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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上都被上司帅醒-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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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好景不长,十分钟后门再次被打开,霍刑回来了。
  朗坤又紧张起来,心想难道他发现自己在装睡?应该不可能吧,明明把呼吸放的那么轻,身体也一动没有动,他怎么会发现?曾经有过在野坟地里趴三天一动不动经验的朗坤,对装死也很有心得。
  霍刑之前的确想走来着,可是出去转了一圈又不放心,想着朗坤已经有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怕他半夜醒过来饿,于是去自己办公室里找出一只保温杯,兑了点温热的红糖水回来放在床头柜上。
  踌躇了一下,霍刑还是上前抱了抱床上那团不明物体,隔着被子轻声道:“给你兑了些温水放柜子上,渴了记得喝,我先走了,好梦。”
  朗坤:“……”这货怎么光顾着自己会渴,没顾着自己会饿,真是太不周到了,该罚!
  这么想着的朗坤,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被霍刑给惯坏了,居然变得任性起来。
  下一秒,霍刑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没给你准备吃的,怕待会儿放凉了味道不好,如果半夜醒来饿的话先喝点水,打电话叫若贤给你送吃的上来。”
  “……”听了这句话,朗坤觉得心里稍微舒坦一些,原来他没忘记自己不爱吃面包。
  被勒令伺候在门外的裴若贤简直想哭,他最爱的事情就是睡觉,被逼着忙活了十几个小时不能睡也就算了,现在人都没事了还不让睡,这世道还有没有天理了!加班还给不给加班工资了!简直送外卖还给不给报销了!
  这次霍刑真的离开了,朗坤等了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再回来,被子一掀,咕噜一下爬起来去拿床头的保温杯。
  拧开杯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朗坤抽了抽鼻子,辨认出这是红糖的味道。
  “居然给我喝红糖水,难道我会来大姨妈吗?”嘴上抱怨着,身体却诚实得不得了,朗坤浅浅抿了一口红糖水,温度刚好,甜度也刚好。
  朗坤不知道的是,霍刑问护士要红糖的时候,对方的确笑着问他:“霍组长也喝红糖水,来大姨夫吗?”
  而霍刑的回答则是:“不是我,是内人身体有些不适,又耍小脾气不肯吃饭,只能调点糖水给他备着。”随即温柔一笑,特别二十四孝。
  护士做恍然大悟状,把整包红糖都送给了霍刑。
  有红糖水暖胃,朗坤觉得舒服多了,重新躺下盖上被子,很快就进再次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裴若贤进来查房的时候,朗坤已经醒了,并且洗漱完毕正在吃早饭。
  “早,裴组长。”朗坤笑着打招呼,“吃早饭了吗,一起?”
  裴若贤也不跟他客气,笑着坐下,“别叫我裴组长,和老霍一样叫我若贤就好。”
  “若贤。”朗坤从善如流。
  比起第一次见裴若贤时的不知所措,不过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朗坤对他的态度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自然更自如了,尤其是今天。
  裴若贤心想,难道是因为恢复了记忆找回本性的关系?他可是听说过的,谜之失踪的魔尊是个很特别的人,他有着玲珑剔透心,工于心计善弄权势却不险恶,在魔族中有很高的声望,尤其是以自己为质替族人争取一片生存空间的举措,更是获得了魔族上下的爱戴,恐怕纵观仙、人、妖、鬼四族,都无人能出其右。
  “怎么了,若贤,早饭不合口味吗?”见他发呆,朗坤露出了担心的表情。
  “没,食堂的出品一向还不错,更何况还是老霍亲自买的。”裴若贤笑着咬了一口包子,“只是在想一些事情而已。”
