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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总要我爱他-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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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娅气得就差没拎起包就走,咬牙切齿地:“要是姐姐能得宠,绝对不会踢你一脚,换了别人就说不定了。”
林浔眼皮都没有抬,看都不看她,兀自拿起刚刚的水杯,优雅的喝了一口,才说:“姐姐还是先去变□□。”
瞳娅拎起包就走,临走前没忘了丢给林浔一个怨恨的白眼。
林浔暗想,要是这次剧组还闹出什么事来,江睿是不是还要换人?要真是这样可能以后就没有导演敢请他了,戏拍的好好换演员,于情于理都不合适。
除了瞳娅那点小插曲,整个开机仪式还算得上和谐,林浔的心情也不错,就连仪式结束后吴盟凑上来搭讪都跟他多聊了几句。
吴盟先是前辈前辈的叫了几句好听的,还说很仰慕前辈,喜欢他演的戏。
林浔觉得好笑,他统共没几部戏,除了一部主角,一部配角以外,其他都是龙套。除此以外倒是可以仰慕他床上功夫不错,把金主伺候的很舒服。
但是,林浔瞧了瞧这个小男生,腼腆的咬着嘴唇,说话的时候还下意识的在剥手指玩。他笑了笑,总不至于自己是同性恋就以为别人都是同性恋吧?
事实证明,天真的不只是小芹,还有他林浔。小男生不是过来搭讪的,而是来挑衅的。
看似腼腆的小男生咬着下唇,白净的脸蛋说不出的稚气,仰着脑袋一副天真地:“前辈,您跟的是江董吧?”
林浔愣了一下,江睿的人嘴巴都很紧,他自己这边也没告诉过别人,这个吴盟是怎么知道的?
吴盟自然发现了林浔的诧异,不好意思的笑了小,脸上爬起了一点红晕,说:“那个、我在江董办公室看到过前辈的照片,所以……”
关于办公室那张照片,林浔听江睿的助理提起过,还曾经被他误会过,但是连他都没有去过江睿办公室,吴盟又是为什么去的?
他抬了抬下巴,还没开问,就听吴盟说:“我跟过江董一段时间,所以……”
林浔这才反应过来,吴盟是来挑衅的,他眄了一眼眼前的小男生,脸不红心不跳的,一双大眼睛扑朔扑朔的跟大白兔一样清纯,看上去不像是撒谎,但毕竟是演员。
林浔第一次跟江睿上床就知道他是个处,两个毫无经验的人碰到一起折腾了大半晚上都没能进去,所以吴盟的话可信度不高。
而且即使他说的是真的,江睿的事情林浔本来就没有资格过问,更何况已经是过去的事情。
吴盟以为林浔会暴怒,即使不表现出来至少也会有情绪波动,但他只是淡淡的瞥了自己一眼,果然在娱乐圈混得没有一个是还对付的。
他再接再厉的笑得更为腼腆,水润的眼睛真的就快流出泪来,“啊!前辈,我不是故意这么说的,会不会……影响你和江董的感情……?”
林浔毫不在意的笑笑,看了眼手机,没空陪他玩了,漫不经心地道:“你跟江睿都干什么?盖着棉被纯聊天吗?”
说完就走了,留下目瞪口呆站在原地连继续装可怜都忘记了的吴盟。
保姆车上,林浔闭目养神,小芹拿出几个水果,一边削一边啰啰嗦嗦的讲闲话。
她将削好的苹果切成小块放在水果盘里,插上几根牙签,递给林浔,随口问道:“吴盟的经纪人说请大家一起吃饭了,林哥我们去吗?”
林浔本来伸手想去接水果盘,听到小芹说这个,皱着眉头一挥手,“不吃了,没胃口。”
小芹递出去的手愣住半空中,小心翼翼的看了眼林浔的神情,斟酌了半天,嗯……心情不好。
她乖乖的收回手,选择不在这个节骨眼上触枪口。林浔的脾气算不上好,主要是没什么耐心,一天能有两三次莫名的心情烦躁。
但是他的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即使自己心情不爽也不会随意拿别人开刀。这点小芹很了解,她偷偷地缩回角落里等林浔心情好了再说。
一般来说,林浔心情不好的原因都很简单,要么是事情太多,嫌烦;要么是人太多,嫌烦;还有就是等的时间太长,嫌烦。
像现在这样莫名其妙的心情不好,其实很少见。他很不爽,一个剧组就这么几个主要演员,一个两个的都对江睿有想法,是要怎样?
