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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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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氰化钾有剧毒,通过皮肤伤口或吸食微量粉末即可中毒死亡。死者在死亡前一直在舞池跳舞,所以排除是之前休息喝酒时摄入毒药。她唇边有淡淡苦杏仁味,说明是从嘴巴摄入,这就很明显了,凶手在跳舞时接近她,想法让她吸入氰化钾。”
  庄笙调查一圈,询问过当晚酒保后,慢慢有了推论。许解跟在他身边,闻言不解地问:
  “氰化钾不是附在皮肤上也会吸收吗?杀手总不会冒险直接接触,可如果他拿容器装着,一边跳舞一边喂别人东西吃,不是很奇怪吗?应该没人会吃吧?”
  “并不是装在容器里喂给死者的。”庄笙没有因为许解的提问而不耐烦,相反,不同的想法有时会给他提供新的思路,“凶手很谨慎,应该是在手指上有涂层,沾上少量氰化钾粉末,事先用透明的尼龙袋包好。等到选定下手猎物后,再撕开,或者无意,或者有意,将沾着粉末的手指放进受害者嘴巴。”
  庄笙慢慢说着,一个颇具魅力有不错外形的男人形象渐渐在他脑海中生成。
  “他很擅长跟女人调情,然后在她们沉迷于自己的多情时将人杀死。这是一个,自恋而又自负型的杀手。”


第59章 破案(二更)
  要在一天之内破解三桩杀人案; 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是对方不允许他们找外援。不管是破案的刑警,还是协查的法医等,都只限定丹藤市的相关人员。
  上面的领导很硬气地表示,不能听从杀人犯摆布,于是从邻市调来好几名刑侦骨干,还有其他经验丰富的协办人员——结果; 这些人刚走进市局大门没多久,某个快餐店就发生枪击案。
  持枪歹徒对包括店员在内的七人进行射击,三人当场死亡; 其余四人也都中了一枪送医院抢救。
  不等领导发怒,K先生宣布对此次枪击案负责。
  “玩游戏嘛,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不然你破坏一点; 我破坏一点,还有什么意思呢?”男人微微倾身; 对着摄像头咧开嘴角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唇边,用讲悄悄话的语调轻声说道:
  “不要真逼我发飙哦。”
  ——没人敢再逼他发飙。
  经此一事,此人的丧心病狂让上至市局领导; 下至普通警员,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他是,完全不在乎人命的。
  光这一点,就没有人能比得过他。
  经过弹道检测; 那名持枪在快餐店杀人的歹徒,和昨天晚上杀掉那个煎饼果子摊老板的是同一个人。
  后来通过询问醒来后的受伤店员,知道用枪杀手不是一进门就射击,而是坐下来点了一份餐,吃完后才动的手。技术科的人在那家快餐店的一个纸杯上提取了一枚指纹,通过与数据库比对,发现这居然是一位潜逃多年的通缉犯。
  警方马上发布全城通缉令。
  虽然不知道那人是怎么将这些风格不同的杀手聚集在自己手下,并让他们听命行事的,但他们既然敢来作案,想来也应该做好落网的准备——毕竟,虽然被迫与犯罪分子玩这种荒诞游戏,全城警力也不是吃素的。
  其实再换个思路一想,不要看做是什么游戏,就是正常的凶手作案,警方破案就可以了。这么一想,心气顿时通畅许多。
  事实上,除了个别的人,其他办案人员根本不知道有关游戏的事。他们接到的通知是,丹藤市涌入一批杀手,开始无原则无底线地杀人。他们的任务,就是尽快将这些人抓起来。
  ——至于背后是否有人操控,把整个丹藤市当成一个游乐场,那就并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事情了。
  ——
  开车撞人的案子几乎没有任何线索,因为是老区,附近的路也没有摄像头,那个时间点,连目击者都没有。史柯甚至一度怀疑,这或许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和那人所谓的游戏没有关系
  ——毕竟,根据游戏规制,有几张狼人牌,即几名杀手,村民阵营是不可能知道的。
  而发现孩子尸体的,还是等了许久不见自家孩子回来,出去寻人的妈妈。
  看到孩子尸体的那一刻,那个母亲顿时就崩溃了。
  庄笙在案发地走了一圈,没有发现紧急刹车的痕迹。而从孩子撞飞的距离来看,应该是辆中型车,司机当时开车的速度很快——甚至有可能在发现那个孩子时,不仅没减速,反而还加速了。
  那孩子出门的时间大概是八点十分左右,孩子妈妈去找他是在八点四十分左右。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调取周边所有能找到的监控,找出在这个时间段出现的车子。
  通过这种方式,或许可以找到那辆肇事车。
  “可以发动群众,像这种撞了人就跑的肇事者,是非常招人恨的,尤其出事的还是一个孩子。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找出那辆车子。”许解看到过那个出事孩子的母亲,不仅自己被强烈悔意啃噬,还要遭受来自亲人的责难。
  “他还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让他出去买东西?你自己没手没脚吗?”