  “哦。”朗坤点点头,“昨天辛苦你了,我的事情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吧。”
  裴若贤想了想,其实就伤势方面来说,不算太麻烦,其他的就不好说了。
  其实他今天这么早来查房,还有另一件任务在身,只是一直没琢磨好怎么开口,又不能去触霍刑的霉头,所以现在的表情很是便秘。
  “其实不算太麻烦,你的伤不算重……”裴若贤斟酌了一下,心想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横竖是死不如速战速决,于是清了清嗓子郑重道:“朗坤,我还能这么叫你吧,还是应该称你一声魔尊。”
  一向以儒雅形象示人的裴组长心里苦啊!这种事情怎么能叫他来做,万一哪句话说得不得体,被霍刑削一顿可怎么办好。
  朗坤:“……”
  朗坤噎住了,他没想到裴若贤一大早就向自己抛出这么个问题,真是哭笑不得。
  “其实以前的事情我还没有完全记起来,只是隐约有点感觉,魔尊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压力挺大的。”朗坤苦笑,裴若贤的问题也点醒了他自己,到底是该以普通人朗坤的身份继续生活,还是要坦然接纳魔尊的身份。
  说实话,后者对现在的他来说有一定难度。
  到底裴若贤没忘记自己该做什么,蹭了朗坤两个包子一杯豆浆以后,又尽心尽职地替他检查一番,确认已经无恙可以随时离开后便告辞了。
  这间病房是vip等级的,干净又舒适,朗坤坐在沙发上懒懒地不想走,他觉得自己应该把思绪整理清楚,否则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霍刑——他是那样地难以启齿,难以对自己说出堕入魔道的事情,而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怯懦,不敢为自己当年的不告而别进行辩白。
  唉!
  朗坤长叹一口气,抱着个靠垫练习葛优瘫,仰头回忆起自己昏迷后看到的一切。
  其实被岳贞魔气重伤以后,他的意识只昏迷了很短的时间,期间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忽冷忽热难受不已,不过很快,两股交替的冷热就融汇到了一起,在他的身体里游走出一股股令人舒适安心的暖流。
  这种感觉很熟悉,好像回到了当初混沌在诞魔池里的日子,那座孕育魔族的水池,就好像人类母亲的子宫,孕育出一个又一个魔族生命体。
  四周静谧之极,朗坤想要睁开眼看一看周围,却被一阵白光袭刺得飙泪,等能看清周围的事物时,才发现天空不知何时变成了暗红色,而自己则站在一座水池边,水池上方黑气缭绕,周围是贫瘠的红褐色土地,仿佛血液干涸后的颜色。
  “化魔池……”他无意识地念出这个名字后,才惊觉自己怎么会知道这些!?
  下一秒,朗坤就看到广袤土地的边界走来一人,那人缓慢踱步,仿佛这里不是叫人心生寒凉的虚无之地,而是到处春花烂漫的世外桃源。那人越走越近,朗坤想要和对方说话,问他这里是什么地方,怎样才能离开,却在看到对方熟悉的身形后却步了。
  那个一身黑袍、带着魔煞之气向这里走来的人,不就是自己吗!
  朗坤一个激灵,惊吓到不敢动弹,只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走来的男人看——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脸也能有那样冷峻的表情,自己的眼睛也能像那样如一潭死水,自己的周身也能有那样叫人退避三舍的黑气。
  男人已经离朗坤很近了,可他却像是没有发现朗坤似的,仍然自顾自往前走,直到在朗坤面前三步远的位置停下。
  朗坤心想,他终于看到我了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男人只是疑惑地问:“谁在那里?”
  朗坤刚要回答,就看到男人的视线望向自己身后,眼睁睁看着他与自己擦肩而过,急速跑向水池,蹲在水池边尽力将身体往前倾,像是要从水里捞什么东西上来。
  意识到他需要帮助,朗坤快速跑过去,但还是晚了一步,男人已经将水里那个奄奄一息的少年捞了上来,将他抱到水池边的土地上放平,男人苍白的手指从黑袍下露出,先试了试少年的鼻息,又去试探他的脉象。
  朗坤在看清昏迷少年的脸庞后又再一次惊悚,眼前这张稚嫩的、泛着青白死气的脸庞,不是霍刑又是谁!?
