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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吹雪-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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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一句话如同林忆歌临走时留下的一般,字数不多,却很轻易的就能看出写信者的用心与深情。
  看信的人虽面无表情,甚至连离别的泪水都没有一滴落下,但内心也未必没有波动。林忆歌就是这样,即便是心里涌起惊涛骇浪,表面上也是波澜不惊。
  没有一个人会容许自己手下培养的武士被感情所左右,近藤和土方当年是怎么培养冲田总司的,自然也是按什么方法来培养林忆歌的。武士最禁忌的就是在对手面前露出慌乱或者其余多余的神情,这都会成为战斗的不利因素。
  林忆歌最为放纵的一段时间,莫过于沈念生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可以靠在他的怀里撒娇,可以委屈,可以幸福。但是现在,那个曾今给了他对于未来希望的人,再一次的把他留在了原地,将他推进了冰冷漆黑的深渊。
  林忆歌静静地看完后,拿出里面放置的戒指,重新将信折好放入信封放回原来的位置。
  那枚戒指安静地躺在他的手心,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一看就知道是沈念生特地让人定做的,一朵半开半放的樱花开放在指环上,花心是闪烁着象征着神圣的爱情的光芒的钻石。
  林忆歌不是看不出来,那朵樱花是自己胸口上的那个纹身的缩小版。
  只是人已远去,徒留一枚戒指有什么作用?林忆歌不自觉的握紧了手心,将戒指紧紧地攥在手中。
  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戒指是象征着两人忠贞不渝的爱情。可是两个人分隔两岸,相间仇恨,那戒指不过是一块硬度较大的冰冷石头罢了。
  最终,那枚戒指和信一样,被原封不动的放在了原来的地方。
  一些他们都不想面对的事情,终究还是躲不过。
  林忆歌自始至终都明白,沈念生作出以国家为重的决定后他们将站在两个极端的对立面,再无并肩的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有更了,大概有七天了吧~不好意思啦,去上海看男神演唱会,那个激动啊!好了,日更君又回来啦~o(* ̄3 ̄)o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林忆歌!快点把你家林念念从我家带回去!我受不了了——!”
  午间阳光正好,温暖的照在Mark脸上,把他原本就气急败坏的脸镀上一层金边。
  而始作俑者正一脸无知地看着他,嘟起可爱的小嘴,嘟囔道:“Mark你要赶我走吗?”
  Mark一看他这张看似人畜无害的可爱小脸,再配上那双黑宝石般闪耀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还时不时的颤两下,刚刚硬起来的心又软了。这个小鬼还真是,就抓准了自己对可爱的小朋友没有抵抗力这点,下次一定要狠下心来!
  “念念啊,我不是要赶你走。只是我还有工作没有作完,你一个人在我这也很无聊啊。还有,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要直呼我的名字,下次要叫我叔叔。”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林念念作为林忆歌的儿子自然也是和林忆歌一样,拥有着一颗转得过弯来的大脑。
  “可是,爸爸说,在美国有好多小孩子都可以直呼爷爷奶奶的姓名的,这样才显得关系好嘛。”林念念盯着Mark眨了眨眼睛。
  Mark想了半天,想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貌似从前自己也是直呼长辈姓名的。。。。。。
  支支吾吾了半天,他这才憋出一句:“可你不是美国人啊。。。。。。你们亚洲人可是分得很清楚的。”
  林念念刚想反驳,就听到门铃响了。知道是爸爸回来了,一蹦一跳地跑过去开门。
  林忆歌站在门前,门刚开,一个圆圆的小肉球就扑到他的怀里。这小肉球可不轻,平日里着Mark吃香的喝辣的,差点把林忆歌扑倒在地。
  “爸爸!”林念念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差没哭了,爸爸最近越来越忙了,都好久没有见到他了。
  林忆歌还在掂量着怀中小人到底是长胖了多少,他都快要抱不动了,没想到对上的却是林念念泫然欲泣的表情。
  “念念,怎么了?是Mark欺负你了吗?”林忆歌摸了摸儿子软软的头发柔声问。
  Mark站在旁边一听,冷汗就出来了,急忙插话为自己解释:“我真的没有欺负他,我发誓我真的是有什么好的都拿给你家念念了。他说东我绝不敢往西走!”
