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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我家皇帝总作死-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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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思古冷嗤了一声,“我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才勉强能挣一万块钱,还是税前的,再扣除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到手的也剩不了多少,再加上家里的各种开销,哦对了,还有你的白吃白住费,你觉得你口中的区区几十万需要还多久?”
“八年……”明越默默地道出了这个艰难的事实,而且还是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
“看来你的算术学得还不算太糟。” 陆思古不无讽刺地说道,“当然,这对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就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理解的事情,不过,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是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
“他们不是说可以抵房子吗?”明越猝不及防地问,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昨天晚上似乎听见有人这么说来着。
“……”
陆思古一头黑线,忍住想要踹他的冲动,咬牙切齿地说:“你先告诉我,你从哪里去弄一套房子来抵押?还是你觉得我会把我的房子无私地贡献出来,就为了你这个莫名其妙穿越过来成天只会白吃白喝的家伙?”
一席话说得明越无地自容,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被陆思古一口截住了。
“还有,你口中的那个茅房,你知不知道,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很多人打拼了那么多年,都不一定买得起。”
说完,走出房间,无视身后满脸凌乱的明越,从冰箱中拿出一罐常温啤酒径直朝阳台走去。
那是在装修房子的时候特地打通了一间卧室专门辟出来的一块空地,很宽敞,直接连到客厅,他在那里装了一面大大的落地窗,并且设了一个吧台。
这里的视野极好,归功于对面低矮的别墅群,在拥挤不堪的都市里,他能够从这里看到一片还算广阔的天空。
就像现在,夜色完全降了下来,虽然因为城市的灯光太过强烈的缘故,很难看到夜空中的星星,但看着从各家各户的窗户中流泻出来的灯光悬浮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夏日草丛中闪烁的流萤,他觉得,当初拿出所有的积蓄买下这套房子还是相当值得的。
虽然还只是付了个首付……
不过,一想到刚才明越毫不留情地吐槽他家房子小,陆思古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眼角抑制不住地抽搐,喝空的啤酒罐也被他一把捏成一团。
正要回客厅再拿一罐,却发现明越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他的身后。
“喂,陆思古。”明越看起来似乎有些犹豫,“朕仔细想了一下,觉得你方才的话有几分道理,虽然朕依旧无法理解为何你们连一个茅房都买不起,但谁让朕是一个虚怀若谷、从谏如流的圣明之君呢,朕知道这段时日多亏了你照顾,尽管你做的饭很难吃,家里也没有朕的皇宫豪华,但总体来说,朕还是非常感激你的。”
“……”
怎么办,好想把手中的啤酒罐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他是怎么做到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这么无耻的话来的。
陆思古的指尖在颤抖,已经被他捏到极致,没有一丝多余的空间供他挤压的啤酒罐在他的手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随时都能从手掌心中跳出来飞到明越的脸上。
“不过……”明越顿了一顿,目光不自然地越过陆思古的脸看向遥远的窗外,“对于这件事,朕会负责的。”
他说着,手缓缓地移到了腰上,解开了用以束缚衣裳的革带。
看着眼前的景象,陆思古有些怔愣,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他刚才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正要询问,却见明越腰间的革带在他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坠落在了地上,绣以团龙及日、月章文的明黄外袍也随之滑了下来。
陆思古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将啤酒罐捏的扭曲变型的手指着明越,惊讶地问:“你这是干什么?”
说话间,明越身上的衣服又少了一件。
陆思古的脸色又开始朝煤炭的方向发展了。
“喂,我知道你长得很帅,但如果你想要用美色来诱惑我的话是一点用也没有的,我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不喜欢男人,更不会替你还债!”
“啊?”
正在与繁琐的衣裳奋战的明越突然抬起头,一脸疑惑:“陆思古,你刚才说什么?”
