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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玩一个游戏-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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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顿时破了一道大口子,冰凉的手指挖到他后背,几乎带下一块肉来。顾烨只觉一个吃痛,而更让他招架不住的,是从手背传来的一股凉意。
那凉意顺着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钻进他的体内,将他跳动的心脏一点点包围,他整个人像是被冻住了,意识一点点与身体分离,然后他发现自己的感受到了一种剧烈的情绪,另一个人的情绪——恐惧。
顾烨发现自己成了另外一个人。
此时的他正躺在一张实验室大床上。他的眼前是一面无影灯,身边有人走动,一个人将电锯插上了电源,然后按下开关,向他走来,身体的麻药突然失效,他的意识变得无比清晰,飞速运转的电锯钻头对准了他的后脑勺,紧接着是铺天盖地的疼痛,滋声钻进了他的耳骨里,然后是骨骼崩裂的声音,那只电钻正开拓着他的头部。他尖声大叫:“啊!啊!太痛了,停下来,快停下来……”电锯声突然加快,几乎溅出火星,手握电钻的男人语气平缓而温和地开口道:“加□□醉量……”
电钻钻开了他的头颅,手术刀沿着骨骼将皮肉划开,他甚至可以看见自己的大脑,正躺在一直透明的器皿里。
巨大的疼痛几乎将他的大脑搅成粉末,然后他的的意识突然从这具备受折磨的身体里排斥了出来。
他回到自己的体内。
顾烨颤抖着伸出手,碰了碰自己的后脑勺,他的手指下是坚硬的,死的并不是他。他隐隐觉得,当这个人的手指碰到他的时候,他被移情了,因此感受到了那人改造前的情绪。他一时无法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他直觉,自己的改变也是实验的一部分,甚至是进化的一部分。
顾烨试着动了动手臂和脚,疼痛程度表明还没有断。此时他被谭林紧紧护在怀中,他们在地上连打了几个滚,落地的疼痛被缓冲,但他依然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重重地磕在谭林的骨头和肌肉上,痛得他两眼冒金星。谭林双眉紧蹙,五六米的高度外加一个成年男人的体重,他现在伤得不轻,但他的手臂微微发颤,却也不肯松开。
“有没有事?”顾烨怕压着谭林,忙要起身,谭林却发出一声呻|吟,吓得他连手指头都不敢动。
谭林深吸了口气,说:“别动。”
他们保持这个姿势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终于缓了过来。
不远处那只丧尸也掉落在地上,他摔在花坛上,他的脖子拧成一个直角,让他的头和身体呈现出一种极其诡异的角度。顾烨将他的头换了一个方向,那人的脑袋内部是空的,他的大脑不见了,在应该是大脑生长的地方,一团混乱的电缆线正滋滋冒着火花。
第99章
这个“人”被藏在电脑主机里; 他的身体与电缆线相连,而他的大脑则是一团错综复杂的电线,他就像科学怪人里被改造的弗兰肯斯特; 由不同的碎片拼凑为一只非人非鬼的怪物。
这个怪物是王爱迪最初的尝试。从某种程度上说; 艾迪是一个伟人,他有伟人一样宏伟的目标; 也有伟人一样执着的执行力。他从茫茫万物间寻找到了一个精妙的切入点,然后果断地越过道德这条边界线; 义无反顾地将这一猜想付诸实践。
然而这一次尝试的结果以失败告终。
他失败了。
1983年的电子信息科技以及极其简陋的生物实验条件; 让他的想法根本无法完成。铜电线易腐蚀; 电池容易流浓酸,这加快了伤口的腐化,立刻引发并发症、炎症。他将超级电脑电路板浓缩成一团电线; 然后塞进别欺骗的志愿者脑内。志愿者们没有变成他所预想的更优越的人,而是死去。于是这项实验悄无声息的开始,然后悄无声息的叫停。
人脑与电脑孰优孰劣,这一争论延续至今。顾烨知道的并不算多; 仅仅从alpha go之类人机大战的网络狂欢中了解了一二,肤浅的皮毛远远不够解答他们面前的谜题,那团电线在他的手心间迸出细碎的火花; 顾烨俯身,将电线塞回那“人”的脑袋里,然后拍下衣摆和长裤上的一身灰土,说:“去图书馆。”
*
清晨的阳光终于射过薄雾; 太阳正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静谧的校园在鸟叫声中一点一点的苏醒。图书馆正要开门,图书管理员数着一串厚重的钥匙,然后将铁门拉开。铁门刚刚拉开一条缝。顾烨他们立刻鱼贯而入,不待图书管理员反应,便狂奔进去。图书管理员还没睡醒,正揉着眼睛打哈欠,压根没想到要检查来人的身份,站在原地无限感叹道:“啊,年轻人,他们多么爱学习啊!”