  林念念死死地抱着林忆歌的脖颈,在他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嘟着小嘴说道:“爸爸,你都好久没有回来看念念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林忆歌这才想起自己似乎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有回来了,因为最近战事告急,他不得不加紧计划的研究。没想到,却忽略了自己的宝贝儿子。
  “念念,爸爸最近真的很忙。等过了这阵子,爸爸一定每天都回来看你的。”林忆歌捏捏林念念肉嘟嘟的小脸保证着。
  林忆歌抱着儿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林念念可爱的小脸他没有办法将自己要上主战场的事情说出口。因为自己对于林念念的陪伴真的很少,他也很内疚。
  林念念好像又长高了,但是林念念长得并没有多像自己。黑发黑眸,除了那张白皙的小脸,似乎都是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吧。
  林忆歌从来没有告诉过林念念他还有一个父亲,沈念生走后,林忆歌处理所有有关沈念生的物品。但是对于林念念,他没有办法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的见证着他的成长,他更没有办法给林念念一个完整家。
  林念念五岁了,五年间他没有那个人的任何消息,他也没有刻意去打听他的消息。有的时候,要不是林念念是真实存在的,林忆歌都觉得自己的世界里是不是从来没有出现过沈念生这个人。
  林念念靠在他爸爸的怀抱里,沉沉地睡去。只有在爸爸地怀抱里,他才能够这样放下所有地心理防备安稳地睡觉。
  林忆歌小心翼翼地将林念念抱到卧室里,仔细地替他盖好被子,这才转身离去,走时还不忘把门锁好。
  Mark早就准备好了午餐给他,长长的实木桌都被摆满了。
  林忆歌坐在餐桌前对着一桌子的美味真的有点食不下咽,他最近的胃病越来越严重了。每天工作的不分白天和黑夜,几乎忙到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而且是最简单的一片土司,一杯牛奶。
  Mark看着林忆歌捂着胃什么也不吃,瞬间明白了为什么他连林念念都抱不动了。对着林忆歌就是一顿骂:“你是不是又一天只吃一顿饭啊?我告诉你,你还要不要命了?本来生下了林念念你就一直很虚弱,现在你又这样不吃东西,你找死啊你!”
  林忆歌知道他这是担心自己,自己也理亏,只好闭上嘴沉默。
  Mark看到他不说话,心里的火气又来了,“林忆歌,你看看你现在受成白骨精了!瘦成这样连林念念都快抱不动了,你每天多吃点会怎样啊?”
  林忆歌听着他骂了半天,抬起他准备的热牛奶抿了一口,胃里暖暖的,少了一点刺痛。
  Mark看着林忆歌喝着牛奶,终于闭嘴了。监督着林忆歌把牛奶喝完,这才缓和不少。
  林忆歌沉默了许久,最终抬起头来正视着Mark说道:“Mark,我要去中国了。”
  “终于想通了想去把沈念生找回来了?我终于可以不用带着那个折腾人的小孩子了。”Mark长长的舒出一口气。
  其实他这些年一直都希望林忆歌不要和沈念生别扭,早一点找回来也好过让林忆歌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好吧。
  林忆歌顿了顿,这才道:“不是,这次新纂组派遣的杀手是我。”
  “林忆歌你有病啊!”Mark不知道他该说林忆歌什么好了,新纂组这不明摆着让他去当替死鬼吗?
  林忆歌早料到了他的反应,慢慢道:“近藤和土方他们尽心培养了我那么多年,我无法拒绝。我也是一个武士,同样无法拒绝。”
  Mark知道他决心已定,只好问道:“那你的任务是什么?危不危险?”