  “白天都还算了,竟然晚上让个孩子单独出门,你是怎么做妈妈的?”
  “是不是没脑子,就那么一下,停火自己出去买又能怎么样?干嘛大晚上还让个孩子出门,在小区里也就算了,还要过马路——现在哭,哭死又有什么用!”
  那个妈妈精神状态都已经恍惚了,抱着自己孩子的书包,双眼发直,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是我的错,都怪我,如果我不叫他去买东西就好了。”
  “怪我,是我的错……”
  许解看在眼里,觉得心里堵着一口气,都不知道那口气该向谁发。死者不可复生,只能尽快找到凶手,也算还孩子一个公道——只是,车虽然是凶手开的,幕后却又另有其人,这复杂如一团乱麻,许解已经放弃理清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在网上发布这起交通事故。他跟交通部门的同事合作,找了半天监控录相,排查出了三辆车子,可惜都因为夜晚天黑的原因看不清车牌号。
  “我把几辆疑似车型也都放上去了,既然电子眼不够,那就只好借助下群众的眼睛了。”
  如果撞人后从此逃逸,那找这辆车如同大海捞针或许就真找不到了。但因为某人的“游戏规则”,晚上这辆车将如幽灵般再次出现,就是抓住它的最好时机。
  ——
  所有人分工合作,高效运转一天,虽然有不错进展,但离找出所有杀手,却还差着很远。
  在众人焦虑而忐忑的心情中,夜幕,再一次降临。
  同样是酒吧,清水吧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少了那些闪烁的灯光和浮躁的音乐。来这里的人,一般都是点上杯清酒,坐在角落里细细品尝,观看浮生众相。
  但其实,这是个gay吧。
  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寻找感官上的刺激和解放。他们或许是企业白领,或许是行业精英,又或者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生活温饱而挣扎的人。在承受太多心理压力的时候,想要有一个可以释放压力的地方——而清水吧,就成了最好选择。
  艾伦今天晚上看中了一个男人,他已经注意对方很久了。
  男人穿一件香槟色衬衣,扣子开到第三颗,带出半副胸膛。头发显得有些凌乱,斜躺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喝着酒,目光似有意似无意地往他这边瞟来,眼神迷离,带着几分慵懒。
  ——实在是,太性感了。
  艾伦觉得自己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他好久没遇到过这么对味口的人,被那双眼睛一扫,仿佛全身的衣服都脱光了一样。
  看来,“艾伦”果然是个能给他带来好运的名字。
  “一个人喝酒是不是太闷了点,建议我坐下来吗?”