是不是要让他把江睿拉到剧组溜一圈,宣告所有权?
这种念头一出来,林浔自己都吓了一跳,他觉得要遭。
林浔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这种状态代表着什么,深深地叹一口气,他忍不住抚额,不是他不相信江睿,只是他不相信自己。
不相信自己能有这样的幸运,能得到一个人的真心,永不背叛,永不欺骗。
林浔放下了对乔亦谦十年的执念,却没有办法放下他十年前背叛带来的伤害。
他是在没有能力再去承受一次这样的伤害,有些事情,一开始就不要得到的好。?
☆、第十三章
? 小芹将林浔送到江睿的别墅,他还没有下车才一眼扫到了停在车库的路虎,金主这些日子好像空闲的很,每天都回来的比他还早。
他知道江睿回来了,却没有想到他还在车上坐着,等他回来才下车。
江睿主动迎上去,替林浔打开车门,体贴的接过他手里的包,笑着问:“累吗?”
已经在车上睡过一觉的林浔自然是不累的,他比较好奇的是江睿怎么知道他这个点回来。
“你怎么在这儿等着?”
“等你一起去买菜。”
“买菜?”
江睿绕过他,打开路虎的副驾驶,笑眯眯地说:“先上车吧。”
林浔依言坐了进去,等江睿坐稳后才问道:“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吗?”
江睿俯下身替他寄好安全带,而后才说:“庆祝你新的电视剧开拍。”
林浔笑了笑,任由他动作,即使他觉得并没有什么好庆祝的,但是能享受一顿美食也是一大乐事。
“阿姨没有买好菜吗?”一般来说,因为江睿表示自己可以做菜,所以阿姨每次打扫完卫生都会去买好食材放在冰箱里。
“我想和你一起去逛逛超级市场,看起来像夫妻一样。”
林浔不禁扭头看他,江睿双手握着方向盘,表情认真而又沉稳,嘴角微微翘起的弧度显示了他较好的心情。
林浔的心情也好了起来,每次看着江睿,都有一种安心的感觉,他狡黠地一笑:“我是夫你是妻吗?”
江睿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狡黠,也笑起来:“你开心就可以,反正这种东西,往往看的不是名义上的。”
林浔恼羞成怒的拧他一下,扭过头不说话。
江睿是一点都不担心,反而开心的要飞起来了,不是谁都可以看到林浔孩子气的一面的,他愿意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也就代表着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下车的时候,江睿递给他一副墨镜,林浔愣了一下,傻愣愣地接过,问:“戴这个干嘛?”
江睿哭笑不得,“你好歹也算个明星,总归要注意一些。”
林浔不屑地看了一眼手里的墨镜,但总归是戴上了,“我还是第一次戴墨镜出门,而且,真要被认出来了,这玩意估计也没什么用。”
江睿笑眯眯的环住他的腰,不接话,林浔自己不知道,他有着怎样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江睿有他的私心,即使被认出来了,至少人家看不到阿浔的眼睛,他恨不得只有他一个人看到。
在肉食区域逛的时候,林浔兴致很高,他虽然不太懂做菜,但是他很懂怎么吃。
在吃一方面,他有特别多的讲究,不挑食,但是挑食物的形状味道。
譬如:吃羊肉,但是只喝汤不吃红肉;吃胡萝卜,但是能吃条状的不吃块状的;喜欢葱调过味的食物,但是不能在食物里看见葱,等等等等,诸多讲究。
自从家里的房子卖掉,以前的佣人都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人像林家的大厨那么懂林浔口味的人了。
他在娱乐圈的混的这十年,几乎都吃不到称心的食物。倒是跟着江睿不长的这段时间里,他什么都没有说过,江睿便什么都随着他的口味来。
对他的爱好了如指掌,即使是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夫妻可能也没有这么了解对方的。
这些事情,林浔平常基本不会想到,而江睿也从来不会拿出来讲,就这么默默地做着。
林浔看了眼认真挑选牛肉的江睿,忍不住抿抿嘴角,手里无意识的将一盒冰冻牛肉扔进购物车。江睿看到忙把刚刚被他扔进去的牛肉拿出来,将自己手上挑选好的扔进去,嘴里念叨着:“你不喜欢吃这个部位的牛肉,要这个。”
“你怎么知道?”林浔没忍住,直接问了出来。
江睿疑惑的看他一眼,捏捏他的鼻尖,笑道:“你就跟个孩子似得,一不喜欢就会皱眉,一点掩饰都没有,我还哪能看不出来?”