“没,没什么。”陆思古突然有些不自然地移开眼。
明越刚才一瞬的抬头,柔和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竟让他觉得有着一瞬的晃眼,仿佛那光不是从灯里发出的,而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不得不承认,明越的长相是非常出众的,他的脸清逸俊朗,却又不含一丝阴气,五官轮廓明明也算刚棱有力,却每每因为他那副与脸极不相称的呆样而被柔化许多,尤其是他那双凤眼,初见的时候就觉得非常惊艳,不会过分狭长,所以少了一丝凌厉的压迫感,又因为他的睫毛又浓又长,使得从某个角度看过去,会有一种幽远的深邃感。
然而……
“陆思古,你快过来帮朕一下,朕的衣服脱不下来了。”
“……”
就是这种跟他那张脸毫不匹配的白痴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一拳抡过去。
“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陆思古走到他的跟前,见他的衣服已经被他折腾的凌乱不堪,乱七八糟地纠缠在一起。
古人的穿着一向比现代人复杂,尤其是皇帝的衣服,更是繁缛的可怕,里一层外一层,穿起来麻烦,脱下的时候也是繁琐的很。
而对明越来说,他的身边有专门伺候他穿衣的宫女和太监,每当这个时候,他只需站在那里,伸开手,什么都不用做,就会有人将他的一切打理好。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不同了,周围没有伺候他的贴心宫女,更不会有人伺候他穿衣和脱衣,尽管这段时日他不得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但手法依旧生疏的很。
“陆思古,你把朕的这身衣服拿到当铺里当了它吧。”
陆思古一愣,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视衣服如生命的家伙,竟然会主动脱下自己的龙袍。
当初在他昏迷的时候,自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那沾满血迹的衣服从身上剥下来扔到洗衣机里,没想到他一醒来,就又立马套在了身上。
除了夜晚睡觉和平常洗澡会脱下来,其他时候,要想让他把衣服脱下来换上现代人的衣服简直比登天还难。
“虽然不知道这身衣服能当多少钱,但要是不够的话,陆思古,你能不能先借朕一部分?等朕有了钱再还你。”
“……”
尽管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会觉得自己能够挣到钱,但陆思古表示,如果能把他这身家当全部卖出去的话,至少大半辈子不用愁了。
“陆思古。”明越又喊了一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陆思古回过神,见他还没有把衣服脱下来,笨手笨脚的样子实在让人看不下去,于是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服,极其粗鲁地将它们一把扯了下来。
“喂,陆思古,你就不能轻一点,朕的脖子都快被你勒断了!”被粗鲁地对待,明越忍不住抗议道。
早就看他这身打扮不顺眼了,陆思古生怕明越反悔,直接无视他的抗议一股脑儿将他的衣服全剥了下来,只留下一条亵裤。
暖气还没有来,室内的温度其实并不是很高,再加上陆思古刚才在吧台喝酒的时候特地打开了窗户,阵阵凉风嗖嗖地往屋里灌。
明越光着身子,抱着胳膊在冷风中瑟瑟发抖。
“陆思古,朕好冷。”说着,不自觉得就朝陆思古的身上蹭去。
陆思古本能地想要躲开,却一下子撞到了身后的吧台上,背部被吧台坚硬的边沿咯得有些疼。
手中的衣服抖落了一地,他的双手顺势抵在了明越光裸的胸膛上,感受到掌心的触感,指尖一颤。
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与明越的距离已经这么近了……
☆、第十一章
“陆思古,你的手怎么这么烫。”
不断往屋里灌的冷风吹得明越浑身直作麻冷,但陆思古的手却似火炉一般,贴在他的胸前异常温暖。
他下意识地就抓起这双手,任这双手中的温度不断地往自己的手上过渡,丝毫没有察觉到这双手的主人浑身不断散发出的阴郁气息已经笼罩了他们。
陆思古的手很好看,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像极了林中的修竹。
手控的明越不自觉地就沿着骨节摸了上去。
于是,只听咚的一声!
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了脸上,一股火辣辣的痛感迅速在脸上蔓延。
明越捂着脸,目瞪口呆地望着攥着拳头一脸愤怒的陆思古,有些不明所以。
“喂,陆思古,好好的,你干嘛要打朕!”
