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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路窄_桃千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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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你放心,我就当多供套房子了。”至于其他花销,能省就省吧——反正自己花钱也从来没大手大脚过。
  吴晧想了想,拿过手机,重新按了几个数字丢回去:“多给你五年时间吧,每个月还我两千六就行。”作为一个小警察,每个月工资就那么点,扣了社保个税公积金,再还了房贷信用卡,剩下几千块钱再还给他,已经是捉襟见肘,他可不想这孩子跟同事出去吃个饭连AA 的钱都拿不出来,那得多丢人。
  程希抱着手机星星眼:“吴晧同志,我怎么突然觉得你这么帅呢?浑身上下都发着光!”
  “去你的,我是灯泡啊?”吴晧没好气的看他一眼,回卧室换衣服。
  程希还在他身后喊:“那也是全世界最帅的灯泡!”
  两人一起出门,吴晧去应酬,程希去值班。吴晧说要顺便兜他过去,程希瞬间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不不不不用了,你这车太打眼了,我一个公职人员,坐你这车去上班,被同事看到影响不好。”
  吴晧盯着他,半天没说话。
  程希眨巴眼睛看回去:“干嘛啊?”
  吴晧双手环胸站在电梯里:“下午我去接你的时候,就因为这个没出来?”
  “是啊。”既然被发现了,程希也不再掩饰,“你以后别开着这车在我单位外面晃悠。大暑天的开敞篷,你也不嫌热。”
  “好,我知道了。”吴晧说完,电梯到了一楼。
  程希抬脚走出去,而吴晧继续往下去了负二层停车场。
  当天晚上应酬完国土局那位姓冯的女局长,顺便开了豪华套房将她和健硕英俊的男公关一并送进去,吴晧和林赫才双双离开凯旋门。
  林赫的意思是要换地儿继续嗨皮,反正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吴晧兴致缺缺,用兰博基尼的钥匙换他的路虎。
  林赫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盯着吴晧打量半天,最后吐出毫无建设性的四个字:“你没事儿吧?”
  “有事。”吴晧苦笑一声,把钥匙塞进林赫手里,“我被程警官嫌弃了,他说我这车太打眼,不愿意坐。”
  林赫笑得打跌,说了句“活该”,把路虎钥匙丢给他,转身自找乐子去了。
  此后的很多天,交警队的同事包括程希,再也没见过那辆骚黄色的兰博基尼,但是银色路虎倒是隔三差五就出现在门口,连门卫都快跟吴晧熟得称兄道弟了。
  对于吴晧坚持不懈的来接他下班这个事情,一开始程希是拒绝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晧说不是专程来接他,只是他下班早,买菜回家正好顺路把他兜回去。而且确实也不是天天来,有应酬或者有其他事的时候,他是不来的。
  于是程希姑且就信了,久而久之好像也渐渐习惯下班的时候在门口看到吴晧的车,并没有深究作为债主的吴晧沦为他的司机和煮夫有哪里不对。
  而林赫对于吴晧每天都提前一小时下班这件事颇有意见,因为吴晧的活儿都得他干,这直接影响到他准时下班吃喝玩乐的质量。但看在吴大爷那辆兰博基尼的份儿上,他也就忍了。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觉得吴晧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久,过一两个月追不到手,热情自然就褪了——是的,他一直不认为吴晧能真的把那个小警察搞到手——就算搞到手,也长久不了。吴晧在他眼里,压根儿就不是个长情的主。
  所以,随他去。
  吴晧其实并没有对程希有什么明显的追求行为,因为程希是直的,他不能一下子把药下太猛,否则会适得其反。他做的,无非就是慢慢渗透进他的生活,让他习惯有自己的存在。比如适当的在下班时间出现在他单位门口,比如经常做些美味佳肴喂饱他的胃,比如每周陪他去福利院看孩子们。
  做这些事的同时,他并没有抱太多的目的性,因为他自己也很享受这个过程。而程希是否会喜欢上他,反而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存在会让他开心,让他满足。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吴晧自己也很意外。