  
  第52章
  
  朗坤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少年,感到不可置信——他认识的霍刑早已经是成年人的外貌,他强大,也帅气优雅,偶尔喜欢戴上一副细边眼镜装斯文,但两人私底下相处时,又有着腹黑霸道的一面,可不论哪一面,都叫他很爱很爱……
  已经是成年人身材外貌的霍刑,绝对不可能退回到如此青涩的模样的,可是和霍刑朝夕相处了一段日子,朗坤又坚信自己绝对不会认错,即使脸庞还稚嫩,可那眉眼那嘴角,无一不是和霍刑的如出一辙。
  眼前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纵然疑问无数,朗坤心里同时又震惊和担心,震惊的是居然在这里看到小霍刑和另一个自己,担心的是小霍刑看上去生死不明,脆弱的模样让他心疼。
  然而他的焦急完全不能感染到黑袍冷峻的男人,只见他抬头四下看了看,朗坤也跟着打量四周,心想这真不是个能疗伤的好地方,果然下一秒,男人一把抱起少年霍刑,咬咬牙道:“人类少年,我带你回去,你一定要活下去,千万别死在这里……”最后几个字,轻到几不可闻。
  男人抱着小霍刑站起身,四周突然狂风大作,一袭黑雾将男人和霍刑包裹起来,两人乘风而去。
  朗坤:“……”
  老司机你们特么倒是带带我啊!居然还能飞,不带这么开挂的!
  朗坤心里满是马教主的咆哮,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的地方,就算以几年前他在部队里耐操耐劳的恐怖体力也不定能够走得出去,何况如今疏于训练,虽然比起普通人来说体能尚算不错,可在这样的地方急行军,仍然不行。
  更何况还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就是有金刚钻都揽不下这个瓷器活儿好吗!!!
  朗坤懊恼地几乎揪下一把头发来,就在这时,四周画风突变,一阵旋转扭曲将四周的红土黑水池搅成一团芝麻糊,等画面重新归于平静,朗坤心里有的不是庆幸,而是感叹:待在洗衣机里的感觉真不好受,天旋地转的简直要人命。
  吐槽完了,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化魔池边,而是在一座空旷的房间内。
  说是房间其实有些夸大了,因为这地方虽然四四方方占地极广,但是却没有一面完整的墙,四面应该是墙壁的地方都是镂空的,可以完完全全供成年人进出,甚至不论站在哪一边,都能看到外头大片大片的暗红色天空,仿佛夕阳西下。
  这又是到了什么鬼地方?
  朗坤喊了几声,但没人回答,他只能沿着房间踱步,发现房间是用一种黑色的石头砌起来的,脚下是这种黑色的石头,连头顶也是。大概是因为石头太黑了的关系,室外橘色的光晕无法成为有效光源,这样的天光下,房间四角仍然点着蜡烛。
  朗坤打量了一会儿烛台,虽然认不出是什么时代的东西,但能肯定绝不是现代工艺的手笔。
  “……”不会是穿越了吧,朗坤心想,反正这年头穿越也不是个稀奇事,只是他因为被魔气打伤而穿越,实在是有些可笑了。
  就在这时,烛光微晃,有风吹来。
  朗坤很奇怪自己居然没有风吹在身上的感觉,只是凭经验朝着风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团黑气由远及近,降落在室外的平台上。
  黑气散尽,朗坤看到黑袍男人抱着小霍刑进来,将他放在了室内唯一一张床上。
  男人开始自言自语,“唔,人类受伤以后应该怎么办,愈合能力太低,恐怕靠他自己是挨不过去的。”
  “哥,我回来啦!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这时,一道清亮的嗓音打断了黑袍男人的自言自语,伴随着这道嗓音,有人落在室外的平台上,手上拖着一条蠕动的东西进了室内。
  烛光下,朗坤看到这人眼角有一颗泪痣,莫名就想到了一个名字——岳贞。
  “回来就回来了,大呼小叫的做什么。”黑袍男人数落他,“又去哪儿撒野了,带了什么脏东西回来?”