林浔忍不住皱眉,江睿哈哈笑了起来,伸手抚平他的眉头,说:“看吧,小心长皱纹。”
林浔心猛地跳了跳,好不容易按捺下心头的酥麻感,拍开他的手,装作不耐烦地说:“多脏啊,你的手。”
江睿笑眯眯的,毫不在意,说:“待会洗洗手。”
林浔鼻头一酸,怕有什么东西忍不住流下来,赶忙走在前面,全然没有了往日的从容。
结账的地方人很多,排了长长的队,但林浔竟然没有一点不耐烦,站在江睿的身边听他唠叨这些食材要怎么配,时不时插上一句自己的想法,江睿总是欣然接受,画面异常的温馨,就真的如同江睿所说的那样,就跟普通的夫妻一般无二。
旁人看他们两人态度暧昧,即使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也能感觉到两人之间隐隐地有别于朋友的情感。
倒也没人会说些什么,即使国人对同性恋的接受度还不是很高,但都是陌生人,没有人有资格对别人的生活多做评价。
好不容易轮到他们,结完帐之后江睿拎着购物袋,将所有的东西一只手拿着,腾出另一只手拉住林浔,走向停车场。
只是还没等他们走出超市,就听到一个女生大声尖叫:“啊!啊!是林浔!”
穿着粉红色波点裙的女生一个箭步冲到林浔面前,激动地问:“请问你是林浔吗?我是你的粉丝,在你、在你还没有、在很久以前就、就喜欢你了!”
女生语无伦次起来,好不容易说完一句话,周围的目光都被她吸引过来。
林浔愣了一下,当明星这么多年,说实话还是第一次走路上被认出来,而且还戴着墨镜。
他倒是没什么顾忌,大方的笑了笑:“你好。”
“啊!”女生激动的差点跳起来,“可以、可以给我一个签名吗?”
“可以。”林浔笑着:“你有笔吗?”
“有!有!”
女生麻利的从包里翻出一只水笔,紧接着又掏出一本崭新的本子,小心翼翼的递给林浔,指着封面说:“可以签在这里吗?”
林浔微笑着点头,在女生指定的地方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将本子递还给她。
难得见到自己的偶像,女生明显不愿意走,激动地开始解释:“我们很多人都好喜欢你,还替你建了一个粉丝论坛,现在已经有近百万人注册了。”
女生说着激动起来,因为林浔的和蔼可亲,她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拘束,忍不住抱怨道:“可是你都没有微博,我们平时想和你交流都没有机会,人家的偶像都会空降粉丝群和粉丝聊天。”
林浔愣了愣,他倒是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这么多粉丝了,或者说他从来自己是一个明星的自觉,微博什么的他也不太懂,只好说:“我回去问一下经纪人。”
“好的!好的!”女生高兴地猛点头,“一定要来我们的论坛看看。”
“嗯。”
最后和女生拍了一张合影,林浔才被允许离开。他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见识到粉丝的热情之后,回想起来都心有余悸,忍不住跟江睿开玩笑道:“还好我没什么人认识,否则太恐怖了。”
江睿也笑,说:“以后出门得全副武装了。”他刚刚都不敢表现出现和林浔认识,就怕被有心人抓拍,虽然他不怕,但怕会对林浔有影响。
坐到车上后,林浔叹息道:“以后还是少出门好了。”
江睿忍不住笑起来,暗道:小懒猪。
在他们离开后,超市里仍有人在讨论。
——刚刚那个小伙子是什么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啊,好像是一个明星,怎么没见过?
——小演员吧,不认识也正常,不过这小伙子长的这么好看,比我女儿喜欢的那些电视上的男明星好看多了,迟早要出名的。
——我好像见过,我儿子喜欢他拍的电视剧,正好在放,叫什么……《哑巴》,对!就叫《哑巴》!
——哦哦,我回去看看,什么频道?
