指甲。为了打字需要,他不留一点指甲,指甲让打字有阻力,影响打字速度。
  庄墨看着他翘起的左脚上挂着的那只拖鞋,皱起了眉头。拖鞋一半套在脚上,一半悬在半空中,要掉不掉的,不雅观,也不保暖。他忍不住探出手去,帮任明卿把拖鞋拽好。
  任明卿觉得自己的脚跟被摸了一下,猛地低头,盯着床底下的黑暗。
  是他的错觉吗?好像有什么危险的东西躲在黑暗里偷窥他。
  庄墨屏息静气,心跳加速。
  任明卿抓着床沿,缓慢地蹲身。
  庄墨张嘴,现在已经不说点什么不行了。他只能往恶作剧方向引,叫说临近万圣节,他打算吓他一跳。虽然有点幼稚,但总比“一个暗恋你的死同性恋钻进你床底图谋不轨”要稍好一点。
  正当任明卿打算掀起床单看个究竟时,QQ响了。他放下了指甲钳,坐到书桌边上去了。
  庄墨松了口气。虽然这位女生深夜打扰他的暗恋对象,让他对她很有成见,不过此时的打扰也算是另一种形式上的救命之恩了。
  房间里开始传出不绝如缕的打字声。庄墨趴在床底下,觉得这一幕十分荒谬,他这辈子还从没让自己落入如此狼狈的境地。
  如果他随身带着手机,他就能逆转乾坤。他可以在微信里叫随便什么人过来过夜,田恬,或者玄原。这样,无论如何任明卿都会下楼给他们开门,他就可以自由地溜走,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假装一整个晚上他都呆在卧室里。有个手机,他也不至于如此无所事事,他可以用手机处理工作,收发短信——可惜他的手机摆在书房里充电,他的夜晚注定只能看着任明卿瘦弱的小腿度过。给他买的丝绸睡裤有点过长了,明天拿去改改。
  当庄墨在头脑里书写第三个PPT大纲时,连绵不绝的打字声消失了,房间里变得过于安静。不过很快,任明卿开始忍不住偷笑,有几次嘴中还念念有词,因为隔得太远,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他在跟女朋友视频?
  不,不可能,不存在没有对话的视频聊天。
  他在……看片?
  庄墨很快就推翻了这个可能性。房间里有bose蓝牙音箱,因此没有配耳机,除非任明卿用苹果自带耳机看视频,不然不可能没有声响。他的那副是带线的,他说他不喜欢无线耳机,而现在主机耳机孔没有看到插线。
  庄墨推测他在看文,或者漫画。而打字频率虽然降低,却没有消失,每隔几分钟持续十几秒,应该是任明卿在反馈。庄墨一下子推断出来,那位女士应该是个作者,或者漫画家。他搜索了任明卿的社交网络,最后锁定了克然。他觉得这个小女生有很大的嫌疑。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任明卿就因为克然笔直的大长腿而害羞。后来她的那次探病,也在任明卿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不是个安分的女人,庄墨是亲自领教过的,而任明卿又过于单纯,她要想勾引他是很容易的。她也有足够的动机这样做,毕竟任明卿如此有才,显而易见会大红大紫。
  “不论是不是真的,我要限制他们来往。”庄墨丢掉脑海中写了一半的PPT,开始想方设法未雨绸缪。
  稿子看了一半,任明卿探手去捞葡萄吃。葡萄皮滑腻,吃到嘴里苦咸,任明卿苦着脸把葡萄吐了出来,盯着紫色饱满的果实。这是食用碱的味道,庄墨没把葡萄洗干净。
  任明卿端起葡萄,走进了卫生间。
  好机会!
  庄墨灵巧地滚出了床底,重新像一个绅士那样,堂堂正正站在灯光下。如果从房门出去,会经过浴室,而且镜子的位置会把他开门的身影直接暴露给洗脸台盆前的任明卿。庄墨的目光落在窗户上,这对于一个绅士来说不是好的选择,不过聊胜于无。
  他镇定自若地走到了窗前。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背后突然传来视频聊天邀请。
  庄墨:“!”


第29章 
  任明卿也听到了这个声音,关上了水龙头,在毛巾上擦了擦手。
  庄墨眼神一厉:现在只要任明卿走出那道门,就会看到自己站在窗前!
