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死亡停车场-第1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是,这里不是城市,而是苗疆。
  苗疆多蛇虫鼠蚁,夜晚在荒野露宿就算露营装备齐全,也十分棘手。
  何况,我和应采连个睡袋都没有,怎么露宿?
  就在这时候,人群中有一个背着大箱子的男人走了出来,村民们纷纷让开,态度尊敬。
  这个男人四五十岁,身穿着黑色的苗族传统服饰,脸上布满了风霜,神情疲惫,看起来跟普通的苗族中年人没有什么差别。
  他身上有两个让我注意的地方。
  一个是他的下巴上长着一个巨大的肉瘤子,紫黑色,让他的整个面容看上去十分的凶恶。
  第二个,就是他身上背着巨大的木箱子,上面盖着一层黑布,里面传出来嗡嗡声。
  男人跟刚刚的老者说了几句,就朝我走过来,对我伸出手,笑着用地方口音很重的普通话自我介绍:“阿宾,赶蜂人阿宾。”


第309章 山混子
  我看着眼前的苗族赶蜂人阿宾,伸出手给他轻握了一下,淡淡说:“李布森。”
  人是会成长的。经历的越多,成长的越快。
  我曾经是个懵懂无知的保安。但是,在死亡停车场的离奇遭遇,让我看清了这个繁华世界下隐藏着晦暗不清的真相。
  村子里的老一辈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在我耳边唠叨:“以后你到外面闯荡,千万记住,有些人惹得,有些人惹不得。”
  老人口中说惹不得的人,并不是说有权有势的人。
  有权有势的人,固然很难惹。但是,惹了就惹了,未必有严重的后果。
  因为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拥有的太多,顾虑自然就多,一般情况下不会意气用事。
  老人口中说的,是那些走村串乡,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手艺人。
  比如,眼前的赶蜂人阿宾。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有跟我相同的味道。
  他十有八九,也是一名术士。
  梨花村很漂亮,湖光山色,风光秀丽,这里的村民们淳朴善良。
  可是,我没有忘记临走的时候,寿纸匠三番五次交代。
  寿纸匠告诉我,现在苗疆很危险,六道门已经到了苗疆。
  即便是梨花村这样的苗疆外围,可能也被六道门悄悄安设了探子。
  我在提防着阿宾。
  阿宾笑看着我:“你们想要住宿?走吧。我家有地方。”
  应采很高兴,立刻就点头答应,感谢阿宾。
  虽然我不相信阿宾,但是我也不想露宿荒野,最终还是答应了。
  阿宾在梨花村显然是一个很有威望的人,他在前面带路,村民们立刻让开一条通道。
  我和应采跟在阿宾的身后,身上背着化为僵尸的应采姐姐,来到阿宾的家。
  阿宾的家从外观上看很普通,很简单的水泥平房,但是院子的面积很大,里面养着各式各样的鲜艳花朵,都在盛放着,蜜蜂和蝴蝶在花朵上采蜜传粉,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一股甜丝丝的芬芳。
  “不好意思,只剩下一间房了。”阿宾的笑容有些尴尬,指着旁边的一个房间:“两位。要不然将就一个晚上。”
  应采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一声不吭,右手手指一直在卷着自己的头发。
  我指着远处的两排平房,奇怪道:“那些房间不能住吗?”
  阿宾顿时笑了,对我说:“你喜欢的话,当然可以住。”
  说完,阿宾就带着我和应采过去,没有开门,只是将平房的窗子打开。
  平房里面没有开灯,只有一扇窗子,里面的光线很暗,隐约能够看到,一个巨大的东西矗立在房间的中央。
  嗡!
  一团黑云扑面涌出,直接从窗口飞出来,朝着我的脸上涌过来。
  我吓了一跳,右手下意识放在后脑的位置,要从剑窍中拔出斩孽剑自卫。
  “咻!”
  阿宾忽然吹响了口哨,扑向我的黑云立刻转向,飞到了他的身上,落了密密麻麻的一层,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
  我这才看清楚,原来那团黑云,竟然是一大群蜜蜂。
  现在蜜蜂全都落在阿宾的身上,成千上万,不仅仅是身上,连面孔都遮盖住了,轻轻的蠕动着。
  我光是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脊梁上冷汗直冒。
  不过,应采并没有太过紧张,反而是很兴奋,惊呼道:“御蜂术,你是蛊师?”
