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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伴侣_巫芸-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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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道:“他叫我们吃过午饭后到办公室来找他。”
陆云**点头:“那你们先进来坐吧,他去院长那儿了,待会儿应该就会回来。”
那两人听陆云起这样说,便犹豫着走进来,陆云起让他们坐到沙发上等。那男生坐下后就犹豫地问陆云起:“那个,学长,你也是秦老师带的研究生么?”陆云起个子高,这几年样子也成熟了不少,男生见他一副主人家的姿态,便将他当作了高年级的学长。
陆云起听他这样问,立刻就确定了这两人的身份,他摇摇头:“我也是研一的,不过不是他带,我只是在这里借个地方。你们是今年的研一新生?”
那两人点点头,各自说了自己的名字,男生叫林霖,女生叫丁雪。秦臻今年招的两个研一新生都是从其他学校考过来的,陆云起之前并没有见过,正好这会儿有空就跟他们聊了一会儿。林霖的性格比较开朗,又同是男性,很快就和陆云起称兄道弟了,丁雪一开始还有些羞涩,聊了一会儿彼此熟悉后,她就也放开了胆子,问陆云起:“你一定和秦老师关系很好吧?能在他这里借地方自习。张洋学长都是呆在机房里的。”
秦臻自己并不算是一个特别好的导师,带了张洋和聂永一年后,第二年就把领新生的任务扔给了这两个学生,他当然也会对学生进行辅导,但不会像某些导师那样时时刻刻将学生看在身边。后来聂永毕业,张洋上了研三,开学前秦臻正好忙得要命,于是见了林霖和丁雪一面后就将他们又交给了张洋,直到今天才让这两个新生过来办公室,打算跟他们好好谈谈话。
院里的其他老师常拿这事笑秦臻,说他带了张洋一个人出来便万事不愁了,而几个被张洋带着的小研究生自然也就把张洋当作了秦臻的“亲信”。如今张洋尚且只能偶尔到办公室来找秦臻,眼前这个研一的学生却直接在秦臻的办公室里占地方自习了,岂不是比“亲信”还要更加“高档”?
陆云起听她拿自己跟张洋比较,而且自己还赢了,心中舒畅,想了想还是没太得意,只说:“还行吧,我是他亲戚。”
丁雪便小声问:“那秦老师脾气怎么样?我之前就见过他一次,也没说上几句话,他一直冷着脸,我看着有些怕。”
陆云起摆摆手:“他脾气很好的,前段时间是因为太忙了才会那样。”说完见丁雪松了口气,陆云起又觉得不对:万一她觉得秦臻脾气好,老是往这里跑怎么办?
于是陆云起又补上一句:“不过他工作时不喜欢被人打扰,你们知道的,搞研究嘛,思路很重要,老是被打断的话,他脾气就会变得比较差。”
这当然是假话,他这些年来每天按时叫秦臻去吃饭,不知打断过多少次秦臻的工作,但秦臻从没为此跟他发过脾气。不过林霖和丁雪见他说得信誓旦旦,自然就信了,还一脸感激地说:“这样啊……我们会注意的,谢谢你的提醒!”
第29章
秦臻从院长那儿回来,就见这三个年轻人坐在沙发上聊得正开心。
“实在抱歉,临时被院长叫去了。”秦臻说着,走到沙发边上,陆云起见他来了便起身给了秦臻一个眼神,坐回到他的小书桌前面去了。秦臻坐在陆云起刚刚坐过的位置,问:“等很久了吧?”
林霖和丁雪忙摇头,连说没有。
秦臻跟他们聊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问清楚两人的情况后就让他们回去找张洋了,说是让他们先熟悉熟悉A大的环境,暂时不给他们布置任务。等那两人走后,陆云起才回过头对秦臻笑道:“他们俩也真敢,两个人都没选你的课。”秦臻周一给研究生上的是一门选修课,原本上这门课的老教授退休了,院里看着他有空闲,就将这门课安排到他头上。
秦臻对此倒是不甚在意,只道:“反正是选修课,有兴趣就选,没兴趣也不用强求,总比你这种动机不纯的好吧?”陆云起一开学就守着电脑,把秦臻的两门研究生选修课给选上了,剩下一门开给本科生的必修课,若不是他那个时间也正好有课,只怕也会跑去旁听。
陆云起对他的这套说辞有些不满:“你的每门课,我可都得了优秀。”这是陆云起给自己定下的规定。
“我知道。”秦臻点点头,起身拿起自己的水杯,“你要水吗?我一起拿去接。”陆云起的小桌上也有个杯子,和秦臻手上的那个是一套,不过他很少用,渴了就跑去喝秦臻杯子里的。
“不用了,我喝你的就好。”果然,陆云起朝秦臻眨眨眼,说道。
秦臻早就习惯了他这副样子,点点头就端着自己的杯子出去了。
等秦臻打了热水回来,陆云起才想起来问:“对了,院长找你干什么?不会是要去哪里开交流会吧?”现在才刚开学,所以不可能是说招学生、开新课或是评职称的事情,剩下的就只有交流会和课题研究了。
秦臻点头:“说是十月份有个交流会,要去一个星期。”
陆云起赶紧问:“不会是十一吧?!”