  岳贞笑着把手上的东西扔到黑袍男人面前,“哥,好东西,孝敬你。”
  黑袍男人一看地上蠕动着的东西,就忍无可忍地皱起了眉头,“都说多少次了,你我不是普通魔族,不需要吃这些低等魔物来增强力量,怎么又带回来了。”说着,转身就走。
  岳贞一把拦住男人,讨好道:“哥,别这样嘛,送给你的东西,我花了很多心思的。”
  “把这脏东西叉出去,不然别叫我哥。”
  “哎……”
  “没商量,不把它叉出去,就把你自己叉出去。”
  “……”
  岳贞无奈只能照办,朗坤打量着他的表情,居然并无太多不服气,反而还有点因为没能讨好到大哥而生出来的沮丧。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就在此时,变故突生!
  只见原本在地上垂死挣扎的魔物突然弹起身子,躲过了岳贞的魔爪,直接朝着床而去。
  不好!!!
  朗坤心里暗道糟糕,床上躺着的是小霍刑,他本来就是个普通人类,此刻又他奄奄一息,若是再被魔物这么来一下,恐怕别想活了。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原本就站得离床不远的朗坤几步跨过去,想要替小霍刑拦下魔物,但令他不可置信的事情又发生了,那只身子底下长着四排对足如同变异蜈蚣般的魔物并没有因为他的阻拦而停下,而是直接穿过了他的手掌,直直朝床上落去。
  “放肆!”只听黑袍男人大喝一声,声音语气俱是威严无比,连朗坤都听得一激灵。
  随着黑袍男人的怒喝,原本袭向床铺的魔物被堪堪抓住,任由黑袍男人隔空一抓甩出室外,在半空中成了一条爆浆蜈蚣。
  “……”这武力值,也忒特么变态了,朗坤想。
  显然,魔物不寻常的行为引起了岳贞的注意,他好奇地来到床边,只见床上躺着一个人类少年,不由得啧啧称奇,“大哥,你可真厉害啊,细皮嫩肉的人类,怎么弄到的?我能不能吃了他?不知道吃人类会不会增加力量……”
  “闭嘴,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
  “我不走,除非你答应把这个人类给我玩玩。”
  “滚!”他的无赖让黑袍男人暴怒,一瞬间魔气爆发,连用来照明的烛光都显得暗淡了,“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你是什么身份,能随意进出这间房间?这些年我惯着你,看来是把你惯坏了。”说着,就准备动手了。
  岳贞一看情势不妙,赶紧赔笑,脚下抹油溜出了房间,一口气跑出很远距离,才将刚才对着黑袍男人的那副又痞又无赖的表情给收了起来,转而换上一副冷厉面孔,轻蔑道:“什么东西,不就是比我早出来么,不就是魔尊之位的继承者么,有什么好得意的,过不了几年,我岳贞就会让你的房间易主!”
  这一席话说出口,什么兄友弟恭,全都成了天大的笑话。
  作为旁观者的朗坤心想,真是好一出兄弟面和心不合的宫斗大戏啊!
  黑袍男人赶走了碍事的弟弟,又折回去查看床上的小霍刑,只见他此刻呼吸急促,不知他是不是快油尽灯枯了。男人看了他一会儿,最后像是打定了主意,伸手将小霍刑身上那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衣服给挑了开来。
  这一下,更让朗坤倒抽一口凉气,只见小霍刑浑身上下都是伤,一个伤口叠着一个伤口,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相比之下脸上的狼狈简直不值一提。
  黑袍男人见状,倒吸一口凉气,不敢再耽搁,一股浓黑的魔气从他指尖迸出,缓缓罩上了小霍刑伤痕累累的身体。
  也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就有效果了,小霍刑虚弱地睁开眼睛,虽然只是一条缝隙……
  “神仙……”他干哑着嗓子,在看到黑袍男人后挣扎着说话,“你是神仙吗?”
  黑袍男人嗤笑一声,“什么神仙,人类少年,你傻了吗?”
