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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上人ABO-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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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了对方指尖绽开的鲜红。“……你流血了?”
迟纵这才后知后觉的放下水果刀,“没事,小伤口。”他随意将手指塞进嘴里吮了几下,便急忙要往外赶:“赶快走吧,不要迟到了……”
或许少年以为他隐藏的很好,殊不知在林厌眼中,迟纵就像一只耷拉着耳朵的狼狗,来时的精神气都没了,只剩骄傲还在硬撑。
看着垃圾桶里染血的苹果,林厌有一瞬间不知是什么心情,其实都相处这么久了,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林溪月对他没那个意思……不过这话自然轮不到他来说。
出于最基本的情分,林厌找侍应生要来创可贴,并在入场前强硬的塞进了对方手里。
理由是:血液会暴露Alpha信息素的味道。
主办方给出的票位置靠前,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台上人;当迟纵带着受伤的手指在座位上坐定的时候,就好像突然满血复活了一样,眼里重新燃起了光芒,活像是看演唱会的粉丝,恨不得跟着节奏挥舞荧光棒。
反观林厌就兴致缺缺,他昨晚就没太睡好,厅里光线昏暗,配上悠扬的音乐,着实叫人昏昏欲睡,但出于礼仪,他还是十分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看不出半点端倪。
其实这并不是多么正式的比赛,重头戏都在先前的晚宴上,里面有不少林家想要拉拢的对象,至于比赛,充其量是给晚宴镶个边,再让林溪月多露露脸,为以后继任铺路……分明是连选手本人都没太当过一回事的东西,偏偏迟纵这个外人兴奋到不行,林厌几次张口,却又不知如何说起,只得作罢。
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林溪月拿了第二。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第一名是邻国前来交际的友人,往后会和林家有更多生意上的往来,在场的嘉宾都明白这个道理,符合时宜的鼓起了掌——包括站在台上的林溪月。
聚光灯下的少年发黑肤白,像是被渡上了月光的天使,当他微笑着拍手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他刚才输了一场比赛。
这是林家未来的继承人该有的样子——不骄不躁,宠辱不惊。
一片潮水般的掌声中,只有一个人,在台下看红了眼。
听见对方逐渐变粗的呼吸声,林厌扣住了少年捏成拳头的手,低声告诉他:“你不用太在意,这很有可能是最开始就内定的……”
迟纵的手很热,还未愈合的伤口在握力下裂开,鲜血染上了林厌的手。
他听见那人问:“溪月知道吗?”
林厌想说的是,那人心里有数。
林溪月的钢琴,从来都不是迟纵所想的那般,为高洁的艺术而生——而是一件可以作为附加价值的商品。
林厌还记得小时候,林溪月为了逃避钢琴,甚至跑去他房间里藏着……外人眼中的钢琴小王子,重点并非是钢琴,而是“王子”这个词所代表的尊贵地位。
这一点,同样出生豪门的迟纵不可能不懂,但他偏偏不想去懂。
因为在他心里,林溪月必须是完美无瑕,高洁如月,不染尘埃——这才配得上少年人对未来配偶的向往。
林厌不知对方这莫名其妙的滤镜从何而来,但此时此刻,看着昏黄光影下少年真切难过的眼神,轻轻叹了口气。
“他不知道。”
8 第八章 (现在)
一支烟很快烧到了尽头。
林厌深吸最后一口,将所有不甘与愤怒随着烟雾尽数吐出后,掐灭了指间星火。
他没有继续在说什么,留下脸色难看的迟纵和一脸苍白的林溪月,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洗漱休息。
这一觉竟是意外地安稳,一夜无梦。
次日林厌难得起了个早——半夜没人偷偷爬床,他的睡眠质量稳定了许多,六个小时便已十分精神。起床后路过客厅,就见林溪月可怜兮兮的躺在沙发里,修长的四肢委委屈屈的蜷了起来,身上盖着昨晚迟纵送回的外套,脸上带着干涸的泪痕。
林厌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拿去洗了洗,给自己泡了杯咖啡。