  林忆歌叹了口气,缓缓地说道:“刺杀高级将领。”
  作者有话要说:
  萌萌哒小包子出场~等回到中国后就要开始虐了~身心都虐~


第30章 第三十章
  清晨温和的阳关温暖了空旷的房间。
  林忆歌小心地揽着还没睡醒的林念念,看着他可爱的小脸,林忆歌都忍不住想去捏一捏。
  当然,只能是想。
  小家伙一看就是被Mark惯坏了,没有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
  但是林忆歌同样也很珍惜这样慵懒的时光,每天陪着念念,闲下来就看看书。也不知道这次自己去了中国到底能不能活着回来。
  “爸爸~”小家伙一醒来就开始在林忆歌怀里撒娇。
  林忆歌任由他在自己怀里动来动去,对上儿子那双黑亮亮的大眼睛,问道:“念念,肚子饿不饿?”
  林念念的眼睛睁得更大了,还隐约闪着亮光。“饿了~”
  美食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刚才还赖在林忆歌怀中不安分的小家伙立刻从床上起身,直奔餐厅。
  林忆歌眼疾手快地抓出了正要奔向美食的林念念,把他拉过来换衣服。
  把他的睡衣换成了一件带着可爱蝴蝶结的白衬衫,又细心的将他乱蓬蓬的头发理顺。林忆歌这才满意的放人。
  Mark当然不会亏待了林念念,给了他一个放了最大一片培根的三明治,顺便递了一杯热牛奶。
  林念念拿起三明治先咬下大大的一口,还没吃完就开始给Mark评论道:“Mark,今天你芝士放多了,培根放少了。”
  Mark黑着脸递给了林忆歌一个,炫耀般地看着林念念,“念念小朋友,你爸爸喜欢吃芝士啊~”
  “啊?爸爸喜欢吃吗?”林念念好奇地问道。
  林忆歌小口小口地吃着,的确,他是比较喜欢吃芝士多一点地三明治的。
  看着林忆歌吃得正香,Mark得意地看了一眼一旁的林念念,说道:“看吧,我就说你爸爸喜欢吧。看来你对你爸爸还真是什么都不了解啊!”
  林念念看着Mark一脸嘚瑟,气的小脸都变得通红,一个激动就冒出一句:“世界上最了解爸爸的人应该是妈妈啊!”
  空气就这么凝滞着,一向疼爱林念念的林忆歌也没有出声。
  Mark呆愣在那里,脑海中浮现着林念念所谓的“妈妈”的画面。其实林忆歌应该才是妈妈吧?
  林忆歌的脸色有些苍白,也有些淡然,过了许久,他浅浅地说道:“其实,最不了解我的人才是他吧。”
  那个人说,让自己等他,等到中国解放。可是转眼五年了,中国一直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谁能预言到重逢的那一天是多久呢?
  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他冒死生下林念念的时候,他什么都不知道。
  似乎他从来就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喜好,自己喜欢吃芝士和巧克力,他不知道。每次都是Mark买给他的。他喜欢读什么书,喜欢听什么歌,喜欢什么样的颜色,似乎他从来都没有在意过。
  五年的感情空白,林忆歌不知道他还能对这份越界的感情抱有多大的希望了。
  “忆歌,别想了。快点吃吧,小心待会儿赶不上轮渡。”Mark适时的出声打断了林忆歌的回忆。他明白,这些回忆对林忆歌是多么的痛苦。
  “嗯。”
  “Mark你别这样,我又不是不回来了。这里人那么多,你不嫌丢脸我还嫌呢!”林忆歌无奈地站在轮渡口,身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金色的球体。
  Mark一双碧瞳里带着微波,两行清泪挂在白皙的脸上。听林忆歌这么一说,抱着林忆歌的手收的更紧了。“忆歌,你就没有一点舍不得吗?”
  “有啊,我特别舍不得。。。。。。。”林忆歌栗色的瞳孔带着无限的眷恋。
  “我特别舍不得念念。。。。。。”正当Mark兴奋之际,林忆歌打破了他的幻想。
  Mark瘪着嘴,突然想到什么似得,十分严肃地说道:“既然你还想着念念,就给我活着回来。不要动不动就学人家切腹,不要因为沈念生做什么傻事!听到没有!”
