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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后动物性感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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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敢死!”顾若一脸认真地说,“你他妈死了我怎么活下去!”
    有时候话真的不要说得太满,因为谁都不知道说出的话会不会有一天真的一语成谶。再有幽默感的人同样不能在葬礼上扬起嘴角,咯咯地笑起来。可人类总是天生带有病容,都是病态的,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把自己逼到死胡同中都不知道自己该往回走,可到病入膏肓后还有几个人能侥幸活下。生活不过就是群情绪不佳的赌徒玩的机率游戏。
    顾若脑中除了滚滚而来的鲜血,没有更多的念头。顾若尝试放空自己,自以为这是躲避现实最好的方法。体内每个寄存着对池森记忆的细胞,都在咆哮着,发出最尖厉的命令。没有祭品的祭祀必然会引起众神的愤怒。爱情总会走到需要牺牲一个人的时候。樱桃总那么鲜艳,尝起来总那么香甜,可顾若无法把心思寄托于此,因为,他爱的人更加美味,他的那份执念更加刺眼。
    一个人能活多久呢?
    “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象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八百年,并且生儿育女。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
    “塞特活到一百零五岁,生了以挪士。塞特生以挪士之后,又活了八百零七年,并且生儿育女。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岁就死了。
    “以挪士活到九十岁,生了该南。以挪士生该南之后,又活了八百一十五年,并且生儿育女。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岁就死了。
    “该南活到七十岁,生了玛勒列。该南生玛勒列之后,又活了八百四十年,并且生儿育女。该南共活了九百一十岁就死了。
    “玛勒列活到六十五岁,生了雅列。玛勒列生雅列之后,又活了八百三十年,并且生儿育女。玛勒列共活了八百九十五岁就死了。
    “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岁,生了以诺。雅列生以诺之后,又活了八百年,并且生儿育女。雅列共活了九百六十二岁就死了。
    “以诺活到六十五岁,生了玛士撒拉。以诺生玛士撒拉之后,与神同姓三百年,并且生儿育女。以诺共活了三百六十五岁。
    “玛士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岁,生了拉麦。玛士撒拉生拉麦之后,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并且生儿育女。玛士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岁就死了。
    “拉麦活到一百八十二岁,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挪亚,说,这个儿子必为我们的操作和手中的劳苦安慰我们。拉麦生挪亚之后,又活了五百九十五年,并且生儿育女。拉麦共活了七百七十七岁就死了。”
    人的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它短暂。如果哪天人能长生不老了,那么至死不渝就不复存在了。人们会做出选择是因为它可预期,人们不会平白无故做出奇怪的选择。“我们唯一需要害怕的是恐惧本身。”那真的直面自己内心深处恐惧的人有几个呢?
    顾若不是没有恐惧的。当家人得知他被暂时休学后,暴跳如雷,当他们得知他这样做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个男人时,他们操起扫把就往顾若身上抽。顾若没有逃走,他只是咬着牙,一次次接下那愤怒的抽打。最疼的不是被鞭笞,而是被否定。当恼羞成怒的父亲破口大骂“那混蛋有什么好值得你他妈这样做的”的时候,顾若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爱他。”话语尽管简短,却掷地有声。于是,顾若的肚子被狠狠地踹了一脚,头重重摔在地上。
    不是不害怕,是因为不敢害怕。爱一旦有所迟疑就会变得特别痛苦。说话都要畏畏缩缩,生怕跃入雷池,对方一个眼色就会让自己寒毛卓立。草木皆兵。顾若不想怀疑自己对池森的感情,也不想揣测池森对自己的感情。感情最怕猜忌,赢了比输了更难看,更何况,两个人的事,从来没有输赢可分,只有爱与不爱的区别。
    顾若被扔进了房间,门外响起“咔啦”的锁门声,将他与池森从此隔绝开来。死别或许才是最好的分离,知道自己已经失去所有机会,所以不再奢求什么,而生离,则是一个假扮成希望的绝望,它打着“梦想成真”的幌子招摇撞骗,让人们以为,自己渴望的都还会有希望。
    “啪”的一声,顾若脸上是热辣辣的耳光,留下的是池森冷冽的眼神,“可我不爱你。”
    

第9章
    “生日快乐!”顾若的语气里充满如释重负的感慨,这让池森听起来特别不爽,“总算熬到十二点啦!”