  他从中学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并且换了一个又一个所谓的男朋友。他对情人十分大方,不管是时间,还是金钱——当然,大部分跟他在一起的小男生,更喜欢后者。所以他目的也很明确,基本上是各取所需。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发自内心的去做一些事,目的只是为了让他开心。
  吴晧很清楚,程希和他以前那些男友们不一样。他对他,也已经不仅仅只是“有好感”那么简单。
  但是,程希同学很懵懂,他对吴晧的感觉,最多从开始的“债主”变成现在的“朋友”。但无疑,他对吴晧跟他住在一起这件事,确实已经习惯成自然。
  原本他以为自己会不喜欢家里多一个人,尤其那个人还堂而皇之的占据了他的主卧室,将他发配为客厅厅长,让他每天晚上睡在还没有他人长的沙发上。所以最初他每天都在祈祷吴大少爷过不惯普通民众“艰苦朴素”的生活,知难而退,卷铺盖走人。
  可是当他每天下班回家都能吃到不同口味的美味饭菜时,这样的祈祷就离他而去,渐行渐远。直到现在,他甚至跟同事外出聚餐的时间都越来越少,因为他总觉得饭店里的菜没有吴晧做的好吃,更不要说干净和营养。
  于是同事们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想象,一致认为程希偷偷找了个会做饭的女朋友,起哄让他带出来见见。
  程希哭笑不得,会做饭的女朋友没有,会做饭的大老爷们儿倒是有一个。
  再于是,作为资深腐女的圆圆,结合经常出现的银色路虎,脑补出了一整部跌宕起伏的八点档BL肥皂剧,认为会做饭的那个,一定是程希的男朋友。
  没有人注意到圆圆说这句话的时候,肖凯手中的笔,掉到了办公桌上。
  程希这下不是哭笑不得,是直接乐喷了——结果很惨烈,因为他嘴里刚喝进去的一口咖啡,尽数喷在了电脑屏幕,以及键盘上。
  “卧槽。”他手忙脚乱把键盘拎起来抖水,一不小心又将旁边的咖啡杯哐当一声扫到地上,咖啡溅了一地。
  圆圆吓了一跳,拍着胸口娇嗔瞪他一眼:“哎哟你激动什么,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程希相当无语,肖凯起身递了盒纸巾过来,他一把接过,朝圆圆呲牙:“看到没,我要找男朋友也应该找肖凯这样知情识趣知根知底的呀。”
  圆圆撇撇嘴:“你俩认识七年都没碰出火花来,我看是难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家说说笑笑就过去了,但肖凯心里却是石入湖水,好不容易平静下去的心,又起了波澜。
  他过来帮着收拾键盘,程希去清洁间拿拖把来清理地上的咖啡。刚走开,桌上的手机就响了,是短信提示音。
  程希没有设置消息隐藏,短信都会直接显示在屏幕上。肖凯拿起来看了一眼,上面只有一句话:“临时有应酬,今晚不回家吃饭。”
  发件人是吴晧。
  肖凯当然知道吴晧是谁。
  他把手机放回原位,用纸巾一点一点把键盘里的咖啡吸干净。
  程希回来拖完地,然后继续工作,临近下班的时候才看到那条短信。第一反应是,操,晚上没饭吃了。
  于是啪啪回了条短信过去:“大厨,你不回来我吃什么?”
  吴晧很快回复过来:“在外面随便吃点吧,家里没有泡面。”
  程希看到短信才想起来,自从吴晧登堂入室之后,他就再也没吃过泡面了。看来还是得储备一点,以备不时之需啊。
  不等他有所回应,吴晧那边又过来一条:“完事早的话,回去给你做宵夜。”
  程希一看就乐了,整个唇角弯曲的弧度,完全是他自己想不到的。但正好都被肖凯看在眼里。
  下了班,程希主动约肖凯去同乐路新开的湘菜馆,肖凯故意逗他:“哟,今天不回去跟田螺先生会面了?”
  程希上前就是一巴掌:“啧,你能再酸点儿吗?我都以为你掉进醋缸了。”
  “你才发现,我都掉进醋缸多久了?都他妈快淹死了。”程希那句话是开玩笑,但肖凯这句话是真的。
  程希在感情方面很迟钝,很迟钝,很迟钝——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跟肖凯大学四年同校同班同宿舍,工作之后也是几乎朝夕相对,没发现肖凯那点小心思,那是因为肖凯掩饰得好,这也就罢了。但肖凯不明白的是,那个吴晧很明显是在追他,他怎么能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呢?