顾烨迅速找到类属计算机的书架,将所有关于超级计算机的书籍全部取了下来。这些书抱了满满一怀,全部平摊在桌面上。他还不知足,接着又找到关于大脑机能的书架,再次取下一摞又厚又重的大部头医书,四人座的书桌,顿时被顾烨搬来的图书淹没得连手都没地儿放。
小丁说:“不是,这么多书,你看得完吗?”
顾烨在桌边坐定,他伸直两腿,然后微微吐了一口气,食指轻轻敲了敲前额,用一种高僧入定的姿势,“看得了。”图书馆紧接着传来刷刷的翻书声。
即使是极其专业的课本,顾烨依然看得很快。他的食指垂在每一行字的末尾,然后由上至下,像翻书页一般一划而过,而他的眼睛同步地跟随手指的移动左右扫过,一行行满是艰深词汇的语句便钻进他的大脑里,大脑内极其活跃的神经元不断闪烁,将这些深奥的信息转换可以理解的知识。
周围的世界在渐渐消散,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他一人。人常将知识比作海洋,因为两者同样一望无际,皓首穷经也只是管中窥豹,而他此时是缓步在漫长的海岸线,脚边是被海水打磨得熠熠生辉的石砾,他拾起一枚,指尖磨过滚圆的弧度,然后掷进海水里,平静的海面顿时盛开一朵白色的浪花,那浪花仅仅绽放一瞬,便立即被波浪所吞噬。这便是人类穷尽一生寻觅的真谛,在时空长河里发出的一声回响。
顾烨深深望着这片海,海洋的尽头是终年不散的海雾,这层海雾蒙住了他的眼睛,让他无法看得真切。大量的知识源源不断地进入他的大脑里,他尽力分辨着,什么是需要留下,而什么又应该舍弃。
“够了。”谭林大手突然掩上他手中的书卷,他强行合上书,然后将书本从顾烨手臂下抽了出去扔开,“不许再看了,费神。”
顾烨眨了眨眼,那片迷雾须臾消散,留下他双通红肿胀的眼睛,如扎入两根粗针。眼前纸面上的字迹东倒西歪,像在跳着诡异的舞蹈,再也无法分辨。
顾烨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方才吸收的知识一点点变得清晰而熟悉。他定下神,发现天边太阳已经到了日中,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一大半。这几个小时里,他找到了很多信息,他开口问道:“你们觉得是人聪明还是电脑聪明?”
小丁刚刚也在看书,他看的是入门读物,较为浅显,但深入浅出,读完后也有了自己的一点见解。小丁摸了摸下巴,说:“我觉得应该是电脑。电脑运算速度非常快,而且完全不受情绪影响,准确率稳定,而且非常高,而人就不行了,常常失误。所以虽然电脑是人发明的,但人是老子,电脑是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 ”
谭林摇摇头,反对道:“人类的大脑是非常复杂的,比电脑复杂得多。人脑由140亿个脑细胞组成,每个脑细胞可生长出2万个树枝状的树突用来计算信息,远远超过计算机。”
顾烨说:“为什么超级电脑一秒钟运算速度可高达一万亿次,而人虽然超级电脑的运算速度现在已经达到一千万亿次每秒,但人脑的神经元信息传递的处理速度最高也仅仅只有一千次,这意味着人脑比电脑的运算速度要慢10万次。”
他用食指敲了敲前额,微忖道:“这也是困扰住艾迪的问题。他不明白,为什么人永远比不上电脑的运算速度。”艾迪对人有莫大的兴趣,他想知道人的智力,探究人的存在,然而当他了解到计算机之后,他立刻被计算机强大的功能所震撼了。人是永远不可能超过电脑,电脑即将主宰他们,只有将电脑与人脑结合在一起,让人驯服电脑,他们才可以可能得到生存。
顾烨说:“这是艾迪最初的实验。他将人类改造的希望寄托于电脑上,他企图将电脑与人脑连接在一起,将人脑的潜能开发至最大化。”
“我天!”小丁恍然大悟,说:“所以他想将电脑和人连在一起。我天,大概这就是他最初的想法雏形……”
顾烨说:“人脑和电脑并不一样,人脑的优势不在于运算速度,而在于人脑可以平行处理信息。人脑有近千个神经元,可以分析处理信息,他们同时运作。比如,当一个人向你迎面走来,如果用计算机二进制运算,它单次只能判断一条信息,比如这个人是男人,还是不是男人,单次运算结束后,方能进入下一项分析。而人脑却可以瞬间同时平行处理这些信息,短短几秒种里,人可以推断出一个结论,这个人是医生,因为你看到他穿着白大褂、听到他说验血、嗅到他身上的消毒水味……”
“这样说来,人还是挺厉害的。”小丁说:“如果人脑平行处理信息的速度太快了,会发生什么?”