  故意把头发抓乱,可惜穿的是T恤,没办法把领口开更低了。他举着酒杯走过来,故意扭了两下臀,和他一起过的那些男人,最喜欢的便是他挺翘的臀部,想来这个男人也不会例外。
  果然,男人的视线在他臀部停了一瞬,然后慢慢抬头,对上他的眼睛看了会儿,嘴角渐渐扬起一个迷人的弧度。男人的左手在玻璃桌面轻轻点了几下,右手举起杯子,向他晃了晃。
  “荣幸之至。”
  被压在墙上撞入身体时,艾伦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疯了。居然跟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打野战,在这样黑漆漆甚至还散发着垃圾臭味的小巷子里,肢体纠缠,做着最原始而狂野的运动。
  被情欲席卷,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只剩身体本能的动作。想要去亲吻男人的嘴唇,头却一直被按着怎么都动不了,他不满地发出呜咽声,换来身下更凶猛的撞击。
  冲上巅峰时,脑子里仿佛炸开一道白光,嘴巴探进来一个东西,他下意识地吸吮住。
  “见证天堂的荣幸。”
  耳边响起低沉的嗓音,意识里最后一个念头是:
  ——这果然是真正的天堂啊。
  ——
  城市的夜总是灯光多于黑暗,一个微微佝偻的身影似有不适,双手抱着胳膊,低头在路上走着。
  夜还未深,路上行人不少,偶尔投注过来的视线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只有完全隐于黑暗才能给他安全感。
  慢慢地,走在他前面的只有一个人了。他加快脚步跟上去,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怀里的枪,对准后脑扣动扳机。一阵刺眼的白光射过来,他挡着眼睛抬头望过去,就见前面不知何时停了几辆警车,四面八方涌出人来全都举枪对着他。
  再看之前选定的“猎物”,一边抹着冷汗,一边转过身也掏出枪来指着他。
  他的游戏结束得这么快。
  没有慌忙,没有反抗。
  那个微弯的背影,慢慢直起来一点,把枪口塞进自己嘴巴。
  干脆利落地扣动扳机。
  在城市的另一边,路灯没有这么亮,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不见半个人影。
  一辆半旧的货车,从城外驶入,速度很快,超过一辆又一辆车子,扬起路边灰尘。车上的司机并不知道,在他驶过去后,落在他身后的那些车子,有的只是咒骂超速的傻逼,有的则在看清楚那辆车型后,很激动地拨打了一个电话。
  许解忙到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用,虽然有些打进来的电话纯属凑热闹,但还是有更多热心群众,是真的以为自己发现了肇事车辆。有的记住了车牌号,有的只是看了个大概,认得车型而已。
  有车牌号的,直接从车管局调出车主资料,查明现状没有问题的,排除嫌疑;麻烦的是没记住车牌号的,要费一翻周折,然后才能判断出有没有问题。
  虽然这个方法有点笨,却不是没有效果。
  经过一翻紧张忙乱的工作,终于锁定一辆有嫌疑的车,待命的警车立马出动。
  司机不知是被吓住了还是其他原因,尽管警车追在后来拿大喇叭喊停下,要求检查,他也没有停,反而速度还越来越快。
  “就是他了!”
  史柯一拍大腿,兴奋地差点跳了起来。
  如果不是凶手,这个时候就该停下来接受检查。只有凶手才会做贼心虚,越喊停才会越开得快。
  车子横冲直撞,上演一场公路追逐戏。
  几辆警车相互配合,打算对这辆货车进行包抄。两辆在后面继续追,三辆绕到了前面,横在路中间拦住货车前路。
  距离越来越近,货车依旧未减速,近到已经可以看清驾驶座司机的脸。
  那是一张不把任何人命放在眼里——包括自己性命在内——的冷漠面孔。
  警车里的人仓皇打开车门跳了出来。
  一声巨响,车子相撞,翻滚了几圈才堪堪停住。
  一夜之后,两名杀手毙命,剩下的最后一名杀手成功再杀死一个人后又隐藏了起来。
  ——
  巷子里的尸体直到凌晨才被发现,被发现的时候衣衫不整,没有穿裤子,被随意地丢在地上。
  “这是、奸杀?”史柯看过现场后,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夜没睡的嗓音干涩地很厉害。
  死者身上并没有什么明显伤痕——倒是有些其他痕迹,有些不好描述,而在死者下体,还有着不明液体,已经凝固了。
  庄笙抿了抿唇,想要上前去检查尸体,被孟衍拉到身后。
  “让我来。”
  孟衍说着戴上手套,蹲在尸体面前仔细检查起来。不一会儿,他检查完毕,站起来把手套脱掉,随手扔旁边的垃圾箱里,淡淡说了三个字。
  “氰化钾。”
  史柯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死者是女性,在跳舞的时候中毒身亡;第二个死者是男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死亡。凶手如果只对男性感兴趣,为什么第一个会挑选女性下手呢?”
