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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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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忍不住问:“既然安全,为什么你不留在上面?”
    李莎说:“安全只是相对的。只有走出这个商场。才能真正安全。而且,坐等也不是我的习惯。”
    黎雅站在门边。注意着外面的情况,同时用我和电话和林森取得了联系。现在反恐部队已经到位了,但是现场指挥还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匪徒的要求很简单,用他们控制的整个商场和人质作为条件,交换猛虎帮的二号人物梁朝伟,以及早先被抓的刘德华,郭富城和张学友。如果警方不答应地话,他们就会杀光所有地人质,并且炸毁整个商场。歹徒的首领是张国荣,他们地主力在一楼珠宝厅。估计除了换人之外,顺便也会捞点值钱的珠宝。
    我问李莎有什么建议,李莎反问我五楼有多少匪徒。我用三棱刺沾着血,在楼梯上大致了画了一个五楼大厅的歹徒方位图。他们的位置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为那些位置对于控制整个大厅非常的重要。我之前看到的有16个人,加上走廊上的一个是17个,但是现在已经被干掉了4个,大厅里应该还有13个人,其中一个指挥官。不排除还有隐藏的人。
    李莎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要么就退回六楼等待,要么就直接冲进去干掉他们。从他们的位置分布来看,我们只要冲进去干掉最外面的几个,就可以找到射击死角作为掩护。我和他们交过手,他们的身手很一般。只要动作够快,13个人我们完全可以干掉。”
    黎雅说:“不行!里面有很多人质。”
    李莎回应她一个古怪的笑容,说:“人质关我什么事?”
    肖蒙说:“我也觉得不行,这样会连累到很多无辜地人的。”
    按照李莎的想法,干掉匪徒自己冲出去就行了,人质的死活管我们什么事。但是我和黎雅是警察。我们不可能不考虑人质的安危。
    李莎说:“13个人不算多,出枪够快,一个人也就负责4个目标,一分钟不到的事情。而且,只要你们不要傻乎乎地一冲进去就说什么我是警察,放下武器之类的蠢话,他们也根本来不及考虑是不是要以人质来威胁你们。你想想,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本能的反应是什么?枪声一响,他们的第一个反应绝对是开枪向我们射击。”
    其实想想她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你要是冲进去说你是警察。然后用枪指着他们,他们肯定会想到拉人质来要挟。可是你冲进去二话不说就开枪,他们连你是谁都不知道。肯定也会先想自保。这就是杀手和警察的思维方式不同的地方。
    可是,还有问题,我说:“我们做不到你说的那么快开枪。”
    李莎拿过我地刺刀,指着我画的那个图,说:“13个人,我负责远端的7个,你们俩负责近处地6个,每个人打一个方向,只有3个。什么也不要想,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开枪。打头。不要给他们开枪的机会。就用手枪,92和54的精准度也都很不错的。”
    我还是摇头,我倒是喜欢打手枪,可是我也从来没有这么打过。这不但要求出枪要快,还要保证精准,而且我们和对手都不是死站着的。运动中保持精度那就更难了。
    李莎耸了耸肩说:“那无所谓,我们就守在这个楼梯间,他们别想冲得进来。”这是实话。就算他们扔手雷,我们也不会等着被炸死。以我和黎雅还有李莎,进退自保问题不会很大。
    黎雅算了一下,说:“25米范围内,我有这个把握。如果真的只是3个目标的话。”
    要照这么说,我也有把握。
    现在还有这么一个情况,5楼并没有什么外面看得到里面的窗户,反恐部队来了,也只能是突击进来。不可能用狙击手在远处一次解决战斗。他们除了人多一点。和我们冲进去需要面对地情况是一样的。而且上面还可能命令他们确保人质的安全,那他们肯定有一个观察的时间。也许只是几秒钟,但是足够那些歹徒抓起人质做掩护了。到时候局面只会更加的复杂。
    有时候警察有很多的顾忌,用李莎的方案,铁定是违反纪律的,但是一旦成功了,至少可以功过相抵。而张国荣既然宣称不但要杀人,还要炸楼,那说明他们就准备了炸弹,先把五楼的局面控制了,反恐部队冲进来,可以让他们想办法把这些人先转移出去。匪徒地目的是换人,就算他们发现五楼不对劲了,也不可能立即就把一楼的人质全部杀掉,那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五楼里面的匪徒就会察觉到那个头目出来的时间过长了,他们只要一走到楼梯间门外,就会发现情况。
    但是我还在想一个问题,匪徒既然控制了监控室,那他们肯定可以发现我们从走廊通过的情况。只要提前告诉里面的匪徒,我们进去就是送死。可是再一想,刚才我干掉那几个鸟人的时候,他们要发现早就发现了,也不会这么久都没动静。至于监控室那里为什么没传出消息给他们,我也管球不起了。
    瞻前顾后地,到头来只会延误战机。赌了!