秦臻有些好笑:“不是,十月中旬,十二号到十八号。”
陆云起这才松了口气,又问:“那你的课怎么办?”
秦臻道:“院里会安排其他老师帮忙代课的。”
见陆云起|点头,秦臻笑着问:“怎么,就这么想跟我回去见我爸妈?”这是他和陆云起开学前就说好了的。
暑假时秦臻就已经见过陆云起的父母了,这两位长辈也都是搞科学研究的,和秦臻十分谈得来,陆妈妈一开始还问了几个生活上的问题,等陆爸爸一开口,接下来的话题就全部变成了让陆云起云里雾里的科学问题,让陆云起心里又高兴又郁闷。
陆云起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想啊!等见到你父母,我一定会尽力讨好他们,这样万一你哪天觉得我不好了,他们还能帮我做做说客。”
秦臻失笑:“你这脑袋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我什么时候嫌你不好了?”
陆云起笑嘻嘻地回答:“万一嘛……”
秦臻忍不住伸手摸摸他的脸:“不会的。”
然后手掌就被陆云起抓着,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秦臻有些脸红,很快就将手收了回去,陆云起见好就收,开口转移话题:“对了,你这周末有什么打算吗?要不要去檀香寺看花?”
秦臻点头:“好啊。”
陆云起又道:“周五可以问问大米赵哥他们,可以大家一起。”他话中的大米是指的米白。他原本是跟着秦臻他们叫小白的,但他比米白小了好几岁,米白觉得这群人里好不容易才有个比自己小的,自然不不乐意,还想让陆云起叫他米哥,让杜林赵谦笑了好久,到最后陆云起想了想就改了那个“小”字,叫他大米。
秦臻听他提到周五,突然想起一事:“说起来,这周是不是轮到我们家了?”
自三年前杜林家的双胞胎出生后,杜林就极少再去孙敬的酒吧了,陆云起也开始限着秦臻不许他多喝酒,怕伤身体。后来他们一群人商量了一下,干脆就将聚会的地点改到了家里,几家人轮流做东——孙敬以前“供地有功”,这回就不再参和进去,只需要每周五晚上准时出门吃白食;钱宁和孙敬住在一起,于是也跟着占了个便宜。
陆云起一愣,恍然道:“啊!还有这事儿!昨天去超市也没买菜,周五前还得再去一次。……还有,家里的雪媚娘粉上次也用完了,得去买包新的。”
秦臻一笑:“你就记得那两个小家伙。”
陆云起也笑:“你这是在吃醋?”
