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为你封棺-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瞧瞧底下的皮囊如今是个什么模样。
“燕王爷对我可是有什么想法?”卿尚德抿了抿唇,略显不安地开了口。
燕玑微微一笑,从自己的坐席上起身,层层叠叠的衣袍坠落,仅留下了最里层的雪白单衣。
“你好看,本王平生,最爱美人。”
卿尚德握着茶盏的手就是一紧。
谁成想这燕玑也是不走寻常路,别人把外袍脱了是为了办正事,而他却是一把拔出了在旁边放置的簪花长剑,含笑道:“想来卿帅与我皆是军帐中人,不太欣赏得来那西府的软媚歌舞。既然如此,本王今日便是为了让贵客尽兴,舞一曲将夜行。”
卿尚德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他平静地望着单衣纸薄的燕玑,眼底过于平静的寒潭,就仿佛是暴风雨来临前一般。
燕玑舞剑,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可是这舞着舞着,他就一脚踩在了卿尚德的案脚上将自己直挺挺地摔在了对方的怀里。
茶案在那一瞬间被震翻,楼下的将士们听见响动正想要上楼,引动了剧烈的金属摩擦声。
然而,卿尚德在这个时候格外平静地喊了一声——“无妨。”
他的怀里抱着日思夜想的人,他的眼睛里是让他辗转反侧的人……是的,他就在他的手中,插翅难逃。
燕玑就这么一动不动地躺着,听着对方的心跳,轻声道:“我要怎么样,你才不会生气?”
“我?生气?”卿尚德的眼眸深邃如墨,小心翼翼地把人给扶正,将长剑给丢开,长叹一口气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我没有把他们给活着带回来。”
“两年前,郑重为了救西府山里的几百户山民,连夜赶进了山里。那天早上,我得到消息的时候,山已经崩塌了,十里峻岭变丘陵。过了半个月,肖涵从我这里请到了军令去收复老燕城,结果两军拉锯了将近十个月,他没有给我发过一条求援的讯息,直接跟他们磕死在了燕城。”
“他们很清楚我调不出兵力来支援他们,可是我真的连救人的那一点兵力都没有吗?”
“前几天杨红缨也去了,伤痛太重,她一个姑娘家家身上的伤,从来都不比我们少啊……她才二十几岁,还没有嫁过人,没有穿过一件漂亮的花裙子,也没有一盒香粉胭脂……”
“还有王世明是么?”燕玑望着天花板,打断了卿尚德的话,默默地闭上了眼睛,“我几年前去西北找叶谋人质问他为什么要提前掀动计划,提前了计划将会导致大周无数无辜的百姓惨死。他告诉我,人都是有私心的。”
“他看着那些西北的年轻人怀揣着对未来无限的憧憬投入他的麾下,每□□气蓬勃的训练,从来都不喊苦喊累,一双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在看到叶谋人经过的时候突然严肃正经地行礼……我说‘将士殉国本就是无上的哀荣’,叶谋人砸了我一板砖的书,大骂一声让我自己滚去‘哀荣’。”
燕玑笑了笑,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家伙可不是一个轻易有感情的人,这一辈子,大概也就只会心软这一次。”
“我知道他们都死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都不在了,所以我们才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将士战死殉国不是为了无上的哀荣,他们所做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还活着的人能够活得更好——无论是整天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那里吵吵闹闹,又或者是风花雪月长途证道。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背负着他们的那一份期望。”
燕玑感觉到了自己额头上忽然被碰间一下,睁开眼睛定定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卿尚德。他仿佛被蛊惑了一般道:“卿卿,不管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这个期望,也是我的期望。”
很久以前,在南城连绵烽火里的期望。
第二十三章 愿与你重逢(下)
“笃笃笃……”
清晨的第一缕微光划破了宽阔的行马巷道里的宁静,一身戎甲的青年纵马穿行于其间,青石板上发出了清脆的踏马之声。
大周的老燕城难得的一个寂静时分,再早一些会有卖菜挑水的苦命人在巷道里走动,而再晚一些遛鸟的富贵闲人们也该出了门。
已经有一旬多的日子没有瞧见这些军爷铁甲戎装地在城中奔驰的情景了,难免会产生一些世界都和平了很久的错觉。
其实距离帝国人正式被驱逐出大周所在的东陆,也才过去不足半年吧?
