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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肾不好-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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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巴厘岛温暖的海风阳光下,在闻弋江的目光下,那些从前折磨他许久的不堪与龌…龊,被欲…望侵蚀腐烂的身躯仿佛都不复存在。
    如今站在这个人面前的是全新的从所未有干净的男孩,只属于他的男孩。
    在台下好友的起哄欢呼声中,姜梭咧开嘴笑起来,扑进闻弋江的怀里,在他纵容温柔的注视下像一个新生的刚学会爱的孩子一般莽撞的亲吻这个人。
    时光与相片一起,温柔的定格在了这一瞬间。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和谐删掉了一咩咩,应该不影响阅读。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上)
    
    (1)麓禹番外
    我所未能碰触并且拥有的光。
    ——麓禹
    在他的眼中,会馆就像是一个粪坑。
    表面装饰着一些繁复美丽的花来遮掩,来吸引一些苍蝇围绕在它旁边,日复一日的萦绕着里头那些腐烂的躯体,偶尔也会有一些新鲜的尸体落下来,然后也很快被腐蚀殆尽,最终成为一具又一具腐烂的躯体。
    试想一下,生长在泥泞粪浊之中的花会好到哪里去呢。
    “求求你去救救阿John领班!”肿着半张青紫脸的少年被阿松扶着,眼里的泪水跟没拧紧的水龙头一样不停的掉下来,他睁大眼睛看着他,像是一只走投无路的羔羊求助于凶狼,忽然他的眼睛一亮,“麓禹领班你以前不是阿John领班的徒弟吗!救救他!他一个人留在那里,他们、他们不会放过他的!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可怕呜……”
    可怕?他冷笑,在你们这种新人眼里什么是不可怕的?不管是你能够想象的还是无法想象的,你的阿John领班早就全部经历过了。
    他就是这种人。
    麓禹示意阿松带他去医务室,自己往那个房间走过去,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跑,跑到一个拐角的时候还差点被放在那里的清洁车绊了一跤。
    他咒骂一声。也不知道是在咒骂把清洁车放在这里的人,还是咒骂自己。
    那个人他就是这种从来不会考虑自己的混蛋!!!
    从前也是,现在也是,一直一直都是这样!
    他想起来几年前的事情。那个时候,他还是那个刚进会馆的少年,刺猬一样,谁也不相信。
    他觉得这个他所被扔进的地方是黑暗,是地狱。
    但是让他闭着眼睛缩着身体逆来顺受是不可能的,他只会一种,那就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反抗。
    他其实很清楚。
    在这个地狱里,只有顺从它的融合者和为虎作伥的高级一点的融合者,而反抗者最后只有一种后果——被抛弃成为这片地狱泥土里的一节白骨、一滩鲜血。
    但是他没办法选择。
    他需要痛需要反抗来发泄!发泄这操蛋的自从家里出事之后就一落千丈的人生!
    幸运的是,他遇到了师傅。
    他才能够在师傅努力站立着为他支起来的一片小小的空间,让他得以苟延残喘,他心安理得的在这片空间里享受着他带给他的所有的光,不想付出任何一件东西,却卑微的希望这微弱的笼罩着他所有世界的光能够永远存在。
    或者说并不是不想付出,而是他不能。
    毕竟他已经一无所有。
    他总是想,老天爷总是喜欢捉弄人,为什么像那个人那种从来不会考虑自己的蠢蛋会没有好报呢?
    或者是不是,不是那人没有好报,而是这个好报比较大,需要老天爷酝酿很久很久,所以迟了一些?