陆思古极力忍住不断抽搐的眼角,没有理他,而是一掌推开他,绕道走人,却不期然被人从后一把拉住手。
愤怒的火焰腾地一下就升了起来,随之的还有不断升温的耳根。
陆思古啪地一声甩开他的手,羞恼地转身,下意识地想要一把揪住明越的衣领狠狠揍他一拳,却猛然发现那人的上半身是光裸的,指尖划过光滑坚实的皮肤后抓了个空,只在脖颈处留下了几道清晰的抓痕,在那光洁的脖颈上显得异常刺眼。
无缘无故被揍了一拳的明越还没有反应过来陆思古为什么要打他,转眼又被他在脖子上挠了几道抓痕。
捂着脸的手转移到脖子上,明越看起来颇为委屈。
“陆思古,朕不过是觉得冷,想让你帮朕找几件衣服穿,你为什么要对朕下这么重的手。”
“?”
陆思古一下子愣住了,看着明越一边揉着自己的脸,一边摸着自己的脖子,模样甚是可怜。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反应似乎有些激烈。
本来在客厅的沙发上悠闲睡觉的夭夭,在听到阳台上传来的巨大动静时,凭借着自己作为狗的敏锐,一下子蹿了过来,看到主人的脸色不大好,自动将一切归罪到明越身上,朝着他就汪地吼叫起来。
被狗的主人莫名其妙地揍了一顿不说,还要受狗的欺负,明越抄起手,作势想要吓唬一下这只笨狗,眼角的余光却无意间撇到陆思古眼里一闪而过的一抹异样。
那是在陆思古的眼中从未见过的情绪;夹杂着一丝痛苦和忧伤;仿佛晴空中一掠而过的飞鸟;来不及捕捉;就消失在无边无际的远方。
明越的手瞬间就停了下来,止在半空中,一时忘了在他的身体上不断肆掠的冷风。
本来,夭夭在见到他出手的时候已经本能地往后缩了一缩,等了半天见他并没有别的动作,便又毫无顾忌地朝他吼了起来。
见此情景,明越气得脸都快变了形,挥了挥手,威胁它道:“再叫就烹了你!”
果然,气势汹汹想要为主人讨回公道的金毛犬立马怂了下来。
陆思古恢复以往的平静,低头对夭夭说:“夭夭,这里冷,回客厅里去,一会儿就喂你吃饭。”
尽管不想离开,但既然主人发话,温顺的金毛犬摇了摇尾巴就朝客厅迈去。
等夭夭离开,陆思古顺手关上了窗,将外面的冷风挡在窗外。
他拾起地上洒落的衣服,冷冷地对明越说,“跟我过来。
明越先是愣在原地,很快反应过来跟着陆思古来到他的卧室,同时觉得有些受宠若惊。
呆呆地坐在床上,扯过一旁的被子将其紧紧地裹在身上;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
陆思古从衣柜里翻出一套衣服,随手扔在明越的脸上:“这是我的衣服,你先将就着穿吧,我们的身高体型相差不多,你应该能穿得上。”
覆在脸上的衣服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明越说不清这是什么味道,只觉得非常好闻。
他将它们从脸上扒拉下来,按照陆思古的指示往身上套。
只是,套着套着,他耷拉下脸,求助似地望向陆思古:“有点小。”
“怎么可能。”
陆思古上前就将套了一半的衣服使劲儿往下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完完全全套在了明越的身上。
只是,衣服虽然套了上去,却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明明自己穿着刚好合身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却紧绷绷的。
陆思古自认为自己的个头也不低,一米八的身高,体型属于修长的那种,明越虽然看上去比他高,但怎么着也不会高到连自己的衣服也穿不下的地步吧。
“完了,难不成是朕长胖了!”明越哭丧着脸,使劲儿地把卡在手肘处的袖子往下拉。
衣服本就不属于特别有弹性的那种,在明越大力的拉扯下有些变形。
陆思古一把拍开他的手,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不要使这么大的力气,衣服都快被你扯破了!”