    正文 第一四六章  有一种痛叫空白
     更新时间:2009…6…23 16:24:17 本章字数:3693
    现在我这里有一支92式手枪,李莎那里有一支54式,黎雅的92式被匪徒下了,却正好别在那个被我挂掉的小头目的裤腰上,而他的腿上还有一支54式。
    我决定把两支92式都交给李莎,她是这次突袭的主力,而且要负责远端的目标,92式手枪射速更快,精度更高,交给她更合适。而我和黎雅用54式打近处的目标也还可以。至于肖,只能让她跟在我们身后,保持一定的距离。留在楼梯间肯定是不安全的,如果有匪徒从那里过来,她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李莎弯下腰去,用一具尸体上的血涂抹在自己的脸上,很快就面目全非了。这和我们抹迷彩油是一样的道理。我的脸上本来就有血,黎雅虽然先前露了脸,也还是在脸上抹了血,好笑的是,肖看着我们脸上都是鲜血淋漓的,似乎觉得好玩,也跟着往自己的脸上抹血,可是一抹上去,闻到那股血腥味,她就干呕了起来。我和李莎黎雅都忍不住笑了,这一去有些前途未卜,突然间竟有些异样的感觉。
    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也就不再犹豫。
    李莎双手持枪走在前面,她穿着一条浅灰色的麻纱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磨砂皮的短靴子,上面是米色衬衣加韩版小外套,一整个打扮显得非常的淑女。这一定是肖给她参谋的,淑女的打扮加惹火的身材和惊艳的容颜,不知道要迷死多少人。可现在她却抹了一脸的鲜血,双手提枪,那种感觉就是一个字,冷。一种仿佛是杀戮遍地,末日来临般的冷。
    我和黎雅则走在李莎的两侧,比起李莎的造型和走路的风范来,那就太普通了。
    我们走到门口地时候刚好有一个喽出来察看情况,很近的距离。我的三棱刺今天第五次扎进了人体。几乎没有停留,我们就冲了进去。
    进去之后李莎直接向前冲,我和黎雅则闪向两侧。三个人的枪声几乎同时响起,人质都是蹲着的,而匪徒身穿迷彩服站着,目标非常的明显。就像李莎推断地那样。我们冲进去的时候,匪徒们明显有一个愣神,他们似乎下意识的想要询问一下,我们的枪就响了。
    李莎的出枪非常的快,她是两手同时开枪,射向最远端的7个匪徒,匪徒的位置和我画出来的大致一样。我说过,那是控制局面地最佳位置,他们不会随意更换。我和黎雅的第一枪几乎和李莎是同时开的。第二枪我们就明显地慢了不少。
    第一个目标我准确的打中脑袋,第二个我就只打中肩膀,匪徒倒下去的时候抠响了手中半自动步枪。还好他的身体正在失去重心,枪口也自然的上抬,子弹射向了房顶。而我也不得不再向他补一枪。就因为这多出来的一枪,让我的第三个目标和一个我刚才没有观察到计算到匪徒两个人同时向我开火。
    李莎说得对,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先去杀那些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人质,而是寻找开枪地目标还击。我们要做的,就是不给他们思考和反应的时间。
    乓乓乓。自动步枪只响了三下。我没有选择躲避。而是继续开枪。躲避只能给他们更多地机会。我没想过我这么有种。也许也不是我多有种。而是一种下意识地反应。也许人在最危险地时候。害怕是一种本能。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本能。那就是忘掉一切。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我会不会中枪地问题。想地只是立刻开枪击毙他们。
    我做到了。那一刻。我开枪地速度至少比平时快了一倍。而同时我也清楚地感觉到我地肩膀被子弹擦过。擦过而已。我很庆幸。对方地应急能力和枪法本身都很垃圾。如果我可以算正在向白银进阶地青铜圣斗士地话。那些家伙只能算那种杂兵。
    黎雅三枪全中。但是她开枪地速度也不够快。所以第三个目标和她可以说是同时开枪。就在她地子弹击中对方眉心地同时。对方地子弹也从她地右肩穿了出来。