  紧接着,画面又开始旋转了。
  朗坤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经历了什么,套用现在挺网红的一句话,那就是: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简直就是看了一场4d、imax、vr结合体的电影,只是电影的内容和他自己息息相关罢了。
  在黑袍男人用魔气救活了人类少年后,他便想要将人类少年送回去,可是少年说什么都不肯离开魔族聚居地,他说自己在人界无处可去,不如在这荒芜之地了却残生,哪怕是被魔物吃了,也好过回人界。
  黑袍男人闻言,笑道:“少年,你很了解魔族嘛。”
  这就是一切尘埃落定的开端,朗坤看到了霍刑想要留在魔族的决心,看到了黑袍男人的心软,看到了岳贞因为扭曲的爱而和黑袍男人反目,看到黑袍男人为了一个人类少年而甘愿放弃魔族最尊贵的身份。
  他看到太多太多了,几乎不能承受……
  电影的最后,作为唯一的一个观众,朗坤终于不得不承认——黑袍男人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黑袍男人,是魔尊之位的继承者。
  他朗坤,是和岳贞先后从诞魔池里爬出来的魔物。
  他朗坤,从来不是人类。
  
  第53章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涸血迹一般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远的日暮黄昏,稍微晴朗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魔族空气中常年无法散去的血腥味。
  那样毫无生气的地方,低级魔物靠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甚至褪去丑恶的外表,化成容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高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种天生的优越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总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寂寞。
  他常常坐在自己房间外平台的边沿,吹着带有血腥味的风,看着脚下城池中如蝼蚁般互相残杀的万千魔物,看他们撕咬对方的血肉,直到将对方吞吃殆尽,不留一丝皮毛骨肉……每当这个时候,朗坤都会嘲讽地想:你们为了更靠近中心的这座圣殿而战斗,又怎知生活在这座牢笼中的我们不向往自由?
  这是魔族领地中亘古不变的“风景”之一,乏味,残忍。
  所以当看着这处景致的人类少年冷静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可置信。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荒凉贫瘠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在魔族之地生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所以朗坤也绝对不相信,一个人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他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明显的期盼。
  就当赌一把吧!朗坤心想。
  “你可想清楚了?想要在这里活下去,靠的是实力,魔族尚且能被同族残杀,你一个人类,靠什么在这里站稳脚跟?更何况魔族空气污秽,常年血魔之气弥漫,不是你们人类的凡胎肉体能够扛得住的。”
  这样的问题,换来人类少年一个不屑的笑容,“自相残杀又怎样?不过是欲望驱使,不想混在下面这些低等魔物中混沌度日罢了,努力活下来往上爬的事情我经历的还少吗?站在巅峰的好处,呵呵……多着呢。”
  冷然的语气,超越年龄的成熟,换来朗坤讶异的目光。
  人类少年被他这么瞧着,嗤笑一声,又道:“这么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的话有错?人类拥有智慧,尚且欲壑难平失去理智,更何况魔物底下这些全凭本能,我就不信我一个心智无碍的人类,会死在一群没脑子的家伙手里。”末了,又用状似赌气的语气几不可闻地嘟哝了一句:“反正我在人界也无处可去,死在那里,不如在这里争取一线生机。”
  此话一出口,换来朗坤大笑,“很好,你很有野心,希望能说到做到。”
  “一定!”
  “对了,这么多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名字。”朗坤想自己一届魔物都有名有姓,少年是人类,又怎么会是无名氏?
  少年沉默,不愿提起过去的姓名,过了半晌才倔强道:“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姓名很重要?难道你们魔物都有名有姓吗?”说着,扫了眼底下,眼底满是嘲讽,“我看不见得。”
  “的确,不是所有的魔族都有名有姓,我有,他们没有。”
  “……”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
  “我没有名字。”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致地提议。
  人类少年没有异议,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可?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可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怪,甚至从小一向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扫除自己前路的障碍,居然会恶毒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理由,将他送上死亡的祭台。
  然而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居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不过是献祭前受了些皮肉之苦,又呛了几口苦涩的化魔池水而已,换来如今的局面,也不亏。
  如此一来,抛却过去的名字算什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很是用心,翻阅了不少圣殿中珍藏的人类典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当年无意中取用的两个字,在往后的岁月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忆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在爱情的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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