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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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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哥玩过一两回那种东西,只是进入鼻粘膜,而没有进入静脉。
  那时候他就像这样漂浮着,但没有反胃的感觉,而是越飘越爽,越升腾越畅快。
  在那些如梦如幻的时刻里,他以为他会想到一些女人,一些他曾经拥有过,却未能陪他走到现在的女人。可奇怪的是那两次放纵中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男人,一个他熟悉的,却没有面容的男人。
  他抱着他,仅仅只是纯洁地抱着。对方在他耳边说些什么,可他却一个字也听不清。他靠在对方的肩膀上,也任由对方靠上自己的肩膀。那一刻好像过了很久,仿佛他不放手,就不会成为过去。
  直到他清醒过来。
  正如阿胜猜测的那样,他并不喜欢男人,无论是他现在偶尔要侍奉的洪爷,还是之前碰过他的任何一个,他都恨其入骨。
  其实他真正上过床的人不多,不暗示到洪爷那份上,他也佯装没明白。这么些年下来,也就是三四个,每一个人在他身上来过十几次。
  可即便如此,他也觉得每一回都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每一次被对方捅戳时他都感到无比清晰的仇恨,那仇恨化作了具体的形态,正正的就是背后和身上运动的人的模样。
  他想要那些人死,不得好死。
  所以他们死了,除了洪爷。
  几个小时之前洪爷把那个东西放到他的身体里时,他还要装作浑身瘫软,淫叫连天。
  那玩意在他的肠道里翻滚扭曲,发出电流固有的嗡鸣。
  他便双膝跪在地上,一边抽动那个东西,一边做出洪爷希望看到的表情,表现出他心底根本不存在的欲求。
  妈的,每一次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的头脑要炸开。
  洪爷说他长得好看,尤其在情欲漫上他的脸时,他比女人还要好看。
  可他却希望有人一刀划在自己的脸上,这样他也就不再具有这一项令人羞耻的优势。
  他射精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着什么,一边抽插着身后的东西,一边撸动着阴茎,一边喊着洪爷的名字,一边把精液射在早就摆好的一个盘子里。
  然后他把那玩意拿出来,爬向洪爷的跟前。
  洪爷会像摸一条狗一样摸着他的脑袋,说坤总,你很厉害啊,你看我那么久没勃起了,看着你这样我都硬得不行。
  想到此,他翻身起床,拿起床头的酒瓶又给自己灌了几口后,才再次躺下,用力地将被褥拉上。


第10章 
  刺头强的人是第四天白天找来的,不过上门的不是他,而是红姐。
  红姐是刺头强的老婆,原先也是一个小帮派的大姐。
  一次和刺头强的人接触,两伙人打得不可开交。而等到大哥都出来谈事时,两人一见面,几杯酒下肚,竟然相谈甚欢。
  和头酒也不摆了,不出两年,摆了他们的喜酒。
  红姐的人和刺头强的人一合并,小帮派就变成了大帮派。一个专门替人收数,一个拉皮条,也在整个蝴蝶城里做得有声有色。
  后来鬣狗帮散了,又收罗了不少鬣狗帮的亡命之徒,一时间壮大速度势不可挡。
  洪爷本来是想和平解决的,毕竟刺头强领导下的红河帮是最不要命的,让这些人闹起来,大家每天都不用出工了,就从早打到晚。
  所以这次坤总的人动了刺头强,刺头强的人肯定把这事捅到洪爷面前。
  可洪爷能说什么,前几天晚上的畅快余韵还没过,只能把答案转变为问题,说你们找坤总谈了吗,你们的数交了吗?你没交数,坤总也几个季度没跟你们计,那他有点脾气算什么问题?