    曾经他也是像那个刚才央求他的少年一样满身棱角,就算被打得面目全非,眉眼间却仍旧带着令人厌恶的孤高,像是说着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反抗者,尽管我会输,但是起码我反抗过,我不后悔。
    不,那时的他的棱角一定比这个稚…嫩的少年更加锋利,眉眼间的孤高也同样更加清晰。
    也难怪第一次出台的时候就被厌恶他的人故意丢给了那样的垃圾。
    不过他却要感谢这个厌恶他的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他也没办法遇到他的师傅了。
    他的师傅。
    这四个字在舌尖滚过一回,带来了诡异的愉悦感。
    他又想起那时师傅挡在自己面前的样子,从容、无畏,就像是这里唯一的光一样。
    尽管之后很快,这抹光因为他而被那群垃圾折辱污染,承担了本来应该由他来承担的东西。
    他那时表面上也像那个少年一样涕泪横流的求着人来救他,但是他从来没有告诉别人,所以也并没有人知道是,他内心在望着那一幕的时候所产生的隐秘的快…感。
    是的,快…感。
    望着那人潮…红的脸,耳朵里听着那些垃圾对于他的光带有淫…秽意味的辱骂。
    他硬了。
    他在那时发现原来他也是和这个会馆一样的东西,一样的肮脏不堪。
    他不再拼命去反抗,师傅以为是因为他的教导有了效果,其实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早已经被地狱同化,所以反抗也只是自欺欺人、得不到救赎的东西。
    那一幕曾经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他夜晚的梦里。
    到最后甚至开始侵…入到他的现实里,他渐渐分不清,眼前的师傅到底是梦里那个睁着雾蒙蒙眼睛,仰着潮…红的脸,皱着眉嘴唇微张,好似要呻…吟,又像是要启唇对他说些什么,还是现实中那个常常笑着,摸着他的头叫他“小麓禹~”的人。
    他克制不住自己想要接近他。
    有时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就忽然开始讨厌起他整个人,爱之多深,恨之就有多深。
    最后他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他渐渐开始疏远自己。
    却不知道,他宁愿忍受拒绝,也无法忍受他仿佛不经意间的远离!
    那段时间他几乎要陷入癫狂。
    所有的爱似乎都在转瞬间化成了恨意。
    如果终究要远离我,为什么还要拯救我!
    姜梭,你知道吗?
    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师傅,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坏的师傅。
    他靠在门口,看着门内的他已经有别的英雄踏着七彩祥云来救他。
    这个英雄却不是他。
    *
    麓禹从未这么深刻的意识到自己即将要失去他的师傅。
    虽然他也从来没有得到过。
    他的光最终还是熄灭了,但是有别的光为他照亮了曾经是他的光的人。
    在看到师傅和别人带上了戒指,宣誓要在余生做对方的爱人,然后在温暖的阳光和海风之中扑到那个人的怀里莽撞的亲吻着他的爱人,他忽然感受到了师傅从未有过的浓浓的幸福。
    这样就好。
    他想捂着胸口,却只是和身边的友人一起鼓掌起哄。
    “要好好照顾他,他以前活的太累了。”他在心里对师傅的爱人这样说。
    “我会的。这不用你说。”也许,师傅的那个爱人会这么回答他。
    *
    那时最后一次和师傅在酒吧换衣间里单独谈话。
    他看着师傅的背影,流下泪来,却还是擦干泪面色如常的站在他身后。
    他很想很想拥他入怀抱,最后却忍住了,改为拽住了他。
    他说,“生日快乐,师傅。”
    还有,我爱你。
    那些年谢谢你的陪伴。
    作者有话要说:
    蒋青哲的番外来不及了,估计得明天了,我待会儿再努力码一点~
    
    第29章 第二十八章(下)
    
    (2)蒋青哲番外
    我的青春和我所有仅剩的热血。
    ——蒋青哲
    蒋青哲的人生在遇到姜梭之前是充斥着迷雾的。
    他的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继母算不上和蔼可亲,但也有自知之明,没有存着虐…待继子的念头,后来诞下他弟弟之后就更加视他如无物,还小的他看着那一家子温馨的场面,却在心里渴望着宁愿要一个狠毒的继母,也不要这种他形同空气的所谓的家。
    待大了一些成为了少年,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反而察觉了以前念头的可笑。
    他已经不再需要他们了。
    和他相似经历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对于人生的选择也不同,而他少年的时候选择的是最差的那一条路。
    他喝酒、吸烟、结交一些狐朋狗友,虽然他的内心很清楚这些人不值得结交,但是为了不知是什么的执着。后来的后来他想明白了,他那时渴望的是他的名义上的父亲能够放一点注意在他身上,并且最好能痛骂一顿他的自甘堕…落。
