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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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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很大。我们有走不完的路,有画不完的风景,有数不清的故事。陌生而又相似的村庄与城市、一座又一座的建筑在我的眼前晃过,我不知道茫茫人海中,谁是我的父亲?哪一刻,我才能与他相遇。
  在家乡,老师带我外出谋生的那个晚上,母亲在我的脖子上挂了块玉,然后转过身,说:“你们走吧。”
  走出那个村庄就像走出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我的世界。
  “为什么这里有这么多汽车?”
  “因为这里是城市。”
  “城市里有稻香吗?”
  “城市里没有田地,所以没有稻香。”
  “那他们吃什么?”
  “当然是吃饭,是大米饭。”
  我那时候的话显得幼稚和可笑,后来我明白,城市里的大米就是村庄里的稻谷,我一直在吃的米饭,也许就是故乡的稻谷。
  那块玉一直吊在我的胸前,有一次在一个偏僻的火车站,我们遭到了抢劫,我死死护住了胸前的那块玉,劫匪踩烂了我的画具,我也不放开胸前的玉。
  老师说:“你并不热爱画画。”
  “我讨厌画画。”我说,其实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欢画画,画画已经像一道定好的工序了。
  “你走。”老师慢慢地说。
  “我不走,我要跟着你。”
  “你已经不需要我了,你走吧。”
  我沉默了,我常常用沉默的方式来对抗老师的发怒,这次也不例外。
  但这次却没有奏效,老师抛下我自己离去,他留下纸条说,我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了,而他,已经到了安定的时候,我要往外面走,他要往回走,所以,我们分开了。那一年,我十九岁。
  老师走后,我才发现自己孤单的可怕,我不习惯和陌生人说话,不习惯一个人。我第一次感到恐惧,一种置身于陌生的恐惧。
  一路上,我为很多人画过人像,但都无法真实地画下一张。在画好之后,他们总会嫌这嫌那,最后都没能画成让他们满意画像。
  破旧的旅馆里总会有很多故事,很多人喜欢在旅馆的墙壁上写字,写着×××到此一游,或者题一首古人的诗,写上自己的名字。
  我在每个地方都学会了那个地方的方言和数字,很奇怪,我总是记不住,在学到新的方言时,我就忘了曾经已熟悉的了。
  其实我在寻找父亲,但我知道他不会出现。
  有一次我遇到一个老人,是一个算命先生。
  “你不是本地人。”他摸着我的手掌说。
  “我当然不是本地人。”
  “你没有家。”
  “我有家,我家在村庄里。”
  “你要找的人,其实不在。”
  “你说错了。”
  我推开老先生的手,我害怕他说出真相。
  我在害怕什么呢?我在寻找什么呢?
  我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目标,也许我的生活从一开始就是盲目的。老师曾是我惟一的方向,但老师离开了。我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我必须有一个方向,我必须打算下一步该如何走。
  第一次在隧道画画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光顾我”。那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把我的画具踩坏了,他凶恶地站在我的面前,狠狠地说:“你懂规矩吗?”