  红姐把烟一弹,冷哼一声,她说数是谈的,不是动手的,现在坤总动了她男人,她怎么样都得要一个交代。
  洪爷摆摆手,说那行,那你就去找坤总吧。你这道理在我这里通不过,我是不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你要是能从他那要到公道,你自己去要便是。
  于是红姐便带着人,风风火火杀到警局。
  还好没到警局跟前,就被阿胜的人拦下来。
  这就是阿胜最重要的工作。
  他大部分情况下不亲自收数,不亲自劈人,不会亲临那些场子讲纪律,但他有唯一一个地方需要保护好——那就是任哥的面子。
  闹事可以,甚至可以堵到任哥的别墅门口闹。踩场可以,大不了打碎的东西再让输家出钱装修一轮。谈数也没有问题,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大家沏杯茶开诚布公,把道理事实摆一摆——这些都能接受。
  但要把火烧到任哥明面的职业上,不行。
  阿胜的人拦了一排,不让红姐的人靠近。
  警局的人看了一眼,见着两拨人都没踩进警局的大门里,也装作没看见,转个背又钻进房里。
  红姐说,阿胜,你护主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护主。
  阿胜听了想笑,刺头强不过借着这机会让红姐胡搅蛮缠罢了,要说道理,任哥当然在理,但无论他们说什么,估摸着都没法平息对方挑刺的由头。
  阿胜说,走吧,我们另外找个地方好好谈。
  于是留下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带着一小部分人绕到警局的后巷。
  这后巷就是警局的盲区了,警局的人也愿意把它当成盲区。很多械斗都在这里发生,不过是背后,所以看不到,不要看。
  红姐点了根烟在旁边看着,手一挥就有人第一个冲上前。
  阿胜的人终究是少,何况在这里也不能用枪。
  不过这巷子他们已经太熟悉了,每天都来这里打卡上班,连他妈的每一块砖有多少裂缝都知道,自然也能从最近的地方抽出钢管和长刀。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火拼,阿胜都觉着滑稽。
  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脑热地冲上去瞎砍,觉得自己真鸡巴热血。
  但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就像士兵的实战演习一样,上战场之前总要来这么几场真枪实弹的训练,可实际上训练能和战争一样吗?不一样。
  有些东西是在演习中学不到的,即便流血也学不到。
  比如他们就不明白,这时候无论哪边赢,红姐都无法从阿胜身上要回三根手指。
  等到双方打得差不多了,阿胜推开了人群,干脆地冲到红姐面前,二话不说一巴掌扇在红姐脸上,转身就将她的脖子卡住。
  红姐以为阿胜不敢动女人,但当然不是。阿胜的眼里只有动的时机而没有动的物种,所以那刀尖都扎伤了红姐的下巴,他也一点松手的意思没有。
  阿胜说,红姐,可以了,兄弟们出出汗流流血,愤怒也消散得差不多了,我还陪他们练了好一会。如果你再不叫他们撤退,我就只能把你也弄伤了。
  但红姐也是要面子的,和刺头强一样就算别人杀到面前了她还要嘴硬。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干脆地扎进了阿胜的大腿。
  扎进去了还反手打转,那钻心的疼让阿胜瞬间松了胳膊。
  红姐推开阿胜,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还不了我三根手指,我他妈也得在你身上开个窟窿。
  但还好,红姐这一扎并不算狠,虽然裂口很大,不过没有伤及要害。何况红姐也确实往后撤了,而阿胜也没有让兄弟们继续追赶。
  他踉踉跄跄地站稳,又让一个身上没什么污秽的小弟到警署里给他拿点纱布,等他把大腿缠好了止了血,又绕回了警署前门,继续他的职能。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走出来,瞥了一眼这群出了汗还有点血的混混,其中一个还和阿胜打了个招呼。
  刚刚发生什么了吗?不清楚。大概是那些帮派之间又摩擦了,隔三差五就这样,已经不是新鲜事。
  只有任哥出来抽根烟时看到了阿胜,见着他又负伤的样子,没说话,只是轻微地点点头。
  所以阿胜的职业很重要,也很高尚。
  他是在做面子的事,而面子是维护地位与阶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任哥的牺牲也很重要,若不是洪爷一句“我不管”,红姐也不会仅仅带着这么点人来撒气,而是非得掀起两边的斗争,直到打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在门外,你能走出来吧,走出来就上车吧。
  任哥把他带回自己家。
  估摸着也是听说小宁又在旗下哪个场子玩了,还不如把阿胜接到自己身边。
  任哥扶着他上楼,又给他换了纱布。他让阿胜靠在沙发,自己重新上了一遍药。完事了再掏了两卷钱塞到阿胜手里,阿胜推辞,说这伤就和擦破皮似的,不要不要。
