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泥煤的离婚-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明筑在遇到方承之后就打电话给家里说要在镇上多呆一会儿放松一下,他从隔壁街区的酒店搬到了方承之所在街的一个出租房里,顺便还让Chris去他家把从学校打包回来的还没拆开的满箱子衣服等送过来。Chris在知道明筑的心思后非常激动,不仅毫无怨言地将衣服送了过来,还附赠了一打号称他亲自试过,是最棒棒的套套。
明筑不想回忆那个二货献宝一样拿出那一打套套时自己的心情,他洗漱完后换上衣服,嘴里哼着歌出了门。
方承之每天下午都会在甜品店看书,有时候是一些导演的自传,有时候是一些电影学院的课本。因为是甜品店老板娘的租户,所以老板娘会特地为他留出一个角落靠窗的位置,好吧,老板娘之所以这么好主要还是因为方承之长得好看。
所以这天,当老板娘端着一碟西班牙风味的小蛋糕走向方承之时,旁边忽然刮起一阵风,一个人影从门口冲进来然后在方承之面前站定,“嗨,又见面了!”
老板娘表示自己当时吓的蛋糕都要掉了。
方承之从书里抬起头,他今天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穿着浅色v字领口的长袖衫,锁骨若隐若现。此刻明筑心里只有四个字:卧槽禁欲!
方承之站起身接过老板娘手上的糕点,低声道谢后继续坐回了位置拿起了书。明筑也不在意,自顾自说着些话,方承之被说烦了也会接上两句,直到明筑问:“你会在这里呆多久啊?”
方承之想了想决定撒个谎,“两周。”所以这位热心的人你不要来找我了。
明筑听了以后收起了笑容,方承之只呆两周,除去自己没遇到他之前的时间自己最多还有一周,等回国以后自己就见不到方承之了。明筑心里很着急,不停地打着算盘,拨来拨去拨来拨去后,明筑在心里把算盘一摔,不管了。
方承之抬起眼看了看明筑的脸色,想着对方应该知难而退了,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后接着看书。他觉得自己做的很正确,因为第二天明筑没有来找他。
然后在第三天,方承之靠在门框上双手抱臂看着眼前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的明筑,他怀疑自己刚才喝的咖啡里有致幻剂。
明筑今天专门换上了他认为最合适的衣服,白色衬衫黑西裤,加上锃亮的手工皮鞋,这一套衣服的确很帅,但是在夏天也的确热得够呛。他笑着将那束玫瑰花递给方承之,“早上好。”
方承之没有接那束花,绕开明筑就走出了甜品店,明筑就抱着一大束花跟在他后面,嘴里还絮絮叨叨。
“我知道你,上网搜过了,你好厉害,这么年轻就是影帝了。”
“你喜欢玫瑰花吗?我本来是想和你先做朋友的,但是你呆在这里的时间太短了,我怕我找不到你了。”
“我很喜欢你方承之,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我第一次追人我也不知道做什么,你喜欢什么你能和我说说吗?”
在小镇的石板路上,两边都是异国风情的小店,外面支着红白相间或者蓝白相间的雨棚。在这么晒的天里大多数人都会走在棚子下面,唯有一个英俊的亚洲男子走在被阳光直晒的路上,后面还跟着一个捧着一束比脸都大的玫瑰花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也算是个很有意思的风景。
“方承之你是个演员这样会晒黑的没关系吗?还是你要演个硬汉所以要晒黑?就像你在《刀锋》里演的那个狙击手?”
