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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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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蝴蝶城的人,可如今他已经融进了这里。
  从他只是一个小警员开始,那个挡在自己面前的身影就已经告诉他蝴蝶城的性格。蝴蝶城是一头难以驯服的野兽,它桀骜,狂暴,有着自己的处事方式,也会死死地守住它的地盘。
  它会和入侵者搏斗,也会征讨其他的领域。可要想套个项圈在它的脖子上,让它乖乖地被圈养在牢笼里——不,这不是它习惯的生活。
  至少任哥认为,在他的有生之年,他看不到蝴蝶城被驯服并成为习惯的一天。
  美芽出来之后的第二周,他递交了辞呈。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些走过的岁月和认识的人铸造了今天的任德坤,他又如何能凭着当下的自己,与过去的一切划清界线。
  他洗不干净了,那就不洗了。背叛的事做过一次两次就算了,而他不希望等真正站在高处时,他只剩孤零零一个人。
  辞呈上去,拘捕便下来。
  调查持续了两个月,这两个月任哥在看守所里,认识了好几个经济犯。
  他们跟他说宿舍外的鬼故事,跟他说水果比一条烟还贵,说烟是薄荷糖,你说说一粒薄荷糖多少钱,这一根烟就要多少钱。所以——让你家人再打点钱吧,你肯定吃不消的,我们没一个人吃得消。
  里面有的人认识任哥,有的人不认识。
  但也不知为何,那竟然是任哥心脏最轻的一段日子。
  他不用考虑和狱友的关系,不用斟酌每句话背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含义,不用顾及自己会不会发脾气,别人又会不会发脾气。剥去外面光鲜的大衣,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磨削掉大部分的特殊性。
  他们是一样的,一样等待着调查结束,一样忐忑又克制地过着每一天,直到某日穿着制服的人叫到自己的名,然后两路行其一——或放出去获得自由,或进行审判后再转入监狱。


第73章 
  任哥开始做梦了,在看守所的这两个月他做了好多次梦。
  他梦到接阿胜回来,梦到他们真的像恋爱一样拍拖,梦到他和兄弟们一起喝酒,然后打开衣柜,里面已经再没有过去的上班服。
  出来的那天是美芽去保的他,美芽说火炮哥帮了忙,材料不够,可以走了。
  任哥走出大门,那一天阳光耀眼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他在里面没有感觉到冷,而听着美芽汽车里的天气预报,广播员却说最冷的一段时间已经过去,温度开始回暖,蝴蝶城的春天就要来了。
  来了吗?任哥让美芽停车。
  他搅下车窗,这时,他才感觉到冷风从车窗外灌进来。
  是的,春天来了。只是蝴蝶城大部分是长青的植物,所以藏在没有落尽的老叶之间,那一点点的嫩绿不甚明显。
  美芽说,胜哥过两天会回来,他收到坏消息了,估计等不及,好消息还没传过去,就急急地搭船回来。
  任哥说好,那到时候我去接他吧。不过我没有手机了,你来敲我的门吧。
  美芽把任哥送到家中,任哥还邀她上去坐了一会。
  她环顾着任哥的家,见着桌面上还摆着几份辞呈的草稿。想必任哥在打稿时也是纠结过的,而烟灰缸满满当当,看似纠结了很久很久。
  “坤总,你后悔吗?”她指了指桌面的那些稿件。摆着的是没有写完的话,而当下的一切却已成定局。
  任哥愣了一下。
  他摇摇头,不确定。
  蓝莲帮是阿胜的,而自己又自动辞去了职位。他和征服蝴蝶城的梦想越来越远了,可要他在过去的某一个环节中重新选择,他或许还是会作出一样的决定。
  “后悔也没什么意义,”任哥说,“要我说后悔,我就后悔当初在临城牵筋带骨怼了那么多人,不然就不会被发配到这里,也不会认识你们。”
  美芽笑了,那一刻她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官员,而是一个真正的自己人。
  阿胜没有跟错人,美芽也没跟错。阿胜从未觉着她是一个女将,所以给她空间发展,给她权力操刀,给她一个平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给了她充足的信任,让她比其他男将做得更好。
  她回馈了阿胜,在阿胜不在丘陵城,坤总又自身难保的日子里,她稳稳地守着蓝莲帮。即便在她被抓进去的时候,她也未曾动摇过自己的忠诚与肯定。