  “第一名死者没有发生关系,并不就能说明凶手对女性不感兴趣。要获得性满足,并不是只有通过交合一种方式,凶手或许在把毒药送入死者口中时,是他最能获得满足时,性交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吧。死者在这个酒吧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第60章 好人
  时针走到九点; 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 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
  当然; 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
  孟衍当然不高兴; 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 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
  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 能够看到酒吧大半情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点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热。
  怕留下痕迹不好; 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下。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眼睛认真说道。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该出现在那里的人。”
  庄笙愣了下,低头看了眼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看到青年眼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下,“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下手的,需要改变下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下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子用牙齿慢慢解开,舔了舔脖子皮肤,又咬开第二颗扣子,直到露出锁骨来才停下。
  怀里的人气喘吁吁,眼角微红,眼里含着水汽。
  孟衍硬生生停下,怕再继续下去两人今晚就都出不了车子了。
  “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眼睛,非常虚心地问道。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
  真是作孽。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本来是怕青年乖软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道?”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下去。
  ——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出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男人一身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本是再正经不过的搭配,却被他穿出一种禁欲感来。男人显然是情场高手,相当懂得怎么展示自己魅力,坐在庄笙身边时候,选择的距离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过近给人以压迫和轻浮的感觉,也不显得过远无法表达亲近。
  不过,他做这些却是相当于抛媚眼给瞎子看,因为庄笙此刻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
  是他,就是他!
  庄笙几乎是每一个细胞都戒备起来了,男人将他的反应当成对陌生人的正常防备,对他笑了笑,自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紧张,我就是看你一个人坐着,想和你聊聊。”
  庄笙慢慢让自己放松下来,他怕孟衍察觉后立刻进来,便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男人看,不露声色地打量。目光在男人手指停留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手指有涂层,左手拇指的皮肤异样,明显戴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庄笙垂着眼眸,默然半晌,忽然抬头问了句,“你喜欢玩游戏吗?”
  男人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笑着反问了句,“怎么,你喜欢玩游戏?喜欢什么样的游戏?”
  庄笙直直盯着他的眼睛,“狼人杀。”
  男人的眼神有刹那茫然,然而很快笑了起来,“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样类型的游戏啊。虽然我不玩,但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你能跟我说说吗?”男人一边说话,一边以非常自然的动作向庄笙靠近,手搭过去。
  不等他那只手落在庄笙后面的沙发背,一条胳膊从旁横过来揪起男人的衣领,将他整个人提起来。手顺着胳膊捋下来,捏着手腕一反转,看清大拇指假皮似的薄膜沾着点白色结晶性粉末。
  孟衍眸色微沉,扭着胳膊向后一转,听到清脆的一声响。那人也是硬气,硬扛着没有吭声,然后孟衍换到另外一只手,将他那只胳膊也一块卸了。
  确定这人不会再有反抗之力,孟衍踢了他一脚,才退开将庄笙从沙发上拉了起来。
  庄笙抿了抿嘴巴,这个时候聪明地保持了沉默。
  另外两个在酒吧蹲守的便衣跑了过来,掏出证件将酒吧服务员打发走后,两人先是低头看了看地上痛出冷汗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眼挡着庄笙不让他露面并且脸色微沉的孟衍,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看起来像捉奸现场的画面,他们到底是出面干涉呢,还是不出面干涉呢?
  “……”庄笙虽然不知那两位便衣脑补了什么,但觉得大家都这样沉默着不说话有些奇怪,尤其地上还躺着一个刚抓到的杀手。他于是清咳一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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