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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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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金兰殊为什么要在呢?
他大可以在更多更高级的地方。
宋风时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在目光触及学姐时,便扬起笑脸,快步走了过去。
学姐身边还坐着两个男生,宋风时仔细打量,发现这两个男生有些眼熟。学姐便笑着介绍:“我们都是校友啦!”
宋风时点点头,打量这两个男子一高一矮的,但打扮都是一样不凡,应该都是有钱人。
高个子的也打量了一下宋风时,笑道:“不是吧?你是XX学院毕业的,却来做导购?”
宋风时心里难受,脸上便也笑笑。学姐看出宋风时的尴尬,便不耐烦地对高个子说:“人家是店长!”
“那还不是一样吗?”矮个子不以为然,又指了指宋风时带来的大包小包,“人家就是想卖东西给你,才跟你‘学姐’‘学姐’地叫唤的。你当他好喜欢你?”
宋风时看出来了,高个子和矮个子都是想追求学姐,对自己这个与学姐“亲近”的男人产生了敌意。
于是,宋风时只得腻着声音说:“不是的,我真的很高兴学姐帮我的忙啊。就是好姐妹啊。”说这话的时候,宋风时还故意端酒都用兰花指,显得自己gay里gay气,人畜无害。
高个子见状,也愣了愣,半晌才说:“姐妹啊?”
宋风时给了一个gay里gay气的点头。
气氛果然也和缓不少,高个子和矮个子对宋风时都客气不少。
学姐似乎也没发现气氛的怪异,只顾着拆开那个新包,满脸欢喜地说:“这个包真好看啊!你们宝梵琉终于肯不请瞎子做设计师了是吧?”
宋风时哭笑不得,只得回应:“这个包确实好看,主要是适合你。”
此时,矮个子却说:“但我觉得好像素了些。”
“真的吗?”学姐有些迟疑。
矮个子便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盒子:“我刚刚路过蒂芙尼,看到这个银吊饰不错,要不然配你这个包试试看?”
学姐颇有些惊喜:“真的假的?”
高个子立即脸露不悦:“蒂芙尼这种银饰都是玩意儿,都是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用来打发亲戚家小孩儿的,这也好意思送给咱们高贵的学姐吗?起码也送个宝格丽吧?”
矮个子也显得不高兴:“你们家小孩全都是奥黛丽赫本同款对吧?”
高个子撇了撇嘴,拿起了那个吊饰看了眼,满脸不屑地甩开:“这个我前几天在李公子家里见过了,他家的狗戴的同款。”
“你!!”矮个子几乎要跳起来骂人。
正在二人正要吵的时候,学姐却忽然指着另一边说:“你们看那边!那个人像不像金兰殊?”
高个子和矮个子立即放弃了争执,好奇心促使他们同时转过头去,沿着学姐所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支颐在吧台边,似乎在等候酒保做出一杯和他心意的调酒。
“真的!”高个子和矮个子都忘记了刚才的争执。
学姐向来是个自来熟,虽然当时在学校的时候和金兰殊也没说过几句就被怼得生活不能自理,但她还是跺着小碎步跑到了吧台边,跟金兰殊攀谈起来了。
高个子一脸颓丧地说:“天啊,金兰殊!学姐会喜欢他吧?这可怎么竞争得过?”
矮个子一脸鄙视地说:“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见谁都是情敌?金兰殊是GAY!”
高个子震惊:“真的假的?他看起来一点都不娘啊!和宋风时都不一样!”
宋风时故意凹娘娘腔好一阵子了,已经非常疲惫,听到高个子这个评价,更加是想拍桌子说“你真的以为我平常连吃薯条都用兰花指吗”。
学姐带着金兰殊来到桌边,高个子和矮个子都脸露笑容。矮个子更是笑嘻嘻地说:“蒂凡尼的配饰真的都挺好的,你说是吧,老高?”
高个子看了一眼金兰殊戴着的蒂凡尼袖扣,只得梗着脖子点头:“嗯,是挺好的。”
金兰殊面带微笑地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话,余光扫过低头的宋风时。
自从金兰殊过来了,宋风时就一直低着头。
高个子被矮个子将了一军,特别憋屈,半晌便笑着反击道:“小子,你刚刚为什么说金兰殊是GAY?”