顾烨微顿,他若有所思,抬眼看向窗外,那种冰冷的恐惧感再次涌向心头,他喃喃自语,道:“共情。”
“当你们看见藏在电脑主机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你们有什么感觉?”顾烨开口问道。
小丁说:“能有什么感觉,就吓尿了呗。”
顾烨说:“我感觉到了那个人的情绪。”
小丁说:“那是什么感觉?”
顾烨微微蹙眉,说:“恐惧,非常的恐惧。”
小丁挠了挠脑袋,说:“诶,可这不和我感觉到的一样么?”
智力是冷冰冰的,而智慧却有温度。人的情绪是最复杂的一种东西。有一句谚语说,你无法从试管里检测到悲伤。这句话的意思是,悲伤是一种无法证明存在的东西。情绪也是一样,他虚无缥缈却又无处不在,它是所有信息同时瞬间的整合,心智mind,大脑brain,灵魂soul,进化evolution,这一切归根究源,最后落在了共情。
那么进化的结果,是否是强大的共情能力?只用一眼,便可以感知另一个人的过去和将来。
“不一样,”顾烨摇了摇头,“你感觉到的情绪是自己的,而我感觉到的是另一个人的。”、
此时一群同学结伴进入图书馆,带起一阵喧闹。他们穿着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服装,三七分发型,穿着白衬衣和运动裤,脚上是回力球鞋。
可能是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这些人非常努力的在读书。甚至过于努力了些,他们嘴里念念有词,手中的书卷被一遍遍来回翻成破页。
顾烨不由瞟过一眼,坐在他正对面的那个人脸色极其苍白,嘴唇发青,好像浑身的血都被抽干了一样。他顿时心中一紧,立刻看向其他人。其他人每个人都是这样,脸色惨白,嘴唇发青,如果再看仔细一点,他们捧着书本的手是颤抖的,然后是肩膀、手臂、大腿……他们极力克制着体内一股汹涌的冲动,而临界点已经到来,一触即发。
顾烨一把拂掉桌上的所有书,那些书像砖块一样,砰砰掉在地上,就在这时,那群苍白的“人”踏过落地的书卷,他们呆滞地眼眸直勾勾地盯上同一个方向,像一只训练有素的军队猛地向他们扑了过来……
第100章
那群人像丧尸一样扑了过来; 周身散发着腐败的气息。他们人数有五个,每个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 五官迥异; 唯一相同的是他们双眼深陷,眼眸无神; 一脸木然,动作呆滞而笨拙; 但极其迅速。
顾烨无法得知他们是通过什么判断的方向; 是形象; 亦或是声音,但这群行尸走肉一样的“人”无比精准地找到了他们的所在。
第一个奔过来的是一个身材文弱的男人。男人穿着衬衣和羊毛衫,鼻梁上文质彬彬地架着眼镜片; 年轻而苍白的皮肤生出密密麻麻的深褐色尸斑,他的右边眼睛掉了一片眼皮,里面黑色的眼珠摇摇欲坠。他向小丁猛地扑了过去,下颚骨发出咯吱两声; 苍牙大张大合,直向小丁的脖颈咬去。
小丁吓傻了,哇哇大叫; 两手两脚拼命在半空中扑腾。那人的手正按在他的喉咙上,他被钉在书桌上,根本无法逃脱。小丁右手在桌面上胡乱摸索,摸到一本大部头书本; 十指一收,猛地抓起书脊,死命向那人的后脑勺砸去。
那人的脑袋顿时歪了一下,像弹簧一样左右晃动,小丁接着来了第二下、第三下……血,和不是血的另一种液体同时从后脑砸出的窟窿中冒了出来,小丁只觉满手滑腻,这才反应过来这次的“人”是“活人”,立刻啊啊大叫道:“顾烨!顾烨!他们是真的,他们是真的!”