  “我不知道规矩。”老师从没教过我画画的规矩。
  “不懂规矩就跟着学,别这么嚣张,小子。”
  这个男人叫做来哥,我就是跟着他入道的。后来我才知道隧道里卖唱的歌手,画画的艺人,都是属于一个组织的,来哥是头,所有的人都是在他的安排下工作,收入的一半是来哥的,一半才是自己的。
  “来哥其实是一个贩卖CD的贩子,前几年贩卖CD的都发了大财,来哥也不例外。现在他和隧道的保安都熟得很,他能打通很多关节,处理很多事情。
  隧道曾经是个很乱的地方,为了争夺地盘,唱歌的、画画的、贩光碟的,常常会大打出手。来哥平息了这个局面,现在大家相安无事,各赚各的钱。你说这是来哥的对还是来哥的错呢?“高志在安慰我。
  高志是一个歌手,他一直认为自己的歌唱得不错,其实他的形象确实很像歌手,长长的头发,棱角分明的面孔,冷峻的表情,加上他独特的嗓音,和沧桑感特强的唱腔,他唱的歌比很多流行歌手唱的都好。我刚好和他住在一个房间里,他第一件事就是让我评价他的歌声。
  高志一直相信自己会被发现,然后走进录音棚,出唱片,开演唱会……
  这样的梦想是每个流浪歌手的梦想。而我,我几乎没有了梦想,离开老师后,我发现自己无法在画画上成为佼佼者,没有了老师,我的信心灰飞云散。
  我和高志同时在隧道里干活。他在我的对面唱歌,他的歌本里记着很多摇滚歌曲,但他很少唱,人们喜欢听刘若英或者张学友,他就一直给人们唱这些歌。但他一定会以一首歌收场。
  我听见你的声音
  有种特别的感觉
  让我不断想不敢再忘记你
  我记得有一个人
  永远留在我心中
  哪怕只能够这样的想你……
  这首歌是我和高志一起创作的。在一个夜里,我梦见了日思夜想的小米,但小米已经与别人走进了结婚的殿堂,那种痛彻心扉的离别情,使我伤痛欲绝,于是我写下一首诗,高志发现后,把它谱成一首歌。
  每当高志唱这首歌的时候,我就开始收拾画具了,人流依然汹涌,人们的脚步声和说话的声音挤满了整个隧道。
  有一次,一个女孩让我画她的手,那只手很白很细嫩,但没有生气。
  最后她说:“你是流浪的艺术家吗?”
  我说:“我在流浪,但我不是艺术家。”
  流浪,流浪,很多女孩向往的生活,但她们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流浪者们笑着掩饰心里的酸楚,所以看起来,流浪是美好的事。
  世界上有数不清的流浪者,但流浪的酸甜苦辣,又有谁真正懂得呢?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这首歌成了流浪者们的歌曲,来哥说:“我们都是一样的,都是卑微的流浪者。”
  这座北方城市充满了工业的味道,人们匆匆忙忙地在街道上快速地行走着,脸上都挂着僵硬的表情。老师曾经说过,不要在城市里呆太久,这样会让“钢铁”消尽你的灵气;而灵气没有了,你画画创作的生活也就几乎可以画上句号了。
  我几乎不上街,对于我来说,所有的城市都一样,一样的人潮拥挤,一样的车水马龙。上网成了我抗拒寂寞的最佳方式,在网吧的角落里,点一支烟,十多寸的屏幕就是一个丰富的世界。
  “你寂寞吗?”
  “我不寂寞。”
  “那你为什么这么晚了还在网上?”
  “我无聊啊。我睡不着,又没有地方去,所以就来上网了。”
  “无聊和寂寞有区别吗?”
  “无聊是一种身体状态,是没有地方去,没有事情做;而寂寞,是心理状态,是心里面的空虚。”
  “那我寂寞,你无聊,我们可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哦。”
  “我们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地造的。”
  “你很无聊耶,美女跟你聊天,你竟然不识趣。”
  “话说美女不幽默,帅哥不装酷,我怀疑你美女的纯度。”
  “我这里没有摄像头,所以,你的激将法是没用的。”
  “美女是一举一动都可以透露出来的,我觉得你就没有让我感觉到。”
  “那是你的感觉器官迟钝。不怪小女子也。”
  “人家香妃身上的体香,十几里外的蝴蝶都可以引来,你有这本事吗?”
  “你试试就知道了?”
  “怎么试呢?”
  “让我用我的眼睛电你一下,保证你神魂颠倒。”
  “你的眼睛有几瓦啊,我倒要试试。”
  在网上,我喜欢和别人漫无边际地聊天。网上是寻欢作乐的地方,所以,不要显示你的心情和倾注你的感情。一个资深网友这样告诫我。
  远走不高飞已经和我在网上聊了十九个月了,我还不能确定他(她)是男的还是女的,她在什么地方。
  在一个论坛上,远走不高飞贴了他走过的地方拍的照片,那些地方对我来说,似曾相识,我常常回想我和老师走过的地方,那些岁月那些模糊了的风景,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高志经常会带着从某个酒吧吊回来的宠物在宿舍里缠绵,我只能识趣地避开,我喜欢深夜的网吧,安静、暧昧,充满诱惑。
  “摩卡咖啡吗?”网吧的女服务员已经熟悉了我的习惯。
  “嗯。”我木然地从鼻子里哼出这个字,算作对她的回答。
  “你已经喝了一年多了哦,没想过换个口味吗?”
