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潦倒者的情书-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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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脑中早已形成了一套既定的标准答案,避重就轻又俏皮活泼,在活跃气氛时非常有功效。可一面对这个人,他却完全抖不出机灵,连最简单的几句话都是从辞海深处硬生生扒出来的。季玩暄向后靠在座椅上,试图用软和的靠垫吸走声音里大部分的轻颤。甚至还做戏做全套地微微低下头,捋着刘海淡淡微笑,竭力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还行,大家不都是这样,好与不好穿插着来,日子也就一天天过下去了。”只不过有的人好日子多一些,而有的人难熬得久一些。沈放没有立刻回应。无须赘述,他们都想象得出这些年对方过得肯定很不好,但季玩暄却越过客套突然点出了这个事实,有些冲动,非常懊悔。郑禧不知道是不是掉到了马桶里……季玩暄心头煎熬,面上却不敢泄露分毫。突然偶遇,他和沈放也没正式打个招呼,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下去。天气、咖啡、店里的环境说了个遍,到最后无话可说,季玩暄只能捡能说的贡献出自己过去九年的经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之后休整一年,接着就是五年大学三年工作。无波无折,随俗浮沉,并没有同学们猜想得那样惊心动魄。婚礼那天,两人之间原本就上冻冰裂的关系,在季玩暄一句错话之后像是彻底撞上了铁达尼号,于无声无息中轰然陷入深海,后半程路他们基本就没有说过话。但今天,他们却都不约而同表现得像完全忘了龃龉一样,有问有答,偶尔再穿插几句调侃的玩笑,像是任何两个关系不错的普通朋友。嗯,普通朋友。季玩暄微微走神,压下心底的那点怅然若失。也挺好的,总比陌生人强。“那天……”沈放说了两个字就劈了嗓,季玩暄好心地端起水杯递过去,示意他慢慢说。沈放轻声谢过,缓缓道:“那天你微信里说的糖……”“……”季玩暄眼皮一颤,翘起的长腿猛地踢到桌脚,玻璃桌上立刻杯盏叮当。一个是一脸懵逼地钉在原地,甚至有些惶然无措,另一个的神色却淡然如常,丝毫没自觉自己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题一般。郑禧从洗手间走回来看着气氛古怪的两人,奇道:“你们聊什么呢?”季玩暄抬起头,脸上堆满了问号感叹号和若干省略号。郑禧心里好笑,主动打破僵局:“这位,沈放。这位,季玩。都早认识了吧?再重新介绍一下,季玩暄,我外援,沈放,我甲方。”他拍了拍眼神渐渐清明起来的季玩暄,笑眯眯道:“现在也是你甲方了。”他们这一行有句俗语,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那如果甲方就是他初恋呢。涉及工作,季玩暄适应能力极强,立刻接受了自己和沈放的身份转换,捏着袖口神情坦荡地和人解释误会:“沈老板,那天是我说梦话,醒来后手机摔坏去修了,没能及时道歉,不好意思。”郑禧:“?”坦荡是骗人的,他其实心虚得不得了,说完话连人正脸都不敢看,只装做漫不经心,将视线放在了咖啡杯的藤蔓花纹上。沈放神色淡淡,倒是很配合季玩暄的剧本。“季工放心,我不会因为这个为难你。”话音未落,便见季玩暄挺痛苦地抬起头来:“……要不,换个称呼吧,叫季工听起来像是另一位高僧,可我没那觉悟。“郑禧在旁边乐成一团。沈放清冷的眼神软了软,顺着他问:“那叫什么?”叫什么呢?沈放以前都叫他的小名,但人要有自知之明,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季玩暄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厚脸皮脑子一抽,嘴上占便宜的毛病又冒了出来。27岁的青年低下头搅着咖啡,小声嘟哝:“季学长,季哥哥,随便你叫吧。”郑禧招手叫waiter想要一下封嘴的胶带。沈放看着季玩暄,眼底像藏满了一本字典,但却被人用书皮在外面包得严严实实。他微微颔首,不紧不慢道:“哥哥。”