马蹄声消失在一座摆满了青松翠柏的院落里,马上的人连掩饰都懒得,大剌剌地抬起长腿下马,一脚踩在小院的门口的青石板上几乎将之踏碎。
不远处的小亭子里,有人簪花饮茶,云雾缭绕,香飘七里,即便是一身的布衣也掩盖不了养尊处优的懒散风华。
“叶芝!你约我来这里是要干什么?”
叶谋人连一个眼神懒得施舍给对方,冷冷地饮着自己的茶,只是将坐在自己身旁的薛映河的茶杯给夺了过来。
薛映河无奈。
他勉为其难地笑了笑,起身去将一封用粗麻布包裹得严严实实里三层外三层的东西给送到了对方的手里。
“罗将军,我们叶王爷说了这件东西给你,爱怎么用,烧了撕了也好,拿出去公之于众也好,反正从今往后,我们家王爷怕是都不会回老燕城的了。”
那位将军不是别人正是如今炙手可热的大将军罗敬,燕玑麾下的西北军与燕军,西北军是叶谋人借着燕王府的势带出来,而燕军则由于老燕王去世的突然被交付给了罗敬由他来转交给燕玑。
这一转交便是三四年的光阴。
罗敬拉开了包袱的一小角,只是一眼便让他骤然变了脸色。
“叶芝!你这是什么意思?!”
龙纹,竟然是正儿八经的五爪金龙盘云纹!
叶谋人撇了撇嘴,直接不耐烦道:“先王托孤的遗诏,你爱咋咋地!”
罗敬难以置信地捧着这个卷轴,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他该说什么?
先王遗诏这东西在谁的手里,大周朝的规矩,谁便是顾命的大臣!
“可是——”
叶谋人挥了挥手,让薛映河送客。薛映河无奈地领命,要将罗敬给扫地出门,只是他在一边将人扫地出门的时候,一边还多说了一句“罗将军还请放心,遗诏上写的那个名字必定是个活人,不仅活着,他还拥有足够的权柄来登上那座龙位。”。
薛映河与燕玑能够打个不相上下,那是因为他不能够僭越身份,区区一个罗敬,他还是能够将对方扫地出门的。
待到他将人给送出门了,听得对方的声音都远了,方才回到亭子里在叶谋人的身边轻轻地坐下。
“你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将遗诏交给罗敬?”
薛映河摇了摇头:“您明明是不想要将东西公开出去的,不是么?”
叶谋人长叹一口气,放下已经到了嘴边的茶盏:“不是我故意的,而是我不能够拿大周的天下去赌他的人心。燕十三这些年看着好端端的,谁又能够确定他心里头到底装着些什么呢?到底是天下?还是无上的权柄?”
“他的手里可不仅仅是西北与燕军,卿帅的名头说着好听,年轻那会子就是十三门下最忠心的一条狗了。若是有人说他一声‘好狗‘,怕是还要高兴得摇尾巴呢——我这话是说得难听了些,可他们那关系,真的经受得住考验吗?”
“要知道,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能够共患难,却往往不能够共富贵啊……”
薛映河了然。
“所以,您是要?”
“燕玑若是心怀不轨,那我便顺着杆子送他十年的富贵,十年之后江山改旗换帜,我写我的万民锦绣人间,他赴他的荣华黄泉。但他若是确实无心于九五,那这人世间便没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了,我能够做的事情,大部分他都能够做到。更何况还有卿尚德……几年前若是他没有对我的那些小动作袖手旁观,局势应该还不会发展到那个样子。”
“在南府的时候,很多人都看见了燕玑身上那毕露的锋芒,只有我觉得卿尚德才是最可怕的那一个人。”
“年前入冬,他调了一小股的兵不知道去了哪里,我看了各地送过来断断续续的线报,还以为这条‘忠犬‘终于是要噬主了呢。结果……”叶谋人若有所思地顿了顿,“结果燕玑这个傻冒竟然还真敢单刀赴会,连件像样的戎甲都没有穿,还穿得像是恨不得开屏的孔雀,直接请了卿尚德去西府天外天喝茶。”
“喝茶、喝茶、喝茶!谁知道他们到底他娘的在里面干了什么啊?!”
