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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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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如期而至。女店员便立即为她推销了那款不黄不绿的挎包,并摸着包面,说道:“您看,这颗粒感……是牛皮做的,肩带这绒绒的质感您摸摸——是羊毛做的,连衬里都是真皮呢。全真皮的新款包包,这个价格真的很划算,您看是吧?”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
  女店员捂嘴笑道:“你也嫌这个‘有碍观瞻’吗?”
  店员们已经做好打算,这个包包在这个季度是卖不出去的了,等降价促销看能不能卖掉,不行就要退回总部销毁了。
  过了一会儿,店里走入了另一位熟客——宋风时的老主顾了,是一位经常参加派对的交际花。
  店员们低头,想道:要将那个丑包卖给这个时髦的派对女郎更不可能了。
  花枝招展的交际花走到了宋风时面前,笑说:“哎,我过两天要去road trip,有没有什么好看、特别又能装东西的包推荐一下?”
  宋风时给交际花推荐了几款,交际花都不是特别满意。宋风时便面露难色,半晌又神秘兮兮的说:“您跟我进来一下。”说着,宋风时便就领了交际花到门店的小房间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盒子。盒子上还帮着绸带。看起来就是好东西。宋风时缓缓地拆开了绸带,打开了盒子,里头被包装绒布围着的就是那个不黄不绿的丑包。
  交际花看到这个包,略略皱起眉:“这个颜色啊……有点奇怪。”
  宋风时点头,兴奋地说:“是吧!这季度只有这个包是这个颜色的!你走遍全城都找不到一个一样的!只有我们店里面有!”
  “呃?”交际花有些心动。
  宋风时此时用极为恰当的表情、语气说出了那句极有杀伤力的话:“整个M城只有这一个!”
  “我要了。”交际花断然回答,“刷卡。”
  结账的时候,店员看到交际花买下了这个包,都感到不可思议:“天啊,店长您把这个包卖给小姐姐啦?”
  这话让交际花听见了,她便抬起头来,看了看店员。
  店员立即用惋惜的口气补充道:“不是说给麦琪姐留着的吗?”
  宋风时便一脸可惜地说:“没办法啊,谁叫她还不回国拿包。我看小姐姐急着要去场合,又没有合适她的,只能对不起麦琪姐了!”
  交际花听了,心中更是暗自高兴,觉得自己还“捡漏”了。
  而店员们窃喜的心情是一样的。目送了交际花离开之后,一个店员才问宋风时:“难道她这么有sense的人,看不出这个包是丑的吗?”
  “漂亮还是丑都是主观的。”宋风时答,“最紧要是不会和别人撞。”
  刚刚的富婆买包包,为的是LOGO帮她做背书。现在的交际花买包包,要的是独一无二。
  宋风时很懂得卖货。
  但是,如果宝梵琉再这么搞内耗不生产、净出些又贵又丑的包,宋风时也会觉得焦头烂额。
  他叹了口气,决定了下班先去酒吧喝一杯。
  没想到就遇到了当年,他想“杀掉”或者“干了”的那个人了。
  金兰殊。


第四章 
  无论是杀人,还是干人,宋风时都办不来。
  斯文人,呜呼哀哉。
  所以,宋风时从心底被金兰殊那率真得惹人生厌的性格所吸引着。
  当然,一开始还是被金兰殊的长相吸引的。
  要是金兰殊不长这个样子……
  真难想象。
  这傲慢,在丑人的脸上就是肥猪肉上的油光,在美人的脸上,则成了珍珠上的光泽。
  当年。
  “我记得导师也给你提供了这个实习机会吧?”金兰殊问道,“你为什么不去?”
  “你们实习不是没工资吗?”宋风时问道,“更何况,很可能还要倒贴钱充门面。我就不充这个门面了。”
  “充门面”这三个字真正戳中了金兰殊的痛处。
  这使金兰殊的回答充满攻击性:“是吗?但是你这样一个高材生,跑去门店做导购?”
  宋风时好像听不出金兰殊语气里的意味,依旧四平八稳地回答:“是啊,要不是我的这个学历、又有导师的关照,我还找不着环境那么好、薪水那么高的实习机会呢。”
  奢品店的导购们,倒是不乏高学历的人。
  当然,长得好看是重要的,说话好听更要紧。
  宋风时不想与金兰殊据理力争,也不想辩解说自己的工作相当体面,他只是指着宋风时挂在门边的衬衫,说:“你那个订制衬衫,领口的扣子是不是松了?”