秦臻听他又不正经,偏过头说了句“快看书去”就回到办公桌前办正事去,不再理他;陆云起虽然心中有些懊恼,但看到秦臻微微发红的耳垂又觉得甜蜜,最后还是老实听话地坐回小桌前,收起心思开始看书。
周五上午陆云起没课,秦臻也特意空出时间来,两人起了个早,去早市买菜。
早市上最多的还是蔬菜,青葱翠绿,上面还带着清晨的露水,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农民才摘下来的,新鲜得很。秦臻和陆云起沿着早市走了一圈,买好蔬菜,秦臻不经意间看到看到有个小摊子上摆了两三把春笋干,就忙拉着陆云起走过去。
春笋是指在冬末春初的二三月,山间野毛竹丛中发出来的那种笋,一般只有成年人的手指那样粗,长的能长到四、五十厘米以上,短的就只有成年人拇指那么高。
春笋不似冬笋肥厚,味道清爽,口感很脆,是秦臻以前很爱吃的一种食物,在他的家乡一过完年,家里的大人们就会开始盘算上山拔春笋的事。他们家那边的山头上野毛竹多,三个人带上袋子就能弄回来十来斤春笋,一股脑地堆在厨房里放着,吃多少就剥多少。如果弄回来的春笋太多吃不完,大人们就会找个太阳好的日子,一家人搬了板凳坐在院子里,将所有的笋都剥了晒成笋干,通过这种方法将这初春独有的美味保存下来,好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好好享用。
秦臻已经很久没吃过春笋了,他到外地求学后,每年二月底就得往学校赶,正好和吃春笋的季节擦肩而过。城市里是没有春笋的,于是家里每年存下来的笋干就成了秦臻十分想念的东西。
工作后,父母也曾想给他寄些笋干过来,但秦臻不会做菜,后来也就作罢了,直到陆云起住进来,秦臻家的厨房才终于变得像样起来,秦父秦母听说后给他寄了一会笋干,之后就像是得了乐趣似的什么土鸡蛋、食用油之类的都一股脑地往秦臻这儿寄。
今年家里的笋干是四月份寄来的,到现在早就吃完了,这回在早市上看到着实让秦臻有些惊喜。陆云起知道他喜欢吃这个,开口问了价格后就把那几把笋干全都买了,那摊主见东西一下子全卖掉了也高兴,还主动给他们便宜了一块钱。
买好蔬菜后,陆云起和秦臻把东西分着提了,又一起去了超市买肉类和雪媚娘粉。其实早市也是有肉卖的,但他们俩都不会挑,第一次去买时那个卖牛肉的摊主指着吊在那里的整个牛腿问他们:“要那一块肉?”
秦臻和陆云起面面相觑,最后陆云起指了指腿腱子那一块:“就这儿吧。”
那摊主麻利地割下一大块肉来:“这么多够了没?”
他们俩对那一块肉的份量也没概念,就点了头,最后那一块肉足足有五斤,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里吃了近一个月。
买已经宰杀好的猪牛肉尚且如此,那些被关在笼子里叫不停的鸡鸭和装满水的板车里活蹦乱跳的鱼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两人都觉得,还是超市里那些切好包装好的、标明了价格和宰杀日期的肉类更适合他们,一盒就是一餐的量,买起来省心。
到超市买好东西回家,两人也没再去学校,陆云起闲着没事去阳台看那盆月季。
这盆月季之前因为秦臻的疏于照顾差点长成了绿巨人,陆云起查了资料,买了防虫药和花费回来,结果第二年四五月,这盆月季就爆出了十几、二十几个花苞来。
这盆月季的花是橙色的,花朵并不大,陆云起见它花多,就去买了个玻璃花瓶回来摆在餐桌上,每天剪一朵下来插在里面。秦臻起初还觉得可惜,后来听陆云起说给月季剪花是必要的护理程序后,他就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这个“辣手摧花”的行业。
月季今年五月开过一次花,之后就一直休养生息,陆云起去看时发现,今年新发出来的一根枝条顶上不知何时又已经冒了个花苞。陆云起给月季喷了些水肥后回到屋子里,把这件事告诉秦臻,秦臻也跑到阳台上去看了一眼:“这次怎么开这么早?”
陆云起想了想,回答:“大概是因为天气吧,今年入秋早,凉得快。”
秦臻点点头:“等它开了你叫我,这朵我留着来剪。”
第30章
下午秦臻和陆云起都有课,三节课结束后两人匆匆赶回家,开始准备晚餐。
因为晚上会来的人很多,所以晚餐要做的菜也就很多,秦臻将大号的电饭锅拿出来,淘好米插上电,然后帮着陆云起洗菜切菜。鉴于陆云起是家里唯一的大厨,所以所有的菜都是由他负责,秦臻心疼他,就尽可能地帮他做其他的事,这几年两人渐渐习惯了这样的分工,效率很高,没多久就弄出了三四道菜出来。
到六点,赵谦他们就陆续到了。
来得最早的是杜林一家,他和戚兰带着两个小家伙,显然是刚从幼儿园接了孩子就过来了,秦臻给他们开了门就回了厨房,都是老朋友了,彼此间都不必客套。
两个小家伙一进门就往厨房跑,杜林和戚兰连忙一人拉住一个,以免这两个小家伙一下子扑到正在炒菜的陆云起身上去。陆云起一边翻炒着锅里的青豆一边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杜哥,戚兰姐。娃娃和宝宝也来啦!”
