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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交[出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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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得到的是一张支票。
曲同秋按着口袋里的钱包,看着窗外发呆,眼睛周遭是圈不浅的黑色。他穿上了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而因为撑不起来,整个人显得更干瘪。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几声之后转入答录模式,等庄维的嗓音说完「请留言」,接下去便是等待着的微妙的空白,安静里有些轻微的沙沙声响。
曲同秋隐约听到一点熟悉的呼吸声,一时像是有了幻觉,而竖起耳朵。那点呼吸声终于清晰起来,而后变成一个熟悉的稚嫩的声音。
「爸爸。」男人像被雷击中一样,一瞬间僵着挺直了背。
「爸爸,你现在好不好?我住在任叔叔家里,他对我很好,很照顾我,我有变胖,也有长高。上学期我的期末成绩总评是第一名,爸爸,我要开始多修课,早点把书念完,然后就可以工作赚钱,你不用再替我交学费……」小女孩小心翼翼的,声音变小了,「爸爸……」男人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电话,嘴巴不自觉微张着,僵着不敢动。
小女孩带着哭腔说:「爸爸,你是不要我了吗?」「……」「我想你了,爸爸……」曲同秋全身都哆嗦起来,站起身的时候几乎绊了一跤,连滚带爬地到了电话边上,然而来不及接起来,只差了一点,那边已经结束留言,挂断了。
男人在话机前面蹲着,像在梦里似的。他还有他的小女儿,她竟然还是牵挂着他。
黑暗里像是有了最后一道光,突如其来的生的希望让他颤栗着,简直不敢相信。
话机表面都因为他凑近了的热切呼吸而起了层雾,他还在等着,不知道该不该回拨。他想着女儿,也许她仍然只当他一个人是父亲,她并没有变成任宁远的女儿,她还是愿意跟他一起生活,虽然过得很不富裕,要吃种种的苦。
等待里不自觉地按着装了钱包的口袋,里面有一张并不光彩,却能负担起女儿将来留学费用的支票。冰凉的手掌也发起热来。电话再一次铃声大作,只响了一声,男人便急忙接起来,抱着听筒,声音克制不住地轻微颤抖:「喂?小珂?」那边静了一下,而后是低沉的声音:「曲同秋。」男人被冻住了似的,顿时没了动作和声响。
「你也该知道了吧,小珂她还是想着你。」「……」「你很久没见她了。我知道你很想见她。其实她很需要你。」男人没说话,只有握着听筒的手上青筋突显着。
那边也略微顿了一下:「我也需要你,来帮我照顾她。我一个人有些做不来。」「……」「也许你更想带她走,但这对她和你都不是好事,所以我不会赞成。」男人喉结上下动了动,暴突的经脉清楚地浮在额头和手背上。
「你也明白,她在我这里能过得很好,而你如果能来陪着她……」男人红着眼睛,咬牙切齿地:「任宁远。」那边静默下来,等着似的。
「你不要……这样利用她……」任宁远沉默了一阵:「你不想和她一起生活吗?