  阿宾挥手,身上的蜜蜂立刻飞走,到花丛中采蜜去了,摇头笑着说:“我可不是尊贵的蛊师,只是一个落魄的赶蜂人。”
  阿宾说完,似乎不愿再多说,将我和应采带到刚刚的房间里,让我们住下之后,收了两百块当住宿费,借口有事离开了。
  我看这房间里只有一张吱吱呀呀作响的竹床,忍不住嘀咕一句:“这么穷山僻壤的地方,一晚上收两百块,真黑。”
  不过,天色暗下来之后,阿宾竟然过来叫我和应采去吃晚饭。
  两百块钱住宿费,是包括饭钱的。
  我和应采来到阿宾的房间里,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子,上面三道小菜,爆炒虫蛹,竹笋炒肉,还有一道炒花生米。主食是香喷喷的竹筒米饭,还有两瓶芳香四溢的梨花酒。
  我坐下之后,只尝了一口,就立刻赞不绝口。
  特别是爆炒虫蛹和梨花酒,是我从来都没有尝到过美食。
  阿宾听我称赞他,也很高兴,多喝了几口酒,也是跟我聊了起来。
  阿宾是一个赶蜂人。
  这个职业,如今已经十分少见了。
  赶蜂人饲养蜜蜂,拉着蜂箱,在天南海北追逐着花期。
  什么地方开花,赶蜂人就会驱赶蜜蜂到什么地方。
  赶蜂人的收入,一部分是靠着出卖蜂蜜和蜂王浆。另一部分,则是帮助各地的大型果园用蜜蜂传递花粉,收取一定的酬劳。
  由于环境问题,蜜蜂和蝴蝶这种昆虫的数量越来越少,很多地方的果园面积太大,人工授粉工作量太大,就会请阿宾这样的赶蜂人过去,帮忙传递花粉,提高收成。
  据阿宾说,赶蜂人的收入还不错,却很辛苦,风餐露宿,居无定。而且,现在很多人直接用白糖喂蜜蜂,酿出来的蜂蜜低价售卖,对他的生意影响很大。
  否则,阿宾也不会在正值花期的时候,回到家乡,他已经准备金盆洗手,不想再当赶蜂人。
  听到阿宾的遭遇,我不由感叹:“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酒足饭饱之后,我向阿宾告辞,准备回去休息。
  “对了。”
  阿宾忽然想到了什么,追出来对我和应采嘱咐:“我们村里有一个禁忌。你们最好遵守。晚上,尽量不要到外面乱转,院子角落就是茅房。”
  “为什么?”我看了阿宾一眼。
  “你们两个是走南闯北的人,也不怕吓到你们。我们村附近的山里,有山混子。”阿宾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
  我的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多说什么,拉着应采回到房间。
  应采很好奇,追问我:“李大哥,什么是山混子?”
  “山混子,就是山魈。”
  我点了一支烟,慢慢的说。
  我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段记忆。
  曾经在白云禅寺,我就见识过山魈的恐怖。不过,那山魈也帮了我很大忙。
  “山魈?”应采吓得打了个哆嗦:“我听说是山里的一种怪物,全身漆黑,力大无穷,还会抓小孩子作为食物。”
  应采是真的害怕了,小脸都是一片煞白。
  我笑了笑:“其实,山混子也未必是山魈。更多是猴子、鬼面狒狒,或者是山里的野人。”
  “山里的野人。”应采眨了眨眼睛:“真的有野人吗?”
  “野人。有什么稀奇的。不过,我倒宁愿是山魈。”
  我盘膝坐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打坐练功,一边轻声说道:“山魈,是山中的怨灵阴气所化。以我现在的本事,对付普通的山魈,绰绰有余。可如果是不是山魈,而是野人。就很可能是逃犯之类,为了逃避警察追捕,躲藏到深山老林里。他们其实比山魈更加危险。人心远比鬼怪更可怕。”
  应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简单洗漱了一番,没有脱衣服,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长途跋涉,带着姐姐的尸体回家,应采一路上太累了。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应采的俏脸上,让她看起来清纯可人,犹如月宫的谪仙子一般。
  我不由的看痴了。
  似乎是小云对我不满,幽冥令猛地震动了一下。
  我连忙收回目光双手握着幽冥令,低声辩解:“老婆,我毕竟是个男人,连看看都不行吗?”