娃娃和宝宝是这对龙凤胎的小名,娃娃是姐姐,宝宝是弟弟,两个人性子很像,都十分活泼可爱。他们俩都跟喜欢陆云起,这也是杜林和戚兰到得这么早的原因之一,因此,听到陆云起叫自己,两个小家伙就异口同声地喊:“小陆叔叔!”声音甜得不得了。
杜林对自家这两个孩子十分了解,所以他将孩子交给戚兰,走到厨房里问:“要帮忙吗?”
陆云起摇摇头,将做好的青豆炒肉用盘子盛好交给他:“帮我端出去就行。”
没多久门铃又响,这回来的是赵谦和吴青青。
吴青青一看到两个小家伙就母爱泛滥,跑过去抱着他们俩一人亲了一口,两个小家伙乖乖叫了声干妈,小眼神又往厨房里飘。吴青青了然地看了眼厨房里忙碌的两人,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问:“是不是想让小陆叔叔出来陪你们玩啊?”
两个小家伙立刻点头,让戚兰看了都忍不住笑出声来。吴青青道:“来,亲一个。”两个小家伙就毫不犹豫地一人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身负众望的吴青青站起身来,跟戚兰使了个眼色,大步往厨房里走去:“在做什么好菜呢?!”说着,她在厨房里扫视了一眼,看到秦臻手上的东西,顿时眼睛一亮:“笋干?!你居然有这个!”
秦臻手上动作不停,回答:“今天在早市上看到,就买了。”
吴青青就开始摩拳擦掌:“这个菜不如我来做吧?我可是特意跟着我妈学过的,保证做出来是正宗的家乡味!”
陆云起被她盯着,有些哭笑不得,做完一个菜后就将锅铲交给她:“你炒完这个菜再叫我。”
吴青青挥挥手:“搞那么麻烦干什么,我都一起炒了就是了。”
戚兰见状也走过去,对秦臻道:“正好你也去休息一下吧,我来给青青做副手。”
吴青青也道:“对对对!我正好跟戚兰聊些姑娘家的私房话,你们两个大男人都快出去出去!”
秦臻只好放下手中刀具,和陆云起一起把厨房让给她们俩。
陆云起已出厨房,娃娃和宝宝就跑了过来,两个小家伙分别抱住他的左、右腿,让他迈不动步子。秦臻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径直去客厅和赵谦杜林聊天去了,陆云起只好蹲下来问:“你们两个今天想玩什么啊?”
没多久郑凯和米白也来了,米白童心未泯,见陆云起在给小家伙讲故事,就跑过去捣乱,郑凯跟秦臻他们打过招呼后就跟了过去,倚在门口含笑看他们玩闹。
等吴青青和戚兰把剩下的饭菜做好,孙敬和钱宁才姗姗来迟,一群人到餐厅坐下,钱宁看着一桌的菜,问:“都是自己做的?”
秦臻点点头:“青青和戚兰都帮忙做了几个。”
钱宁转头严肃地对陆云起说:“下回就别做这么多菜了,叫外卖就好,别累着了。”
杜林立刻就乐了:“哟,难道你小子做过菜?”
钱宁哼了一声,没理他。陆云起解释:“这不是忙过了,最近比较闲嘛。”
吃完饭,陆云起将中午做好放到冰箱里的雪媚娘端出来。
他一共做了两盘,每盘九个,红色盘子装的九个都是香蕉味的,小巧圆润,模样可爱,绿色盘子里的前两排的外皮都是滑溜溜的,和红色盘子里的张地一样,只有最后一排的顶上都用牙签花了朵简单的花,样式并不好看,只是做为区别罢了。
两个小家伙看着盘子里的点心都有些迫不及待,但还是懂事地等母亲拿了放到自己手里,米白捻起一个咬了一半,看了看里面的果粒:“这是……火龙果?”
陆云起|点头:“怎么样?”
米白把剩下半个塞到郑凯嘴里,自己又动手拿了第二个:“好吃!”