明越于是松开手,任由陆思古在他身上折腾。
在给明越穿衣服的时候,陆思古这才注意到,明越属于那种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人。
平时见他穿着一身宽大的龙袍也不觉得有多高多壮,没想到衣服一脱,竟然浑身都是料。
也许是因为从小习武的缘故,他身上的每一寸肉都显得异常坚实,肚子上的腹肌因为绷紧的衣服尤其明显。
陆思古在上大学的时候,虽然没有像其他男生那样办有健身房的会员卡,经常去健身房锻炼,但他喜欢打网球,课余清闲的时候,就会约上一两个网球社的人去打操场打两局。
虽然参加工作以后,打网球的次数减少了,但基本上一有时间,他就会去体育馆过一把手瘾,自己的身材说不上差,但眼下和明越一比,的确有些相形见绌。
唯一让他意外的是,明越的皮肤又白又滑,他的指尖无意中触摸上去的时候,就感觉仿佛触到了柔软丝滑的绸缎上。
一个大男人,皮肤竟然好到让女人羡慕的地步,陆思古不由地在心里默默地鄙视了他一番。
虽然衣服有些不大合适,不过,明越总算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了,至于那头又长又黑的头发,就让他留着吧,反正现在男生留长头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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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睡觉的时候,陆思古总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呼吸异常困难。
梦中,一团黑乎乎的如藤蔓一样的生物蛇一般地从四面八方伸展而来,将他的手脚紧紧地缠住,并开始朝他身上的其他地方攀附。
他想挣脱开来,更多的藤蔓就会爬到他的手腕,将他的手禁锢的更紧。
他想大声呼喊,刚一张开嘴,就有藤蔓迅速地钻到他的口中,抵在他的喉咙口处,让他发不出声来。
越来越沉重的桎梏,溺水一般给的窒息。
一切就好像回到了记忆中的某个节点,压抑地让他透不过气来。
猛地睁开眼,陆思古怔怔地盯着天花板,装有LED灯的星星天花板上,那闪烁着淡蓝色的微弱光芒的星星正以极慢的速度缓缓地移动着,像坠满星光的河流,流泻出满世界的宁静和诗意。
凝神着浩瀚如诗的星空,梦中的那种压迫的感觉一下子就消散了。
陆思古正兀自发着呆,突然感到胸口一沉,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压在了上面。
他扭过头,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一惊。
明越不知什么时候溜进了他的卧室,爬到了他的床上,以极其不雅的姿势瘫睡在床上。
他的一只腿压在自己的腿上,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胸前,长长的头发四散在枕间,一缕一缕地扫在自己的脖子上。
难怪睡觉的时候觉得胸口闷得慌,浑身上下不舒服,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段时间,明越其实是一直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的,那里曾经是夭夭的领地。
虽然给夭夭准备有专门的狗窝,但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不喜欢在自己的狗窝里睡觉,而是喜欢睡在沙发上,有时候也会不顾他的反对挤进房间,爬到他的床上。
家里原本有一个小卧室,后来被他打通了与阳台连在了一起,虽然还有一间书房,但空间很小,也没有摆多余的床,所以就一直打发明越睡在客厅里。
这也是为什么夭夭不喜欢明越的原因,领地被占,它不爽了很长一段时间。
看着呼呼大睡、毫无自知的明越,陆思古脸色一沉,抬起脚,毫不客气地将他踹到了床下。
而让陆思古无语的是,那个被踹到床下的人不仅没有醒过来,反而睡得更死了。
这家伙是猪吗!
陆思古拧着眉,瞪着天花板上的星星,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诗意就这样消散了。
在床上躺了半天,一点睡意也没有,又怕明越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冻出毛病,只好从被子里爬出来,费了好大的力气将他拖到了床上,自己则到客厅的沙发上度过了下半夜的时光。
总之,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安稳,第二天去公司上班的时候,温言一脸惊讶地问:“师父,你这是晚上抢劫去了吗,脸色这么差?”