黑咖啡醇苦的浓香被热水激发,林溪月迷迷糊糊的睁眼,林厌的身影从他跟前晃过——他本能伸手,抓住了对方的衣角。
林厌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对方慌忙张想要坐起,却因为沙发太小差点滚到了地上。
“哥……”林溪月揉着浮肿的眼,挤出一个勉强的笑:“早安。”
林厌没什么感情的拂开对方的手指,转身进了厨房。
今天的早餐是黄油煎吐司夹培根蛋。
融化的黄油在平底锅里烤到脆香,架上蔬菜和酥脆,鸡蛋沾过酱油,微咸中带这微微的甜味,蛋黄是糖心的,一口下去,流了满手。
等他好不容易把食材组装完毕,回头就见林溪月不知何时站在了门口,他刚去洗了把脸,这会儿刘海还是湿的,一滴一滴的淌着水。
林少爷抽了抽鼻子:“好香啊……”
林厌端着盛着食物的盘子与他擦肩。
这时候咖啡也泡好了,配上热气腾腾新鲜出炉的早餐,安慰了他空荡荡的胃。吃饭的时候,林溪月就在对面坐着,可怜巴巴的看着林厌手里的食物,可惜一直到吃完,林厌都没有给出他想要的回应。
见对方下定决心把自己当空气,小少爷委屈坏了,瘪着嘴忍了好久才没落泪,“哥……”他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小心翼翼的开口:“我跟迟纵说了……让他以后不要再来了,对不起……”他垂下头:“你要是还生气,你、你打我吧……”
“……我打你做什么。”咽下口中的食物,林厌喝了口咖啡:“想吃东西自己去弄,我可伺候不起大少爷。”
说完这话手机就响了,是魏鹤轩打来的,说是中午有一个写真拍摄,模特飞机取消航班了来不了,现在场景什么的都布置好了,问林厌能不能来救急。
两人之前认识,就是因为魏鹤轩偷拍林厌……他是真的觉得林厌很有做模特的姿势,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完完全全是他看好的风格。可惜林厌本人并不喜欢拍照,之前魏鹤轩借着生日死缠烂打才让对方同意拍摄一套写真,那次的作品被他好好收藏起来,挂在了工作室……以至于被投资方一眼看上。
“林哥你就帮帮我吧……就这一回!下次我请你吃饭!你也知道我们那小破摄影棚接个单有多么不容易……”或许是因为紧张,魏鹤轩的声音听起来都不似平常轻快,可怜兮兮的跟林厌撒娇:“我都说好了,你不是专业的,就拍几张图作为预热宣传,后面他们会重新找模特……报酬什么的也好商量,我已经交涉好了,只要你来一切,你就算要我以身相许我也……”
“停停停,”林厌赶紧将话头截住,“这个就不必了……你把时间说一下,还有地址也发我手机……先说好,我可不管效果如何,毕竟我不是专业模特。”
“你愿意来就没事!”魏鹤轩闻言立马破涕为笑,“林哥,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时我看见你第一眼就想拉你做我的专属模特,结果你那么高冷……”
话唠一旦开了闸,便再也收不住……林厌很果断的挂了电话。
“哥,你待会要出去吗?”隔着话筒,林溪月没太听清,却也捕捉到了几个关键词:“能不能带我一个……反正我也没事干。”
林厌没理他,自顾自收拾碗筷去了。
魏鹤轩的工作室立于A室北边,打车过去需要一个多小时,价格偏高,所以林厌选择了地铁。
林溪月好说歹说硬是要跟过来,林厌本不想管他,结果这少爷连卖票的在哪里都不知道,过闸门的时候被机子卡了,还挡住了后面的人……面对路人莫名其妙的目光,林厌本想一个人走,偏偏对方抓着他的衣角不放,只好硬着头皮教他用手机付款,总算是过了第一关。
这就算了。
中途需要多次转车,有一次下车人多,林溪月本着少爷不争不抢的素质没挤下来,眼睁睁看着玻璃门在眼前关上……林溪月急坏了,趴在门边上红了眼睛,却无法阻止车子的前进。
林厌无语了一会儿,还是坐上了下一班车……在站台上捡到了六神无主的小少爷。
后者一见到他,二话不说便扑了上来,力道之大撞得林厌一个踉跄——他突然有些后悔自己的心软,但听见对方带着哭腔的抽气声,又想算了吧,跟一个孩子计较什么。
虽然林溪月已经二十三岁,但始终生活在林家构建的乌托邦里,就算是后来继任,却也一直有人保驾护航,未能真正担当起那份责任——但如今看来,也算是件好事,林昇的过度保护让林溪月没有在太短的时间里接触到商业机密,后来大清算的时候,也因此逃过一劫。
剥去了身上少爷的光环,林溪月那已经被娇生惯养到了骨子里的脆弱、骄纵与天真,都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在心智上,可能还真没有普通人家刚才成年的孩子来的稳重。
……而就是这样的人,竟然会是个Alpha。
当真是老天特别的偏爱吗?