  说他没经验,好吧,程希在男人方面确实没经验。甚至在女人方面,也不能说是经验丰富。
  程希曾经只有过两个女朋友,第一个是高中时期的初恋,据说连手都没拉过。第二个是大学时期追的他们系花,这个应该是有实质性进展的,但毕业之后因为家里原因,系花分去了北京,最终两人因为距离而分手。因为这事儿,程希还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直到现在都没再找女朋友。
  肖凯之所以没有行动,也是因为他知道,程希是一个直得不能再直的人。他们的关系,只能是朋友,兄弟,哥们儿。
  大三的时候,有一次他们在外头喝醉了酒跟人干架,程希为了肖凯背上被人用铁棍敲了一记,差点把肋骨打断。
  那件事让肖凯很感动,去医院的路上,肖凯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十分坦然和真诚:“我们是兄弟啊。”
  肖凯想了想,问了个十分幼稚的问题:“那我重要,还是夏琳重要?”
  夏琳是当时程希的女朋友,那个系花。
  程希疼得呲牙咧嘴,但却半点都没犹豫的说:“当然你重要。”
  肖凯因为这句话,乐了整整一个学期,同时也下定决心,只要天没塌下来,他就不会捅破那层纸,他宁愿当他的兄弟,一辈子的那种。
  但是现在,他感觉天要塌了。
  

  ☆、第十四章

  最终,肖凯也还是没能捅破那层纸,因为他发现,面对一脸真诚,把他当好哥们儿的程希,那些话,他说不出口。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依然没有勇气承担说出来之后的——那个后果。
  于是,他只能将说不出来的话,和着冻得冰凉刺骨的啤酒,一口一口吞进肚子里。
  服务员很快将菜上齐,红烧肉,剁椒鱼头,攸县香干,以及……清炒芥兰?
  两人都是肉食动物,出来吃饭餐桌上从来不会出现绿色,所以肖凯有理由怀疑这道菜是不是上错了。
  可惜程希告诉他:“没有上错,我点的。”
  肖凯很是惊讶:“你什么时候学会吃草了?”
  “荤素搭配营养好。”
  “谁说的?”
  “吴晧。”
  “……”肖凯差点儿被噎死,“他的话是圣旨啊?”
  “诶?”刚把芥兰夹进碗里的程希感觉到他语气里的不悦,抬头看他一眼,“多吃蔬菜确实对身体好,他这话也没说错啊。”
  “你妈从小就这么教育你,你怎么不听?”肖凯心里憋得慌,一罐冰啤下肚,也压不下去那股火。
  程希终于发现不对劲儿:“你小子今天吃炸药了?”这火气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肖凯没再说话,心情郁卒的伸手拿过一罐新的啤酒打开,咕咚咕咚喝了几口,等稍微顺了点气,才重新开口,表情认真得让程希觉得,这小子是不是两罐啤酒就醉了。
  “程希,你不觉得奇怪吗?”
  程希一脸茫然,满脑袋问号的盯着他:“什么?”
  “吴晧。”肖凯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吐出这个名字,“吴晧对你,你跟吴晧,你不觉得奇怪吗?”
  “???”程希脸上的问号更多了。
  面对这么迟钝的人,肖凯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他到底是为什么想不开,会喜欢这么个榆木疙瘩喜欢了七年!
  “吴晧是你的债主,你欠他钱,对吗?”程希点点头,肖凯接着说,“你有见过哪个债主为了怕债务人‘跑路’住到人家里去,还甘愿天天做饭伺候,三天两头开车接送上下班的?”
  “我们是发小……”程希的回答并没有多大底气。
  “可你们已经二十年没见过面了。”肖凯毫不留情戳穿他,“你不觉得吴晧对你做这些事很奇怪吗?如果你是个女人,会不会觉得他是在追你?”
