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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悬疑]心理假面-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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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板上那两人互看一眼,一个说:“警察来了。”
另一个说:“别紧张,是巡警而已,你下去跟飞哥说一声,我来应付。”
那人便下了夹板。
巡警慢慢靠近游艇,拿着喇叭对他们喊话:
“船上的人,马上回码头,海风警报了!”
夹板上的男人招手说:“我们是游客!”
船舱内走上来两个男人,先前下去那个人和把菲儿送来交货男人。
他看看天嘀咕道:“这天看起来不像是马上刮风的样子呀,变天怎么也得等到半夜呀。”
警察见他们并没有太警惕,于是又靠近一些,喊道:“不能在这里停留,船长是谁?叫他来。”
三人互相看一眼,对船长室那人招手,把那人叫下来。
所有人都在一侧关注着巡警的时候,在船的后侧方海面冒出几个黑色人头,他们穿着黑色潜水服,身手矫健的一跃,抓住护栏往后一翻,便上了船。
迅速脱下潜水服,里面是清一色特警制服,几个人对好手势,立刻如鬼魅一般摸到船舱。
船上有人察觉到后面好像有动静,立刻回头去看,这边海警马上呵斥他:“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固执?那个同志,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我检查!”说着打算登上他们的船。
三个人立刻慌了,阻止他上船,正推搡,匪方中一个男人被嘭的按到铁栏杆上,头撞在上面立刻反弹躺地上昏死过去。
前面的海警反应迅速,把跟他推搡的男人使劲一拉,那人摔到警方快艇上,又对船上另一位警察吼了一声:“小夏,交你了!”
“好嘞!”
其实他们也是特警伪装的。
小夏在迅速解决了那个人之后,把快艇里藏好的枪向船上的特警抛去,接着熟练的向空中发射一枚信号弹。
这时夹板上一个歹徒把怀里的枪掏出来,还没来得及开枪,便被一枪爆头。另一个立刻跪地上双手举起投降,他可不想和警察拼命,拐卖儿童不是死罪,他又不是主犯,拒捕可是会被当场击毙的。
紧接着,从船舱内冒出滚滚浓烟,因为特警是悄悄游过来的,所以身上只藏了催泪手…雷或者手…枪。
他们把面罩拉下,挡住口鼻,出来接过同事递过来的枪,枪拴拉响,子弹已经上堂,准备迎接枪战。
室内传来咳嗽声和孩子的哭闹声。
船舱外面的玻璃被警察全部砸坏,见到里面的人四处乱窜,纷纷往角落里躲,从窗外能见到室内情况,里面大概有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舱内因为过于混乱,响了一声枪响,有人大骂:“谁开枪!”
“靠!我的走火了!”
“妈的,你想打死自己人吗?”
“不,不是!”
附近警察的船只快速向这条船逼近,警铃四起,对匪徒来说心理压力大得不行,女人早就瘫坐到地上,想着自己这回完了。
等到浓烟散尽,舱内渐渐没了声音,警察的狙击步…枪照出好多个红点在昏暗的室内闪动。
他们本以为匪徒会和他们火拼,或者推出几个孩子当人质,但是现在什么动静都没有,是怎么回事?
等到警察小心翼翼进到里面,才发现屋里空了。
外面突然有人喊话:“他们跳海了!”
接着卟通几声,夹板上的两个警察也跟着跳下去。
“这里面有暗道!”
船仓内有暗道可以下海,他们把孩子全都带走了,应该说是把孩子全都丢到海里了。
和警察火拼?他们可没这么傻,单凭那几把自制手…枪,谁胜谁负很明显。
把孩子当人质?到处都是警察跟着,就算能开走,无论在哪里靠岸都是死路,更何况这条小游艇根本开不了多久,总不能在海上飘一辈子吧。
最佳的方案就是把孩子都丢水里,自己潜水跑路,水性好才是他们的优势,警察也会因为想先救孩子而放弃追捕他们。
这个做法很残忍,可是把孩子淹死在海里,尸体一但打捞不上来,根本没办法给他们定罪,想让家长认尸都没的认。更何况今晚会挂大风,不可能打捞,小孩的尸体也会被海水卷到根本找不到的深海中。
第140章 拐卖案
警察见到水面飘出一个好像是布裹着的东西,用望远镜一看,冷汗就下来了。
应该是婴儿没错,幸好那布似乎不太吸水,没有立刻下沉,附近围拢的警察接二连三又跳下几个人,船上的警察拿枪对准海面支援。
所有人都紧张的盯着包围圈的海面,一眨不眨。
白云明他们也在其中,见到有个婴儿被捞上来,立刻问:“怎么回事?”