  金兰殊的吸引力立即被这事件完全抓住了。
  他也无暇顾及刚刚的话题,快步走到了衬衫面前,仔细打量,拨了一下纽扣,发现果然松了,几乎要脱落下来。
  金兰殊本来家境其实不错,性格又那样子,放在平常,衣服的扣子松脱了,他必然是选择买件新的。
  现在不一样了,这是一件花了他两个个月生活费的衬衫。
  人生,有几多个两个月啊!
  宋风时抄着手站在衬衫旁边,嘴角暗暗按捺住嘲讽的笑容,故意用平稳的语调说:“你金少爷该不会不懂的钉扣子吧?”
  金兰殊盯了扣子半晌,不服输的说:“我当然会!”
  宋风时噗的一笑,说:“你看……”宋风时指着自己身上100块钱的衬衣:“普通衬衣,纽扣都是缝成十字形或者二字形的……”
  “这个我能不知道吗?”金兰殊不满意宋风时的显摆,“定制衬衫的一大特征就是纽扣是珊瑚形的。我知道。”
  宋风时点头,抿着笑说:“那我放心了,看来你是真的会缝。”
  金兰殊的理论还是懂的,要实操就不行了。
  他自己也挺纠结的,不想在外人面前露怯,却更不想弄坏自己的衬衫。
  他将扣子拿了下来,认真放好。
  一般衬衫的扣子是树脂的,这个衬衫的扣子是贝壳做的,要弄丢了,可也不知哪儿找个一样的了。
  看着素来桀骜高冷的金兰殊脸露窘色,宋风时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畅快。
  然而,宋风时还是没让金兰殊为难太久,半晌说道:“不然,我帮你缝吧?”
  金兰殊习惯性的摇头:“不用。”
  宋风时也冷笑了:“那你自己缝?”
  金兰殊才发现自己刚刚没过脑子的就拒绝了宋风时。拒绝来自他人的帮助好像是他的膝跳反应一样,是本能的东西。
  可能是吃了很多顿宋风时做的饭了,金兰殊也觉得让宋风时继续给自己帮助不是什么太叫人为难的事情了。
  “你会吗?”金兰殊问。
  “我会啊。”宋风时笑着说,“我妈是裁缝。我以前会帮她打下手。”
  “哦?”金兰殊还是第一次听宋风时说起自己的事情。
  事实上,金兰殊只是从来不听被人说自己的事情,因为他不在意。
  宋风时拿起衬衫,指着那个纽扣,笑着说:“这种纽扣的缝法,在意大利叫做‘珊瑚形’,在我们那儿叫‘鸡爪形’。”
  “噗。”金兰殊也笑了。
  二人之间的气氛,从刚刚的“针锋相对”,莫名变得融洽起来。
  宋风时带着金兰殊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俩做了好久的室友了,却从未踏入过对方的房门半步。
  这更多的是金兰殊拒人千里的态度所导致的。
  金兰殊走入了宋风时的房间,发现宋风时房间的大小、布置和自己的差不多,但却在细微处有些不同,大概来自两人的不同生活习惯。宋风时的房间里放着很多奢侈品盒子,这让金兰殊感到讶异:“你买那么多?”
  “不是,我帮国内的人代购。”宋风时回答。
  金兰殊不觉皱眉,说:“你为什么将那么多时间花在挣小钱上面呢?你能够做得更好。”
  宋风时在床边坐下,低下头来,不看金兰殊,仿佛是在认真地打量衬衫的缝线一样,低语道:“我又花不起钱去夔龙实习……能怎么办呢?留学的钱,我答应了我爸要还他的。要不多挣一点,怎么还?”
  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兰殊要嘲笑我了?
  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
  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是的,我挺喜欢你的,作为朋友。但是,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
  “作为朋友”这几个字,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
  “朋友?”金兰殊提高了声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
  “是啊。”宋风时理直气壮,“你对朋友很差吗?”