“……”“…………”宛如尾椎骨被一把烈火点着,热血轰然涌到头发丝,季玩暄蹭地站了起来。自作自受,自食其果,自讨苦吃,自取灭亡。季玩暄:“我去洗手间,二位慢聊。”难得厚脸皮也有挨不住的时候。郑禧不是顾晨星,还算有点良知,没有拦住季玩暄的去路。只是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小胖胖才颤着肩膀回头称赞身旁的人:“看季玩脸红一次可真难得。沈老板,人物。”沈放扯了扯嘴角,轻轻一笑算作回应。目光落到橱窗外那辆有些过时、但被人细心擦得很亮的单车上面,他又轻轻地“嗯”了一声,也不知道郑禧听没听见。季玩暄回来的时候,沈放已经走了,郑禧正望着他离开的方向痴迷微笑。“你卖身了?这么高兴。”郑禧抬起头,满脸喜气洋洋:“我倒巴不得能卖身给沈放,可惜没那条件。”季玩暄眉毛跳了跳,道:“没想到禧哥也有一颗嫁入豪门的壮志啊。”郑禧大学念的也是建筑系,毕业后没读研,但赶上了好时候,非常顺利便入职了甲级设计院。可惜一帆风顺的日子似乎天生吸引不了建筑师,郑工工作没两年就跑出来和合伙人单干做郑总了。他们运气也好,才起步不久就进入了一个大项目的最后两轮招标,人手不够便想着把季玩暄拖来帮忙。上学时他俩做了两年的前后桌,后来换了座位隔了大半个教室,关系仍然相当不错。江湖救急,况且自己也不是主力,季玩暄便松口答应了下来。郑禧在做的项目是一处老厂房的改造,有家大公司想把那里改成文创园。季玩暄顺着思路往下捋,不由为这宿命一样兜兜转转的缘分轻笑。“沈放是老板还是老板儿子啊?”郑禧冲他竖了个大拇指:“老板儿子。”季玩暄扯了扯嘴角。郑禧:“不过他还没继承家业呢,就是顺路过来坐一会儿,又忙去了。”季玩暄面不改色地抿了一口黑咖啡,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沈老板现在忙什么?”郑禧笑起来眼尾很长,若是配上光头的话特别像微胖版包贝尔:“别叫老板了,叫他医生。”季玩暄愣了愣:“什么?”郑禧看着他,眼中似有深意。“沈放学医呢,本硕博连读还没毕业,就在燕大,离这不远。”“……”季玩暄像是被烫到一样放下了杯子,焦黑的咖啡在瓷杯中晃来晃去,荡开了一圈圈涟漪。顾晨星这个狗东西,又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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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季玩好惨啊,身边的人不是路少爷顾少爷就是薛少爷和沈少爷,只有他:贫下中农。

远大前程
沈放这些年已经很少做梦了。季玩暄刚离开的那一年,他常常彻夜失眠,又在某一瞬间突然陷入长久的昏睡。这几年学业繁忙,日程表被排得满满当当,每天一躺上床便会疲惫地一秒睡着,一天中匀不出来片刻时间留给无病呻吟的抑郁,他自然而然地好了很多,梦也少了。但从咖啡厅回来的这一夜,他却在当晚仅有的三小时睡眠时间里,分秒必争地做了一个久违的梦。梦中的他回到了刚进信中那年的运动会上,穿着校服,刚从别人口中得知勇士季玩暄要参加三千米长跑——只是这人从赛前两小时就开始紧张,此刻正坐在花坛边,一边深呼吸,一边疯狂辱骂偷偷为自己报名的体委郑禧。从鲁迅名言到裴多菲的政治讽刺诗,小季引经据典,让原本受人所托、拿着酸奶想来做赛前疏导的沈放站在花坛背面,听了十几分钟花式骂人才意犹未尽地过去坐到了他身边。季玩暄:“我不想跑。我恨。”沈放点了点头,表示理解:“那就不跑。”季玩暄:“……”少年转过头,盯着沈放高挺的鼻梁,幽幽道:“我想了一下,如果有人可以陪我一起跑的话,我还是能坚持下去的。”沈放眨眨眼,面无表情到了纯真的地步:“我帮你给顾晨星打电话?”季玩暄眉毛一耸,做出伤心的表情:“你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了吗?”这种时候任何坐在他旁边的人都是季玩暄最好的朋友。沈放矜持地把小酸奶递给他:“我可以暂时把这个殊荣让贤。”或许是蔫了一天,季玩暄提不起力气和他贫嘴,只是委屈吧啦地垂着睫毛喝酸奶。沈放安静地陪在少年身边,掏出手机玩了起来。季玩暄还以为他真的在给顾晨星发消息,一边赌气,一边偷偷用余光往屏幕上扫。没想到沈放却很快把手机收回去,一脸严肃地看向自己。“跑步前喝酸奶有可能会导致胃痉挛、不适,甚至腹泻。”季玩暄:“……你刚才在搜这个?”沈放:“别喝了。”