  但任哥直接把钱塞他裤兜里了,他也没法拒绝。
  任哥就是这点好,对很多下属都没架子。他会亲自到医院探望他们,也偶尔会给牢房里待着的兄弟带点开销进去。
  他也没让阿胜把腿放下,就让他搁在自己的膝头,自己点了根烟,塞阿胜嘴里。
  他说,阿胜,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些事让那些小的上就行了,你老是亲自上阵,要真遇到什么麻烦,你还怎么出力。
  阿胜说没关系,哪次你叫到了我没出力,“而且自己不顶上去,手底下的人怎么看我,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你比我还懂得收买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只认你一个大哥,都不认我了。”
  “我认就行了,”阿胜笑起来,“大哥的大哥,你还怕用不动他们。”
  说实话,任哥是怕的。
  每次在前面拼搏的都是阿胜,而自己的名声又不太好,若不是阿胜真的忠心耿耿,他还真怕阿胜篡了他的位置。
  在帮派刚兴起的时候,人们都是很重义气的。跟了一个老大,基本上一辈子就认定这个老大。轮盘不是说转就转,也不是辞职再另谋高就那么简单。它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格和声誉,而那时候人人都注重这个。
  在洪爷上位之前,蝴蝶城的帮派龙头是一个叫金爷的人。金爷在位的时代和现在很不一样,没有那么多背叛与冷枪,也没有人需要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让金爷舒服。
  金爷很有威信,赏罚分明,纪律严苛,那时候的蝴蝶城比现在要稳定多了,至少伤及无辜市民的情况实在不多见,只要商贩都按时按量交钱,那就万事大吉,出入平安。
  也就是那个时候,金爷一直在打压洪爷。
  洪爷当时也是一个帮派的头子,他的帮派在其他几个帮派中是赚得最多的,但不知为何,金爷就是不喜欢他,反而扶植一个偷渡过来的火炮。
  后来临终前金爷才让火炮和任哥来到跟前,他说不行,洪爷不行,你们要小心,他上去了,你们两个肯定得遭殃。
  当时的任哥不明白,毕竟最先被发配到油水最少的新区的,是洪爷向来不对付的火炮。公报私仇,在所难免。
  但等到洪爷要脱任哥裤子的那一天任哥才深有体会,洪爷的品行不足以服人,所以即便他说刺头强不在理,红姐也敢来耀武扬威一下。
  选举五年改选一届,过两年将会进行第二次改选。
  而任哥认为两年之后,无论如何,他都不可以再让洪爷连任。
  所以他的行动该从现在开始。
  等到两人的烟都抽得差不多了,他转过头对阿胜说,“胜,如果你想做龙头,你第一个想干掉谁?”
  “干掉任哥想干掉的那个。”阿胜周全地回答。


第12章 
  其实他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任哥有什么命令。
  任哥听罢哈哈大笑,他拍了一下阿胜的小腿,说你怎么那么滑头,你怕什么,现在房间里就我们两个人。
  阿胜不怕,他只是想顺应任哥的意思罢了。看着任哥笑起来的模样,阿胜心头异样的感觉升腾得更厉害。
  那天晚上他没有给出任哥准确的答案,但他却真的想了很多。不是在想第一个该怼掉谁,而是在思考“如果我想做龙头”这种假设。
  是的,如果他做了龙头,或许他真的可以得到任哥。
  手下的小弟接触他多过接触任哥,他得到的民心自然也比任哥更甚。而如果他真的成了蓝莲帮的话事人,甚至真的成了龙头老大,那任哥——
  他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阻止自己想下去。
  任哥望着他的眼睛,终是没得到他下一句话。
  阿胜不可能想的,他总不能说他也希望自己能把手盖在任哥的手上,不能说他希望任哥主动把衣服脱掉,把皮带解开,更不能说他想看任哥跪下来,问他舒不舒服,难不难受,要他怎么做。
  其实他真正确定自己对任哥的心意,是在四年前第一次看到任哥侍奉人的时候。
  那时他刚跟了任哥一年,是任哥的专属司机。
  当时任哥在接触一个政府官员,那官员是警局的高层,决定了下一任中层的改选,也在某种程度上掌控着任哥仕途的走向。
  任哥打电话让阿胜过一栋会所接他,路上堵车,阿胜去晚了,他迟到了十分钟。所以他连门都没有敲就一路闯入,直到拧开了一间小厅的把手。
  他所见到的那一幕让他毕生难忘。
  那个官员坐在沙发上,皮带已经解开。而他的任哥则跪在胯间,松了领带,开了纽扣。
  官员的一只手深入宽松的领口间,玩弄着任哥胸前的一点。任哥则扶着对方的膝盖,卖力地前后吞吐。
  时不时地,任哥还把阴茎吐出来,抬头抬眼看向那个官员,轻声问这样对吗,舒服吗,是不是这么做,教教他。
  阿胜傻了眼,直到那官员咳了一声,阿胜才赶忙把门关上。
  他坐在车上等待,心脏突突直跳。在他跟着任哥的这一年里,他曾经听过各种各样的传言,但亲眼目睹则是第一次。
  任哥比他迟到十分钟更厉害,迟到了半个小时才从别墅出来。一路上阿胜紧张地握着方向盘,就怕任哥追责了自己。
  可直到把任哥送回家中,任哥都没有说话。
  等到阿胜要转身离开时,任哥才道了句——“阿胜,你看到了什么?”