  “没想过。”
  “喝茶会对熬夜有益的哦。”
  “我品不出茶味,所以还是别喝了。”
  “喝茶的男人高雅,喝咖啡的男人不羁,你不像是绅士。”
  “我连生活都难保证,你说我能绅士吗?”
  一个月前,我在中心广场和一个女网友见面。在网上,我们聊了梵高和华清宫图,我想她也许是一个学油画的女大学生,但与我见面的却是一个中年妇人,穿着黑色的裙子,看起来很高雅。她的网名叫做透明颜色。
  “你是卡?”她站在广场的喷水池边,手里提着一个暗红色的皮包。
  “我是,我……”我有点紧张,因为我不习惯单独面对一个中年女人,并且以网友的身份。
  说真的,看着这个与想象中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现实中的“网友”,心里惊讶和失望交错的感觉让我有点难受。
  “你想说什么呢?”
  “我以为你是一个学生呢?”我把我的想法说出来。
  “很失望吗?”她笑着说,“我很老了?”
  “不不,你不老,而且,还很漂亮。”我说。
  “你有一张讨人喜欢的嘴呢。”她开心地说,“请我喝咖啡吧。”
  “广场的右边有个咖啡馆。”
  咖啡馆里放着一首低沉的英文歌曲,周围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味道。
  “今天,我不想谈画画。”她说。
  “那你想谈什么呢?”
  “我想,真实地面对一个人。”
  “过得不愉快?”
  “不是的。”
  “那是,遇到难题了 ”
  “别问了,我不想说什么。”
  一阵子的沉默,现实和网络的差距太大了,我发现我们在一起几乎找不到合适的话题。
  “我觉得,音乐有点沉闷。”我看烦了窗外的风景,却找不到话题。
  “这是蓝调音乐,我喜欢的歌手。”
  “我不懂音乐。”
  “或许是,这里不适合我们吧。”
  “那我们换一个地方。”
  “不必了,我还有其他的事。”
  她一直保持着优雅的笑容。走的时候,她说:“我想象中并不是这样的。”
  我只记得她的这句话。她是怎么离开的,我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那天我一直在咖啡馆呆到傍晚,那里的音乐其实很舒服,安静得让我觉得仿佛回到了我的故乡,午后的阳光照在稻田里,没有一丝风,世界安静得像一幅静物写生。
  后来一个网友问我,网上什么样的女人最可怕。
  我说,还有比恐龙更可怕的吗?
  他说,结过婚的女人上网,比恐龙还可怕。
  这让我吓了一跳,想起那天的见面,如同死里逃生。
  网络是寻欢作乐的地方,寻欢和作乐都能使人开心,忘记痛苦,忘记不开心的一切。
  我在这座北方城市呆了很久了,我违反了老师给我的教诲,我觉得我已经在这座城市的灰尘中抛弃了自己的理想。加入来哥的集团或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但又能怎样呢,到处是欺软怕硬的人,为了呆下去,我需要有一个空间让我画画,让我生存。
  “你们这破地方还真烂。”一个娇气女人的声音。
  “里面可堂皇了,别光看外表。”高志的声音。
  我正在洗澡,听到那娇嫩欲滴的声音立即有一股无法控制的冲动。我赶紧冲洗完毕,因为我和高志都没有拿衣服到卫生间洗澡的习惯,我必须在他们进房之前冲进卧室。
  但还是晚了,我一只脚踏出卫生间门口时,那个女人就尖叫起来,如同意大利歌剧里的女高音,吓得我全身发抖。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卧室,穿好衣服。
  我刚出卧室,就听到那个女人正扯高声音嚷嚷道:“吓死我了,你以为自己裸体很性感吗?”
  “小姐,你才吓着我了,有你这样大惊小怪的吗?”我愤愤不平,反驳道。
  “好了好了,你们别吵了。”高志在中间做和事佬,害怕我们真的因为这件事而吵起来。
  “没见过男人的身体吗?”我挑拨道。
  “男人的身体见过不少,倒是没见过像你这样的身体……”
  “性感的?强壮的?”