  就在这时候,我的肩膀忽然一紧,低头一看,一双长着漆黑长指甲的枯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紧紧抓住了我的肩膀!


第310章 蜂蜡治尸煞
  我转头一看,立刻屏住了呼吸。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应采的姐姐再次尸变,化为僵尸,指甲划破了编织袋,偷偷走到我的背后,一张浮肿铁青的面孔正对着我,我甚至能够闻到她口中传来的恶臭。
  我屏住呼吸一方面是因为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僵尸能够嗅到人的生气,屏住呼吸就暂时不会攻击我。
  我看到这头僵尸的眉心处,有着一道黑线,我暗中抽出斩孽古剑,想用剑上的煞气去制服僵尸。
  让我没有料到的是,僵尸的身体震动了几下,竟然不怕斩孽古剑,双手紧紧握住我的肩头,指甲深深的刺入到我的肉里,流出了鲜血。
  我毕竟是血肉之躯,忍不住叫疼。
  闻到了鲜血的味道,僵尸更加疯狂,脸上的坚硬肌肉扭曲着,嘴巴大张着,牙齿变成尖锐的獠牙,向我的喉咙上咬去!
  “姐姐!”
  应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大喊了一声。
  僵尸的动作一僵,稍微有些停滞,我趁机挣脱了僵尸的双手,用指头沾着肩头的鲜血,凌空画出一道“天地正气符”印在僵尸的背上。
  僵尸这才消停了下来,身上的黑气消散,面孔也是恢复如常,变成了白森森的死尸模样。
  但是,还没过多久,僵尸的脸上再次浮现出黑气,牙齿和指甲快速生长,一张面孔也是变得狰狞,竟然连我的“天地正气符”都控制不住。
  我的眉头紧紧皱着,手里提着斩孽剑对应采说:“不行了!你姐姐身体内的煞气越来越重。我毕竟不是赶尸门的人,不懂制服僵尸的法门。眼看这样下去,她要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不如。我现在就砍下她的头,断了她的生机,以绝后患。”
  应采紧紧咬着嘴唇,眼眶里面满是泪花,一直在摇头,嘴里嘀咕:“不行,她是我姐姐。马上就到家了,我不能让姐姐再受伤害。”
  我也急了,大声道:“我知道你们两个姐妹情深。但是也要看情况啊。如果放任下去,她过不了今晚月圆之夜,就要完全化为僵尸。万一有什么差池,她入了山,方圆百里都要生灵涂炭!”
  我不是在跟应采开玩笑。
  僵尸,其实是一种十分危险的怪物。
  如果是有人操纵的僵尸,其实危险性还不算大。
  如果是无人操纵的僵尸,吸收了山中的阴煞之气,有了灵智,特别难对付。
  我现在还记得,在古墓中遇到的那尊千年僵尸。
  也许,世间只有杨秀清能够制得住那千年僵尸。
  我好说歹说,应采依然不同意,拦在我和僵尸之间。
  我也是急了,双眼通红,手里提着斩孽古剑,捏着剑诀,眼神凶狠,大声呵斥,逼着应采让开。
  就在这时候,门开了。
  阿宾打着哈欠推开门,嘴里埋怨:“你们两个在吵什么。都这么晚了。”
  下一刻,阿宾就看到了那尊青面獠牙的僵尸,整个人微微一怔。
  不过,阿宾并没有太过惊讶,只是转过头问我:“你这赶尸人到底是怎么当的,僵尸都尸变成这样了,你还不出手制住尸煞?”
  我微微一愣,原来阿宾早就知道,我身后的编织袋里面不是尸体,而是僵尸。
  我猜的没有错,阿宾这个走南闯北的赶蜂人,身份不一般,不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名术士。
  不过,阿宾似乎跟六道门没有关系,他不认识我,以为我是一名赶尸匠。
  我摇了摇头:“我不是赶尸匠。这尸煞我治不了。”
  “咦?”