    从李莎地第一声枪响到结束。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远端地7个目标在李莎双枪同时射击地情况下全灭。丫地这就是黄金地实力。
    我听到了黎雅倒地地声音。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门边还有一个倒地地声音。我一回头。那是跟在我们后面地肖。肯定是被从我身边擦过地流弹击中了。那一刻。我整个人简直懵了。
    不是没有考虑过会出现伤亡。但是真出现了这样地情况。我还是完全不知所措。而且。一倒就是两个。
    可就在我的意识还没有决定我先冲向谁的时候,我却发现还有一个漏算的匪徒。那家伙穿的不是迷彩服,而是一套混在众人之间的牛仔,而他抓起来挡在面前的,俨然就是先前尿了裤子,还踢了黎雅一脚的那王八
    如果不是他踢了黎雅一脚,我其实挺同情他的。一个正常人,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一次就够做一辈子噩梦了,他却遇到了两次。
    “放下枪!”那匪徒喊了一声。我最不希望的情况出现了。虽然我不想管那个王八蛋的死活,但仅仅只是一愣,情况就非常不利,那匪徒用手枪抵着那王八蛋的脑袋,手里还有一支半自动步枪指着身边蹲着的人质。
    我的脑子正在飞速的运转,希望能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李莎却抬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贴着那王八蛋的耳朵射进了那匪徒的眼睛里。那王八蛋的耳朵也被打飞了,他凄厉的嚎叫着,就像杀猪一样,他的裤管里面流下来的不光是液体,还一种带着恶臭和泛黄的颜色的半液体状物体。
    事情还没有完结,五楼大厅有两个出入口,我们冲进来解决了里面的匪徒,却又有两个人端着半自动冲了进来,不过我不用去理会他们,有李莎在就足够了。
    商场里并不是一览无余的。尤其是女装部,有很多地柜台和数不清的试衣间。但是人质被集中到了一起。枪响的时候,人群里静悄悄的,所有的人都抱着脑袋,捂着耳朵蹲在地上。谁都不敢抬头看一眼,好像谁都害怕自己一抬头就会被打死。
    我现在最怕的一个是商场里藏有炸弹。另一个就是那些柜台后面和试衣间里面还藏着匪徒。李莎地手还保持着随时射击的姿态,而我冲着人群大喊了一声,所有的人都不许动!我也不说我是警察了,要不然他们说不定会跳起来寻求保护。
    当进口外面的走廊突然响起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再有两个人冲进来的时候,李莎没有开枪,与其同时电梯的门一开,她的枪却响了。我的反应明显慢了不止半拍,这时候才看清。冲进来地两个人虽然也穿着迷彩服,但是戴着头盔,脸上抹着迷彩油。手里的武器和和肩上的肩章都清楚地标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武警反恐部队的特种兵。从楼下的电梯里试图冲出来的,则是两个持枪匪徒。
    两个特种兵的枪也响了,目标是李莎,因为她是这里唯一还在开枪的人。
    我不假思索的大喊了一声,警察!是自己人!
    可到底是晚了。
    李莎虽然牛逼,在我看来拥有黄金狮子小艾那样的实力,但是她到底也是人。尽管她已经凭借一种反射式地敏捷移动了身位,但是反恐部队的枪法显然就不是那些匪徒能比的了。
    “自己人!”我这时头脑很清楚,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我一只手把枪举了起来,一只手掏出了自己的证件,对那两个特种兵,以及随后涌进来的特种兵说:“自己人!匪徒已经全部被击毙了,你们处理现场,尽快把人质转移。”
    领头的是个少尉,现场的情况也算一目了然,他对我说了声明白,然后小声的问我:“兄弟。我们是不是误伤自己人了?”
    我说是!我不想废话,我现在心里面乱得什么都不知道了。三个女人全倒下了,先救谁后救谁这怎么算?