  因为她知道阿胜能看到她的好,自然也看得到坤总的好。
  不管手底下的人怎么议论,不论上面的人怎么施压,也不在乎坤总做事的方式有多饱受争议,又有多让人起疑,阿胜仍然坚定不移地跟在他身后——这说明坤总有配得上这份追随的忠诚。
  而此刻,他证明了这一点。
  他或许做了很多错事,或许这份辞呈递交上去也是千错万错,或许连他自己也想不清楚,怎么走才能走向光明,又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蝴蝶城,才能给这里以最大的繁荣与稳定。
  可这或许并不重要,因为他只是千万蝴蝶城中的一员。他万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魄力,也没有一将终成万古枯的觉悟。
  他不可能对得起所有人,但至少,他还想对得起身边的人。


第74章 
  七个月没有见到阿胜,阿胜变得沧桑了不少。
  在外面的生活本来可以好一些,但见到任哥的二叔后,阿胜只是接机稍微整顿了一下,最终却还是没有在那里久待。
  他自己找了一个房子,每天花着离开时带走的钱。唯一的盼头就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任哥会打响给他的那部手机,而他可以听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阿胜多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可以想象回去后要做什么。
  任哥答应过他,回去了就偷偷和他拍拖。那他可以真正和任哥住在一起——不是那种送任哥回家或者接任哥出去的小住,而是把任哥给自己的房产打理一下,做成一个真正的家。
  他不会住任哥现在的住宅中,那栋房子有太多不好的记忆。如果他们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那连住的味道都要换新。
  他会和任哥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逛商场。
  过去都是作为帮手的他为任哥代劳这一切,而或许以后他可以要求任哥和自己一并去做。
  阿胜谈过很多次恋爱,不过那些恋爱都很短暂,短到只有肉体而没有生活。可让他仅仅得到任哥的肉体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要那些普通却又稀有的柴米油盐,想要那种朝夕相伴,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时光。
  他或许还可以和任哥出去度假,任哥在蝴蝶城的县份也有房产,不过一直闲置着从未处理。
  其实阿胜除了卖白粉和火拼之外还很会种花的,这是他住在私房群里,隔壁邻舍教他的技能。那时候隔壁有个姑娘在花鸟市场摆摊,她就告诉过阿胜叶子大的植物怎么搞,叶子小的花朵又怎么养活。
  他可以把那里打理得很好,只要任哥愿意。
  其实无论过成什么样,能够和任哥在一起他就感到满足。
  那种满足感他从未有过,像梦一样美丽与虚幻,让他觉着自己和那些乌烟瘴气又血肉横飞的道上身份很遥远,遥远到好似上辈子发生的事。
  所以当他听说任哥进去的那一刻,他才被拉回现实。
  他想要回去,但任哥的二叔拦住了他。任哥的二叔也是吃这口饭的,而鸦国的环境比象国丘陵城要严酷得多。
  他说胜,你现在回去你也得进去,你等一两个月,如果再没消息,你再走不迟。
  阿胜很矛盾,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二叔的建议。
  而在这两个月度日如年的时间里,阿胜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那就是任哥的父亲。
  也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任哥之所以从未求助过父母,甚至从未提起过父母,是因为他就是家中多余出来的那个人,他甚至不能属于任何一个家。
  他的生父母从未领证,有了他之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现在各自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小一点的甚至不知道任哥这个亲兄长的存在。
  那个老人要躲着重组家庭的妻子和孩子,才能过来见阿胜一面。
  他说我听说过你,那么多年我也听了不少德坤的事。我对不起他,我这辈子也还不起了。