  程希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在脑子里把最近他跟吴晧的相处快速的过了一遍。从最初两人相遇,到后来吴晧搬到他家,再到下班时间经常会准时出现的银色路虎,以及餐桌上美味可口的饭菜。休息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福利院做义工,会一起回去看他爸妈,甚至会一起去健身房,或者去超市买菜。
  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他跟吴晧原来相处得这么和谐自然,就像彼此本来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他根本就没来得及感受到屋子里多了个人的不自在,就已经自然而然的融入到有他的生活里。
  无疑,吴晧是个好男人,几乎已经颠覆了他心里对“富二代”固有的不良印象。长得帅,有爱心,做得一手好菜,会哄女人(尤其是他老妈)和小孩开心,偶尔抽烟但没有瘾,应酬的时候才会喝酒,而且喝了酒坚决不开车。住在一起几个月,没发现有任何不良嗜好,工作能力他不了解,所以不做评价。除了偶尔嘴巴坏一点,行事作风高调一点(比如那辆骚包兰博基尼),暂时还真找不出什么缺点。就连对他分期付款还债的事,都极力不想他为难,又保留了他的自尊。
  程希有点心惊,什么时候开始,吴晧在他心中的形象变得如此……完美?
  可就算如此,又能说明什么?
  他们从小就认识,虽然吴晧那时候老欺负他,但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他一起玩儿。不是有人说,童年的友谊才是最纯粹的吗?就因为二十年没见,再遇到的时候才会有意外,有惊喜,友情得以迅速升温。有了小时候的基础,相处起来也就自然得多了。
  这有什么问题?程希并不觉得吴晧对他是有所企图的,或者说,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值得吴晧来图。
  所以对于肖凯的问话,他的回答只有四个字:“我是男人。”因为他是男人,所以没有那个“如果”。
  “对,你是男人,所以他做的这些事才更加奇怪。”肖凯点点头,表情晦暗莫测,“程希,我们这么多年的哥们儿,如果我们住在一起,你会每天给我做饭接送我上下班吗?”
  “美得你。”程希想也不想吐出三个字,却在下一刻沉默了。
  他跟肖凯的感情可以算得上是过命的兄弟了,但他自认为他和肖凯都不可能做到为彼此每天做饭接送上下班。那么吴晧,他为什么这么做?凭什么这么做?
  他说下班早,买完菜顺路过来兜他回去;他说在国外呆久了,吃不惯外面的饭,所以要自己做;他说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都跟他去福利院;他说自己第八块腹肌私奔了,所以跟他一起去健身;他说……似乎跟他做的所有事,都是“顺便”,或者“正好”。但这些事,也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他不可能自作多情到因为这些事,就认为吴晧喜欢上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了。
  程希皱了皱眉,好好的一顿饭,被肖凯搅得乱七八糟。肚子饿得咕咕叫,却完全没了食欲,这对一个吃货来说,还真是头一回。
  他叹了口气,看着肖凯:“你到底想说什么?”
  肖凯没想到他会问这句话,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是啊,他想说什么?说吴晧是GAY,他看上你了,他做这些事都是为了泡你?他敢保证,说完这些话,程希大概会直接给他一拳,然后骂一句“你他妈神经病啊”。
  想到程希会有的反应,肖凯突然想恶作剧一把,顺便给吴晧使点绊子。
  于是他倾身凑近程希,字正腔圆的说:“吴晧喜欢男人,他喜欢你。”
  程希并没打算把他的话当真,很是不屑的斜了他一眼,拿起筷子夹红烧肉吃:“就凭他做的那些事?”
  “不。”肖凯摇摇头,笑得意味深长,“凭同类的直觉。”
  程希筷子上的红烧肉“啪嗒”一声掉到了桌上,他震惊的转过头,盯着肖凯,瞬间将音量提高八度,吼了句半土不洋的英文单词:“瓦特?!”
  吃完饭回到办公室,程希满脑子都是肖凯那两个字,同类,同类,同类……
  肖凯今天不值班,所以丢下这个重磅炸弹之后,突然心情转好大快朵颐,吃完了整盆红烧肉和剁椒鱼头。
  两人结账出来的时候,程希问他是不是开玩笑。他回头看着程希,表情严肃而认真。
  他说:“我跟吴晧是同类,我也喜欢男人。同类的直觉是很准的。哥们儿是为你好,别到时候被人吃干抹净连骨头都不剩。” 
  说完这句话,他没等程希再问什么,转身潇洒的上了出租车,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下程希跟个傻子似的站在路边足足吸了十分钟的汽车尾气。
  相对于吴晧喜欢他,肖凯喜欢男人这个消息更让他震惊——作为相交七年的铁磁好哥们儿,他竟然不知道他喜欢男人!