全身湿透抱着孩子的警察说:“他们把孩子都丢海里了,真他妈丧心病狂!”
白云明瞳孔猛的一缩,转头看了眼卷着浪头的海水,感觉心脏差点骤停。
他的菲儿,他的菲儿!
立刻蹬掉鞋子就去翻栏杆,这时有人比他更快,“扑通”一声从他旁边飞身扎进了海里。
是林逸。
林逸小时候在海边长大,水性很好,潜到水里换气间隔很长,所以游得非常快。
白云明和白云峰也跟着跳到海里,但他们两虽然个子比林逸高,体力好一些,可真是到了水里,关键得看谁更熟悉水性,林逸很快便将他们丢得远远。
现在白云明只能在心里祈祷菲儿能撑住,他教过女儿游泳,只不过孩子的游泳水平仅限在浅海扑腾几下,他眼巴巴盯着海面,祈祷菲儿能冒出头来,否则,茫茫大海,就算潜到海底也不一定能找到人。
更何况……
如果菲儿真掉到海底,那也只是找尸体了。
他不敢再想,他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林逸看看手表,他手腕上的并不是手表,而是定位接收器。他不仅在三轮车上放了跟踪器,也在白菲儿身上放了一颗,所以他现在寻找的方向非常明确。
他肯定能找到菲儿,只要女孩在这之前没有淹死。
默默祈祷菲儿坚持住。
找准方向,林逸游得更快,他觉得这辈子都没有游得这么快过,肾上腺素急剧增加,四肢完全感觉不到酸软,肌肉全部绷紧、用力。
白菲儿会一点水,被推下海后本来是浮在海面的,她只牢牢记住林逸的话,'无论发生什么,只需要在原地不动,等他来救就可以。'
一个婴儿很快漂到她旁边,她伸手把孩子抓住,这孩子大概七、八个月。对小女孩来说,托住一个十几斤的人实在很吃力,孩子还在不断挣扎,白菲儿几次脱手,婴儿呛了几口水以后倒是老实了,挣扎变得缓慢。
水面的风浪开始变大,海浪的起伏让她感觉越来越吃力,手上托着的孩子又不能放手,她逐渐支撑不住,缓缓向水里沉去。
海面以下的海水更加冰凉,头顶的亮光渐渐变暗,白菲儿闭上眼睛,她已经尽力了,她在原地等,林叔叔说好了让她就在原地等,抓着婴儿的手无力的垂下。
海平面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憋着的气也已经达到极致,脑子严重缺氧,忍不住吐出好几个气泡,鼻腔中开始涌入大量海水,胸腔快要爆炸。
从海下猛的窜上来一个人,一手拉着白菲儿,一手抓住婴儿,哗啦一声冒出海面。
林逸终于找到菲儿,四下一打量,这才发现,白菲儿其实已经被海浪冲得飘出了警方包围圈,而且她人太小,浪花卷动间根本看不到她的头。
他把婴儿高高举起,这才被大家发现,警察开着快艇赶过来接应。
一上快艇,林逸便解开白菲儿上衣,然后对她做人工呼吸。
“醒来,求你醒来!快醒来!”林逸大喊。
他想起以前白云明为芸芸催吐时,就一直叫着:“快吐出来,求你吐出来!”
林逸今天才真正体会到当时白云明的心情,那种希望眼前的人活着,祈祷上天能珍惜这个生命的心情。
不,他是一个务实的人,如果老天可以讲条件的话,他可以用珍贵的东西来换,无论什么!