  阿宾惊叹了一声,用奇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打量我,然后转身就出了门,没过一会就回来,手里拿着一团黄澄澄的东西,伸手糊在僵尸的口鼻上。
  僵尸刚刚挣脱了我的天地正气符,正在张牙舞爪,那团东西糊上去,顿时就不动弹了。
  我抽了抽鼻子,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甜味,还有一股蜡烛味。
  “是蜂蜡。”阿宾笑着解释:“我没什么道行,只是一个赶蜂人。现在暂时安静了,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赶蜂人有自己的本事。
  蜂蜡糊住僵尸的七窍,就能让僵尸无法动弹。
  这本事不是道术也不是鬼术,我看不懂,也学不会。
  我稳了稳神,坐在床上。那边应采哭的梨花带雨,停不下来,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我只好将应采和她姐姐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至于我的身份和名字,我并没有跟阿宾细说,只说自己是一个茅山派的火居道士,懂得一点三脚猫功夫。
  “茅山派的?”听到我的身份,阿宾的眼神一亮。
  整件事讲完,阿宾叹了一口气,手掌拍着大腿,愤怒说:“造孽!实在是造孽啊!没想到白家竟然有这样的败类。”
  我说:“如今世道就是这样,好人不偿命,祸害活千年。阿宾大哥,你既然有办法,就请帮帮这可怜的姐妹两个。让我把尸体安全送回到苗寨。”
  “那苗寨,我怕你们到不了。”阿宾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眼神闪烁了几下。
  最终,阿宾还是用力拍了拍大腿,说:“大家都是苦命人,忙,我能帮就帮。但是,你既然是术门中人,就应该知道法不轻施的道理。”
  我点了点头:“我懂。你要多少钱,尽快开价。虽然我现在没钱,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凑齐。”
  “快人快语。”阿宾很高兴,咧嘴一笑:“大门派出来的人,就是不一样。你既然答应了,那么咱们等下再谈报酬的事情,我先将把这尸煞给治了!”
  根据我的了解,治尸煞的方法有几种,无法是符篆、法术之类。要么就是赶尸门的偏门方法。
  但是,阿宾治尸煞的方法,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阿宾在争得了我和应采的同意之后,便是去他的蜂房里面,取出一大块蜂蜡。
  蜂蜡,是蜜蜂筑巢用的脂肪性物质,除了能用于化工,中医里面能入药,叫做黄蜡。
  阿宾将蜂蜡放到一个铁桶里面,煮成粘稠的液体,便用一只牛毛刷,将蜂蜡涂在僵尸的身体上,从脚往上涂,厚厚的涂了一层,只剩下一个脑袋。
  然后,阿宾取出一枚早就准备好的虫蛹,塞入到僵尸的嘴里,再用厚厚的一层蜂蜡,将僵尸的七窍堵严实。
  整个忙完,天已经蒙蒙亮,阿宾也累的够呛,坐在椅子上抽烟,一边嘱咐我:“只要蜂蜡不破,这尸煞就出不来。如果蜂蜡破了,就赶快将它口中的那枚女王蜂蛹取出来,放入到烈酒里面浸泡七七四十九天,然后烧成灰烬。只要按我的方法做,这尸煞就治住了。”
  我一脸的惊讶:“就算是茅山派的道门正法,想要完全治住尸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并不是在恭维阿宾,说的事实。
  尸煞,本来就难缠。就算是暂时压制住,等到阴年阴月阴日阴时,也有可能再次复苏过来。
  但是,阿宾的方法,却是一劳永逸,将尸煞完全治住了。
  “龙有龙道,鼠有鼠路。我会的毕竟是小道,上不得台面。”阿宾笑着解释。
  应采要跪下感谢阿宾,也被他拦住了,说:“你别着急谢我,我还没说报酬呢。”
  应采说:“阿宾叔,你说吧,不管要多少钱,我都想办法。”
  阿宾笑着摇头:“我不要钱。我要这位茅山派的高人,帮我办一件事。”
  我跟阿宾有约在先,也没办法推辞,说:“我不是什么高人。如果事情不难,我一定尽力而为。”
  阿宾晃着脑袋说,脸色沉了下来:“不难,一点都不难。我让你办的,也不是术门的事情,是一件普通的小事。你进村的时候,应该看到那些小孩子都穿着绿军装,拿着红宝书,一副几十年前的打扮吧。哎,这都是因为山混子啊!”
  “山混子?”