  金兰殊仔细一想,他对朋友真的很差,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
  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不仅仅是舌头,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感觉不到别的了。
  我……天之骄子,金兰殊……自作多情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性之后,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打开了抽屉,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盒子底部铺满花泥,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他最讨厌红玫瑰、满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后拿去给情人。
  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
  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明艳而不失高雅。
  然而,这在金兰殊眼中忽然变得面目可憎。
  他拆掉了这一切,将红玫瑰、蓝绣球的花苞一下、一下、仿佛上刑般的揪掉,一股脑地、残酷地冲进马桶。
  堵了。
  马桶堵了。
  马桶被鲜花堵了。
  大晚上的,天之骄子、高贵冷艳、貌若神男的金兰殊挽起袖子用搋子通被鲜花花蕾堵了的马桶。
  卫浴间也仿佛瞬间变得浪漫满屋了呢。
  作者有话说:盒花的样子大概长这样://fx。wei。/share/56622302。html?weibo_id=4336398637640190 如果链接复制不了,可以去我微博主页@端庄的木三观,搜关键字“盒花”。


第五章 
  在宋风时看来,刚刚属于“好险”。
  金兰殊待人接物本来就冷漠高傲,对待自己的爱慕者更加是残忍至极。
  宋风时唯恐自己的一颗心献上,就被这个高傲的王子踩得零碎。
  他可受不了这个。
  谁还不是个小王子呢?
  金兰殊从小衣食无忧、成绩优秀,因此颇为自傲。
  难道宋风时不是吗?
  他家原本可是宋家村的“大户”,太爷爷是清朝的“举人”,他爷爷是村干部,爸爸在外头做生意,在村里算有钱人家,他本人也是村里第一名考进市里中学的“高材生”。他也是在全村的夸赞中长大的。
  金兰殊在这儿经历的“贫富差距”带来的对自信的冲击,宋风时在中学的时候就经历过一遍了。
  他原本是村里的小骄傲,到了市里的中学,发现自己的成绩和财富其实都不够看。他成绩虽然不错,但市里的高材生们成绩非但不输他,而且还多才多艺的,多的会弹琴、会跳舞、会武术、会各种可以拿上台上表演的技能,而他,啥也不会。
  有次他父亲来开车接送他,年纪小又心思重的宋风时故意跟同学说:“你们见到我爸爸了吗?就是戴‘金捞’那个!”
  宋风时当时也不懂什么名车的,就知道在村里,每次父亲亮出“金捞”手表看时间,大家伙都会夸耀个不停。当然,宋风时也不是想要来自同学的夸耀,他只是想挽回一些失却了的体面。
  同学们却笑了:“什么?你爸戴金捞的?怎么会那么土啊?”
  宋风时当场仿佛被狠狠抽了一个耳光。
  原来,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在这些优秀的同学们眼中都是笑话。
  面对相似的“文化冲击”,金兰殊倔强无比,强撑着门面,宋风时则选择了回避和默认。
  默认自己就是不如人,回避所有要争锋芒的场合。
  尽管如此,宋风时骨子里那种小高傲却是没有被磨平的。
  他可不愿意为了爱情而把自尊送上去被人踩。
  就算对方是王子一样的人也不可以。
  在厨房那场“试探”的风波过后,宋风时便又如同被小朋友取笑了“你爸怎么那么土”之后,小心翼翼、无比谨慎,金兰殊则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自作多情”、这真是他的“奇耻大辱”了,便也非常尴尬。二人有意识地、默契地拉开了距离。
  尽管是室友,但当你想要疏远对方时,也简单得很。
  学生公寓的卧室有独立卫生间,吃饭的时候错开的话,就基本上碰不见对方。况且,他们在宿舍里呆的时间也不多,平时去不同的地方实习,要见不到对方也很容易。
  就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毕竟也是同学兼室友,总不可能永远见不着的,真的见着了,点头打个招呼就够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的时候,还会微笑致意。
  金兰殊则是连笑都懒得笑。
  看见宋风时迎面走来的时候,金兰殊的下颔总是忍不住绷了绷,想挤出个笑都很难。
  “我看见他,他对我微笑,我却不笑。这样是否很无礼貌?”金兰殊这么想了一下,就立即为自己的想法而震惊了,“我在想什么?我什么时候就有礼貌了?”
  于是,他便索性保持自我,爱笑不笑,淡淡点个头就罢了。
  宋风时看到金兰殊这样的态度,更加心虚——他是不是还觉得我在暗恋他?所以看不起我?
  金兰殊则在刻意忽略宋风时的存在。
  可是,他觉得好可恶,明明宋风时不喜欢自己,为什么还要那样朝他笑?
  这样的笑容未免太招人喜欢了。
  弯弯的眼睛、勾起的卧蚕,真是好可爱。
  “不,他不可爱。”金兰殊自己跟自己说。
  实习下班的时候,带他前辈跟金兰殊说:“咱们不如去看看新开的铺子怎么样吧?”