  然而,他不是那种心智不坚的男人,会被突如其来的危机打乱手脚。越是危急关头,他越是强迫自己冷静,只要不到最后一秒钟,他绝对不会放弃。他不能在任明卿心里留下“躲在我床底下的变态”这种撕不掉的黑历史标签。
  千钧一发之际,庄墨果断按下了静音键,然后滚进了书桌底下。之所以是静音而不是拒绝,因为拒绝对方还有可能再次打来,但静音就不一样了,静音是一劳永逸。
  任明卿踏出卫生间,突然发现铃声消失了。他看了眼电脑,耸了耸肩,回身继续洗葡萄。
  庄墨听见重新响起的水流声,松了口气,行云流水地打开窗户,跳上了窗台。他嘴角扬起一个骄傲的弧度,任明卿总是把“你都30”了挂在嘴上,但是如果他此时此刻看到自己矫健的身手,就不会这么想了。
  水流声掩盖了他的脚步,也掩盖了他关窗户的声音。在任明卿捧着葡萄走出卫生间的刹那,庄墨推动窗户的大手从玻璃上滑下,宣告彻底的终结。
  夜凉如水,月色温柔,庄墨穿着单薄的睡衣挂在任明卿的窗台下,脑海中响起莎翁的十四行诗。当然,还有《罗密欧与朱丽叶》阳台私会的选段,交响乐的版本,在他靠着臂力一路攀援回自己的房间时,达到了最恢宏的高潮。这不但是一次成功的逃亡,还是一次成功的刺探。他不会忘记亮起在屏幕上的视频邀请是谁的,那句话可以赶走他所有的噩梦——“白殇殇邀请你加入视频聊天”。准已婚妇女,徐家的准儿媳,她和任明卿具体是什么关系呢?嗯,媳妇与小姑。
  任明卿回到书桌前。白殇殇的视频邀请因长时间无人接受而中断,人体工学椅正在缓慢地转圈。他脊背发凉,惊悚地回头,发现这不是个比喻句,背后真的有冷风在吹他的脖子——窗户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条缝,而窗玻璃上的这个是……手掌印?!
  这里是二楼,什么人会把手掌印留在这里?!
  任明卿战战兢兢握住了窗门把手,想要推开看看。可是外面刮起了大风,树梢黑色的阴影在窗前狂魔乱舞,他犹豫再三,把窗户往里别紧。那个手掌印在灯光下依然刺目,任明卿脑海中浮现出很多坡的小说。那些小说总是发生在古老的豪宅中,带有哥特式小说特有的阴冷压抑。虽然徐老总是耳提面命做男人要勇敢,可是任明卿最近两天写了个恐怖小说,他成功自己吓死了自己,一把拉上了窗帘打算冲出去找庄墨。他做好了即使被庄墨讨厌也要强行住在他那里的准备。
  任明卿正迫不及待地整理东西打算逃走,屏幕上再次无声地弹出白殇殇的视频邀请。任明卿发现了异样:他什么时候静音了?
  白姐今天在凤河村做公益,忙了一整天,抽空断断续续跟他讨论新大纲,到晚上才彻底有空闲跟他深聊。不过她说要洗个澡先,他就先接过她的文档看今日份的更新。自从那天之后,她对自己非常信任,写了什么都求他过目。任明卿诚惶诚恐,继而觉得她写得十分之有趣。世界之灰褪去,露出明亮的一面,大概她自己也做出了选择。
  任明卿重置音量,点击链接,白殇殇的脸出现在视频上:“怎么这么晚才接啊?”她时间不多,行程太满,加之要把之前的无脑大纲全然推翻,重新出一版,工作量不可谓不大。她今天的更新还是抽空用手机码的。
  任明卿抱歉道:“对不起,刚才我在洗葡萄。不过你等一下哦,我换个房间。”
  “诶……”
  任明卿干脆利落地暴力关机,带上那碗葡萄冲出门外,迫不及待地敲响了庄墨的门。
  房间里传来砰得一声,把任明卿吓了一跳:“庄先生!庄先生你还好吗?”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已经侵入了他的房间把他给……
  门背后传来沉重而急迫的脚步声,任明卿吓退了两步,想起他今天写的故事里阴暗的桥段。
  “轰”的一声,门猛地拉开。任明卿一度都不敢睁眼。
  “找我什么事?”低沉清雅的声音响起,与平时相比略有些干涩和喑哑,可在任明卿听来却有如天籁。庄墨就站在门背后,虽然发型稍显凌乱,可是依旧那么镇定自若,坚实可靠。
  “我……我是来送葡萄的。”任明卿把自己的伴手礼递给他。
  庄墨扫了眼葡萄:“看着眼熟。”
  “一起吃。”任明卿把果盘塞到他手里,顺道把自己塞进了门缝。
  庄墨看着手中的葡萄,心想:虽然这小老弟有点敷衍,不过他能主动示好,未免出人意料。
  他从不打笑脸人,更何况任明卿不是普通的笑脸人,他乖乖钻进被窝里的样子真可爱,他怎么都没办法是跟他继续置气,怨恨他恐同的行为了——等一下,他为什么会乖乖钻进自己的被窝里?