乱七八糟的想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该下车的时候,人还是一样的多,为了防止先前的事情发生,林厌十分不情愿的拽住了对方的胳膊。
林溪月似乎没想到哥哥还愿意主动触碰他,一扫先前的忧郁,还变本加厉的抓住了林厌的手。
可惜后者没真打算和他亲近,下车之后立刻就甩开了,可林溪月没有半点不快,反倒是笑嘻嘻的凑上去,“哥……”
他贴着林厌的耳朵,轻轻说了句谢谢。
Alpha甜香的信息素略过鼻尖,林厌本能偏过头去,冷声道:“离我远点。”
林溪月哪里肯听呢?
他早就看出了对方是面冷心软,虽然嘴上很凶,实际上至少稍稍示弱,那人便会不经意间放下防备……就像现在这样。
于是他如愿以偿的抓住了男人的衣角,这一次,林厌并没有甩开……
魏鹤轩站在门口迎接他们,见林厌过来,刚准备过去,第二眼就瞥见了跟在他后面的林溪月,愣了一下:“这位是……”
“我是他弟弟。”不等林厌开口,林溪月率先答道,顺带附赠了一个十分甜美的微笑:“很高兴认识你。”
他本就长得极为俊美,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气,一笑起来,更是杀器中的杀器。对俊男美女抵抗力为零的魏鹤轩当场就晕了,稀里糊涂的跟对方握手寒暄,完了之后也没想起进门,就这么呆呆的看着林溪月的脸,一直到林厌叫他才回过神来。
“工作工作……”他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带着两人往里面走。
作为一个本职是玩摄影的富二代,开咖啡店什么的只是顺带,魏鹤轩真正热爱的,还是用快门瞬间记录下的风景……于是他的影棚设立于最好的地段之一,装修布景也是十分豪华,各式各样的场景五花八门,可以满足各种题材的拍摄。这一次他找林厌来,为的是一套香水广告,金主是一家小众但他很喜欢的香水品牌,新品是一款专门为Beta设计的香水,香水的外包装是纯黑色的,六棱形的瓶身简约干练,味道是以焚香、麝香为主,主打性冷淡风格
,在原本的模特爽约之后,魏鹤轩立马想起了林厌。
因为并非正式的模特照,主要用作于前期预告宣传,所以魏鹤轩也没有准备什么复杂的衣服,只有一套纯黑色的风衣,里面配着浅灰色的高领毛衣,还有一些眼镜配饰什么的……林厌一进去就被推到化妆间换衣服,在这之外,魏鹤轩在跟林溪月搭讪。
他本以为林厌能来已经足够惊喜,殊不知对方买一送一,还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弟弟。对于这样长相身段完美气质也极佳的模特,魏鹤轩只觉得心痒难耐,十分想要他与林厌一起上镜……但话在嘴边纠结了半天,不知如何开口,反倒是林溪月主动挑起话头。
“你是怎么跟我哥哥认识的?”年轻人的声音十分轻柔悦耳:“因为你知道的,我哥哥他……嗯,对人有些冷淡。”
“啊……哦……嗯……”魏鹤轩挠了挠头发:“我们是在旅游的时候撞见了,原因是我偷拍了他一张照片,那时候林哥凶巴巴的让我删掉,吓死我了……”他压低了声音,又瞟了眼换衣间的位置:“不过相处久了,你就会发现他还是很温柔的……只是嘴上不说。”
“这个我当然知道。”林溪月唇边的笑容加深了几分,眼神十分温柔:“哥哥他……很不容易,能交到你这样的朋友,我很替他开心。”
“哎哎,话不能这么说啦……”魏鹤轩被夸得有些脸红:“不过倒是从没听他提起过有个弟弟哎,你叫什么名字?”
