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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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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好的。”穆琼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那些小说他都已经看过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没别的事情做,干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话》杠上了。
他一个个单词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发誓一定要翻译点什么出来……而这么死盯着学久了,他竟然还真学出一点感觉来,以前那个洋人曾经教过他的一些东西,也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还发现,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写的是一个女孩子只有拇指大小……
傅怀安抓耳挠腮地想知道这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着傅怀安。
傅怀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随便看看……”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书多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书,拍了拍傅怀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说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回过身,朝着傅怀安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国外的女孩子最喜欢的故事之一。”
傅怀安:“……”这书是国外的女孩子看的?不会吧?!
傅怀安郁闷的很,特别想问问傅蕴安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蕴安。
傅怀安只能郁闷地继续跟《安徒生童话》较劲。
霍英逗过傅怀安,就去了傅蕴安那里。
傅蕴安正在看原文书,霍英一看到那书,就觉得头大。
他也不去打扰傅蕴安,从旁边的书架上取下穆琼送的那本《留学》看起来。
他一翻开,就看到了扉页上穆琼的签名。
虽然他弟弟让他别管这个穆琼的事情,但他还是琢磨着,要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穆琼。
兴许这人也喜欢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总要弄回来!
毕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计早就没命了。
这么想着,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怀安的书,还是拿《留学》来看,他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废了。
那场绑架,绑匪帮了他和大哥,还有母亲小妹。
绑架了他们之后,绑匪说是要砍几根手指头给他爸看,还让他娘选人……他娘选了他。
他的右手只剩下一根大拇指,不仅如此,他的右臂因为被打断过,又没好好接受治疗,虽然伤口愈合了,里面的骨头却是歪的。
霍英早就调查过穆琼了,但对穆琼写的小说,本是没什么兴趣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跟他大哥一样,当初要不是傅蕴安逼着,肯定认字都不乐意。
但这本《留学》,他看着看着,倒是看出点滋味来了,尤其是在里面看到一些眼熟的情节之后,心情更是莫名地变好了。
“这书写得挺天真的,国外哪有那么简单?”霍英道:“不过确实挺好看……他写这书,问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蕴安道:“他不了解国外的情况,专门问过我。”
“你们感情倒是不错。”霍英又道。
傅蕴安:“……”
初四这天早上,霍英从傅蕴安这里离开,去了他位于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贵的房子之一,那一条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鲜少有他这样的中国人能住进来。
他能买到这里的宅子,全靠在国外的时候多认识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会在自己的宅子里举办宴会,还邀请了很多生意上的伙伴过来。
霍英对这场宴会并不上心,他喜欢赚钱,但实际上并不喜欢交际,不过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做的。
他们当初在国外,就发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为此努力。
初四是接财神的日子,上海这边的普通人家,晚上都会准备一桌饭菜来迎财神,家里人一般还会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好些生意人都没有待在家里迎财神。
虚无缥缈的财神爷他们今天没空去迎,倒是要见见那位来了上海的,真正的财神爷。
如今局势不明,但总归波及不到这位的父亲,这位的地位稳得很,他的生意更稳得很。
宴会是办在晚上的,但天还没黑,众人就纷纷出发了。
穆琼也是其中之一。
这天一大早,他去裁缝铺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装,又去理了个发,然后就换上崭新的衣服,早早出发去了平安中安。
接着,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黄包车前往目的地。
第66章 宴会
穆琼和魏亭一人一辆黄包车来到目的地。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已经停了很多汽车; 不少或是穿着长袍,或是穿着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 当然了; 也有穿着洋装的女人。
倒是穿旗袍的女人,穆琼一个都没瞧见——这时候穿旗袍的女人还很少。
古时女人的衣服,都是上下分开的; 男人才穿长袍,民国时期女子穿旗袍,最初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向男人看齐,学着男人穿长袍。
而这; 差不多也要等新文化运动之后。
穆琼和魏亭在从黄包车上下来,付了车费; 就往宅子里走去。