说到这里,叶谋人被气得砸了一个茶杯。
砸完茶杯,叶谋人的心情勉强平复,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吧,反正他们也生不出来,既然生不出来,那就与我的谋划无关了。”
“江山万里,本来就是贤者掌之,不该归于一家之姓。”
……
老燕城里最近有一件大喜事。
燕王爷麾下的黑面神宋将军终于要结亲了!
而且结亲的对象还是西府的那位以巾帼美名闻名整个大周的秋大小姐,据说就是从她的手上流出了那些足以与帝国对抗的武器。可见确实是个冰雪聪明、兰芷蕙心的好姑娘。
然而,在这件大喜事流传出来的同时,还有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西北军的某位小将给青鸟林海里出来的卿帅麾下的大将戴了绿帽子,起先是那位大将捉奸在床将小将给狠狠地打了一顿扒光了丢出去在大街上示了众,再然后则是那位小将纠结了一批营内的狐朋狗友将那名大将堵到胡同里给打了一顿,结果也不知怎的就出了人命。
老燕城松弛的气氛突然间紧张了起来。
卿帅跟燕王爷……会因此出什么龃龉吗?毕竟,如今的大周百废待兴,这两个人的手上都还握着强大的兵权,万一要是其中一个人出现些什么微妙的念头,那大周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的局势可就不好说了。
正是在这样的日渐紧绷的氛围之下,燕军的大将军罗敬捧着一封明黄色的先帝遗诏就闯进了燕王府的旧址。
那地方说是王府,其实早就没有了昔年的繁华景象。
连年的战乱早已将一切都摧毁殆尽了,直到燕玑回去的前几天才派了人过来将王府内的三间房间修缮完毕。一间是会客的花厅,一间是批阅公文用的书房,而剩下的一间则是燕玑的卧室,连个烧饭用的灶头都没有,还得要去隔壁的卿帅府上蹭饭才行。
好端端一个王爷,拼死拼活地打了那么多年才将那些帝国人给打出去,不说锦衣玉食,却连吃一口热饭都还要去卿帅府上看人家的脸色,这着实是有些令旁观者迷惑不解的。
作风朴素,也没必要朴素到这个地步吧?!
您老还记得您娇生惯养混世魔王燕城太岁御赐罔替一字并肩异姓王世子的人设吗?!
大约是不记得了的。
燕玑不仅不记得自己的人设,他还整天整天没事了就往卿帅府上的灶膛伙房里钻。
公文是不可能批公文的,上辈子辛辛苦苦壮烈了一回,好歹这辈子要过得对得起自己一点——哦,对,还要对得起卿卿一点。
于是,本来就很忙的卿帅阁下感觉自己书房里堆着的公文似乎比从前更多了一倍,而每天在自己府上的餐桌上总是会看到很多奇怪的菜色。
比如说:鱼目混珠、九龙抬棺、兔子蹬鹰……总有刁厨想害本帅?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他批阅的那些公文当中,有一半都是诸如“燕军入夏以后的慰劳事宜定夺”、“西北军部分适龄青壮年劳力的去留决议”……但凡是长了脑子的人都能够看出来,这些公文大概都是从隔壁的燕王府直接搬过来的,连皮子都没有遮掩一下,就这么大剌剌地放进了他的书房里。
这要是让那些燕军的老将瞧见了,可不得跑到燕玑的大门口拦着人抱着门柱大哭一场?无外乎是说,卿尚德狼子野心妄图吞并他们燕军,还想要搞倒他们的燕小王爷!
天地良心,卿尚德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大概也就是好好地跟燕玑谈一场不会分手或者被迫分手的恋爱,要不是天下不太平,他们就不能够好好谈恋爱,谁他娘的管那些燕军家里几个小老婆的“老不修”的眼泪啊?!