“林溪月,溪水的溪,明月的月。”
“好名字啊……”不过怎么有点耳熟?
两人正聊着,另一边林厌已经换好了衣服,不得不说魏鹤轩眼光的确不错,选的款式和风格的确贴合他的气质……只是一出来就被两人同时瞩目,林厌多少有些别扭,轻咳一声:“……怎么了?”
“没、没什么……”魏鹤轩吞了吞口水,上前绕着林厌转了几圈,“就是很少看见林哥你穿的这么正式,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帅气!”
后者收到一顿猛夸,失笑:“行了,抓紧时间……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简单的上个妆就好了,来来来我带你过去……”说罢十分自然的拦住了男人的肩。
林厌有多讨厌与人接触,这点林溪月再清楚不过,如今他望着魏鹤轩搭在对方肩上的手,以及颇显亲密的姿势,不自觉眯起了眼,连笑容都淡了些许。
这时魏鹤轩突然转头:“溪月也来啊……化妆间有椅子,可以坐下休息……哎你口渴吗?要不要喝点茶?”
“……好。”林溪月应了一声,快步上前与两人并肩,他看着林厌略显放松的表情,心头一阵发酸。
但就算如此,他也仍只是露出羡慕的目光:“哥,你们感情真好。”
“那当然了!”魏鹤轩得意道:“我跟林哥这么多年交情了……能请林哥这样的人做模特简直三生有幸,一般人根本请不动呢!”
“行了,别贫了。”林厌扯了扯领口,高领多少有些勒脖子:“今天晚饭你请。”
“那是自然,想吃什么,你尽管说……”
两人自顾自聊了起来,谁也没注意到一旁的林溪月虽笑容不变,垂在身侧的手却悄悄捏成了拳。
9 第九章 上(回忆)
在大多数青春萌动的少年期里,动心往往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
它就像不经意间落下的种子,稍有雨露阳光便可破土而出,长出青涩的嫩芽……可这对于林厌而言,却并非如此。
多年的压抑与隐忍,早将他那颗玲珑心打磨成坚不可摧的玉石——可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从天不怕地不怕的迟大少爷,第一次为了别人露出愤怒而委屈的神情开始,坚不可摧的表面被敲出一道细微的裂缝——他做了脱离理智的事情,他撒了谎。
没有利益、不计得失,只是单纯的安慰一个滤镜太深的蠢货……他做了最不像是自己应该会做的事情。
然后他便看见少年眼中的委屈淡了去,只有怒火熊熊燃烧,年轻的Alpha咬着牙根,烈酒一般的信息素被抑制剂掩盖着,犹如被包裹着的火焰一般缠绕全身。
迟纵瞪着台上面带笑容的“冠军”,从牙缝中挤出一句无耻。
在他的眼中,林溪月彻底成为了“家族”的牺牲品:年少时的体弱多病加上迟迟不曾分化,以至于继承人的位置被外来的私生子而夺走,就连最喜欢的钢琴,也要在家族的利益下,将荣誉拱手让人……
多么可怜,多么无辜……
多么一厢情愿。
但正是这种可笑到幼稚的一厢情愿,成就了一个足够赤诚、张扬肆意、且不忘天真的少年——他化作了一枚种子,穿过心墙的缝隙,落入了林厌心中,最黑暗也最柔软的角落里,就此生根。
只是沉浸在失态懊恼中的本人,暂时还未察觉。
他们如计划般回到了学校,迟纵继续做他的叛逆校霸,而林厌仍是事务繁忙的学生会长,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唯一有变的,是每隔天的中午,会长办公室门口总会出现一个小小的纸盒,里头是一块新鲜的黑巧克力慕斯蛋糕,除去顶端果酱外没有一丝甜味,苦的仿佛报复社会……但就在林厌忙得昏天黑地甚至没时间去饭堂的时候,这块小小的蛋糕成了他胃疼的救星,给空荡荡的胃带来些许满足。
以及那随蛋糕送来的纸条上,龙飞凤舞的谢谢。
如果只停在这一步的话,便再好不过了,毕业之后,他们或许会成为见面寒暄的朋友,点头之交的生分,好过纠缠不清的爱恨。