方承之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身后的明筑,他一向是冷静自持的人,不论是在热带树林里扮演狙击手热到中暑身上还全是被咬的包时,或者是信心满满的奖最后被关系户抢走时,又或者是大腹便便的老总色眯眯地看着他并打算把自己的名片塞进他的皮带里时。
哦最后一个不算,他听说那个老总花了十几万去挽救被打断的几颗牙齿。
但是现在,方承之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因为天气炎热还是别的原因,他有点烦躁了。于是他停下来看着明筑,看着那个额发被汗水打湿黏在额头上像条形码一样的明筑,脸被晒得通红嘴唇也有些干裂的明筑,累得要死但是看到他回头眼睛依然很亮的明筑,他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被打动了。
方承之静静地看着一口气把蓝莓冰沙喝光的明筑,饮品店的空调的制冷效果很好,他的心情也没有那么烦躁了。店里播放着很舒缓的英文歌,空气里是水果的香味,那捧玫瑰花被明筑靠在了椅子上,因为在太阳底下暴晒,花瓣好像有点干,明筑刚进店的时候还请店员给花洒了点水。
他看着明筑很努力地拿着吸管想把杯底的蓝莓颗粒吸出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杯底的颗粒,像是盯着什么很宝贵的东西一样。明筑真是一个张扬而透明的人,方承之在心里这么评价。
第3章
在努力吸走最后一颗果粒后明筑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喘了几口气。不得不说真的是好累,那捧玫瑰花也是重的要死,早知道自己不如买一支然后叼在嘴里,肯定也很性`感。
明筑看着方承之,对方正看着窗外发呆,高挺的鼻梁,抿着的嘴唇或者是透着冷硬的下颚线条,明筑觉得方承之整张脸就是大写的精致。他本来还想说些什么,毕竟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人坐在饮品店里,简直天时地利人和,谁不把握这个机会简直就是智障!但是明筑嗓子实在是有点疼,只好决定先智障五分钟,哦不对,先休息五分钟。于是他怀着和喜欢的人看同一片风景这种文艺小清新的想法顺着方承之的目光望向窗外,虽然他并不觉得窗外又是什么好看的。
方承之悄悄把目光转回来打量着着明筑,对方正透过玻璃窗望着对面的花店发呆,长长的眼睫毛时不时颤抖一下。方承之想到自己的粉丝说自己的眼里有星辰大海,但是此刻他觉得明筑的眼里才是,时而是带着热烈温度的火,时而是带着璀璨的星光。
自己十六岁成名到现在六年了,被人占过便宜【摸过手】也被人看似真切的爱过,被妖娆的女明星塞过房卡也被富家公子哥送过跑车【没收】。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爱情,逢场作戏也好,一刀两断也罢,演员演的是戏,在圈子里生存也是戏。幸而他和林琅他们交情好,一路得他们照拂倒也避开了不少恶心的事。
但是对感情,且不说他自己没有想过,以他现在的年龄正是上升期,他需要维护形象,名声,巩固粉丝吸纳更多粉丝,他需要更多作品而不是三天两头被人跟拍自己的感情生活。粉丝要的是一个单身的自己,能让他们幻想的自己,在某些时候自己需要迎合粉丝的要求,毕竟自己还没厉害到无所谓任何人看法的地步。
明筑是他目前生活中不和谐的因素,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他的存在他的感情过于突兀过于危险,所以自己没办法回应。这么复杂的想法明筑大概也不懂,明筑是在被保护的很好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想法很直白也很好懂,于是方承之还是选择闭嘴,反正他也习惯沉默。
再过两周等他回去,就断了吧。
明筑其实根本不知道方承之在想些什么,他看着窗外发呆然后被对面花店里挂着的小风车吸引了目光。微风吹过那只风车就会转个不停,这让他想起来小时候还在中国时爷爷用大头钉吸管和纸给他做的小风车,那个风车由于大头钉订的太紧要使劲吹才会转动一下下,所以明筑一般都用手拨着它玩,即使不会动明筑也特别喜欢,每天当个宝一样站在院子里,等着风来然后用手拨动风车,就当它是被风吹动的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明筑从儿时回忆里回过神来,他伸了个懒腰看向方承之,对方正在玩手机。明筑算算日子,方承之大概还有五六天就要走了,今天的玫瑰花他也没说喜不喜欢,于是他敲敲桌面,“呐方承之,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方承之正在和林琅聊天,林琅正在筹备新专辑,想邀请他参演主打歌的MV。方承之和经纪人沟通后答应下来,两个人谈好下个月十二号拍摄。听到明筑问话方承之抬起头来,吐出四个字:“喜欢安静。”
明筑讪讪的闭了嘴,两个人就沉默着,怎么说呢,真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许久后明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我说,你饿不饿啊。”
方承之抬起头来看着天,太阳已经落山了,火一般的彩霞从修道院撕扯到了海岸线,外面的行人明显的多了起来,就连花店旁边都有两只小狗吐着舌头互相追着对方的尾巴玩耍。把手机放在口袋里,方承之站起来,“走吧,去吃饭。”
晚上九点明筑躺在床上回想今天发生的事,他和方承之在一家环境很好的餐厅吃了饭,是西班牙菜,芦笋海鲜汤的味道他现在都回味无穷。一杯红酒,迷人的音乐,如果对面方承之能讲几句话就好了,不过算了,他不讲话也好看。
但是方承之到底喜欢什么类型?明筑从床上坐起来想了想,他打算给Chris打个电话。
“嗨Chris,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的夜生活。”
“Min,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
“呃,我就是打过来想和你探讨一下,我不太清楚他喜欢什么类型。”
“什么类型?”Chris思考了一会儿,“ok Min,告诉我他喜欢什么,你第一次见他是在哪里?”