搞可以,搞倒就免谈了。
然而,老燕城的局势还是将两个本意低调的人给逼上了风口浪尖。
那一封先皇遗诏更是把燕玑给绑在了荣辱柱上,黄袍加身于国无益,可是总有那么些人看不清现实,还生活在自己的千秋大梦里。
燕玑坐在燕王府家徒四壁的书房里想了半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爬起来便从长姐那里给自己借了一件大红色的衣服,从正门走出去直接走到了卿帅府。
府门没开,燕玑是翻墙进的。
所有人都看见了。
所有人都懵逼了。
这他娘的是什么操作???
也没有谁穿成这样去别人家的府上图穷匕见的吧?!
燕玑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一点:只要操作够骚,就没有人能够逼他做他不想做的事情。
新周诞生的那个秋天,万山红遍,卿帅携伴侣燕某于城上撒清水一盏,寄天下太平河清海晏之意,做别往日时光。
秋高气爽,盛世无恙。
第二十四章 故园万里郑重远
九月桂花飘香。
红黄白三色的细密花骨朵儿在墨绿色的叶子底下掩藏着,铺天盖地的香气霸道地占据了整个风景优雅的庭院,满目赏心愉悦。
有老年人着一身暗沉褪色的周服静静地端坐在几年的小桂花树下,光滑洁白的大理石雕桌椅散发着寒气,带着暖意的微风拂面,却丝毫驱散不了那股天生的凉薄。
故国三千里,今日又重阳。
“姨母院子里的桂花……也该开了吧?”
老年人独酌着清冷的小酒,面前摆着几碟精致漂亮的冷炙小菜,工巧的小菜碟子上是优雅的冬梅花。
周服上隐秘地打了两三个补丁,补丁的针脚很整齐,一看就是长年累月干针线活的大家才能缝补得出来的。
衣袖暗纹的地方,还有两三朵祥和的如意云纹,云纹卷曲舒展竟然暗藏乾坤——【郑重。】
就像东陆的年轻人赶时髦过西陆的节庆,如今的西陆也兴起了过东陆的节日。
郑重满是老茧的手里捻着比嘴还要小的酒杯,耳边是墙外悠扬的异域乐声。他不由自主地打起了节拍:送君折柳城外——古道西风回环——连年雨——莫扰我行人胸怀……
很多年以前,他第一次背井离乡求学南府,眼神很差的姨母就是扶着村口的十八棵老柳树,借着嶙嶙结结的树皮裂疤方才送他出了山口。
姨母的乡音还幽然在耳畔。
重儿,重儿你斗胆往前走,山外人间好个秋,你姆身体康健,踏上通天的大道,你莫要得回头……
后来呢?
后来他果然官至一品,权倾朝野,背靠皇族的大树——然后回乡,给了他姨母极尽的哀荣。
二胡唢呐……十里八乡乃至西府,谁敢说他郑家的排场不够威风?
谁敢说他郑重一个不好?!
靠山山倒!靠人人走!
他郑重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哪里来的宵小之辈也敢在他的面前妄言一个字?!
他能够有今天,靠得就是他自己的双手!就是他自己!
可是……怎么就走到今天了呢?
穷途末路,四面楚歌。
楚歌,也是他的乡音啊。
庭院之外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有人来拜访他了。
他在西陆的朋友不多,想来想去也不可能有谁来拜访,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郑老先生,我们总长让我来请您回乡安养。”
郑重鄙夷地瞥了一眼那个孤身前来的小青年,他稚嫩的脸庞上写满了一腔热血的固执,好像不把南墙撞穿就誓不罢休一般。
“黄口小儿,卿尚德怎么不敢亲自来请我?”
小青年摇了摇头,神色认真道:“老先生,我叫燕卿,不叫什么黄口小儿。”
郑重愣了一下。
他没有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还会听见这个熟悉的姓氏被挂上别的名字。
“小四……”
少年多情,谁没有摇动过心?