季玩暄:“我只喝了一口。”沈放:“百草枯的致死量也只有一口。”季玩暄哭笑不得:“喂,要上战场的是我,你说点好听话行不行。”沈放独裁地抽走他亲自带来的酸奶,语气平淡无波,像是在聊天气尚佳:“谁说让你一个人上战场了。”和记忆中的不太一样,这个季玩暄跑步爆发力一般,但耐性不错,确实是三千米长跑的最佳人选。虽然对郑禧骂骂咧咧,但其实也只是他疏解压力的手段之一,真跑下来是没什么问题的。不过在梦里,沈放还是沉默地在赛道边陪他跑完了全程,顺便还一起破了个记录。季玩暄从终点线跑出来时,直直扑给了等在终点的自己一个热火朝天的拥抱。“你可真是我的吉祥物!”而当晚三千米冠军就因为那一口酸奶腹泻不止,在阵痛中煞白着脸写了三千字《郑禧是不是东西与沈放的嘴被开过光吗》。许多许多年来,这场梦境几乎在他的人生里都可以排得上逻辑清楚、剧情发展流畅的头号殊荣。只是从旁观的角度看却好像有些陌生。现实中的那年运动会上,季玩暄在三千米长跑时一骑绝尘了四圈就歇了,他和沈放搀着高三的学长,是乌龟一样走完的最后三圈。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彭主任讲话的时候,他们还在草坪上接吻。可是梦里的沈放和季玩暄,似乎只是好朋友。甚至没有暧昧,只是简单的少年之间的喜欢。也许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他们便是这样的身份。那样会轻松一些吗。沈放不知道。不过还是算了。淡蓝色的窗帘外已经看得见熹微的天光,沈放从窄小的床铺上坐起来醒了一会儿神,披上白大褂走出了医院的值班室。反正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了。从前或许还曾有其他选择摆在自己面前,但沈放还是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将燕大医学部放在了第一位。事实上也是唯一一位。医不自医,他早已病入膏肓。*方案基本已经定了大概,郑禧托季玩暄帮忙出套带分析的效果图,价格比市价高50%。季玩暄骂他摆阔没搭理,去事务所跟着开了几次会后,便拿着图纸回姥爷家,在院子里铺开了画板和制图纸。他在这方面有家学遗传,喜欢在宽敞明亮的天光下做事。那时候住在胡同里,季凝做一件衣服的工夫,串门的邻居能再给她搭上好几条裙子上衣的活计。只不过如今他在季家二层小楼前的院子里画画,身边却只有一个不停吧嗒嘴的季柏岑。“现在不都流行电脑画图吗?澳大利亚人更喜欢手绘?哥你要画什么啊这么大个儿一张纸?得多久才能画完呀?哥,你怎么不理我啊?”季玩暄还在削铅笔,等到这一串问号告一段落了才抬起头,挺平和地看了一眼季可乐他亲哥。“你也没给我机会理你啊。”季柏岑讪讪一笑,消停下来,但没过半分钟又憋不住了:“上周末你忙工作没回去吃饭,我回家都感觉不到亲情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啊哥?”他不说季玩暄也打算这两天去趟小舅家,但嘴上还在逗傻表弟:“我回去你不更感受不到爱意了吗?家里三双眼睛全都得放我身上。”季柏岑确实不满了,但不满的理由却很别致:“你怎么不会数数呢,我们家可有四双眼睛盯着你,不能因为可乐年纪小就不带他啊。”季玩暄一时语塞:“你可真是个好哥哥。”季柏岑喜滋滋地咬了一口大苹果,谦虚道:“还行吧!”下次谈判在十天之后,季玩暄这套图最多也只能拖一周,如果按照他预期的效果来画,工作量其实并不小。但他依旧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坐在木凳上一笔一划起稿。季柏岑崇拜地看着他哥行云流水的漂亮手势,也不敢出声打扰,自己悄悄回屋找乐子去了。九年前季凝与姥爷双双撒手人寰,季家在军区大院的这座小楼便彻底空了下来。季柏岑原本以为他哥回来以后会住到他们家,却没想到季玩暄一个人搬回了这个空荡荡的地方。明明在国外生活了九年,带回来的却只有一个行李箱和一把大提琴,季柏岑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怎么也没看到半点儿生活气息。他回到门边,扒拉着门框探出半只脑袋。季玩暄挺直的背影很清瘦,季柏岑看了好久好久,方才揉了揉鼻子,小声叫他:“哥,今晚就和我回家吃饭吧。”察觉到傻小子突然低落下来的情绪,季玩暄笔尖一顿,爽快点头:“成。”季玩暄第一次走进姥爷家的院子,是在他六岁生日那天。