    “喂。”池森靠过去,把顾若压在墙壁上,“你他妈跟我磨叽半天就为了这点屁事?”
    “这……”顾若一时找不到话说,“如果你觉得你生日也是个屁事的话……”
    池森瞬间被惹怒,眼神犀利地瞪着顾若,大声问道:“那我礼物呢?”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顾若一颗颗扣子被解开,“我把我自己送给你吧。”
    池森猛地吻了上去,把顾若推倒在床上。“你本来就是我的。”
    “对啊……”顾若傻呵呵地笑起来,“我本来就是那你的。”
    又是分不清谁在低声细语的夜晚。
    顾若每天起床总是会有一个烦恼,那就是,他不知道他应该要弄什么样的发型。他一直受不了他浓密的头发,打理起来特别费他心思。“森啊,你觉得我应该弄什么样的发型?”在镜子前看了十多分钟仍然无果后,他只好向池森求助。
    “关我屁事。”池森的骂声从房里传出,听上去池森刚刚睡醒。
    顾若还是没有放弃,继续问:“别这样啦,我得出门了,快过来帮我弄个发型吧。”
    “操。”池森骂咧咧地从房里走出来。顾若知道池森起床气很严重,不过他还是照烦他不误。池森扫了眼顾若,二话不说直接帮顾若弄了个中分。“好了。”
    顾若朝镜子愣愣地看了一两分钟后,默不作声地往池森裤裆踹。“贱人。”
    池森捂着重要器官,骂道:“你他妈踹坏了以后你他妈就别想用了!”
    顾若不屑说道:“那我以后天天梳中分,看你他妈还硬不硬得起来。”说完又想继续踹池森,池森一把抓住顾若的脚,把他往床上甩。“你这小兔崽子,真是给你几分颜色他妈就给我开起染坊了。”
    顾若见池森真生气了赶紧求饶:“好啦好啦,亲爱的我错了啦,不要生气啦。我要出门了啦,不要闹了。”
    “嗯?”池森丝毫没有要放手的意思,脸贴得越来越近,“闹完我了就想走?你当我谁呢?”
    “嘻嘻。”顾若一脸赔笑,“大爷小的知错了,您大人有大量就放过小的一马吧。小的在这给您道歉了。”
    池森“哼”了一声:“你他妈就是小,比我的小多了。”
    顾若在内心翻了个大白眼,脸上还是没骨气的赔笑:“是是是,大人您的最大,您的最大。请放了小的一马吧。”
    池森没接话茬,手直接把顾若的裤子拽了下去。“得让你亲眼见识一下我的有多大。”顾若绝望地躺平,知道自己今天又要迟到了。
    顾若已经两天没有吃饭。地心引力将他的血液与脸皮都往地面扯,自尊心从来没有如此低微过。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如同在战场上发布进攻的号令,一场血腥的戮杀就在所难逃。即使没有硝烟又如何,有时候三言两语就能使敌方溃不成军。沉默时常是最残酷的武器,而冷嘲热讽无异于火上浇油。
    他知道这场战非打不可,可笑的是,明明双方都知道,无论是哪一方获得胜利,都毫无意义。活着本来就是毫无意义的事。“这个世界是不合理的,这是人们可以明确说出的表述。但是,荒诞是这一不合理性与人的心灵深处所呼唤的对理性的强烈要求的对立。”
    顾若除了躺在床上,什么事情都不想做。他清醒地感受到,因饥饿导致的腹痛无时无刻不在警示着他,他就要垮掉。他口舌已经干燥,往日能说会道的人已经枯萎,那脱皮的发黑的双唇是最好的例证。此刻他连求救的力气都没有,恐怕死神来临时还得费一番苦心才能将他拖走。
    人将死之际都会在脑海中跑马灯。每一幕都记忆犹新。他多想池森抓着他的手不放,对他说出“我们私奔吧”;他多想池森毫不迟疑地抱住他跟他说“其实我也很爱你”;他多想池森出现在他的眼前,将他从这个牢笼里解脱出来。
    他只是没想到得到的是一个耳光与一句“我不爱你”。
    他以为,池森是爱他的。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当他身边的兄弟嘲笑自己弱不禁风一脸想找靠山的时候,他要不急不缓地从嘴里吐出一口烟雾后说“谁他妈以后敢再说他不是就是他妈的跟我过不。”;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当他说他要去参加以前的同学聚会时当即决定说要跟着去,并且别人问及池森时他自己还要亲口说“我是顾若的男朋友”;如果池森不爱他,那为什么要跟自己一起拥有那么多共同的回忆最终就连池森也成回忆的一部分。池森跟他做过爱的啊,池森也跟他说过爱的啊,为什么在最后这一刻又退缩了呢?