  那一刻任哥的表情是柔和的,柔和得近乎于乞怜。
  后来阿胜知道,那也是任哥第一次用肉体作出这样的牺牲。他也很迷茫,很痛苦,很犹豫,很无助,他不知道可以怎么办,而他希望阿胜不要在站在他的对立面。
  阿胜摇摇头,“我什么都没看见。”
  可回到车上后,阿胜真的很难受。他以为自己只是把任哥当成大哥,万没有多余的情绪。但每当他回想着自己见到的那一幕时,他的脏腑就像被搅动一样疼痛。
  他不仅仅为任哥不平,他还在深深地嫉妒着被任哥侍奉的那个人。
  那一幕烧起了阿胜对任哥的欲望,也点燃了他混出名堂的野心。


第13章 
  估计是想得太出神了,阿胜没有意识到自己盯着任哥。
  任哥叫了他几声他才反应过来,马上收回了目光。
  任哥表面装作不在意,但他知道一旦阿胜露出这样的眼神,便代表起了杀心。
  在转去厨房帮阿胜热点粥时,他打了个电话给熊猫和葱花,让他们一起来家里聚一聚。
  熊猫是他另一个副手,协同阿胜管理蓝莲帮内部的事物。熊猫和阿胜很早就认识了,但不知为何两人却私交甚少。
  早些年熊猫是个卡车司机,跑点货,偶尔也做做小生意。
  他不是刺头强的人,但归在刺头强管辖的地域之内,所以定期要向刺头强交费用。
  熊猫什么都好,就是好赌。赌起来没日没夜,没分没寸,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拖欠红河帮的钱还不起,被揍了好几回。
  不过他皮糙肉厚,打一顿晚上又能从屁眼里抠出钱上赌场。
  但他的赌运实在不行,不是普通的差,而是糟糕到怀疑人生。
  明明跑货时凭着别人比不上的精力,总是能赚得比同事要多,但一上了赌桌,不到几小时就能光着屁股回来。
  这也是任哥不能理解的一点,明明这条路他妈的都已经摆明堵死了,为什么熊猫还一个劲地往上撞。
  任哥和他认识,是因为熊猫又一次欠了钱。
  他是在任哥的场子里玩,所以被逮到时也是在任哥的地盘上。那天他被几个人用钢条打得满嘴是血,连“大哥”都说不清楚。
  任哥碰巧经过,以为是自己的小弟在干活,但觉着做得太过火,还是决定下来遏制一下。岂料那些人认识任哥的面,一见到任哥,丢下熊猫就跑没了影。
  熊猫的手揪着任哥的裤腿,口齿不清不知道说些什么。
  任哥也无奈,随便塞了点钱在他口袋里,让他以后别来自己的场子玩了,让刺头强的人追过来,他下次也不方便叫停。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岂料两个星期后熊猫突然冲到路上拦住了他的车。
  熊猫的脸已经洗干净了,但壮硕的体型特征还是让人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的眼睛肿得像鸡蛋那么大,张开双臂在车前不知道嚷些什么。
  任哥的人马上下去驱赶他,但他死活不走,推开他们后,又继续拦在任哥的车前,扒拉着车前盖。
  任哥把车窗摇下来一点,问他怎么回事。他立即想跑到任哥的车门旁边,岂料又被其他兄弟架住。
  任哥觉着奇怪,开门走出来,让他们放开熊猫。
  熊猫则扑通一声跪在任哥脚边,哭嚎着要跟着任哥混,他不赌了,他要帮任哥做事,求任哥赏口饭吃。
  后来任哥才知道,这一次他真是被刺头强的人搞死了。
  他欠的钱仍然还不上,刺头强的人就派人把他的女人拉走了,说是赌债肉偿,但谁知道那天晚上搞了什么,最后还了一条尸回来。
