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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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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婉婉等人戴上口罩,见了傅蕴安。
  “伯母,我没什么事情,其实你们不用过来。”傅蕴安道。
  “你病了,我们怎么能不过来?”朱婉婉道。
  傅怀安也道:“就是啊!还有,哥你病了竟然都不告诉我!”
  傅怀安这会儿挺郁闷的。
  他哥病了,他竟然是从朱婉婉那里知道的……他哥怎么能这样!
  傅怀安戴了口罩,别人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的眼睛里满是控诉……
  傅蕴安见他这样,愣了愣才道:“抱歉,我忘了。”
  他对傅怀安没有太深的感情,再加上觉得傅怀安还小,也就没特地去通知傅怀安……
  “我是你弟弟,你以后可不能这样!”傅怀安又道。
  “好。”傅蕴安笑着点了点头。
  傅蕴安看着挺虚弱的……傅怀安决定原谅他了:“哥,我明天给你送饭吧。”
  他哥是为了给得了瘟疫的人治病,才会不慎染上瘟疫,他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说起来,他以前觉得自己的哥哥不是好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其实傅蕴安人挺好的,一直都很无私,之前还做义诊什么的,就连霍英……
  他们学校里的人天天念叨着霍二少多好多好,他都快忘了他二哥是怎么折腾他的了……
  “不用了。”傅蕴安道:“你还要读书。”
  “哥你病了,我哪还能只顾着读书?”傅怀安道:“明天我待在医院陪着你吧!”他二哥那么忙,肯定没空照顾他三哥,让他三哥一个人在医院养病又太可怜了……
  不如他来照顾好了。
  傅蕴安想也不想就道:“不用。”
  “ 怀安,有我照顾你哥,你放心好了。”穆琼插嘴道。
  “穆老师你很忙,怎么能让你照顾我哥?”傅怀安道。
  “我不忙,最近空得很。”穆琼道,又随便找了个理由糊弄傅怀安:“我写小说要收集资料,需要在医院里待着。”
  傅怀安果真被糊弄住了。
  朱玉同情地看了一眼傅怀安。
  她哥哪里是要收集资料?她哥这是要在医院里陪媳妇儿呢!
  朱婉婉没有注意到女儿的表情,她细细问了傅蕴安的状况,又说明天上午会再过来一趟。
  按着他们老家的习俗,亲戚病了是要带着吃食,在上午去探望的。
  这最初大概只是为了让生病的人能吃点好的,时间长了,便成了习俗。
  傅蕴安没有拒绝,又让穆琼送朱婉婉他们回去。
  “有怀安在,不用担心。”穆琼道。傅蕴安是有些瘦弱的,傅怀安正相反,小小年纪就已经人高马大了。
  “我估计要病好几天,你要待在这里,总不能连换洗衣物都不去拿。”傅蕴安道:“另外,纸笔什么的,你也该拿一些来。”
  “也是……那你在这里等着我。”穆琼道,他现在还穿着傅蕴安的衣服……
  穆琼陪着朱婉婉和朱玉回去了,而他们一走,傅蕴安当即叫了孙大林进来,询问有没有什么要紧事。
  今天穆琼一直都在他身边陪着,他都没机会跟孙大林说什么。
  “三少放心,二少已经把那些事情全都接过去了。”
  “那就好。”傅蕴安道。
  “对了三少,今天送来的信里,有天幸的信和大帅的信。”孙大林又道。
  “拿来给我看看。”傅蕴安有些惊奇。
  他没想到,天幸竟然这么快就给他回信了。
  天幸每次来信,他都会很快回复,但天幸给他的回信,一般都要等上许久。
  尤其是最近,天幸十几二十天,才会回他一封信不说,回信基本上还都非常简短,惜字如金。
  当然了,对此他是理解的。
  他都那么忙,天幸这样的人,肯定更忙。
  孙大林很快就把信送来了。
  傅蕴安打开一看,却发现天幸寄来的,根本就不是回信……天幸在信里,让他准备好二十支西林,装在一个匣子里,寄存到一家绸缎铺的柜上。
  天幸要用西林?傅蕴安想了想,立刻让人准备了五十支西林,按着上面的要求,寄存到那家绸缎铺的柜上。
  因为联络不便,平日里大家要转交点东西找不到人,常常会找个铺子寄放一下,或者打从一开始,就说好放在某个铺子里,然后让人过去拿。
  把东西寄存在铺子里,这是常有的事情。
  傅蕴安吩咐好,又给天幸写了一封信,问天幸有没有别的需要,然后让孙大林去寄。
  天幸帮他们很多,但一直以来什么都不要,其实让傅蕴安有些没底,就怕哪天这人突然消失地无影无踪。
  他觉得,天幸应该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的……
  孙大林办事去了,傅蕴安又打开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他跟自己父亲的联系一向不多,有什么事情,他一贯都是跟自己的大哥联系的。
  而这次他父亲给他写信,是想让他回去过年。
  这事,他父亲已经不是第一次提了。
  之前,让他隐姓埋名留在上海,把傅怀安也送过来的时候,霍家其实还根基不稳。