“他喜欢看书,很安静。不过我第一次见他是在那个酒吧,你记得吧,你拉我去的。”
“哎!这你还不懂吗!”
“什么?”明筑眨眨眼手拨弄着床单的线头。
方承之今天起得很早,他一个人烤了几块面包配着牛奶吃完后打算去艺术博物馆参观一下。Santa Barbara是一个很热闹的城市,有五个大型剧院和六个博物馆。每年七月份会有为期十天的体育节,不过现在才六月份,游客相对少一些,这也是方承之想要的。等人多了他就该回国了。
下楼后穿过甜品店正要走向大门口,方承之看见马路对面有一个人冲他招招手,然后跑过马路推开门进来,“承之早啊!”
方承之不知道自己是要先纠正她对自己的称呼还是先仔细瞅瞅明筑今天的穿着。总体评价,一言难尽。
明筑看见方承之站在那里不动,他略兴奋地右手一挥,“Punk style!”
明筑今天走的是朋克风,不仅仅是眼角还花了点烟熏妆,这是他拜托房东女儿给他画的,脖子上戴着两个皮圈,上面全是尖锐的铆钉。皮衣皮裤上也都是铁链子,走起路来还铛铛的响,也就脚上的一双靴子还算神气,鞋底估计是很硬材质,走起路来哒哒哒的。
方承之叹了口气,闭了闭眼靠在了后面的桌子上。明筑有些奇怪,他出门的时候房东女儿还大呼酷毙了激动得不行,怎么方承之一副惨不忍睹的表情?他当时在酒吧不也是皮圈,皮裤之类的吗!
明筑戳戳方承之的胳膊,“承之,你不觉得很酷吗?”
方承之os:我心里很苦。
明筑其实自己也是第一次尝试这种风格,看到方承之好像不太喜欢就说:“太糟糕了吧哈哈哈哈我也觉得很奇怪。”
方承之努力让自己做到平静毕竟面瘫人设不能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还好,但是你还是换掉吧。”
明筑赶紧下了这个台阶,“我也是穿着怪不舒服的,太紧了好热,我马上去换掉啊!”
明筑刚要出门就撞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出头微胖的女人,笑起来很亲切很温暖,明筑天天来她也算认识明筑,此时看见明筑这身打扮大呼oh my God!这太酷了!
明筑一脸问号,哈喽???我听错了???
老板娘没管明筑僵硬的表情,她放下包就一脸惊喜地摸着明筑的皮圈和衣服,“oh 上帝你太酷了!我觉得你的眼妆还可以更浓点!皮衣可以贴点骷髅logo的布贴!”
明筑一脸懵地说了谢谢,然后他就听见老板娘的下一句话,“我那死去的死鬼丈夫年轻时也是这个风格,简直太帅了!我就是被他的风格吸引了才嫁给他的!”