  林忆歌微微滞住,冲着他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知道啦,教官。”
  这是他入学到毕业以来唯一一次叫Mark教官,听起来如同最后一次叫唤一般。
  林忆歌也明白,这么多年来Mark对自己绝对是仁至义尽。
  酒红色的落日染红了整个大西洋的海平面,游轮就仿佛是在一片血海中航行。这条美国驶向中国的子爵号正不紧不慢地前行。
  船上只有少数的中国留学生,大多数都是洋人。
  估计有钱的学生才能登上这艘象征着资本主义的游轮,大多数由政府出资来留洋的中国学生都是没有多余钱来坐游轮的,他们大多数都选择了拥挤而便宜的普通轮渡。
  然而,林忆歌很不幸的再次被认成了中国人。
  连同其他的学生一起,被一群高鼻子深眼窝的洋人嘲笑。
  “哟,这不是传说中的东亚病夫吗?怎么还让登船了,也不怕脏了我们的眼睛!”
  “你——!”站在林忆歌一旁的一个长褂子学生站出来瞪着那个说话的洋人,仿佛要把他生吞了一般的愤怒。
  林忆歌没有身旁学生的愤怒,只是看好戏般气定神闲地喝着下午茶。
  “这位先生,我地同伴不是有意的,我给他道歉,你们不要和他计较。”不知从哪走出一个同样金发碧眼的高大男子,对着中国学生鞠躬道歉。
  林忆歌来了兴趣,抬起头,觉得那个人怎么那么眼熟。
  长褂子也没想闹事,冷哼一声就坐到了林忆歌一旁的凳子上。看到林忆歌那么气定神闲,不免来气,“你这个人怎么一点羞耻心都没有啊!别人那么羞辱你的祖国,你居然还在这里和茶!你还是不是中国人了!”
  林忆歌冲着长褂子微微一笑,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马上就出场,不过应该还不会那么快虐的。但是,我喜欢虐的。。。。。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啊!我记起你了,你叫林忆歌对不对?我是Martin!”听到林忆歌的声音,道歉的洋人惊喜地对着他喊道。
  当时就觉得那个虽然脸色苍白,瘦瘦小小却有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容的男子让人很想保护。没想到毕业后居然还能再遇到。
  林忆歌也想起了当年那个不过只见过三次面的男孩,当时他好像也是挑衅了沈念生了,怎么现在反倒劝起别人来了,的确是成熟了不少。
  长马褂听到他说他不是中国人,以为他是留洋之后当了汉奸的卖国贼。对着林忆歌怒吼道:“你这个人真是太不像话了!我们作为中国人很骄傲!你这样的卖国贼真是让我觉得恶心透顶!”
  林忆歌转过脸来看着脸都急得红彤彤的长马褂,看得出来他还很年轻,估计和自己差不多。白白净净的,倒是一副文弱书生样。
  嘴角勾起一丝笑意,林忆歌放下手中的茶杯,淡淡道:“我是日本人。”
  不说还好,这么一坦白了自己的身份,长马褂眼睛都快冒火了。
  “原来你就是日本人啊!正愁找不到呢!”说着就挥起拳头打向林忆歌。
  林忆歌头都没有抬一下,微微侧身,然后微笑着离开了这个充满了爱国青年的地方。
  Martin怜悯地看着长马褂微笑:“小书生,这种程度地话,上了战场就是死吧。”
  长马褂微微一愣,呆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林忆歌离去的背影。
  林忆歌漫步在甲板上,带着咸腥之气的海风吹得他很不舒服。
  正低着头看逐渐随着天色而变得幽深的海水,身旁出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林忆歌抬起头,只见一个斯斯文文的东方人一身庄重的黑礼服站在他面前。
  林忆歌一愣,以为这个人莫不是中国人来找茬了?
  意外的是,那人没有找茬,只是疑惑地轻声一句:“冲田总司?”