“咳咳咳……”女孩吐出一大口海水。
感谢老天!林逸惊喜到不能自已。
女孩睁眼,见到林逸的脸,困难的叫了声:“林叔叔你来了……”
她的林叔叔果然是讲信用的,多么靠得住的男人。
这句“你来了”包含了太多太多,那眼神和语气是充满着信任的。
林逸眼眶发热,一把抱起女孩,将她用力按进自己怀里,轻轻说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没保护好你。”
他做了后悔的事,为了幼稚的报复,差点害死白菲儿,实在过分。
前所未有的自责感。
回到大船,白云明已经等在船上,望眼欲穿。
刚把女孩递到船上,白云明便抢过女儿,真的是用抢的,紧紧抱住,再也不让别人碰,谁也不能再碰他的菲儿。
白云峰从船上找来毯子想给菲儿裹上,却被白云明一把推开,他决定将白云峰拉入‘最不值得信任的人民警察黑名单’中。如果眼刀子能伤人,他已经给了白云峰很多刀。
林逸接过毯子,对白云明说:“裹上吧,孩子会感冒。”
白菲儿全身湿漉漉,蜷在爸爸怀里瑟瑟发抖,白云明身上也是湿的,海风一吹,全身冰凉。
这不是置气的时候,只好把菲儿衣服都脱了,头发擦一擦,然后将她用毯子整个裹起来。
林逸在一边帮忙,白云明突然抓住他的手腕,翻过手表看了一眼,然后什么话也没说便放开了。
林逸心中一紧,他刚刚应该及时将手表扔海里,没曾想竟忘了。
这次警方的抓捕行动应该算失败的,虽然警方没有损伤,而且成功抓获几名不法分子,但最关键的人物罗飞却逃走了。
三个人背上潜水装备跳到海里,各自向三个方向潜去。一男一女虽然是不同方向,目标却都是向海岸游去。
紧跟着追上来的特警憋足一口气,游到女人后面,用力拔掉氧气瓶管子,然后也不和她纠缠,只在海面等她浮起来换气。
另一名男子,上岸后被捕。
然而罗飞非常狡猾,他跳到海里之后,迅速向深海游去,而不是岸边。警察一方面急着救落水的孩子,一方面只向岸边的方向追,所以罗飞反而成功逃脱。
据白菲儿说,船仓内应该有五个孩子,其中两个婴儿,两个二、三岁的孩子。她和两个婴儿被救起,其中她托住的婴儿还因为肺水肿没有脱离危险,另外两个孩子下落不明。
所有人情绪都是失落的,其中最失落、最纠结的应该是白云峰。
以前他的口头禅就是:“你傻啊!”但往往爱说别人傻的人,在别人眼里其实满傻,只是不自知,这算是傻透了。
今天他才看清了自己,当了这么多年警察,怎偏在关键时候掉链子?到底还没傻透,有了自知。
可现在有了自知也已经晚了,白云明一定不会原谅他。
白云明抱着女儿上了岸。
林逸抱着贝贝慢慢走在前面,白云明不远不近的跟着。
前面那位担心白菲儿身体,不好丢下他们先走。
后面那位眼神复杂看着前面的背影。
如果到了现在白云明还没认出林逸来,他就是傻子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林逸的亚人格还在他的身体内,这个认知让白云明非常激动。
林逸感受到身后炽热的眼光,手指不自觉用力抓了下肉嘟嘟睡着大觉的贝贝。荷兰猪被掐醒,睡眼朦胧的抬头嗅嗅林逸的手,发现力道很快松了,又转头继续睡,它今天拜某人所赐,累坏了。
接下来要如何应付白云明才是个大问题;林逸飞快转动思绪。不如装那个人格,打死也不承认是自己怎样?
不过或许自己太敏感,白云明已经快结婚了,应该不会还缠着他吧。
一想到未婚妻,林逸的太阳穴又有些突突跳动,白云明竟然会和女人结婚!
他凭什么结婚?这个薄情寡义的男人,怎么配有家庭?
来到白云明的车前,林逸拉开车门,让白云明把白菲儿放到后座,女孩裹着毯子已经睡着,偶尔吸吸鼻子,显然是受了风寒。
“你去哪儿?我送你。”白云明拉开副架门示意林逸进去。
林逸本想说不必,可现在要找车必须走到外面马路上,而且他一身湿漉漉,没有出租车愿意载他,钱包也被海水泡了,里面的纸币没办法用。
“去……”林逸顿住,去幼儿园,他全身湿透没衣服换,回家,这不就等于把白云明带到自己家了吗!
白云明看得分明,林逸对他有敌意,性格冷血又固执,否则也不会利用菲儿来整他,以后绝对不能让他和菲儿单独相处。
现在林逸的犹豫,显然是不想让他知道他的住所。
“要不先去我住的宾馆吧,可以让服务生帮你把衣服洗了烫干,否则这样时间长了,我们都会感冒。”
“你住的宾馆?”林逸看看白云明,首先想到的是和他住一起胡欣然,“这么急着回去一家团圆吗?”