    当然一直到最后他也没能等到。
    少年的蒋青哲觉得自己仿佛一直一直踽踽独行在一片迷雾之中,他不知道自己未来在哪一个方向、会是什么样子的。
    遇见姜梭之前,其实他已经注意了他很久,他的那群“朋友”时常拿他的身世来调笑,往往说着说着就会拐到一些黄色话题去。
    他不清楚为何看起来这么弱小的人身体中会藏着这么强大的力量。
    仿佛能以蚍蜉撼树,仿佛能以螳臂当车。
    在他意识到的时候对于这个人的关注已经多到了可怕的地步。
    所以他在看到他仰着头和一群人对打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冲上去帮他,他没办法解释那时可怕的冲动。
    但他不后悔。
    因为他因此结识了那个手有点小牵起来的时候还有点凉的少年。
    当他拉着他带着他奔跑的时候,会让蒋青哲觉得一直这样奔跑下去、奔跑到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未知的地方都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情。
    姜梭很爱做的一件事就是挑着眉对着他笑,嘴里嘟囔一句,“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傻蛋。”
    他不知道的是,每次他这么笑都会让他热血奔腾,几乎要克制不住按住他的后脑勺,吻得他天昏地暗,最后听他气喘吁吁有气无力的暗骂,“蒋青哲!你这个蠢蛋是想吻死我吗?跟几百年没打过啵似的!”
    那个时候他从女生那里听说如果用红色的笔在暗恋的人的笔记本上写满一笔记本的同一个愿望,那么那个愿望就能实现。
    一开始他听到这个传言的时候十分嗤之以鼻,但是最后他还是偷偷做了他嗤之以鼻的事情。
    在成功和姜梭在一起之后他觉得那个偏方真是灵验极了。
    但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
    后来他一遍又一遍的写,写坏了无数的红笔,写烂了好几本笔记。
    “和姜梭在一起一生一世!”
    这个愿望最终还是没能实现。
    *
    他却连一个发泄的对象都没有,因为这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那时他被他名义上的父亲绑回去,说是要送他出国,就不追究他和一个男生搞上污了他们蒋家祖宗脸面这件事情,他犟着嘴死活不肯应声,被他打的躺倒床上不能动,第二天他惦记着留在趴体里的姜梭,硬是从窗口爬了出去,却没有找到他。
    他的“朋友”告诉他姜梭走的时候只留下了“再也不见”的话。
    姜梭仿佛就像是一粒水珠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蒋青哲几欲疯魔,理智也被冲销殆尽,未曾从那群心虚的朋友脸上寻找到蛛丝马迹。
    后来他还是被他名义上的父亲所找到,带回了那个家,几天几夜没吃没喝的他不甘心的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打着点滴送到了国外。
    孤立无援并且被他名义上的父亲完全放养的蒋青哲没有再颓唐下去,反而站了起来,一个念头经年不变的支撑着他,在饿肚子的时候,在被殴打的时候……
    他要回去找到姜梭。
    却找到的是一个不再属于他的姜梭。
    一次又一次拿出来惦念的记忆中那个会挑着眉笑着骂他“蠢蛋”的姜梭已经在这个世上消失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未曾留下。
    为什么?他想。
    为什么?在与那个姜梭的“金主”打了一架之后,全身疼痛还一瓶一瓶的灌着酒的他还是在想。
    直到和他一起喝酒的一听到他回国就凑上来的一个“朋友”酒醉之下说漏了嘴。
    “哎我也不就不知道了,那个叫姜梭的到底有什么好,那个时候我们每一个人操…过一回,还不是只比女人紧一点点吗……”
    “……”
    原来,原来都是他的错……他一个人忍着一身伤用凳子把他们每一个人都砸到半死,淋着一头一脸的也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鲜血,看着黑透了的天空,这样想。
    原来当一个人感到绝望的时候,总是会有着更深的一层绝望在等着……
    他的姜梭。
    他的珍宝。
    原来都是以前的他所一手毁去的。
    他竟是连恨,都只能恨自己。
    *
    他全部的青春和他所有仅剩的热血,都倾注在这一个人身上。
    蒋青哲甚至觉得他对于姜梭已经付出了自己所有的爱,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爱一个人了,因为他已经失去了所有去爱的精力。
    姜、梭。
    这两个字仿佛用时光的刻刀狠狠的刻在他的心上,把他的心脏全部占满,若是想要剥离就要连着一大片血肉,最后留下丑陋的疤痕,陪伴他一生。
    
    第30章 第二十九章 元野番外
    
    1。
    傻缺本名叫瞿飒。
    瞿飒,飒瞿,诸位瞧,飒瞿飒瞿倒过来这么一读可不就是傻缺么!