他们这里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嗜好甜点,但因为两个小家伙喜欢,这两盘雪媚娘就成了陆云起和秦臻家的固定节目。在座的每人吃了一个,余下的就是女士和孩子的份了,两个小家伙吃得一脸满足,临走还拉着陆云起依依不舍。
等将人都送走,陆云起回到客厅,看到绿色盘子里余下的三个带花的雪媚娘,问秦臻:“怎么不吃?”这是他专门给秦臻做的,里面包的是万年不变的芒果馅,其他人都心知肚明不会去碰。
秦臻摸摸肚子:“晚上吃太多了,吃不下。”
陆云起失笑:“那就先放回冰箱里吧,留着你明天吃。”
第二天陆云起才想起昨晚忘记问其他人要不要一起去檀香寺了,秦臻倒是没什么在意,说两个人去也是一样的。陆云起把车开到檀香寺门口,秦臻先下个去买门票,陆云起找个了车位把车停了,再到检票口去寻秦臻。
檀香寺并不似其他寺庙那样以求愿灵验而闻名,它的大部分香火都来自于满寺的金菊丹桂,每年的秋季是它的人流高峰期,不少人会在周末来这里赏花,重阳节和中秋节寺里都会有相应的活动。
陆云起和秦臻过了检票口往里走,因为人多怕走散,就自然而然地牵了手。不少游客会在赏花的同时也拜拜佛,所以几座殿堂附近人很多,陆云起和秦臻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就挑了条偏僻的小路慢慢散步。
空气里弥漫着桂花的香味,浓郁却不呛人;小路两边的花坛里开满了一簇簇的菊花,有黄有橙,好不漂亮。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桂花树上挂了个鸟笼,里面那只不知是什么品种的鸟见到人,张开小嘴叫道:“你好!早上好!”
陆云起听得有趣,跑过去逗它:“你叫什么名字?”
那鸟听不懂这话,就偏偏头:“生日快乐!生日快乐!”
陆云起不死心,又问:“你叫什么?”
那鸟回答:“我爱你!我爱你!”
秦臻在一旁乐得不行,挪谀道:“都跟你表白了,你还不赶紧回应几句?”
陆云起转头看他:“回应什么?我都有对象了。我可是很专情的!”
秦臻笑着斜他一眼:“是吗?”
陆云起坏笑着回答:“不信你去问我家亲爱的?”
秦臻脸上有些红,甩开他的手自己往前走,陆云起摸摸鼻子,赶紧追上去。两人在寺里逛了一个上午,中午吃的斋菜,吃完午饭陆云起又以消食为借口拉着秦臻到附近走了一圈,才和他一起回了家。
过了几天,秦臻早上起床就看到陆云起把那个插花用的长颈玻璃花瓶拿了出来,装了水摆在餐桌上。见他起了,陆云起回过头道:“外面那朵花已经开了,你去剪吧。”
秦臻点点头,拿着剪刀就出去了,好半天也没回。陆云起煮好早餐,到阳台上去找人,果然就见他蹲在那里,拿着剪刀还没动手。秦臻剪花总喜欢比划个老半天,试图让自己剪的每一个斜切口都和地面成四十五度角,陆云起对于他这个毛病有些无奈,但有时看着又觉得可爱。
“早餐好了,你快些。”陆云起道。
秦臻应声,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了手,这个了自以为最好的角度把花连着三两片叶子一起剪下,站起来递给陆云起:“送你了。”
陆云起笑着接过去:“这算是送花表白?”
秦臻也笑道:“这叫做娇花献美人。”
陆云起笑着要去亲他,秦臻忙躲开:“我还没洗漱呢!”不过最后还是让陆云起如愿以偿地在他唇角亲了一下,然后两人才一起进了屋,秦臻去洗漱,陆云起将手上的花插到花瓶里。
第31章
十一放假,陆云起和秦臻早早就收拾了东西,回了秦臻的老家。
今年的十一假期和中秋连在一起,假期延长到十月九号,九月三十号又恰好是周二,他们两人都没课,就索性提前走了。
陆云起还是第一次跟着秦臻回老家,一想到过不久就要见到秦臻的父母,他就紧张得不得了,不过秦臻的老家路途遥远,等他们一路高铁转普通火车再转汽车后,陆云起就怏怏地靠在秦臻身上没了精神。秦臻一手揽着他的肩膀,让他靠得舒服些,一手拿过旁边一个好心大妈递过来的桔子皮凑到陆云起鼻尖处:“好点了没?”
陆云起稍稍动了动脑袋,哼了声表示自己没事。
秦臻看惯了他兴致昂扬的样子,见他现在这样没精神,心里有些难受,又有点好笑:“你晕车怎么不提前告诉我?早知道就该买盒晕车药的。”
陆云起小声嘟囔:“我也不知道啊……以前坐车的时候也没晕过……”他在城市里长大,平时出远门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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