当时老爷子好像对大孙子的名字很不满意,阴阳怪气地说取得和逗着玩一样。而当年的季玩暄也不知道是精是傻,还抬起头特别崇拜地看向姥爷,一脸的“您怎么知道”。小东西站在大人面前,用童音一板一眼道:“姥爷,我小名就叫逗逗,逗着玩的逗。”这一句话让蒋韵清笑了二十年,每次回忆起来都能花枝乱颤小半分钟。“……现在都没人这么叫我啦。”季玩暄有些不好意思,给旁边的小碗里夹了一筷子干煸小土豆。可乐特有礼貌:“谢谢逗逗哥哥!”蒋韵清又颤了起来。季柏岑顺杆儿爬地也递过了自己的碗,表情十分谄媚:“逗……”“吃你的鸡大腿吧小白鸽!”季玩暄强硬地把他的嘴堵上了。季姥爷虽然又臭又硬。了一辈子,但在饭桌上却从来不拘着小辈逗乐,依他的话:“吃饭的时候都不热闹,下了饭桌还认识谁是谁吗?”季元遵从家学,由着他们打闹没支声,一碗饭下肚又盛了一碗,回来拉开椅子时才开口:“你回来快半个月了吧,见姓杨的了吗?”姓杨的特指杨又庭。季玩暄六岁才见着亲舅舅,但那之前他就和杨叔叔玩得很好了。“我发现你这人说话怎么那么欠呢?”蒋韵清瞪了他一眼,转头对可乐说:“别跟你爸学,没礼貌。”季元不待见杨又庭,也没什么来由,就是单纯不喜欢,看不上,数十年如一日,不过他从来也不拘着季玩暄和他关系好。但现在好歹是在季元的饭桌上吃饭,季玩暄忍着笑顺毛捋道:“还没呢,不得先和您好好聚过再说。”其实是杨又庭这阵子实在抽不开身,打了好几个电话和他说抱歉。两人已经约好了见面的日子,就在季玩暄工作告一段落之后。虽然嘴上说得亲疏分明,季元却明白他背地里的小九九,嗤笑一声又换来了蒋韵清不轻不重的一巴掌。“阴阳怪气什么呢?我看杨律师人就挺好,小时候带逗逗和他儿子出去玩,可温柔了。哪像你,一天凶巴巴的,看着就讨人嫌。”季元面无表情地听训话,要是旁人看见肯定以为气氛马上完蛋,但这个冷酷中年人只是乖乖地等着妻子说完话,轻轻握了握她的手,又递过去一杯水让她润喉。家里俩小孩见怪不怪,季玩暄捧着饭碗坐在他俩中间,心窝窝像盖了好几层鹅毛被,软和得让人止不住想打滚。他真的很想家,想家里这些家人,连季元骂人的样子都翻来覆去想过无数次。他这个舅舅,骨子里似乎没生出半点儿温柔基因。从季玩暄到季可乐,甚至还有隔壁的路拆顾晨星,只要他想起来,叫谁都是连名带姓,似乎打心眼里记不住也不屑记小辈们的小名。但高三那年,季元在校长办公室前叫他的那声“逗逗”,让季玩暄熨帖了很多很多年。大人像逗狗一样,但也是家里最宝贝的那种小狗。季元挑眉:“有没良心,你刚回家的时候我没叫过你?”季玩暄礼貌地笑了回去:“如果您指的是那句‘哧,逗逗?’的话,那还真叫过。”有舅妈撑腰,季玩暄胆子很肥。最重要的是季元那张臭脸的画面感十足,在场诸人无论见没见过都几乎可以完整地想象出他当年的嘲讽语气。季元脸又黑了:“吃完麻溜滚。”蒋韵清一筷子打他手上:“你麻溜管你儿子去,老的小的都不给我省心。”季柏岑啃着鸡腿委屈抬头:“我又咋了?我这学期还没挂科呢!”蒋韵清:“那是因为考试周还没到!”季玩暄见缝插针地卖乖:“还是我好吧,舅妈。”蒋韵清深以为然,点点头又给他盛了碗汤。吃完饭天已经黑了,季玩暄没车不方便,蒋韵清便留他今天在家里睡觉。非常合情合理的建议,但他还是摇了摇头,好温柔地婉拒了。“没事,也不远,叫辆车很快就到了。”蒋韵清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说什么,点头同意的时候也是笑眯眯的,只不过转身回去给他取外套的背影看着却有些失落。季元家屋子很多,有一间房间从十年前搬到这里开始就备好了,比季玩暄的出走、季可乐的出生都要早。季玩暄也知道,可他还从来都没住过。他手足无措,想追上去抱抱舅妈,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说什么呢,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份古怪的执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季元拍了拍他的肩膀,若无其事道:“来取个东西再走。”季玩暄跟在他身后进书房,心不在焉地看着舅舅在书柜里翻东西,好半天才找着什么。“没想着你今天过来,现翻的,拿回去吧。”季元拿起一个档案袋,递了过去。“这是什么?”季玩暄有些好奇。他还以为季元只是想帮他岔开话题所以随便来拿本书,竟然还真的有东西?他捏起白绳在档案扣上转了几圈,厚厚的文件倒出来一半,刚刚好可以看清第一页的几个方正字体。《远大前程》。季玩暄手一抖抬起头来,正对上季元点烟时半垂下来的目光。“这么多年过去,也该结题了吧,季逗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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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逗尖叫:不许叫我挤痘痘!今天过渡一下,下章就要正式开始甜啦,另外,最近在抽空存新文的稿,取配角的名字耗干脑花,大家想的话可以随便取取,我随便用用,男女老少好人坏蛋皆可,长期有效