事实上,两人的交集并未止步于此。
或许是林厌从未对林溪月展露出敌意的关系,在迟纵心中,对方身上“私生子”的标签逐渐淡化了,他会时不时跑来与林厌诉苦……不为其他,只因林厌是林溪月最亲近的人。
也是唯一清楚他对林溪月心意的人。
这样的双重加成,他甚至偶尔会忘记仇视对方,甚至总在不经意间展露出幼稚的孩子气……林厌身上的冷静、理智,都是处于青春期躁动Alpha难以拥有的品质,他会偷偷佩服对方的自控和自律,虽然嘴上从不言明。
而林厌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平易近人的人。
出身和成长环境让他本能与外界保持距离,Bata的真实性别让他永远不会被基因里的兽性支配,所以他将永远是孤僻的——像是兽群中披着狼皮的狐狸,狡猾且善于伪装,终日活在面具的阴影下,稍错一步,便成饵食。
而迟纵如同一团鲜活且炽烈的火,横冲直撞的闯入了他的领地,不顾驱赶,不停劝告,依旧我行我素的做着自己——他会有事没事跑来林厌的办公室呆上一天,有时候是唠叨点生活中不快的小事……比如迟羽又在背后散布谣言,比如林溪月中午被老师叫走没能一起吃上午饭等等等等……起先林厌只觉得聒噪,他赶他走,让他闭嘴。迟纵却总是笑嘻嘻的打着含糊,眼看对方真的生气了,他又会乖巧的安静下来,抱着手机坐在沙发上自己玩……等林厌忙完工作抬起头,少年仍在那里,只不过手机一丢,脑袋一歪,靠在坐垫上睡得四仰八叉。
这时候林厌火气也没了,烦躁也散了,他像是疲惫又像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揉了揉空荡荡的腹部正准备去吃些什么,路过门口时却又被不知什么时候醒来的少年抓住。大少爷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拉着他说走走走我们去吃麻辣烫。
“不去。”晚上还有素描的作业没有完成,林厌不想去太远的地方,可迟纵却开始耍赖,说什么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最近都没有搞事,你就行行好陪我一次吧我作为都定了要不是溪月临时放了鸽子……最后一句话他只说到了一半,可林厌却能猜到下句。
他们的交集始于身份,再一步亲近却是因为林溪月,林家的小少爷自然不能只局限在校园之内,所以在大部分课余时候,他都会被林家的管家带出岛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名流宴会……这时候,落了单的迟纵不想跟同学厮混,便去找上林厌——两人毕竟是兄弟,虽然只有一半血统,并且性格迥异……但除此之外,他们却拥有一双极为相似的眼睛。
所以在林溪月不在的时候,迟纵便来找林厌,试图从他人身上寻找出一丝心上人的影子……林溪月的眼像一汪盛着春水的小溪,是温柔的、灵动的;而林厌的眼神太冷了,像是深不见底的寒潭,表面凝着一层坚冰。
可迟纵发现,那冰层并非牢固不化,在他耍赖任性的时候,在他不顾对方回避去触碰的时候,在他说冷笑话逗对方开心的时候……那冰面便会产生缝隙。林厌会恼、会烦,也会有一闪而过的笑……那笑意过于短暂,流星般一瞬即逝,却逃不过少年善于观察的眼睛。
他便愈发好奇起对方身上的秘密,这种好奇出于本能,像是捡到了一粒不知是什么的种子,想知道它究竟会开出什么样的花……
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成功将林厌拖出了校区,来到隔壁的商业街里。
第九章 下(回忆)
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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