这话一问出口,不仅是矮个子,就是学姐听着都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却是从不尴尬的,大方地点头,也看向了矮个子,问道:“对啊?为什么呢?”说着,金兰殊顿了顿,又看向宋风时:“是你告诉他们的吗,小宋?”
第九章
宋风时原本低着头的,现在则像是课堂上走神突然被点名的学生一样猛地抬头,脸上却是茫然的。
“哈哈,”矮个子笑着解围,“不是啊,看你的SNS简介,性向选的是同性恋。”
金兰殊点头:“原来如此。”
学姐闻言大惊:“你真是同性恋啊?”
“是的。”金兰殊微微点头。
学姐一脸惋惜地说:“怎么好男人都是同性恋啊?”
高个子和矮个子瞬间脸都绿了。
宋风时有些幸灾乐祸道:“谢谢学姐夸奖。”
几个人聊了几句,学姐又问金兰殊要联系方式。高个子和矮个子也表示想和金兰殊加SNS号,唯独宋风时依旧是不发一言。
金兰殊笑笑,将助理欧文的联系方式给了他们几个,便跟宋风时说:“走吧,小宋。”
“嗯?”宋风时愣了愣。
金兰殊说:“那么晚了,你不回去?”
在高个子和矮个子争着送学姐回家的当口,宋风时跟金兰殊一同走出了酒吧的门。
宋风时觑着金兰殊态度坦然,仿佛那一晚是宋风时不妥当的想象一样。
因为什么都不记得了,又看着金兰殊这么平和,宋风时开始怀疑自己是猜测是不是出错了。
酒吧门外的风吹得宋风时的脸发冷,心也凉起来。
门外有一辆豪车停着,司机下车来,朝金兰殊看着。
金兰殊对宋风时说:“上车吧?”
宋风时一怔:“去、去哪儿?”
金兰殊为宋风时的反应感到好笑:“送你回去?”
宋风时下意识地拒绝:“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这里离我的家很近。”说着,宋风时还倒退了一步。
金兰殊眯起眼睛:“你好像很抗拒我。”
那晚可不是这样子的……
宋风时的脸有些发热:“啊?不是……只是觉得我们又不是很熟……”
“不是很熟?”金兰殊的语气微微有些变得尖刻,因为他心底有未能问出的问题:不是很熟?不是很熟可以在酒店里OO?还OO彼此的OO?还让OO出现了OO以及OO?还OO了OO次?
若说当时宋风时否认喜欢金兰殊是一次“奇耻大辱”,那么这回宋风时的撇清关系,则是金兰殊的一次“胯下之辱”了!
宋风时仿佛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让金兰殊有些气恼,但可惜,他也不知自己怎么触到了金兰殊的逆鳞了,只得茫然道歉:“对不起,但是……”
“不用道歉!”金兰殊最受不得自尊受辱,冷硬地回答,“别说得我会纠缠不休一样!”
宋风时听到“纠缠不休”四个字,忽然意识到什么,脸上更热了。
“你走吧。”金兰殊冷冷地说。
宋风时仓皇从台阶上走下来。
金兰殊也钻进了豪车里。
宋风时心里颇为忐忑,匆忙地截了一辆计程车。
他迷迷糊糊地回到家里,脑子里像是煮了一锅浆糊。
宋风时洗了个热水澡,将一杯热腾腾的可可倒入了瓷白色的杯子里,低头看着液体黑如墨、被子白胜雪——像金兰殊的眼睛一样黑白分明。
——糟糕了,现在无论看见什么都想起了金兰殊。
“到底是怎么回事?”宋风时没想到自己居然在那个酒吧里再次遇见了金兰殊。
金兰殊为什么会再出现在哪儿?
金兰殊为什么会提出送我回家?
难道——宋风时忍不住低声自言自语:“难道他想接近我?”
他的脑内又自动播报起金兰殊语气冷淡的那句:“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他的脑壳发疼了。
“天啊!”宋风时用手捶了捶自己的额头,“我一定是犯傻了!”