  那时候头顶的人动不动就换,霍家手上虽然有兵,但地盘还不稳当……他父亲免不了提心吊胆的。
  但这两年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霍家在山西,已经是妥妥的土皇帝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父亲自然也就不觉得他和傅怀安还需要隐姓埋名。
  他甚至巴不得喊他回去,好好炫耀上一番。
  但他还真不想恢复身份,也不怎么想回去过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亲的信,傅蕴安全都烧了,又让人打扫干净,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琼看到的信件来看。
  穆琼拿着自己的衣服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了,傅蕴安正在看信。
  “蕴安你在看信?”穆琼把东西放好,又道:“已经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蕴安把信放下,等穆琼收拾好,就关了灯。
  他要和穆琼在一起,这身份的事情,还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没办法去处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这要怎么说,却又是个问题。
  傅蕴安纠结的时候,霍英也在纠结。
  那穆琼简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蕴安那里不走!
  他担心傅蕴安,很想再过去看看,但穆琼不走,他就没办法过去。
  这穆琼怎么就那么闲!
  好吧,这么抱怨也不好……穆琼愿意照顾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闷,又是高兴。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帅寄来的信……
  “你们去给我爹发电报,就说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过年了。”
  不能就他一个人郁闷!


第174章 生日
  傅蕴安这一病; 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 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没有的,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的话,就算他在闹市区的时候发现不了,到了僻静的地方,肯定是能发现的。
  现在什么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么做,也是过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应了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么,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后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个宅子。
  这宅子他收到之后,从未来看过。
  他一开始是想找傅蕴安一起过来看的,结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跟傅蕴安说过这宅子的事情。
  穆琼到了宅子门口,就看到门开着,他有些惊讶,往里走去。
  这宅子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设计的极为精巧,而穆琼刚进去,就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见到穆琼,立刻就有些热情过头地点头哈腰。
  若是穆琼刚重生的时候遇到这情况,肯定会不适应,不过这会儿他穿越过来已经很久,却早已习惯了。
  路上的黄包车夫,别人家的佣人,铺子里的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这样的谄媚模样了。
  穆琼问了几句,就得知这中年男人,是这宅子里的管家。
  江新春送他这个宅子的时候,还附送了一家子下人——眼前的中年男人是管家,他的妻子是厨娘,他的一双儿女,分别是男佣和女佣。
  这一家子人,江新春已经给了他们一年的薪水了,而穆琼若是对他们满意,可以留下他们,若是不满意,则可以把人赶走。
  他们是想要留下的,因而这会儿面对穆琼的时候,就显得过于谄媚。
  宅子里收拾的很干净,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宅子里被褥用具一应俱全,二楼的卧室里,竟然连夹万都配备了。