白云明没理解含义,只是尴尬的扯起嘴角笑笑。
这意义不明的笑,却让林逸理解成默认、我就是这样小幸福啊的意思。
贝贝再次被掐醒,这次有些吃痛,它机警的回头一口咬住林逸的手指,但是熟悉的味道,以及从没咬过人的贝贝只是咬住手指,并没有继续加大力道。
林逸赶紧抽出手指,上面被贝贝咬了一个痕迹,但没破皮。
他看着牙印,狠狠的说:“先去我家!”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案子可能只是暂时完结,因为我想在白云峰的番外里把罗飞抓捕,就看我有没有时间补白云峰番外了。
第141章 重逢
人往往脑抽,就会大脑供血不足,就会做出违背常理的事。
林逸把白菲儿的衣裤用熨斗烫着,脑子里怎么也没想通他为什么要把两人带到家来。
白云明洗了澡换上林逸的居家服,袖子和裤子都短了,站在林逸旁边,看他泄愤似的烫着衣物,不知道应该如何打破沉默。
清清嗓子,小心说道:“那个,谢谢你收留我们,还帮菲儿找医生。”
林逸没有抬头,淡淡说:“没什么,顺便的事。”
菲儿到林逸家楼下就开始发烧了,白云明明显焦急起来,想要找医院,林逸见他全身狼狈不堪,这么抱着孩子找医院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始作俑者是他,并且白云明到现在都没追问他为什么这么做。
邻居正好是医生,把女孩抱到家里,找来邻居给打了一针,白云明自己也是医生,知道如何应对,只要及时退烧,感冒慢慢也会好。
白菲儿睡下了,白云明要求洗澡换衣服,现在他又摸着肚子问:“那个……有吃的吗?”
真是败给他!
林逸放下熨斗,其实他也饿了。
在厨房忙活了一会儿,端出两碗面条,出来见白云明站在客厅打量他的房间。
不客气的放下碗:“只有面条。”
白云明坐到餐桌前:“你一直一个人住这里?”
打听的意味很明显,林逸在这里租的一居室,大概四、五十平,一个人住很合适,地段仍是他喜欢的平民区。
“吃不吃?”白他一眼,不想回答。
白云明不敢再问,拿起筷子:“吃!”埋头猛吸面条。
唉……林逸轻轻叹气,他今天到底抽了什么疯?差点害死女孩,现在又把人领到家,照顾小的又照顾大的。
不过想到那个未婚妻今晚独守空房,白云明好像连电话都没给她打,内心某处畸形的地方隐隐小得意一把。
晚上白菲儿睡沙发,白云明守在旁边睡了一夜地板,他得时刻警惕林逸会不会对女儿做什么。
林逸对白菲儿做的事,白云明已经猜到,他也很清楚林逸的目的。当然不是和孩子有仇,林逸恨的是他。他那人有仇必报,等了两年才动手,已经让白云明感到很意外。不过,林逸躲起来玩人间蒸发,其实也是对他的一种报复。
他以为自己今晚会睡不着,因为被林逸带来的冲击搅得脑子很乱,另外还得时常起来摸摸菲儿的额头。
到了下半夜菲儿退烧后,他沉沉睡去,鼾声如雷。
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做早餐的反而是林逸。
客厅那只猪头睡这么死,呼噜声吵死人,害他一夜都没睡好!愤恨的想着,敲开一个鸡蛋丢进锅。
白菲儿比爸爸先醒,悄悄到厨房门口看林逸做饭。
林逸一转身,就见到小姑娘一对大眼睛仰头看着他。
女孩穿着他的白T恤,大得垂到地上,肩膀挂不住领子,只好全部向后移,露出嫩白的后脖颈。
好萌……
眼前的小女孩在他眼里,比贝贝萌多了。
“你感冒还没好,这样会着凉,我去给你拿衣服。”
女孩点头。
林逸笑笑,他喜欢这女孩安静的性格,这么大的孩子往往喜欢问话,经常十万个为什么,可白菲儿常常只用点头或者摇头来表达,喜欢用眼睛观察周围事物,并不急于问话。
等他拿着衣服出来时,发现女孩拖着及地的白T,站在关贝贝的笼子跟前,它们相互对看。
好萌,好萌……这画面更萌了!