39度2
工作一如既往的忙碌,学校和实习医院离得远,一大早就得出发。沈放在天快亮的时候才勉强眯了一会儿,还没进入深度睡眠闹铃就响了。“又熬了一宿?”推门进来的室友不太惊讶,只是好心劝道:“你要不要去看看医生?”这话说出来似乎有点可笑,毕竟他们自己学的就是临床。但术业有专攻,心理和心内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沈放“嗯”了一声,下床去洗手间洗脸。其实早就习惯了,少年时代他就经常一个人枯坐到天明。这几年已经好多了,只是最近几天才偶尔会睡不着。而且也并非完全没睡着,只是浅眠中陷入梦境,回忆里掺杂着荒诞,往往一觉醒来比失眠还要令人疲惫不堪。冷水扑到脸上清醒了几分,沈放从水池中抬起头来,看清了镜中人苍白的脸色,还有那一双疲惫却闪烁着执拗光芒的凤眼。他拧着眉毛侧开目光,不愿意对上自己的视线。沈放的黑眼圈这几年都没消下去过,他皮肤又白,刚上大学就被同学戏称为医学院德古拉,名号土得掉渣,和当年的“三分王”有得一拼。“你要搭公交吗?今早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估计已经堵死了,还是去挤地铁吧。”舍友在门外提醒。他“嗯”了一声,后知后觉自己好像过于冷淡了些,于是又哑着嗓子说了一句“谢谢”。越野车从那天送完季玩暄回来,已经在医院停车场停了好多天,也不知道积了多少停车费了。沈放按了按额角,提醒自己今天记得把车开回家。那天参加婚礼他是从家里走的,去目的地没有直达的地铁,便干脆开了车过去。越野是沈嘉桢送他的成年礼物,但沈放开出去的次数屈指可数,身边的同学甚至都不知道他早在成年以前就开车上过高架。……或许不该去的。婚礼是意外,但第二次去见季玩暄,却是他的冲动。那天从咖啡厅回来以后,他直奔医院加班到后半夜,小睡了一会儿又起身回学校做实验,之后就断断续续地失眠起来。突然遇见季玩暄,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沈放和以前的同学疏于联系,并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上次去大学同学婚礼,他因为堵车迟到,走到门口看到大堂密密麻麻的人头,只觉得自己的头皮也跟着一阵发麻,留下份子钱就转身走了。这次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相同的状况,他早早就出了门,可是路况比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一路畅通无阻,连红灯都没遇上两个。他到得早,无所事事,揣着兜四处游荡,很快便在一个颇为隐蔽的地方,看见了一个哄小孩的漂亮青年。隔了那么久了,沈放偶尔也会想,如果再见到季玩暄,能不能一眼认出他。有时候觉得可以,有时候又觉得大约很难,更大的可能,还是他们也许就会那样在人群中擦肩而过,这辈子一晃眼过去,甚至都不知道彼此曾经差一点就再次相遇。但是真实的情况是,他的的确确,在九年后春日里的某一天,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纤长有力的手臂,和那张偶尔不自觉会多眨几次眼的侧脸。要不要出声打招呼的念头只出现了几秒,身体已经先行一步,走过去扶住了堪堪要跳下来的青年。季玩暄回头对着他发呆时,沈放其实也有点恍神。他在想自己刚刚一瞬间碰到的地方,是不是季玩暄曾经帮他挡架伤过的骨肉。九年了,裂过的骨头也早就长好了,那么他们之间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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