顾烨和谭林这边战况并不乐观,这一次他们的对手实在太多。丧尸们似乎有自己的作战方针,采用人海战术,四人一拥而上,默契地率先攻击较为弱势的顾烨。他们似乎有无数只手,无数张嘴,钢铁一样的手指紧紧抓住所有他们触碰到的东西,然后不管不顾地往嘴里塞。顾烨被折腾得几乎要发疯,只觉自己浑身上下无论哪里都发酸发痛。他已经没了章法,纯属“醉拳”,打哪儿是哪儿,一打便用尽力气,竟也没让自己吃着大亏。
谭林身体机能并未恢复到最佳状态,但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对付这么几人绰绰有余。他右手拎起缠住顾烨的两只小个子丧尸,然后左手钳上后脖,毫不犹豫地拧断,只听咯噔两声,顿时没了动静。紧接着回身,踹断另两人的小腿骨。几人在地上滚做一团,半天没爬起来。解决完这一切后,谭林一弯手臂,将顾烨后腰勾住,将他带进怀里,然后往外狂奔,向小丁大喊一声,“跟上!”
顾烨眼角余光向后扫过,只见倒在地上的丧尸手脚开始动弹,他们被摔坏拧断的脖颈绵软地垂在身侧,然后断裂的地方开始愈合,肉眼可见的一点点变得笔直而坚硬,生长出比刚才更坚硬的铁骨。他们的身体关节咯吱作响,并茁壮成长,再次来势汹汹地向他们追了过来。
小丁气喘吁吁,问道:“去哪儿?”
谭林缓了几步,他环顾四周,敏锐的目光不放过图书馆的任何一个角落。现在他们在图书馆二楼,走道两端全是书架,很好地阻隔了视线,如果丧尸是通过视觉判断方向,那么这对他们大大有利。
突然下课铃响起,下午的第一节课结束。下课的同学进入图书馆自习,一大波学生手捧书卷,源源不断地从入口进来。
顾烨顿时慌了神,他赶紧从二楼扶手向下看,只见一楼那群新来的同学和刚刚那几个人一样面色苍白,神情木然,嘴唇发青……
“他们,他们到底有多少?”小丁恐慌道。人实在太多了,到处都是,不仅如此,他们还有极其强大的自愈能力,打不死,干不掉,像一群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
楼下的“人”也听到他们的动静,一个“人”抬起头来。他有一双深褐色眼珠,深深下陷的眼眶盛着眼珠有点艰难,这个动作让眼珠有掉在地上的危险。这双眼睛对上顾烨的,顾烨顿时后背一阵发凉,胆寒道:“回去,上楼!上楼!”
以前顾烨总不明白,为什么在电影里,主角遇到危险的时候,总会往高处跑,高处往往没有路,最后只能信仰之跃,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吃这个苦头。而现在他算是明白了,因为除了高处,其他地方没有路。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他们追了上来。包括那五个再次复活的丧尸。他们从两侧的楼梯一同而上,组成一支庞大的队伍,死死咬在他们身后。他们一路狂奔,几乎要将肺给跑炸掉,也仅仅只比丧尸领先几步,只要他们稍慢一点,便会被身后的丧尸撕成碎片。
狂奔中,顾烨忍不住回了一次头。他看见身后汹涌的人潮,这些人面色苍白,嘴唇发青,神色木然,这一眼让他突然感觉到一股浓烈的情绪排山倒海一样汹涌而来。
这是所有人的情绪,身后数百丧尸各色情绪全部聚集成了一团混沌,像整个宇宙一样全部压在他的心脏上,他无法思考,无法行动,甚至无法喘息,只能像一根木头一样,直直地像前方倒去。
一双大手抓住他的后背,谭林将他往上一提,大喊道:“把你的手给我!”