  所谓的夹万就是保险箱,这年头最气派的,是在腰上配挂一支枪,第二气派的,就是在腰上挂一个夹万钥匙。
  穆琼本就打算把暂时用不上的青霉素放在这里,这会儿直接就放进了保险箱,然后又把主卧锁了,让那姓钱的管家别进去。
  钱管家连连应是。
  穆琼见状,又把孤儿院的地址留给钱管家:“你们要是愿意去孤儿院那边工作,我会再多给一份薪水,至于这宅子……你们晚上可以住过来,到时候随意打扫一下就行。”
  “谢谢穆先生!”钱管家感激地说道。
  他们一家子没有土地,当管家下人赚的也不多,花销却减不下去——上海这地儿,买米都比别处贵上许多。
  他儿子娶媳妇要有聘礼,女儿嫁人要有嫁妆,是很愿意多一份工作的。
  而穆琼对这情况也很满意。
  这一家子去孤儿院那边,他们虽然需要给薪水,却不需要给太多……挺好的。
  穆琼放下青霉素就走了。
  这药他暂时用不上,不过以后兴许有用,毕竟看霍英的样子,他暂时并不打算公开出售青霉素。
  这也挺正常的,霍英的工厂就算已经可以批量生产青霉素了,暂时肯定也是供不应求的。
  穆琼处理好各项杂事,就回了平安医院,而他回去的时候,傅蕴安正在跟孙大林说话。
  “穆先生,你回来了。”孙大林看到穆琼,笑着打招呼:“穆先生,有个好消息,那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这次的瘟疫,爆发的挺突然的,染病的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五六百个人了。
  搁以往,染病的人应该会更多一些,然后少不得要死个几百人,当然了,这年头病死个几百人,大家也不会太当回事。
  可这次不同,如今,瘟疫已经不怎么往外传染了,而得了瘟疫的,迄今为止只死了三个。
  而这三个人……就算不染上猩红热,兴许也要死。
  这三人,一个是个还在襁褓中,因为母亲没有母乳被饿得头大身体小的婴孩,他得病之后不要吃东西,虽然注射了青霉素,但还是很快没命了。
  一个是个五六岁的女孩子,这女孩子的父亲爱打人,她被送到破庙里的时候不仅染了猩红热,身上的肋骨还被打断,已经没气了。
  最后那个,则是个老人,他也是身体非常差的,实在好不了。
  至于剩下的人……其中大半的人,根本没有注射西林,霍英天天给他们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每天给他们分一片维生素C,这些人的身体就自己慢慢养好了。
  当然了,一些病情严重的,自己好不了,那些病人是全都注射了青霉素的。
  而在注射过青霉素之后,这些人便很快好转。
  得了一场病,破庙里的病人的状态,看着倒是比得病前更好了。
  他们以前,可没机会顿顿吃肉吃鸡蛋。
  “穆先生,现在那些人都在感激霍二少呢!”孙大林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霍二少确实不错。”穆琼道,然后皱眉看了孙大林一眼。
  孙大林对霍英很是推崇,这让他觉得怪怪的。
  孙大林倒是没发现穆琼的异样,又道:“这次过去看那些病人的人太多,其中有些人也不慎染病了,他们就想跟霍二少买西林,结果霍二少开了高价不说,还要求他们必须当场注射……”
  穆琼算是知道孙大林为什么这么高兴了,听到这消息,他也挺高兴。
  他敢保证,那些人里,肯定是有人故意染病,想要拿着西林去研究的,结果霍二少来这么一出,他们的盘算就落空了 。
  霍英是藏不住西林太久的,其他国家的人迟早能把西林研究出来。
  毕竟青霉素并不是多难培育的东西,就说他们的国家……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他们国家还不得不进口青霉素,但没过几年,就能自己生产了。
  不过,那些国家如果不抢霍英手上的东西,在这一两年里,肯定没办法批量生产青霉素。
  历史上,1928年,有科学家发现了青霉素,但一直不能提纯,一直到1942年,才有美国公司可以大批量生产。
  孙大林说了不少事情才走,而他一走,傅蕴安就看向穆琼:“我的病已经好了,你不用守着我了。”
  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他这边做事不方便,穆琼自己有什么事情恐怕也不方便。
  “我知道,不过蕴安,等你养好身体,跟我一起去习武吧。”穆琼道。
  之前穆琼有什么要求,傅蕴安多半是答应的。
  他其实不太知道要怎么维持一段感情,干脆就顺着穆琼。
  不过这次……他没有一口答应。
  “我不喜欢习武。”傅蕴安道,他在国外的时候,曾经学过枪,也刻意锻炼过,然后就发现自己实在不喜欢这些,也没有这功夫。
  他很忙,想要习武,肯定要挤出时间来,而如此一来,就注定他要牺牲睡眠时间,锻炼之后太过疲惫,还会影响他做事——当初他锻炼的时候,身体反而变差了。
  当然了,每天和穆琼一起走上半小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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