燕玑那个混账玩意儿,祸害了南府,祸害了南城大好的男儿,祸害了他郑重心上炎炎万古酷暑里唯一的一抹微凉清风。
但是说句实话,他从来都没有祸害过郑重本人。
杨小四是酷暑里的清风,是他郑重一辈子求而不得的少年心结。
心结被岁月打磨,最终模糊了一切,容颜,往来,笑声……他其实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瞬的优柔心动。
故里山河很美,爱过的人美,恨过的人美。
郑重从小就知道要往上爬,爬到高处,住最豪奢的宅院,娶最高贵的名门闺秀。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自己的心。
他控制不了让自己不要莫名其妙地喜欢上那个在演武场里训练到最晚的土气小姑娘,他也控制不住让自己不要去嫉妒燕玑,嫉妒他的无所畏惧,嫉妒他的放浪形骸,嫉妒他未曾负重的双肩,嫉妒他仿佛天命之子一般的“好运”。
燕十三怎么会喜欢男人?
还是那个出身平平无奇表现也平平无奇除了一张俊美的脸就没有什么东西的卿尚德?
不过——
郑重忽然间如释重负地笑出了声。
“混账十三!你眼瞎发疯了一辈子!居然也做了一件正事,难得啊……难得啊……”
瑟瑟的秋风吹走了老人多年的积郁,他拂去了肩上的细碎落花,平静地起身去赴那注定的鸿门。
人这一生太短。
区区百年,能做对一件事就已是不易。
爱对一个人算一件事,恨对一个人也算。
三月后,先一字王侯郑重病逝故土,仓促下葬。
总长低调地参加了他的葬礼,那天下着小雨,江南的小雨淅淅沥沥,连绵湿透了人的心口。
没有喇叭,没有二胡,只有一朵路边随处可见的兰花草,开着苍白的蓝花,迎着料峭的春寒颤抖。
第二十五章 恨我纨绔未青蓝
城外停歇已久的炮声骤然响起,顿时惊飞了城头耷拉着脑袋的倦鸟。
已经半月了。
西府已经在稀碎的烽烟里挣扎了十五天,哪怕是铮铮的铁骨,怕是这个时候也要断在泥里了。
求救的信号已经发了出去,可是西府万民所期盼得望眼欲穿的援军却始终没有到达。
西府总督府。
天井里的青苔密布,憨厚可爱,泛着圆润的朝气,仿佛能够湿润平复一个暴躁者的千疮百孔的内心。
李青蓝坐在太师椅上戴着金丝边眼镜看着朝廷回复给他的关报,上面写着一行安安稳稳的小字——【西府一马平川之地,无险可守,速撤。】
撤?
还能撤他娘的到哪里去?!
他一个人当然可以撤,可是西府的百姓呢?
李青蓝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懊悔,懊悔自己的无能,懊悔自己的弱小。
丫鬟捧着一束艾蒿进了门,清明的香气四溢,一直溢到了李青蓝的心底。
这种香气很刺鼻,提神醒脑。
仗要打,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佳节只要有那么一丝可乘之机,平常的百姓还是要过的。
李青蓝扯了扯自己的衣裳下摆,最后还是下了那个命令。
他说:“备墨。”
……
西府过了百年来最盛大的一场端午。
眺望龙舟的高台上坐着许多穿着帝国服饰的大人物,他们相互交谈着、调侃着,只有李青蓝点头哈腰侍候在旁边,垂着眸,神情麻木。
既然他们想要一条狗,那他就做一条狗又何妨?
汪汪汪几声若是能够保下他的亲人朋友,性命千金,又哪里会不值呢?
李青蓝站在高台上忽然间听到了一声闷响,他惊愕地抬起头,只见帝国人准备的龙舟竟然被巨大的水浪掀得飞起,在半空中散成了一片木头花。
是夜,帝国方面盛怒,责令身为帝国西府管理院院长的李青蓝,严查此事,务必将真凶绳之以法!
半年后,李院长挥泪斩秋月白于玉湖。
一年后,李院长派人斩秋子墨于玉湖。
一年半后,李院长投湖。
经渔民打捞,李青蓝呈跪尸状,两颊有泪痕,尸身僵硬不可改,是为一时奇谈。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