顾烨用了自己最后一点意识,将汗涔涔地手递了过去。谭林立刻抓住了他,十指紧扣,他抓得极其用力,几乎要将他十根手指骨全部掰断折碎,然后吞入肚内。而与此同时,一股属于谭林的情绪也涌了过来。
谭林的情绪是宁静的,像一湾浅淡的泉水顿时将铺天盖地的恐慌和焦虑冲淡,他的镇定像一面用水做成的薄刃,无坚不摧,战无不胜。
顾烨顿时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迷恋谭林的存在。那并不是对他强大武力的崇拜,也不是对强者本能的爱慕,而是因为那股蕴藏在他身体深处的宁静与坚定。只要在他身边,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不会慌张。现在他才慢慢明白,那是因为他感受到了谭林的情绪,谭林的情绪移情到了他的身上。
他们紧紧牵着手,继续拼命向上跑。图书馆一共有五层,最后他们已经到达了顶层。顶层是一间双开大铁皮门,门没上锁,一只牛鼻锁松松垮垮地挂在门闩上,顾烨立刻将门锁扔了,推门钻了进去,然后反手将门顶上。然而就在他们差一点便要将门关上的时候,一个“人”的手臂强行伸了进来。
他的手臂以钢筋为骨,五根手指弓起,指尖竖立在墙面上,然后猛地用力,硬生生戳进水泥墙壁里,陷入半个指节,紧接着,他的手横着抓起,扣下巴掌大小的一块墙灰。
“啊!”三人使了全身气力,将这只手挤出了门外,大门嘭的一声关了起来。
他们立刻用书架顶住。身后铁门传来砰砰的撞击声,那些“人”正在不屈不挠地撞着大门。他们人太多了,并且有非人的体力与执着,不将铁皮门撞出一只大洞来不会停歇。但他们至少暂时安全。
“唔……”小丁惊魂未定,坐在地上喘气,问:“这里是哪儿。”
顾烨扫过房间,身后书架上以年代为编号的书架,于是说:“档案室。”
“档案室?”小丁欣喜道:“诶,那应该可以找到不少好东西……”他小丁的脚突然踩到一只透明塑料小瓶,小丁捡起来一看,里面装了几枚白色药丸,“咦,这是什么?”
这东西应该是刚刚那挤在门缝间的“人”身上掉下来的。
小丁有点好奇,便将小瓶拧开,放在鼻子前面嗅了嗅,说:“这是啥味儿啊?这么难闻。”
顾烨回头吓了一跳,立刻拍了小丁手背一把,“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哪儿能随便闻。”
小丁说:“这到底是啥啊?是不是治病的?”
顾烨摇摇头,不可能,“他们看上去像有病的吗?”
小丁说:“那倒没有,倒像嗑药的了。”
顾烨拿着塑料瓶看了看,塑料瓶的表面写着一行字,——聪明药。
“聪明药?”顾烨喃喃自语,这玩意儿他似乎在哪里听过。
小丁一听,立刻说:“聪明药?这个我听说过。”
“那是什么?”顾烨问。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说:“那啥,我不脑子不怎么好么,所以高考那会儿,我妈特担心我,生怕我考不上好学校。父母嘛,总为孩子好。他们想我上名校,以后找个好工作,于是给我弄了个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这样高考只用几百分就能上重本。但就算如此,我妈还是怕我不过线,于是考试前给我大补特补,想提高下成绩。那会儿六个核桃成箱成箱往家买,还有什么猪心猪肝,说吃啥补啥,活活把我吃成一头猪了。后来我妈一朋友跟妈说,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新出的药品,叫什么聪明药,说吃了之后耳聪目明,可以提高成绩,我妈便花了大价钱,给我弄了好几箱。”
顾烨说:“你吃了吗?有用?”
小丁摸了摸下巴,说:“难说了,我才吃了一次,结果就同一天,我放学偷偷和朋友一起去吃烤串,把肚子吃坏了,上吐下泻,差点送急症。我爸妈还为这破事儿大吵一架,我爸硬说我是被我妈乱弄来的药搞坏了肚子,我妈大骂我爸不管我,总之弄得谁都不怎么好看,那箱药我妈也不让我吃了。最后高考分数刚好够线,一般般,算正常发挥吧,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吃的那颗药起了作用。”
顾烨想了想,说:“不是。一闹肚子,什么灵丹妙药都跟没吃一样了。”
看着塑料小盒,顾烨思绪向后退,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顾烨手不自觉地攥紧药盒,“这是王医生研制的药物。”
小丁说:“什么?我吃的药是王医生发明的?”他张开嘴巴,连吐着舌头说:“靠,我真不该吃的,太特么吓人了。”
顾烨说:“聪明药的主要作用是刺激大脑功能,能短期增加大脑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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