  庄墨太阳穴青筋直跳:这是神对他的考验,还是奖赏,还是惩罚?
  后来白殇殇再次接通视频的时候,任明卿坐在床头,怀里抱着一只手,一边跟她讲大纲,一边给那只手缠纱布。那只手的主人时不时还要插嘴。
  庄墨攀着墙壁凸起的窄边,从任明卿的房间荡到自己房间时,手掌受了伤。他对任明卿说,这是他帮任明卿犁地的结果,他农艺不精,被木质长柄磨坏了手,任明卿可心疼了。
  “你为什么要去种田?又不是干这个的手……”任明卿小心地替他清理伤口上的碎石。
  “因为你最近都不理睬我。”庄墨的眼神温柔似水,“你不是在码字,就是在伺弄那块田地,我想我要是帮你把农活干完了,你是不是就能多和我说说话。”
  “对不起。”任明卿吃了一惊,坦率地跟他道歉。
  那天晚上,他质问了庄墨,当时的恐慌情绪在得到否认的答案后已经平复了,只是他心情却没有好转,可以说无来由地恶劣、烦闷。他又没能调整好,影响到了他俩的相处。是他不好,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带给了庄墨。
  “老实交代,今天怎么突然要跟我睡,嗯?”
  任明卿提起这茬就郁闷:“我的房间里有点怪怪的,好像闹鬼。”
  庄墨:“……”
  “椅子无缘无故转圈,窗户开了一条缝,玻璃上还有一个手印。”
  “手印本来就有,是前几天来摘爬山虎的师父留下的。”
  “是吗?我真是太胆小了。”任明卿泄气道。徐老明明耳提面命“男人要勇敢!”,他却能被自己脑海中的恐怖剧情吓到,真是太失败了。
  “胆子小一点就小一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你只要记住,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保护你的。”庄墨望着他许诺。
  任明卿心念一动,那天晚上那种战栗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知道此时不能凝视庄墨的眼睛,如果再这样对视下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可是……
  “你们聊完了吗?”视频对面的白殇殇打破了气氛。她的笑容十分恐怖。
  庄墨、任明卿端端正正地拿起纸质版大纲:“聊完了,白姐。”
  “你们对我这个耽美文还有什么意见?”
  庄墨、任明卿集体鼓掌:“没有了,白姐,写得很好。”
  当天凌晨,庄墨趁着任明卿熟睡,偷溜下床,顶着月黑风高,把他的田翻了一遍。
  男人可以撒谎,但不能留下蛛丝马迹。


第30章 
  白殇殇躺在飞机舱里,戴着墨镜,塞着耳机,看似是在打盹,实际上在听商务英语。今天晚上要和欧·米斯特先生及夫人吃饭,她刚刚恶补了关于对方的资料,但是她自从研究生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大规模使用英文口语了,她得找找感觉。
  听了一会儿,她假装从睡梦中醒来,对徐静之说要先洗个澡。
  “我的头发太油了,不适合设计师做发型。”
  徐静之做了个怪相。
  白殇殇走进了浴室里,空姐已经贴心地替她准备好洗浴用品,等空姐离开以后,白殇殇关上门,一边脱衣,一边念念有词地复习日常用语。
  徐静之对此类社交不很热衷,他的身份让他大可以唾弃这些繁文缛节和虚应功夫。白殇殇却要认真得多。如果有人以为,一个女人在社交场合光彩照人、谈笑风生都是轻而易举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白殇殇跨进了浴缸。她这两天不断反省度他山的话,对自己目前的境况进行反思。现在有个迈向上流社会的机会,她凭借着美貌中了彩票,当然是泰然接受,把握住机会。她是个满身都是欲望的女人,不会轻易放弃嫁入豪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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