    所以这傻缺一词还真没瞎叫,那都是有缘由的!
    不过傻缺虽傻,皮相倒是长得好,无意中他听了两耳朵旁边的几个女服务生形容的词,叫什么渊渟岳峙的……总之,只要他不开口说话,光瞅着还是挺唬人的。
    那天元野领完舞,满头大汗的从台上下来,就看见自己常坐的位子上做了一个男人,他眉毛一竖,抹了把汗上去拍拍那位仁兄的肩膀,那人转头看到他,眼睛一亮……鬼知道元野看到这人的眼睛的时候在想些什么,不过他敢担保这人的眼睛的确是亮了,跟阿John金主家里那条二哈看见心爱骨头一样表情。
    把脑补出的这个大男人脑袋上的一对狗耳朵甩出脑海,他撇撇嘴,指了指他的位子道,“喂,这是我的位置。”
    二哈男的眼睛亮晶晶的:“是你!你刚刚的舞跳得真棒!”
    后来这个傻缺对他说这句话还有后半句他没说,“跳得台下看的人都硬了,我那时特别想一个一个把他们下面竖起来那根全掰折了。”他无语之余,把他按在沙发上揍了一顿,当然后来揍着揍着就被这条抖M被揍硬的公狗拐到床上去了,这个暂且不提。
    那时本来对于这人答不对题有点冒火的元野听到他夸他的舞姿又笑了,他拍拍他的肩膀,一屁股在他旁边的位子坐了下来,“哎你小子可真有眼光!”
    他喜欢跳舞,不管街舞广场舞民族舞什么什么舞都喜欢,因为他享受那种在台上被灯光打着的感觉,仿佛万众瞩目,不得不说,这个傻缺这个时候夸了他跳的舞是一个正好戳到他痒处的做法,这不,元野看着他的二哈表情都绝对的有点顺眼了。
    聊着聊着才知道这位还是他多年的忠实迷弟,只要他跳舞场场都来看,今天终于接触到了真人。
    后来的元野对于他们的初遇的偶然性产生了怀疑,不过这个傻缺在某些方面确实有些贼精贼精,饶是意志坚定如他在这个问题方面还是总被他成功转移话题。
    结识了这位迷弟之后,元野跳舞更卖力了,而且往往总是不自觉的在围观群众里找傻缺那张颜值突出身高也突出的脸,常常会对上这位的眼睛,然后正在台上甩动四肢的元野就会看到一个傻大个朝他晃晃手,然后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一搓,做出了一个“比心”的手势。
    元野:……
    元野:傻逼。
    他要很克制自己才能维持住自己的舞步,不过这时候通常就没办法维持住自己的表情,于是台下的迷弟迷妹们时常发现他们的元男神最近在台上跳舞的时候表情突然变得颜艺了起来,不是笑得咧嘴,就是一脸的黑线。
    2。
    这个傻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渗入了他的生活里。
    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悄无声息的就登堂入室了。
    元野舒服的靠在椅子上等开饭,百般无聊的用筷子敲了敲空碗,探头望一望厨房里不透明玻璃门里的男人,心里感慨着这人的段位高,真高。
    不过菜烧的还是挺好吃的。
    至少看起来让人食指大动,他心想。
    名义上来蹭饭实则在厨房忙到现在的瞿飒看着面前的青年狼吞虎咽的吃着饭,他的脑袋上有一缕刘海比较长,老是吃着吃着就到了嘴里,元野不停的把这缕毛吐出来,很是光火,正想找把剪刀一剪子剪了的时候,一双生的极好的手伸了过来帮他把这缕头发别到了耳后,温热的手指还状似无意的划过了他的脸颊,带来一阵瘙痒。
    元野一愣,一张脸也不知怎么的刷的就红了,跟番茄似的。
    他反应过来低着头死命戳着碗里的饭,仿佛那是自己的脸,红什么红!让你红!让你红!