  阿胜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那老人脸上的刻痕和浑浊的双眼,不觉得对方可怜,但也恨不起来。
  任哥选择了一种逃避的方式独自拼搏着,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恨与不恨,该与不该。谁都年轻过,谁都犯过错,而偏偏他就是错误的产物,所以原不原谅,也由不得他说了算。
  任哥曾说过自己最恨“血浓于水”四个字,现在想来,阿胜终于明白他说这话时的道理。
  在他被流放的时候没有家人帮他,在他献出自己的时候没有家人阻止他,在他孤立无援、走投无路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也只有同饮一碗水的兄弟,一个血亲都不存在。
  那些应该浓于饮水之交的家人既不能出钱出力,也不能给只言片语的安慰。
  或许在更早的年份,连他还在临城时,都没有人帮他,所以他会那么不甘心,那么想给那些发配自己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有一个港湾是幸运儿,而没有,也怨不得天。
  老人来住了两天,走的时候想给阿胜一点钱,让他转交给任哥。
  阿胜看着那薄薄的信封,摇摇头又推了回去。
  他说阿叔,你这钱对任哥来说可能就是两三天的开销。他赚着大钱,这些真不用了。
  老人也似乎明白点什么,把信封收回去后,又把阿胜拉到了一旁。他说德坤是个好孩子,一个人在外面那么多年很辛苦。有很多做得不好,做得冲动,你陪在他身边,多多帮他。
  阿胜说我会的,其实是他帮我才是。他的能力你想象不到的,他不仅仅是“好孩子”那么简单。
  老人看着阿胜,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猜测吞回了肚子里。他没有身份来说些什么,也一个字都没提起任哥的母亲。
  见到任哥之际,阿胜把这些事对任哥说了。
  任哥愣了一瞬,最终也只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对这个老人来说,任哥只不过是这个老人的一段青春记忆。
  而对任哥而言,或许这个人什么都不是。


第75章 
  美芽管了石头的地盘,但同时她也提拔了手底下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分别处理自己的场,阿胜的场,还有石头的场。
  她混了那么多年,也算是上到了中上层。而阿胜也可以更大限度地放手,让美芽越来越熟悉和适应做更大规模的管理。他觉得美芽会是一个很好的接班人,任哥对此也没有异议。
  火炮在坐龙头位的第二年,为金爷举办了大型的祭奠仪式。
  他带着帮会的兄弟,也希望蓝莲帮能到场。他没有邀请洪山帮的小狗,但小狗还是腆着脸来了。他当然得来,洪爷倒台之后他一直起不来,现在虽然还有个洪山帮的字头,但几乎就是外来帮的跟班罢了。
  那一天陵园里又是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漫山遍野,犹如乌鸦群聚。
  任哥站在火炮的附近,和阿胜、美芽还有外来帮的师爷以及几个高层一并。
  纸钱漫天地飞,鸡鸭鱼肉铺了一整个案台。烈火熊熊地烧着,浓烟滚滚,往晦暗阴沉的天际窜去。好似要撕裂这份阴霾,将天地烧个通透。
  任哥回想起金爷在的时光,那也是他刚刚代替旺叔,以蓝莲帮带头人的身份出席帮派会议的伊始。那时候的蝴蝶城还不是双翼,它是丘陵,一个高高的、稳稳的山包,一片延绵的、无尽的绿荫。
  金爷德高望重,把丘陵城的帮派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时的帮派真的很威,威到别人提起丘陵城便想到金爷,万没有这里的市级官员什么事。
  金爷也确实厚待周围的人,他的关系网很广,听说在省府有人,在临城有人,不知道什么角落里钻出来,又是一两个金爷认识的能人。
  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稳坐龙位,而那些年的投票也没有争夺,连悬念都不存在,必然是金爷连任。
  金爷在位,最看好火炮和任哥,这两人也不负众望,最终却是成了蝴蝶城最有力的两边翅膀。
  但任哥扪心自问,他仍然败了金爷的门风。
  金爷匆匆过世之后,他没有顶住洪爷的压力,也没有克制住急功近利的欲望,第二年就扭转方向朝洪爷靠拢。
  他以为自己比火炮灵醒,更懂得看风向、看局势,可他没有看到的是这见风使舵背后要付出的代价,也没有意识到一旦站错了阵营,他便不再有从金爷那里继承来的精神优势。
  是的,等到他真正开始进贡洪爷之后,事情变了个样。