    “森……”吃力的呼喊听上去令人猜疑是否有一口郁积已久浓得再也化不开了的老痰卡在他喉咙,显得扁窄刺耳,在阴暗的房间中显得特为狰狞。
    但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匀出来惊讶自己的笑声何时变得这么不堪入耳。他只觉内心深处的情愫盛满一锅,煮得沸腾,风起云涌,把清澈的底面卷得发黑,糊得发稠,掷再多的石子也激不起涟漪。时不时冒出的气泡,在刚露出冰山一角之时就迅速破裂,有如在昭示着无论美好或糟糕的事物都不能永存。
    顾若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他想念池森,他的思念随时要摧毁他。他怀念池森那张自以为是的面孔,他怀念池森笨手笨脚却要转得若无其事的模样,他怀念池森抚摸着他的身体时说出的情话。他尝试着无奈地苦笑,但眼泪仍然落下。气泡冒得更多,响声更为尖锐。一片狼藉。
    刹那间,有一束光。“若,我来了。”
    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第10章
    市其实发展得如何,看街上的便利商店多不多就知道。
    有时候顾若下班下得晚,待在家里不会做饭的池森就会打电话向顾若兴师问罪。顾若看一下时间发现即使立马赶回去做饭池森也肯定会碎碎念,与其被他骂得没心情吃饭,还不如叫池森出来一起吃饭。
    不过话说回来,要跟池森去吃什么呢?虽然说自己嘴刁,不过池森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次揣测池森当下的心情适合吃些什么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池森很容易因为顾若没准确猜到自己想吃什么而动怒。
    池森开心的时候喜欢吃火锅。池森平时一直板着脸孔,让人觉得他只有生气和不生气之分,而没有开心这种情绪。当池森表露出开心的时候,顾若还真是被吓了一大跳,以为池森被人掉包,连忙问了好几道例如“你最骄傲的器官有多长”这种不要脸的题目来确认身份。说起来,池森这么不要脸的人居然没有让自己用尺子替他量长度,顾若越想越不对劲。然而事实是,再难得开心的池森还是要吃饭的。于是,替池森找到对胃口的饭菜就成了一个难题。
    顾若小心翼翼地试探池森的心意,不过每当自己想要开口提正事时池森就会对他面露凶色,自己的鸡皮疙瘩全部起来,下马威后池森又恢复原本的笑意。“嗯?”池森的笑容没法不让人想到“笑比哭难看”这个词,顾若真他妈想跪下来求池森别笑了。“老公……”顾若要哭了出来,“你好好说话成不成……”
    发现池森要吃火锅是在意料之外的。当再也听不下去池森的肚子咕咕叫后,顾若决定带他去学校附近溜达溜达。学校附近的饭店毕竟是面向学生的,价位不敢太高,即使池森要放开肚皮大吃特吃,应该吃不完他的存款的。一直以来了两个人在街上走路还是会保持点距离,顾若担心池森遭受非议,池森担心顾若太害羞。两人的担心并非无凭无据,只是担心过了头就会有很多扼腕的事情发生。令顾若意外的是,池森一路抱着顾若的肩。顾若有些惶恐地望向池森,池森只是亲他一口,没有再多说。或许开心点确实挺好的,做些让人意料之外的事生活总不会那么平淡无奇。
    “就这家吧。”池森忽然停下来。顾若抬起头看了看,是一家自助火锅。顾若越来越惊讶。池森实在瞧不起自助餐,他一直认为这种东西就是骗钱的,谁会吃得回本,就算吃回本一顿也要四五十块简直不能容忍。顾若实在不能说不意外,可是池森难得一次任性,顾若有什么理由不陪他疯呢。两个人都已经疯过那么久,还有什么不能疯的呢。爱到最后都是要走火入魔的。