  这是他们项目下新开的门店,金兰殊自然也有兴趣。
  这位带金兰殊的前辈叫舒默克,是一个高挑白皙的欧洲男人,年纪不比金兰殊大多少,进公司也才三年,但已经是项目经理了。
  他带着金兰殊到了门店察看的时候,金兰殊的目光却忍不住飘向了隔壁门店。
  门店都是玻璃门的,他在外面可以看到里头的一切情形,甚至还能看到身为导购的宋风时。
  宋风时穿着一套合体的休闲西装,站得笔直笔直的,像是电影里城堡的男仆一样,优雅温柔,但却显出了低位者的驯服。
  这样的驯服看着真叫人生气。
  金兰殊看了两眼,见一个男客人在挑选围巾,宋风时脸带微笑地亲手为客人系上。宋风时纤长的手指在男客人的颈边勾动,像挽琵琶的弦一样。
  太不成体统了!——金兰殊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话来。
  金兰殊这样直勾勾地看着别的门店,引起了舒默克的注意。
  舒默克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金兰殊忙转过脸来,说:“没,我看那个围巾挺好看的。”
  舒默克笑道:“行,我送你一条,嘉奖你。”
  “不需要。”金兰殊拒绝。
  舒默克笑了,说道:“你的拒绝可真是直接,能不能多考虑一下呢?或者讲点礼貌,委婉一点,不然以后可有你吃亏的时候。”
  说着,舒默克还是将金兰殊带进了宋风时所在的门店。宋风时瞥见了金兰殊进门,心里咯噔一下的,可他仍在服务别的客人,便没有表现什么。
  金兰殊也似乎没有再看宋风时,只与舒默克商量着什么。
  舒默克只说:“这儿的围巾不太适合你,但我觉得你需要一副新的眼镜。我给你选一副吧。”
  金兰殊又想拒绝,但又记起刚刚舒默克玩笑一样的告诫,有些犯难。尚幸,他又记起了宋风时“先说可以,再说但是”的教诲,故而,他缓缓与舒默克说道:“是的,我确实需要一副新眼镜。但是,我已经挑好一副迪奥的了,并在网上下单了。”
  舒默克只是微笑点头,说:“好吧,看来我想嘉奖你点什么都不行了。”
  金兰殊回答:“是的,这样恐怕是真的,但是,你可以给我评级评高一些。”
  舒默克微笑点头:“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金兰殊有些惊愕,原来宋风时教的法子真的管用?
  想到这个,他不禁用余光瞥了宋风时一眼,却见宋风时那边已经在结账了。
  男客人刷好了卡,宋风时正要为他包装,男客人却说:“不必了,其实我觉得这个丝巾更适合你呢,送给你吧,小宋。”
  宋风时愣了愣,又笑了:“那太感谢了,但是怎么好意思呢?我们店里规定不能收客人的东西的。”
  店长在一边说:“不,我们店里没有这个规定。”
  男客人笑道:“不过是几百镑的东西,你就收下吧!”
  这个客人是宋风时的熟客了,惠顾了多回,不可以不给面子,加之店长也在一旁劝说,宋风时只得带着尴尬的微笑收下了这份礼物。
  金兰殊一言不发的,只和舒默克离开了门店。
  过了一会儿,金兰殊又有些憋不住的,回头看了看。
  舒默克笑问:“到底怎么了,小伙子?”
  金兰殊只得说:“我刚刚才认出,那个被赠送丝巾的店员似乎是我的同学。”
  舒默克笑道:“那你的同学是在‘走运’了?”
  若说刚刚金兰殊只是想揍男客人,现在则是连舒默克都想揍了。
  为什么呢?
  金兰殊感到困扰。
  舒默克拍了拍金兰殊的肩膀,说:“年轻人啊……”
  金兰殊说:“怎么了,老人家?”
  舒默克一阵沉默:“我很老吗?”
  金兰殊却道:“我比起你也不年轻,为何总叫我‘年轻人’?”
  舒默克却道:“我好歹比你大几岁,叫你‘年轻人’也不算占你便宜,但我也不至于是‘老人家’吧?”
  “好的,”金兰殊回应,“中老年人?”
  舒默克心想,我真的要给这个人评A吗?我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金兰殊回到公寓的时候,心思还是被那条丝巾所缠绕着。
  他坐在公共客厅看书,心里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宋风时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直互相回避的室友大剌剌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顿感意外。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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