  是自己太迟钝,还是那小子掩藏得太好?
  可是不对啊,大学的时候肖凯明明是有女朋友的,而且还为数不少,基本上每学期一换。在众多桃花当中,简直是如鱼得水,大放光彩。可他现在告诉他,他喜欢男人?特么的,这是在逗他?
  可是刚才在路边,肖凯的表情一点看不出来是在演戏,他从未见过那么认真严肃的肖凯,他甚至在他说那句话的时候,看到他深埋眼底极力掩饰的伤感,以至于他都没来得及伸手拦住他,问个清楚明白,就这么看着他绝尘而去。
  程希被这个炸弹炸得头昏脑涨,眼冒金星,值班的时候明显心不在焉。好不容易熬到十一点半,同事来跟他换班,他连便服都忘了换,直接穿着警服就回去了。
  吴晧说了晚上有应酬,不知道回来没有。有了肖凯跟他说的那些话,他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吴晧。
  如果是真的呢?如果吴晧真的喜欢他,他该怎么应对?直接义正言辞拒绝,让丫滚蛋,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还是委婉的告诉他自己是直的,不可能喜欢男人,让他趁早转移目标?
  俗话说吃人嘴短,程希发现自己吃了他那么多顿饭,要真对人恶言相向,还真说不出口。
  更何况,这他妈的都还只是肖凯的推测,吴晧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喜欢他,他总不能冲上去直接问“你是不是喜欢我?”,如果不是,会不会太丢脸了点?
  程希一路上快要把自己纠结死,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家门口。
  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发现并没有反锁。
  推开门,客厅的灯亮着。厨房里,身材颀长,一身正装的男人,正背对着他在做宵夜,看样子也是刚回来不久。
  听到程希关门的声音,吴晧头也不回问了句“回来了?”
  程希嗯了一声,将钥匙放到鞋柜上的天鹅盘里,换上拖鞋径直往浴室里去。
  洗完澡出来,吴晧的宵夜已经做好了。
  煎蛋火腿三文治,蔬果沙拉,和温热的纯牛奶。
  吴晧坐在餐桌前,衬衣扣子解开两颗,结实胸肌若隐若现。袖子挽到肘弯处,正一手拿着三文治啃,一手翻阅着摊开在桌上的文件。随意的样子,居然也挺性感。
  程希不打算过去。
  肖凯的话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毕竟不能当没听过,所以他多少会觉得有点尴尬——虽然他并不知道到底尴尬个什么鸟蛋,但他就是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跟吴晧说话了。
  他需要冷静冷静!
  可惜,肚子并不想冷静。他晚上受到了肖凯那个“同类”的惊吓,食不下咽,根本没怎么吃,这会儿闻到三文治里煎蛋火腿的香味,居然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吴晧听到动静儿,抬头看他一眼:“饿了?过来吃。”
  没有最丢脸,只有更丢脸。
  程希认命的走过去,往餐椅上一坐,抓过三文治咔咔开啃。
  吴晧体贴的倒了杯牛奶放他面前,低头继续看文件。
  程希三下五除二啃完,端起牛奶咕咚咕咚喝下去半杯。
  吴晧将手中最后一口三文治放进嘴,目光终于从文件移到了程希身上。
  昏黄的灯光很暧昧,两人都没说话。吴晧是看着程希嘴唇上那一圈奶渍心猿意马,程希是不知道说什么,他满脑子都是肖凯那句“吴晧喜欢男人,他喜欢你”。
  吴晧看了半天,废了老大的劲儿才忍住凑上前将那圈诱人奶渍舔干净的冲动,然后他发现了程希的异样——太安静。
  程希性格外向开朗,偶尔还挺闹腾,鲜少有这么沉默的时候。虽然已经过了二十六岁生日,却总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去福利院就是个孩子王,能跟小朋友玩儿上一整天都舍不得走。每次他做好饭,不管做的是什么,他都十分捧场,边吃边夸,嘴不带停的。
  可今天从进家门到现在,他一句话都没说。
  事出反常必有妖,吴晧觉得他一定是遇到什么事儿了。
  于是,他将文件合上,转了个身面对程希,试探性的问了两个字:“累了?”
  “嗯?”程希茫然的看着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愣才点头,“嗯,累了。”
  他的反应让吴晧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但他想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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