  洪爷贪婪,狭隘,他没有金爷的气度,却有着比金爷更狠辣的手段和明确的目标。所以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权,到钱,再到人。
  任哥一步一步地后退,一点一点地妥协。他用这些蝇头小利换来了蓝莲帮的安稳,他用绥靖和麻木纵容了洪爷的剥削和压迫。
  他度过了平稳的更迭期,在丘陵城变成蝴蝶城这一段最动荡的日子里,他不需要经历火炮的流放,不需要天天面临火拼的风险,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仕途,甚至能借势而为,一步一步往上走。
  可当他再也满足不了洪爷的胃口,转头看向自己的帮派时——他才听到那些噪音有多刺耳,那些议论有多令人心寒。
  或许这也是火炮的师爷从来不反,而阿胜却想过反他的根本所在。
  有得有失,祸福相伴。金爷苦了前半生,还瘸掉了一条腿,可后半生却名利双收,甚至在他死后那么多年,前来悼唁的人也有增无减。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第77章 
  蝴蝶双翼,斩掉一只就不能飞了。但还有很多人相信它不是蝴蝶,因为它正在蜕变,而蜕变之后到底是蝴蝶还是其他的模样,谁也没有定数。
  有人说任哥完了,他失去了蓝莲帮,也失去了权势,很快他就会被胜哥扫地出门,或者忍辱负重地从老大变成小弟,战战兢兢地与其他兄弟一样混饭吃。
  也有人说任哥还是大哥,他是带起蓝莲帮的首领。他不需要亲自拿刀出去劈人,不需要亲自走货带回黄金,不需要坐镇看场,也不需要讨好谄媚,因为他有辈分。辈分是让人尊重的东西,是金爷在时一直强调,金爷死后仍不褪色的勋章。
  还有人说任哥就算从灰白变成了彻底的黑,那白也饶不了他。一次没把他抓进去,两次不行吗,三次不行吗?他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黑白道认的是一个理。
  很多人想要任哥死,他的存在就是如鲠在喉的那条鱼刺。让资历和他一样的人不舒服,让辈分和他不相上下的看着碍眼。
  毕竟他混过官场,又走过黑道,还有一个老大是他年轻时就一起扛枪嫖娼的兄弟,这样的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别人就算想,也模仿不来。
  所以他们说他会死在巷子里,哪个人买的刀手不知道,但肯定已经买好了,就等着任哥放松警惕,便几刀把他捅得面目全非,将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还说他会死在子弹下,黑市那么发达,就算不是警察也有枪。这可比刀手容易多了,远远地扣下扳机,顶多射个四五发,就算不死也醒不过来。
  当然,更有人说他会牢底坐穿。纷纷扬扬传着的都是他的资料正在搜集,他不愿意合作,那就只有找另外的合作的人。他浑身上下都是污点,要有哪个小头目不道义,改了口也正常。
  可任哥没有死,他就像蓝莲帮的影子一样,看得见,摸不着。他过着他原本就该一心一意过的日子,好似从未受过那些波折和动摇。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阿胜翻修了那栋别墅,在阳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他和任哥光明正大地同居了,毕竟照顾老大的老大,是他本来就该做的。
  他俩偷偷地拍拖着,一起偷偷地出去吃饭,偷偷地看电影,甚至偷偷地逛游乐场,再偷偷地走街。
  他们的耳朵里也窜进了那些传言,但到底出来混了那么久,这些传言也不是一两次了。至少他们还好好地活着,过着每一天实实在在的日子,那就是最大的庆幸。
  那日任哥从影院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蝴蝶城的春天了。
  冬日的叶子落了一地,但仍然有那么多叶片还固执地掣在枝头。它们伴着新生的嫩绿继续活着,形成了一种怪异又美好的风景。
  这是他们看的第十二场电影,而在电影落幕时,任哥没有走,他摁住阿胜的手,问他,为了追你,我都请你吃了那么多餐饭、看了那么多电影了,别让我亏本,和我在一起吧,答应我好不好。
  阿胜忍俊不禁,他说我本来不想答应你,但你追得那么猛,不和你在一起过意不去。
  阿胜搂着任哥出来时,肚子很猛烈地叫了一下,他让任哥等着,自己往前面的面包店走去。
  任哥裹紧了风衣,摸索着点燃了一根烟。
  他看着阿胜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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