——H城卫视。
——我回去也看看,小伙子长的帅。
—————————————
超市大妈们的讨论林浔完全不知情,他现在只关注厨房里的江睿,等着他做的菜。回到家后他往沙发上一躺,江睿就进了厨房,一直忙到了现在。
江睿做了七菜一汤,种类很多,考虑到两个人可能吃不掉那么多,每一碟菜的分量都很不多,少而精致。
他将汤先端到餐桌上,对守在一旁的林浔说:“先去洗手,然后拿碗筷盛汤喝,我去端其他的菜。”
林浔嗯了一声就要跟在他身后去厨房洗手,突然听到门铃声,于是冲已经走到厨房的江睿说:“我先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男人林浔看着眼熟,但他向来记不住人脸,只好问:“找江睿吗?”
江锦晟看着一眼穿着家居服的林浔,头发有点乱,脚上穿着一双棉白的拖鞋,即使是遇到来别墅的客人也没有一丝拘谨,明显是把自己当作这儿的主人,或者说,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
“林浔,好久不见。”?
☆、第十四章
? 站在门口的男人微微笑着,说
——好久不见。
林浔脑袋靠在门框上,一双眼上下将江锦晟打量了一番,终于缓缓吐出几个字:“江睿的弟弟?”
江锦晟面色僵了僵,干笑了声,“好歹也是同班同学,你不会忘记我了吧?”
“想起来了。”边说着,林浔侧过身子让他进来,脸上却完全没有想起来的迹象。
江锦晟早就知道这这种性格,也不计较这些,跟在林浔身后走近屋子,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他食指大动,眉飞色舞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看来我赶上了好时机。”
江睿手里端着两碟菜,见江锦晟自觉的往餐桌前一座,不由皱了皱眉头,“你怎么来了?”
江锦晟夸张的指着江睿,大声抗议:“哥,我回来这么久你也不关心关心我,现在我主动过来看看你都不成吗?你也太没兄弟爱了吧!”
他看到江睿丝毫没有因为他这番表演而感动,偷偷乜了眼林浔,冲自己哥哥使了个眼色,挑挑眉说:“而且,我这不是来看看老同学嘛!”
他不说这个还好,一说江睿就来气。这臭小子以前还总说自己和林浔关系很好,借此从他手里讨福利,谁想到林浔根本就不记得他这号人。
江睿不由得白了他一眼,“去把厨房的菜端出来。”
江锦晟一下窜了起来,“我是客人,哥你就是这么对付客人的?”
“快去。”江睿轻飘飘的看他一眼,江锦晟只好灰溜溜的去端菜。
要知道,在他的心目中,哥哥可比父亲可怕多了,平日里不惹他还好,一旦惹了他,能把你阴的找不着爹妈。
林浔笑眯眯的看着兄弟二人互动,虽说面上江睿对这个弟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的确是把他放在心里的。
饭桌上,江锦晟一个劲的夸江睿做的菜好吃,嘴里塞满了菜还在拼命的往碗里捡。含着满口食物含糊不清的:“哥,你别说,你带着围裙的样子也蛮帅气的!”
江睿脸色沉了沉,一转头看到林浔微微勾起的嘴角,又觉得只好阿浔开心,被嘲笑几句也没什么。
江锦晟好不容易把一口菜咽下去,喝了几口汤,就迫不及待的说:“林浔,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哥听说你对吃的特别讲究,特地去报了一个学做菜的班,这手艺,都是那时候学出来的,你赚大发了!”
他一点都没有夸张,江睿那时候刚刚上大学,高人一等的家世让他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一入大学就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他总是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
就连江锦晟也很少见他脱下代表着正式的西装,但就是这样的江睿,因为无意中得知林浔对吃这一方面的执着,宁愿洗手作羹汤。
江锦晟现在都没有忘记,当他看到哥哥穿着一件围裙,在厨房忙碌时自己失态的模样。而且,那时候的江睿,即使做出来再好的菜,也没有那个心爱的人来享用。
江睿听到他的话,脸色忍不住变了变,轻轻咳了一声,示意江锦晟见好就收。都过去这么多年的事情了,现在再拿出来说怪不好意思的。
林浔闻言眉头挑了挑,眄了一眼江睿,唔……耳朵好像有点红。他忍不住轻轻笑了声,恶趣味发作,对江锦晟说:“再说点其他的听听。”
江睿眼皮跳了跳,忍不住握住他的手,“阿浔。”
林浔回握住他,直直的看着他,眸色幽幽,波光潋滟,缓缓地在他耳边吐气:“阿睿,我想多了解你一些。”
想多知道一些你曾今为我做过的事情,这样,好些更能安心一些。
江睿心猛地跳了几跳,他在商场上被人称为老狐狸,即使是再惊险的局面也不过是轻轻一笑。但面对这样的林浔,就算是一贯厚脸皮的他,也忍不住红了脸。要不是顾忌着江锦晟还在旁边看着,我估计直接就能把林浔给办了。
这样暧昧的气氛没能维持太久,在一旁的江锦晟忍不住敲了敲碗沿,“喂!你们这样对我一个孤家寡人,太过分了啊!”