  “是这么难看的。”那个女人的声音故意提高到尖得让人受不了的地步,我仿佛看到整个房子都在这个高分贝尖叫声中颤抖,要倒塌了。
  我被气得半死,打算和她干下去,但高志在旁边使劲地给我使眼色。我知道高志的意思,他把女人带回来的目的只有一个:上床。所以我不能坏他的好事。
  “头发长见识短,不和你一般见识了。”我说完夺门而出。
  屋里面传来那女人恶毒的骂声,还拉得很长。
  我在去网吧的路上想象着高志和那个女人在屋子里的翻天覆地。路上行人匆匆,我觉得自己忽然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
  网吧在午后很清静,女服务员很惊讶我的到来。
  “从没有见过你在这个时候来上网哦?”她说,“还是摩卡咖啡吗?”
  “我家着火了。”
  “着火了你还来上网,你快救火啊。”
  “用不着我了,有两个人在汹涌澎湃呢?”我大笑着说。
  “你在耍我。”她生气地说。
  “我没耍你啊,我家真着火了,但不是你想象的火。”
  “那是什么火呢?”
  “是热情似火的火。”
  “还说你不是耍我。”她把拳头轻轻地打在我的肩膀上,这是一个亲密的动作。
  我顺手抓住她的拳头,说:“好漂亮的手啊。”
  她立即把手收回去,转过身弄着杯子,因为心跳的关系,慌乱中,她把桌子上的另一个杯子弄倒了,杯子里的水洒在桌面上,汇成一股水流流了下去,流到了地上。
  我笑着坐到电脑前,下午的时光看远走不高飞拍的照片另有一番滋味。他说他在云南,行走在他曾经幻想的丽江中,如同梦幻一般。
  照片无论从色彩到角度,远走不高飞都把它处理得恰到好处,我想他一定是个女的,因为每幅照片里,都蕴藏着一个女人细微的心灵。
  “嘟嘟嘟……”我的手机在台子上闷闷地震动着。
  是高志的电话。
  收了线我就离开网吧,我觉得有必要回去对高志做一下人文关怀,而且每当这个时候,高志总会很大方地请客去酒吧喝酒,何乐而不为呢?
  “这么快就走了?”女服务员问我。
  “回家灭火了。”
  “现在才灭火,早烧光了。”
  “哈哈哈。”我笑着出去。
  高志丧气地坐在椅子上,他把头转过来,吓了我一跳。高志的头上青红一块,显然挨过揍了。
  “怎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啊。”我说。
  “小事,没想到那妞是练跆拳道的。”
  “哈哈。”我忍不住笑了,“遇上对手了?”
  “她啊?”高志不屑地说,“顶多能敌我两招。”
  “那你怎么被人家打肿了脸?”
  “我这不是没准备吗?暗箭难防,我一时疏忽了。”
  “那接下来呢?”
  “这口气一定要出,否则我高志非君子。”高志愤怒地说。
  “怎么出呢?”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个再从长计议,现在先喝酒去。”
  “终于说到正题了,走,喝酒。”
  这时候酒吧刚刚开门,女服务员正低着头整理杯子。
  高志坐在舞台的椅子上弹吉它,他在台上唱着歌,按着原来的调子,把歌词全都自己改了,这是高志的绝活,因为每天都唱同样的歌曲,唱得他已经神经错乱了,所以把歌词改了是最好的调节方法。
  客人渐渐多起来,高志被老板拉下来。
  “你还让我做生意吗?”老板说。
  “不好吗?你信不信我能把全城的美眉都招来。”高志毫不让步。
  “得得得,你安静点,你泡你的妞,我做我的生意。”老板无奈地把一打酒放在桌上,只想尽快把高志打发走,不惹出其他麻烦。
  “不喝白不喝,干!”高志举起杯。
  “干!”我说。
  “看啊,看啊,美女们一个个都来了。”高志的眼睛不安分地转了起来。
  “说说你的报仇计划吧。”
  “放心,我一招就能把她整呛了。”高志说。
  “具体点。”
  “我先是……”
  高志扬起的手忽然停在半空中,他的话也只说了半句。
  “首先什么啊?快说啊你。”
  “首先……嗨。”高志忽然把语调换成温柔型。
  我顺着他的眼神看去,原来是那个女人大驾光临,正向这边走来呢。
  那个女人说:“怎么样啊,今天开心吗?”