    池森熟练地把食料放入火锅里,一点第一次吃的样子都没有。顾若坐在椅子上,完全插不了手。顾若已经很习惯池森这样对他,池森爱起来就要给别人包办全部。与顾若的不一样,顾若是往细节里抠,池森则爱大喇喇地做事。可是,两个人都一样,从没想过爱得要有所保留,把所有的都奉献出去,不顾后果。这样的爱,最动人,亦最伤人。
    顾若身上没带多少钱,池森一直都过得颇为拮据,即使两人每餐都要分着吃一碗白米饭,他们的钱还是越来越少。当顾若无意发现,池森跑去便利商店低声下气地求店员给他过期的面包和米饭时,顾若下定决心,他要出去找工作。
    没人知道顾若迈出这一步有多么的艰难。顾若从没打过工,就连几小时的兼职都没做过。顾若的家人以为顾若一辈子都会做个好学生,按照他们早已给他既定的路走,对此顾若也没怀疑过。可是这条路已经被自己斩断了,自己将何去何从呢。
    顾若不受控地躲在街巷里偷哭。这是他今天第十八次被拒绝。每个店长看他的表情都是对一个小屁孩的不屑模样。每次问及顾若有什么工作经验时,顾若只能挠挠头说没有,当顾若急忙想补充他在学业上的一些成就时,他们都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说:“我们不在意这个。”
    当以前的付出都被一概否决时,未来会变得特别不确定。一直笃定的东西都被人用手碾碎了,还有什么能逃得过现实的摧残呢。
    所以……顾若跟池森的感情又能熬过多少煎熬呢?
    熬不了多久的。顾若对视着同样写着仇恨在脸上的池森,恨意暴露无遗。凌乱的房间与所有怨恨都差不多,没有征兆地开始,没有预期要结束。过去让它过去吧,每一个重蹈覆辙的背后都是罪恶的深渊,总期盼着靠回忆过活,却始终没料到让自己死去的正是一点一滴的曾经。
    爱得差不多该收手了,就要有勇气抽身离开,是自己执迷不悟,也是对方百般挽留。谁会执意而为,谁会悔不当初,谁会肆无忌惮。想从头来过,却发现来不及再爱过,以前的努力收不回来,未来的不敢再踏出。曾经要有多勇敢,现在就会有多想往后退。爱是相对的,一直都是一方拼命扯,绳子终究会有一天断掉,结局则是双方的惨痛。
    过去让它过去吧。顾若依旧没开口,只是眼眶早已泛红,泪水逼近眼角。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连回忆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如果不能爱了,就让自己携着记忆逃跑也好啊,如今过去的滞留让自己只能静待于原地,哪怕火舌燎着自己双脚亦不能撒腿逃跑。它没给自己回忆的权利,却也没给自己逃走的权利。
    什么时候爱都沦落为一种权利了。爱不爱得起是能力,爱不爱得到却成了权利。那恋爱中的人们又应该承担起什么样的义务呢?可是如果处在热恋的人们都必须做什么,必须不能做什么,是不是就会变了味。
    爱情一直都那么复杂么?
    

第11章
    池森是火做的吧。顾若想。
    从人类第一次发现火后,火就以各式各样的姿态与人类共存着。只不过它没生命,人们难以用什么矫揉造作的词汇去称赞它。越是稀松平常,人们越不愿意花多的时间去留意它们。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怦然心动,作爱多了就没了开始的羞涩冲动。如果火一直那么珍贵,没那么容易得到,会不会它更让人看得起。可是,如果太难遇得到,会不会自己就永远要错过了?