更匪夷所思的是,整整一天,自己的上司都以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他,尽管自己每次猝不及防地扭过头验证的时候,他总是快速地扭过头,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但很快,那目光又射了过来,穿过厚厚的玻璃和一层一层的格子间,最后钉在他的背上,跟针扎似的。
搞得他一整天都在怀疑自己有没有在无意中泄露了领导的隐私……
☆、第十二章
这几天,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异常忙碌。
虽然作为一名程序员,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像这么高强度的加班,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公司里的气氛最近有些紧张,中午在餐厅吃饭的时候,隐隐听见有员工在悄悄议论,说是好像又有一家大的企业瞄准了公司。
但具体是哪一家还不确定,上头的保密措施做得十分严密,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绝不会是皇远集团。
皇远集团虽然曾经有收购公司的意向,但他们现在正忙于集团内部的整顿,无暇顾及其他。
不过,无论从规模还是实力上讲,皇远都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他们有着完善的管理模式和公司制度,如果能吸引这样一个商业巨头对自己所在的公司进行投资,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就算是收购,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相反,如果是其他企业参与本公司收购的话,事情也许会变得更加棘手和麻烦。
这种麻烦不仅体现在两家公司在企业文化上的冲突,公司在被收购以后,内部员工何去何从,也是即将面临的一个大的问题。
飓风游戏开发公司虽然是一家规模较小的企业,但却打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引入了一套极其先进的创新、创想的理念。
在这家公司里,只要你有实力,做得了项目,拿得出业绩,一切都好说,只要不是太过分,老板基本上会包容你的一切,并给你足够的空间让你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这也是为什么公司沉寂这么多年,会突然火起来的原因。
那个长得矮矮胖胖,眼睛小的只要稍微一眯就快要看不见的人,别看他长相不怎么出众,其实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领导。
每次星期一开例会时,他都会搬出他那条至理名言:“年轻人们,别着急,慢慢来,只要踏踏实实做好手头上的事情,面包会有的,星星也会有的,所有的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明是温和地笑着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那笑脸的后面,得意地摇着一条狐狸尾巴。
所以,老板在公司里有一个外号叫做“油面狐狸”,与赵总的“北极熊”有异曲同工之妙。
陆思古记得自己刚来公司的时候,老板经常会带着他出席一些饭局酒席,不断地从一场酒席赶往另一场酒席。
那段时间,他从来都没有准时下班过,每天晚上赶回家时,天都已经黑透了,他喝得醉醺醺的,一进门,就瘫倒在沙发上,第二天醒来时,头痛欲裂,整个人都是晕晕沉沉的。
酒喝多了,就再也不想沾酒,即使那酒再怎么香醇。
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冰箱里只有啤酒的原因,而且都是罐装的。
那时,还没有夭夭,夭夭是他在两年前的一个夜晚捡到的。
他记得那天下了很大的雨,等到下班的时候,照例已经九点多了,当他撑着伞走到所租的房子的大门口时,正看到一条流浪狗被人拿着石头驱赶。
它的身上沾满了污泥,浑身上下是雨水也冲刷不掉的狼狈,夹着尾巴,耷拉着脑袋,在滂沱的雨中躲闪和徘徊。
也许是一个人呆的太久了的缘故,看到那样的景象,他不由地就停住了脚步。
那狗起先对他抱有很大的敌意,他一靠近,它就瞪起一双警惕的眼睛,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龇起锋利的牙齿作戒备状态。
他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耐心,就站在离它不近不远的位置,不说话,也不离开,只是静静地看着它。
僵持了大约有一个小时,他累了,狗也疲倦下来,眼里的敌意也在大雨的冲刷中一点一点地消散了。
然后,他就顺势将它带了回去。
没先到那竟狗竟意外地乖巧,一点也不闹,乖乖地跟在他的身后。
他本想用伞为它挡住不断往下倾泻的雨水,却发现,只要他一靠近,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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