  “开心,开心,我肿起的额头上还留着你玉手的香味,令我直到现在还神魂颠倒。”
  “是你想挨揍吧。”
  “女人太凶可不好哦。”我插话进去。
  那个女人盯着我,她的眼珠子似乎随时都能跳出来。
  “小心你的眼珠子跳进杯子里了。”
  “你还欠揍吗?”
  “你很喜欢揍人吗?”
  “我只揍欠揍的人。”
  “有话大家慢慢说,何必动手呢,大家都如此风度翩翩,不如坐下来谈谈。”我在一旁打圆场。
  “对于你们这种人,没什么好谈。”
  “虽然,我的朋友把对你的爱,表现得太过度了,但这也是因为你有魅力啊。”
  “这么说,是我冤枉好人了?”那个女人把眼睛瞪得老大,我装作没注意到,继续呵呵地傻笑着做我的和事佬。
  “揍了就揍了,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好嘛。”
  “啊!”那个女人竟狠狠地踢了我一脚,痛得我失声大叫。
  “告诉你,别把我看成那种女人。”当那个女人转过身时,高志早就逃之夭夭了。
  我找个借口赶紧回去,高志惹的祸,我没有理由引到我的身上。
  高志坐在破了几个洞的沙发上看周星驰的片子,这是变烦恼为乐趣的好方法。
  “我的情人,多得如同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沙子,我不在意这个。”高志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电视,嘴上仍然不示弱。作为他的朋友,我对他是心知肚明的。
  “被人揍了,不好受吧。”
  “要不是我立下不打女人的毒誓,我肯定让她面目全非。”
  “得了吧你。”
  我不得不佩服高志,生活在没有明天的底层中,还能在这样的游戏中倾注感情,并且乐此不疲。
  这一年的冬天,城市的城管在新年之前把所有唱歌的,画画的,贩碟的,乞讨的都赶了出去。
  那几天的隧道里,乱哄哄的,挤满了小贩、歌手、画家和乞丐,路过隧道的人都挂着厌恶的表情,他们一进隧道就加快步伐,只想快一点走出隧道。小贩大声地叫卖,并且没完没了地和人讲价。
  我几乎没有生意,因为在这样乱哄哄的隧道里没有人有心情坐下来让我画像,我整天支着画架坐在隧道的一边,背靠着墙看着高志在对面卖力地唱着,因为喧哗声太大了,他不得不把声音提高,他唱不了多久就累了,越唱越没力,很少有人站在那里听他唱一会儿,他无奈地停止了唱歌,望着我这边,无可奈何地摊开手,用夸张的表情说明他对这环境的不满。
  “还是走吧,没法混了。” 他收起琴说。
  我也开始收拾画具,这样耗下去只会是徒劳无功,我们必须尽快找另外一条隧道或者另外一个地方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并且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
  我和高志刚走出隧道口,就听见一声爆炸声,从隧道里面传出来。我和高志都被吓傻了,呆呆地站在那里,一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然后,隧道里的人都拼命地往外面跑,女人的尖叫和小孩的哭声混在一起,像极不协调的交响乐曲。
  一个男人惨烈的痛苦声,从隧道的深处传来。没有人敢过去,平时大呼小叫的城管保安站在人群里,因害怕而颤抖着。
  尖锐的警笛声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紧紧地绷着人们的神经。
  警察来了,很多人都散开了,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想揽上,哪怕只是做目击证人这样丁点的小事。
  爆炸事件伤了三个人,一个男人被炸断了一条腿,另外两个人是轻伤,只是被震晕了。
  第二天的报纸整版地报道了这件事情,隧道也成了媒体记者特别关注的地方,警察日夜不停地在这里搜查,甚至临时封了这条隧道。
  没过几天我和高志被传讯,到警察局录口供,每一个在隧道里呆过的人,都陆陆续续地被叫到警察局审问或者录口供。
  “你在隧道里呆多久了?” 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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