有句至理名言,老婆别人的好,孩子自己的乖!
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长得最好,哪怕在别人眼里有多矬,妈妈怎么看儿子都觉得帅,爸爸怎么看女儿都觉得漂亮。
林逸现在怎么看白菲儿,都觉得可爱、漂亮、天使下凡、自带光环效果……
白菲儿伸食指小心探入笼中,贝贝好奇的抱住嗅啊嗅,女孩被弄得好痒,于是咬着嘴唇笑起来。
林逸一怔,等等!我的老天,被萌得心都要化了,这哪可能是人间来的?分明是妖精幻化,迷惑凡人心智,对,一定是妖精!
坚定住意志,故意扳着脸将衣服一把塞给女孩,都不敢多看一眼,转身去了厨房。
女孩收起笑容,她天生敏感,明显感觉到林逸的不快,赶紧缩回手指,看眼懵懂的贝贝,想着,不应该碰他的宠物,主人不高兴了。
林逸在里面做饭,又忍不住回头偷偷看客厅的女孩。
女孩拿着衣服去卫生间,出来时已经穿戴整齐,把林逸的T恤拿出来叠好放沙发上。
林逸:“……”
是妖精没错!哪有七岁的小孩这么懂事、乖巧的?地板上那只打着呼噜的猪怎么看都不像能教出这么好女儿的样子!
白云明是天生的不会收拾、找不到东西的性格。偏偏白菲儿很擅长,在寄宿学校读书,生活老师要求也很严格,孩子的自理能力都被训练得挺强。
这也许就是人的命,你看一个人好吃懒做,担心他这辈子要怎么办?可人家偏偏命好,遇到心甘情愿养他一辈子的人,这哪儿说理去?
林逸不客气的将睡地上的猪踢醒,白云明迷茫的睁眼,看到林逸的脸,突然吓得一激灵,坐起来环顾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里,昨天发生了什么。
“我……你……”白云明抓抓头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林逸不耐烦的说:“快起来,我要去上班了!”
白云明立刻起身洗漱,又帮女儿也弄了弄,不过他那扎辫子的手艺真是让人不忍直视。好几次听到女孩惨呼,然后梳子上出现一大撮头发。
林逸忍无可忍,筷子往桌上一拍:“啪!”
白云明心惊回头,林逸指着他手中的“凶器”说:“把梳子放下!”
“啊?”白云明手一抖,梳子吓掉。
林逸捡起梳子:“让开!”
“哦……”男人乖乖挪开。
林逸在幼儿园每天孩子们午睡过后都要帮女孩扎辫子,虽然没有其她女老师们编麻花辫的手艺,但简单扎个马尾辫还是得心应手的。
青年在白云明近乎崇拜的眼神中完成了这个马尾辫。
白云明眼中闪着金光,这是多么完美的马尾辫!高度在脑后从下到上四分之三的位置,左右距离相等,不会偏斜,特别是头绳下方,因为用梳子从下向上梳理过,所以不至于马尾固定点下方的头发非常松散。最为重要的是,扎好马尾之后,林逸把头顶的头发向前拉松了一点,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会因为马尾扎得太紧,导致眼部周围皮肤被拉扯变形,或者时间长了导致头皮疲劳疼痛!
不过男人的崇拜只停留了那么一会儿,当看到女儿和林逸有饭吃,自己没饭吃的时候,他就快要饿哭了。
“爸爸,我的鸡蛋给你吃。”
白云明泪流满面,还是女儿贴心呀……
林逸挡开说:“菲儿你自己吃,你生病了要吃鸡蛋知道吗?”
白菲儿同情的看眼爸爸,点头继续吃,林逸做的早餐很好吃,也是因为有了比较才让她发现,原来有人能把饭做得这么香,自己以前吃的都太“随便”了。
白云明:“……”
女儿第一次不在自己这国,什么时候被林逸收买了?
突发危机感,白云明立刻说:“菲儿快吃,我一会儿送你回学校。”
女孩点头:“嗯。”
林逸抬头不满的看了眼白云明,却没说什么。
“怎么了?”
林逸不情愿的解释:“她病刚好,又受了惊吓,你今天就让她去上学?”
白云明一想也对:“那就再请两天假,我今天把她送去她爷爷那儿。”
对他来说,最关键的是先把白菲儿转移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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