喝完了热可可,宋风时浑身暖和起来,刷完牙就倒头睡觉。
“不要想了!”宋风时告诫自己。
安贫乐道。
第二天起来,宋风时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未读信息。
是来自于学姐的。
学姐说,昨晚金兰殊给的联系方式是助理的,不是他本人的。她想,当时只有宋风时没有开口问金兰殊要联系方式,而且走的时候还是和金兰殊一起的,她便以为宋风时和金兰殊比较熟,可能有金兰殊的联系方式,因此来问宋风时能不能帮忙联系金兰殊。
“我没有别的意思,”学姐说,“只是有个工作的事情希望能搭上线。”
宋风时只得愧疚地回复:“他是CEO,我要是和他很熟,还用每天在门店里为业绩发愁吗?”
学姐想了想,回复:“对,也是哦!那你可要积极一点啊!老同学的关系都不好好利用一下!”
宋风时无奈地摇摇头。
金兰殊可不是容易利用的人啊!
宋风时照旧上班,店里进了一个生面孔的客人。
他从未见过这个客人,而这个客人身上的打扮也没有显示出他的购买力,似乎就是50块钱的T恤搭一条100块钱的牛仔裤,背着一个地摊可以买到的挎包。她走了进来,逛了一圈,又跟服务她的女店员说:“听说你们店里有饮料可以喝啊?”
女店员忍不住勾起嘴唇,说:“我们这儿是卖衣服的,要喝东西可以去对面的咖啡厅。”
客人冷笑,说:“那我想在这儿坐下喝杯东西、慢慢看产品目录,是不是不行啊?”
女店员问道:“可以,那您能报一下您的会员号吗?”
“我不是会员,就不配被服务?”客人高声问道。
这声量让在收银处的宋风时也抬起了头。他慢慢走了过来,示意女店员去拿目录,并对客人保持微笑:“您到这边坐一坐吧。”
客人被请到座位上坐下。
宋风时便问道:“产品目录马上就送过来。您想喝酒、咖啡还是果汁儿?”
客人梗着脖子答:“奶茶!奶茶有吗?”
奶茶当然是没有的。
但是在服务业从业已久,宋风时知道这些娇贵的客人不喜欢听见“没有”这两个字。
宋风时眼珠子转了转,回答:“是有港式奶茶的呢。但我推荐像您这样的贵客,可以尝试一下我们的手冲咖啡,味道相当醇正。”
“这有什么的?”客人说,“港式奶茶?我最喜欢了。给我一杯吧!”
店里根本没有奶茶,但休息间的冰箱里放了两罐兰芳园奶茶,是宋风时买来自己喝的。宋风时便去冰柜里将奶茶倒进了杯里,然后端出去给客人了。
客人喝了几口,又翻了一个目录,问了几个问题,便告辞了,也没有买什么东西。
看着客人走后,女店员那控制不住的白眼要翻上天了:“这是什么讨厌鬼?不买东西就算了,还那么多要求?”
一个新来的导购问道:“会不会是‘神秘人’?”
女店员摇头:“不可能。总部派来视察的神秘客人都是正常人,顶多就是多问问题、多观察,不会故意派个‘极品’过来的。”
宋风时却道:“我看他确实很奇怪,像是故意挑战我们的脾气一样。但既然开店做生意,还是要周到一点,免得影响品牌形象。”
没想到,宋风时的猜测是对的,这客人还真的是来故意挑战导购的忍耐度的。
没过几天,宋风时就在网络上看到一个标题为《测试到底不买东西能不能在奢品店喝香槟》的热门文章。文章作者应该就是那个奇怪的客人了。她在文章中说自己把商场里的大牌店都逛了一遍,只有宝梵琉的一个男店员给了她比较好的服务,其他的导购都趾高气昂。作者甚至将那些导购所谓“出言不逊”的话都记下来,还录了音,附加在文章上。这篇文章颇为火爆,阅读量很大,而宋风时店里的女店员那句“我们这儿是卖衣服的,要喝东西可以去对面的咖啡厅”也被收录了。虽然声音被处理过,但是女店员看完了文章还是很不高兴。
宋风时倒是劝说:“这有什么的?谁也不认得谁啊?你看‘阿曼尼’的店员这个语录比你的厉害多了‘你要找个地方坐着喝水不花钱去洗手间啊!马桶免费坐!自来水免费喝!’。”
女店员看着这个也一起笑了。
大家凑在一起聊天,这不愉快很快就抛诸脑后的。
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免费宣传”,来这个店里找宋风时服务的新客人也多了几个。
到月底要冲业绩的时候,那位文章作者再次来到了店里,也没多寒暄,就跟宋风时和女店员笑道:“其实上次来就看中了一款包包啦,只是没买。”既然是来买包的,彼此自然一笑抿恩仇了。
正是可巧,这个月结算时,宋风时店的业绩在大区拿了第一,就比第二名差了这个包的价钱。
区域经理还给宋风时发了个信息:“恭喜你,这个月第一名。要是拿到了季度第一,听说CEO会亲自发红包哦!”