    想也没法多想,我最先去看的是离我最近地李莎。她的腰部有一处贯穿伤,手臂和肩部也各中了一枪,腰部的伤看起来失血很多,但是她躺在地上自己用没受伤的手按住了伤口。我把她扶起来,她在我耳边说了一句:“混出去以后不去医院。”
    我明白她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她送去正规的医院。上面一问起情况来。她的身份就肯定隐瞒不了。好在她的伤都不在要害,只要死不了我相信她就能搞定。一个特种兵跑过来帮我扶住了她。眼神里满是愧疚,一个劲的说,对不起,当时情况不明,真是对不起。李莎笑了笑,也懒得跟他说了。这种伤对她来说,应该也算不上什么吧。
    然后我又跑向黎雅,她自己已经撑着站起来了,对我说,去看肖。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跑向了肖。肖地情况才是最吓人地,流弹从锁骨下面打进去,她的衣襟已经完全被血浸湿了。她看着我,眼中流出了很多泪水,想说话,嘴里却也不断地冒出血来。
    我哭了起来,我用手按着肖的伤口,回头大声的喊,医生,这里有没有医生?我的脑子现在是一片空白,知道为什么是一片空白吗?人在最紧张,最悲伤的时候,脑子里其实什么都来不及想,也什么也想不了了。
    我甚至,来不及去后悔和内疚。
    8好意思,今天单位有事情,更新又晚了。
    正文 第一四七章  你的身体里流淌着我的血
     更新时间:2009…6…24 14:06:33 本章字数:5838
    让肖蒙跟在我们后面是我的主意,我不敢让她一个人留在楼梯间,那里随时可能有匪徒出现。并且,那里还有一个被黎雅用枪托打昏,但是随时可能醒来的匪徒。我跟她说过,要保持好距离,或许,她以为躲在门后面就没事了。她不懂得,什么地方才是真正的射击死角。但是,这始终还是我的错。
    我们这次的行动可以说非常的成功,一个人质都没有伤到就击毙了整个五楼女装区的匪徒。那些破窗而入的特警无不感到难以置信,我们仅仅只有三个人。就是我自己,我也觉得难以置信,感觉像假的一样。
    可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本来应该让我来保护的三个女人全部受伤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不清楚,我只知道一定是哪里错了,而且,肯定是我的错。我只是想,为什么那些子弹没有全部射到我身上来。我这么说不是装逼,如果可以,我绝对会为她们挡子弹。
    商场里可能有炸弹,特警们进来以后最忙着要做的就是疏散人群。特警们一部分是从大厦顶部用绳索滑降下来的,另一部分是从大厦的另一侧,通过爆破过来的。大厦里面紧挨着的是写字楼,但是中间没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点时间,找到建筑工程图纸,然后选择一个点进行爆破打开了一条通道。现在,这也是一条逃生通道,那里有写字楼的电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里面没有医生跟进来,现场被解救的人质里面有没有医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几声,也没有谁站出来。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仅仅是看而已。这就是我们花了巨大代价救出来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们再因为他们缩手缩脚,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胁的话,那才更是白痴猪头加三级了。
    我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也不想跟那些刚刚被我们救下来,却没有对这几个受伤的女人表示谢意的人群客气。我抱着肖蒙就往前面冲,一路挤翻了好多人。其中一个人竟然对我发起火来,大声的指着我质问我说,你是警察,你怎么能跟老百姓抢路逃跑!这是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女人。也许还是受教育程度很高地那种,但我还是毫不客气的蹬了她一脚。现在谁挡我的路,我杀人的心都有。
    特警们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有两个想过来制止我,那个少尉却拉住了他们。
    警察,警察为你们卖命的时候你怎么没看见?现在人命关天,抢在前面一点你还不高兴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伤,都朝我跑了过来。帮我掀开旁边地人群,我们四个人一路鲜血的过去。身后洒落的血,也分不清是谁的。也许我们太过狰狞,前面的人不等我们跑到跟前。就纷纷惊恐的让开了。
    两个特警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其中一个就是误伤李莎的二级士官。大厦的中部以上已经完全被警方控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其实匪徒想炸楼,没有足够的炸药,他们最多也只能把商场炸烂。大楼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垮塌地。
    我把肖蒙抱在怀里,几乎是无知觉的跑着。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边,也知道她们同样受了伤,可是我现在顾不上了。说得过去地理由是她们的伤不算太重,可如果她们的伤势都是一样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问题。
    终于跑进大厦另一头地电梯地时候。黎雅撑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过说起来李莎地伤比她还要重。她们不应该这样跟着我跑地。这样只能加重她们地伤势。那两个和我们一道地特警就很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提出过要背她们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干。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有一种相濡以沫地感动。我地眼里不停地有眼泪流出来。我从来没有流过这么多眼泪。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这么多地眼泪。
    黎雅脸色惨白。紧挨着我靠着电梯地内壁。把头轻轻靠在了我地肩上。什么也没说。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边。一只手还是按着自己地伤口。脸上却带着笑。好像是凑热闹好玩。她也把头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两个特警面面相觑。好像比看到我们三个人就搞定了五楼地匪徒还要感到难以置信。
    电梯很快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时间却太漫长了。大厦外面围满了警车。也准备好了急救车。我们这样子看来不需要多说。由那两个特警护送着。几个护士迎面跑了过来。
    我们分乘了两台救护车。我和肖蒙一辆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则坐上了同一辆车。后来李莎半途下车了。她自己有治伤地门路。那是后来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医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伤后被送进来地市警察医院。这是隶属于我们局。主要针对全市地警员同时也收容罪犯地医院。和军区医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地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地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地。我看着两间手术室地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地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的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地。就算特警冲进来的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地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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