穆琼曾经去过魏家; 自觉已经长了见识,现在才发现,自己见识的还是太少。
跟霍二少的这个宅子一比,魏家的宅子都算不上什么了。
霍二少的宅子门口有荷枪实弹的士兵站岗看守; 进去之后则是一个大花园,等穿过花园,就是共有三层的洋房了。
洋房门口,几个穿着西装的侍从、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还有两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正在迎客。
那个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交游广阔的; 来的每个客人,他都能叫出名字来; 然后跟人寒暄几句,再让侍从把人迎进去,至于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他们的腰上别着抢,凌厉的目光从每个客人的身上扫过,但一直一言不发。
“魏先生,您来了,这位是……”看到魏亭,那个中年男人立刻就笑着打招呼,然后又疑惑地看向穆琼。
穆琼可以感受到,那两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目光,也都落在了自己身上。
若是换个胆小的,这会儿怕是会忍不住发抖……好在他心理素质不错。
魏亭笑道:“吴掌柜,他是我的朋友,叫穆琼。”
“原来是穆先生,里面请。”吴掌柜道,他说完,便有一个侍从过来,领着穆琼和魏亭往里走去。
这栋洋房的底楼层高有四五米,它并没有隔断,只用一些大理石柱子做支撑,行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场所,它的中间是供跳舞的地方,周边有沙发,提供冷餐和酒水。
而就是这么一个空旷的巨大空间,它竟然还很热。
穆琼今天穿的是西装,虽然他在西装里面穿了衬衫毛衣,还加了一条秋裤,但一路过来依旧被冻得不行。
可进了这屋子,他却立刻暖和起来了。
一些披着皮毛披肩的女人,一进来就将手上的披肩取下交给侍从,侍从接过披肩,鞠了一躬就走了,也不知道将之放到了哪里去。
穆琼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个时代的宴会,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己写《留学》的时候,将宴会模糊写了。
“站在门口的吴掌柜,是霍二少在上海的代言人,霍二少手上的货物,基本都是通过他卖出的,上海的商人,他几乎全都认识。”魏亭道:“至于那两个军人,应该是霍二少身边的,专门在门口盯着,看有没有可疑的人。”
穆琼点了点头。这样的场合,是要检查的严格一点。
说起来,幸亏这时候局势还没二三十年后那么严峻,要不然……他这样的新面孔多半进不来这样的场合。
魏亭的父母并不是上海人,但他已经在上海住了好几年了,认识很多人。
这会儿,他带着穆琼,跟其中好些人打了招呼。
而他这一打招呼……穆琼突然发现,魏亭好像不怎么受人待见。
在生意人中间,魏亭估计是个异类,自然也就没人喜欢他,尤其是那些年纪大的,那份不喜都明明白白地摆在脸上了。
魏亭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干脆和穆琼一起,找了个角落待着。
宴会还没开始,但人已经来了很多,这会儿正三三两两地聊天。
在这样的场合,大家基本都是不谈私事的。
男人们聊什么洋货比较赚钱,女人们则聊衣服首饰,再不然……就聊聊最近看的书。
“我最近看了《留学》,这是一部好书。”
“我也看了,我还看了《求医》,也不知道作者楼玉宇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听说楼玉宇是个留学生,但不是庚款留学生。”
……
“穆琼,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比我低。”魏亭听到这些议论,笑道:“再过不久,楼玉宇这名字,估计就比我这个败家子更有名了。”
“魏先生,你做得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跟那些败家子可不一样。”穆琼道。
上海有很多真正的败家子,抽大烟捧戏子什么都玩,而魏亭跟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
魏亭笑笑,转移了话题:“我们去拿点东西吃吧,我要打打牙祭。冯小丫做的菜,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魏亭都这么说了……那就拿点东西吃吧。
穆琼吃了点东西,就看到宴会的主人,赫赫有名的霍二少出现了。
穆琼印象里的“霍爷爷”,是个满头白发,不拘言笑,看着非常严肃的老人。
但现在这个霍二少……
霍二少很年轻,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但身上却没什么年轻人的朝气,看着倒是有点阴沉。
“霍二少性格不太好,但他人不错,信守承诺说一不二,大家都愿意跟他做生意。”魏亭道:“我们也过去。”
穆琼跟着魏亭过去,就看到有个秃顶的男人正在恭维霍二少,他将霍二少夸了又夸,然后又提到了自己的女儿……
他话里话外把霍英跟他的女儿扯到一起,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是想撮合霍英和自己的女儿。
“你话太多了。”霍英突然看向他:“浪费我的时间。”
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表情一僵,穆琼也挺意外。
他没想到热衷慈善事业的“霍爷爷”,年轻时竟然是这样的性格,在这种场合,都能这么不给人面子。
不过,就算霍英这么不给人面子,大家还是要捧着他。
霍家可不好惹!
霍英虽然对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很不客气,但接下来跟人聊天的时候,虽然不热络,倒也不至于说难听话。
“二少,好久不见。”魏亭走上前去,跟霍英打了个招呼。
霍英看向魏亭,扯了扯嘴角:“确实好久不见了,魏先生最近在做什么?”
魏亭这人,霍英是认识的,以前他跟魏亭的父亲做生意,见过魏亭。
不过他会称呼魏亭一声“魏先生”,却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魏亭是傅蕴安的朋友。
他们一家子在国外,一开始是住一起的,但后来不缺钱了,又有各自的路要走,也就分开了。
当时大哥先找关系花钱进了一所军校,学了几年之后又早早回国,而他去读了商科,开始联系国内的商人做生意,至于蕴安,却是去读了医科。
他们那时的接触就不太多了,但还是一直有通信的,魏亭的事情,他就听傅蕴安说起过。
“我最近在筹建大学。”魏亭笑道,然后就说起自己建学校的事情来。
魏亭四处求学回国之后,干过不少事情,学校也筹建了不止一所。
不过其中大部分学校,他都是跟政府合作筹办的,也就平安中学是他自己办的私立学校。
而他这次想办大学,却是因为如今大学的学费,除了少数几所以外都很贵,他希望能办一所普通百姓也能读得起的大学。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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