“噗。”方承之终于忍不住转过身子笑出声。
“啊哈哈哈,太巧了对吗,太巧了。”明筑嘴角抽搐地笑着,一边笑一边后退,直到碰到了方承之的手,他握紧方承之的手,“快,快带我上去换衣服。”
方承之只好带着明筑上去换衣服,明筑一边上楼一边往楼下看,老板娘还站在楼梯口朝他挥手,吓得他赶紧转过头一步三个台阶跑上了楼。
方承之把干净的衣服给了明筑后就关上了房门,明筑道了谢后在门关上的那一霎那迅速将头埋在衣服里闻了闻,啊承之的味道!他眯着眼幸福的向后仰去,倒在床上打了几个滚把头蒙在衣服里忍不住傻笑。
方承之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听见里面砰的一响,他走到门口敲了敲门,里面传来明筑闷闷的声音,“啊没事,我脱裤子太紧了没站稳撞衣柜了。”
里面的明筑捂着自己的脑袋呲牙咧嘴的。自己打滚太忘情一头撞在床头柜上,额头估计要肿。他赶紧先站起来把床铺扫平,然后迅速把衣服换好,拎着袋子开门前他看了看镜子,嗬,好大一个包,红彤彤。
方承之一眼就看见了明筑头上的大包,明筑看见方承之的目光落在自己的额头有些不好意思,“没事儿,撞了一下就有点肿。也不要紧,你听过这首歌没,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方承之不得不承认自己佩服明筑这种自娱自乐苦中作乐的精神。
“承之我们去哪儿?”
“历史博物馆。”方承之顿了顿,“博物馆里不要讲话,安静欣赏。”
“哎???”
第二天,方承之下了楼,明筑已经在甜品店喝了一杯红茶了。他今天的装扮是文艺小青年,方承之不是喜欢看书嘛,自传之类的。明筑今天穿了一件亚麻的T恤,松松垮垮的,下面是亚麻裤子和一双凉鞋,为了更突出文艺气质他还特地架了一副圆框的平光眼镜,背着一个深棕色的小布袋子。
“今天是文艺风,怎么样你喜欢吗?”
方承之静静端详了一番,“很好,我们去艺术博物馆。”
“等等!!!哎???”
第三天,方承之继续一言不发地看着明筑,听他介绍今天的风格。
“今天是海军风,这里不是有沙滩嘛,我们可以去看海啊。”
“很好,去海岸铁路博物馆。”
“。。。。。。”
到了第六天,方承之也去过了所有的博物馆,他想了想,无论是作为什么身份,陌生人,向导或者朋友,明筑这几天都毫无挑剔,除了他的过于热情。那么今天就去他一直想去的海边算了,这么想着方承之下了楼,然后就看到明筑一个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他今天没有尝试其他风格的衣服了,简单的短袖和运动五分裤,显得更加年轻了,看起来像刚进大学的学生。
明筑知道方承之下来了,他听出了他的脚步声,也知道他一步一步走过来最后站到了自己的后面,明筑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发出“呜~”的一声,然后将头埋在了膝盖里。
方承之一瞬间觉得明筑像极了林琅家的萨摩耶,每次下雨的时候琳琅就不能带萨摩耶出去,萨摩耶不信,自个儿趴在窗口看看,最后哀怨的趴在地上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尾巴没有力气的在地上扫来扫去。而明筑现在就像那只萨摩耶一样。
“承之,你是不是要回国了。”明筑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已经一个星期了。”
方承之愣住了,说实话他其实已经不记得自己对明筑撒过的谎了,突然被提起来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尴尬。不过他面上不会表露出来,只是拎着明筑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走吧,今天去海滩。”
方承之和明筑沿着栈桥先去了史登码头,这座建于1872年的码头是芭芭拉海滩的观光重点,码头左右是东西海滩,一路延伸着,有游客在上面散步拍照,码头中央还有个水族馆。明筑到了水族馆原先有些阴郁的心情就一扫而空了,两个人逛完水族馆后就在栈桥旁边的餐厅吃了午饭,顺便歇息一会儿。
下午天气有些阴沉,也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了,明筑和方承之走在沙滩上,旁边的海浪声一阵阵传来,微微带着咸腥味的风吹过来。明筑原先觉得网上说看到海景会心情舒朗心胸宽阔之类的话是夸张的,是一种宣传手段。但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的确如此。海浪朝着你扑过来,最后化成浪花打在你的脚踝上或者沾湿你的衣角,在无边无际的大海面前,每个人都是那么渺小,每个人的一生都那么短暂,更何况是一段爱情。
明筑快跑几步站在一个礁石上面看着后面慢悠悠走过来的方承之,海风吹动着他的额发,他一直都那样不急不慢地走着,走在海滩上,走在他心里。
“方承之~”明筑对着大海喊出声,“我喜欢你。”
方承之停下脚步看着明筑,看着对方因为用力喊而微微弯下的腰。
明筑转过身对着方承之,鼓起全部勇气,“方承之,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我也不在乎那些你所顾忌的事情,我喜欢你,你只要知道我喜欢你就可以了,遇见你以后的所有事情,我明筑从未悔过!”