宋风时立即陷入了“那我到底该不该拿第一”的困顿之中。
困惑过一会儿之后,宋风时又想大嘴巴抽自己的。
能拿第一当然拿啊!
有钱奖励的嘛!
有钱都不挣,神经病吗?
第十章
宋风时第一次对奢侈品或者导购有朦胧的概念,应该是他看电影《蒂凡尼的早餐》的时候。
男女主角都没什么钱,但奥黛丽·赫本饰演的女主角则对蒂凡尼这个品牌有着无限的向往和憧憬。因此,囊中羞涩的男主角提出为她买一件蒂凡尼的产品。他们不得不一脸窘迫地告诉导购,自己的预算只有10美元。导购保持这极好的涵养,并为他们推荐了一枚用来拨电话的银针。
然而,最后两人都没有买这个东西。
穿着合体白衬衫、黑西装的导购依然很友好。
今天,宋风时本来打算去蒂凡尼买点什么,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蒂凡尼的早餐》,也可能是因为他想起了最近一次见到的金兰殊身上戴着蒂凡尼的袖扣。
店员问他需要什么。
宋风时说:“袖扣,纯银的袖扣……”宋风时的脑子里自然地浮现了酒吧里金兰殊抬起手腕时白色袖子上的纯银袖扣,他不自觉地按照那个样子描述起来:“是圆形的,镌刻着蒂芙尼的名字,还有创始年份。”
“没有别的吗?”店员问道。
宋风时摇摇头,他记得很清楚:“没别的了,相当简洁。”
“那应该是Tiffany 1837?系列的纯银袖扣。”店员回答着,并将该款袖扣从玻璃柜里拿了出来。
看到了袖扣的时候,宋风时的眼睛就亮起来了:“对,就是这一款。”
有黑色绒布垫着,略显单调的银饰也显得明亮富有光彩。
如果是平时,宋风时应该不会选择这样的饰品。
“小市民心态”的他觉得纯银还卖这个价钱,太不划算了。
然而,现在他又觉得,三千块钱能买到CEO同款,太值了。
他想,这款东西应该是金兰殊随手买的。
金兰殊对于奢侈品没有渴望,但还是会随手买一些装点装点。
而宋风时带着一点奇妙的心思,购买了这一款产品。店员帮他将产品包装好,递到了他的手里。他一转身,便不期然地撞上了一个人。
“啊?”宋风时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精致无匹的脸,“啊!兰殊!”
宋风时的双颊立即发红,心虚地将蒂芙尼蓝的小盒子塞到背后。
金兰殊最近一想到宋风时就生气,但现在见了他,反而就不气了。
他低头看着比自己矮一截、瘦一圈的宋风时慌慌张张的模样,说道:“你怎么?一副偷窃被抓的样子?”
“没有啊。”宋风时摇摇头,“只是看到你太惊讶了。”
导购殷勤地上前,笑道:“金总,您今天来想看什么?”
金兰殊指了指宋风时,说:“他买了什么?我也看看。”
导购愣了愣,说:“您好像已经买过那个袖扣了。”
“是吗?”金兰殊有些惊讶,“你为什么跟我的风?”
若说宋风时原本还有些羞赧,听了金兰殊口出的“跟风”两个字,倒是一点忸怩都没了,只道:“我刚好看中了那款,怎么敢抄袭您的style?要不我现在退了吧。”
“那又不用。”金兰殊说,“反正,你学我也不像。”
宋风时真的要随时被金兰殊气死。
二人说着话,便离开了店里。
店外阳光普照,晒在金兰殊的脸上,好像荷叶上滚动了露珠,庭院里洒落了珠帘,美得夺目。
宋风时侧着眼看金兰殊,心中越发隐秘地渴望起他的美丽来,他甚至没法移开目光,定定地看着金兰殊的侧颜。
金兰殊很快注意到宋风时的视线,撇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宋风时脸上一热:“没,没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金兰殊冷笑着。
宋风时的心一下子跳到嗓子眼:“你……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哼,”金兰殊冷哼一声,“你一定是觉得‘哪有这么巧,在酒吧又再见到了, 在这儿又再见到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无法放下、对你纠缠不休?”