  尸体就丢在熊猫住的街边,熊猫不出门,还他妈没发现。
  虽然这是熊猫自作自受,但看起来对他的刺激也很大。
  任哥没有马上答应他,毕竟任哥也不知道这种烂赌徒到底能不能改过自新。
  所以那天给了他两条数让他追回来,这是两笔烂账,对方死活不给,若是再收不回来,估计蓝莲帮就得做事了。
  本来任哥也觉着熊猫不可能收得回,岂料他不仅第二天就把钱拿了回来,还把那两个人带到了任哥面前。
  任哥很意外,之后又接连给了熊猫几条数,每一单熊猫都完成得很好,很高效。
  他本来就又高又壮,往门口一站气势都多了几分。何况经历了失去女人这回事,他也更懂得用什么东西来要挟别人还账。
  任哥就这么把他收下了,而这一次任哥买对了股,熊猫确实没有再赌,只是偶尔会和任哥的几个朋友玩玩扑克和麻将。
  所以有时经历一些歇斯底里的悲痛也并非全然是坏事,它能让人戒掉一些自以为永远戒不掉的瘾。
  任哥打电话让熊猫带点吃的来后,又转而打电话给葱花,葱花是帮派的财政和师爷,是最晚进入他们帮派的人才,还是任哥从蝴蝶城的一个私企里把他挖出来的。
  今天晚上他要和这几个人好好地聚一聚,至少把消息稍微共享一下。
  阿胜绝对不可以单独产生杀心,否则一旦阿胜率先动手,等到阿胜杀红了眼,难说还受不受自己的牵制。
  任哥把粥端出去,让阿胜先喝点,顺便说等会熊猫和葱花过来打打牌,几个人好久没聚在一起了,今晚正巧联络联络感情。
  阿胜拿勺子的手停了一瞬,随即点点头。
  他没把头抬起来,所以任哥看不到他表情的变化。


第14章 
  任哥想洪爷死,不过是一个想法。但这想法不是他一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
  这些人跟着任哥混饭吃,任哥却被洪爷这么用,外头议论纷纷,兄弟们脸上也不好看。他们的脑子里早就有了改变现状的念头,但你不说我不说,谁也不敢第一个说。
  四个人稍微吃了点熊猫带来的炒河粉和啤酒,又开了牌桌。
  打了两三把,话题还没过到正事上,不过是你瞎扯这个,我瞎掰那个,大家都等着别人先开口。
  最后还是熊猫先按耐不住了,他糊了一把,把牌一推,道,“任哥,我觉得我运气是越来越好了,你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事让我去办,指不定天助我也,能给你办得漂漂亮亮。”
  见着熊猫开了话端,葱花马上接上——“任哥哪有什么大的,倒是我们这些小的想搞点大的,还不知道任哥同不同意。”
  “什么大的?最近风平浪静,刺头强的数也被阿胜顺利收回来了,还有什么大事让你们流口水?”任哥也顺水推舟,瞥了阿胜一眼。
  阿胜不吭声,专心洗牌砌牌。
  提到刺头强,熊猫的怨气最大,他哼了一声,狠狠地拿过自己的一栋摊开,没好气地道,“刺头强三番五次这么搞,我看他都是不想活了。前几天火炮哥也发火了,带了几十号人把他一个洗浴中心砸了。刺头强吃得多,人肥,胆也横,他妈的现在是肥得看不见地上的路了。”
  “肥肉总是会被第一个开刀的,你不看火炮的外来帮总是不吱声,说不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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