不是觥筹交错中的阳奉阴违的夸奖,也不是衣香鬓影背后的相互试探,那样炙热的纯粹的爱就硬生生砸进方承之的心里。那一瞬间方承之只想吻住明筑,他也的确这么做了,他上前一步想拉明筑下来,但是明筑比他早行动一秒,明筑跳下来狠狠地以一种气吞山河的气势吻住了方承之。
那一瞬间方承之只觉得,自己的门牙怕是保不住了。
第4章
【这是个番外,高亮!】
关于求婚明筑不得不说那天的天气真的不是个什么好天气。
明筑幻想里应该是在草地上,周围铺满了鲜花,他在草地上缓缓跪下来拿出戒指缓缓套上方承之的无名指,天空中还有喜鹊时而叽叽喳喳的叫。在神圣的教堂里,在空无一人的情况下他虔诚地跪下,像上帝保证此生只爱方承之一人,然后钟声敲响了。又或是他们回到圣塔芭芭拉,在初吻的场地伴着海浪声相拥,让大海见证他们的爱情。
啊没错,他每个幻想中的求婚总要有点什么bgm。
实在不行,像小说里一样,承之在颁奖典礼上求婚也是很浪漫的!对着摄像机在全世界人面前向明先生求婚想想就脸红!
但是明筑没有想到他的求婚是这样的。
那天下着暴雨,明筑蔫蔫地躺在沙发上他真的很讨厌下雨,潮湿的空气,拥挤的人群,因为自己长得高总有伞会戳到他的头然后上面的水会顺着流进他的脖子里冰的他直跳。
明筑裹着毯子看着电视,方承之在厨房里做晚餐,两个人吃完后靠在一起看了一期方承之参加的真人秀后回房进行了一次生命大和谐,和平常一样被方承之拖去洗澡再倒在床上相拥而眠。
明筑后来是被尿憋醒的,他可能是晚上的凤凰玉米羹喝多了,于是想摸黑起来上厕所,结果发现旁边的半张床是空着的。他抬头望去,方承之不在房间里。他也顾不上上厕所了,赤着脚跑出去,最后在书房找到了方承之,对方正站在落地窗前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外面雨已经基本停了,天渐渐泛起了鱼肚白,方承之看见明筑走了进来先是有点惊讶然后就弯着眉眼很温柔地笑着。
“承之你在干什么?”
方承之没有说话,只是拉住明筑的手淡淡笑着,说实话明筑有点害怕,因为方承之刚演完一个变态杀人魔的角色,他向天保证那个杀人魔杀人之前也是这么笑着的,他偷偷探班过好几次了!
“你怎么不睡觉啊?有心事吗?”
“明筑,”方承之低下头玩着明筑的手,明筑的手很好看,很修长骨节分明,指肚软软的,指甲是可爱的肉粉色。
“我一直在想要怎么说才好,但是我找不到准确的词语去形容。我一直在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但是等得越久我竟然越胆怯。我想说遇到你之后很多事情多不一样了,很多感受在我的生命里又渐渐鲜活起来。你是阳光,是雨露,是世间所有的美好,我想拥抱你,占有你,想每天醒来就看见你红着脸睡熟的样子,想看你吃完鸡翅幸福的吮’吸手指的样子。我也想让你占有我生活每一个角落,未来每一分一秒,所以,明筑。”
方承之慢慢跪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看着明筑,那双明筑望向过无数次的眼睛此刻有些红。明筑僵住了,他很清晰的听见自己胸膛里的心跳声,他再一次望进方承之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只有他自己的身影。
然后他听见方承之一个字一个字地,尾音有些颤抖地和他说:“明筑,这么多日子,在看过我这么多样子后,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明筑此时感觉自己在颤抖,腿也有点软,他不知道自己是激动的,被吓到的还是被尿憋的。
明筑什么都没想,他满脑子都是yes I do , 他又哭又笑地说:“我愿意。”
微微颤抖地抬起手,看着方承之虔诚地无比认真地将戒指套进自己的手里,然后他将方承之拉起来,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落地窗外太阳升起,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