原本就嫌他碍眼的江睿更加觉得这个弟弟实在让人看不顺眼,皱着眉头,“赶紧吃,吃完走。”
气得江锦晟在一边哀嚎自己哥哥有了老婆忘了弟弟,看的林浔哭笑不得。他有点影响了,高中那时候江锦晟就坐在他和乔亦谦后座,每天都用这种方式纠缠他。
常常喜欢和他称兄道弟,每次篮球比赛都要拖着林浔去给他加油。总是把乔亦谦气得半死,他和江锦晟在不同的篮球队,每次训练结束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和林浔说上几句话,江锦晟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插在他们两人之间。
即使林浔难得才会理一下江锦晟,乔亦谦还是觉得不爽,一度将他视作情敌。
这些事情,林浔其实记得,只是他从来不去想。乔亦谦对他而言,有着太过重要的地位。生命中的十七年,有着他的参与、陪伴。
无法忘记,只好不去回忆。
林浔突然发现,这些时日,他想起乔亦谦的次数好像在增加,但与往日不同的是,他想到的都是比较快乐的回忆。
乔亦谦陪他走过十七年,留下的不可能只是那一次背叛。只是林浔的偏执,让他忘记去想这个人曾经的好,只想记得对他的恨。
幸好他遇见了江睿,似乎见到江睿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般,只要一想到过去,心就一抽一抽的疼。
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即使不能再在一起,也应该成为记忆深处值得珍惜的东西。至少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付出了真心。
江睿似乎发现了林浔的心不在焉,喊了他几声都没有回应,连忙伸手在他发旋处□□了几下,佯作生气的:“想什么呢?我待在你身边还敢走神?”
林浔抬起头看他,四目对视,一下子就撞进了他眼眸尽头的深情漩涡。不禁将脑袋埋在他肩窝处,轻轻蹭了蹭,呢喃着:“阿睿,有你真好。”
江睿的心一下子柔软的一塌糊涂,任由林浔抱着自己,双手一下一下的抚摸着他的后背。
“哇塞!”就在他们温情的时候,江锦晟突然跳出来,双手还沾满了泡沫,表情夸张的就像被强*奸了一般,“我在厨房洗碗,你们竟然在这里卿卿我我,你们这样对得起我吗?”
林浔忍不住囧了囧,要真是在和江睿卿卿我我他倒还不会感到不好意思,但他刚刚突然跟被父母丢弃的小羊羔一样寻求江睿的安慰,还被别人看到,这让他如何也淡定不下来。
对此,江睿反倒没什么不好意思的,通常来说,只要面对的不是林浔,他就不会有这种情绪出现。
他安慰的捏了捏林浔的手,淡淡的瞥了江锦晟一眼,“碗洗好了?”
江锦晟一下子怂了,骂骂咧咧的:“你们家这洗碗机也太破了,小爷研究了半天还是不行。”
江睿被他你们家这三个字眼取悦,也不在乎他的态度,冲他抬了抬下巴,指指门口,“那就回去吧。”
江锦晟当然是没有回去的,好不容易来一趟,他最后施展了浑身解数,死皮赖脸的成功窝在江睿家客厅沙发上,左手边摆着一盘水果,右手边放着瓜子、巧克力等零食,都是江睿给林浔准备的。
他毫不客气的往嘴里扔了一块巧克力,两眼盯着电视屏幕说:“这是你新演的电视剧?”
林浔同样窝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毛绒毯子,大概是困意上来了,有气无力的瞥了眼电视,随意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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