」男人喘了一会儿,费力地:「我……很快……要去美国……」那边又是短暂的沉默,而后带了点怜悯的意味:「楚漠已经告诉我了。他和庄维在一起。
男人没再说话,失去了声音的死静。
「你需要小珂的,」任宁远又顿了顿,「曲同秋,不如,过去的事,让它过去。我们重新来过。
电话那头一点声息也没有。
「我过去接你。你等着我。
」任宁远比预计的多花了些时间才到达庄维的公寓,在雨天的交通状况面前,谁都没有特权可言门铃按了很久都没有反应,等叫来房东来了门,屋里却是漆黑一片,曲同秋已经不在了他们没再找到他,三个人在屋内相对着的时候,在那一些难言的尴尬之外,都有着各自的微妙情绪。庄维口气生硬地说:
「他本来可以住到下个月的。」「其实也没多大差别,早走晚走还不一样都是走,你别太为这个计较了,他身上有钱包,只要有钱和证件,就不会有问题。
就算受了打击,也不至于过不了日子,那么大的人了,他会照顾自己,再说,衣服行李什么的都没带,他说不定过几天就回来了。」任宁远也没什么表情,只说:「我已经报案了,这两天也让人在找了。很快会有消息。」庄维抬头看他:「宁远,你让他歇一歇好不好?他根本没法面对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已经把他从这里逼跑了,是不是非得把他逼到我们都找不到的地方了才罢休?」任宁远还是沉着声音:「没有找不到的地方。只要他还在这个城里,就算躲在地底下我也能把他翻出来。」庄维站了起来:「你到底是想把他怎么样?他欠你什么了,你非得这么逼他?」任宁远没回答,手机在他口袋里响了。取出来看了一下,接通的时候,他脸上神色多少轻松了些:「喂。有消息了?」其实这则新闻他们都在报纸上看过。连日降雨让路况大受影响,加上降温,路面骤然结冰。出城的高速公路上深夜发生了连环车祸,重伤者众。
其中一辆出租车被重型卡车从后面撞上,几乎辗扁在车轮底下。司机所幸被抢救回来,后座的乘客则当场死亡,在巨大的冲击和重压之下甚是凄惨,简直面目全非。
他们在早餐时间边喝咖啡边读的报纸,都看过那张注销来的事故现场照片,车况可怖,车内情景不敢想象,多少都有一点叹息。但也只是叹息而已。
而以死者亲友的身分去辨认尸体,那隔了薄薄一张报纸而显得遥远轻淡的惨事,瞬间就放大而逼近到眼前,让他们一时都有些僵硬。
「这些是死者的随身物品。」残碎的衣物,手表和钱包都很眼熟,旧了的身分证,不多的现金,还有张染红了的支票,上面是庄维自己的签名。他甚至还记得写下那数字时的心情。
三人都没说话,沉默里连呼吸都有些僵,一开口就会把这凝固了的平静给打破了。
工作人员将冷藏柜拉开,另两个人仍然定着没动,楚漠只往里看了一眼,就脸色惨白,忙把头别开。庄维两眼发红地瞪着,牙渐渐咬得咯咯响。
「是我们把他逼走的,」他恨自己有过的动摇,在疼痛里冲着任宁远喊,「你逼得他在这里待不下去,你他妈的最有本事,你能把T城都翻过来,连个躲的地方都不给他,你现在满意了?!」任宁远没说话,也没表情,看着躺在里面的男人,脸上没有一丝波动,只是像是瞬间就苍老了。「不,不是他。」「对,不是他,你他妈的一点责任都没有,这跟你完全没有关系,行了吧?!你用不着内疚,你也不用良心不安,就当他是在不知什么地方风流快活过好日子吧,那麻烦你现在滚出去行不行?!」任宁远仍然没有任何表情和动作,定格了一般低头看着那饱受摧残的死去的男人。
庄维越发的失去控制:「你他妈的还要自欺欺人?!还要推卸责任?你要装到什么时候?哈!你现在轻松了吧?你也不用补偿了,带着你女儿好好过日子去吧!」楚漠架住他:「庄维,你别这样!他很难过!」「他有什么难过的?他不过是死了条狗!能利用的他都利用完了,现在补偿都不必了,他高兴都来不及!曲同秋是瞎了眼才跟着他,把他当神看!王八蛋,连条活路都不留……」「庄维……」任宁远很久才抬起头,看着庄维:「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善待他了吗?」并不是质问,只是询问。庄维咬着牙,双眼通红,答不出来,良久才说:「没错,我也是个混蛋!」任宁远又看了那安静着的残破的男人,注视着,好像他只是睡着了一样,而后轻声问:「他是不是,没来得及感觉到痛苦?」「……」「这样就好。」那说不定,是他这辈子最轻松的一刻。
他这么一个战战兢兢,却被一再玩弄的小人物,可能也没什么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他一切能利用的,都已经被人拿走了。
他们还是公墓里给他买了一块地,让他终于能有好一点的休息。
临了不知道墓志铭应该替他写点什么,大家都沉默着。这个人实在得不到什么称赞,因为他从没有成功过,他的偶像是假的,朋友是假的,爱人是假的,女儿是假的。
但他该有好一些的墓志铭,毕竟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从他身上拿到了自己需要的。他很窝囊,很无用,但至少没有辜负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
最后是任宁远为他写的:「这是很长,很好的一生。」生前他欠他一个有始有终的美好谎言。
死后也该补给他。
葬礼过后,一切又恢复平常。
纵然悲痛,没有了他,他们也还是他们,生活还是生活。
他实在太渺小了。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
就好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全文完
续篇 童话第一章
「舅舅,再给我讲个故事吧。」在脚边抱着他的小腿的是他的小外甥女。表姐来T城休假,带来一双儿女,大儿子正是叛逆期,小女儿正是磨人期,每天都要听很多童话故事,从早到晚就没歇过。