  清灵的声音与他的斯文的长相倒是相称,但说出口的话语却是纯正的日文。
  这下林忆歌是真的愣在了原地,脸上一直挂着的招牌微笑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腥气的海风一直环绕在两人中间,林忆歌没有开口,似乎那人也不打算在他之前开口。
  “我不是冲田总司。”林忆歌率先打破了这长久的沉默,不带一丝情感地说道。
  “我知道你不是,只是觉得你们长得真的很像而已。”那人带着歉意的微笑。
  林忆歌转身要回船舱,他不想和这个人有过多的交集。
  那人一见他要走,也不拦,或许也是没有在意这样意外的萍水相逢。
  “你好,我叫庄成渝。我是一个中国留学生。”
  林忆歌坐在庄成渝的对面,没有理他。
  自己本来坐在空旷的餐厅里享受着最后一点的空闲时光,没想到中途居然差了一个大活人进来。第一眼都差点没认出来这个身着香槟色休闲服,搭着一条紧身的黑色长裤,笑起来有些耀眼的男人就是在甲板上遇到的那个看起来古板的西装男。
  “诶,我听你说你是日本人啊。难怪和冲田总司长得那么像呢,你叫什么名字啊?”无视了林忆歌的沉默,庄成渝继续问道。
  林忆歌本不想理他,但是他这么一说却让林忆歌皱起了眉头,不悦道:“你这么说的话,只要是日本人就应该长得像冲田总司吗?”
  庄成渝看得出对方明显不高兴了,急忙解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先前我在日本留学听到关于冲田总司的事情还挺多的,我老师特别喜欢他。所以,我才会对他的消息比较敏感的。”
  林忆歌这才抬起头来正视庄成渝,说实话,林忆歌见过的中国人不多,扳着手指都数得过来。
  庄成渝算得上是比较耀眼的了,五官生的端正不说,他和林忆歌一样瞳孔是咖啡色的。而且他的眼睛很大,也很有神采。
  若是小姑娘见了,恐怕第一眼就会被迷惑吧。
  庄成渝显然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看到林忆歌对着自己发呆,就更有信心了,末了还对着林忆歌露出白牙,灿烂一笑。
  这样的微笑或许对小姑娘是致命的杀伤力,但是对林忆歌这样的男人就不起多大作用了,特别是有了孩子的男人。
  庄成渝笑的嘴角都抽搐了,还是只见林忆歌对着自己发呆,只好讪讪地收回了笑意。
  庄成渝刚坐下来,林忆歌就起身了。
  以为他是要走,急忙去拦。
  没想到林忆歌只是绕到他身后的巧克力喷泉,然后用棍子开始裹。
  庄成渝这下算是想明白为什么刚才林忆歌一直盯着自己了,感情是盯着自己身后的巧克力喷泉啊。
  林忆歌专心致志地裹着巧克力,刚才他就注意到了这个巨大的巧克力喷泉。
  整个喷泉大约有两米高,源源不断的热巧克力从上往下流,没有一丝缝隙。
  平日里林忆歌最爱吃甜食,而巧克力是他最爱的一种。那种入口即化,还带有一点点苦涩的味道,如丝般的顺滑(有没有想起一个那什么广告)。
  只是生林念念的时候,自己被迫断了所有喜欢吃的东西好久,所以这两年他变得变本加厉了。
  看着林忆歌终于一脸满足的带着满盘子的巧克力回来,庄成渝猜到这个人一定很爱吃甜食,便问道:“你喜欢吃甜食?”
  林忆歌的目光依旧停留在自己的盘子里,忙着吃,也没有顾及形象,更没有时间去回答他。
  庄成渝才不介意,继续道:“你知道吗?喜欢吃甜食是因为心里苦。”
  林忆歌顿了一瞬间,随即低着头反驳道:“那喜欢吃有苦味食品的人是心里甜吗?这种东西只是喜好而已,跟那种心里有什么关系?”
  庄成渝无话可说,只好换了一个话题,“你知道有关巧克力的一个故事吗?”
  “不知道。”
  “那可是一段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呢,你这么爱吃,我就给你讲讲吧。”
  “随便你。”
  “我告诉你哦,现在你吃这种巧克力的名字翻译过来就是Do you love me?”
  林忆歌脑海中下意识的就浮现出了那张许久未见的面容,心里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在蔓延,好想亲口问他“Do you love me?”
  作者有话要说:
  赶脚我把清冷的小受写成傲娇了都~不过傲娇也不错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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