    火被视作太阳。可太阳这么遥远,火就近在咫尺。爱情那么遥远,可熟悉的脸孔就睡在枕旁。每亲一口都要抱着视死如归的决绝。谁都不知道哪天就引火上身,烧成灰烬。尽管知道下场,但不能逃避。用失去去换可能性,实在太不划算。赌局都开了,就不要畏惧输多输少。最怕的就是勇气。
    普罗米修斯偷走圣火是为了给人类,即使他被绑在高加索山脉上也只是因为宙斯对他的越轨行为大发雷霆。火在里面,终究只是个催化剂,从来没有闪亮登场过。可顾若把池森这把火偷走,仅仅是因为这把火是池森。他爱的是他本身,不是任何附加于在他身上的东西。游戏里总会有玩家,如果爱上的不是游戏,而是玩家,那过程就成了折磨。得到手的总会与不属于自己的有差距。
    “北风已经开始把湖水吹凉,虽然还要不断地再吹几个星期才能结冰,湖太深了。当我第一天晚上生了火,烟在烟囱里通行无阻,异常美妙,因为墙壁有很多漏风的缝,那时我还没有给板壁涂上灰浆。然而,我在这寒冷通风的房间内过了几个愉快的晚上,四周尽是些有节疤的棕色木板,而椽木是连树皮的,高高的在头顶上页。后来涂上了灰浆,我就格外喜欢我的房子。我不能不承认这样格外舒服。人住的每一所房子难道不应该顶上很高,高得有些隐晦的感觉吗?到了晚上,火光投射的影子就可以在椽木之上跳跃了。这种影子的形态,比起壁画或最值钱的家具来,应该是更适合于幻觉与想象的。现在我可以说,我是第一次住在我自己的房子里了,第一次用以蔽风雨,并且取暖了。我还用了两个旧的薪架以使木柴脱空,当我看到我亲手造的烟囱的背后积起了烟怠,我很欣慰,我比平常更加有权威、更加满意地拨火。”
    当池森把身上的外套披在打冷颤的顾若身上,当顾若哭得全身发哆嗦时池森死死把顾若抱在怀里,当两人全身赤裸还没开始寻欢作乐或者事后温存时池森不吝啬地把整个身子都给顾若抓牢,火会烧得更旺。靠得近就会得到温暖,靠得太近就会失去抵抗。
    池森从不知道他的胸怀有多可怕。一旦抱紧,什么道理都会狗屁不通。在火面前,人们都是原始的,本能的,平时的伪善与造作都被撕裂成片。可惜爱情从来就不靠天赋,逻辑定理在它面前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凭直觉就好,不要思前顾后,算尽心计最后只能把自己赔进去。跟池森在一起再聪明也没用,只有赌运气,才能让他欺哄自己一次。
    谈场恋爱都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一直万里无云,没了天雷滚滚,怎能生起那一簇火。恋爱得要有多难谈。只是惊鸿一瞥,足以让少女迷恋上年轻的武士,害怕再也见不到所以穿起同他一样的上衣,最终死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而夙愿缠在了上衣中。当这件振袖和服一次次让少女惨死于相思病后,火想要吞噬和服,却反而吞噬了整个江户。
    那顾若对池森的爱,何尝不会引起一场伦敦大火?烧过后或许还能笑着说把黑死病全阻挡在外,因为躲在缝隙中的老鼠们难以逃生。可那些不洁即使烧得一干二净,那在一起的痕迹又要如何是好。自欺欺人总不是办法。要么认命,要么送死。选哪个都没有比较好不是么?谈了恋爱还想要全身而退,抹抹嘴当一切都没发生,还可能么?
    人们总爱纵火烧掉所有,可是化成黑烟萦绕在心头又能比当初好多少。谈了恋爱就要自欺欺人,输了恋爱还要自欺欺人。似乎人们的推诿总是让人不禁怀疑人们究竟有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聪明。诸葛亮能借东风又怎样,人们怎么可能谈得十全十美,万事俱备永远不可能。可人们还是想要掐指一算,总以为能法外开恩,耍着小聪明,最后落成了笑柄。
    一场火怎样,烧个几天几夜会怎样,爱不爱得到死不死得去又怎样?飞蛾扑火是出于本能,而他爱池森,则是他犯贱,是他受虐,是他心甘情愿。他不放下他手中的刀,就像他熄不灭胸腔中的怒火。当初爱是因为被温暖,如今恨是因为被烧毁。
    那池森呢?他有没有被自己的面目吓一跳?他有没有被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到?他有没有一丝愧意和来不及说的对不起?
    屋外已是一片通亮,火在杂草丛生的庭院里蔓延,当初的爱有多浓,如今黑烟就会有多浓。不知是顾若先放的火,还是池森先起的火,或是他们一起燃起这团火。爱不爱得到会怎样,大家一起共赴黄泉不都挺好。如果当初爱得那么深刻,就不会害怕死时多么惨烈。
    顾若已忍不住失声痛哭。火已按捺不住烧得更旺。
    如果池森爱的还是水做的自己,如果自己爱的还是火做的池森,如今走到这番田地又是因为什么?如果大火能吞没所有污垢,把沾到不属于二人头发的池森的衬衫烧毁吧,把二人不曾喝过的酒瓶烧掉吧,把二人不曾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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