任宁远略微疲惫地,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腿上,而后翻开一本童话书。
然而故事刚念个开头,小鬼就说:「舅舅,这个我听过了。」小孩子记性太好,求知欲太旺盛,也不是什么好事。
「舅舅,给我讲个我没听过的故事好不好。」这还真不容易做到。任宁远第一次有种班门弄斧的乏力感,揉了太阳穴,又翻开一本书。他今天不是很有精神。
「舅舅,我不要听书上的,我全都听过了,我要听电台里的。」任宁远合上书页,往桌上某个方向看了一会儿:「舅舅给你讲一个小丑鱼的故事吧。」从前有一条小丑鱼,有一天在海底遇到一条大鲨鱼。明明那是凶恶的鲨鱼,很多鱼都怕牠,不知道为什么,小丑鱼却会当牠是善类,以为牠吃素的,觉得牠很帅气,一心一意跟着牠,当牠的小跟班,每天上上下下帮牠打扫。
鲨鱼一开始不太习惯,牠又不是海葵,根本不是小丑鱼合适的共生对象。
但小丑鱼对牠实在太好,大概是眼神不好,错把牠看成温柔美丽的海葵了,每天都带食物来跟牠共享,还帮牠清理身上的废物。
渐渐地,鲨鱼也会把牙收起来,让自己看起来更温和良善些。
小丑鱼钻到牠嘴巴里帮牠尽心尽力地清洁的时候,牠要很小心,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个不留神就把牠给咽下去。小丑鱼对鲨鱼的那份情谊,值得鲨鱼为牠做些什么,好让牠能安稳地活在牠那个小小的世界里。
鲨鱼并不需要做太多,因为小丑鱼要求的一点也不多。于是鲨鱼在远离海底的地方圈了一个小珊瑚群,找了朵海葵,让小丑鱼在里面安全而充实地游来游去。
于是以后再也没有鱼来帮鲨鱼做那些小丑鱼做过的事了,没有鱼会高高兴兴地跟在牠身后,鲨鱼觉得有点寂寞,有点想念小丑鱼。但小丑鱼在那里的生活都已经不轻松,而鲨鱼所在的那现实的海底世界,比牠所知道的还要残酷难看。
但是有一天小丑鱼却突然从珊瑚群里出来,带着全部家当来找鲨鱼。
这实在太傻太不安全了,牠的体色是很鲜艳的,会给牠招来很多危险,轻易就成为捕食目标,被别的鱼随便吞吃掉。
牠太弱小了,却又不容易躲起来,鲨鱼不知道要把牠藏在哪里。也许只能钻进鲨鱼的嘴巴里才安全,但鲨鱼自己毕竟也是肉食性的,牠每顿都要吃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呢?」任宁远停了一会儿,低头摸了摸小女孩头顶软软的还发黄的细发:「很晚了,妳该去睡了。」「可是舅舅,故事还没有讲完啊。鲨鱼没有吃掉小丑鱼吧?牠们一直是朋友对不对?」任宁远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以大人的耐心温和道:「去睡吧,不然妈妈回来要骂妳了。」四岁的小鬼还在不依不挠:「小丑鱼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任宁远略微沉默了一下,抬眼看了看桌上:「牠被冲到岸上,死了。」小鬼没了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大声说:「舅舅你骗人,电台才不会放这种童话故事。」任宁远摸了一下她的头:「快去睡吧。」生活本来就不是童话。
桌上相框里的男人,笑得怯怯又满是受宠若惊的欢喜,面容很年轻。那是很多年前,而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站在他身边,身上很淡的味道。
他也记得,他不在,已经一整年了。
任宁远把小外甥女哄上床,给她拉好帐子,表姐也回来了。任宁远看她是一个人,就知道外甥又不听话了「小斐还是不听我的。」年过四十的表姐黎若抱怨的神情也是很优雅。
任宁远笑道:「由他去吧,乐斐也长大了,年轻人,让他做些自己想做的。
时间晚了,任宁远自己也回了房,坐在床上看着床头的照片。
枕头是旧的,那男人的衣服也还在,只是时间久了,要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去闻,才仅有一点很淡很淡的,几不可察的味道。
任宁远睡在那枕头上,关了灯。
他不知道这晚能不能梦见他。
他时常在梦里听见那个男人,知道他就在门外。然而急着去开门的时候,梦往往就断了。
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肯入他梦中。
那个人已经死了,悄无声息的。
庄维和楚漠都去了美国,偶尔联络,大家都默契地绝口不提那个人,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人模糊的影子消失以后,就会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一样,日后大家各自心安,若无其事。
的确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会止血,愈合。
然而却成了一块疤。
因为那男人的祭日,周末曲珂从学校回来,她这一年里长高了一些,成熟不少,变成了大女孩了。那男人去世以后,她像是一夜间就突然长大了。
她原本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心态反而还很天真,比同龄人都更加稚气,爱撒娇。她的那个父亲把她照顾得太好,只有够幸福的孩子才有天真的资本,她在那个不富裕的家里,也活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任宁远其实让她过上了优渥得多的生活,什么都不缺不愁,出入有名车接送,再不必像那男人在世的时候那样,去挤公交车或者徒步。
但是她却再难以孩子气地生存了,她在这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反倒像个灰姑娘,有了种远远超出年龄的沧桑老成。