    戳了半天又抬头瞪了一眼旁边的笑呵呵的罪魁祸首,下巴抬了抬,“你不吃吗?不是来蹭饭的吗?快吃!”
    瞿飒哦了一声,才把搁着的筷子拿起来夹菜吃,吃了会儿,忽然伸着筷子把元野爱吃但是离得远懒得夹的宫保鸡丁夹到了他碗里。
    元野看着碗里的肉忍了忍,抬头又道,“别夹给我了,我自己有手,你自己吃!”谁他妈要吃你的口水!本来想夹起来扔掉,又想着毕竟是一块肉不能浪费,就转手丢嘴里头了,嚼了嚼,好吃!
    想着想着气不过,元野扒着饭抬头瞄着旁边蹭饭的傻缺,看他吃一口,就在心里说一句:嗟,来食!
    完全忘了这是人家辛辛苦苦烧出来的菜了。
    3。
    然后顺理成章的不知哪一天这个傻缺趁着他喝了点酒,就上位了。
    醒过来感觉全身都不是自己了的元野把傻缺搁在他脑袋后面枕着一晚上的手给他丢了回去,然后艰难的竖起来用自己的脚丫子在这个人形混蛋身上死命踩,把这个装睡的混蛋和他下面折腾他一晚上的小混蛋一起给踩醒了。
    事情是这样的,他本来想狠狠踩踏这个混蛋,但是火气上头的他一时之间没有意识到穿着鞋子踩和没穿鞋子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结果就是被拉着脚丫子拉倒在床上又搞了一回。
    事后从瞿飒身上下来的他已经完全没力气了,只能跟条死鱼一样摊平在床上,任人宰割。
    元野看到他眼里的笑意,嘟囔的骂了一句“公狗”,结果被他听到了,笑着回了一句,“宝贝你是在夸我的公狗腰吗?”
    元野:……
    臭不要脸!
    4。
    元野一直觉得谈“爱”这一个字很俗气。
    “真爱”那更是俗中之俗!
    他自认是一个亲民的团长,看到舞团里有几对小情侣卿卿我我,你爱我我爱你的眉来眼去,只要不妨碍到排练,他是不会特地去制止的,只不过远远闻到那股恋爱特有的酸臭味就会扇扇鼻子,受不了的更加躲的远远的。
    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对于恋爱的避之唯恐不及,老天爷最后才愤愤然从天上给他掉了一个傻缺下来,毕竟常说天若有情天亦老,老天爷带了个老字,大概是有情且维护有情人的,像他这种不信情的人肯定是要落在老爷子黑名单里头了。
    这个傻缺也的确是脑瘸眼瘸哪哪都比别人瘸了那么一点,所以,约莫是除了他也没别人敢收下他了。
    心地善良的元野只好委委屈屈的两根手指嫌弃的拎起他,最后磨磨蹭蹭的把他揣在了兜里。
    一揣就是那长长的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没删和谐前是三千二字,嗯……
    还有一个姜姜和闻先生中式婚礼的番外,闻先生反串新娘服饰,因为是开车开得飞起来的番外章,就不放了。我们下本有缘再见~
    好吧点击太感人了可能根本没有能看到这里的小天使,桑心。
    【 http://。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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