宋风时愣住了:“啊?我……我没有这么想。”
“你就说实话吧!”金兰殊用那种讨人厌的语气说,“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魅力?”
“真的也还好……”宋风时有些茫然地看着金兰殊。
阳光洒在宋风时仰起的脸上,可以看到他琥珀色的眼睛,嘴唇微张,表情充满困惑。
金兰殊掩饰不住的怨怼让宋风时心中溢满了好奇与……一点儿难言的期待。
宋风时小心问道:“到底……那一晚发生了什么?”
金兰殊的脸上露出了吃惊的神色。
“你是什么意思?”金兰殊看起来气愤又惊讶。
这样的金兰殊在宋风时看来,这样的表情居然还挺可爱的。宋风时答:“其实……我喝断片了。根本不记得。”
“你是故意说这样的话,好让我发怒的吗?”金兰殊发誓要用左勾拳打宋风时的脸——如果宋风时不是看起来这么瘦弱、不抗打的话。
宋风时确实感觉到金兰殊在压抑的怒意,不觉有些怯懦地退后两步了。
金兰殊语气冷冷,说:“你说这样不负责任的话,确实使人生气。”
宋风时便小心回答:“对不起……”
金兰殊默了半晌,说:“那个绿色的珐琅袖扣是你的吗?”
宋风时怔了怔,想起自己确实丢了一个袖扣,很可能是在“那一晚”落下了。
“你来我那儿拿一下吧。”金兰殊说着,语气肯定得像是命令一样。
宋风时便有些忸怩:“这不好吧……算了……”
金兰殊断然说道:“少罗嗦,快走。”
宋风时像是被驱赶一样的、不情不愿地与金兰殊回了一趟酒店——就是那天宋风时突然醒来的酒店。
“所以,”宋风时好奇地说,“你现在住酒店吗?”
“是的。”金兰殊回答。
之前,金兰殊一直在夔龙集团巴黎总部工作。直到最近才调回祖国M城。也不知道会呆多久,便用公司经费在酒店里住着。
宋风时随着金兰殊进了酒店房间,环顾四周,见这个酒店房间确实与别不同,充满着生活气息,更带着金兰殊身上特有的气息。
金兰殊进了房间,也如同回了家一样自在,自然地松了领带,这样的举动,使他看着慵懒而不失性感——宋风时心跳漏了一拍。
他低下头,竭力不让自己露出迷恋对方的马脚,又转移话题说:“那天你就直接带我回来了?”
“是的,因为你喝得很醉。我也不知道你住那儿,总不可以放你一个人在酒吧睡大觉吧。”金兰殊的语气中流露着一种“你还不赶紧跪下谢恩”的意味。
宋风时却不识相,竟然没有谢恩,还追究似的问道:“那怎么会……会发展到……嗯,那个,不穿衣服的状态呢?”
“问得好。”金兰殊修长的手指依然扣在了松开的领结上,眼神如同阳光下的海,“你确实想知道?”
宋风时忽觉得此刻的答案相当重要。
好像会打开什么紧紧闭锁的盒子一样。
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样。
可是,宋风时真的是什么都能抵抗,就是无法抵抗来自金兰殊的诱惑。
他便是那样,沉浸在金兰殊深邃的眼色中,认认真真地点头:“想。”
“那我告诉你。”金兰殊像是要发什么慈悲一样,表情忽然变得极其柔和,如同春日化了的雪。
金兰殊如此,低下了头,吻住了宋风时。
这是他们第一个吻?
不,这应该是宋风时记忆中他俩的第一个吻。
和酒后二人目光迷离、顺理成章的吻不一样。
这个吻来得突然。
又是来势汹汹。
还带着怒气冲冲。
金兰殊心中万般不忿,为什么那一晚过后,只有他自己在牵肠挂肚?
这真是奇耻大辱!
而他,又在宋风时柔软的嘴唇上“雪耻”了。
宋风时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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