任宁远看着那现在连头发都是自己剪的女孩子:「上次让人带去学校给妳的东西,都收到了吗?」「收到了,谢谢你,任叔叔。」「那就好,妳还缺什么,尽管跟我说。」「任叔叔,以后都不用再给我汇钱了,我自己可以应付的。」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
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
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
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
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
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
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
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
「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
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
「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任宁远只是笑笑。
「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
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
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
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
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
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
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
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
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
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
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
「嘿,胖子。」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 Phillip。
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
「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大家称 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
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 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下午 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 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
「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我带了便当……」「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也还好……」「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肉和生蚝了……」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我下午赚的够我们吃了,走吧走吧。一个人吃饭怪没意思的。」Phillip给人的感觉是个家境不错的大男孩,摆摊只是好玩,所以还不懂得衡量收支。花钱大手大脚,带的货多了些,就会大老远的坐出租车来,把他们这些时常要靠背靠拽辛苦进货的人气得够呛。
也正是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无所谓作风,让他一开始很惹人讨厌。大家都为生计所累,却要和这样一个「玩玩而已」的小少爷为伍,辛苦了一天,再渴也连杯冰茶都舍不得买的时候,这家伙咕咚咕咚大喝鲜榨果汁的招摇模样,就成了公然的炫耀。
所以 Phillip起初会遭遇排挤也是必然的,只有胖子没对他冷淡,他就跟胖子交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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