  我一脸茫然,这山混子跟小孩子们穿绿军装,念伟人语录,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第311章 梨花村惨案
  “我慢慢跟你说。”
  阿宾咳嗽了一声,冲了一碗蜂蜜润润嗓子,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对我娓娓道来。
  梨花村是一个苗疆十万大山中的一个偏远小村,与世无争,村民们世世代代过着安静祥和的日子。
  但是平静的生活,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被打破了。
  村里一个叫二柱的七岁小孩,到山上放牛,撞到了一个穿着旧款中山装,衣衫褴褛,脸色苍白,头发乱蓬蓬像是茅草窝,带着黑框眼镜的落魄男人。
  这男人看起来有三四十岁,带着的眼镜两个镜片都破碎了,只剩下眼镜框,但看起来文质彬彬,不像是坏人。小孩子心底善良,见到这落魄男人快要被饿死了,就偷拿了家里的山芋,烤熟了丢给这男人。
  男人也不顾山芋烫手,狼吞虎咽将山芋吞下肚子里,烫的他直伸舌头。
  柱子见男人吃饱了,便要走。
  结果他却被这个男人拉住,那男人很激动,手里拿着一本破书,嘴里嚷嚷着话。但是,柱子却听不懂男人在说什么。
  柱子毕竟是个孩子,当时就吓坏了,使劲挣开男人的手,连牛都来不及牵,一路跑回村子,将这件事告诉了村里的大人。
  大人们一听,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那年头,正赶上十年动乱,世道乱的很。听这个男人的衣着打扮,应该是城里的知识分子,被人迫害,慌不择路逃到大山里面。
  男人说的是官话,也就是普通话,偏远大山里的小孩子怎么能听得懂,想来应该是感谢他的话。
  村里人淳朴,对有文化的人很尊敬。虽然知道这个人可能是逃犯,依然是全村人都聚集起来,到山上想要将男人找出来,请到村里让他当个教书先生,教小孩子们读书识字,也算是包庇他。
  结果怪事出现了,全村人找了三天三夜,白天找,晚上打着火把找,将梨花村方圆二十里的山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男人的影子。可是小孩子们却口口声声说在某个山坳里看到男人躲在一棵梨树后面,一双眼睛悄悄盯着村民们。
  一个孩子这么说,全村的孩子都这么说,而且说的有板有眼的,有的说看到男人在村外的梨花溪喝水,有的说看到男人赤着脚在山脊上跑的飞快。
  但是,大人们却没有一个看到这男人影子的。
  村民们感觉到这件事邪门,也不敢继续去找,每天傍晚在村口的石桌上放一些食物,天一亮,食物不见,就是被这个男人拿走了。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阿宾的话:“那山混子到底是人是鬼,是人的话,为什么找不到。是鬼的话,为什么又要吃东西?”
  阿宾摇了摇头,苦笑:“我也不知道。”
  我沉默一会儿:“山混子是人是鬼,其实都无所谓。听你这么说,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每天傍晚在石桌上放点食物罢了。就当他不存在,不至于被一个山混子困扰这么多年。”
  “如果没有什么危险就好喽。”
  阿宾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后面发生一件事。这件事当时被压了下来,至今都是机密,只有梨花村的村民,还有镇上的几个造反派头头知道。现在他们应该也死光了。”
  梨花村的山里面,藏着一个文质彬彬,模样像是知识分子的山混子,这件事不知道被谁泄露了出去,让镇上的造反派听到了风声。
  这群人唯恐天下不乱,纠结了几十个人,浩浩荡荡就冲到了梨花村,要到山上去抓逃犯。
  村民们哪里敢阻拦革命的队伍,好吃好喝款待,还杀了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村里半年的存粮都被这群人给糟蹋光了。
  然后,造反派几十号人,就开始上山找山混子。
  整整找了一周,梨花村附近的山都被掘地三尺了,结果还是找不到山混子。
  有造反派等不及,觉得这件事没有意义,就开始陆陆续续的离开,最后剩下十几个造反派还不死心,依然没日没夜在山上找着。
  说是在找逃犯,其实就是在山上玩。造反派手里有猎枪,每天在山上打猎,打了野猪、兔子之类的野味,直接生火烤熟,喝着村民们酿的梨花酒,说不出的畅快惬意,后来这群造反派山都懒得下,让村民把酒和粮食送到山上。
  这群人在山里整整玩了一个月,每天山里都能听到枪声,闹得梨花村鸡犬不宁,比山混子还要可恶。
  后来有一天,山上的枪声忽然停了。
  村民还以为他们的子弹打光了,也没有在意。
  几天过去,山上的造反派也没人下山,让村民们送酒送粮食上山。
  村民们心里泛起了嘀咕,集合起来,打着火把上山去找。
  “结果。”
  阿宾说道这里的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